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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师范学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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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HQ2021-ZB-1010盐城师范学院餐厅风味特色档口合作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YSHQ2021-ZB-1010盐城师范学院餐厅风味特色档口合作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1-10-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SHQ2021-ZB-1010

2.项目名称:盐城师范学院餐厅风味特色档口合作经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低限价:(1)食材成本率:32%,食材成本率=月食材成本(主料、辅料及调料)÷月营业额;(2)年营业额:20万元。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需综合考虑学校服务工作的特殊性、寒暑假的休假、不可预见费、各类风险因素等。投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5.采购需求:

(1)合作经营窗口以风味特色项目为主,须明确经营品种和范围,不得与食堂大伙项目雷同,经营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改或增加经营范围,如需调整,必须取得采购人同意。

(2)采购人提供给供应商经营使用的设备,供应商负责保管,期满后,供应商应将全部设备、设施完好交与采购人;如需增添特殊设备(含低值餐具、炊具),由供应商报采购人同意后自行采购并承担费用,并向采购人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报采购人备案,在合作经营期结束后供应商在一周内自行处理自主购买的设备,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自行添置的设备单价不得超过2000元,总额不得超过1万元。

(3)每个档口年营业额不得低于承诺营业额。

(4)供应商所需各项原材料由采购人统一采购,供应商不得自行采购,月底按实结算,由采购人在其营业额中扣收。供应商每月的食材成本率不得低于承诺的食材成本率,低于的部分由采购人在营业额中扣除。

凡采购人通过招(议)标采购的食材(包括但不限于大米、面粉、大豆油、猪肉系列食材、禽肉系列食材、蔬菜、豆制品、调味品、鸡蛋、调理品),供应商必须无条件使用,不得自行采购其他替代品牌或其他供应商食材。

供应商采购特定供应商食材的,必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供货合同,食材供应商营业执照、食材生产企业营业执照、政府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相关质量检验报告),经采购人审批同意后纳入“采供信息平台”统一采购供应,食材供应商须开具发票,由采购人结算货款。

(5)1标段供应商每月需支付运营维护费(水电气、卫生保洁及餐具清洗、餐余垃圾清运、采供、保管验收、安全管理、设备设施维护等费用),运营维护费率(运营维护费率=交采购人月运营维护费÷月营业额)为固定费率,即23%。

2标段供应商自行承担水电气费用,学校固定补助水电费用2万元整;2标段供应商需无条件接收回族师傅金华杰同志并安排其在民族餐厅工作,承担金华杰师傅的工资、绩效、安全奖、五险一金、寒暑假探亲往返路费(单程200元标准)等费用约6.3万元,基本工资、社保参照最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6)经营特色饭项目,每餐提供的蔬菜不超过5种。

(7)供应商必须通过采购人“校园一卡通系统卡机”和学校许可的支付方式售卖饭菜。

(8)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作经营协议前,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0000元。

6.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招标完成公示期结束至2022年春学期放假。经营期限内的营业时间由采购人根据学校校历统一安排(若受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营业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选择1个标段进行报价。

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校区

档口名称

经营项目

面积(㎡)

备注

1

新长校区

萃园一楼餐厅12号档口

自助餐

操作间16㎡、共用粗加工间30㎡

①提供灶台、水池、货架、工作台冰箱、工作台、工作台立架、排油烟机;②使用天然气设备加工。

2

通榆校区

北园三楼餐厅清真档口

清真餐

操作间30㎡、加工间30㎡

①提供灶台、水池、货架、工作台冰箱、工作台、工作台立架

②使用天然气加工;

③后场设独立通道共用。

新长校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约12000余人,通榆校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约9000余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018年1月1日以来,没有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以及消防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4.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有效期内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证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5.提供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2.地点:“盐城师范学院校园网”和“盐城师范学院后勤基建处、后勤保障集团网”。

3.方式: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见本公告附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1月9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后勤综合楼三楼招标会议室(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1.时间:2021年11月9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后勤综合楼三楼招标会议室(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2.磋商保证金

