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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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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年10月29日 13:43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秦都区公告时间2021年10月29日 13: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1月01日至2021年11月0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2日 09:00
开标地点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
预算金额¥232.003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晶
项目联系电话029-38016888
采购单位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咸阳市秦都区人民中路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马老师029-86167544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晶029-38016888
附件:
附件1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pdf
附件2招标文件--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pdf

项目概况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THLH(H)-2021-102

项目名称: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32.00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1项,采购预算:232.003万元,项目概况:主要为米、面粉、食用油、干货、调料、调味品、乳制品、杂粮、蔬菜、水果、禽蛋、冷鲜肉、肉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采购及配送等。简要技术要求、用途:自用。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2月01日00时00分至2022年11月30日00时00分(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4)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以来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1日 至 2021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人民中路15号

联系方式:马老师029-861675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

联系方式:王晶029-38016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晶

电 话: 029-38016888

项目编号:STHLH(F)-2021-102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 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采 购 人: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 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二〇二一年十月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3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4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49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 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 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 10 号楼 18 层 1806 室获 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THLH(F)-2021-102 2、项目名称: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 食配送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32.003 万元(人民币) 4、采购需求: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 食配送采购项目,1项,采购预算:232.003 万元,项目概况:主要为米、面粉、食用油、 干货、调料、调味品、乳制品、杂粮、蔬菜、水果、禽蛋、冷鲜肉、肉制品、豆制品、水 产品采购及配送等。简要技术要求、用途:自用。 5、合同履行期限:2021 年 12 月 01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 00 时 00 分(具 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6、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 意见》(陕民发(2015)1 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 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5)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6)《陕西省中小 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4 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 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财务要求:提供 2020 年以来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 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 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 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 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 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11 月 0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05 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 10 号楼 18 层 1806 室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5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 套。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22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 年 11 月 22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 10 号楼 18 层 1806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人民中路 15 号 联系方式:马老师 029-861675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 10 号楼 18 层 1806 室 联系方式:王晶 029-38016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晶 电 话:029-38016888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1.2 采购人 名 称: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办公地址:咸阳市人民中路 15 号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29-86167544 1.1.3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 10 号楼 18 层 1806 室 联 系 人:王晶 联系电话:029-38016888 转 806 电子邮箱:sxthlh590@163.com 1.1.4 项目名称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 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 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1 项,采购预算:232.003 万元,项目概况: 主要采购米、面粉、食用油、干货、调料、调味品、乳制品、杂粮、 蔬菜、水果、禽蛋、冷鲜肉、肉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详见“第 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1.3.2 服务期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 1 年 1.3.3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3.4 质量标准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及食品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信誉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 (陕民发(201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 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7 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 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财政部国务 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 27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 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以来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 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 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已缴 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 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 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 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 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 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的投标人; (8)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8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 出的形式 书面形式 1.10.1 分包 不允许 1.11.3 偏差 不允许负偏差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 招标文件电子版 招标文件的修改及澄清 其他材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书面形式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 出的形式 书面形式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收到修改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超出视为已确认 形式:书面形式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 出的形式 书面形式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超出视为已确认 形式:书面形式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1)澄清补正等相关文件; (2)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它资料。