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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实验幼儿园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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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详情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DPDL2021195500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序号

投标供应商名称

投标折扣率

1

绿源鲜品(深圳)农产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0.98

2

深圳深绿苑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0.99

3

广东和康达农产品有限公司

0.98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序号

投标供应商名称

1

广东和康达农产品有限公司

五、中标信息

1、供应商名称:广东和康达农产品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凤凰大道凤门园工业园9号A栋101

3、中标折扣率:0.98

六、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期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合同一年一签,但最长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投标文件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序号

投标供应商名称

评审委员会成员及技术、商务、价格打分

评审得分

排名

钟澄

郭宏涛

李团结

王丽娟

郭美英

1

绿源鲜品(深圳)农产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50.50

50.50

38.50

46.50

42.50

45.70

2

2

深圳深绿苑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49.40

49.40

41.40

45.40

37.40

44.60

3

3

广东和康达农产品有限公司

95.00

95.00

87.00

95.00

95.00

93.40

1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深财购[2018]27号文件的代理费用参考标准及招标文件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19,000.00元,向中标供应商收取。

九、公示期限

2021年11月02日至2021年11月05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实验幼儿园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鹏新东路119号西北方向150米

联系方式:郭小姐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联系方式:李工,0755-83026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5-83026699

十二、附件

1、招标文件

2、投标供应商资格响应文件

(附件内容请在深圳市中正招标网相关公告中下载查阅)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02日


资格响应文件DPDL2021195500
立即下载
招标文件DPDL2021195500
立即下载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DPDL2021195500









二〇二一年


特别警示条款


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以上五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元以下,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以上两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主管部门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的资格,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千万元以上两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千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第七十九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一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第一章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020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PDL2021195500

2、项目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年度预算支付上限):人民币150万元/年

5、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备注

1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1

本项目服务内容/范围:

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

所属行业:餐饮业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合同一年一签,但最长不超过三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股东构成审查表》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com.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022日至2021年10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3、方式:

(1)现场获取:投标人按以上时间和地点在我司现场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

(2)线上获取:投标人通过邮件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以我司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我司邮箱:qtszzzz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现场及线上报名均需提供以下资料: 加盖公章的《购买标书登记表》(下载地址:www.szzzt.com 首页“下载中心”);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银行转账凭证。

4、售价:人民币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账号信息如下:

银行账号:03003729353

开户名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分行天安支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1102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自行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办理注册(注册网址:www.szzfcg.cn)。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zzfcg.cn);

3)深圳市中正招标网(www.szzzt.com)。

相关公告在以上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实验幼儿园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鹏新东路119号西北方向150米

联系方式:郭小姐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联系方式:李先生,0755-83026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5-83026699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11022



第二章项目需求

特别说明

1、本章项目需求中所出现的工艺、材料、设备或参照的品牌仅为方便描述而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可以在其提供的文件资料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2、项目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文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截图等(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并注明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未注明证明材料的具体位置或提供的证明资料显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模糊不清无法判断或未显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均视为负偏离;未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以不提供。

投标人提供证书或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的,颁发证书、出具报告的机构须是合法设立的机构,且具有颁发相应证书或者出具相应报告的资质。

3、加注▲的条款为重要条款要求,如不满足将按照第四章“评标标准”进行扣分。

4、加注★的条款为不可负偏离条款,任一项未响应或不满足要求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金额

(人民币元/年

备注

1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1

1,500,000.00

(二)项目基本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实验幼儿园位于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中山路下沙新村,学校食堂每天为学校教师约53人和学生约330人提供用餐服务。为保证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实验幼儿园的食品安全和卫生,解决老师学生就餐问题,食堂每日供餐所需共11大类:大米、蔬菜、水果类、鲜肉类、水产类、禽类、蛋类、河粉及豆制品类、调料及干货类、油类、冷冻类配送服务。

二、项目服务要求

1、配送食品全部经过国家规定的职能部门检验并有检测报告,确保安全可靠,供应商从未出现配送食品安全事故,并出具相关承诺书。

2、数量及验收要求:供货方应保证所供货物品种和数量、重量的准确性,采购方和供货方应分别建立采购和供应台账,确定专人(不少于两人)负责验收和送货,以采购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供货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采购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对于出现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采购方有权要求供货方及时退换,并按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罚款处罚,供货方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员工正常就餐。

