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2021-10-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632-2111GCWL224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祁县城赵镇人民政府西韩村蔬菜分拣包装场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0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工程量清单更正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2 | 文件开启时间 |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晋中市祁县新建南路115号汉庭酒店会议室 |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晋中市祁县新建南路115号汉庭酒店会议室 |
3 | 项目概况 | 祁县城赵镇人民政府西韩村蔬菜分拣包装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祁县城赵镇人民政府西韩村蔬菜分拣包装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于2021年11月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更正日期:2021年10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祁县城赵镇人民政府
地 址:祁县城赵镇城赵村
项目联系人:薛招金
项目联系方式:151106607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文化商务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写字楼9层
项目联系人:张杰、张子含
项目联系方式:19935567946、17636582321
附件信息:
西韩村蔬菜分拣包装场项目.zip
207.1K
祁县城赵镇人民政府
西韩村蔬菜分拣包装场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0632-2111GCWL2243
采购人:祁县城赵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37156776"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1
HYPERLINK \l "_Toc37156777"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4
HYPERLINK \l "_Toc37156778" 一、总则 4
HYPERLINK \l "_Toc37156779" 二、磋商文件 5
HYPERLINK \l "_Toc37156780" 三、响应文件 6
HYPERLINK \l "_Toc37156781"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0
HYPERLINK \l "_Toc37156782" 五、磋商程序 11
HYPERLINK \l "_Toc37156783" 六、签订合同 19
HYPERLINK \l "_Toc37156784" 七、保密和披露 20
HYPERLINK \l "_Toc37156785" 八、询问和质疑 20
HYPERLINK \l "_Toc37156786" 九、违约处罚 21
HYPERLINK \l "_Toc37156787"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23
HYPERLINK \l "_Toc37156788" 第四部分 合同原则 25
HYPERLINK \l "_Toc37156789"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26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祁县城赵镇人民政府西韩村蔬菜分拣包装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于2021年11月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32-2111GCWL2243
项目名称:祁县城赵镇人民政府西韩村蔬菜分拣包装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599964.38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99964.38元
采购需求:本次磋商采购共1包,祁县城赵镇人民政府西韩村蔬菜分拣包装场项目主要包含钢结构、不锈钢门楼工程,采购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15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1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1年10月22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
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纸质响应文件(应由电子响应文件导出)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晋中市祁县新建南路115号汉庭酒店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对磋商公告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代理机构。
2、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
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祁县城赵镇人民政府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祁县城赵镇
联系人:薛招金
联系方式:15110660723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长风文化商务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写字楼9层
联系方式:0351-7882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杰、张子含
电 话:19935567946、17636582321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采购人”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即“祁县城赵镇人民政府”。
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3“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4“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17〕119号)的规定,本磋商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5“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6“工程”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修缮等内容。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
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
3.3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4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3.5为便于相关工作能够及时通知到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
4.报价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的内容
磋商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原则;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报价邀请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机构。
6.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上传山西政采云平台系统及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5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6.4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6.5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磋商前会。如果召开磋商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
6.6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磋商开启现场对响应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三、响应文件
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
供应商应按照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的要求,在山西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解密等操作。
辅助纸质响应文件:3份,可在正式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已进行了有效的CA电子签章)直接打印。辅助纸质响应文件仅作为辅助评审及存档使用,不作为磋商及评审的依据,当辅助纸质响应文件与电子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8.2 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1)资格文件
*响应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020或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一期财务状况报告;
*响应截止时间前近12个月任意一次缴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
*响应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次社保缴纳凭证,依法不需交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见‘响应文件格式’);
*满足特定资格要求须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等(如适用);
采购公告发布之后,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cr/list)的信用查询记录;
(2)报价文件
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报价资料;
(3)商务技术文件
商务文件
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资料;
供应商企业简况;
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其证明;
保证金递交凭证;
根据本文件第三部分商务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
政府采购政策性因素涉及的各项表格(如适用);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技术文件
技术规范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施工方案;
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本项目实施时间进度表;
售后服务响应、培训、维修等承诺;
相关技术支持资料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8.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装订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须编排页码。
为方便评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8.4保证金
(1)供应商须在磋商开始前提交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
(2)该保证金须采用电汇、支票倒送、网上银行等形式交纳。
收款单位: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鼓楼支行
帐 号:147951527391
(3)供应商的保证金交纳后,须在磋商前提交清晰的汇款/转帐凭单复印件,否则视为未提交。
(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5)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响应保证金(不计利息),因退款信息不全或供应商未提供产生的延迟退款,代理机构不承担响应责任。
(6)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响应保证金(不计利息)。
8.5报价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购买各项产品、相关服务、工程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9.2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9.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9.4报价一览表为在第一轮公开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供应商应按照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的要求,在山西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签署。纸质响应文件可在正式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已进行了有效的CA电子签章)直接打印。