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 算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4 采购预算 232.003 万元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 要求 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招标范围及要求的 全部内容,并达到国家及采购人验收标准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内容:人工费、食材费、运输费、仓储费、装卸费、设备 车辆配置费、利润、税金、保险、验收等所需的全部费用。任何错报、 漏报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9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日历天 3.5.1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6.3 (2) 投标文件副本份 数及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电子版文件:U盘 2个(编制要求见本表 9.1) 3.6.3 (3) 投标文件是否需 分册装订 不需要 3.6.3 (4) 投标文件签字或 盖章的具体要求 1.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盖章; 2.证明资料复印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相关网站查询证明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 信息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 11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 点 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 10 号楼 18 层 1806 室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 还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5) 开标程序 开标顺序:随机开启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 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 24 小时内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专家库中 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 中标候选人 的人数 3家 7.3.1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10 9.1 投标文件电子版 投标文件电子版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内容应包括: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致的 word 版和 pdf 版投标文件。 9.2 开标现场须携带 的资料 1、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须携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 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 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3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 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 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和招标代 理合同约定计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标准下浮 20%来计 取。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11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交货地点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 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磋商资格;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12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 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 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项目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 主体项目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 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 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采购需求的详细描述、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 量保证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13 1.11.3 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 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内容及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 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 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 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 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采购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 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 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 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14 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投标报价表; (5)资格审查资料; (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汇总表; (7)技术服务方案; (8)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 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 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 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 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 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采购人设有采购预算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采购预算在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 资格审查资料 3.4.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15 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4.2 资格审查资料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表格和 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 备选投标方案 3.5.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 将被否决。 3.5.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 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 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5.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 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采购内容及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 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6.3(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 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 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 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 加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 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 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 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 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电子版与正本一起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16 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除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外,封套上应写明 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 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6.3 项的要求签 字、盖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采购人可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场; (3)宣布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公布招标采购预算;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服务期 限及其他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 (8)记录人、监标人、监督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有关人员在开 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17 (9)开标结束。 