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SZJC2021-WZ-C-066
二、项目名称:开发区安监环保局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一年)
三、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 | 成交单位地址 | 成交金额 |
苏州置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苏州高新区竹园路7号香缇广场3号楼15F | 壹佰贰拾壹万贰仟元整 (¥121200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开发区安监环保局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一年)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赵雨瑞、沈蓓
庞玮(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北溪江路2号
联系方式: 0512-66567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 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4楼
联系方式: 0512-69820877/6982088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陆志伟、陆潘晶
电 话: 0512-69820877/69820883
苏州市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ZJC2021-WZ-C-066
采购单位: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开发区安监环保局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一年)
项目类别:服务类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21年10月
总目录
TOC \o "1-2" \h \z \u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5
第二章 磋商须知 6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12
第四章 采购内容 27
第五章 合同及主要条款 31
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 36
前 附 表
序号 |
名称 |
内 容 |
1 |
项目编号 |
SZJC2021-WZ-C-066 |
2 |
项目名称 |
开发区安监环保局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一年) |
3 |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及地址 |
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联系人:陆志伟、陆潘晶 联系电话:0512-69820877/69820883 |
4 |
采购单位 |
名称: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北溪江路2号 联系人:庞玮 联系电话:0512-66567298 |
5 |
响应文件组成 |
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
6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7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六十天(日历日) |
8 |
网上报名 截止时间 |
2021年10月27日 |
9 |
响应文件 递交时间、地点 |
2021年11月1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
10 |
响应文件 接收截止时间 |
2021年11月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
11 |
评审时间 评审地点 |
2021年11月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
12 |
磋商响应 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处应有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若正、副本有矛盾之处以正本为准。 |
13 |
报价本位币 |
人民币 |
14 |
履约保证金 |
无 |
15 |
成交(未成交)通知书 |
确定出成交供应商后,在法定时间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采购代理机构向未成交供应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未成交通知书,电子邮箱以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函中注明的电子邮箱为准,供应商未在磋商响应函中写明电子邮箱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开发区安监环保局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一年)进行国内组织的竞争性磋商。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1、项目编号:SZJC2021-WZ-C-066
2、项目名称:开发区安监环保局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一年)
3、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7日
4、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1月1日上午9:00-9:30 (北京时间)
5、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6、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7、采购项目内容:开发区安监环保局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一年)(详见第四章)
8、项目服务期限:一年
9、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0、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庞玮 联系电话:0512-66567298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北溪江路2号
(2)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邮政编码:215000
联系人:陆志伟、陆潘晶 联系电话:0512-69820877/69820883
贵单位获取本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前附表”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21年10月20日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响应文件(报价部分)(格式见第三章):
1.1磋商响应函;
1.2磋商报价表;
1.3磋商报价分析表;
1.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1.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1.6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2、响应文件(资格及技术部分):
2.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
2.2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
2.3磋商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应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4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5磋商响应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2.6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2.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6.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2.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注:以上2.1-2.6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以复印件加盖公章形式装订在响应文件中。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
2.7偏离表(格式见第三章);
2.8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格式见第三章);
2.9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及制度;
2.10工具及易耗品清单表(格式见第三章);
2.11企业投入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格式见第三章);
2.12相关业绩一览表;
2.13公司其他重大荣誉资质证明(可增加子目录,可更名);
2.14 项目服务人员学历、职称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2.15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2.16与本次采购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必须与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完全一致。
2.17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2.17.1其他可以证明磋商供应商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
