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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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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11-02 16:27

项目概况 什邡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报名暨获取磋商文件期限: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1年11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1年11月09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http://ggzyxx.deyang.gov.cn),凭注册后办理的数字证书在网上进行项目报名。此为报名的唯一途径。如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代表进行项目报名。办理用户注册咨询电话:0838—2516653。 本项目磋商文件可在采购公告附件栏直接下载,也可进系统报名后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0682202100130
项目名称 什邡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530000.00
最高限价(元) 530000.00
采购需求 本项目预算为:530000.00元/年,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详情见竞争性磋商报告。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什邡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11月03日到2021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本项目报名暨获取磋商文件期限: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1年11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1年11月09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http://ggzyxx.deyang.gov.cn),凭注册后办理的数字证书在网上进行项目报名。此为报名的唯一途径。如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代表进行项目报名。办理用户注册咨询电话:0838—2516653。 本项目磋商文件可在采购公告附件栏直接下载,也可进系统报名后下载。
方式: 本项目报名暨获取磋商文件期限: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1年11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1年11月09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http://ggzyxx.deyang.gov.cn),凭注册后办理的数字证书在网上进行项目报名。此为报名的唯一途径。如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代表进行项目报名。办理用户注册咨询电话:0838—2516653。 本项目磋商文件可在采购公告附件栏直接下载,也可进系统报名后下载。
售价: 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凭CFCA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网上应答及完整的PDF格式数据电文形式的首次响应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并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授权交易系统进行解密。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11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什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什邡市人民法院
地址: 什邡市蓥华山路33号
联系方式: 189810806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什邡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什邡市亭江东路258号
联系方式: 0838—8211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宿先生
电话: 18981080690

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510682202100130 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什 邡 市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什 邡 市 人 民 法 院 共同编制 2021 年 11 月 02 日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1 第二章 磋商须知................................................................................................................................... 4 第三章 供应商、服务资格条件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0 第四章 采购项目要求........................................................................................................................... 22 第五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递交要求......................................................................................... 37 第六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39 资格性响应文件.......................................................................................................................40 (一)资格证明材料...............................................................................................................41 其他响应文件...........................................................................................................................49 磋商综合评分所需资料索引表...............................................................................................50 一、报价函...............................................................................................................................51 二、技术、服务响应...............................................................................................................52 三、商务应答...........................................................................................................................54 (一)商务应答表...................................................................................................................54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55 (三)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56 (四)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57 (五)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58 (六)综合评分所需资料.......................................................................................................59 第七章 评审方法 .................................................................................................................................60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 72 第九章 廉政合同................................................................................................................................... 72 1 第一章 磋商邀请 什邡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什邡市人民法院(采购人)委托(委 托受理号[2021]38 号),拟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510682202100130 二、采购项目及简介:什邡市人民法院拟采购审判办公大楼、蓥华人民法 庭,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清单、技术、商务等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相关章 节。 三、本项目总预算金额:530000.00 元/年(大写:伍拾叁万元每年);资金 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 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 域范围内);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 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 2 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 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 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 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报名暨获取磋商文件期限: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 2021 年 11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1 年 11 月 09 日 23 时 59 分登录全国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http://ggzyxx.deyang.gov.cn),凭注 册后办理的数字证书在网上进行项目报名。此为报名的唯一途径。如允许联合体 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代表进行项目报名。办理用户注册咨询电话:0838— 2516653。 本项目磋商文件可在采购公告附件栏直接下载,也可进系统报名后下载。 七、首次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和德阳市政府采购市县一体化电子交易系统 (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的指引在交易系统中完成首次响应文件的制作,也可 在线下完成首次响应文件的制作。首次响应文件应转换为 PDF 格式的数据电文 形式的首次响应文件。 