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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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人才佳苑住宅项目商品混凝土及散热器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1801ZB-NMGRCJY-2021-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人才佳苑住宅项目,项目业主为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人才佳苑住宅项目部。本项目涉及的材料商品混凝土、散热器及装修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标段为新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人才佳苑住宅项目, 建筑内容包括17栋住宅楼,建筑面积约80000平方米,1栋公寓楼,建筑面积约3200平方米,1栋商业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17栋住宅楼及公寓楼均为筏板基础,框架剪力墙结构,商业配套设施为独立基础,框架剪力墙结构。住在楼和公寓楼地下室均为2层,地上楼层为6-10层不等。 2.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通用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生产商须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 6.代理商具备提供物资设备需要的资格或资质,代理的产品要满足通用条件中生产商的相应条件; 7.因质量原因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通报,或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单位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限制投标处罚期内,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 8.满足中国铁路总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用资格要求: 1.商品混凝土 ⑴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或企业法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产品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⑵生产能力要求:每天不低于1000m的生产能力; ⑶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⑷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应附投标人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信用良好,不存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投标、或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具体见招标文件条款)。 ⑸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⑹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 ⑺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包件的同一物资投标; 2.散热器 ⑴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书等。 ⑵生产能力:具有单独生产加工能力,取得国家要求的能够完成该产品设计、制造、等相关的合格证件。 ⑶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5000万以上,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并且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 ⑷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⑸履约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参与中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其他铁路项目模板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的投标人;不接受被施工企业通报的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3.装修材料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或企业法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产品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应附投标人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信用良好,不存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投标、或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具体见招标文件条款)。 (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包件的同一物资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时间: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2日。 购买标书时间: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2日。 4.2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络发售方式。 4.3网络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在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2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将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组织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开户名称: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账号:99610150101800022918)在汇款单上注明集采人才佳苑标书款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同时并投标申请表(附表2,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单扫描发送至javill@vip.163.com,招标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回函确认,扫描发送至javill@vip.163.com。 4.4招标文件由招标组织机构组织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同类物资一个或若干个包件的投标人,统一只获得一套招标文件。 4.5本次招标不提供邮寄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08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10时00分,地点为天津市津南区大沽南路柳林宾馆7楼会议室。 6.2授权委托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携带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7.1 时间:2021年11月23日10时00分。 7.2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大沽南路柳林宾馆7楼会议室。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人才佳苑住宅项目部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云谷大道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人才佳苑住宅项目部 联系人:井江磊 电话:15249204821 招标组织机构: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大沽南路1519号中铁十八局东区集采中心 邮编:300000 联系人:张桐 电话:13820610787 电子邮件:javill@vip.163.com 户名: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号:99610150101800022918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1:
散热器
装修材料
附件1: 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CRCC-1801ZB-NMGRCJY-2021-01
备注:本表的填写内容必须打印;申请购买同一招标人的多个包件只需填写一张投标申请表。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