攀枝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攀枝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第四、第六食堂及市人才公寓食堂劳务服务整体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10-28 18:19
项目概况 攀枝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第四、第六食堂及市人才公寓食堂劳务服务整体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攀枝花政府采购网(http://117.172.73.182:9000)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0401202100073 |
项目名称 | 攀枝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第四、第六食堂及市人才公寓食堂劳务服务整体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元) | 1300000.00 |
最高限价 | 1300000.00 |
采购需求 | 详见附件 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1年。1年期满后,业主根据日常的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来决定是否续签下年合同。合同最多再续签两年。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现在正在经营项目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许可证书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时间: | 2021年10月29日到2021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攀枝花政府采购网(http://117.172.73.182:9000) |
方式: | 网上获取 |
售价: | 0.00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 | 2021年11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攀枝花市东区新宏路9号(阳城龙庭售楼部旁)】 |
五、开启 |
时间: | 2021年11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攀枝花市东区新宏路9号(阳城龙庭售楼部旁)】 |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1、本项目已按照要求组织专家进行需求论证。2、攀枝花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12-3342930。 |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攀枝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地址: | -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151号人防大厦三楼 |
联系方式: | 谢老师 0812-332416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攀枝花市东区新宏路9号(阳城龙庭售楼部旁) |
联系方式: | 陈女士 0812-337318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谢老师 |
电话: | 0812-3324169 |
1
KLZC-2021-006
攀枝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第四、
第六食堂及市人才公寓食堂劳务服务整
体采购项目
磋
商
文
件
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10月
2
温 馨 提 示
各潜在供应商:
1.由于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和网上交纳保证金,获取
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只有在磋商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
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无法逐一通知到每位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为此,澄清
或者修改等内容将会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ichuan.gov.cn)
和攀枝花政府采购网( http://117.172.73.182:9000/)发布(以四川政府采购
网发布的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及时查看;同时项目经办人在攀枝花政府采购网
登陆页面扫码关注攀枝花政府采购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将精准推送。一旦发布将
视为已将更正书面通知所有按规定获取(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若因供应商
未及时查看(下载、关注)更正公告,其后果自行承担;
2. 制作电子响应文件需要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请报名后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
电子签章并在系统里完成数字证书绑定;
3.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地点详见攀财采[2021]18 号文件(登录攀枝花政
府采购网 http://117.172.73.182:9000/在通知公告栏查阅)。
4.因目前攀枝花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远程会商系统还没正式上线,本项目供应商
需到开标现场进行磋商、谈判。(现场进行磋商、谈判的供应商需持四川天府健
康通绿码入场)
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
目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5
第二章 磋商须知.............................................................................................................................8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8
二、总则...................................................................................................................................11
(一)适用范围...............................................................................................................11
(二)有关定义...............................................................................................................11
(三)合格的供应商...................................................................................................... 12
(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费用.................................................................................. 12
(五)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12
(六)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13
三、磋商文件...........................................................................................................................14
(一)磋商文件的构成.................................................................................................. 14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5
(三)其他.......................................................................................................................15
四、响应文件...........................................................................................................................15
(一)响应文件的语言.................................................................................................. 15
(二)计量单位...............................................................................................................15
(三)投标货币...............................................................................................................15
(四)联合体响应...........................................................................................................16
(五)知识产权...............................................................................................................16
(六)磋商担保...............................................................................................................16
(七)响应有效期...........................................................................................................16
(八)响应文件的组成.................................................................................................. 16
(九)响应文件格式...................................................................................................... 17
(十)响应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18
(十一)响应文件的提交及解密.................................................................................. 18
(十二)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
五、磋商程序和成交标准...................................................................................................... 19
六、政府采购合同...................................................................................................................19
(一)履约担保...............................................................................................................19
(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9
(三)合同分包...............................................................................................................19
(四)办理“政采贷”....................................................................................................... 20
(五)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20
(六)履行合同...............................................................................................................20
(七)验收.......................................................................................................................20
