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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天津市烹饪技术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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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 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丽江道及长江道校区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ZB-2021-JM-003)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 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丽江道及长江道校区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ZB-2021-JM-00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丽江道及长江道校区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08号建材大厦B座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ZB-2021-JM-003
项目名称: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丽江道及长江道校区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万元
最高限价:65.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65 65 餐饮服务 丽江道校区位于天津市西青区玉带路36号,学生人数约1600人,教师就餐人数约65人(60人午餐、5人晚餐), 长江道校区位于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孤山路3号,学生人数约700人,教师就餐人数约55人(50人午餐、5人晚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服务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监狱企业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5.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予认定。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内容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下午20:00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1年中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和缴纳税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资格要求 7、食品经营许可证需具备“中央厨房”和“集体配餐”资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质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9日到 2021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08号建材大厦B座2层
方式:满足 “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携带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文件费只接受现金)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08号建材大厦B座2层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08号建材大厦B座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卫津南路239号
联系方式:022-237461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08号建材大厦B座2层
联系方式:022-23243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静
电 话:022-23243779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丽江道及长江道校区政府采购项目需求书.doc

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9日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项目名称: 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丽江道及长江道校区食堂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 65万元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为保障学校丽江道校区和长江道校区师生日常用餐需要,现启动该项目招标,各校区基本情况如下:

丽江道校区位于天津市西青区玉带路36号,学生人数约1600人,教师就餐人数约65人(60人午餐、5人晚餐)。采用食堂外包的形式提供服务,包含学生早餐、午餐、晚餐以及教师午餐(自助)、晚餐服务。

长江道校区位于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孤山路3号,学生人数约700人,教师就餐人数约55人(50人午餐、5人晚餐)。采用餐饮配送方式提供服务,包含学生早餐、午餐、晚餐以及教师午餐(自助)、晚餐服务。

二、商务要求

序号

需求条款

具体内容

是否为实质性条款

原因说明(实

质性条款需列明原因)

1

资格要求

1、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资格要求。

2、食品经营许可证需具备“中央厨房”和“集体配餐”资质。

2

实施能力

提供2018年至今已完成同等规模学校餐饮经营或配餐的成功案例。

2

服务要求

1、服务期: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服务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服务地点: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丽江道校区和长江道校区食堂。

3、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3

报价要求

1、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报价:所报价格为最优惠总价格,包括服务人员的工资、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加班费、服务工作中投入的工具费和耗材费、服装费、税费、教师餐费及项目需求书中涉及的其他费用。

4

付款方式

每月25日前,支付上一个月服务费(按实际用餐人数结算)

5

其它要求

1、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2、从事学校餐饮经营经历达2年以上经验。

3、具有GB/T19001系列或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具有GB/T24001系列或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具有GB/T28001系列或OHSAS18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6、具有GB/T22000系列或ISO22000系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具有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三、服务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各级各类管理机构下发的关于食品安全、食堂经营、餐饮配送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到食品加工及配餐的卫生,在岗人员做到身体健康,持《健康证》上岗,饭菜做到可口美味,按时按点提供就餐服务,以满足师生的就餐要求。

2、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和市教委文件的规定,保证经营的毛利率不得超过30%,严禁任何形式将食堂转租、转包,不得分窗口对外经营承包,不得在本校食堂经营对外的餐饮服务业务,更不能利用学校资产搞非法经营。

3、投标人必须提出明确的用于本项目的运营服务方案,运营服务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总体监控方案,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餐厨垃圾处理方案等)、餐厅环境管理方案、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成本控制方案、操作规程控制管理方案、食品保存管理方案、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以及其他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服务标准、服务措施、质量管理、监控体系及说明材料。

4、中标人需自觉接受学校和政府管理部门对经营范围、经营场地、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服务态度、饭菜价格、消防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

5、中标人要实行饭菜价格成本公开,饭菜要明码标价,每出一个新菜品,经营者必须将新品的成本上报学校,经批准后方可上架经营。当市场物价出现较大幅度波动时,中标人应及时提出应对方案报学校批准后实行,季节性的正常波动由中标人通过调整花色品种自行做好饭菜价格平抑。

6、负责食堂、操作间和食堂管辖区域的清洁卫生、餐具厨具容器等清洗消毒工作,满足餐饮业卫生标准要求。

7、加强安全工作,对燃气使用、用电、防火、防盗,要根据本单位提供的现有工作条件制定严格的防范及责任落实措施,并有完整的规范记录。

8、中标人严格按照市教委和学校规定的学校食堂大宗商品政府采购平台供应渠道采购粮、肉、油、副食、调料等,中标人必须保证饭菜质量和多样品种、多样风味。

9、单独设置回民窗口,供回民学生用餐。

10、学校提供一卡通设备,食堂交易必须使用一卡通结算,严禁使用现金结算,每月25日前按照实际用餐情况结算上月师生餐费。

11、中标人须对本项目实施独立和完整的项目管理,在人员、财务、设备等方面不得与其他项目合并管理和使用。

12、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00.00元。

(二)丽江道校区人员及岗位要求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要求

1

项目经理

1

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行业5年以上,具有相关管理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精通厨房与前厅管理,能妥善处理、协调甲方关系,确保各方利益充分保障。具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圆满完成各项管理工作。

