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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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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人民政府机关 团泊镇食堂外包服务 (项目编号:HDDS-2021-016-ZF)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人民政府机关 团泊镇食堂外包服务 (项目编号:HDDS-2021-016-ZF)成交公告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人民政府机关 团泊镇食堂外包服务 (项目编号:HDDS-2021-016-ZF)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DDS-2021-016-ZF
二、项目名称:团泊镇食堂外包服务
三、成交信息
包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第1包 天津市金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杨成庄乡静杨公路南100米(乡政府对过) 91120223MA07B7539F 18020026868 68.5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服务
第1包
名称:团泊镇食堂外包服务
服务范围: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标准: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芝惠,张颖 鲁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0278.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地水路8号
联系方式:18602668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恒大鼎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广海道华夏科技园增7号
联系方式:022-59595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兴伟
电 话:022-59595588
十、附件
采购文件:HDDS-2021-016-ZF招标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声明函.jpg

天津恒大鼎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日

招 标 文 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团泊镇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DDS-2021-016-ZF

采购单位: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人民政府机关

代理机构:天津恒大鼎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1 10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 竞争性磋商项目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第五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人民政府机关委托,天津恒大鼎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团泊镇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团泊镇食堂外包服务

2.项目编号:HDDS-2021-016-ZF

二、项目内容

1.主要标的:

本项目分为 1

第一包:团泊镇食堂外包服务,预算68.64万元

三、项目总预算:人民币 68.64万元。大写: 人民币陆拾捌万陆仟肆佰元整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按照现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须提供至2021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7.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

(天津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统一平台显示“有效”字样,提供该网页截屏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仅限中小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2021 10 20 日至 2021 1026报名并出售标书,每日9:00-12:00,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天津恒大鼎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广海道华夏科技园增7号)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直接购买(标书发售截止日之前)

直接购买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

4.磋商文件的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300元整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 11 1下午14: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 11 1下午14: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恒大鼎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广海道华夏科技园增7号)

九、采购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名称: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人民政府机关

2.地址: 天津市静海区天房南路

3.联系人:苗老师

4.联系方式:022-68504016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名称:天津恒大鼎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联系方式:022-59595588

3.地址:天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广海道华夏科技园增7号

4.邮编:301600

5.电子邮箱:hengdadingsheng@126.com

6.银行账号:9081901008010000000862

7.开户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海新世纪支行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人民政府机关和天津恒大鼎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给予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单位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天津恒大鼎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9日


第二部分 竞争性磋商项目要求

一 、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须提供至2021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7.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

(天津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统一平台显示“有效”字样,提供该网页截屏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仅限中小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技术要求

1.具体需求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本部分内容如与项目需求书有不一致之处,以项目需求书为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须与实施服务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并缴纳相应保险。

3.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相关技术人员职称、认证资格及参与项目经历。

4.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三、投标人实施能力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与本项目内容相当且已完成的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1.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今)。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合同签订日期。

2.验收报告复印件。

3.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4.第2、3项可提供任意一项

四、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磋商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完成磋商文件要求所需的全部费用及其他应有的费用并分别单列。供应商所报价格为项目完成之后的最终优惠价格。

(3)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检查验收。

3.服务、交货要求

(1)服务期限:见项目需求书。

(2)服务要求:见项目需求书。

(3)服务地点:见项目需求书。(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4)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须涉及到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及技术人员数量等)

(5)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

4.付款方式: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5.磋商有效期

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60天。

6.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

(2)磋商保证金支付方式及截止时间:

本项目仅接受公对公账户汇款,提交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1年10 29日 10:00。

(3)汇款时,需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所投项目编号及包号。

(4)保证金的收到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超出截止时间的,按未缴纳保证金处理,视为投标无效。

(5)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账户无息退回。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投标保证金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损失。

(6)成交供应商在缴纳完毕服务费,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将一份合同正本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存档,磋商保证金五个工作日内原账户无息退回。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磋商保证金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损失。

(7)出现下列状况,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违反磋商活动惯例的行为。如磋商截止时间后至有效期结束期间,投标人撤销或者主动修改其响应文件;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成交供应商不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②投标人的严重违法行为。如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恶意串通,以及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等。

7.验收要求

本项目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验收。

8.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整包进行磋商,不得拆包分项磋商。

(2)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若出现上述情形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9.本部分内容如与项目需求书有不一致之处,以项目需求书为准。

