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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公安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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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公安局局食堂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详情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全椒县公安局

2、项目名称:全椒县公安局局食堂服务项目(二次)

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服务期:服务期一年;

5、服务内容:本次服务内容为(1)、食堂劳务人员必须由中标餐饮公司聘用工作人员派驻。(2)、食堂劳务人员由一名主厨、一名面点师和三名服务员组成,工作人员必须持卫生部门体检合格证上岗,并将体检合格证交公安局备案,主厨、面点师需提供相应厨师证。(3)、劳务人员负责县局工作人员早、中、晚三餐(早、中餐约200人左右,晚餐约20左右),并根据县局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按量做好保障供应。 (4)、劳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道德水准,优良的服务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做到穿着整洁、文明礼貌、服务周到(工作服)。 (5)、劳务人员保持食堂内部清洁。厨房每天下班前将厨具、用具、地面、台面清理干净,剩余食品以及原材料按规定位置存放。餐具、炊具在就餐完毕后集中清洗、消毒。(6)、县局管理人员有权对食堂整个工作过程进行督促检查,并且自觉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发现餐饮公司聘用的工作人员不能够胜任工作的,有权建议随时调换,餐饮公司必须调换。 (7)、正常劳务费以中标价为准,公务接待、勤务备勤、非工作日等劳务费,在合同上约定。具体服务内容要求及数量项目(第十三项)。

6、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约为28万元;

7、最高限价为:28万元

8、付款方式:中标单位提供正式发票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按一个月一支付,下月初,支付上月月服务费。

9、踏勘现场:各投标人自行对现场及周围环境仔细踏勘和实地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10、本工程合同计价方式:固定总价。

11、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12本项目评标办法:最低价法 。

二、投标人资质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证件,经营范围为需包含餐饮管理和餐饮服务;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⑨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严禁挂靠、围标、串标,如投标人有上述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动中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开标时间:2021年11月5日15时30分

四、联系方式:

五、招标人:全椒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安徽天合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主任 联系人:林 露

联系电话: 0550-5016665 联系电话:0550-5220868、15385053112


附件:下载全椒县公安局食堂劳务项目(二次)招标文件.doc

全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室外单色LED显示屏公开询价采购函

全椒县公安局局食堂服务项目(二次)

招 标 单 位: 全椒县公安局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天合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202111

全椒县公安局局食堂服务项目(二次)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全椒县公安局

2、项目名称:全椒县公安局局食堂服务项目(二次)

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服务期:服务期一年;

5、服务内容:本次服务内容为(1)、食堂劳务人员必须由中标餐饮公司聘用工作人员派驻。(2)、食堂劳务人员由一名主厨、一名面点师和三名服务员组成,工作人员必须持卫生部门体检合格证上岗,并将体检合格证交公安局备案,主厨、面点师需提供相应厨师证。(3)、劳务人员负责县局工作人员早、中、晚三餐(早、中餐约200人左右,晚餐约20左右),并根据县局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按量做好保障供应。 (4)、劳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道德水准,优良的服务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做到穿着整洁、文明礼貌、服务周到(工作服)。 (5)、劳务人员保持食堂内部清洁。厨房每天下班前将厨具、用具、地面、台面清理干净,剩余食品以及原材料按规定位置存放。餐具、炊具在就餐完毕后集中清洗、消毒。(6)、县局管理人员有权对食堂整个工作过程进行督促检查,并且自觉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发现餐饮公司聘用的工作人员不能够胜任工作的,有权建议随时调换,餐饮公司必须调换。 (7)、正常劳务费以中标价为准,公务接待、勤务备勤、非工作日等劳务费,在合同上约定。具体服务内容要求详见(第十三项)。

6、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约为28万元;

7、最高限价为:28万元

8、付款方式:中标单位提供正式发票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按一个月一支付,下月初,支付上月月服务费。

9、踏勘现场:各投标人自行对现场及周围环境仔细踏勘和实地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10、本工程合同计价方式:固定总价。

11、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12、本项目评标办法:最低价法 。

二、投标人资质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证件,经营范围为需包含餐饮管理和餐饮服务;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⑨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严禁挂靠、围标、串标,如投标人有上述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动中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采购要求

1、质量、技术及其它要求

(1)、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

(2)、质量保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货物完好,物品配件齐全。

四、采购函疑问与澄清

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于2021年11月2日9时前将答疑内容以纸质版形式送至招标人办公室(或安徽天合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2021年11月2日18时后将澄清的内容发放或到招标人办公室(或安徽天合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领取。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报价书的编制

1、招标文件由商务标组成,须单独装订成册和密封。

(一)主要包括复印件一式二份,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3)服务承诺:是否响应交易文件要求的书面说明和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投标函;

