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TH-2021-43 云南金马集团春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职工食堂物资采购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云南金马集团春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职工食堂物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TH-2021-43;
2、项目名称:云南金马集团春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职工食堂物资采购;
3、采购范围:
一包:蔬菜、肉制品(鸡、鸭、鱼、牛肉、羊肉等)、调料及干货、包子馒头、米线卷粉、糕点、厨房低耗品;
二包:大米、菜籽油、鸡蛋、猪肉、副食(方便面、方便米线、牛奶、酸奶等副食);
4、采购预算价:一包:2450000.00元;
二包:1650000.00元;
5、采购人:云南金马集团春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供货期:采购人通知的供货起始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接到采购人采购计划后,24小时内保质保量供货;
8、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质量要求:提供优质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质量标准及卫生标准;
10、投标人资格要求
10.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以上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0.2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10.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2020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10.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0.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0.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0.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0.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查询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由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
10.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标文件的获取
11.1 网上获取时间:请于2021年11月02日至2021年11月08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办理企业数字证书的企业需要按照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认证的要求,网上办理数字证书,并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9618-998;在线服务QQ:4009618998。注: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按以下要求到云南统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右冯新村B区1幢14号)办理报名事项,两项报名均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11.2投标人完成网上确认后,请于2021年11月02日至2021年11月08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到云南统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右冯新村B区1幢14号)完成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以上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5)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2020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自行声明,加盖鲜章的原件)
(8)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自行声明,加盖鲜章的原件)
(1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查询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由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自行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12)网上报名回执(截图);
11.3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800.00元/份,售后不退。
12、投标文件的递交
12.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上午08:30~09:00,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
备注:
(1)投交投标文件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提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文件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12.2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5日上午09时00分。
12.3 开标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
1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ynggzy.com)上发布。
14、联系方式
采购人(盖章):云南金马集团春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钱师
联系电话:0877-6133744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春和街道黑村
邮政编码:653100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云南统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师
联系电话:15887890685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右冯新村B区1幢14号
邮政编码:653100
2021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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