2

厨师长

1

身体健康,从事本行业5年以上,具有技师(二级)或以上厨师等级证书。精通团膳菜品制作,能够合理控制成本、善于菜品研发、创新。能够按照要求保证员工自助餐及会议用餐的制作。可胜任食堂管理岗位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3

厨师

1

具备3年以上厨师工作经验,持有中级(四级)以上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不限;

4

切配工

2

5

服务员

6

具备2年以上餐饮服务经验。女性,形象好,气质佳,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

洗消工

2

具备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身体健康,男女不限。

7

库管

1

具备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责任心强,能认真履行库管职责。

备注

1、总人数不少于14人,所有服务人员必须统一着整洁、大方、得体工装上岗。需安排加班的,中标单位应配合并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一旦获得中标资格,上述人员按要求投入本项目服务,非经招标单位同意,不随意更换人员。

2、以上人员年龄在18-55岁,均具有天津市区县级(或以上)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健康证》

(三)长江道校区配餐要求

1、投标人的中央厨房所在地距离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长江道校区不超过30分钟,到达学校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

2、投标单位需有完整的品控体系,对出厂产品进行检验。

3、投标单位必须有具备先进的生产车间设备:米饭生产线至少1条;微波隧道至少1条;金属检测机至少1台;全自动薄膜封切机至少1台,真空滚揉机至少1台、双螺旋速冻装置至少1台;自动洗箱线至少1条;浸泡除渣洗烘一体机至少1台,全自动煮面线至少1条;根茎洗菜机至少1条。

4、投标单位需有配餐车辆至少3辆,持证司机至少3人。

5、投标单位需配备至少6名服务人员用于配餐服务及管理,且必须至少有1位营养师。

6、投标单位需具有一定的仓储能力。

7、投标单位需自有食品检验室或有与第三方检测机构长期合作。

(四)服务内容及标准

1、主要内容:

(1)负责食堂、厨房的日常管理,提供工作日教职工午、晚两餐和学生每日三餐,负责厨具、餐具的清洗,厨师长每周制定食谱,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米、面、油等)原则上在教委采购平台集中采购,其余食品原材料(调料、副食、蔬菜等)须在学校集中采购目录中采购。

(2)在中央厨房完成长江道校区餐食制作,并按配餐要求完成配送和分发。

(3)应保证食堂大厅、操作间等的环境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定期消杀,无老鼠、蟑螂、苍蝇等小动物或虫类;餐具、饮具、灶具、厨具、冰柜等须及时清洗干净并按要求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4)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中标单位必须对员工加强防火、防盗和劳动防护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如因中标单位原因发生火灾、工伤等事故,由中标单位全部负责,如造成财产及人员伤亡的,中标单位负责全部赔偿责任。

(5)厨房设备(灶台、灶具、和面机、压面机、绞肉机、豆浆机、电饼铛、削皮机、食品加工、电加热、冷冻、消毒等设备、配电设备、燃气及其管道设备、下水管道等)每月定期保养一次,确保所有设备处于良好正常工作状态,消除一切隐患。

(6)厨师长根据就餐人员数量严格把控食物数量和质量,严禁浪费、厉行节约。

(7)配备的相关服务人员(厨师、面点师等)要不断地学习专业技术与服务等,保持不断地满足就餐人员的口味。

(8)做好相关问题(特别是安全问题)的预案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2、食品卫生

(1)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生存条件的预防措施。

(2)防止食品与原料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和不洁物。

(3)餐具、饮具等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或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食材必须进行严格的选材、浸泡、清洗,才能进入制作等下道工序。

(4)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无害,安全。

(5)禁止加工下列食品:

① 腐饭变质、生虫、污秽不洁、混有杂物或其他感官性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②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③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④ 掺假、掺杂的;

⑤ 超过保质期的;

⑥ 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

3、食品管理

(1)食品贮存

① 食堂贮存食品的库房、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② 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食品、物品设专人验收和保管,食材使用时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3)不得浪费,不得将食堂的食品、物品变卖,转移为己有。