(八)支付合同价款...................................................................................................... 21
七、信用记录的查询和使用.................................................................................................. 21
(一)信用记录的查询内容及渠道.............................................................................. 21
(二)信用记录的使用.................................................................................................. 21
八、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2
4
九、强制采购政策要求...........................................................................................................22
十、供应商的禁止性行为要求.............................................................................................. 22
十一、询问、质疑和投诉...................................................................................................... 23
十二、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或无效的情形.............................................................................. 24
第三章 资格条件要求以及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27
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其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29
第五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34
第一节 资格响应部分.................................................................................................34
第二节 报价部分.........................................................................................................38
第三节 技术、服务响应部分.....................................................................................39
第六章 磋商程序和成交标准...................................................................................................... 42
一、磋商程序...................................................................................................................42
二、成立磋商小组...........................................................................................................42
三、熟悉磋商文件...........................................................................................................43
四、书面审查...................................................................................................................43
五、磋商...........................................................................................................................44
六、多轮报价...................................................................................................................45
七、比较与评价...............................................................................................................46
八、评审结果复核...........................................................................................................50
九、供应商澄清、说明、更正...................................................................................... 51
十、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和出具磋商报告..................................................................52
十一、评审工作纪律...................................................................................................... 53
十二、确定成交供应商、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和发出成交通知书..............................54
第七章 合同草案条款.....................................................................................................................55
5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各受邀供应商:
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攀枝花市机关事务服
务中心委托,拟对“攀枝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第四、第六食堂
及市人才公寓食堂劳务服务整体采购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兹邀请符合本次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
KLZC-2021-006
二、采购项目名称
攀枝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第四、第六食堂及市人才公
寓食堂劳务服务整体采购项目
三、磋商项目简介
有关本项目的采购详情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八)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
6
1、具有现在正在经营项目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许可证书
五、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自【2021 年 10月 29 日】至【2021 年 11 月 4 日】(北京时
间),登录攀枝花政府采购网(http://117.172.73.182:9000/)
通过攀枝花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免费下载获取(电子化
采购文件,格式为*.BBL)及其他资料。
七、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9 日 09:3
0 标书递交截止时间】
磋商时间:【2021 年 11 月 9日 09:30】
(注:时间信息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对应公告页面的记载为
准)
八、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攀枝花市东区新
宏路 9 号(阳城龙庭售楼部旁)】
九、本次磋商的结果公告在以下指定媒体发布
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
攀枝花政府采购网(http://117.172.73.182:9000/)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攀枝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 151 号人防大厦三楼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812-3324169
采购代理机构: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攀枝花市东区新宏路 9号(阳城龙庭售楼部旁)
7
联系电话:陈女士 0812-3373188
系统技术支持:028-85186230 转 812、814、816
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8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和
最高限价
(1)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1300000元(大写:壹佰叁拾
万元)
(2)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1300000
元(大写:壹佰叁拾万元)。(注:其中机关第四、第六食堂
最高限价85万;市人才公寓食堂最高限价45万。)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有
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
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
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
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
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
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
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
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
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9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行价格扣除和加成的
方法
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
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
政策。
3、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
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
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
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
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视为放
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4、根据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
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
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
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
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10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注:若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结果公
告中将同时公示其声明函。
二、失信企业报价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投标人,
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
作为该投标人报价评标,且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
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
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
标文件中进行承诺。未明确告知或不承诺的按失信行为处理。
3 咨询和联系
(1)有关磋商文件获取、响应文件编制、项目质疑相关事宜
的联系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
(2)有关项目投诉事宜请联系攀枝花市财政局
(0812-3342930)
4 报价方式 多轮报价