5.3 资格性审查 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以下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 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入评标阶段,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资格性审查表 审查内容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3)《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 1 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 〔2018〕23 号);(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 库〔2019〕27 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财务要求:提供 2020 年以来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 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 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 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 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 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18 活动的投标人; (8)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 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 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 续评标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 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 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 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单位,并向采购代 理机构出具《定标复函》。采购人逾期未确定中标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19 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接到采购人的《定标复函》后,在 2 个工作日内,将中标结果在相关媒介上发布公告。公告期 1 个工作日。 7.2 中标通知书 在发布采购结果公告的同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 履约保证金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 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 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给采购 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采购人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 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 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 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采购人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 提出附加条件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 承担连带责任。 7.4.4 中标人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按时签订或者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可以 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 府采购活动。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 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20 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质疑与投诉 8.5.1 质疑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 函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的相关规定(详 见《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 8.5.2 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 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投诉。 采购代理机构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王晶 联系电话:029-38016888 转 806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 10 号楼 18 层 1806 室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21 附件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编号: (采购人名称): 经过仔细阅读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后,我方申 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要求采购人澄清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22 附件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 2、…… …… 请收到本通知后以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第2章附件四格式在 年 月 日 前回复确认。 采购人: (签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采购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于本格式。采购人可根据需要将附件二与附 件三内容合并发出。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23 附件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 2、…… …… 请收到本通知后以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第2章附件四格式在 年 月 日 前回复确认。 采购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修改时,适用于本格式。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24 附件四: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修改通知确认函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修改通知确认函 编号: (采购人名称): 你方 年 月 日发送的 (项目名称) (标 段名称)招标文件问题 (澄清通知/修改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 收到,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 ……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收到招标文件澄清通知或修改通知后,投标人向采购人发出确认函时,适用于本格式。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25 附件五: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投标人 投标报价(元) 质量 服务 期限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 采购预算 主持人: 开标人: 唱标人: 记录人: 监标人: 监督人: 年 月 日 注: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对本开标记录表进行适当修改。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26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6.3 款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文件份数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6.3 项规定 2.1.2 响应性评 审标准 投标范围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且未超过采 购预算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业绩部分: 6 分 技术部分: 64 分 投标报价: 3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优惠最大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1-优惠率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4 (1) 业绩评分 标准 类似项目业绩 (6分) 提供 2018 年 12 月至今完成的食品配送类似项目业绩合 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得 2 分,最高计 6 分 2.2.4 (2) 技术评分 标准 实施方案 (30 分) (1)总体配送方案: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制定科学、 完善的采购及配送方案,确保食材供应正常,所供食材 安全、保鲜得 6-10 分;制定的采购及配送方案合理性 欠缺,基本满足需要得 1-5 分。 (2)有保证配送产品的车辆和配送服务队伍,配送人 员全部有健康证,配送车辆为厢式货车得 6-10 分;配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27 送人员健康证不齐全或配送车辆非厢式货车的得 1-5 分。 (3)投标人针对配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食 材紧缺,品目不全等)制定详实、可行的应急处置方案, 确保食材供货正常得 1-5 分。 (4)投标人提出的针对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利于采购 人和项目实施的合理化建议得 1-5 分。 售后服务方案 (14 分) (1)按售后服务方案是否详细、具体、可行(包括投 标人售后服务网点、拟投入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情况、项 目交付用户后出现故障响应时间等)进行评审,根据其 响应程度得 1-5 分。 (2)针对本项目及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详细具体可行 的售后服务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完善、可行进行评审, 根据其响应程度得 1-5 分。 (3)提供详细的食品安全培训计划和食品质量投诉处 理办法得 1-4 分。 产品质量保障措施 (20 分) (1)按产品供应渠道正常、质量标准,各手续齐全有 效等情况进行评审,根据其响应程度计 1-5 分。 (2)投标产品质量稳定,承诺近年(2018 年起算)来 无食品安全质量事故发生的得 1-5 分。 (3)投标人制定完善可行的质量保障措施,确保食材 从采购、仓储、配送等环节具有充足的质量保障措施, 确保食材质量得 1-5 分。 (4)投标人具有的食材存储条件和场所,可确保食材 新鲜、卫生、安全得 1-5 分。 2.2.4 (3)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报价得分(3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优惠最大的报价为评标基准 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0 分,计算报价得分时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应按优惠率进行换算,即 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优惠率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说明:1、报价得分数字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 舍五入”;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福 利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 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28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 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名中标候选人,或 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 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由评 标委员会投票决定排名。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1)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 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 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 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 决其投标: (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 表)为准;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29 (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 的除外; (4)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 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5)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 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 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 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 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 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 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价格调整(政策性折扣) 3.4.1 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分标准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评标 价=投标报价*(1-3%)。 (2)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和 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的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1%的价格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1%)。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30 (3)参加本项目的小微企业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1),并对声明的真实 性负责,未提供的不视为小微企业。本项目提供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 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投标人须做出承诺, 保证真实性,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小微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工 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标准确认。 3.4.2 监狱企业的价格评分标准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 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3%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3%)。 (2)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监狱企业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4)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监狱企业 声明函》(见附件 2),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的不视为监狱企业。 3.4.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评分标准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 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 价格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3%)。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3),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的不视为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 3.5 评标结果 3.5.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 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3.6 特殊情况处理 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 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 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 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31 附件一:投标文件澄清通知 投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姓名): (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 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函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 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32 附件二:投标文件澄清函 投标文件澄清函 编号: (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 投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就有关问题澄清如下: 1.┈┈ 2.┈┈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3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参考格式)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合同编号: 项目编号: STHLH(F)-2021-102 项目名称: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 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采 购 人: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投 标 人: 签署日期: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34 合 同 书 甲方:(采购人)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乙方:(中标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 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 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1、项目名称: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 食配送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主要为米、面粉、食用油、干货、调料、调味品、乳制品、杂粮、蔬菜、 水果、禽蛋、冷鲜肉、肉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采购及配送等。 二、合同款项 1、优惠率 %。具体款项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不得超出项目审批的采购预算。 2、中标优惠率一次性包死,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 三、货款支付 1、定价方式:甲方以《美菜网》(咸阳地区)当月相同菜品价格平均价优惠率结算。 【结算单价=《美菜网》(咸阳地区)当月相同菜品价格平均价*(1-优惠率)】 2、付款方式:银行对公转账。结算前,乙方提供全额发票、机打菜品清单、验收单等 相关资料。 