本次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3.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供应商自行前往现场勘察经营场所。联系人:潘老师1875222005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城师范学院。

地址: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

联系方式:招标部门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0515-88233126

2.项目联系方式

使用部门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515-88258808

采购部门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 0515-88233119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部门和使用部门提出,询问、质疑由使用部门负责答复。

九、提醒事项

因疫情常态化管控要求,开标当天,请供应商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到达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东大门,并联系使用部门:翟老师,联系电话:152-5110-1958,由该老师协助供应商在校门口登记后进入校园。

同时请供应商配戴口罩,通过手机出示“苏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或手机短信查询并可出示自己的近期行迹路线图),接受体温检测。

盐城师范学院

2021年9月29日

招标文件下载:YSHQ2021-ZB-1010盐城师范学院餐厅风味特色档口合作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029(1)(1).docx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盐城师范学院餐厅风味特色档口合作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YSHQ2021-ZB-1010





盐城师范学院

2021年10月29日



总 目 录












盐城师范学院餐厅风味特色档口合作经营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SHQ2021-ZB-1010

2.项目名称:盐城师范学院餐厅风味特色档口合作经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低限价(1)食材成本率:32%,食材成本率=月食材成本(主料、辅料及调料)÷月营业额;(2年营业额:20万元。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需综合考虑学校服务工作的特殊性、寒暑假的休假、不可预见费、各类风险因素等。投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5.采购需求:

(1)合作经营窗口以风味特色项目为主,须明确经营品种和范围,不得与食堂大伙项目雷同,经营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改或增加经营范围,如需调整,必须取得采购人同意

(2)采购人提供给供应商经营使用的设备,供应商负责保管,期满后,供应商应将全部设备、设施完好交与采购人;如需增添特殊设备(含低值餐具、炊具),由供应商报采购人同意后自行采购并承担费用,并向采购人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报采购人备案,在合作经营期结束后供应商在一周内自行处理自主购买的设备,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自行添置的设备单价不得超过2000元,总额不得超过1万元。

(3)每个档口年营业额不得低于承诺营业额。

(4)供应商所需各项原材料由采购人统一采购,供应商不得自行采购,月底按实结算,由采购人在其营业额中扣收。供应商每月的食材成本率不得低于承诺的食材成本率,低于的部分由采购人在营业额中扣除。

凡采购人通过招(议)标采购的食材(包括但不限于大米、面粉、大豆油、猪肉系列食材、禽肉系列食材、蔬菜、豆制品、调味品、鸡蛋、调理品),供应商必须无条件使用,不得自行采购其他替代品牌或其他供应商食材

供应商采购特定供应商食材的,必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供货合同,食材供应商营业执照、食材生产企业营业执照、政府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相关质量检验报告),经采购人审批同意后纳入“采供信息平台”统一采购供应,食材供应商须开具发票,由采购人结算货款。

51标段供应商每月需支付运营维护费(水电气、卫生保洁及餐具清洗、餐余垃圾清运、采供、保管验收、安全管理、设备设施维护等费用),运营维护费率(运营维护费率=交采购人月运营维护费÷月营业额)为固定费率,即23%。

2标段供应商自行承担水电气费用,学校固定补助水电费用2万元整;2标段供应商需无条件接收回族师傅金华杰同志并安排其在民族餐厅工作,承担金华杰师傅的工资、绩效、安全奖、五险金、寒暑假探亲往返路费(单程200元标准)等费用约6.3万元,基本工资、社保参照最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6经营特色饭项目,每餐提供的蔬菜不超过5种。

7供应商必须通过采购人“校园卡通系统卡机”和学校许可的支付方式售卖饭菜。

8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作经营协议前,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0000元。

6.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招标完成公示期结束至2022年春学期放假。经营期限内的营业时间由采购人根据学校校历统一安排(若受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营业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7.本项目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选择1个标段进行报价

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校区

档口名称

经营项目

面积(㎡)