5 联合体响应 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 现场踏勘和答疑 不举行
7 响应有效期 90日,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起算
8 磋商担保
本项目不设磋商担保;供应商无需为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
提交磋商保证金或保函
9
本项目拟推荐成交
候选人的最小数量
3
10
本项目拟确定的成
交人数量
1
11 提交履约担保 本项目不设履约担保;中标人无需为履行本项目政府采购合
11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同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12
政府采购合同分
包、转包
采购合同不接受分包、转包
13 项目名称的一致性
因政府采购公告发布网站使用制式填制形式,可能导致政府
采购公告页面显示的项目名称与磋商文件所示不一致;为避
免混淆,项目名称以磋商文件第一章所示内容为准
14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
准或金额
采购代理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
文件,按成交金额的1.8%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人不另行
支付。
15
项目标的及所属行
业
1、项目标的:攀枝花市市级机关职工第四和第六食堂及市人
才公寓食堂劳务服务;
2、所属行业:餐饮业。
二、总则
(一)适用范围
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
(二)有关定义
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
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攀枝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采购事宜
的采购机构。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为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
3.“采购组织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4.“供应商”系指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拟参加磋商和向采购人
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5.“供应商代表”,是指供应商是自然人时的自然人本人,供应商
12
是法人时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时的组织负
责人或其授权代表。
6.“签章”,是指使用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进行盖章。
7.“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
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视同中小企业。
(三)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2.符合磋商文件第一章第四条规定的条件;
3.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第六条的规定获取了采购文件。
(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费用
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
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
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
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
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3
4.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
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
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
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
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
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
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
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
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
关系。
上述“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
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
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上述“相关人员”
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
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
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六)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项目对符合前述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14
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
策。
2.符合扶持政策条件、需享受相关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当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能享受扶持政策。
3.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
任。
4.价格扣除的具体标准按本章供应商须知附表的规定执行。
三、磋商文件
(一)磋商文件的构成
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是评审的
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
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
及合同主要条款等。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磋商邀请;
(2)磋商须知;
(3)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4)采购需求及其技术、服务和其他要求;
(5)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6)磋商程序和成交标准;
(7)政府采购合同。
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
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
的风险。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或作无效处理。
15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组织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组织单位将在提交
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5 日前进行,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和攀枝花
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采购组织单位可以视采购
具体情况,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在磋商文件要求的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5 日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和攀枝花
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
(三)其他
1.本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
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四、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的语言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的
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应当
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
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
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二)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
量单位。
(三)投标货币
本次采购项目以人民币报价。
16
(四)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知识产权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
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
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
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应在响应文
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
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
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
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六)磋商担保
本项目不设磋商担保。
(七)响应有效期
1.响应文件所载的响应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其响应将作无效
处理。
2.评审和确定成交人应当在响应有效期结束之日的 30 个工作日
前完成。不能在前述时间期限内完成评审和确定成交人的,攀枝花凯
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通知所有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延
长响应有效期。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的
实质性内容。
(八)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格响应部分、报价部分、技术和服务响应部分组成。
1.资格响应部分
17
具体内容见本文件第三章。
2.报价部分
(1)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作出报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以本项目采购需求、供应商自身的技术和
管理水平、运营成本等因素为依据,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
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含了供应
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具体包括物料、人工、印制服务、保
险、其他服务、税费等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即“包干价”。
(3)本项目采取多轮报价方式,以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为其有
效报价。供应商的各轮报价均不得高于本项目所设的最高限价。供应
商未在响应文件中作出第一轮报价或供应商任意一轮报价高于本项
目所设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4)每一轮报价中,每个标的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
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
响应处理。
3.技术、服务响应部分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的技术、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采
购项目的技术和服务要求作出的响应和满足,包括下列内容:
(一)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情况对照表
(二)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情况对照表
(三)技术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四)售后服务相关材料
(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九)响应文件格式