3、付款依据:乙方的服务质量、发票、验收单等。 4、付款时间:货款一月一结算,本月结算上月货款。 四、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于前一天向乙方下达第二日采购清单,订单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计量 单位、数量、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并由指定的负责人通知至乙方,乙方收到订单确认后 供货; 2、甲方每日对采购食材的质量进行验收,若发现产品质量不合规定,应于收货之日以 书面或电话形式告知乙方,乙方进行更换,更换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 以当日全部食材价格 50%的罚款;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35 3、原材料没有按时按要求配送到位,影响甲方餐厅正常开餐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 当日全部食材价格 2倍价款赔付甲方经济损失; 4、甲方因储存、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只能提供规定项目的商品,不得跨项目供货,否则取消供货资格; 2、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 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 品或替代产品,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乙方提供的食材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 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乙方无条件进 行更换;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 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食堂的正常运转, 乙方必须按照当日全部食材价格两倍价款赔付甲方经济损失; 6、乙方不能满足当日供货要求时,应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 1 小时内告知甲方,并经 甲方同意,否则按照按照上一项规定处理。 7、任何因原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在确认导致问题的原材料 品种后,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除对甲方进行赔付外,甲方有权单方终止 合同。 五、服务要求 (一)质量要求:所有食材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须具备所配送产 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 1、大米必须符合 GB/T 1354-2018 标准,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列明可提 供配送产品的品牌清单、每个品牌详细的参数或指标。 2、食用油必须符合 GB1536-2004 标准,且为非转基因油品,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 认证,并列明可提供配送产品的品牌清单、每个品牌详细的参数或指标。 3、面粉必须符合 GB1355-86 标准,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列明可提供配送 产品的品牌清单、每个品牌详细的参数或指标。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36 4、杂粮及调味品要品质好,无霉变、无杂质。定型包装调味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 量安全认证。 5、乳制品、豆制品及其他半成品送货当日时间不得超过保质期的 1/3 时长,具有“QS” 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6、蔬菜、水果、禽蛋必须保证新鲜,果蔬必须符合 GB 2763-2016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 留限量标准并具有农药残留检验记录。 7、肉类、冷冻产品必须保证质量,应具有相关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供应商应具有 符合卫生防疫监督部门要求的肉类食材屠宰厂的经营授权书,含水(冰)率符合标准。 注:以上食材标准有更新的或其他未明确的原材料采购标准,按国家最新的相关标准 执行。 (二)送货要求: 1、供应商根据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各食堂要 求提供的所有食材的品种、数量、质量准时向甲方提供配送服务。所有食材采购均以采购 方通知为准,采购方有权根据实际需求量随时调整采购计划及供货时间段。 2、米、面、油主食类、干货调味品、杂粮等食材根据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 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各食堂需求用量及库存条件,原则上每周送货 1 次或 2次。 3、乳制品根据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各食堂需 求每 1—2 天送货 1 次。 4、蔬菜水果、肉类等原则上要求每天送货 1 次,确保蔬菜新鲜。 5、特殊情况下,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各食堂 需要的小批量的急用物资,乙方应予以满足解决。 六、运输方式及费用: 1、运输方式为路运,确保将货物及时、安全地运送到交货地点。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 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 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 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食品堆放科学合理, 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 2、乙方负责产品的运输并承担全部运输费用(包括装货、卸货等全部杂费)。 3、乙方应承担全部运输风险以及运输所导致的事故责任。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37 七、服务期限及交货地点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 1年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验收方法及标准 乙方将产品配送到达指定地点,将货物清单送至甲方,甲方根据验收标准检验产品, 清点货物,填写验收单,对于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乙方应及时处理,并调动公司应急小组 及时进行统计补货,为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乙方负责。原材料验收由甲乙双方现场检验, 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各自留存。乙方配送产品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甲方要求、 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 1、肉类必须保证提供为当日生产产品,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同时出具加盖政府 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所鲜章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 按压无注水,纹理清晰,肉质细腻,品质好。 2、禽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注水、无羽毛、表皮无疤痕,大小匀称、肉 质紧至,码放整齐。 3、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当日采摘,当日供应,原菜须 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 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 4、蛋类须新鲜,不超过三日以上产品,大小均匀,外壳无破裂,光洁饱满的产品,周 转箱堆放 。 5、豆制类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 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6、水果类须保证新鲜,无农药,无异味,无挤压、虫眼、过熟或欠熟,大小重量匀称 等,表面无疤痕,果体光洁饱满。 7、水产品类须保证鲜活、大小基本统一,水产类净菜须保证处理干净。 8、冻品外包装需完整,无破损,无不封口现象,有生产日期。干货类须保证配送种类、 品牌、规格,质量完全符合招标方要求,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之内,包装完整、 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 9、调料类须保证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滋味无异味,油酱均匀的酱体或 无结块的粉状固体,封口平整,无破包,夹包,漏包,无污染。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38 10、副食及其他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 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牛奶,小食品,须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甲方要 求,大小包装规格齐全、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三分之一天之内。 九、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认真履约。合同履约责任只涉及合同甲乙双方, 不考虑第三方因素。 2、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向乙方所配送的产品款项中扣 除,作为对甲方的赔偿:(1)合同签订后不能按合同时限要求供货;(2)所供食品不合 格、与需求不符;(3)不能按合同履约;(4)食品验收不合格,且拒不更换。 3、乙方对所供产品出现的问题推委、拖延,24 小时未作出服务响应,应接受甲方的合 理处罚(当日全部食材价格的 50%)。 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准。 十、本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时,应提前 1 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需要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后,必须于三个工作日内作 出书面答复,否则视为接受对方要求。 3、合同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终止合同时双方必须结清全部货款后方为 有效。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按照每日损失标准从乙方配送产品 款项中扣除,扣完为止。 5、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1)因乙方配送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 安全事故;(2)乙方配送产品质量不合格,甲方累计 3 次以上书面告知乙方整改的。(3) 乙方配送产品出现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所约定内容两次以上的。 6、如果双方合同终止,甲方有权与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 7、乙方的业务人员未经公司书面授权,其作出的任何均为无效。 