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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团餐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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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陪客餐配送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陪客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0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5-21217C13

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陪客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49335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49335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陪客餐配送服务,对院内病人陪客人员的早餐、午餐、晚餐提供原材料采购、烹饪、打包以及配送等服务;服务期1年。

备注:不允许进口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1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采购公告所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0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递交;(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10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11月10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磋商、询价)。(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地 址:杭州市解放路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767117

质疑联系人:蓝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784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传 真:0571-85860230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俊超、沈佩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267

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7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传 真:/

联系人 :倪文良、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8705848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陪客餐配送服务-发布稿.doc

    365.5K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陪客餐配送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0625-21217C13

项目名称:陪客餐配送服务

采购单位: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

目 录

TOC \o "1-2" \h \z \u HYPERLINK \l "_Toc35428747" 电子交易须知 2

HYPERLINK \l "_Toc35428748" 第一章 采购邀请 3

HYPERLINK \l "_Toc35428749"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6

HYPERLINK \l "_Toc35428750" 一、总 则 12

HYPERLINK \l "_Toc35428751" 二、采购文件 14

HYPERLINK \l "_Toc35428752" 三、响应编制 15

HYPERLINK \l "_Toc35428753" 四、磋商 18

HYPERLINK \l "_Toc35428754"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20

HYPERLINK \l "_Toc35428755" 六、合同授予 20

HYPERLINK \l "_Toc35428756" 第三章 评 21

HYPERLINK \l "_Toc35428757" 第四章 采购内 26

HYPERLINK \l "_Toc35428758"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 29

HYPERLINK \l "_Toc35428759" 第六章 响应 34


电子交易须知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登记、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

2、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下载专区 — 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

3、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

4、“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的,如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参与评审,“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6、供应商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或致电平台400-881-7190获取相关服务支持。

第一章 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陪客餐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0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5-21217C13

项目名称:陪客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493,350.00

最高限价(元):6,493,35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陪客餐配送服务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元):6,493,350.00

简要规格描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陪客餐配送服务,对院内病人陪客人员的早餐、午餐、晚餐提供原材料采购、烹饪、打包以及配送等服务;服务期1年。

备注:不允许进口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 至2021年11月1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3.方式: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采购公告所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4.售价(元):0

5.采购公告所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递交(上传)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0日09:0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递交;(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10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2021年11月10日09:00(北京时间)

2.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磋商、询价)。(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地 址:杭州市解放路8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767117

质疑联系人:蓝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784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俊超、沈佩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267

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7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联系人 :倪文良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名 称

内 容

1

项目名称

陪客餐配送服务

2

采购内

容及数量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陪客餐配送服务,对院内病人陪客人员的早餐、午餐、晚餐提供原材料采购、烹饪、打包以及配送等服务。

服务期:1年,具体起止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由采购人确定。

数量:1项。

合同形式:单价合同,结算累计至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服务期满后本合同履行完毕。

3

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49.335万元。

4

公告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5

电子交

易平台

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6

磋商报价

1、本项目应以人民币报价;

2、报价包括服务期内食材采购费、人工费(食材制作烹饪等)、快餐打包费(含包装盒、餐具等)、配送费、卫生防疫费、管理费、保险费、风险费、利润、税金、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及成交后向代理机构缴纳的代理服务费;

3、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分别填报早餐、午餐和晚餐的单价并合计汇总;用该汇总的金额用于价格分的比较和评审的基础,成交后按实际供应的陪客餐数量结合单价进行以及所填报的风险管理费费率进行结算。

3、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

7

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不统一组织踏勘。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风险自担。建议各供应商务必现场踏勘。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0571-87767117

8

样品

要求,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9

演示

不要求

10

采购文

件澄清

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5天前以书面(纸质)形式要求采购单位作出书面(纸质)澄清。

11

响应文

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商务技术、报价等内容组成。

12

响应文件

的编制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

(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1)“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

13

响应文件

的签章

采用电子签章。

14

响应文件

的包装、密封和递交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

(1)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响应无效。

(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

(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存入U盘(一份)。

(3)“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

(4)“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15

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

时间和地址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0日0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递交。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10室)

16

磋商时

间和地点

1、开启时间:2021年11月10日09:00(北京时间)

2、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响应文件开启后,供应商在线参加磋商。

17

开启(解密)响应文件

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磋商,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磋商。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

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供应商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参与评审,“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如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无效。

18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19

响应文

件有效期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

20

进口

不允许

21

节能产品

不适用

22

环境标

志产品

不适用

23

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

(1)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

(2)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次采购标的为 服务 ,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餐饮行业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不适用)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小微企业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的,其报价不予扣除。