五、磋商程序

1.参加人员及要求

(1)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本单位正式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书的原件,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

(2)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时,携带身份证或其他可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2.购买磋商文件

投标人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到天津恒大鼎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3.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按照规定的时间,投标人须携带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到到天津恒大鼎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对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提交、补交的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可按照相关规定拒收。

4.磋商步骤

磋商文件初审

(1)投标人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时间到指定的磋商地点进行磋商响应的开封。

(2)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①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参与磋商资格。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

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磋商

3

该项目联络人

投标人须指定一名该项目联络人,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该项目联络人具体联系方式(可由授权委托人兼任)。

4

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如有)

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凭证加盖公章(汇款时间必须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5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仅限中小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上述列表内容要求提供原件的需携带并提供原件;

上述列表内容1-4项投标人需另外提供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无需封在响应文件中,以备资格审查。

②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磋商小组首先对投标人所投项目中涉及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符合性进行评定,经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投标人可进入初步审查和响应性确定,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将被取消磋商资格。

(3)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一阶段磋商

(1)磋商小组与初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磋商,通过评审和质疑,评议出第一阶段合格投标人。评审的主要内容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产品性能、服务承诺、企业实力、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2)投标人应对磋商文件中技术、服务及商务评审内容中在响应文件中做出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不可完全复制粘贴磋商文件项目技术要求)或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将做为负偏离或不满足项对待。

(3)根据财库〔2014〕214号规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

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拆封报价文件。不能满足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响应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视为投标无效,不得进入价格磋商阶段。

(5)响应文件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必须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情况,否则按无效页处理。

第二阶段磋商

(1)通过第一阶段磋商,各方面均满足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可以进入第二阶段磋商。价格磋商是投标人在第一阶段磋商承诺不变的基础上进行报价,报价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的报价将被拒绝。

(2)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①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⑤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投标人进入报价阶段后,除去已提交的报价,经采购人跟专家商议,如有必要需填写最终价格,最终报价以最后一次报价为准。

(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比较与评价

(1)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磋商情况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评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投标人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评委对该投标人的打分,对各评委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最终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

(3)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成交候选投标人的产生

(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编写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2)成交候选投标人的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候选投标人;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成交候选投标人;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成交候选投标人,采购人按成交候选投标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3)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名单。

六.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审依据

分值

第一部分 商务因素(25分)

1

实施能力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同类型成功案例的相关证明文件。

1个案例1分,最多5分

5分

2

认证评价

投标人具备如下:

GB/T19001系列/IS0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GB/T24001系列/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GB/T28001系列/ISO45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HACCP管理体系认证

提供证书复印件。具备1类证书得1分,最多5分。

5分

3

价格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数,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数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值权值*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投标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15分

第二部分:服务因素(15分)

1

拟派服务人

员评价

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厨师长)年龄在 30-55 岁之间,从事餐饮行业 3

年以上,具有相关管理专业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完全满足 上述要求得 5 分;其他不得分。

5分

本项目的厨师年龄在 35-55 岁之间,从事餐饮行业 5 年以上,具有高级厨师等级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具备一名完全满足上述要 求的得 5 分;其他不得分。

5分

本项目的其他服务人员年龄在 20-45 岁之间,从事本岗工作 3 年以上,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完全满足上述要求得 5 分;其他不得分。

5分

第三部分:技术因素(60分)

1

服务点对点应答

所提供的服务点对点应答满足磋商文件项目需求。

1)无负偏离:15分;

2)非“★”指标有1项负偏离,减1分,最低0分。

注:非“★”指标在服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中投标应答仅应答满足视为低于响应文件要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未提供视为负偏离。

10分

2

食品加工服务方案

食品加工流程合理、符合餐饮加工程序,且说明详尽、完善的:8 分;

食品加工流程合理性一般、能符合餐饮加工程序的:4 分;

未提供食品加工服务方案的:0 分。

8分

3

菜品管理方案

提供菜品管理方案,内容包括菜品设计及营养搭配,内容全面,搭配合理,

实施性强:8分;

提供菜品管理方案,内容包括菜品设计及营养搭配,内容及搭配满足项目基本需求:6 分;