备注

1

新长校区

园一楼餐厅12号档口

自助餐

操作间16㎡、共用粗加工间30㎡

①提供灶台、水池、货架、工作台冰箱、工作台、工作台立架、排油烟机;②使用天然气设备加工

2

通榆校区

北园三楼餐厅清真档口

清真餐

操作间30㎡、加工间30㎡

①提供灶台、水池、货架、工作台冰箱、工作台、工作台立架

②使用天然气加工;

③后场设独立通道共用。

新长校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约12000余人,通榆校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约9000余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018年1月1日以来,没有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以及消防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4.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有效期内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证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5.提供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2.地点:“盐城师范学院校园网”和“盐城师范学院后勤基建处、后勤保障集团网”。

3.方式: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见本公告附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1119 14 30 (北京时间);

2.地点: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后勤综合楼三楼招标会议室(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1.时间: 2021119 14 30 (北京时间);

2.地点: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后勤综合楼三楼招标会议室(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2. 磋商保证金

本次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3.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供应商自行前往现场勘察经营场所。联系人:潘老师18752220058。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城师范学院

地址: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

联系方式:招标部门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0515-88233126

2.项目联系方式

使用部门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515-88258808

采购部门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 0515-88233119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部门和使用部门提出,询问、质疑由使用部门负责答复。

、提醒事项

因疫情常态化管控要求,开标当天,请供应商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到达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东大门,并联系使用部门:老师,联系电话:152-5110-1958,由该老师协助供应商在校门口登记后进入校园。

同时请供应商配戴口罩,通过手机出示“苏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或手机短信查询并可出示自己的近期行迹路线图),接受体温检测。


盐城师范学院

2021年9月29日


第二章 磋商须知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

1.2 本项目按照项目分包,分别确定各分包成交供应商。

2、项目采购方式

2.1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 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2 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参加磋商费用

4.1 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5.1 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磋商文件的询问及修改

6.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五日前,在“盐城师范学院校园网”和“盐城师范学院后勤基建处、后勤保障集团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五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7、磋商文件的解释

7.1 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1 参加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2 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2.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

3.1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2 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3.3 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所附的“资信证明文件”。

4、磋商响应报价表

4.1 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含分项报价)。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2 标的物

详见项目需求。

4.3 有关费用处理

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4.4 其它费用处理

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4.5 报价采用的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6 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5、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5.1 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

5.2 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

5.3 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6、磋商保证金(如有)

6.1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开始前必须向采购人足额提交磋商保证金,作为其磋商的一部分。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采购人可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6.2 参加磋商采购所需交纳的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磋商保证金的交纳形式见采购邀请。

6.3 在磋商时,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视其为无效响应文件而予以拒绝。

6.4 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采购人经办人签署意见的保证金收据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6.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撤回其响应文件或者在磋商过程中无正当理由退出磋商活动(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退出磋商的除外);

(2)为谋取最终成交,磋商供应商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提供的相关文件被确认是虚假的、不真实的;

(3)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之间被证实有串通、欺诈行为或者恶意进行竞争,影响采购人合法权益的;

(4)整个采购活动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5)与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6)向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8)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 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

1.2 密封的响应文件应:

(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

(2)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及参加的分包号;

(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

1.3 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1 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2 采购人有权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

3、迟交的响应文件

3.1 采购人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 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

4.2 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4.3 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5、磋商响应有效期

5.1 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5.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采购人在接到磋商供应商书面答复后,将在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磋商与评审

1、磋商仪式

1.1 采购人将在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采购人主持,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磋商小组

2.1 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人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2 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 磋商小组、采购人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 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 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3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 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2 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 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5.4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5.5同一项目(项目未分包)或同一分包(项目有不同分包),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个供应商参加磋商时,磋商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首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最后报价,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6.1 磋商程序

6.1.1 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1.2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6.1.3 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未作变动的情况下,谈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6.1.4 各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如磋商小组认为最后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成本,涉嫌恶意竞争,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则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该供应商拒绝说明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说明,或虽有书面说明但仍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磋商小组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6.2 评审方法和标准

