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海心沙东区微改造项目厨房设备采购安装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 标 人:广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珠江新城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
海心沙东区微改造项目厨房设备采购安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心沙东区微改造项目招标人为广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珠江新城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心沙东区微改造项目厨房设备采购安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海心沙东部,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2.7 万平方米。本次厨房设备安装位于楼层服务间面积约为204㎡,首层员工餐厅、食品检验室、干货仓、饮料仓、花房面积约为87㎡,首层垃圾房、卸货平台、后勤厨房、开放厨房、自助岛台面积约为274㎡,首层吧台、宴会及会议前场茶歇区面积约为31㎡,二层备餐及酒吧面积约为32㎡,五层备餐及酒吧面积约为46㎡,共674㎡。
2.2项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海心沙
2.3招标采购设备名称、数量及技术规格:厨房设备及相关服务,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
2.4招标范围:
2.4.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4.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厨房设备及配套采购、厨房工程所需的报建报装、验收工作,不限于设备制造、采购、包装、运输(包括装卸)、安装、调试;设计及技术服务:含深化设计施工图;现场施工;承包人需提供技术支持协助甲方办理本项目卫生、防疫许可证、厨房餐饮服务许可证,完成相关检测工作并通过环保工程的报检验收;通过环保工程的报检验收;负责本项目的厨房厨具、炉具及其他材料设备检测检验并取得相关合格证书;负责与有关部门办理报建报批手续,并获通过;质保期保障及其他相关服务、总包管理配合费用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4.3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4.4交货期:工期由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计算,至验收合格之日止,总工期12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办理本项目卫生、防疫许可证、厨房餐饮服务许可证,通过环保工程等相关的报检验收,并交付招标人正常使用。
2.4.5交货地点: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4.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122438.00元,其中暂列金额人民币 / 元(暂列金额为非竞争性项目,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金额报价,不可浮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必须是拟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非拟投货物制造商)。如为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还应提交制造商集团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如为代理商,必须获得制造商有效授权;如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申请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申请。(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5、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公函;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对存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以在代理机构投标登记时间靠前的确定为正式投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招标公告发布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1年10月30日 至 2021年11月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16楼市场发展部)进行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3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为:2021年10月30日00 时00分至2021年11月23日10时00分;
注:
(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布招标文件,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地点及时间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10:0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dp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花城汇官网(网址:https://www.mowgz.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珠江新城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海心沙亚运公园西区看台6楼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20-3808999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
邮编:510000
联系人:曾工、余工
联系电话:020-83292786
电子邮箱:670543780 @QQ.com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珠江新城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海心沙亚运公园西区看台6楼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20-3808999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
监管电话:020-26080383
招标单位:广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珠江新城分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1年 10 月 29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珠江新城分公司、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检测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标申请公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招标人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相关招标资料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按我方的报价并遵照上述文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货物提供、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日期提供货物、开始施工,并按规定的预计日期完成和交付全部货物及工程。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充分考虑场地环境变化及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的前提下,继续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直至招标人满意为止并加以实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承包工程的全部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
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按时提交履约担保,以保障本项目优质、优价、按期、顺利完成。
7.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8.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9.随同本投标文件,我方已提交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你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另选中标单位。
10.我方理解,你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你单位接到的其它任何投标。同时也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方的任何投标费用。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单位住所: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