2.17.2《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2.17.3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注:(1)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交上述“1-2.6”和“2.7-2.8”款规定的资料。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
(2)供应商需在递交响应的同时,另行递交一份响应授权资料,该资料包含如下内容:
①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复印件;
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供应商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上述(2)项资料除在响应文件中制作装订外,另行复印一份并单独装订成册,无需密封包装。磋商供应商如未按照要求提供该项资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响应文件。
3、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3.1磋商供应商应按本文件的规定,编制一份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2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3全套磋商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磋商采购单位指示进行的,或者是磋商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磋商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4、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4.1磋商供应商应将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含报价部分、资格及技术部分)及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进行密封。密封袋的封皮上写明磋商编号、磋商采购单位名称、磋商项目名称、磋商供应商名称。在封口处应有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如为多标段项目,则磋商供应商应按照各个标段分别制作响应文件,注明标段号且分别进行密封)。
4.2如果磋商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磋商采购单位将不承担磋商响应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并有权拒绝接受其磋商响应文件。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7、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二、磋商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
3、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凭身份证明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未能出示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4、由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7、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9、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0、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最后一个供应商磋商结束后十五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
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3、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14、质疑
14.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14.2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并请将网上报名的报名页面材料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14.3 本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4.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14.5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
质疑联系人:徐芳芳 田一南 耿思宇
联系电话:0512-69820820
通讯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
三、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注: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四、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
1、磋商供应商需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
2、磋商供应商必须承诺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3、磋商说明:
(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磋商代表的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为磋商代表的可不提供);
(3)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不能成交;
(4)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不能成交;
4、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五、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相关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给予价格扣除: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视同小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
3、监狱企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给予价格扣除: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绿色采购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关于对参与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政府采购要求
1、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u.suzhou.gov.cn/zfcg)“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审小组。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2、采购过程中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供应商若在经营活动中受到罚款的,请携带相关地方、部门对较大数额认定标准的证明材料,与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若无法提供,则可能承担响应无效等相应不利后果。
4、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七、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附件1.磋商响应函
磋商响应函
致: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我方收到贵中心 (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磋商活动,并向贵中心作出如下承诺:
1、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方的报价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
2、如果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3、我方已详细审查并同意采购文件及更正文件(若有)中的规定。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日起60天。
5、我方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资料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6、我方承诺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7、我方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8、与本磋商相应文件有关的通讯地址:
单 位: 联 系 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磋商报价表
磋商报价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项目总价(元)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中的报价为综合报价,应包括在承包期内综合服务的需要的服务管理内容、各类人员的工资、加班费、服装、福利、意外险、高温费、节假日补贴以及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管理费、人员培训费、通讯、服装、胸卡、各种税费、保险、劳保、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附件3.磋商报价分析表
磋商报价分析表(一)