6.2.1 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2.2 评审标准

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

6.3 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磋商文件第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五、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1.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将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1.3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人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7)将采购合同转包;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

2、质疑处理

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 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2.3 未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4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4.1 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2.4.2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2.4.3 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2.4.4 提起质疑的日期;

2.4.5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2.5 《质疑函范本》请参考: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18/2/9/art_2407_2076377.html。

2.6 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人质疑接收部门为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中的使用部门和采购部门、盐城师范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详见公告。

2.7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2.7.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2.7.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2.7.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纸质原件形式的质疑;

2.6.4 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2.7.5 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2.8 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9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2.10 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11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1、签订合同

1.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提示:如“项目需求”中对合同签订时间有少于三十日具体要求的,依照“项目需求”),否则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 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履约保证金

在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中标(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____

项目名称:____

甲方:(买方)盐城师范学院

乙方:(卖方)____

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经营项目内容

1.经营品种:____

2.经营范围:____

3.经营地点:____

4.经营期限:本次招标完成公示期结束至2022年春学期放假经营期限内的营业时间由甲方根据学校校历统一安排(若受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因素影响,营业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二、关费用及履约保证金

1.乙方所需各项原材料由甲方统一采购,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月底按实结算,由甲方在其营业额中扣收。乙方每月的原材料成本(主料、辅料及调料))不得低于营业额的  %,低于的部分由甲方在营业额中扣除。

凡甲方通过招(议)标采购的食材(包括但不限于大米、面粉、大豆油、猪肉系列食材、禽肉系列食材、蔬菜、豆制品、调味品、鸡蛋、调理品),乙方必须无条件使用,不得自行采购其他替代品牌或其他供应商食材

乙方采购特定供应商食材的,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提供供货合同,食材供应商营业执照、食材生产企业营业执照、政府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相关质量检验报告),经甲方审批同意后纳入“采供信息平台”统一采购供应,食材供应商须开具发票,由甲方结算货款。

2.乙方承诺经营期内完成营业总额不低于 万元。

3.乙方每月需支付运营维护费(水电气、卫生保洁及餐具清洗、餐余垃圾清运、采供、保管验收、安全管理、设备设施维护等费用),运营维护费率(运营维护费率=交采购人月运营维护费÷月营业额)为 。(标段1)

乙方自行承担水电气费用,学校固定补助水电费用2万元整;2标段供应商需无条件接收回族师傅金华杰同志并安排其在民族餐厅工作,承担金华杰师傅的工资、绩效、安全奖、五险金、寒暑假探亲往返路费(单程200元标准)等费用约6.3万元,基本工资、社保参照最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标段2)

4.乙方必须在签订合作经营协议前,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30000元。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出现违约行为或者因为乙方责任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在乙方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10日内补足。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营业款中直接扣收补足。协议期满,清算完毕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退还应扣款项后的履约保证金余款,不支付利息。

三、经营情况考核规定

第一期考核:在2021年秋学期结束,甲方对乙方2021年秋学期经营情况进行考核,如乙方未能完成承诺营业额指标的50%,甲方按承诺营业额指标的50%计算运营维护费,不足部分从12月份营业额中或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收。

第二期考核:在2022年春学期结束,甲方对乙方整个经营期经营情况进行考核,如乙方未能足额完成承诺营业额指标的,甲方按承诺营业额指标计算运营维护费,同时在乙方2022年6月营业款中补扣,不足部分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管理、检查和监督乙方的经营行为,有权对乙方存在的经营问题提出强制性整改要求。

2.甲方不承诺维护学校市场义务,不承担校内外市场变化给乙方经营造成的所有影响。

3.校园“一卡通”终端机(窗口卡机号为号)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并负责维护。

4.按月与乙方结算营业款,扣除乙方应上交的运营维护费和应承担的各项费用后以转账的方式付给乙方,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税金。

5.甲方承担房屋结构、屋面漏水、水电气管线管路、提供的厨具设备等方面的维修费用。

6.由于供电、供水、供气部门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等情况,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经营服务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确保师生就餐满意率达到85%以上。

