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10月29日 11:56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节日慰问品采购 | ||
品目 |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其他食品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永安监狱工会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永定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29日 11:56 |
开标时间 | 2021年11月05日 09:00 | ||
预算金额 | ¥216.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瑞芳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7767686-8625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永安监狱工会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永安市大洲后2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邱科长0598-3819783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瑞芳0591-87767686-8625 | ||
附件: | |||
附件1 | 436 节日慰问品采购 10.29预公告版.docx |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永安监狱工会委员会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节日慰问品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节日慰问品采购
项目编号:2021-FZSG4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瑞芳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767686-862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永安监狱工会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永安市大洲后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邱科长0598-381978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瑞芳0591-87767686-8625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02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致各潜在供应商:
我单位对节日慰问品采购(招标编号:2021-FZSG436)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文件预公告。各潜在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建议或意见请在预公告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并同时将书面原件材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通迅地址,联系方式等)送至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预公告截止时间及各潜在供应商递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05日09:00时为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电话:0591-87767686-8625
传真:0591-87845818
联系人:林瑞芳
二、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5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开标时间即预公告截止时间及各潜在供应商递交材料的截止时间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2021-FZSG436
项目名称:节日慰问品采购
招标人:福建省永安监狱工会委员会
招标代理人: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目 录
第一章 投 标 邀请 ………………………………………………………………… |
03 |
1 .招标项目一览表 ……………………………………………………………… |
05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
06 |
投标人 须 知前附表 ……………………………………………………………… |
06 |
一、说明 ………………………………………………………………………… |
13 |
二、招标文件 …………………………………………………………………… |
14 |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 |
15 |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 |
18 |
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 |
19 |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 |
22 |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 |
25 |
第四章 采购合同范本 …………………………………………………………… |
29 |
第五章 投 标 文件格式 …………………………………………………………… |
35 |
注:本招标文件共55页,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自行核对,如发现缺、损等情况,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两日内向招标代理人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我司受福建省永安监狱工会委员会委托,对节日慰问品采购的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招标编号:2021-FZSG436
2 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3 招标文件购买(办理报名手续)时间: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需与报名时登记的名称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本,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5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最佳西方财富酒店正对面)10层1002室。
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 月 日 :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7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最佳西方财富酒店正对面)10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8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应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问题以书面形式与本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并且质疑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之前(不含当日),否则不予接收。
9 以上如有变更,我公司将通过下列媒体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招标代理人: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02室
邮 编:350003
电 话:0591-87767687-8625
传 真:0591-87813238/87845818
联系人:林瑞芳
电子信箱:2970145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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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购买、中标服务费、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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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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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35100804001800075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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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 |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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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联系人 |
0591-87767686-8601 柯小姐、0591-87767689-8621 徐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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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591-87845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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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投标人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投标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招标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
附: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最高限价 (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采购要求 |
1 |
1-1 |
节日慰问品采购 |
1批 |
2160000 |
43200 |
详见“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
服务地点:福建省永安监狱工会委员会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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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按批次进行结算。在结算货款时,中标人须提供该批次产品的正式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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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否则将投标无效。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单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还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3、投标人下浮率报价(保留2位小数)。具体需采购的商品,投标人中标后按采购人通知的供货,并按采购人当地超市所采价格(白标价即普通价)为基准价,基准价由采购人从永安当地的五四路店永辉、大润发、佳洁三家超市中任意选取一家的价格作为基准价(若中标人为其中一家超市,则从另外两家中选取一家的价格作为基准价),最终的供货结算价=基准价*(1-下浮率)。采购人按总金额采购,未对慰问品(包含且不限于国家调控价格的米、面、食用油等)的采购数量进行限制。遇超市采价商品特价时,收银小票有显示原价的,以原价作为结算基准价。商品采价时发生的采购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4.投标人须遵守各级政府单位及采购人所指定的疫情防控措施,请及时关注采购代理公司地的疫情防控政策,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否则供应商因防疫材料所备不齐导致无法到现场报价所产生的责任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序号 |
条款号 |
编 列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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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项目名称:节日慰问品采购 招标人名称:福建省永安监狱工会委员会 项目内容: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编号:2021-FZSG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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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1 |