3、送货时间要求:根据采购方实际需要协商确定具体的送货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采购方应提前(在具体合同中约定)向供货方以传真或电子文件等方式提交购货计划,并说明购货品种、数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供货方在接到购货订单通知后,应按采购方订购单的要求送货。极个别产品因质量太差或没有货源时应及时反馈到采购方并协商调整,保证所需货物准时到达。如若迟到,须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由双方签订具体送货合同时约定处罚条款。

4、采购方有权对供货方配送的各类物品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若检测不合格,或配送的货物达不到承诺书要求,第一次提出口头警告,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保证承诺并于2小时内补充配送符合要求的货物;第二次扣当天货款10%;不符合要求达到三次的,依法解除合同。

5、临时加货处理:对于采购方临时有客餐任务或临时增加员工用餐时,供货方需在接到采购方口头或书面通知2小时内将货物送到采购方的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证用餐正常。如延误送达或因各种理由拒绝临时送货的,发生一次扣除当月货款的1%。

6、在供货过程中,采购方对所供货物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供货方反映,供货方应及时改进,否则采购方依法解除合同。

7、配送车辆要求:中标人需保证提供足够数量的冷藏特种车辆,满足采购人订货和补货的配送要求。

8、因配送运输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供货方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采购方无关。

9、供货方应至少每月向采购方提供一次各类货物清晰准确的原产地以及检测报告,包括但不局限于肉类检验检疫、三鸟检验检疫、水产品、粮油类、蔬菜农残检验等检测报告;采购方如发现供货方配送的货物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权追求其法律责任。

10、供货方应该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建立完整的各类物品追踪溯源体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建立专门台账,按深圳市食品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要求,按格式如实记录配送给采购方的各类物品,留存相关检验合格证明、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有效资料,并可追踪溯源,采购方有权定期检查。

11、合同服务期限内,供货方应安排指定数量的专职配送员驻点采购方2处食堂,按照目前各食堂的用餐人数和每日订菜数量预估,各点需安排的专职配送员数量如下:深圳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所内设有民警、深圳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共安排2名。专职配送员应于每日食材送达后,完成当日配送食材的清洗、加工、切配等工作(或由中标方另行安排人员,确保完成党日配送食材的清洗、加工、切配等工作),完成当日工作任务后即可离岗。

12、配送员应为供应方的正式在职员工,持有健康证,服从采购方的食堂管理和工作调配。如食堂用餐人数和每日订菜数量发生变化,采购方有权对配送员人数提出增减需求,供货方应对专职配送员安排人数进行增减调配,确保完成每日食材洗切配工作。采购方可提供初加工操作场地,但供货方应服从采购方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若有违反,首次发现采购方将予以书面警告;书面警告后再出现同类情况,采购方有权扣除供货商方当天货款的10%;屡禁不止、情节严重的,采购方可依法解除服务合同。

13、供货方所有员工凭健康证上岗,同时应成立食堂配送项目专项服务小组,负责相关工作及提供各种服务。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合同期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合同一年一签,但最长不超过三年。

2、报价要求

2.1、在项目新中标供应商产生之前由原服务单位在进行服务,招标工作结束后,中标单位接手服务,同时补偿原服务单位实际服务费用

2.2、补偿费用公式计算如下:

原服务单位在服务期间接受甲方委托服务费用=原服务单位实际送货量*送货单月的基准价*原服务单位与采购人合作定的折扣率。

2.3、价格表每30天确认一次,以东门批发市场和福田批发市场等大型市场调查的价格为基准价(不超过市场零售价)为基准价,投标人结合企业自己的实力报出折扣率,结算时价格=基准价*折扣率。

2.4、所有物资的报价包括供应产品和产品运输到使用单位的服务费、运费、装卸费、检测费、人工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单位,并开具国家正规发票。

2.5、结算货款时,应由采购方财务人员严格审核送货清单,并根据招标确定的结算折扣率下浮后予以结算。款项每月结算一次,采购方按现行有关规定,凭采购合同、发票等和合同约定条款按进度拨付合同款项。注:款项单月结算=单月采购单位实际采购量*单月的基准价*中标折扣率

2.6、本项目报价为报折扣率,后期金额支付按采购单位实际采购量*中标折扣率。

2.7、折扣率填写要求:

1)填写要求:0<折扣率≤1,未按此要求填写将视为无效投标;