十一、纠纷解决方式 若在合同有效期间发生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事宜或事件的任何纠纷或分歧,双方应尽量 协商解决;经努力仍未能协商解决的,应将纠纷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十二、其它事项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39 1、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柒 份,甲方执 伍 份,乙方执 贰 份, 执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函及最终报价和承诺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 起阅读和解释,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5、合同签订地点:陕西咸阳 6、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 方: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乙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盖章/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及账号: 注:上述合同仅作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实质性 内容不得违背招标文件的条款。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40 合同附件一 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 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条款规定。甲方根据需要,将主副食采购承包于乙方,经双方友好协 商,特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国家、行业、 企业相关的安全规定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抓好防火防爆、安全生产、食品中毒等事故的 预防工作,确保不发生各类事故。 二、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和管理,特别是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上述类似事 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2、甲方有权对乙方食品配送品质、数量、卫生、服务等情况、安全设施有效情况、乙 方的设备、器具安全卫生等情况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如乙方未达到标准或出现不合格项,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和完善。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按照甲方相关规定对乙方进 行经济处罚。 三、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有效期限及时审验。 2、乙方从业人员必须定期体检,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操作。 对因乙方未组织所属人员体检,携带传染性疾病上岗操作,导致甲方人员发生传染病 事件,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制订相关安全管理制 度、安全操作规程悬挂于餐厅明显位置,并认真执行。同时对所属人员进行经常性的职业 道德、食品安全卫生、消防、安全规章等安全知识培训。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各类事故预防 工作。 4、乙方购置副食品等食用品及调料制品必须保证其产品质量,严禁购置腐烂、变质、 过期的产品。特别肉类制品必须向甲方提交合格的卫生检疫证明,以备卫生检疫部门检查。 对由于乙方提供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劣质食品,或出售任何变质和受污染的食品, 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配送食品原材料,必须规范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严格按照甲方食品质量验收标 准配置商品,不得掺杂使假。 6、乙方应认真落实防蚊、蝇、鼠害等安全措施,做好防疫工作,避免疾病,传染病的 传播。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41 7、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应识别活动场所可能发生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按甲方的 要求实施管理、检查和控制。 8、对乙方的储运、服务人员,乙方应进行必要的环境保护知识和职业健康安全的培训, 保证储运、服务人员熟知在工作中,如因工作失误将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造成的不良影 响,以及一旦污染事故发生,如何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污染。 9、对于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必须密切配合。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安全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解决。如需另定附则,所有附则在 法律上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乙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盖章/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42 合同附件二《原材料质量安全验收制度》 食品原材料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食品 卫生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1、蔬菜类必须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色泽鲜亮,水分充足叶面饱满。原菜 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净菜须保 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 2、水果须保证新鲜 ,无农药,无异味,无挤压、虫眼、过熟或欠熟,大小重量匀称 等,表面无疤痕,果体光洁饱满。 3、水产类须鲜活、无腐烂变质,大小基本统一,水产类净菜须保证处理干净、表面无 鳞片、血迹、内脏清理彻底、无异味。 4、肉类必须保证提供为当日生产产品,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同时出具加盖政府 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所鲜章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 按压无注水,纹理清晰,肉质细腻,品质好; 5、禽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注水、无羽毛、表皮无疤痕,大小匀称、肉 质紧至,码放整齐; 6、蛋类须新鲜,不超过三日以上产品,大小均匀,外壳无破裂,光洁饱满的产品,周 转箱堆放。 7、散装干货类物品、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 生物,不掺假、不过期、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无霉变,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 规定。 8、定量包装调味品及小食品、牛奶须保证品牌、品种、规格完全符合用餐要求,内外 包装规格与标注相符,是符合国家食品行业规定的正规产品,出厂日期到收货日期间隔时 间不得超出商品保质期限的三分之一,商品包装须有合格证及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生产 许可标识。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43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 食配送采购项目 2、项目类型:服务类 3、采购人: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4、采购内容和需求: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 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1项,采购预算:232.003 万元,项目概况:主要为米、面粉、食 用油、干货、调料、调味品、乳制品、杂粮、蔬菜、水果、禽蛋、冷鲜肉、肉制品、豆制 品、水产品采购及配送等。 5、采购预算:232.003 万元。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采购内容: 主要为米、面粉、食用油、干货、调料、调味品、乳制品、杂 粮、蔬菜、水果、禽蛋、冷鲜肉、肉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采购及配送等。 (二)食材采购要求:所有食材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须具备所 配送产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 1、大米必须符合 GB/T 1354-2018 标准,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列明可提 供配送产品的品牌清单、每个品牌详细的参数或指标。 2、食用油必须符合 GB1536-2004 标准,且为非转基因油品,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 认证,并列明可提供配送产品的品牌清单、每个品牌详细的参数或指标。 3、面粉必须符合 GB1355-86 标准,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列明可提供配送 产品的品牌清单、每个品牌详细的参数或指标。 4、杂粮及调味品要品质好,无霉变、无杂质。定型包装调味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 量安全认证。 5、乳制品、豆制品及其他半成品送货当日时间不得超过保质期的 1/3 时长,具有“QS” 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6、蔬菜、水果、禽蛋必须保证新鲜,果蔬必须符合 GB 2763-2016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 留限量标准并具有农药残留检验记录。 7、肉类、冷冻产品必须保证质量,应具有相关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供应商应具有 符合卫生防疫监督部门要求的肉类食材屠宰厂的经营授权书,含水(冰)率符合标准。 注:以上食材标准有更新的或其他未明确的原材料采购标准,按国家最新的相关标准 执行。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44 项目 技术、规格、质量要求及包装标准 备注 肉禽类 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国家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 章的动物检疫证明。肉品须表皮洁净、膘厚适中、色泽鲜亮、纹理清晰、 肉质细腻、无异味、去骨、无毛、按压无水迹。 