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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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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标]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关于执法局食堂原材料采购定点供应及配送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执法局食堂原材料采购定点供应及配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2日14:3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J2021-WZ-C-015。

项目名称:执法局食堂原材料采购定点供应及配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60000.0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1、标的的名称:执法局食堂原材料采购定点供应及配送。

2、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目标和采购内容(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

序号

名称

服务人员

人员要求

1

木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厨房负责人1名

18周岁≤年龄≤45岁,负责项目整体运营情况,拟定人员工作计划、考勤和各项考核细则,及时和甲方对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主厨1名

18周岁≤年龄≤45岁,负责厨房菜单的制定,并负责成本控制,根据成本标准制定生产任务,严格控制进货、采购计划和要求。

帮厨2名

18周岁≤年龄≤50周岁,餐具、用具的清洗消毒,洗菜、蒸饭、切菜、端菜、分菜、清理剩菜等工作。

清洁2名

(含1名主管)

18周岁≤年龄≤50周岁,身体健康。身体健康;能说普通话,有沟通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

配送2名

18周岁≤年龄≤50周岁,身体健康。身体健康;能说普通话,有沟通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

(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苏州大市范围内)。

(3)服务要求:在服务期限内如遇人员工资或社保费用调整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4)验收要求:标的物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并同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所作承诺。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起一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不允许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本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是2021年11月9日。

2、申领CA证书:

(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3、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5、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864274166;咨询电话:13914088964。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1年11月12日14:00时起至14:30时止(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2日14:30时(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规定执行。

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4、电子化要求

响应单位需要通过CA证书,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

响应单位需携带加密文件的CA证书,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解密,请响应单位预留足够的解密时间。

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需自行申请“苏康码”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因未持“苏康码”绿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具体采购执行单位为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金桥汽配产业园D栋。

联系方式:电话0512-663877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苏州城市生活广场B座1557室。

联系方式:电话0512-62826523。

3、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项目联系人:顾云。

电话:0512-66387702。

(2)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徐杰、陈晓梦。

电话:0512-62826523。

4、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262204。

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