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关于公开遴选昌江黎族自治县机关食堂运行管理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昌江黎族自治县机关食堂运行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招标事宜。欢迎有资质的代理机构报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业主单位
昌江黎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二、项目概况
因县机关食堂目前合同即将期满,为确保干部职工用餐和部分公务接待工作顺利延续,我单位拟实施昌江黎族自治县机关食堂运行管理服务项目采购,运营期为2022年1月-2023年12月,项目采购金额为3664840.10元。
三、服务内容
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四、报名条件
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中心以及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登记并备案通过。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照《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收费标准设定最高限价为3.63万元。
六、报名材料
1.单独密封的报价函,报价函须写明报价下浮率及报价下浮后的招标代理费金额,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且下浮率浮动区间为0-20%,超出此区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格式自拟)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以及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中心以及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登记并备案过的证明。
3.提供近三年的3个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或该项目在法定网站发布招标公告截图并加盖公章)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提供发布公告起任一天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选聘办法
1.遴选工作由遴选人对报名并提交遴选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2、①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的项目承担机构;②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2家以上(含2家)时,最终选出一名报价相对较低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项目承担机构;若代理单位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取业绩优者为中选单位。
3.本次遴选结果由我单位电话通知中选单位。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1月1日--11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文件将予以拒收。
2.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昌江大道58号县政府机关办公大楼116室。
3.联系人:符先生,联系电话: 26698067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特此公告。
昌江黎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