所有商 品必须 满足国 家和地 方相关 规定 蔬菜类 当季各类新鲜蔬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 死叶、无虫、无杂质,须 48 小时内采摘供应,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 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 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 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蛋类 鲜新、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滑,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 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 豆制品 豆腐、豆腐干、绿豆芽、黄豆芽、红豆等;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 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 接进行熟加工 水果 当即各类水果,无虫、无杂质,须保证水果新鲜,原水果须保证果 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 欠熟 水产品 草鱼、黑鱼、桂鱼、鲈鱼等 鱼类要求体表光滑无病灶,有鲜鱼鳞 片完整,无鳞鱼无浑浊粘液,肉质干燥,紧密,呈白色或淡黄色眼球外 突饱满透明,鳃丝清晰鲜红或暗红,保持活体状态固有本色,无异味, 鱼类肌肉紧密有弹性,内脏清晰可辨无腐烂。 冻品 冻品外包装需完整,无破损,无不封口现象,有生产日期。冻品在 解冻后,发现质量问题需退货。符合国家绿色批发市场标准,应具备满 足交易需要的冷冻贮藏设施, 调料 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胖听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现 象。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滋味无异味,油酱均匀的酱体 或无结块的粉状固体,封口平整,无破包,夹包,漏包,无污染 副食及 其他 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 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三)供货方送货要求: 1、米、面、油主食类、干货调味品、杂粮等食材根据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 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各食堂需求用量及库存条件,原则上每周送货 1 次或 2次。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45 2、乳制品根据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各食堂需 求每 1—2 天送货 1 次。 3、蔬菜水果、肉类等原则上要求每天送货 1 次,确保蔬菜新鲜。 (四)配送基本情况: 餐厅供应模式为早、午、晚分段供应;用餐人数大致为:支队机关 140 人、人民路消 防站 30 人、光明路特勤消防站 35 人。早餐品种为 4 种以上凉菜及主、副食等;午餐为 6 种以上热菜,配主食、面食等;晚餐不少于 6 种热菜配主食等。投标人负责日常餐厅原材 料的采购和配送,保证采购人餐厅正常开餐,保障本单位应对突发事件和应急备勤时期的 原材料供给。 (五)其它要求: 1、投标人根据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各食堂要 求提供的所有食材的品种、数量、质量准时向甲方提供配送服务。 2、投标人自备送货车,安排专人及时供货,装卸费、送货费用及运输安全由投标人承 担。 3、特殊情况下,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各食堂 需要的小批量的急用物资,投标人应予以满足解决。 4、所有食材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方要求的种类、规格进行供货,满足采购方使用需求。 所有食材采购均以采购方通知为准,采购方有权根据实际需求量随时调整采购计划及供货 时间段。 5、投标人在咸阳市主城区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服务期限、交货地点、质量标准 1.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验收 配送方到达指定地点,将货物清单送至采购方,采购方根据验收标准检验产品,清点 货物,填写验收单,对于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供应方应及时处理,并调动公司应急小组及 时进行统计补货,为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供应方负责。原材料验收由供应方、餐厅管理 方,双方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各自留存。 1、肉类必须保证提供为当日生产产品,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同时出具加盖政府 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所鲜章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 按压无注水,纹理清晰,肉质细腻,品质好; 2、禽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注水、无羽毛、表皮无疤痕,大小匀称、肉 质紧至,码放整齐;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46 3、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当日采摘,当日供应,原菜须 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 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 4、蛋类须新鲜,不超过三日以上产品,大小均匀,外壳无破裂,光洁饱满的产品,周 转箱堆放 。 5、豆制类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 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6、水果类须保证新鲜,无农药,无异味,无挤压、虫眼、过熟或欠熟,大小重量匀称 等,表面无疤痕,果体光洁饱满。 7、水产品类须保证鲜活、大小基本统一,水产类净菜须保证处理干净。 8、冻品外包装需完整,无破损,无不封口现象,有生产日期。干货类须保证配送种类、 品牌、规格,质量完全符合招标方要求,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之内,包装完整、 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 9、调料类须保证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滋味无异味,油酱均匀的酱体或 无结块的粉状固体,封口平整,无破包,夹包,漏包,无污染 10、副食及其他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 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牛奶,小食品,须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采购人 要求,大小包装规格齐全、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三分之一天之内。 五、服务承诺 为了更好的服务于贵单位,供应商应承诺如下: (1)根据采购方需求,保证供货及时。 (2)所有包装产品日期保证新鲜。 (3)保证所配送的各类食材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不掺杂、掺假、以次充好、 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保证蔬菜类做到:新鲜菜光滑、清脆鲜嫩,无变质腐烂、无黄叶、 不带泥沙、无杂草;水果类做到新鲜,颜色亮丽,无变质腐烂。 六、供应责任 原材料供应商须保证所供原材料均为符合国家卫生、质量检验标准的正规产品,保证 配送品种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所有原材料每日均留存样品一份,保存时间为 36 小时,确 认期间无任何食品安全问题后丢弃。 1、原材料没有按时按要求配送到位,影响采购人员工餐厅正常开餐的,以当日需求计 划总量两倍价款赔付采购人当日损失。 2、原材料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供应商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货物,更 换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3、任何因原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在确认导致问题的原材料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47 品种后,由该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除对采购人进行赔付外,采购人有权 单方终止合同。 4、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必要的货源组织,提供种类明细与价格。 5、为与采购人合作成立独立小组或团队、项目经理介绍与组织架构设计。 6、货源组织、配货、配送、验货、会计等专业对口人员的安排与职责划分。 7、确保原材料新鲜、安全、及时的各类措施或组织管理办法。 8、原材料供应商对于自身原材料生产、外部原材料的采购、销售,确认其合格标准与 检验标准。 9、原材料供应商对于可能的违约责任或食品安全责任的责任承担说明。 七、其他要求 (1)原材料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动物检疫法》、《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 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并由供货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 和法律责任: ①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②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③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④ 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⑤ 掺假、掺杂、以次充好,影响营养、卫生的; ⑥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 (2)在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产品,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供货商供货资格。 ① 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② 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③ 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 用盐,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 ④ 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供应商提供五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人员安全事故声明。 八、款项结算 (一)具体配送种类以甲方前一天的采购单为准,食材到达现场后使用单位根据采购 单及配送单进行食材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留存。 (二)款项结算: 1、结账方式:货款一月一结算,本月结算上月货款。 2、定价方式:甲方以《美菜网》(咸阳地区)当月相同菜品价格平均价优惠率结算。