提供菜品管理方案,内容包括菜品设计及营养搭配,内容及搭配不满足项目基本需求但有一定可行性:3分;

未提供食品加工服务方案的:0 分;

8分

4

食品安全

保证措施

及方案

食品安全的保证措施及方案,根据措施与方案的可行性及科学合理性综合

评审打分。

食品安全方案全面具体且科学合理:8分;

食品安全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基本满足项目需求:4分;

食品安全方案不完整且不符合或未提供:0 分

8分

5

食堂管理规范标准

提供食堂管理规范标准,内容详细全面,管理规范切实可行:8分;

提供食堂管理规范标准,内容较全面,管理规范基本满足项目需求:6分

提供食堂管理规范标准,内容较详细但不够全面,有一定的可实施性:3分;

未提供食堂管理规范标准或其他:0 分。

8分

6

成本管理控制方案

提供成本管理控制方案,措施明确,实施性强,可以有效控制成本:6分;

提供成本管理控制方案,措施及实施性不能有效的控制成本:3分;

未提供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或其他:0 分。

6分

7

食堂卫生管理评价

食堂卫生管理应包括:环境卫生、食堂厨房、操作间、保管室、炊具厨具卫

生、蔬菜、肉类卫生、个人卫生、库房卫生。

内容完整、详细,可行性强的:6分;

内容完整,基本满足项目需求:3分;

其他或无相关内容描述:0 分。

6分

8

服务承诺

内容包括服务人员时间安排、卫生管理、食品安全、剩菜剩饭处理、设备安全使用及维护、资源节约及奖惩办法等相关承诺。

承诺内容完整、齐全,可行:6分;

承诺内容完整、但可行性基本满足项目需求:3分;

承诺内容较差或未提供:0 分。

6分

合 计

100分

七、注意事项

1.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磋商资格:

(1)若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或投标保函的有效期短于磋商有效期的;

(2)资格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签章的;

(3)磋商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要求的;

(4)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5)不能满足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7)响应文件未进行密封的;

(8)未按时进行解密的或开标解密后,投标人报价为空、为零的;

(9)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10)经磋商小组认定报价低于成本的;

(11)围标或陪标的;

(12)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13)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除《磋商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

(15)除《磋商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服务)不是唯一产品(服务)投标的或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每一项产品(服务)的采购数量不一致的;

(16)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

2.服务费收取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合同金额

费率

100万以下

1.5%

100-500万

0.8%

500万-1000万

0.45%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合同金额为680万元,则应缴服务费等于100×1.5%+(500-100)×0.8%+(680-500)×0.45%=5.51万元,其中成交金额以《成交通知书》为准。

服务费支付方式:电汇或现金支付。

3.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若有补充文件,请投标人将“更正文件回执”下载后盖上公章,发送至本单位邮箱。邮箱为:hengdadingsheng@126.com。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更正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磋商当天,须携带更正回执原件。

4.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本项目须提交两阶段响应文件,每阶段包括一份正本纸质响应文件、三份副本纸质响应文件和一份电子版(office格式)文件。

其中,纸质响应文件共分为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不含报价)和报价文件;

第一阶段提交资格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不含报价);

2)第二阶段提交报价文件。

(2)第一阶段、第二阶段正、副本分别胶装成册,并单独密封。电子版随正本文件密封。

(3)响应文件正本需逐页加盖公章,正副本加盖骑缝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按照文件落款处要求签字。

(4)供应商如同时参与两包及以上的投标,响应文件中技术、商务部分需分包制作;资质资格部分制作一套即可。

5.其他

(1)本部分内容如与项目需求书有不一致之处,以项目需求书为准,本部分内容如与磋商文件第三部分至第五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磋商当日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方被确认为有效文件。当电子版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2)磋商以后,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的除外)。

(3)投标人应在磋商文件中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实质性技术条款(加注“★”号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4)未及时提交合同或未按时交纳服务费的投标人,将被取消参加此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投标人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磋商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及提问问题,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7)投标人的诚信度及其行为将进行考核并记入投标人记录中。

(8)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磋商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恒大鼎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9)开标结束当天未领取成交通知书的成交供应商须于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天津恒大鼎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同领取,成交供应商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10)磋商文件中所有技术需求(除实质性条款外),均不作为限定性要求,投标人可参照相当或高于采购需求参与磋商。