(6)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8)本项目不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9)小微企业(包括联合体内的小微企业和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其报价不予扣除。

(10)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执行。

24

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为计算基础,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收费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计算不足人民币5000元的,按人民币5000元计取,由成交人支付。

成交金额 费率

100万元及以下部分 1.5%

100-500万元部分 0.8%

500-1000万元部分 0.45%

供应商应当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并在响应文件中出具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2、代理服务费支付:

① 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

② 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

账 号:1202021209006759843

3、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

25

解释权

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5

特别说明

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采购在疫情防控下开展,供应商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在现场进递交样品过程中,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注:如供应商现场递交样品人员建议一名,该人员符合杭州市疫情防控的要求,到达评审现场出示绿码、出示行程码、测量体温,无问题后方可进入现场,否则将予以拒绝。请供应商提前落实人员,否则造成拒绝签收的情况,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风险。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评审、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供应商: 系指按采购文件规定合法获取采购文件并向采购单位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供应商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4.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磋商。

5.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

6.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成交供应商相同。

7.“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8.“服务”系指合同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合同约定的工作及与此相关的工作。

9.“项目”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10.“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磋商委托

供应商代表参加磋商时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响应文件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四)磋商费用

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联合体参加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六)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七)特别说明: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

2.采购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服务等标准以及推荐、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采购文件的要求。

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

(八)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为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纸质),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采购邀请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采购内容及需求

5.合同主要条款

6.响应文件格式

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

(二)供应商的风险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无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2.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发现其中有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5天前以书面形(纸质)式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澄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纸质)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纸质)答复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纸质)通知所有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除书面(纸质)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采购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纸质)文件为准。

4.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发布。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1.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商务技术文件:

(1)磋商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可以不提供);

(3)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供应商和投标产品生产企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六章);

(5)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6)供应商情况介绍;

(7)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8)技术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9)供应商内部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

(10)服务模式、服务水平、质量控制等方案

(11)针对本项目原材料采购、食材制作烹饪、打包配送等总体服务方案;

(12)办公设施、厨房加工设施配置以及送餐设施配置等情况;

(13)人员配备一览表(包括项目负责人、厨师、配送员等项目成员资历、证书等);

(14)相关服务承诺,包括配送时效、突然事件的应急响应等;

(15)厨房餐饮制作运行管理组织方案,包括食材生产流程和工艺;

(16)完成项目的设备、运输车辆配置等情况;

(17)各环节质量卫生标准、质量卫生验收标准以及服务标准等;

(18)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的响应措施;

(19)风险管理费费率表;

(20)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同类项目业绩材料;

(21)其他与评审评分相关的证明材料、资料。(如有)

3.报价文件:

(1)磋商响应函(格式见第六章);

(2)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3)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

(4)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

(5)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方就有关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2.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磋商报价

1.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四)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自响应截止日起 90 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纸质)进行。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

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份数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

(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1)“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签章

采用电子签章。

(七)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

(1)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

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响应无效。

(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

(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存入U盘(一份)。

(3)“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

(4)“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八)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

2、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

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四、磋商

(一)磋商形式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在线磋商,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不参加在线磋商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二)磋商程序

1.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

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供应商已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参与评审,“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如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2.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

3.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文件无效情形。

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5.磋商小组可以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出实质性变动。

6.作出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7.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书面响应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复,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8.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否则视为退出磋商。

9.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作废标处理。

10. 磋商结束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三)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小组的澄清内容及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

评审小组发出澄清内容后,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答复,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错误修正

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 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评审小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并对供应商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予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五)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

1.评审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评审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人接触。

2.本项目评审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纸质)发出《成交通知书》和《采购结果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六、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第三章 评审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陪客餐配送服务项目的评审。

一、总则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20分,资信商务分14分;技术分66分。递交了有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候选资格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评审小组推荐得分排列前 3 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资信、商务及技术分=评审小组所有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供应商评审综合得分=价格分+资信、商务及技术分

二、响应无效的情形

1、评审人员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无效。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3)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1日历天17:00(北京时间),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5)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的;

(6)磋商响应函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7)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8)采购文件不接受联合体磋商而采用联合体磋商的;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交联合协议的;

(9)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报价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响应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10)未响应采购文件标注“▲”的实质性要求的;

(11)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1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

(1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1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1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17)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在最后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

(1)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2)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3)不接受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修正错误原则修正后的报价的;

(4)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且供应商确认其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5)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三、评审内容及标准