1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含电子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11.3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磋商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响应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如响应文件中未提供偏离表,视为完全响应。
11.4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的,供应商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按照磋商文件格式填写)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11.5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11.6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2.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 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按照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的要求,在山西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上传等操作。
12.2纸质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供应商须将纸质响应文件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字及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
12.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纸质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如果磋商检查密封情况时其他供应商(或监标人)质疑其密封情况不符合要求时,经核实确认后,纸质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3.响应截止时间
在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应按照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的要求,在山西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纸质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
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在山西政采云平台系统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4.2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响应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谈判时启封”字样。补存、修改的书面响应文件应与系统中上传的内容一致,不一致的,以系统中上传的为准。
14.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15.组建磋商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五、磋商程序
本次磋商采取一轮磋商、二轮报价、综合评分方式进行。评审工作在山西政采云系统中在线进行。
16.第一轮公开报价
16.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开启仪式,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6.2供应商须在磋商开启时间前在山西政采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
16.3第一轮报价前,由已经签到的供应商推荐两名代表查验所有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密封情况核验无误后,进行在线报价。
16.4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第一轮报价后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对第一轮报价进行签章确认。
16.5 具体报价情况以山西政采云平台系统为准。
17.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在山西政采云平台系统并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或进行电子签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7.1资格性审查
磋商工作开始后,磋商小组须对各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本文件“供应商须知”第8条“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或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工作开始前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网站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情况,发现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
17.2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须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响应文件是否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
(2)响应有效期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3)响应保证金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
(4)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5)施工方案、项目人员配备是否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且是否未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
(6)响应文件是否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商务及技术是否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7.3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核之后,应该在评审报告中制做详细记录。
18.竞争性磋商
18.1磋商小组可以与供应商进行多轮磋商,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8.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
18.3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山西政采云平台提交最终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9.第二轮报价
19.1磋商评审小组与所有供应商磋商后,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所供技术服务的内容、价格及合同条款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在山西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完成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最后报价文件上传的,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19.2第二轮报价即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供应商公布报价情况。
19.3最终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确定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不能满足项目实质性要求、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响应。
19.4 具体报价情况以山西政采云平台系统为准。
20.综合评分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评定内容及标准 |
得分 |
一、商务部分(15分) |
15 |
1.合同执行能力、供应商业绩 1.1打分条件 1.1.1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供应商自身合同为准,即合同的乙方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 1.1.2合同年限为近三年内(竣工时间2018年8月至今)。 1.1.3一个完整的合同证明资料为: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等复印件作为证明。 1.1.4同类型业绩指建筑工程或配套工程。 1.2打分标准 1.2.1每提供一项同类型业绩的,得2分,最高得6分。 |
6 |
2.项目经理业绩 2.1打分条件 2.1.1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供应商自身合同为准,即合同的乙方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 2.1.2合同年限为近三年内(竣工时间2018年10月至今)。 2.1.3一个完整的合同证明资料为: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等复印件作为证明;合同中应明示项目经理信息,如未明示,则应同时提供其他合法证明材料。 2.1.4同类型业绩指建筑工程或配套工程。 2.2打分标准 2.2.1每提供一项同类型业绩的,得2分,最高得4分。 |
4 |
3.供应商综合实力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的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 3.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的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 3.3供应商具有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为AAA级的,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的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 本项最多得2分。 |
2 |
4.响应文件响应程度 文件编制完整,逐页有连续页码,有详细目录,目录与有关材料装订顺序对应清晰、查阅方便。满分3分,最低0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1分。 |
3 |
二、服务部分(10分) |
10 |
1.针对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中服务承诺进行横向比较;满分4分,最低0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1分。 |
4 |
2.针对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中售后服务方案(包含服务体系、服务内容、故障解决方案、响应时间等)进行横向比较;满分6分,最低0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1分。 |
6 |
三、技术部分(65分) |
65 |
1.施工方案是否全面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满分10分,最低0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1分。 |
10 |
2.劳动力计划安排合理,满分6分,最低0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1分。 |
6 |
3.材料供应安排合理,满分6分,最低0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1分。 |
6 |
4.机械设备配置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程度,满分6分,最低0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1分。 |
6 |
5.关键部位施工是否方法明确、切实可行,满分6分,最低0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1分。 |
6 |
6.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完善、切实可行,满分8分,最低0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1分。 |
8 |
7.现场采取环保、室外、降噪声等技术措施完善,满分5分,最低0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1分。 |
5 |
8.应急方案措施完善,满分5分,最低0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1分。 |
5 |
9.是否具有可行的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期、降低造价的合理化建议,满分4分,最低0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1分。 |