注:第一阶段纸质响应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报价内容及暗示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项目需求书

现就团泊镇政府食堂服务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投标产品应符合构架强制性技术标准。本部分内容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项目背景

1.项目内容:餐饮服务管理

2.服务地址:团泊镇人民政府

(一)工作范围

投标人负责团泊镇政府食堂的供餐服务。主要工作如下:

1、负责每周食谱的制定,原材料的加工制作。

2、负责设施设备的清洗、消毒及维修保养工作。

3、负责操作间、餐厅的整体保洁服务。

4、负责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大型会务等其他临时就餐保障任务。

5、负责库房的管理工作。

6、协助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配置数量和要求

1、人员配置数量:厨师长/项目经理、厨师、面点师、服务员、库管员。其中必须配备常驻项目经理(主管)1人、厨师1人(高级厨师)、

面点师1人、服务员1人、库管员1人。

2、厨师长/项目经理需具备的条件:年龄30---55周岁,具有相关管理专业证书。从事餐饮行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精通厨房、餐厅管理业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管理能力。

3、厨师长需具备的条件:年龄35---55周岁,具有高级厨师等级证书,从事餐饮行业5年以上工作经验。精通集团、大型会务等餐饮保障组织和膳食制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管理能力。

4、餐厅服务员需具备的条件:年龄20---45周岁,仪表端正,从事本岗工作3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就餐时间和方式

1、就餐时间:

早餐7:00---8:20

午餐11:30---12:50 早、中餐全部采用自助餐模式,晚餐、平日招待用餐及六日值班人员用餐免费。

3、其他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四)就餐人数

日餐:早餐:130人,午餐130人,每月按照22天结算。

(五)供餐标准及品种需求

供餐标准:每人每天20元标准。

食谱每周更新一次,口味应融汇东西南北地区风味,重点体现区域特色,达到营养均衡、口味丰富,每日供应品种80%不重样。

早餐(不少于):果子、果篦、烧饼、花卷、窝头、鸡蛋、火腿等,豆浆、云吞、锅巴菜、老豆腐等稀食,配菜4种。

午餐(不少于):菜品安排为主荤菜1种,副荤菜1种,素菜2种,温拌1种,主食类安排为米饭、面食2种,汤2种,水果或酸奶、特色风味小吃1种。

六、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的各项操作流程,须严格执行国家、天津市及相关部门管理规定,如卫生防疫、食品检验、加工制作、食品留样、员工健康、消防安全等。

2、具有完善的食品操作、安全管理、员工管理流程和应急预案。

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所有员工经政审合格后上岗。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员工健康证明。

4、原材料米为优质大米及以上标准、面为五得利面粉及以上标准、油为福临门等级及以上标准、肉为迎宾放心肉及以上标准、海鲜类为优质海鲜标准及以上、调料为名牌放心调料、菜类为一级优质蔬菜等以上标准,如发现中标人不按此原材料要求执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重新招标。

5、员工日常管理、各岗位操作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并在醒目位置张贴。

6、投标人须对员工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按规范操作。上岗工作人员需持健康证并统一着装。员工工服由投标人提供。

7、定期对操作间、餐厅等公共区域进行灭“四害”工作。使用的消杀制剂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工作人员须具备相应资格。

8、负责操作间、餐厅区域环境卫生的清洁、消毒工作。

9、负责操作间、餐厅内的整体安全防范及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对食堂的排烟管道定期进行清洗。

10、负责餐饮服务保障的水、电、燃气等能源缴费。

11、负责对招标人提供的厨房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维修。

七、招标人提供情况说明

1、负责免费提供制作餐饮所需场地、餐厅、库房及厨房设施设备。

八、投标人提供情况说明

1、投标人负责工作人员的聘用、培训、管理、工资、保险、劳务服务、住宿、工服、劳保及保洁用品等支出费用。

2、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准时出餐,保证食品安全。

3、主副食制作精美可口,就餐环境整洁干净,服务态度端正,服务质量高。

九、项目管理要求

1、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政治思想教育,确保每名员工政治可靠、身体健康、业务过硬。