首次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登录交易系统按磋商文件要求及 交易系统的指引,对首次响应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印章,并单独填报网 上应答内容。网上应答填报的内容应与首次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一致。供 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须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章。 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凭 CFCA 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网 上应答及完整的 PDF 格式数据电文形式的首次响应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并 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授权交易系统进行解密。 3、本项目不接受未通过交易系统递交的(纸质、邮递等)首次响应文件。 电子辅助评审技术支持电话:0838-2300935。 八、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 09:30:00(北京 时间)。 九、磋商组织地点:什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磋商时间:请各投标供应商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1:30 (北京 时间)准时到达什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根据磋商小组评审进 度等待磋商、报价,未参与磋商、报价的视为自动放弃响应资格,并自行承 担相应后果。 十一、信息发布 3 本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 什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 告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什邡市人民法院 地 址:什邡市蓥华山路 33 号 联系人:宿先生 电 话:18981080690 集中采购机构:什邡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什邡市亭江东路 258 号 邮 编:618400 磋商文件:尤先生,0838—8211015 十三、公告时间:2021 年 11 月 02 日 4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 号 提醒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是否定向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为:物业管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530000.00 元/年(大写:伍拾叁万元每年);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530000.00 元/年(大写:伍拾叁万元每年);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 采购人可以在评审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 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磋商报告中记 录。 3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5 低于成本价不 正当竞争预防 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 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 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 效处理。 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 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 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 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 为自然人的,由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 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 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 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 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 小微企业)价格 扣除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适用) 1、对符合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文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 序 号 提醒事项 说明和要求 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意事项: ①请供应商根据上述相关文件通知要求认真理解并核对是否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或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并如实提供对应声明或证明文件。 如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或证明文件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予以认 定处理。 ②不符合上述适用情形的供应商无须提供上述声明函件。 7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 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 磋商保证金 根据川财采〔2020〕74 号,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9 响应文件不予 受理情形(实质 性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进行有效报名的。 2、非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或邮寄的响应文件。 3、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递交响应文件。 4、若因供应商原因在磋商时无法正常读取响应文件的。 请认真阅读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情形、无效响应文件的情形和采购文件要 求,并按响应文件格式制作,以免贻误! 10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电话:王先生,0838—8211015 11 磋商过程、结果 工作咨询 联系电话:杨女士,0838—8211017 12 成交通知书领 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视为成 交供应商收到,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下载。 13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人和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 复。联系电话:0838-8211015 14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针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有关技术、商务、 资格条件、评审办法等采购需求和因未按顺序确定中标(成交)结果的 供应商询问、质疑等,经采购中心受理后,交由采购人负责相关调查核 实,采购人在收到询问和质疑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中心作出书面 回复意见。采购中心依法受理答复采购项目采购过程中产生的除采购公 告、采购文件中有关技术、商务、资格条件、评审办法等采购需求和因 未按顺序确定中标(成交)结果供应商等内容之外的询问、质疑。 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 (一)对磋商文件涉及相关质疑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8-8211015。 地 址:什邡市亭江东路 258 号。 邮 编:618400。 (二)对开评审过程、采购结果的质疑 6 序 号 提醒事项 说明和要求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38-8211017。 地 址:什邡市亭江东路 258 号。 邮 编:618400。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 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2、质疑供应商按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 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3、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方式获取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应提交通过网上报 名系统成功获取文件的网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什邡市人民法院。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8-8108831。 地 址:什邡市亭江东路219号。 邮 编:618400。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 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按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要求提起 投诉。 16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 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什邡市人民法院采购监督管理股 备案。 17 特别约定 用章约定:供应商在线下制作首次响应文件,所加盖的单位公章、法定 代表人印章彩色扫描上传与在系统中对 PDF 格式首次响应文件加盖电子 印章同样有效。 18 政府采购供应 商信用融资 (政采贷)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相关精神和政府采 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 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开展本级“政采贷” 业务工作。咨询电话:0838--8108807。 19 政府采购政策 要求(如采购项 目属于政府采 购政策调控范 围的) 1、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 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8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 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 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 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 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 能、环保产品类别且提供有效证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7 序 号 提醒事项 说明和要求 2、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 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 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 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 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以下简称认证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 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 投标产品如为信息安全产品,需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 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应符合《关 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要求。 