8.甲方须对乙方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合格且办理有效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盐城师范学院后勤保障集团食堂生产规范及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否则,甲方有权按违约情节轻重,在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收违约金。

2.乙方在经营期间仅从事本协议约定的经营品种,不得经营其他项目;如增加或项目调整,必须出具书面报告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经营,否则,乙方须无条件退场。

3.乙方经营特色饭项目,每餐提供的蔬菜不超过5种。

4.乙方所雇用的人员凭有效健康证、身份证等在餐饮服务中心办理员工登记后方可上岗;员工解雇或离岗时,由乙方到餐饮服务中心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离岗。同时谁雇用谁负责管理。乙方所雇用员工若发生意外事故和一切劳动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乙方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做好卫生工作,自觉服从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管理、监督和检查,员工工作服由甲方统一配备,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员工必须遵守学校和甲方有关规定,维护学校声誉和甲方形象。乙方经营期结束后,所聘用的员工自行解聘,与甲方无关。如乙方经营期间被政府有关部门或甲方检查出其工作人员缺少有效健康证、培训合格证,每人次扣收违约金5000元;如被甲方检查出过期食品或《食品安全法》中规定违禁使用的相关食品或原料,每次扣收违约金2000-10000元;如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出过期食品或《食品安全法》中规定违禁使用的相关食品或原料,罚款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罚款依据为准,同时甲方要对乙方加收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5.甲方提供给乙方经营使用的设备,乙方负责保管,期满后,乙方应将全部设备、设施完好交与甲方;如需增添设备(含低值餐具、炊具),由乙方报甲方同意后自行采购并承担费用,并向甲方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报甲方备案,在合作经营期结束后乙方在一周内自行处理自主购买的设备,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添置的设备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及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水电气使用安全、人身安全等各项安全工作。如乙方在经营期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责任处罚,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7.乙方应遵守行业规范,明码标价。经营期间所售食品必须通过甲方“校园卡通系统”等甲方许可的方式收费,如发现乙方未通过甲方许可的方式收费,第一次扣收乙方违约金2000元,如再次发现,则终止协议并无条件退场,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在经营期限内项目负责人不允许更换,如需更换,必须书面申请,报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更换。

9.经营期内,乙方不得停业。如擅自停业,甲方将收回该档口,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乙方自身原因(如经营不善或其他特殊情况等)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停业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停止营业,但乙方必须承担经营期内的全部费用。终止后,乙方应在5日内将个人自购炊具、设施运出餐厅,否则甲方将有权对该设备设施进行任意处理。

10. 经营期内,乙方工作人员在校园内与他人发生打架斗殴,给学校带来不良影响的,经营过程中服务质量差,造成师生意见较大或不服从相关职能部门管理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由此产生的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1.经营期内,不得将风味窗口转包给第三方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由此产生的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2.经营期内乙方出现重大安全问题的,乙方除了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还必须无条件退场。

13.乙方诚信履行本协议规定,可按月从甲方领取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应得营业款。

14乙方必须通过甲方校园“一卡通”学校许可的支付方式售卖饭菜。

15在营业款结算中,乙方提供的收款账户名称与合同签订人的名称一致,不得委托收款。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

账 号 :

开户行:

1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严禁在学校、餐厅内外张贴各类广告标语。

、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如乙方在合作期限内未全面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未付款项。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如果因乙方过失,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或饮食卫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且取消乙方的合作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在合同期内,乙方如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合作,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能退出。否则,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约定,守约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所有损失,但下列情况除外:

(1)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要求导致该合同不能履行的,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因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原因导致该合同不能履行的,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因不可抗力导致该合同不能履行的,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他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争议及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

1盐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1:

饼类食品项目安全生产和操作规范要求

1.所有食材必须通过采供中心食材申购平台采购,经所在食堂主任验收,方可使用。严禁私自采购食材,严禁使用生食材,违规每次罚款200元。违反该规定两次后,必须无条件退场,相关责任自负。

