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委托,就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2021-JQWQHA-W1001/JD2021-14-0404)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1年10月9日09时00分,在淮安市进行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2021-JQWQHA-W1001/JD2021-14-0404
3.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实施地点:淮安市
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结果
第1中标候选人:清江浦区永舜农产品贸易中心
第2中标候选人:江苏永辉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第3中标候选人:淮安市千晏贸易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1日
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