(一)资信商务部分(10分)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1

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有同类年度餐饮配送服务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证明材料的得1分,本项得分不超过2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

2分

上述同类项目业绩中具有业主反馈表且反馈内容为好评的,每提供一个反馈表得1分,本项得分不超过2分。

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业主反馈表,要求加盖业主单位章或相关科室章。

2分

2

供应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未提供的均不得分。

6分

供应商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以上证书不全或未提供的均不得分。

(二)技术部分(80分)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1

采购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要求情况:满足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要求的,得12分,存在未响应或负偏离的每项扣2分,扣完12分为止。

12分

2

对供应商拟采用的管理模式内容进行评审:

(1)组织架构;(1分)

(2)工作流程;(1分)

(3)信息反馈渠道;(1分)

(4)控制方式等。(1分)

4分

3

供应商具有第三方责任险的,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

注:提供保单复印件加盖公章,要求保单能反映评审要素。

3分

4

厨房、配餐场所以及餐饮制作

(10分)

供应商厨房(配菜间)场所的规模以及空间布局。

3分

现场卫生情况(提供现场照片或图片)。

3分

供应商具体食材制作烹饪流程。

2分

质量卫生保证措施、检验、验收标准。

2分

5

陪客餐配菜规格响应

(12分)

针对本项目的早餐、午餐及晚餐要求餐品的规格标准进行评审:

(1)早餐配置规格标准;(3分)

(2)午餐配餐规格标准;(3分)

(3)晚餐配餐规格标准。(3分)

9分

供应商可提供菜单或花色:根据供应商所能提供不同的菜系品种数量情况进行评审。

3分

6

拟派人员、运输设备以及配送服务

(27分)

承诺拟派专人与采购人相关科室经办人进行对接服务的,得1分。注:提供相关人员信息及社保证明。

1分

拟派对接专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得1分;

具有餐饮食堂服务经验的,得2分。

注:提供能体现人员信息的评审因素,如无法体现的可提供其他辅助证明材料以及近期社保证明。

3分

针对本项目投入的配餐厨师情况:厨师长具有高级技师一级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得3分;

厨师人员(不含厨师长)中具有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3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以及及社保证明。

6分

供应商拟投入配送车辆及配送人员:

(1)配送人员中具有健康证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健康证及近期社保证明)

(2)具有专门的配送车辆的,得2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7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保温餐车规格及数量情况情况进行评审。

3分

承诺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时间完成陪客餐发放的,得1分。注:提供完整的承诺函。

1分

针对本项目陪客餐配送要求,制定的送餐及现场发放服务方案内容进行评审。

(1)早饭送餐及现场发放服务方案;(2分)

(2)午餐送餐及现场发放服务方案;(2分)

(3)晚饭送餐及现场发放服务方案。(2分)

6分

7

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的响应措施及保障程度的承诺进行评审。

2分

8

服务质量承诺:根据供应商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服务质量承诺情况及设备、人员按时到位的内容进行评审。

1分

9

根据供应商填报的风险管理费费率情况进行评审。

5分

10

样品情况

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样品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1分

对提供样品的质量、规格以及材质进行评审。

3分

(三)价格部分(1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审基准价/报价)×10%×100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概要

1、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陪客餐配送服务,对院内病人陪客人员的早餐、午餐、晚餐提供原材料采购、烹饪、打包以及配送等服务。

2、服务期:1年,具体起止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由采购人确定。

二、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要求

1、服务内容:

(1)服务期内负责全院所有病人陪客早餐、中餐及晚餐的制作和烹饪;

(2)完成快餐的原材料采购、制作烹饪、分装、储存、运输、分配、质保等;

(3)按采购人要求配送至指定地点并完成发放。

(4)每天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要求的时间内将指定数量快餐,送到指定地点。早餐要求在7点前完成配送;午餐在12点之前完成配送;晚餐在18点前完成配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完善的配送方案。

2、供应商需采取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及质量。确保生产的所有餐食、厨房环境、制作工艺,存放餐食及餐车、餐具等设备物资的仓储环境、条件设施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行政法规以及当地政府有关卫生管理的办法、规定等。如发生因供应商责任原因导致的食品安全卫生及质量方面、服务方面的投诉、赔偿等情况,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供应商须制订工作制度和标准,人员配备应满足医院在职员工日常餐饮需求。工作人员应熟悉医院情况,文明敬业,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如工作人员在医院范围内发生违法乱纪及其他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采取罚款措施并要求更换工作人员。

5、为保证餐食质量,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降低用餐标准。

6、供应商必须建立内部食品安全检查制度,每周至少定期检查一次,保存检查记录以备查。

7、供应商必须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对于采购人工作人员检查发现餐食不符合要求时,供应商必须立即现场撤换,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其他配合工作。