20 开标现场 投标人(供应商)可通过电脑观看开标活动现场,全程直播(什邡市人 民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 交 易 直 播 三 楼 ) 网 址 : http://www.shifang.gov.cn/zhiboT.htm,请参与现场开标的投标人(供 应商)注意自身形象和言行。 21 疫情防控 因疫情防控需要,要求各供应商最多派 2 名人员到交易活动现场, 且不得安排有疫情接触史、身体有发热(体温高于 37.3℃)等症状及疫情 严重地区返回或密切接触涉疫人员隔离未满 14 天的人员参与项目现场 交易活动。 参与现场交易活动的供应商人员应自觉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 扫描“四川天府健康通”二维码,凭绿码进入交易活动现场,黄码、红 码人员不得参与现场交易活动。保持 1 米以上间距就坐,服从防疫管控 安排。 请供应商员至少提前 30 分钟到达交易中心,避免因体温测量、登记 等必要的防控工作而影响参与采购活动。交易活动结束后各供应商尽快 离场。因不执行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规定造成后果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有关定义 (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次采购的采购人是 什邡市人民法院 。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磋商事宜的采购机 构。本次磋商的集中采购机构是什邡市政府采购中心。 (3)“交易系统”指由市财政局牵头,市采购中心依托互联网搭建的政府 采购专业交易信息系统,该系统用于下载磋商文件、投标、开标、评审等政府采 购活动。 (4)“数字证书”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相关规定,具 8 有电子认证许可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颁发的用于登录德阳市政府采购市县一 体化电子交易系统,并且证明投标人身份的单位电子签名认证证书。 3、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实质性要求) (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确定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1)发布公告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信息发布媒体:本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四川省·德阳市)等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 为准。 6、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如涉及货物采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 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 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 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 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 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无。 (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如总公司、分公司)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其 他采购活动是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之外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 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 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 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 9 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 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 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 目的采购活动。 (4)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 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 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 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 动。 (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 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 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①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②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③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④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或者近姻亲关系; ⑤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 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 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 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 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三、磋商文件 (一)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 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 10 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 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 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 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 商公告、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 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日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上发布更正公告,书面将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通知(发布的更正公告视为书面通知)所有按规定获取(下载)磋商 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修改或者有关补充通知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不足 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上发布 更正公告(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视为已将更正书面通知所有按 规定获取(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相关供应商应自行上网查阅相关信息,若 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更正公告,其后果自行承担。 3、磋商文件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 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 先后顺序的,按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处理。 4、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三)现场考察 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供应商认为有必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 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 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 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 料将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 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 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11 除采购项目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磋商活动均采用国家 法定的计量单位。 (三)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四)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五)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 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 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 相关责任。 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 果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 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 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 有永久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磋商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 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六)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 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如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 的供应商不得分包),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 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供应商编写的首次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 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 (七)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虽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但投标人(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将按相关规定报相关部门处理。