1.供应商应尽量对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制响应文件。除特别
明确为“实质性格式”的内容,该格式一律不具备强制性。
2.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不能满足供应商填制需求的,供应商可自
18
行设计格式填写,但其意思表示应当明确,且不得提出采购人无法接
受的要求。
(十)响应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1.响应文件应当使用《攀枝花市电子化政府采购投标书编制系统》
制 作 并 使 用 数 字 证 书 ( CA ) 签 章 , 最 终 生 成 类 型 为
XXX.BBL,XXX.BZL,XXX.BJL 的电子化响应文件。
2.电子化响应文件的类型不符合上述要求,导致文件提交后系统
无法读取导入的,其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
3.电子化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
4.供应商应就响应文件的特定部分进行纸质文件的签字、盖章,
经扫描后导入到《攀枝花市电子化政府采购投标书编制系统》。前述
“特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承诺函、授权委托书、关于享受价格扣
除所提交的资料。
(十一)响应文件的提交及解密
1. 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化响应文件上传到攀枝
花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
通过《攀枝花市电子化政府采购投标书编制系统》解密电子
响应文件。
2. 除因攀枝花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供应商
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由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 本次采购为电子化政府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采购文件规定
之外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
(十二)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 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
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
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通过《攀枝花市电子化政府采购投标书编制
系统》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
19
2. 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做任
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五、磋商程序和成交标准
见本文见第六章。
六、政府采购合同
(一)履约担保
本项目不设履约担保。
(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
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
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人的
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采购人在取
得有权主体的认定后,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
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
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成交人拒绝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采
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
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4.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
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
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5.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
购合同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攀枝花市财政局备案,同时报攀枝花凯
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存档。
(三)合同分包
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表。
20
(四)办理“政采贷”
为助力解决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符合我
省“政采贷”办理条件的中标人,可按照规定基于政府采购合同按优惠
贷款利率办理“政采贷”,办理渠道见四川省政采贷信息服务平台
(http://202.61.88.41:9009/static/login/login.html)。
(五)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
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
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
(六)履行合同
1.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成交人的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
《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
有关规定的,采购人将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
为记入诚信档案。
(七)验收
1.本项目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
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 号)的
要求进行验收。
2.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
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当包括每
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21
(八)支付合同价款
1.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
2.财政部门根据采购人的支付申请,并对采购合同进行审核后,
直接将合同价款集中支付给成交人。
3.采购人的自有资金,由采购人直接支付给成交人或者按照有关
规定执行。
七、信用记录的查询和使用
(一)信用记录的查询内容及渠道
1.失信被执行人
(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beizhixingrenchaxun/?nav
Page);
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
navPage);
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www.ccgp.gov.cn/search/cr/)。
(二)信用记录的使用
1.本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时,采购人对各供应商就上述内容进行现
场查询,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交由谈判小组。
2.本项目确定成交人时,采购人对拟确定为成交人的候选人就上
述内容进行查询,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采购人对成交人就上述内容进行
查询,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4.本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时,查得供应商具备上述失信行为的,其
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本项目确定成交人时,查得拟确定为成交人的候
选人具备上述失信行为的,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人。本项目政府采购合
同签订时,查得成交人具备上述失信行为的,不予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2
八、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一)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二)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查实有行
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成交后未签订政府
采购合同的,应当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
应当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
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
任。
九、强制采购政策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规定,强制采购的品目在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以“★”在标注。
本项目的采购内容涉及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对应的报价产品
应 通 过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节 能 产 品 查 询 ”
(http://www.ccgp.gov.cn/search/jnqdchaxun.htm)可查。
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时,国家关于强制采购政策有新
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十、供应商的禁止性行为要求
(一)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参加谈判或者成交资格,
并将有关情况反映至财政部门或者有关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的;
2.谈判过程中作出虚假承诺的;
3.采取零报价或变相零报价、低于成本价、诋毁其他供应商及其
他不正当手段竞争的;
4.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
的;
5.不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23
6.不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和响应文件承诺履约的;
7.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
好处的。
供应商出现本款第 1 至 6 项情形,给采购人、其他供应商造成损
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通过书面审查的供应商拒绝参加谈判的,将对其给予通报批评。
(二)供应商派出的代表应在本项目评审活动结束前保持通讯畅
通。因通讯不畅导致供应商无法有效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由供应商独
自承担。
十一、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办理依据
本项目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
和服务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
定办理。
(二)关于质疑事宜的主体、范围、时限和处理方式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
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现场提交。
3.按照采购人和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委托
协议》,供应商关于采购文件资格条件、技术和服务要求询问和质疑,
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除前述范围外的询问和质疑,应当向攀枝花凯乐
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
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
5.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并由供应商签章:
24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
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
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
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
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