(5)分项报价清单;

(6)诚信投标承诺书;

2、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3、本招标文件所称的投标报价均含材料费(含一切配件、辅材)、运输、上下货、招标代理费、税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为此次招标项目的完成支付任何费用。

4、投标人报价时必须用非手写的方式填写报价函,否则将做废标处理,后果自负。【其中: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3000元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一次性付清,供应商在报价时应予以考虑】

二、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装订

招标文件必须为书面文件,一式二份,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本次公开招标在报价前不接受报名登记。

2、时间:2021年11月5日15时30分前

3、地点:全椒县公安局四楼会议室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600.00元(由投标单位现场交纳现金),不中标的投标单位会议结束后退还

八、资格审验

各供应商除应具有本招标文件第三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携带(手持或密封均视为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参加开标会: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对于未按规定提供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封,该投标文件无效。

九、成交原则

采购人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成立招标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1、评委由招标人组成。

2、由招标小组确认报价人提供货物的数量、质量均符合采购要求后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技术指标等符合要求,报价等要求相同的情况,将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人。

3、该项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4、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

5、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8万元整;报价人的报价高于此次采购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十、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废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人改变或遗漏材料品种、规格、数量及技术要求的。

5.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限价的。

6.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工期、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十一、其他事项:

1.报价人应自行对供货及安装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己承担。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报价人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报价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及实际供货数量增减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2.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没收其保证金。

3. 综合单价包括:人材机费用(材料含主材和辅材)、措施费、运输费用、装货费、保险费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耗费用、现场交货时的卸货费用、招标代理费、税费等所有费用,综合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投标人自行考虑。

十二、开标日期2021年11月5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全椒县公安局四楼会议室

十三、服务要求及数量

一、食堂劳务人员必须由中标餐饮公司聘用工作人员派驻。

二、食堂劳务人员由一名主厨、一名面点师和三名服务员组成,工作人员必须持卫生部门体检合格证上岗,并将体检合格证交公安局备案,主厨、面点师需提供相应厨师证。

三、劳务人员负责县局工作人员早、中、晚三餐(早、中餐约200人左右,晚餐约20左右),并根据县局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按量做好保障供应。

四、劳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道德水准,优良的服务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做到穿着整洁、文明礼貌、服务周到(工作服)。

五、劳务人员保持食堂内部清洁。厨房每天下班前将厨具、用具、地面、台面清理干净,剩余食品以及原材料按规定位置存放。餐具、炊具在就餐完毕后集中清洗、消毒。

六、县局管理人员有权对食堂整个工作过程进行督促检查,并且自觉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发现餐饮公司聘用的工作人员不能够胜任工作的,有权建议随时调换,餐饮公司必须调换。

七、正常劳务费以中标价为准,公务接待、勤务备勤、非工作日等劳务费,在合同上约定。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全椒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安徽天合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主任 联系人:林露

联系电话:0550-5016665 联系电话:0550-5220868、15385053112

十五、标书格式文件

注明正本或副本

全椒县公安局局食堂服务项目(二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目 录

(1)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3)服务承诺:是否响应交易文件要求的书面说明和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投标函;

(5)分项报价清单;

(6)诚信投标承诺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_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_ 职务: _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2、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 ”(项目名称、编号)交易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盖章)

年 月 日

(开标现场需手持本授权委托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服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

本承诺声明: (投标人名称)对本交易文件的相关要求完全响应。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服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 (盖章)

日 期:

投 标 函

致: 全椒县公安局 (招标人)

1、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 ”的采购。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交易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 ”项目的货物与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服务期 :一年

3、一旦我方成为合同签字人,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按照交易文件的要求,递交金额为人民币 伍仟陆佰元整(大写)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投标文件或成为合同签字人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退还该保证金的权力。

5、若我方中标,愿意为本项目提交的纸质投标书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6、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全椒县公安局局食堂服务项目(二次)

分项报价清单

序 号

产品名称

单 位

数 量

单 价(元)

合 价(元)

是否属小微企业等(是/否)

1

全椒县公安局食堂劳务招标项目(二次)

1

合计:大写人民币 小写人民币(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按不合格处理

注:1、所有投标只能选择一种方案,单价和合价的报价只能是唯一,且须列出详细的分项报价(与采购清单项相一致,不得缺项,否则视同包含在其他项目。)

2、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包括:设备费、安装费、材料费、辅材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相关交易服务费、代理费、调试、验收、培训及后期服务及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综合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3、在“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的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如果小微型企业的产品报价无法划分计算的,评标时将不予认可。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是指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残疾人福利企业符合财库〔2017〕141号规定。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或者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但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标人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15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