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在采购人确 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3)成交后放弃成交或者不接收成交 通知书的;(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 合同;(5)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的;(6)磋商有效期内,供 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八)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起 60 天。供应商响 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 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 为无效响应处理。 12 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 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 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 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 件,关于磋商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九)首次响应文件编制、递交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供应商首次响应文件编制、递交要求”。 五、磋商和成交 (一)公布响应文件接收情况 1、如供应商参与现场开标的,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签到人 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会议主持人当众宣布参会的单位和人员。 3、依据交易系统显示情况,公布供应商采购文件下载、响应文件递交情况, 现场工作人员作好现场记录。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4、主持人宣布结束后,所有供应商代表应立即退场(磋商文件要求有演示、 介绍等的除外),并依法组建磋商小组,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资格性审查、磋 商、报价及评审。同时所有供应商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审过程中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以及进行磋商、报价等。评审 结果供应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二)磋商过程存档 公布响应文件接收情况和评审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 介质留存归档。 (三)评审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四)成交通知书 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下载成交通知书(系统发送成交通知的时间视为供应商 收到成交通知书时间)。 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 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 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3 六、合同事项 (一)签定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及时与采购人衔 接,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依据磋商文件、响应文 件以及评审、磋商结果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 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 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 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确定事项进行修改,即严禁自行将成交项 目中的服务期限、服务内容、报价等进行调整。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 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 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的成立时间以采购人和成交人订立电子合同的时间为 准,双方通过 CFCA 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在电子采购合同上盖电子公章(或在 交易系统中上传纸质采购合同盖章后的彩色扫描件)。 (二)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次不允许合同分包。 (三)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 指成交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 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 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 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 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 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 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 府采购合同一致。 (五)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 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 14 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六)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七)履行合同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 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 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 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 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采购人向成交人出具《验收结算书》。验收结果不合格的, 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处理。 (九)支付货款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采购 资金支付程序,按照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 本项目采购资金支付程序为: 1.采购项目验收合格,采购人签署《验收结算书》。 2.采购单位将《验收结算书》、采购合同、中标人出具的有效完整的发票 递交市财政局采监股等相关业务科室,财政局对采购合同进行审核后按相关程序 支付采购资金。采购人的自有资金,由采购人直接支付给中标人或者按照有关规 定执行。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 30 日内将资 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 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磋商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 的条件。 七、磋商纪律要求 1、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15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 益;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 一的,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2、供应商失信行为及处理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不遵守开标、评审现场工作纪律,扰乱或者委托其他人扰乱开标、评审 现场秩序的; (5)向采购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 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的,或者放弃成交的,或者成交后不与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7)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私下进行协商谈判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和成 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协议的; (8)将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的; (9)拒绝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 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10)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 疑、投诉的; (11)借维权之名获取非法利益、不当得利并经查证属实的; (12)在财政部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隐瞒采购项目相关情况的; (1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14)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为; (1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 16 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年。工商 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 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以上属于成交无效情形的,按成交无效处理;属于违法情形的,依法予以处 理。 3、供应商违法行为及处理 供应商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1、询问、质疑、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等相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2、询问、质疑。 (1)供应商的询问、质疑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相关约定接收和回 复。 (2)质疑函应以符合规范格式的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附件),供应 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主体、事项、质疑请求、质疑时效及必要证明材料应满足法 律法规规定。 (4)与质疑事项相关的供应商收到质疑函后,应当在 2 个工作日内就 质疑事项作出书面解释说明。 (5)询问、质疑的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质疑答复结果、 时效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质疑答复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此公 告视同为对相关供应商的送达)。 投诉事项应依法向财政主管部门提出。 