2.饼类项目的食材、酱料必须在食堂现场制作,酱料当天制作当天结清,剩余酱料全部倾倒。

3.饼类项目食材、荤素辅材加工过程必须烧熟煮透,确保成品安全。

4.饼类食材储存:①素食材必须当天加工当天使用,严禁过夜。②荤食材勤拿勤用,开饭结束后必须冷冻储存。

5.菜肴质量和安全遭到学生投诉的,每次罚款200-1000元。


麻辣(烫)锅安全生产和操作规范要求

1.所有食材必须通过采供中心食材申购平台采购,经所在食堂主任验收,方可使用。严禁私自采购食材,严禁使用易变质的白豆干、腐竹、鸭血、猪血、各种生肉等食材,违规每次罚款200元。违反该规定两次后,必须无条件退场,相关责任自负。

2.麻辣(烫)香锅的食材全部放置在后场冰柜或售餐间冷藏存放(不得裸露存放),由工作人员按学生需求规范配给,不可由学生自己直接选取。

3.麻辣(烫)香锅食材加工必须做到烧熟煮透,确保成品安全。

4.麻辣(烫)香锅食材储存:①素食材必须当天加工当天使用,严禁过夜。②荤食材勤拿勤用,开饭结束后必须冷冻储存。

5.菜肴质量和安全遭到学生投诉的,每次罚款200-1000元。

附件2:

盐城师范学院后勤保障集团食堂生产规范及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检查
内容


要求、标准及规范

违规

扣分


员工
管理

1

新进员工上岗前须参加《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知识培训,如实填报《编外用工登记表》。

1分

A

2

员工(含小时工)持健康证上岗,健康证由各食堂保管,彩色复印件张贴在食堂公示栏中。

1分

A

3

员工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和围裙干净整洁,佩戴工号牌上岗,不穿拖鞋、高跟鞋上班。严禁穿戴工作服进出卫生间。

1分

A

4

每天召开晨会,通过询问与观察等方式对在岗员工健康状况例行检查,填写《饮食服务中心职工晨检表》、《食堂晨会》记录。

1分

A

5

检查员工个人卫生,男职工不留长发、胡须,女职工不得头发披肩(用发卡网罩),烫染怪异发型、浓妆艳抹、佩戴饰物、留长指甲、涂指甲油。

1分

A

6

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不放置在功能间、备餐间窗口。

1分

A

7

员工应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用餐,不允许在备餐间或功能间就餐。

1分

A

8

熟悉本工作岗位的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准确回答有关安全生产规范提问。

1分

A

卫生

管理

9

各功能间工作用具及卫生责任到人,各功能间张贴卫生责任人标识

1分

B

10

食堂生产(加工就餐)等区域禁止吸烟。

1分

A

11

玻璃、墙壁、天花板、门窗、开关、风扇没有污迹和蜘蛛网等。地沟通畅无杂物、无异味。

1分

B

12

非加工期间食堂前(后)场底面无积水。

1分

B

13

整理箱、净菜框(白色)、毛菜筐(蓝色)干净整洁,分类且整齐上架放置,标记明显。

1分

B

检查
内容


要求、标准及规范

违规

扣分


卫生

管理

14

洗手池、卫生间整洁干净,并填写清洁记录表。

1分

B

15

下水道与外相通处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每天清洁,无明显沉淀物。

1分

B

16

刀、墩、板、笼屉、抹布等炊具使用前后刷洗彻底,保持干净整洁无霉斑。

1分

A

17

售饭间工作台、窗口机、开关灯具、消毒灯上无污迹。

1分

B

18

垃圾桶有明显标识并及时上盖,及时清除垃圾及废弃物,保持垃圾桶内(外)清洁卫生。

1分

A

19

各功能间加工结束以后,不允许用塑料袋、编织袋、纸箱存放原料、半成品。

1分

A

20

与外界相通的门窗配置防蝇设施,并保持清洁。

1分

YSHQ2021-ZB-1010盐城师范学院餐厅风味特色档口合作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029(1)(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