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
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对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
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
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
动。
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
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十二、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或无效的情形
序号 情形 处理结果
1 供应商未按照磋商邀请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响应被拒绝
2 供应商未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有效提交响应文件 响应被拒绝
3 供应商不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响应无效
25
序号 情形 处理结果
4
供应商未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作出第一轮报价或供应商的
任意一轮报价高于本项目所设最高限价的
响应无效
5
供应商报价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
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 40%,有可能影响采购项目的实施质量或者
不能诚信履约,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作出的澄清、说明、补正
材料未获磋商小组采信
响应无效
6
供应商对同一标的存在不同的报价,且在本项目报价修正规定之
外
响应无效
7 响应报价不是固定不变的,包含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 响应无效
8 供应商报价被修正,但供应商不予确认 响应无效
9
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供应商
的最后报价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
响应无效
10
采购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载明了将政府
采购合同约定的部分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响应无效
11
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磋商小组评
判的
响应无效
12
响应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或响应
有效期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
响应无效
13 磋商文件提出了实质性格式,但响应文件未予遵照的 响应无效
14 响应文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响应无效
15
除资格响应部分外的响应文件存在负偏离,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
的负偏离对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构成实质性影响的
响应无效
16
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响应无效
17
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或者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响应无效
26
序号 情形 处理结果
的
18 供应商违反了“供应商的禁止性行为要求”的 响应无效
19 法律法规、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 响应无效
27
第三章 资格条件要求以及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要求 资格证明文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其依法
有效存在的书面材料),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
证明;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提供能够证明其
依法有效存在的书面材料,以及组织负责人的
身份证明;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明;
(2)供应商派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代表不是
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的,应提供派出代表
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以下四者任选其一):
a.可提供 2019 或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
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
b.也可提供 2019 或 2020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
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c.也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d. 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
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28
专业技术能力 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承诺函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
提供承诺函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在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提供
具有现在正在经营项目的餐饮
服务业经营许可证书
提供证明材料
备注:
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
前 3 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
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将认定其不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
2.供应商提供的证件资料有正、副本的,本项目不对供应商
关于该资料应提供正本或副本作出要求;
3.关于本表所列各“承诺函”,供应商可以参照本通知书第五
章“磋商承诺函”格式一并填写,不必为特定事项单独撰写承诺
函;
29
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其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一、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攀枝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第四、第六食堂及市人才公寓食堂劳务服务整
体采购项目。第四、第六食堂负责早餐、午餐供应(节假日不上班),市人才公
寓负责早餐、午餐、晚餐供应(节假日上班),厨房设备设施齐全,水、电等配
套设施到位。房屋用途为食品加工,销售服务。允许乙方在承包经营场地经营加
工制作工作餐及接待餐,不得改变房屋用途,超范围经营或租赁给第三方。食堂
应当全年向甲方指定的人员及相关人员开放,甲方通知因特定原因需暂停经营的
情况除外。
其中用餐总人数在 800 人/日;用餐时间:早餐:07 时 00 分至 08 时 15 分;
午餐:11 时 45 分至 13 时 00 分;晚餐时间:18 时 30 分至 20 时 00 分;(预计用
餐时间,如有变更则以变更后的用餐时间为准)
(二)采购内容及其数量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核心产品
--
攀枝花市机关事务服
务中心机关第四、第六食
堂及市人才公寓食堂劳
务服务整体采购项目
1 项 否
二、技术、服务要求
(一)、人员安排:
1、厨房各级任职人员条件和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项目所有服务人员思想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3)厨师团队:第四食堂、第六食堂及人才公寓三个食堂,每个食堂提供
至少 2名技师及以上厨师;厨师人员技能覆盖:白案、红案、凉菜。
(4)承包人提供的服务总人数不得低于 20 人;提供给第四食堂的服务总人
30
数不得低于 9人,第六食堂的服务总人数不得低于 5人,市人才公寓食堂的服务
总人数不得低于 6人。
(二)、服务要求
1.服务对象为相对集中办公的部分市级党政机关的职工,经营时间为第四食
堂、第六食堂为早、中两餐;市人才公寓食堂为早、中、晚三餐。
2.发包方提供的水、电等配套设施齐全,提供食堂所有的设备设施完整。
3.承包方的工作人员由承包方自行管理,福利待遇、人员培训、体检、丧残
疾病等所有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承包方承担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独立法律责
任。
4.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卫生标准。
5.承包方保证厨房、就餐及周边环境区域卫生、整洁。
6.承包方应实行有效的成本核算,控制好各环节的经营成本,各项直接或间
接的成本,协助业主控制各种食材(主副食品原材料)采购成本。
7.承包方应按照业主的要求,根据就餐人数,每日按时足量优质服务向第
四食堂和第六食堂提供一日早、中两餐的主、副食及相关服务,向市人才公寓食
堂提供早、中、晚三餐的主、副食及相关服务。
8.承包方在承包期间,业主有权不定期对职工就餐满意度进行测评,如果员
工综合满意度低于 80%,包括乙方饭菜的质量和卫生、人员的服务态度、个人卫
生、公共卫生、就餐场所卫生、厨房卫生、厨房设备卫生与保养、清洁程度、消
毒程度、厨房周围的卫生、仓库的卫生与物资的储存等各方面,经甲方书面责令
乙方整改,连续三次(含三次)以上无效果时(就餐人员综合满意度测评未超过
60%),业主方有权通知承包方解除合同,无需给予任何补偿。
9.承包方的人员应统一着装。
10.业主职责范围:原材料、辅料和调料采购<管委会监管>;提供经营场地;
厨房设备、餐具、低质易耗品;水、电费缴纳;设备维修。承包方职责范围:员
工工资、福利、社保、劳动保护用品、通讯、交通、住宿;食堂保洁;员工安全;
配合业主采购原材料;提供税务发票;食堂工作人员统一服装等保障食堂正常经
营的一切项目。
11.实行打指纹或刷卡形式就餐。采购人提供食堂售餐系统卡机,餐卡的卡
31
本金由采购人管理,负责个人账户充值。承包方不允许收取现金,每发现一次收
取现金,罚款 5000 元。
12.食堂正常运营后,实际每餐用餐人数增减在 10%以内(包含 10%),承包
价格不做调整;超过 10%,由双方共同协商价格调整幅度。
13.服务承诺
1).承包人应制定专门的项目负责人与发包人保持联系,随时解决各类问题。
2).承包人须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服务内容和各项要求做出明确的承诺,说
明是否可以达到相应的标准以及如何达到。
3).服务方案和相关服务承诺应内容明确,范围清楚,内容真实可行,并必
须真实可靠,否则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14.其他服务
承包人每日下午 3 点前需拟好第二日所需食材清单并通过 QQ、邮件等方式
发送给甲方指定的人员,甲方负责与食材供应商联系次日送菜事宜。
(三)、服务方案的组成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 对招标文件中所提出服务内容和有关要求的响应和承诺;
2.运营服务方案:包括总体监控措施,食品质量控制措施、服务质量控制
措施、卫生管理控制措施(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措施等)、
餐厅环境管理措施、配合业主采购原材料措施、成本控制措施、操作规程控制管
理措施、食品保存管理措施、人员职责与管理措施、投诉处理措施、消防、治安
及意外事故处理、以及其他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服务标准、服务措施、质量管
理、监控体系及说明材料;
3. 服务支持人员配备情况,包括人员结构、简历表、现场人员工作安排计
划及其他辅助说明材料;承包方必须安排固定的主要经营服务人员于本项目,并
提供上述人员的名单和简历,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对上述人员进行调换,
必须得到承包人的书面批准。如承包人不遵守上述规定,自行调换上述人员,一
经发现,承包方须向发包人缴纳每人次 5000 元的罚款。该罚款在每月结算时扣
除;
4. 员工培训计划及内容。
32
(四)、食品质量要求
发包人在原材料采购中,要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并经过有关食品检验检疫
部门的正规检验合格,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其中,肉制品的采购必须实
行定点采购,并应提供定点采购的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检验检疫合
格证等。蔬菜类材料采购必须从正规市场购入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
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必须从