九、其他 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 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一、磋商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 在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 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采购文 件不再做调整。 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市县一体化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项目资料,并与采购 代理机构移交的资料一并形成项目档案自行保管,且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 销毁,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采购人应严格遵守保密纪 律、不得泄露项目资料及所获取的商业秘密,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 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18 附件: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19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 “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 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 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 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 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0 第三章 供应商、服务资格条件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序 号 供应商、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 供 应 商 资 格 要 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加载有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 或复印件扫描件)。如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 文件(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如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或复印件扫描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为中国公民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 件)。 2、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如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加而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数据电文形式原件或原件扫描件,格式见第六 章“资格性响应文件”中附件 1)及相关附件。 3、供应商是成立一年及以上的法人的,提供 2019 年或 2020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表、财务报表附注)(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及新成立不到一年的企 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 4、供应商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 录等承诺函(数据电文形式原件或原件扫描件,格式见第六章“资格性响应文件”中附件 2)。 5、供应商的廉洁承诺书(数据电文形式原件或原件扫描件),格式见第六章“资格性响应文件”中附件 3)。 6、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资格性响应文件”中附件 4)。 以上资料提供若涉及因有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相应规定处在办理过渡期,而提供困难的,应提供相应行业部门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 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 21 注:1、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包括证件过期、年度或月份不符、填写不完整等),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未明文规定的,应当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四条“本规定所 称较大数额,是指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2000 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 没收财产 2 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5 万元以上。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标准低于前款 规定的,从其规定”)。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 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 业信誉,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2 第四章 采购项目要求 一、项目服务清单及要求 项目概述 什邡市人民法院审判办公大楼、蓥华人民法庭,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经考核按月支付相应服务价款(每年服务费以本次招标采购价为最高 限价经考核据实结算)。 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需求 一、物业服务项目 什邡市人民法院审判办公大楼、蓥华法庭,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 二、物业服务范围 物业类型:办公物业 服务区域:包括审判办公大楼(6 层主体大楼一栋、三层附楼一栋),蓥华法庭(3 层主体大楼一栋)、室内外区域内所有配套设施设备。 坐落位置:什邡人民法院审判办公大楼位于蓥华山路南段 33 号,蓥峰人民法庭 位于什邡市蓥华镇。 建筑面积及相关责任区面积:约 15000 平方米。 三、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四、物业服务内容 1、环境卫生管理; 2、绿化养护管理; 3、安防保卫管理; 4、消防维护管理; 5、水电日常维护管理; 6、食堂人员配备; 文件中列明以外的工具及低值易耗品均由采购人提供。 五、服务标准要求 23 1.办公顺利,无重大问题和投诉; 2.投诉处理率 100%,电话回访率 100%; 3.建立、健全档案资料,确保资料完整、完全; 4.倡导和谐融洽的办公环境,实行亲情人性化的管理服务; 5.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 环境卫生管理(本院) 责任区域 工作内容 完成指标 公共区 域 一楼廊厅 公共卫生间 楼梯、过道、 扶手、诉讼 服务中心。 二楼平台 前后广场 室内车库 室外停车位 屋顶平台 活动室 配电房 三楼教育基 地、阅览室、 图书室等 1、路面清洁及修补, 草坪卫生,大理石墙 面地面保养、不锈钢 配件保养与清洁、所 有雨污水管的疏通、 空调风口的清洁卫 生、外墙及墙面清洁; 2、诉讼中心、健身房、 活动室内地面和墙面 卫生,台面摆设清扫, 公共区域部分的灯 具、路灯指示牌等公 共设施设备的清洁卫 生及部分办公室的生 活垃圾清除; 3、室内植物租摆花盆 清洁(租摆养护另有 负责); 4、添加洗手间卷纸、 擦手纸和洗手液(卷 纸、擦手纸由法院提 供,洗手液由物业公 1、配电房、路面、草坪、停车场、 广场、车库无生活垃圾,墙壁无 乱张贴、无污渍;天花板无蜘蛛 网、污物; 2、前后广场、底层车库每两周至 少冲洗一次; 3、洗手间保持无异味、无污垢, 地面无积水,蹲便器、小便器无 尿垢,无异味,随时保持干净, 畅通,每天清洗垃圾筐、更换垃 圾袋。洗手台面摆放整齐、无水 渍、镜面明亮无污迹; 4、及时清除主要行车道路积水, 保持栏杆、园内径路、桌椅、井 盖、牌饰、垃圾桶、标识等干净 整洁; 5、审判庭内随时保持桌椅干净、 明亮,无灰尘,地面无积水、无 尘土,房间内无异味,无卫生死 角; 6、部分需要清扫的办公室每天上 班前或下班后及时清理烟灰缸、 审判庭 审判庭 摇号室 少年法庭 审判办公大 楼及大调解 中心调解室 等 24 司承担); 5、所有公共卫生间清 扫,五金件养护、除 锈及更换,玻璃门窗、 纱窗内外墙面清洁、 粉刷和补漏; 6、日常对所有公共区 域、功能用房、设施 设备等按既定的保洁 时间、保洁程序、保 洁要求实施保洁工 作,并对以上区域通 过巡检的方式使环境 卫生达到既定要求; 7、保持所负责清扫的 办公室、会议室的环 境卫生达到要求。 垃圾桶,保证院办公室附属小会 议室桌面、隔板无灰尘,每两周 进行一次大扫除; 7、活动室、会议室应随时保证干 净,会前会后按要求进行清洁, 带有地毯的会议室,每两周进行 一次清理、每半年对地毯进行一 次清洗; 8、 垃圾每日清运,更换垃圾袋, 垃圾桶污物不超过 2/3,要求垃圾 桶每日擦洗一次,根据实际情况 定期消毒一次,保持桶外清洁、 无污渍,桶内无异味; 9、定期在庭院周边投放鼠药、喷 洒药剂灭蝇; 10、公共地面随时保持干净、无 垃圾、无污渍、无印迹;扶手无 灰尘、污物;室内玻璃每周清洁 1 次; 11、教育基地、图书室、阅览室 要每日打扫一次,确保无垃圾、 无污渍。 会议室 院 大 会 议 室、审委会 会议室、一 会议室、视 频会议室及 部分办公室 等 环境卫生管理(蓥峰法庭) 责任区域 工作内容 完成指标 公共区 域 办公一楼大 厅、公共卫 生间、楼梯、 过道、扶手。 二楼阳台 1、路面清洁及修补, 草坪卫生,大理石地 面保养、白石膏扶手 清洁,外墙及墙面清 洁; 1、路面、草坪、停车场无生活垃 圾,地面无青苔、墙壁无张贴、 无污渍;天花板无蜘蛛网、污物; 2、公共地面随时保持干净、无垃 圾、无污渍、无印迹;扶手无灰 25 室外停车场 三楼平台 配电房 2、公共区域的灯具、 指示牌等公共设施设 备的清洁卫生; 3、所有公共卫生间清 扫,五金件养护、除 锈及更换; 4、日常对所有公共区 域、功能用房、设施 设备等按既定的保洁 时间、保洁程序、保 洁要求实施保洁工 作,并对以上区域通 过巡检的方式使环境 卫生达到既定要求; 5、保持所负责清扫的 办公室、会议室的环 境卫生达到要求。 尘、污物;室内玻璃每周清洁 1 次。 公共区域每月大扫除一次, 确保环境卫生整洁干净,各方满 意无投诉; 3、洗手间保持无异味、无污垢, 地面无积水,蹲便器、小便器无 尿垢,无异味,随时保持干净, 畅通,每天清洗垃圾筐、更换垃 圾袋。洗手台面摆放整齐、无水 渍、镜面明亮无污迹; 4、及时清除主要行车道路积水, 保持栏杆、园内径路、桌椅、井 盖、牌饰、垃圾桶、标识等干净 整洁; 5、确保审判庭内随时保持桌椅干 净、明亮,无灰尘,地面无积水、 无尘土,房间内无异味,无卫生 死角; 6、会议室随时保持干净卫生,会 前会后按要求进行清洁; 7、垃圾每日清运,更换垃圾袋, 垃圾桶污物不超过 2/3,要求垃圾 桶每日擦洗一次,根据实际情况 定期消毒一次,保持桶外清洁、 无污渍,桶内无异味; 8、定期在庭院周边投放鼠药、喷 洒药剂灭蝇。 审判庭 审判庭 调解室 办公室 会议室及部 分办公室 绿化养护管理(本院) 责任区域 工作内容 完成指标 26 外 围 环境 草坪造型灌 木树木 根据各类植物、草坪的生 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 要求,按照操作规范适时 进行整形修剪作业,保证 植被内无杂草,草坪切边, 绿地干净整齐; 2、根据各类植物、草坪的 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 需要,适时适量进行施追 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 长旺盛,保持良好的景观 效果; 3、各类绿地、树穴、绿带 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 杂草; 4、对乔木、大型灌木要不 定期及时修剪清理,以保 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 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不影响工作人员出入,与 本院整体风貌相匹配; 5、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 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 时 采 取 措 施 防 治 病 虫 害; 6、做好抗旱、抗涝,旱季 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 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 成枯死,防止植物受损。 