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东港能源食堂设施改造及餐具采购
询价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项目业主 江苏东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对 东港能源食堂设施改造及餐具采购 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徐圩新区
2.2 项目名称:东港能源食堂设施改造及餐具采购
2.3 招标范围:东港能源食堂设施改造及餐具采购
2.4 项目概算:5.85万元
2.5 工期要求:15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要求:须具备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3.3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 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3.5 3.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6 投标人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竞标报价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竞标人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并结合市场实际进行竞标报价。竞标价格包括工程项目的材料、运输费(及运输过程中的保险费)、专家评审费、会务费、差旅费、食宿费、办公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所有费用。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500元,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不单列,中标单位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至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缴纳此费用,此费用缴纳为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
代理费缴纳账户相关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205011047280000009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徐圩支行
报价应体现竞争,应包括所有的给予优惠的费用,并且所有的优惠必须综合体现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依据本项目的特点和自身管理情况等自主报价。
报价应体现竞争,应包括所有的给予优惠的费用,并且所有的优惠必须综合体现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应全面考虑各种因素以及赶工等措施以及自身管理情况等自主报价。
五、 付款方式
本项无预付款,安装完成并验收完成之后付至供货金额的100%。付款前,乙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否则延期付款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 投标报名及响应文件的获取
6.1 询价邀请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8日,(报名时间为上午9:00至下午17:00);
6.2 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方洋集团电子招标平台”,网址“http://218.92.104.98:18080/”获取。
6.3 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各单位于2021年11月09上午9:30前将报价及相关资格文件上传至方洋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潜在供应商应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方洋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中有关该项目询价公告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竞标损失自负。
七、 竞标文件的组成
7.1 询价响应函详见附件1;
7.2 竞标报价清单详见附件2;
7.3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拟派工程师职称证书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须连同询价响应函和竞标报价清单一同上传至方洋集团电子招标平台。
八、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资格后审。
九、 开标、评标流程
第一阶段:报价查看,评审开始;
第二阶段:评审小组审阅各供应商所递交的竞标文件,删除不合格的竞标文件;
第三阶段:评审小组根据项目和第二阶段评审的实际情况启动第二轮报价,供应商需在第二轮报价截止时间前进行报价(如有第二轮报价);第三轮及后续报价流程同第二轮报价(如有);
本项目采取1轮报价,竞标文件中已有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
第四阶段:评审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报价确定成交单位。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东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徐圩大道99号
采购人:肖工
电话:19851889190
附件3: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营业执照、注册证书、项目机构其他人员职称或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