(4)所需原材料由中标单位提供。

4、用餐标准

教工供餐标准不低于20元/人/餐,丽江道校区教工用餐采取自助方式,提供学校65名教工的工作日用餐(60人午餐、5人晚餐),菜品不少于5种(含1全荤、2荤素、2素菜)、主食不少于2种、汤类(粥)2种、小吃2种、乳制品或水果类配餐每日供应,长江道校区教工用餐采取配餐方式,提供学校约55名教工的工作日用餐(50人午餐、5人晚餐),菜品不少于5种(含1全荤、2荤素、2素菜)、主食不少于2种、汤类(粥)2种、小吃2种、乳制品或水果类配餐每日供应。

学生食堂根据饭菜价格分窗口售卖,价格标准为:8-10元、6-8元、4-6元,每天每个窗口不得少于6个品种,4-6元窗口必须有两个以上荤菜。每个窗口任意菜品组合不得超过该窗口最高价格。每个窗口主食可以免费增添。

按照学校行政历和作息时间保证营业时间,对学生供餐时间早6:30—7:45,午11:40—13:00,晚17:00—18:50,双休日及节假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菜品每周调整一次,调整比例不低于30%。根据节假日、民俗等因素对食谱适时进行调整。

5、学校迎新、承办比赛、会务、接待来访等临时性任务就餐方式、时间、人数根据具体要求临时决定,据实结算。

6、投标人须接受卫生监理部门和采购人的监督检查。每日每餐食物须在餐前留样(留样时间为 48 小时)封存(封存的全程操作均由投标方员工完成,采购人不接触食物),以备人员出现食物中毒或其他情况下的检查,并承担相关部门对食堂进行检验检疫以及资格审查所涉及的费用。

7、负责厨房和食堂工作人员安全操作的培训,在操作过程中,对与机械设备的使用要严格按照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章进行使用,由于服务人员违章操作等原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故由中标单位负责

8、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第 1 次采购人将对投标人进行约谈。第 2 次由采购人出具书面整改通知书。第 3 次采购人将延期支付服务费,直至整改到位,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9、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误饭、断供、食品安全问题,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按合同约定接受违约金处罚,具体数额以合同为准。

(五)中标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1、中标单位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招标单位的监督检查,制定符合国家及天津市关于食堂安全、卫生、消毒操作规程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防止中毒事件发生,保证职工就餐健康安全。

2、中标单位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具有餐饮行业要求的健康证,由中标单位负责组织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3、中标单位所有工作人员的各项福利应符合国家及天津市的相应规定,如发生劳动纠纷由中标单位负责。

4、中标单位在餐饮制作过程及饮食质量方面要严格执行国家及天津市食品、卫生等相关法律规定,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招标单位的卫生、安全检查。保证餐饮质量。

5、中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要求及时调整菜单、做到每周变换餐饮品种,保证菜品丰富。

6、由于中标单位服务人员违反食品卫生的规章制度造成就餐人员出现集体性身体不适、食物中毒事故,中标单位应承担相关责任。

7、除因招标单位原因外,延误供餐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8、应对招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建议,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对于重大投诉应有相应的处理办法。

9、中标单位需严格执行上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严防病毒传播,确保食堂用餐安全。

(六)费用分割

1、在委托管理期限内,招标人提供项目必要的管理用房,供中标人免费使用。

2、学校提供现有食堂场地、设备和用具;中标人应爱护厨房的各种设施及用具,妥善保管养护使用,在受托管理期间的维修费由中标人负责,发生人为损坏中标人应予赔偿。

3、校方不提供从业人员住宿。

4、食堂水、电、燃气费按实际发生额结算,由中标人负担。

5、职业服装由中标人负责。

(七)其他要求:

1、中标公司及成员不得在校内从事非法活动或学校规定禁止的活动。

2、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领导、尊重教师、爱护学生、注重仪表、维护学校正面形象。

3、在工作时间内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工作期间要统一穿着职业服装。

4、学校采取窗口征询、座谈征询、问卷征询方式每月至少一次征询师生或伙委会意见,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或就餐师生满意度低于70%校方有权终止经营协议。

5、投标人中标后,需与学校签订食堂场地、设备和用具托管清单,待服务期满,按照清单逐一验收,若有损坏需造价赔偿。

(八)中标企业退出的规定

中标在经营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已签订合同的约定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经营管理混乱,不按照相关规定配合校方工作,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且限期整改不力的。

2、发生就餐者食物中毒,或消防、餐饮设备设施管理不善,损坏严重而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或发生其他安全事故,后果严重的。

3、因擅自提高饭菜价格,或食品卫生安全和服务质量存在问题及其他原因而引起就餐人员不满而发生群体事件,影响恶劣的。

4、未按合同经营范围经营,掺杂使假,销售无证、过期、有害食品的。

5、在经营过程中有转包、分包经营行为的;

6、未经学校同意,利用学校资源从事校外社会餐饮服务或擅自停餐造成严重影响的;

7、在学期中途无故停止营业的;

8、其它严重违规、违约行为。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