1、定期修剪和养护草坪、花 卉、树木,草坪绿地无杂草 杂物,绿化地完好率为 98%; 2、乔木:每年修枝 2次; 3、灌木:每年修剪 8次以上; 4、草坪:保证无杂草、杂花, 路牙、水沟、散水坡边整齐, 草坪、草地目视平整干净, 无明显黄土裸露,暴风雨后 无1平方米面积以上的积水; 5、浇水:根据不同气候、品 种及生长期决定浇水量; 6、施肥:乔灌木每年 4次以 上,草坪每年 2次以上; 7、防治病虫害:每月防治 1 次,有虫害枝条控制在 2%以 下; 8、除草松土:施肥前和下大 雨后进行松土除草,树木底 下土层不板结,透气良好, 使之疏松透达到保水,透气 的目的。 室 内 及 顶 楼 平 台 植株花坛 27 绿化养护管理(蓥峰法庭) 责任区域 工作内容 完成指标 室 内 及 外 围 环 境 停车坪绿带 灌木树木 1、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 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 按照操作规范适时进行整 形修剪作业,保证植被内 无杂草; 2、适时适量进行施追肥, 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 盛,保持良好的景观效 果; 3、各类绿地、树穴、绿带 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 杂草; 4、对乔木、大型灌木要不 定期及时修剪清理,以保 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 长形态美观; 5、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 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 时采取措施防治病虫害。 定期修剪和养护花卉、树木, 绿化地完好率为 98%; 2、灌木每年修剪 8次以上; 3、根据不同气候、品种及生 长期决定植物浇水量; 5、乔灌木每年施肥4次以上; 6、防治病虫害:每月防治 1 次以上,有虫害枝条控制在 2%以下; 7、除草松土:施肥前和下大 雨后进行松土除草,树木底 下土层不板结,透气良好。 安防保卫管理(本院) 责任区域 工作内容 完成指标 全院所有区域 1、安检通道、办公区出入 口及侧门口实行 24 小时执 勤,按规定对外来人员进行 询问、登记、引导,侧门口 保安实行立岗式服务,注重 整体形象; 1、全天 24 小时定时巡逻, 夜间巡查为三个小时巡查 一次,无失窃现象、无闲杂 人员进入办公区、无损坏区 域内公共设施等现象发生; 2、到办公区域的外来人员 28 2、做好办公区域的秩序维 护工作,对办公区实行昼夜 24 小时定时定点巡查; 3、维护正常的办公区秩序, 对外来人员进行有序引导; 3、 严格履行职责,作好安 全防范工作,对任何可能危 及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安 全的地方,有预见性地设置 警示标志,协助本院采取有 效防范措施; 4、大门外围车辆按规定线 路行使,按指定位置停放; 5、不定时巡视办公区的安 全情况及消防设备、公共物 品的完好情况并记录; 6.办公楼二楼实行首问引 导岗,需配备 1名专职人员; 7.负责全院报刊杂志收发 整理工作,并派送至各科 室; 8、派驻人员必须经过专业 培训。 做好身份登记并通知对接 人员,严禁私自放行,排除 安全隐患; 3、车辆出入检查,引导车 辆按指定车位停放。外围无 乱停乱放现象; 4、协助法警做好公共秩序 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管 理; 5、做好保密工作,不乱听 乱说,不传谣; 6、包裹、信件报刊代收和 发放管理,负责每天下午 14:30以前将规定的报刊杂 志邮件按时送达各部门办 公室; 7、严禁酒后上班或上班睡 觉; 8、上班时间严禁做与工作 无关的私事; 9、节假日期间按规定时间 实施 24 小时巡查制度,保 障本院的防火防盗安全,不 发生火灾事故、失窃事件; 10、对火灾、治安等突发事 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 报告消防、公安等有关部 门,并协助采取相应紧急措 施。 29 消防维护管理(本院含蓥峰法庭) 责任区域 工作内容 完成指标 全院及蓥峰法庭所有 区域 专业人员(持证上岗)进行 日常消防检查及维护,月 检、季检、半年检等按消防 维保制度执行,定期对消防 报警系统、喷淋及干粉灭火 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 系统进行测试,查看运行情 况,保证处于正常良好状 态。 消防检查符合消防管理要 求,设施设备完好保证正常 使用情况,并按要求做好记 录。 (1)消防设施设备完好, 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 通。 (2)消防设施实施 24 小时 监控并建立运行记录档案。 (3)定期对消防系统设备 进行模拟联动试验。 (4)建立消防机构,由物 业负责人担任消防安全负 责人,保安人员兼负消防巡 视员的职责,与办公区人员 共同维护消防安全。 (5)建立各项消防制度, 物业主要负责日常消防安 全工作,巡视人员每日检查 办公区内的消防安全情况, 在安全检查中发现消防隐 患,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监督要求维保单位做到隐 患不过夜。 水电日常维护管理(本院含蓥峰法庭) 责任区域 工作内容 完成指标 全院及蓥峰法庭所有 1.配备水电工(持证上岗) 保证全院水电设施设备正 30 区域 对供电系统,电灯、插座等 设施。供排水设施进行日常 维护管理。 2.建立设施设备档案(设备 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 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 全。 3.对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 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 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应在 12 小时内组织修复;属于 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 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 新改造计划向业主单位提 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单 位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 新改造。 4.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 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 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 作规程及保养规范;确保设 施设备运行正常: (1)供电设施及设备运行正 常。 (2)给水系统运行正常,无 跑、冒、滴、漏现象。 (3)排水系统:室内排水管 道畅通,发生堵塞,1 小时 内疏通。污水及雨水管无堵 常运行 31 塞现象。 食堂人员配备(本院) 责任区域 工作内容 完成指标 食堂区域 配备厨师、勤杂工,完成食 堂三餐供应等日常工作。 保质保量完成食堂任务,投 诉率为零。 其他要求 序号 内容 采购要求 1 服务要求 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服务的全部内容严格按照采购文件 要求及响应文件的承诺执行,并完全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 验等有关主管部门的现行有关规定及德阳市建设、消防、 质检部门规定的合格标准要求。 2 考核方式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明确具体考核措施和办法, 每月考核不低于一次,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合同存续期间,如成交供应商 2次以上考核不合格,则采 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 合同要约 成交供应商必须将成交后的维护服务计划和管理方案等 在合同中作出具体详细的书面承诺。 人员配置要求: 序号 岗位 人数(≥20 人) 主要工作职责 人员竞岗要求 1 管理 人员 本院及蓥峰法庭: 合计 1人 (常驻) 负责所有工作计 划的制定,在岗 人员的管理考核 工作,协调处理 现场人员无法处 理问题。 30—40 岁之间,具有 3 年以上同岗位管理经 验。 2 环境 维护 本院:≥4人(常 驻) 负责公共区域、 会议室、指定办 公室的保洁服务 等。 28-50 岁之间。 要求:思想素质好、工 作积极主动、身体健康、 着装统一、认真负责、 32 操作规范,遵章守纪, 有良好的保密意识。 3 绿化 养护 本院:≥1人 蓥峰法庭:≥1人 负责所有绿化养 护、修剪工作。 35—55 岁之间,具备相 应上岗资格,身体健康、 有丰富经验者。 4 秩序 维护 本院:≥4人(常 驻) 负责办公区安 全、秩序维护、 车辆管理等。 男性,28—55 岁之间, 具备相应上岗资格,良 好的职业操守,身体健 康、有丰富经验者,并 经过专业培训。 5 秩序 维护 蓥峰法庭≥1 人 (常驻) 办公区安全、秩 序维护、车辆管 理等。 男性,28—55 岁之间, 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 遵章守纪,有丰富经验 者。 6 环境 维护 蓥峰法庭≥1 人 (常驻) 负责公共区域、 会议室、指定办 公室的保洁服务 等。 28-50 岁之间。 要求:思想素质好、工 作积极主动、身体健康、 着装统一、认真负责、 操作规范,遵章守纪, 有良好的保密意识。 7 水 电 工 本院及蓥峰法庭 ≥1人 负责办公区的工 程维修维护。 男性:28-50 岁,具备 电工操作证,良好的职 业操守,身体健康,有 丰富经验者。 8 厨师 本院:≥3人(常 驻) 保证法院伙食团 的三餐供应等日 常工作。 25-55 岁之间,具备 3 级以上的厨师证,良好 的职业操守,身体健康, 丰富的操作经验。 9 勤 杂 本院:≥3人(常 负责伙食团的勤 30-55 岁,要求:思想 33 工 驻) 杂工作。 素质好、能吃苦耐劳、 身体健康、认真负责、 操作规范。 备注: 1.全部服务人员工作时间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执行。全部人员的 社会保险、意外保险均由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给员工购 买社会保险,且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其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工伤、疾病、死 亡等一切责任,合同存续期间如遇最低工资调整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调 整费用。投标报价中还应包括人员培训、服装等费用。 2.供应商如有疑问,建议与采购人联系。 注: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等次。对应分值为:90 分及以上为优秀, 80 分(包含 80 分)至 90 分(不含)为合格,低于 80 分为不合格。 附:什邡市人民法院、蓥峰法庭物业管理考核标准 序 号 考核 岗位 考核内容 标准 得分 考 核 得 分 扣 分 原 因 1 项 目 主 管 1、因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受到投诉,视事件严重影响程 度。 3分 2、项目负责人发现员工违章、违规等异常情况不及时处 理。 3分 3、项目负责人不重视效率与业绩,无解决问题的紧迫感, 遇事借故回避、退缩。 3分 4、与各职能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 2分 5、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 2分 6、未落实巡查制度规定,造成不当后果。 2分 7、负责项目的公关部位的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的具体实施 未及时安排处理。 3分 34 8、按规定完成上级领导交待的各项工作任务,服从命令、 听从指挥。 3分 2 门 岗 保 安 1、上班时衣冠不整,吃东西、吸烟等违反工作纪律。 3分 2、在岗位上会客或留宿。 3分 3、脱岗、串岗。 2分 4、外来车辆严禁进入。 3分 5、外来人员禁止进入,引导其走安检通道,不作为放人 进入。 3分 6、加强停车区的巡逻,严禁无关人员在停车区走动。 3分 7、人员、车辆进出登记,填写认真、完整。 2分 3 引 导 岗 保 安 1、上班时衣冠不整,吃东西、吸烟等违反工作纪律。 3分 2、消极怠工,与办事人员发生争吵。 3分 3、坚守岗位,发现擅离职守、在岗不尽职责、玩忽职守。3分 4、未经核实放外来人员上楼,影响办公秩序。 2分 5、未履行工作任务。 3分 4 保 洁 1、保洁人员应佩戴明显标志,穿工作服,精神饱满、礼 仪整洁,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奉献精神,文明服务, 礼貌待人。 3分 2、办公楼内各楼层卫生间玻璃镜面、洗手台面和地面无 积水、无明显污渍,地面无明显脚印,茶渣娄应及时清 理。 3分 3、卫生间墙面瓷砖、门窗无灰尘,大、小便池内无污染, 卫生间其他设施完好无异味。 