2)填写的“折扣率”应为小数;如0.99、0.85、0.80等。

2.8、本项目不涉及具体投标金额(无须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具体投标金额),投标人只需在投标文件项目报价表中填报唯一的折扣率。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成本自行填报“折扣率”,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报价投标。


第三章投标文件初审


本章是本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所有无效标和废标情形的摘要,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无效标和废标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无效标和废标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


一、资格性审查

1、投标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不全


二、符合性审查

1、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和标记。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4、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5、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的。

7、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

8、任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要求(如有带号条款)。

9、将一个项目包拆分投标,对同一货物及服务投标时,同时提供两套或以上的投标方案。

10、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投标违规行为:如以他人名义竞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2、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投标限价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一、评标方法

1、本项目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是否评标定标分离:?非评定分离/□评定分离(定标方法:自定法)

3、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数量:中标人数量:1名,中标候选人数量:1名。

4、评标规则: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标准”中的各项评审因素,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取算术平均值后确定其评审得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二位)

排名结果按投标人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评审得分相同,则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评审得分及投标报价均相同,则按技术服务优劣顺序排列(即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上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排序。

5、推荐中标候选人:

?非评定分离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评标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评定分离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评标排名前三的投标人(无排序)作为候选中标供应商。

6、确定中标人:

?非评定分离项目: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人。

评定分离项目: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方法,从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并出具定标报告。


二、评标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量化的评审因素,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分析和比较:

评分项及评分规则

权重

一、价格部分

10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投标报价得分 = Z/Sn ×10

当价格分<0时,取0。

其中:

Z ----评标基准价,即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折扣率。

Sn ---投标报价,即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折扣率。

注:对于符合 “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按公式计算评分

二、技术部分

55

序号

内容

权重

评分规则

评分方式

1

配送服务计划

10

(一)评分内容: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配送服务计划(包含货物的来源、加工、包装、保存、运输等各个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项目团队配备,日常管理组织、应急预案、售后服务方案等)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1)配送服务计划根据招标文件服务需求及服务部分的要求编写,计划详细,具体;

(2)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可实施性强;

(3)质量保证措施能根据各环节工作计划编写,各环节工作计划衔接性强;

(4)项目团队配备,日常管理组织、应急预案、售后服务方案有针对性、操作性强

(二)评分标准:

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得10分,满足其中三项要求的得6分,满足其中二项要求的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专家打分

2

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

10

(一)评分内容:

阐述项目质量管理制度措施;阐述包括货物的来源、加工、检测、保存、运输等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

评分标准:

(1)投标人具备保障项目质量的相关管理制度;

(2)服务质量检查、整改方案详细,且能有效把控项目成果;

(3)项目实施过程中服务人员的稳定性强;

(4)项目成果安全性保障措施可靠。

(二)评分标准:

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得10分,满足其中三项要求的得6分,满足其中二项要求的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专家打分

3

信息化

管理

5

投标人获得下列自主开发的计算机软件系统并取得著作权登记证书:ERP管理系统,基于物联网的农作物基地监控系统,进销存管理系统,冷链物流管理系统,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每取得一份证书得1分,最高得5分。

【提供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和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有效判断的不得分】

专家打分

4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10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需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社保证明,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按以下标准评分:

(1)具有获得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资格证书每提供一名高级技能证书持有者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项目团队成员上述职称证书、资格证书;

2.提供通过投标单位缴纳的载有社保部门公章的近三个月个人社保证明,如开标日前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提供,可往前顺延一个月;

3.以上证明文件均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专家打分

5

食材检测

7

投标人食材检测情况:

1)快检筛查:投标人每天都能抽取样品送至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快检筛查,保证食品安全。

【证明文件:1.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二个月(以投标截止之日为准)任一月份每天(须体现食材检测项目和样品名称)由具备CMA和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为合格的报告(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需为投标人)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 CMA 和 CNAS 资质证书。上述两项提供齐全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自有实验室,具备农药残留检测和兽药检测设备(不包括辅助设备)的,每提供自有设备1台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提供自有实验室实地照片,仪器设备图片和仪器设备购置发票的扫描件,原件备查。购置发票须体现投标人名称】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有效判断的不得分】

专家打分

6

配送车辆

5

投标人拟派配送自有配送车辆情况,提供一辆自有冷藏车得0.5分,最高得5分。

【车辆需为投标人自有车辆,租赁车辆不得分。提供车辆的车辆购置发票,车辆登记证和行驶证及车辆原貌照片(需能体现冷藏功能)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须同时具备四个证明材料才算一辆车辆的有效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有效判断的不得分】