投标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的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的任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不含投标当月);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证明资料(社保部门签章的社保缴纳明细表或社保银行缴款单据或电子缴税凭证等证明材料。)(不含投标当月);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的要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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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1.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个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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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最佳西方财富酒店正对面)10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接收人:林瑞芳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月 日 : 时(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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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2 |
投标保证金数额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 投标人须从其账户将保证金以转账、电汇(非现金)形式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至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保证金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可以转账、电汇形式提交,不接受汇票、现金,不接受个人转账或电汇。退还保证金以公对公形式转账或电汇,不以现金方式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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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9.1 |
评标标准和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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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中标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以(1-中标下浮率)*最高限价的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按福建省监狱系统政府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按以下收费标准:50万元(含)以下按1.0%;50-100万元(含)以下按0.9%。100-500万元按0.5%。该费用不得含入投标总价中,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特别予以注意。(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付款方式支付。(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351008040018000752005;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开户名: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人的专家评审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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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3.1 |
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福建省永安监狱纪检监察室 |
附件A:评标标准和方法
本项目以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及实质性响应性审查的各合格投标人根据以下标准和方法进行评议和评分。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行两阶段评标,第一阶段技术商务部分评标,开标一览表及报价部分投标文件在商务技术部分评分结束前先密封保管;第二部分价格部分评标,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最终根据两阶段评标汇总的综合得分高低顺序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则按投标报价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投标报价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该合同包的中标候选人;若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该合同包的中标候选人;若技术部分得分再相同,则按商务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商务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该合同包的中标候选人;若商务部分得分再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主要评标因素如下:
各部分评分分值分布如下:
PF:报价部分 满分40分
PB:商务部分 满分15分
PT:技术部分 满分45分
综合得分P:P=PF+PB+PT
最终综合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具体分值及评分因素分布如下:技术和商务要写出每个评分因素的名称。
评分 部分 |
评分细则 |
最高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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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报价部分 (40分) |
按合同包对各投标人的报价(下浮率)进行数字校核,称为报价评标价。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按以下方式得出: PF=(1-Fn/1-F)×40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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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商务部分(15分) |
B1.综合实力1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本项不得分。须同时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网站(https://www.cnas.org.cn)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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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综合实力2 |
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本项不得分。须同时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网站(https://www.cnas.org.cn)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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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综合实力3 |
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本项不得分。须同时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网站(https://www.cnas.org.cn)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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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售后服务方案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服务方案内容充实,可操作性强能充分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3分;服务方案充实,可操作性一般,能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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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用户评价情况 |
根据各投标人最近3年服务过的与本项目同类的货物配送类项目的用户评价情况(评价为满意或优),每提供1份用 户评价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需同时提供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用户评价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发票复印件。所有材料缺一不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满分3分)合同正在执行期的项目不算,B5与B7为同一业绩项目不重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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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连锁门店情况 |
为方便采购人自行提货,投标人有连锁门店3家以上且总面积达3000平米以上的得3分,有连锁门店2家且总面积达2000平米以上的得2分,有连锁门店1家且面积达1000平米以上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需提供自有卖场或者门店营业执照、自有产权证明材料或者租赁证明材料(租赁须提供租金转账发票)、门店店招及收银照片,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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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业绩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验收报告为准)的与本项目同类的货物配送类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的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列表并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有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合同正在执行期的项目不算,B5与B7为同一业绩项目不重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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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技术部分(45分) |
T1.技术和服务响应情况 |
根据投标人对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 技术和服务要求”各项内容逐项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完全响应的得15分(共10项),每负偏离一项扣1.5分,正偏离不加分。注: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项即为一项技术条款,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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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提货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提货方案情况在选择性、便捷性、合理性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全面、便捷性、合理性、可行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为全面、便捷性、合理性、可行性较强的得2分;方案不全面、便捷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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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3.职工慰问品组合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职工慰问品组合方案,职工慰问品组合在符合采购人需求、组合合理性,针对性、性价比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合理、有针对性、性价比高的得3分;方案较合理、较有针对性、性价比较高的得2分;方案合理性一般、性价比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采购人采购时有权选择是否按方案采购。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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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4.经营商品品种 |