2分 4、楼道、公共区域、休息椅等无杂物,地面无积水、无 污渍。 3分 5、天花板、墙角、墙面无蜘蛛网、无灰尘;照明灯、空 调风口、指示灯无灰尘、无污迹。 3分 6、大厅内、楼道等公共部分的面砖、地砖无污迹、无破 3分 35 损,随时保洁,保持无污渍。 7、公共门窗、消防栓、标牌、栏杆门框等无污渍、灰尘。3分 8、屋顶随时清洁,保持无垃圾、青苔,雨水管口清洁无 堵塞。 3分 9、室内植物租摆花盆干净、无污物。 3分 10、部分需要清扫的办公室每天上班前或下班后及时清 理烟灰缸、垃圾桶,保证院办公室附属小会议室桌面、 隔板无灰尘。 3分 11、前后广场、底层车库地面干净整洁、无明显的垃圾。3分 12、审判庭内随时保持桌椅干净、明亮、无灰尘,地面 无积水、无尘土,房间内无卫生死角。 3分 5 绿 化 1、绿化带、草坪、灌木定期修剪、养护、施肥。 3分 2、绿化长势良好,整齐美观,定期清除杂草。 3分 3、花草树木无枯死,发现枯死应在两天内清除一周内更 换。 3分 4、夏季三天一次对室内的盆栽植物、露天植物进行浇水, 冬季一周一次对室内的盘栽植物、露天植物进行浇水。 3分 6 总分 100 分 100 分 注: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等次。对应分值为:90 分及以上为优 秀,80 分(包含 80分)至 90 分(不含)为合格,低于 80 分为不合格。 二、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1)磋商内容为本磋商文件的采购项目要求等。 (2)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 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 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三、采购项目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 (1)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 包括本项目所有服务、货物(如涉及)价格,以及运输、装卸、培训、 维护、税费等各项相关费用。 36 (2)本次采购报价要求: ①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 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②供应商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 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及备选响应文件方案将不予接受,并 按无效响应处理(实质性要求)。 ③在本次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采购中对同一品牌同 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如涉及)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 价比例不得高于 15%且报价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含与厂家授权其他供应商 的报价比较)(实质性要求)。 如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 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 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采购文件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 作为无效处理,即使成交也将取消成交资格(实质性要求)。 说明: 1、欢迎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质量以及服务的保障高于本项目基本要求。 2、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 当认定磋商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37 第五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递交要求 一、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要求。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首次 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首次响应文件须采用数据电文形式,格式为 PDF 格式。(实质性要求)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署(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和交易系统的指引在交易系统中完成首次响 应文件的制作,也可在线下完成首次响应文件的制作。 在编制电子响应件时,粘贴图片保证在粘贴到 word 文档中 100%比例下字体 清晰,如因供应商上传的图片清晰度使磋商小组无法辨别、不予认可,由供应商 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首次响应文件应转换为 PDF 格式的数据电文形式 的首次响应文件。 首次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登录交易系统按磋商文件要求及 交易系统的指引,对首次响应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印章,并单独填报 网上应答内容。网上应答填报的内容应与首次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一致, 不一致的,以响应文件内容为准,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 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供应商提供《法定 代表人授权书》的,须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章。 供应商的数据电文形式首次响应文件中要求供应商盖公章的,只需在 资格性响应文件封面和其他响应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印章,其它要 求盖公章的地方直接录入内容。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盖公章的其他地方未 盖章的,不得判为无效响应。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凭 CFCA 证书登录交易系统(以 下简称交易系统)将填报的网上应答及完整的 PDF 格式数据电文形式的首次 响应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若因供应商原因在磋商时无法正常读取数据的,视 为未按要求递交首次响应文件。 38 2、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交易系统的首次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3、本项目不接受未通过交易系统递交的(纸质、邮递等)首次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和网上 应答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供应商修改、撤回响应文件时,需同时撤回 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填报的网上应答。 交易系统以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及网上应答为 准。 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 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 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 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 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 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 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 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39 第六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 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 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 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 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40 资格性响应文件封面 资格性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供应商(加盖公章电子印章): 日 期:20 年 月 日 供应商申明:供应商在该封面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印章,视为对本次供 应商的数据电文资格性响应文件所有内容的认可,对供应商有法律约束力。 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须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章。 41 (一)资格证明材料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供应商、服务资格条件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请按要求提供。 A、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对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 2、 3、 B、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产品(服务)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 相关证明材料 1、 2、 3、 42 附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什邡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 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 目名称) 项目(采购编号: )磋商采购活动 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 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加盖个人印章):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必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含正反面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 注: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加而委托代理人参加适用。 43 附件 2:承诺函(格式) 承诺函 什邡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 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即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内;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 动前三年内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无未依法履 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行为)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因 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等行政处罚的行为); (六)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 贿犯罪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 异议,已经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 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 改信用规[2019]405 号)、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 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1614 号)规定的 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 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44 七、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 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 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 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是指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算,下同。 