2、加强对员工的日常教育管理,做到仪表干净整洁,服务周到、热情大方。

3、就餐、操作环境达到干净整洁、干燥、无污染、无杂物、无残渣、无异味、无油垢、无虫、无蝇鼠等标准。

4、建立健全投标人服务满意度,及投诉、调查、解决机制。

5、未经投标人许可,不得擅自拆改任何设施设备。

6、因中标人原因造成误饭、断供、食品安全等问题,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按合同约定接受标的额30%处罚。

7、建立食品48小时留样备查制度。

8、服务经理/主管协助投标人做好主副食的验收签字、出入库登记管理及日常各项检查工作。

9、对员工日常工作需有明确的奖惩考核制度,并落实到位。

第三部分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说明

1. 概述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

(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服务的采购。

(3)参与磋商活动的所有成员,对在参与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定义

(1) “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恒大鼎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投标人”系响应磋商、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服务”系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 解释权

(1) 本次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2) 符合《磋商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3) 关于联合体参与磋商

《磋商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的: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磋商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磋商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

5)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

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5) 关于分公司参与磋商

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6)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微企业参与磋商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参与磋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5. 合格的相关服务

(1) 投标人对所提供的服务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2) 除《磋商项目需求》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3)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6.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7. 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磋商公告、更正公告、成交公告、终止公告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公开发布(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一、二部分)。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8. 询问与质疑

(1)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管理工作的通知》(津财规〔2017〕22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财采[2017]4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针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天津恒大鼎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

(2) 询问

1)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

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3)质疑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或天津恒大鼎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a.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下载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b.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c.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质疑书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管理工作的通知》(津财规〔2017〕22号)的要求和格式提出(请自行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下载专区”中下载),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供应商书面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4)对供应商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磋商文件变更或者影响磋商活动继续进行的,采购人应当自作出询问答复或质疑答复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天津恒大鼎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恒大鼎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原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变更内容以原公告公示的网站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9. 其他

本《供应商须知》的条款如与《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需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10.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1)磋商邀请函;

2)磋商项目要求;

3)竞争性磋商须知;

4)合同草案;

5)响应文件格式;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

(2) 《磋商项目需求》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技术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投标无效处理。

(3)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磋商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项目需求。

1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 投标截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时间通过原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2) 更正公告一经发布,天津恒大鼎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以邮件形式通知至已报名供应商,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更正公告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4) 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不作为投标人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13. 要求

(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以使其投标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2)投标人应根据磋商项目需求和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投标人应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4.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第三方翻译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中文译文,否则外文投标部分不予认可。(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

(2)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 响应文件格式

(1) 投标人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填写。

(2) 投标人可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服务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成交供应商,但不排除分项成交的可能。

(3)供应商如同时参与两包及以上的投标,响应文件中技术、商务部分需分包制作;资质资格部分制作一套即可。

16. 响应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应当将响应文件胶装成册,并自行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第二部分有特殊要求的以第二部分为准。

(2)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报价内容及暗示报价内容的资料。

17. 报价

(1)报价书、报价分项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2)报价是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

(3)除《磋商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

18.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

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供应商对有能力履行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19. 技术响应文件

(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

1)所提供服务的详细描述;

2)逐条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点对点应答表》,说明自己所投标相关服务内容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

(3)响应文件中服务的各项指标应达到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各项指标。投标人应注意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投标人在《投标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0. 磋商保证金

(1)若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开标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2)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磋商保证金应用人民币,并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

1).银行支票;

2).汇款;

3).银行卡;

4).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银行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注意:本单位建议用公对公汇款的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方式

(3)投标人如以空头支票支付磋商保证金的,投标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磋商保证金保函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过后30天内继续有效。

(5)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按投标无效处理。

(6)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账户无息退回。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投标保证金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损失。

(7)成交供应商在缴纳完毕服务费,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将一份合同正本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存档,磋商保证金五个工作日内原账户无息退回。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磋商保证金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损失。

(8)出现下列状况,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违反磋商活动惯例的行为。如磋商截止时间后至有效期结束期间,投标人撤销或者主动修改其响应文件;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成交供应商不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2)投标人的严重违法行为。如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恶意串通,以及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等。

21. 磋商有效期

(1)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60天。响应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22.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 响应文件应按《磋商项目需求》和《响应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2)响应文件因模糊不清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3.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 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按正本、副本分别胶装装订成册,并分别用信封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第一阶段(副本)

响应文件(不含报价)

密封方法如下图所示:

第一阶段(正本)