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48 3、【结算单价=《美菜网》(咸阳地区)当月相同菜品价格平均价*(1-优惠率)】 (三)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4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时 间: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50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四、投标报价表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汇总表 七、技术服务方案 八、其他资料。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51 一、投标函 (采购人名称) :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 (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 报价优惠率为: %。并按上述合同条款、项目验收标准的要求完成上述项目的 采购、配送、质保与售后等。 2、我方承认投标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3、我们同意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本次招标的所有资料。并同意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的投标有效期内(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日历天),该投标文件始终对我 方具有约束力。 4、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补充、修改、替换或者撤回本投标文件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中规定的质量标准 及服务期 限 日历天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本投标文件连同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 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9.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 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0.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52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53 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 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54 三、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序号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偏差说明 1 2 3 4 5 …… 注:1.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如投标人全部响应招标文件商务和技术要求,在“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栏中填写“全 部”字样,在“偏离”栏填入“无偏离”字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55 四、投标报价表 4-1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 (人民币:元) 报价优惠率 (%) 服务期限 交货地点 质量标准 备注 小写: 大写: 注:1.以上报价包含本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投标总价=采购预算*(1-报价优惠率)。 3.投标总价与报价优惠率不一致时,以优惠率为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56 4-2 费用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注:若表格不够用,各投标人可按此表复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服务内容 金额(元) 备注 1 2 3 ... 合计(元) 大写: 小写: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57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成立时间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注: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 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 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出具身份证明。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58 (二)投标人承诺函 致: (采购人) 本公司 (投标人全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现 承诺: 我公司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59 (三)资格证书 投标人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财务要求 提供 2020 年以来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 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五)税收缴纳证明 投标人提供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 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 明 (六)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投标人提供自 2021年 1月 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 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 相关文件证明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60 (七)网站截图 后附信用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1、“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具体包括以下 三个截图: (1)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页面→输入投标 人全称所得截图 (2)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页面→输入投标 人全称所得截图 (3)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页面→输入投标人全 称所得截图。 2、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图,具体包括以下截图: 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页面→输入投标人全 称所得截图。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61 (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名称) 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如果以上声明不真实,我方全部承担虚假响应(投标)的责任,并接受依法施行的处 罚。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62 (九)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致: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收到贵单位 (项目名称)的投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 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内容,并负法律责任。 1.本项目我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投标,不存在联合体投标的情况。 2.我公司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63 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1 2 3 ...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64 6-1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服务期限 采购内容 项目描述 备注 注:1.每张表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附类似项目的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65 七、技术服务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实施方案 1. 2. 3.…… (二)售后服务方案 1. 2. 3.…… (三)产品质量保障措施 1. 2. 3.……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66 八、其他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致: ( 采购人 )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 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 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 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 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2.(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 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 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67 (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 注:未附评标办法 3.4.2 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评审时 本项优惠不予以考虑。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68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文件(若有) 致: (采购人名称)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未附评标办法 3.4.3 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评审时本项 优惠不予以考虑。 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人民路消防站、光明路特勤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69 (四)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件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附件四: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修改通知确认函 附件五:开标记录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