8、供应商现场拟派不少于2名专职人员驻点,与采购人的相关科室进行对接;采购人不供住宿,由供应商自行自行解决,所涉及的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9、供应商需每天委派人员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收集用餐信息并安排配送及完成发放工作。

10、要求供应商提供满足本次陪客餐发放的保温餐车,确保保质保量的发放。

11、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填报风险管理费费率,服务期内采购人按该费率与供应商结算。(注:供应商如填报的费率为90%;如8月实际产生陪客餐费用10万元,即该月结算金额为10万元×90%=9万元。)

三、陪客餐种类及规格要求

1、本项目陪客餐包含早餐、午餐及晚餐,并提供相应的一次性饭盒、筷子、勺子以及纸巾等餐具。

2、早餐、午餐及晚餐供餐参考要求:

早餐:菜肉包+花卷+鸡蛋+酸奶(服务期内品种固定不变)

午餐:1大荤菜+1小荤菜+1蔬菜(含米饭)

晚餐:1大荤菜+1小荤菜+1蔬菜(含米饭)

3、每份套餐中要求米饭足量供应;套餐中每份荤菜或每份蔬菜均不小于150g。

4、要求供应商标准套餐(午餐及晚餐)内的菜系一周内不得有重复。

5、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陪客餐的实样图片或照片并注明餐品的种类及规格。

四、餐盒样品:

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同时提供样品,在评审过程中供评审小组评审,并作为成交后供货时的验收标准。供应商因提供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要求将递交的样品以适当的方式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的名称及样品清单。是否递交样品不做强制要求,但作为评审依据之一。

3、提供样品清单一览表

递交样品清单条目的所有样品(共1项)。样品上注明产品、材料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以及样品清单。样品清单如下:

样品名称

数量

午餐或晚餐餐盒(包含筷子、勺子以及纸巾等餐具

1份

4、建议供应商在递交样品时装箱递交,样品是否密封不做强制规定。

5、评审结束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样保存,可作为验收的依据,未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在接到代理机构通知后退还。

6、样品通过邮寄或送达的方式递交,供应商自行确保在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将样品送达代理机构指定的联系人,未按时送达的样品无效。具体要求如下:邮寄或送达地址: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10室)

联系人:金俊超;

联系电话:0571-85860267、13868143292。

五、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内部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

2、服务模式、服务水平、质量控制等方案

3、针对本项目原材料采购、食材制作烹饪、打包配送等总体服务方案;

4、办公设施和厨房加工设施配置等情况;

5、人员配备一览表(包括项目负责人、厨师、配送员等项目成员资历、证书等);

6、相关服务承诺,包括配送时效、突然事件的应急响应等;

7、厨房餐饮制作运行管理组织方案,包括食材生产流程和工艺;

8、完成项目的设备、运输车辆配置等情况;

9、各环节质量卫生标准、质量卫生验收标准以及服务标准等;

10、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的响应措施;

11、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同类项目业绩材料;

12、其他与评审评分相关的证明材料、资料。(如有)

五、本章未尽内容按“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最终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文本为准)

甲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地址:杭州市解放路88号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杭州市江虹路1511号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根据 项目采购结果和采购文件的要求,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组成

双方的各种协议、成交通知书、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技术澄清及询标答复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文件有相矛盾之处,以时间后者为准。

二、合同时间:

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结算累计至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服务期满后本合同履行完毕。

三、付款方式

1、服务期内按月结算;陪客餐费用如下:

早餐: 元/份;

午餐: 元/份;

晚餐: 元/份。

2、乙方将配餐送达指定地点后,须由甲方在“验收单”签字确认,由乙方凭每批次的“验收单”和等额发票(发票种类必须符合甲方要求)向甲方提出结算申请,经由甲方审查认可后付款。(滨江院区的费用需单独开具发票)

3、乙方风险管理费费率为 %;

四、服务要求:

1、乙方需采取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及质量。确保生产的所有餐食、厨房环境、制作工艺,存放餐食及餐车、餐具等设备物资的仓储环境、条件设施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行政法规以及当地政府有关卫生管理的办法、规定等。如发生因乙方责任原因导致的食品安全卫生及质量方面、服务方面的投诉、赔偿等情况,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可以不支付该次餐食费用,并全额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若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赔偿,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该等赔偿。

2、每批次食品在提供之前,乙方必须对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对于外部采购的方便食品(瓶装、罐装、袋装、塑封等直接打开食用的食品),在每次提供时必须对方便食品的有效期、包装完好性等进行检查。