响应文件(不含报价)

+

电子版文件

第二阶段(副本)

报价文件

第二阶段(正本)

报价文件

+

电子版文件

(2) 正式开标之前(指磋商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在信封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

(4)如响应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按23.1至23.3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5)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并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6)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7)每个投标人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一经投标,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其响应文件恕不退还。

24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25. 迟交的响应文件

(1)按本须知第24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26.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1)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3条和第2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注上标记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

(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撤消其投标。如投标人因特殊原因执意撤消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则有权不予退回该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和评标

27. 磋商解密和资格审查

(1)投标人须于《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至天津恒大鼎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完成磋商解密。 

(2)由于投标人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磋商解密,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

(4)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解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

(5)磋商解密后,投标代表人应随时准备接受磋商小组的询标。

(6)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对磋商小组的询标予以解答。如投标代表人被要求到评审现场答疑时,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7)所有满足磋商文件资格、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可进行报价文件的解密。解密后,投标人报价为空、为零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8. 磋商小组

(1)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磋商小组负责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

(3)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磋商小组有权宣布废标。

(4)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报告。

29. 对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1)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实质性要求等进行审查,确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

(2)投标截止时间后,除磋商小组要求提供外,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

(3)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内容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投标无效:

1)若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或投标保函的有效期短于投标有效期的;

2)投标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要求的;

3)资格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签章的;

4)响应文件未密封的;

5)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6)不能满足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8)未按时进行解密的或开标解密后,投标人报价为空、为零的;

9)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10)经磋商小组认定报价低于成本的;

11)围标或陪标的;

12)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13)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除《磋商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

15)除《磋商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服务不是唯一产品服务投标的或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每一项服务的采购数量不一致的。

16)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

(4)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5)磋商小组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6)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内容,具体标准为:

1)磋商小组对于节能、环保产品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审核投标人填写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非联合体供应商

(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对小型、微型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扣除6%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微型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6%

2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对小型、微型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扣除6%

(不再享受序号3的价格折扣)

3

联合体一方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2%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2%)

30. 响应文件的澄清

(1) 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投标代表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

(2)投标人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的内容须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存至天津恒大鼎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4) 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与响应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1. 投标的评估和比较

(1) 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32.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1) 评标原则

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但不影响项目评审的,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4)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评标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本文件。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投标人进行逐项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磋商小组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响应文件中产品名称与磋商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5)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33. 其他注意事项

(1)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标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1)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

(3)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六、授予合同

34. 成交供应商的产生

(1)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采购人也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供应商。

35. 成交通知

(1)成交公告发布同时,天津恒大鼎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6. 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7.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8. 合同分包

(1)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

(2)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合同一般条款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乙双方根据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编号:xxxxxxxxxxx)的磋商文件要求及 2021 xxxx天津恒大鼎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合组织的该项目开标结果及承诺;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服务内容:

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

2、服务地点:

三、服务要求

1、必须满足或高于磋商文件要求。

2、乙方提供的服务与成交所示内容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

四、合同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额: 元(大写: ),价格明细附后。

2、付款方式: (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乙方开户银行(汉字全称):

行号(数字代码):

帐 号:

五、验收

1、验收工作由甲方负责对服务进行验收。服务完毕并能正常运行,甲方开具“验收书”。

2、乙方凭据“验收书”申请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验收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2、非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最终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应当赔偿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给守约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负责赔偿。

3、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4、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5、如因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与本合同发生冲突的,双方应协商对本合同进行相应调整,使之符合法律规定。

七、争议解决方式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且甲、乙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依据国家标准,由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质量鉴定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服务质量责任方承担。

八. 未尽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

2、本合同未作明确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3、如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他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天津恒大鼎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存档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以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1) 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2) 乙方的响应文件、有关投标的澄清资料及承诺书。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监制单位:天津恒大鼎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成交单位和服务需求方及代理方根据货物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附件1.合同价格清单
附件2.合同项目明细清单
附件3.服务条款

注:如项目需要专业合同或行业管理机关指定合同的,可另行选择合同范本。

第五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阶段

说 明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是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资格、技术和商务等其他文件。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须分正本、副本,按照资格、技术、商务顺序胶装成册、密封。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不得包含磋商价格及任何与磋商价格相关的内容或暗示。


投 标

(第一阶段)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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