正规厂商或商场购入,指定品牌和采购渠道,并提供产品的品牌和采购点的营业
执照、经营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
冒伪劣、过期产品。
1. 质检条款
发包人对承包方实行监督和管理,并对承包方的违规行为进行纪录和处罚。
承包方和发包人应建立固定的监督和管理制度。承包方应每月初对上月的工作提
交工作报告,并对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发包人提出的意见和处罚,做出书面的
说明和处理情况报告,及在下月的工作中的改善承诺。
2. 承包方必须按以下标准予以供餐:早餐各类主、副食品种不少于 6-8 样,
午餐要求两荤两素一汤, 保障每天菜品更换比例在 80%以上,一周菜品不重复;
3.食品质量要求
(1)冷菜酱制食品不含过多汤汁;
(2)冷菜切配的食品刀口细腻及均匀并搭配合理;
(3)冷菜凉拌食品汤汁适度并即时拌制;
(4)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5)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
(6)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
(7)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控干过多汤汁和水分;
(8)所供食品保证质量。
4.饭菜出品时间和要求
(1)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 15 分钟布置完毕,如变更或
其他情况,不能准时开餐,承包方应提前通知发包人,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
(2)合理安排用餐人数,做好用餐人员分流工作,保持供餐器皿内食品在
33
一半以上,不可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现象。
(3)分餐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分餐,保证菜量。
(4)当发包人增加或减少餐费标准时,承包方应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对
饭菜做出调整,调整前必须提前制定出方案,经发包人审核、确认、批准后方可
实施。
(五)、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及方式
1、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 1 年。1 年期满后,业主根据日常的考核情况进
行综合评定来决定是否续签下年合同。合同最多再续签两年。
2、项目履约方式: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
付采购资金。支付程序为:按照季度为单位付款;乙方每季度(遇节假日则提前
至最近的工作日)前将上一个季度劳务费用持相关票据到甲方进行结算。
(六)、项目验收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
库〔2016〕205 号)文件要求。
34
第五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第一节 资格响应部分
(注:“磋商承诺函”为实质性格式要求,供应商应当遵照并响应。)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一)……
__________________
……
(N)授权委托书
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兹委托我方(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为授权代表,参加 项目
(KLZC-2021-006)的磋商活动,并全权代表我方处理磋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授权代表在我方的内部职务是________,其详细通信地址为________,其
联系电话为________。
授权代表在采购活动中以我方名义签署的一切文书,我方均予以认可,对
授权代表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供应商:(名称和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一)磋商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号)
磋商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我方授权__(姓名、职
务)__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有关事宜。按照磋商文件要求,
我方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完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
目规定的条件;
二、我方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知悉并接受
本项目有关知识产权的要求,知悉并接受本次磋商响应的有效期为 90 日,如对
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
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响应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
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
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
行为。
五、我方在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和前往贵处参加磋商活动人员的报价均为有效
报价。我方派出赴贵单位参加磋商活动人员,在磋商中所做出的与我方响应文件
中承诺不一致时,以现场磋商结果为准。
六、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七、我方同意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
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如果我方存在
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八、我方在磋商活动中提供的一切文件、证明和资料均是真实、准确、有效
36
的。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
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有效的。若有违法违规行为,
我方将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并自觉接受有关处罚。
九、我方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亦未有在前 3年政府
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
罚(处理)的情形。若有以上情形,我方将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权
利。
十、我方郑重承诺,我方的“供应商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参加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十一、若成交,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供应商:(名称和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电 话
地 址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主管部门 企业性质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单
位
概
况
企业营业面积
单位优势
及特点
职工人数
注册资金
流动资金
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净值
工程技术人员
售后服务人员
主
要
指
标
时间
37
总收入
利税
主
要
项
目
业
绩
……
(N)……
__________________
38
第二节 报价部分
一、报价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攀枝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第四、第六食堂及市
人才公寓食堂劳务服务整体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报价 备注
1 机关第四、第六食堂 1年
2 市人才公寓食堂 1年
供应商报价:_________ 元 (大写:_________ )
39
第三节 技术、服务响应部分
一、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情况对照表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内容 符合情况
(一)……
…… …… …… ……
(二)……
…… …… …… ……
注:
1.供应商需对照磋商文件第四章第二条,逐项梳理填写本表;
2.“符合情况”一列,填写“响应”、“部分响应”或“不响应”。
二、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情况对照表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情况 符合情况
…… …… …… ……
注:
1.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七章所列合同草案条款填制本表;
2.“符合情况”一列,填写“符合”、“部分符合”或“不符合”。
三、项目实施方案
40
四、售后服务相关材料
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一)关于享受价格扣除提供的材料
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的 采购
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
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
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和加盖公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注:1.关于以上格式的“标的名称”,需按第四章表所示“采购内容”进行对应;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填报)
2.监狱企业证明材料(若有)
(供应商需自证或证明生产厂商是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及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文
件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和加盖公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41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
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供应商:(名称和加盖公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
……
(N)……
____________________
42
第六章 磋商程序和成交标准
一、磋商程序
(一)磋商程序依次为:供应商首次提交响应文件→采购组织单
位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进行书面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报告→磋
商小组与供应商逐一磋商→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作出最后一轮报价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分→磋商小组汇总评审结果
并复核→采购组织单位复核→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出具
磋商报告→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
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
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最高限
价的供应商不足 2家的。
(四)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
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五)磋商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磋商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
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
提供其他外部证据。
二、成立磋商小组
(一)采购组织单位组建磋商小组。
(二)磋商小组成员中专家的产生应当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
43
专家抽取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磋商小组成员中的采购人代表应当由采购人书面委托。委
托评审专家担任的,评审专家只能以采购人代表身份参加采购活动。
(四)磋商小组成员确定后,不能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
按照本条第(二)(三)款执行。
三、熟悉磋商文件
(一)磋商小组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