3、乙方应使用标准的食品保温冷藏送餐箱提供快餐(尤其是遇到恶劣天气:夏季高温、冬季低温、暴风雨等),避免因送餐箱质量、包装、密封等问题,影响餐食卫生。

4、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及时组织人员制作餐食,并按约定的时间提供餐食。遇临时特殊情况,最晚不得超过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分钟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5、乙方应负责送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确认后向职工发放快餐接受甲方现场管理,甲方做相应的配合工作。

6、为保证餐食质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降低用餐标准,甲方有权对乙方向提供的餐食进行检查。

7、乙方必须建立内部食品安全检查制度及相关台账记录,每周至少定期检查一次,保存检查记录以便甲方随时进行抽查。

8、乙方必须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及相关台账记录。对于甲方工作人员检查发现餐食不符合要求时,乙方必须立即现场撤换,并按甲方要求提供更换餐食等其他配合工作。

四、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RMB100,000.00);形式为汇票、同城支票、银行转帐、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合同约定的服务期满后,甲方评估乙方的工作,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五、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配备运送专用配送车辆、工具进行运送,配送之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委派 名专职人员,负责在甲方指定地点收集用餐信息并安排用餐及配送发放工作。委派员工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

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3、运输及配送人员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交货期

每天接到甲方通知后,要求在 小时内将要求数量快餐,送到指定地点。

七、责任

1、乙方人员需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2、受不可抗力的外部因素影响,导致双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某些条款,双方另行商议解决方法。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拒付合同价款;乙方确保及时将快餐配送至给甲方指定地点,并对其所供食品安全卫生负全部责任。

4、乙方在服务期内如有降低响应文件所承诺的内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依法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八、违约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柒份,乙方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签字)

日 期: 日 期:


医疗卫生机构廉洁购销合同

甲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后勤货物、服务、工程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按照《民法典》及后勤货物、服务、工程类合同约定购销合同产品。

二、甲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对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

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动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四、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乙方产品的选择权,不得提供旅游、支付食宿费用。

五、乙方指定 作为合同代表洽谈业务。合同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

六、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

七、本合同作为后勤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电子备份

竞争性磋商采购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0625-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附件: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0625-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1、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中“1.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磋商声明书格式

磋商声明书

致:_______ __:

_______ __(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___ __(姓名)系_______ 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 _ __项目的磋商采购,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我方就参加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本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 ______日。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 我方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情况:                           

4.我方单位负责人同时为下列单位的负责人:        

5.我方直接控股的单位、由我方管理的单位,没有同时参加本合同项下的磋商。

6. 我方委托授权人 (姓名)为我单位的正式在职职工,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本项目的磋商采购活动,

7.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产品名称为: ;规格型号:

8.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有:

                           

9.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2、商务技术文件目录:

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中“2.商务技术文件”。


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_______ __(代理机构名称) :

我_______ __(姓名)系_______ 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字或盖章)

职务: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陪客餐配送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陪客餐配送服务,属于餐饮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盖章) 日 期:


附件:风险管理费费率表

风险管理费费率表

项目编号:

风险管理费费率

%

注:(1)供应商按上述格式填报费率;

(2)供应商如填报的费率为90%;如8月实际产生陪客餐费用10万元,即该月结算金额为10万元×90%=9万元。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附件:商务响应表格式

商务响应表

项目编号: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偏离情况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附件:技术响应表格式

技术响应表

项目编号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偏离情况

注:供应商应根据货物技术规格、技术服务对照采购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3、报价文件目录:

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中“3.报价文件”。


附件:磋商响应函格式

磋 商 响 应 函

致:_______ __(代理机构名称):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采购邀请(项目编号:_____ __),_______ __(供应商名称)在线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一份。报价为 详见报价一览表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澄清(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供应商在参加磋商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响应文件有效期自磋商日起 ______日。

4.如成交,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供应商将按“采购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如成交,我公司将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6.供应商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本此采购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 _____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报价一览表格式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报价(元)

(单价汇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报价明细表格式

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

序号

陪客餐种类

配餐标准

单价(元/份)

1

早餐

菜肉包+花卷+鸡蛋+酸奶

2

午餐

1大荤菜+1小荤菜+1蔬菜(含米饭)

3

晚餐

1大荤菜+1小荤菜+1蔬菜(含米饭)

单价汇总(元)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附件: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

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致: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采购文件(项目编号:0625- )并在此承诺:

如成交,我公司将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承诺方(供应商)法定名称: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

承诺方(供应商)法定地址: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