(综合单价)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综合单价(元/人*月) |
响应总价(人数×综合单价× 个月) |
服务时间 |
1 |
|||||
2 |
|||||
3 |
|||||
4 |
|||||
5 |
|||||
合计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磋商报价分析表(二)
(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
序号 |
条目 |
价格 |
||||||
1 |
人工成本 |
|||||||
2 |
安全生产 |
|||||||
3 |
劳动保险 |
|||||||
4 |
办公设备 |
|||||||
5 |
服装 |
|||||||
6 |
通讯巡检器材 |
|||||||
7 |
清洁易耗品 |
|||||||
8 |
保险费 |
|||||||
9 |
税金 |
|||||||
10 |
管理费 |
|||||||
12 |
...... |
|||||||
合计 |
大写:人民币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报价表包含响应单位各项成本核算和投入的成本明细,磋商报价分析表(一)和磋商报价分析表(二)中的合计金额都应与磋商报价表合计金额一致;否则,以磋商报价表为准。
2、凡涉及到的费用应按劳动法规定执行。
3、本项目人员的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要求,并按我国《劳动合同法》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4、本项目所有人员须按国家规定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
5、分项报价条目举例如下:劳保、损耗、人工、办公设备、服装、通讯器材、巡检器材、税金、维护、利润等各项费用等等,条目可自行添加或删除。
6、如响应文件报价未按上述2-5项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无效。
7、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
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即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代理人在磋商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磋商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5.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本公司愿就由贵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项目编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6.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
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
注册地址 |
注册资金 |
||
经营范围 |
|||
实现利润 |
年 万元 |
员工总人数 |
|
资产总计 |
万元 |
营业收入 |
年 万元 |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介绍 |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注: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项目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9.偏离表(技术、商务)
偏离表(技术、商务)
序号 |
项目 |
采购要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应在本表中对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逐项对应列出响应内容,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
附件10.工具及易耗品清单表
工具及易耗品清单表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 |
生产厂家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注:1.数量按年期限计,请各供应商按上述格式自制《清单表》;
2.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1. 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
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
序号 |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是否与响应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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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
2.请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附在本表后面。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2.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及制度
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及制度
提示: 1、供应商应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特点编写公司成交后拟采取的管理技术方案。 2、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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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3.相关业绩一览表
相关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期 |
合同金额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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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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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
2. 供应商提供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请将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附在本表后面。(如:合同复印件等)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4.企业投入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企业投入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自有/租赁/新购) |
注: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采购内容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开发区安监环保局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一年)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SZJC2021-WZ-C-066
二、项目名称:开发区安监环保局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一年)
三、项目预算:壹佰贰拾伍万元整(?1250000.00)
四、最高限价:壹佰贰拾伍万元整(?1250000.00)
五、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六、采购内容:
(一)服务区域
安监环保局办公楼(含政法办)及院子、停车场。
(二)服务内容
1.安监环保局办公楼(含政法办)及院子、停车场等公共道路的巡视、执勤、监控以及门岗检查登记等管理服务;停车场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与指挥;服务区域内安全及消防巡视、监管等保障工作。
2.安监环保局办公楼(含政法办)及院子、停车场等公共道路的保洁卫生,包括垃圾收集及消杀管理。
3.安监环保局办公楼(含政法办)水电、网络、机房、箱变、空调、灯具等设施设备的服务和管理。
4.安监环保局办公楼(含政法办)绿化摆放及养护。
5.安监环保局办公楼(含政法办)房屋建筑公用部位的安全检查和协助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玻璃幕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6.安监环保局办公楼(含政法办)内外公用设施、设备的检查和协助管理,包括: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消防、食堂设施设备等。
7.附属建筑物、构筑物检查、管理及简单的维护(包括道路、岗亭、化粪池、配电间、停车场、停车棚)及沉淀池清掏。
(三)有关事项
1.人员配备及要求
岗位类型 |
人员数量 |
工作范围 |
岗位要求 |
项目经理兼工程人员 |
1人 |
甲方委托管理区域 |
对本项目的管理,对人员配备、服务质量等情况实施全面监管,并负责与甲方联系事宜,需熟悉和掌握相关急救知识,遇到紧急情况能开展救护活动。 |
保洁领班 |
1人 |
1人(安环局办公楼3楼东侧)食堂公共区域含员工餐厅、楼梯。 |
在工作时间以内不间断的打扫,确保整体干净整洁,无尘土垃圾,无残留水迹。地面无垃圾、无烟头、无明显污渍、无纸屑等杂物,公共设施表面用纸巾擦拭无明显灰尘,不锈钢表面光亮无污渍,玻璃门无水迹、手迹、污渍,整体干净,无灰尘蛛网,无垃圾异物。 |
9人 |
1人(安环局办公楼1楼)公共区域含卫生间、开水间、楼梯。 |