(二)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
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
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
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三)出现上款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
人书面说明情况。除规定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
止评审。
四、书面审查
(一)磋商小组开启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进行书面审查。书面审
查包括资格审查和除资格部分外的响应性审查。资格审查时,磋商小
组需结合采购人关于信用信息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查询结果
开展工作。
44
(二)磋商小组应结合响应文件接收记录核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
人员的身份信息。身份核验不一致的,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三)磋商小组关于供应商书面审查的范围不能超过磋商文件的
规定。
(四)书面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出具书面
审查报告。书面审查报告包括资格审查报告和除资格部分外的响应性
审查报告。磋商小组应在书面审查报告中载明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名
单及其理由。
(五)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书面审查报告中签字确认,对书面审
查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书面审查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
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
不影响书面审查报告的有效性。
(六)磋商小组出具书面审查报告后,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应当将通过审查和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提
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当场宣布。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宣布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
因。
五、磋商
(一)磋商顺序
磋商小组与通过书面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的顺序以
现场抽签或者其他能够给予供应商平等机会的方式确定。
(二)磋商内容
1.本项目所涉及的需求、质量、服务、合同草案条款等作为磋商
内容。
2.除必须满足的技术要求外,供应商可在磋商过程中对本项目的
技术参数和方案提出优化建议。
45
(三)变动磋商文件
1.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
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磋商文件注明不可变动的
特定内容除外。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磋商小组变动磋商文件的,应当将变动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
加磋商的供应商,做好书面记录,同时应当要求供应商就变动的部分
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给予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合理时间。
3.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和报价轮次。
(四)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1.磋商文件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
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文件未变动的,磋商
小组不能要求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
也不予接收。
2. 磋商文件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由专家在评审系统发起实质性
变更,供应商在攀枝花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中在线提交实质性变更
响应文件。
。
(五)淘汰供应商
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或者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
由。
六、多轮报价
(一)磋商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
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或者多轮报价后再最后报价。
(二)上款所述的“规定时间”由谈判小组结合实际确定,通过
46
采购组织单位向供应商传达。
(三)两轮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
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
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
说明理由。
(四)磋商后的报价,由供应商通过系统提供的报价工具中填写,
以数字证书签章后加密导出 XXX.BJL 文件上传至系统,并在上述“规
定时间”预授权系统解密。
(五)磋商小组在所有供应商完成预授权系统解密后统一解密报
价文件。供应商未上传报价文件或未预授权系统解密的,视为其未作
出报价。
七、比较与评价
(一)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报价部分评分时,应按照磋商文件第
二章有关“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和加成的方法”和“低于
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的规定对供应商报价进行调整和汇总。
(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
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审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
效供应商的总分。技术类评审因素由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
经济类评审因素由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
审因素由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
类评审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审因素由磋商小
组成员共同评分。
(三)磋商小组按照如下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响应进行
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47
报价(10%) 10 分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
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
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
标报价)×10。
2、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
点后两位。
1.小微
企业
(监狱
企业、
残疾人
福利性
单位视
同小微
企业)
的报价
给予
10%的
扣除。
2.监狱
企业应
当提供
由省级
以上监
狱管理
局、戒
毒管理
局(含
新疆生
产建设
兵团)
出具的
属于监
48
狱企业
的证明
文件
(复印
件)。
3.残疾
人福利
性单位
应当提
供《残
疾人福
利性单
位声明
函》原
件。
服务方
案(48%)
食品质量
保障措施
12 分
供应商提供的食品质量保障措施进行
评分,包括:①菜品搭配质量品质、②
食品储存管理、③食品安全管理、④原
材料配合采购人验收措施等;方案包括
以上内容并切实可行、有针对性、满足
采购人采购人要求的得 12 分,每缺少一
项扣 3分;没有一处存在缺陷(缺陷指:
内容阐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偏差或
过于简略或存在无关的内容或描述不符
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扣 1分,扣完为
止。
服务质量 9分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进行
49
保障措施 评分,包括:①日常员工就餐服务、②
日常接待服务、③重要紧急用餐接待服
务等;方案包括以上内容并切实可行、
有针对性、满足采购人采购人要求的得
9分,每缺少一项扣 3分;没有一处存
在缺陷(缺陷指:内容阐述与实际情况
不符或存在偏差或过于简略或存在无关
的内容或描述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
的扣 1分,扣完为止。
内部管理
制度(15
分)
15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管理制度进行
评分,包括:①健全的规章制度、②经
营管理和从业人员团队管理方案、③各
项指标的承诺及完成措施等、④财务管
理方案、⑤卫生清洁制度等;方案包括
以上内容并切实可行、有针对性、满足
采购人采购人要求的得 15 分,每缺少一
项扣 3分;没有一处存在缺陷(缺陷指:
内容阐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偏差或
过于简略或存在无关的内容或描述不符
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扣 1分,扣完为
止。
应急保障
措施
12
供应商提供的应急保障措施进行评
分,包括:①消防安全方案、②停水、
停电、停气应急措施、③食品卫生事件
应急措施、④公共卫生(疫情等)应急
措施等;方案包括以上内容并切实可行、
有针对性、满足采购人采购人要求的得
50
12 分,每缺少一项扣 3分;没有一处存
在缺陷(缺陷指:内容阐述与实际情况
不符或存在偏差或过于简略或存在无关
的内容或描述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
的扣 1分,扣完为止。
厨师 12% 12
提供的技师及以上等级厨师,具有 5年
(含)工作经验以上的,一个得 3分,
具有 3年(含)以上 5年以下工作经验
的一个得 2分,具有 1年(含)以上 3
年以下工作经验的一个得 1分,其余不
得分。本项最高得 9分。
提供具有营养师证的一个的 3分,最高
的 3分。
履约能力 30% 30
1、投类似项目业绩指与政府党政机关或
事业单位合作的类似餐饮项目;一个业
绩得 3分,本项最高得 18 分。(提供中
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
2018 年至今,类似项目履约情况达到优
良等级的,一个得 3分,本项最高得 12
分。(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八、评审结果复核
(一)磋商小组完成评分后,应汇总评审结果,进行评审复核,
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书面审查未通过
的、供应商被淘汰的重点复核。
(二)磋商报告出具前,采购组织单位应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
51
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
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组织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九、供应商澄清、说明、更正
(一)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
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
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
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
书面形式作出。
(三)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应当以.PDF 格式的文
件通过数字证书签章后上传到攀枝花市电子化政府采购投标书编制
系统,否则视为供应商未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供应商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
改: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
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再行修正。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
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
52
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
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