为了保障商品供应种类需求,投标人承诺具有卖场或者门店且经营商品品种≥20000种及以上的得3分;20000种>经营商品品种≥15000种的得2分;15000种>经营商品品种≥10000种的得1分;经营商品品种<10000种不得分。需提供承诺函、门店店招收银等照片不少于5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经营商品品种的系统截图证明或网络查询链接等,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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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5.配备人员情况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为本项目拟配备人员数量,由评委进行评分:健康证人数≥5人的得3分;5人>健康证人数≥3人得2分;3人>健康证人数≥2人得1分;少于2人不得分。需提供拟投入人员有效的健康证、人员清单列表及人员岗位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T5与T9为同一人员不得重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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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6.配送车辆情况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为本项目拟配备配送车辆情况进行评议:拟配备配送车辆在2辆基础上,每增加1辆的得1分,满分3分。①拟配备配送车辆属于自有的:投标人需提供拟配备配送车辆自有资产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行驶证<经有效年检>、机动车登记证书、购置发票、车辆正面照片、车辆侧面照片);②拟配备配送车辆属于租赁的:投标人需提供拟配备配送车辆的租赁合作协议、车辆资产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行驶证<经有效年检>、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正面照片、车辆侧面照片)、支付租赁费付款证明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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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7.场地情况 |
根据投标人自有卖场或者门店面积(实际经营面积,不含对外出租的单独经营面积),由评委进行评分:有单个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得3分;3000平方米>单个面积≥1000平方米的得2分;1000平方米>单个面积≥500平方米以下的得1分;单个面积<500平方米不得分。需提供自有卖场或者门店营业执照、自有产权证明材料或者租赁证明材料(租赁须提供租金转账发票)、门店店招及收银照片,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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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8.支持手机APP或公众号下单情况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手机APP或公众号下单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投标人具有自有手机客户端(APP)或者公众号且支持采购人职工自行网上下单并进行配送的得3分,需提供客户端或公众号网上下单界面各环节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本项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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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9.售后服务管理师情况 |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拟担任的售后服务管理师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配备1名售后服务管理师得3分。需提供有效的售后服务管理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至投标截标时间止前六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不少于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齐全的的本项不得分。(T5与T9为同一人员不得重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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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0.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
根据投标人提供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包含食品可追溯性、各类项目检测、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卫生保障制度、商品供应商准入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措施,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全面、合理性、可行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为全面、合理性、可行性较强的得2分;方案不全面、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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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1.慰问品退换货方案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慰问品退换货方案,包含临时补货程序、针对发生货物不合格、发生错送、漏送等情况的应对措施(措施含响应时间、更换时间、更换后的货物质量情况 等),由评委进行评议并打分:及时且方案合理、可行、实用,内容详实全面系统得3分;相对较及时且方案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基本实用,内容较全面较系统得2分;相对较慢且方 案不够合理、可行、实用、内容简单、粗糙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满分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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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备注条款: (1)投标人提供材料如果为复印件的,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视为未提供相关材料。 同时,在评标定标过程中,投标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原件随时备查,如有必要,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交原件验证,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内须到达评标地点)不能提交原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有疑意的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2)投标人针对评标办法的承诺(描述)和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投标人的澄清、说明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的内容。投标人按要求进行澄清的,招标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要求进行澄清的,招标人以投标描述、证明材料中有利于招标人的内容进行验收。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响应内容若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形,评标委员会有权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认定。评标委员会将以低标准进行评审,若中标则签合同时将按高标准执行。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评分细项内容逐项真实、完整地进行书面应答和承诺。 (5)评标标准和方法中所涉及到的如技术支持材料、机构设置证明、业绩证明材料等一切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认真分类并装订成册,做好标识以方便评委会逐条对应评议。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委将有可能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议和评分。 (6)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买方有权在评标过程中或签订合同之前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各种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买方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和承诺、欺骗买方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若在中标后或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和承诺欺骗买方和评委的行为,买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买方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和服务采购。
2. 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福建省永安监狱工会委员会。
2.2 “招标代理人”系指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2.3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节日慰问品采购执行服务单位。
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配送服务相关内容。
3. 合格的投标人
3.1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2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符合本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标准要求且已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人为合格投标人。
3.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1)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存在直接管理、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管理、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5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经营活动(包含:设计、销售、安装及运维等)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
3.6投标代表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3.7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正、背面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投标无效。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⑴ 投标邀请
⑵ 投标人须知
⑶ 招标内容及要求
⑷ 合同主要条款
⑸ 投标文件格式
5.2本招标文件中所列的(如有)工艺、图纸、材料和设备的专利、配置、技术参数、性能、标准、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商等要求仅系说明并非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替代标准,但替代标准必须高于或等于本文件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做出详细说明。
5.3除非有特殊需要,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本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有设施、配套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若对以上情况要求了解,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以到使用地勘查,否则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原件形式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内将不标明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应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问题以书面形式与本招标代理人联系,并且质疑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之前(不含当日),否则不予接收
6.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应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提供授权函)签署的书面原件并携带相关资料及质疑事项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无法提供原件或与原件不符的,视为虚假质疑,不予接收)送达招标代理人。
6.4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同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今后将无权提出任何异议。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招标代理人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邮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须知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