专家打分

7

食品安全保险

5

投标单位提供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金额情况:

1)投保金额≥10000 万元得5分;

2)8000 万元≤投保金额<10000万元,得4分;

3)6000 万元≤投保金额<8000 万元,得3分;

4)4000 万元≤投保金额<6000 万元,得2分;

5)2000 万元≤投保金额<4000 万元,得1分;

投保金额<2000 万元,得0.5分,

【提供保险发票及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合同须明确标明投保金额、投标人名称和合同有效期,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有效判断的不得分。】

专家打分

8

应急响应

时间

3

投标人承诺如采购人临时采购或中标人提供的肉菜质量不符要求退换货时,在得到采购人通知后0.5小时(含)内响应,2小时(含)内送到。提供承诺的得3分,未提供承诺或承诺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承诺函格式自拟)

专家打分

三、商务部分

35

序号

内容

权重

评分规则

评分方式

1

投标人体系认证情况

7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具有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HACCP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售后服务认证(五星级)证书,每提供1个有效认证证书得1分,最高得7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如认证证书注明年审要求的,必须按规定年审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方为有效;如未注明年审要求的,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的方为有效);

2.提供证书官网或国家认监委网站【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认证信息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证书状态为有效)。相关证书在公开渠道无法查询的,投标人需提供颁发部门的证明材料,证明证书真实有效且为合法机构颁发;

3. 以上证明文件均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对于未提供证明文件,未提供查询记录且无其他证明材料的,或者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判断的,均作不得分处理。

专家打分

2

基地

建设及质量追溯

10

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蔬菜种植基地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获证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本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得4分。

注:①自有种植基地的,投标时须提供产权证明文件及无公害农产品证书(获证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本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和政府主管部门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评审结果公示名单截图扫描件或复印件;②租赁种植基地的,投标时须提供租赁合同及无公害农产品证书(获证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本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和政府主管部门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评审结果公示名单截图扫描件或复印件;③未提供或不符合的或不清晰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判定的情况均不得分。

提供上述获证单位为投标人本人的无公害基地2019年或以后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报告且显示合格的,得3分。(提供环境检测报告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或不符合的或不清晰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判定的情况均不得分。)

投标人为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网址:http://qsst.gdagri.gov.cn/nytsy/portal/index.jsp)会员单位且能够提供投标人带二维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明》,得3分。

注:提供投标人相关网站会员单位证明截图和近三个月内(以投标截止之日为准)任意一天投标人带二维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明》扫描件一份,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有效判断的不得分

专家打分

3

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13

(一)评分内容:

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项目得1分,最高得13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合同关键页且提供的材料各项信息不得有任何遮挡,合同需体现签订日期

2.以上证明文件均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专家打分

4

诚信评审

5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在诚信管理中受过主管部门通报处理且仍在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5分

(二)评分依据:

按招标文件格式如实提供《诚信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承诺函格式及内容不得修改,否则不得分如若投标人承诺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将按虚假应标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专家打分

备注:

1、资质证书有效期

本项目涉及提供的有关资质证书,若原有资质证书处于年审期间,须提供证书颁发部门提供的回执,并且回执须证明该证书依然有效(若在法规范围不需提供的,供应商应做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该证书无效),则该投标人提供年审证明的可按原资质投标;若投标人正在申报上一级别资质,在未获批准之前,仍按原级别资质投标。


2、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1)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6 %(请在6%-10%范围内选择)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 %(请在2%-3%范围内选择)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第一款的优惠政策。

(3)优惠主体资格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及《监狱企业声明函》等承诺性质的资料(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监狱企业或者代理提供监狱企业货物的供应商如须享受优惠政策,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4)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深圳市推出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举措。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及试点金融机构订单融资服务承诺可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www.zfcg.sz.gov.cn)信息公开栏目或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zzfcg.cn)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栏目。



第五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是对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投标人须知和前附表有不一致之处,应以前附表为准。前附表的条款号与投标人须知条款号是一一对应的关系。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内容规定

1

1.1

项目名称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2

2.1

采购人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实验幼儿园

3

2.2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4

3.1

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自筹资金/□其它资金

5

4.7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6

4.8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7

6.1

踏勘现场

不统一组织

8

14.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9

15.2

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10

16.1

投标预备会

(答疑会)

不召开

11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合同附件.docx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合同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