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
效处理。
(五)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十、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和出具磋商报告
(一)磋商小组应按照评审后供应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供应商得分且
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二)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出
具磋商报告。
(三)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
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2.磋商日期和地点,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及原因;
4.变动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
5.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
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
6.磋商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书面审查情况、供应商
响应文件磋商情况等;
7.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53
(三)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
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
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
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
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十一、评审工作纪律
(一)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二)评审过程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非法干预、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
(三)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
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四)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
1.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
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
统一保管;
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
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4.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
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
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
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违反规定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
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54
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
资料,除因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6.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
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
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
托。
十二、确定成交供应商、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和发出成交通知
书
(一)磋商结束后,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应当
在 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
(二)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后,应当在 5个工作日以内确定成交
供应商,并向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成交供应商
确认书。采购人应当按磋商报告中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名顺序确定成
交供应商。
(三)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自收到成交供应
商确认书的 1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同时发出
成交通知书。
55
第七章 合同草案条款
合同编号: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采购人(甲方):______
供应商(乙方):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及____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
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
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
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
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合同标的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报价(元)
1
第二条: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即;该合同总价已包
括物料、人工、印制服务、保险、其他服务、税费等及磋商文件规定
的其它费用,即“包干价”。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
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________;
2.________;
3.________;
……
第四条:服务费用支付方式(不支持预付款)
合同价款按季度支付,应支付的合同价款按单价、数量的算术相
乘予以计算;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有关票据,采购人将在收到供应
商支付请求后的 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本项目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不
计利息。
56
第五条: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
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
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
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
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
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
除履约担保。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
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
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
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
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
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
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
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
57
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
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
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
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
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攀枝花市仲裁委员会仲
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
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
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__份,乙方__
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__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__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第十三条:附件
1.项目磋商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响应文件
4.成交通知书
5.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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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盖单位公章) 乙方: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第一章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二、总则
(一)适用范围
(二)有关定义
(三)合格的供应商
(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费用
(五)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六)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三、磋商文件
(一)磋商文件的构成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三)其他
四、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的语言
(二)计量单位
(三)投标货币
(四)联合体响应
(五)知识产权
(六)磋商担保
(七)响应有效期
(八)响应文件的组成
(九)响应文件格式
(十)响应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十一)响应文件的提交及解密
(十二)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五、磋商程序和成交标准
六、政府采购合同
(一)履约担保
(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三)合同分包
(四)办理“政采贷”
(五)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六)履行合同
(七)验收
(八)支付合同价款
七、信用记录的查询和使用
(一)信用记录的查询内容及渠道
(二)信用记录的使用
八、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九、强制采购政策要求
十、供应商的禁止性行为要求
十一、询问、质疑和投诉
十二、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或无效的情形
第三章 资格条件要求以及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其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第五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第一节资格响应部分
第二节报价部分
第三节技术、服务响应部分
第六章 磋商程序和成交标准
一、磋商程序
二、成立磋商小组
三、熟悉磋商文件
四、书面审查
五、磋商
六、多轮报价
七、比较与评价
八、评审结果复核
九、供应商澄清、说明、更正
十、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和出具磋商报告
十一、评审工作纪律
十二、确定成交供应商、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和发出成交通知书
第七章 合同草案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