4 |
10.工期安排满足要求,具体措施合理,满分3分,最低0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1分。 |
3 |
11.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合理,满分6分,最低0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1分。 |
6 |
四、价格分(10分) |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10%×100 1)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参与报价得分的计算。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对采用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10 |
20.1政策因素
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
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本文件所有表述简称“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投报“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
(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可投报“品目清单”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或“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
(3)投报产品中包含“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需将政府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五部分,并提供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3.本项目涉及“品目清单”政策优先采购产品的要求:
(1)货物中有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
(2)供应商须如实填写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
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5.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
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6.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要求:
根据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享受6%的价格折扣。在磋商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磋商报价给予 6.0%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磋商报价(此最终磋商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磋商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联合体响应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策;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约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
7.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货物6%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8.涉及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
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
(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1.确定成交候选人
21.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1.2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应编制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1.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1.4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2.磋商过程保密
22.1磋商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22.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六、签订合同
24.成交通知
24.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4.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5.成交服务费
本次磋商收取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
26.签订合同
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6.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6.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6.4成交供应商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6.5违反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6.6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其它成交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七、保密和披露
27.保密
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8.披露
28.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28.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29.供应商有权就采购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29.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29.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29.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9.4供应商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9.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9.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29.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29.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磋商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9.9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9.10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29.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九、违约处罚
30.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磋商后在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报价;
(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人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
(4)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1.工程概况:
1、该工程为西韩村农产品挑拣场,包括:平整场地2582㎡,回填方4100.6㎡,厚15cm混凝土路面856㎡,厚15cm素土路肩56.1m?;新做长23.95m,宽22.8m大棚,厚0.15m混凝土路面1377㎡;新做不锈钢门房。
二.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三.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依据:
1)由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及山西补充规定,编制定额按2018版《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四.材料价依据2021年6月份《晋中市建设信息指导价》,部分材料采用暂估价或市场价,人工费依据2020年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晋建标字[2020]2号文件调整。
五.本工程税金按晋建标函(2016)383号《关于建筑业“营改增”<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执行规定的通知》中的一般计税方式计价,税金按9%计取(晋建标字(2019)62号)。
第四部分 合同原则
(具体内容以双方签署为准)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
1.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的具体要求,详见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山西政府采购网客服电话。
2.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规定的要求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磋商文件中规定格式的应按照规定格式编制,未规定格式的,格式自拟。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响应函(格式)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等。
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工程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提供。
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E-mail: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授权委托书 (格式)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附: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本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本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报价一览表 (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货币:人民币/元
供应商名称 |
|
首次报价 |
(小写) (大写) |
工期 |
|
质量承诺 |
|
声明 |
|
项目经理姓名及执业资格 |
姓名: 执业资格: |
备注 |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偏离表 (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序号 |
磋商文件有关 规范、要求 |
响应文件 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备注 |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施工组织设计
1. 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1)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
(2)劳动力安排计划。
(3)材料计划和安排。
(4)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5)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6)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7)施工进度计划和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8)施工总平面图。
(9)有必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10)项目管理机构的配备。
(11)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注:不仅限于以上内容,供应商可自行依据项目实际要求及评分标准编制。
2. 图表及格式要求:
同时用图表形式阐明本项目的施工总平面、进度计划以及拟投入主要施工设备、劳动力等。
附表一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三 进度计划
附表四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 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