在工作时间以内不间断的打扫,做到“四无”,即无尘、无水、无痰、无烟头,卫生间按计划清洁、除臭、添加耗材等;办公楼内公共场所区域、道路定时清扫,保持清洁卫生。同时对管理范围内的垃圾负责收集,并定期进行消杀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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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安环局办公楼2楼东侧)食堂公共区域含员工餐厅、楼梯。 |
在工作时间以内不间断的打扫,确保整体干净整洁,无尘土垃圾,无残留水迹。地面无垃圾、无烟头、无明显污渍、无纸屑等杂物,公共设施表面用纸巾擦拭无明显灰尘,不锈钢表面光亮无污渍,玻璃门无水迹、手迹、污渍,整体干净,无灰尘蛛网,无垃圾异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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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政法办办公楼1楼)公共区域含卫生间、开水间、楼梯。 |
在工作时间以内不间断的打扫,做到“四无”,即无尘、无水、无痰、无烟头,卫生间按计划清洁、除臭、添加耗材等;办公楼内公共场所区域、道路定时清扫,保持清洁卫生。同时对管理范围内的垃圾负责收集,并定期进行消杀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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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政法办办公楼2楼)公共区域含卫生间、开水间、楼梯。 |
在工作时间以内不间断的打扫,做到“四无”,即无尘、无水、无痰、无烟头,卫生间按计划清洁、除臭、添加耗材等;办公楼内公共场所区域、道路定时清扫,保持清洁卫生。同时对管理范围内的垃圾负责收集,并定期进行消杀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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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政法办办公楼3楼西侧)公共区域含卫生间、开水间、楼梯、会议室、接待室、办公室。 |
在工作时间以内不间断的打扫,做到“四无”,即无尘、无水、无痰、无烟头,卫生间按计划清洁、除臭、添加耗材等;办公楼内公共场所区域、道路定时清扫,保持清洁卫生。同时对管理范围内的垃圾负责收集,并定期进行消杀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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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政法办办公楼3楼东侧)食堂公共区域含员工餐厅、楼梯。 |
在工作时间以内不间断的打扫,确保整体干净整洁,无尘土垃圾,无残留水迹。地面无垃圾、无烟头、无明显污渍、无纸屑等杂物,公共设施表面用纸巾擦拭无明显灰尘,不锈钢表面光亮无污渍,玻璃门无水迹、手迹、污渍,整体干净,无灰尘蛛网,无垃圾异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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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院子、停车场)公共区域。 |
每日对区内道路、停车场等地面进行清扫,随时保持地面干净、无杂物、无树叶、无积水、无烟头、无纸屑、无污迹,并定期清理地沟,雨水槽内杂物,确保道路清洁无杂物。区内绿化带中无白色垃圾物、瓜皮、果壳、石子等明显杂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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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安环局、政法办3楼食堂) |
在工作时间以内配合食堂工作人员做好食堂原材料清洗、餐盘餐具保洁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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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队长 |
1人 |
1人(安环局办公楼一楼大厅) |
做好办公楼出入的管理,遇突发事件做好汇报处理工作,做到出入有登记,来访有电话,处事有节奏。 |
保安人员 |
5人 |
4人(办公楼东侧岗亭) |
做好24小时岗位值班、监控值班,遇突发事件做好汇报处理工作;做好院内、停车场交通、车辆停放秩序、岗亭卡口出入的管理与指挥,保证区域内公共道路车辆无堵塞,排放有序,无安全事故,做到出入有登记,来访有电话,处事有节奏。节假日和下班时间能确保区域及办公大楼的安全。 |
1人(办公楼及院子、停车场) |
熟悉防火、防盗、防爆炸等相关专业知识,做好区域内消防、水电、燃气、设施设备等安全巡查管理,防火、防盗、防爆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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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7人 |
2.工作时间及要求
岗位类型 |
人员数量 |
人员要求 |
工作时间 |
项目经理兼工程人员 |
1人 |
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对本项目负责,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担任多年物业项目负责人的经历,由较强管理能力。 |
甲方工作日8小时制(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8:00) |
保洁领班 |
1人 |
年龄:女性50周岁及以下,男性6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
甲方工作日8小时制(其中上午7:30至8:30,下午12:30至13:30期间需各完成一次全面保洁) |
保洁人员 |
9人 |
年龄:女性50周岁及以下,男性6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
甲方工作日8小时制(其中上午7:30至8:30,下午12:30至13:30期间需各完成一次全面保洁) |
保安队长 |
1人 |
年龄:男性60周岁及以下,身体强健、品行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依法执勤、文明执勤,经培训后方可上岗。(要求持有保安员证) |
甲方工作日8小时制 |
保安人员 |
4人 |
年龄:男性60周岁及以下,身体强健、品行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依法执勤、文明执勤,经培训后方可上岗。(要求持有保安员证) |
轮班值守(每班1人) |
1人 |
年龄:男性60周岁及以下,身体强健、品行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依法执勤、文明执勤,经培训后方可上岗。(要求持有保安员证) |
甲方工作日8小时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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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7人 |
第五章 合同及主要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采购单位(甲方)和供应单位(乙方)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定义
以下术语有特定的含义:
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 等工作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合同价款是指根据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和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甲方是指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和接受服务的单位。
乙方是指合同中规定的提供服务的单位。
损失是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另一方及第三方的各种损失的费用,还包括守约方为减轻损失或维护权利而需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
二、合同项目及期限
2.1乙方负责 的服务工作。
2.2服务期限:
2.3服务地点:根据甲方指定地点。
三、合同总价款:大写人民币 元整,小写¥ 。合同总价款包括在承包期内综合服务的需要的服务管理内容、各类人员的工资、加班费、服装、福利、意外险、高温费、节假日补贴以及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管理费、人员培训费、通讯、服装、胸卡、各种税费、保险、劳保、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四、付款方式
1.付款步骤:
(1)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10%费用作为预付款,随后按季度支付服务款。
(2)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上述关于预付款的规定。
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履约过程中产生额外的收益,归甲方所有。
3.账户信息
乙方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责任:
1.1依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合同款项;
1.2依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验收;
1.3协助乙方进行项目的相关协调工作及约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以利于开展项目。
2.乙方责任:
乙方负责完成本次采购要求的全部服务工作,乙方应按采购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实施,并保证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的实施工作,对提交的项目质量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