45 附件 3:廉政承诺书(格式) 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本 企 业 参 与 ( 项 目 名 称 ) ( 采 购 项 目 编 号: )项目的采购,现郑重承诺: 一、不以任何方式向项目采购人员、审批人员、监管及行业主管人员以及评 审专家等行贿。 二、不以任何方式托人打招呼、求关照,搞利益结盟,腐蚀党和国家机关工 作人员。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请严肃处理,欢迎监督举报!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46 附件 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运用此表时该格式不得变更和删减否则评审小组不予认定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 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填报。 备注:凡未填制该声明函的视为非中小型企业。 47 附件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 日 期: 注:依据财库〔2017〕141 号文件,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 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 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 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 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 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 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 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 48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说明:如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能享受磋商文件规定的价格扣 除,但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49 其他响应文件封面 其他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供应商(加盖公章电子印章): 日 期:20 年 月 日 供应商申明:供应商在该封面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印章,视为对本次供应商的数据 电文其他响应文件所有内容的认可,对供应商有法律约束力。 50 磋商综合评分所需资料索引表(参照)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具体项及提供资料要求 响应文件对应页码 1 报价 小微企业 10%价格扣除。《中小企 业声明函》及相关证明资料及诚信 考核。 见响应文件第 页 2 XX 指标 ××设计/服务方案/管理制度/服 务团队/培训计划等 见响应文件第 页 3 XX 指标 XX 见响应文件第 页 4 XX XX 等有效证书。 见响应文件第 页 5 业绩 供应商类似业绩比较。查看销售业 绩合同。 见响应文件第 页 6 XX XXX。 见响应文件第 页 7 ……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注:1.请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综合评分表所列评分因素进行对应表格设置。 51 一、报价函 什邡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磋商文件,决定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并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响应供应商须知和磋 商文件中的要求,遵守采购规则,维护正常的政府采购秩序。 1.我方承诺已详细阅读并理解磋商文件及德阳市政府采购市县一体化电子交易系统相关操作手册 中关于供应商电子投标各项要求、流程及注意事项,如未按要求操作导致的投标无效,责任由我方承 担。 2、我方自愿按照供应商须知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提供的货 物/服务等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本次磋商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 (如涉及)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未高于 15%且报价未高于市场平均价 (含与厂家授权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比较)。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 用规[2019]405 号)、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 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1614 号)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真实、完整的网上应答及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并授权交易系统在本项 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进行解密。 6、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 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采购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 60 天。 供应商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52 二、技术、服务响应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采购项目的服务指标、 服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包括以下内容: (一)技术、服务响应表(第 包) 序号 项目服务名称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相应证明材料 页码 备注 注:①供应商必须把磋商文件的全部服务要求列入此表,按顺序逐项对照填写。备注中可注明 正、负或无偏离,产品(如涉及)为国家节能、环保标志产品也请在备注栏注明。 ②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中的服务指标、服务要求,逐项、详细、真实的填写并附上相应 的证明材料。提供的产品(如涉及)的品牌、型号、配置、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 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未提供或未能有效相关 产品或服务的证明文件,不能有效说明其服务质量以及导致评审专家理解上的误差,由此引起 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③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 行处罚。 供应商名称: 53 (二)项目服务实施方案、措施 1、详细的服务方案和保障措施(设备、人员、培训等。培训措施应说明培训内 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等); 2、项目实施方案(时间进度安排等); 3、服务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1-5 项格式自拟) 54 三、商务应答 (一)商务应答表 序号 内容 采购要求 应答 备注 1 款项支付要求 2 其他 3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备注中可注明正、负或无偏离),不得虚假响应,否则 将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未按要求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 无资料应证影响评比的责任自负。 供应商名称: 55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56 (三)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 号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用户地址 用户联系 人及电话 实施时间 合同 金额 是否通 过验收 备注 供应商以上业绩(仅限供应商自己实施的)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成交通知/直接 用户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等,服务内容、数量、价格、合同金额等具体内容不能遮盖, 否则不得相应分)。如要求 “是否通过验收”,则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 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表不够可另附。若进行综合评分的业绩资料,请按综合评分 明细表要求提供。 57 (四)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后续 服务 人员 58 (五)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 序号 规章管理制度名称 备注 59 (六)综合评分所需资料 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请根据综合评分明细表,提供打分所需的资料(在响应文件已描 述或提供了的,不必重复),不齐将扣相应分,不提供将不得相应分。 1、 2、 3、 ...... 60 第七章 评审方法 一、 磋商程序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 方法。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 组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 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 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 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 释;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 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 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 作无效处理。 1.6 磋商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磋商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 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 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 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2.磋商程序 2.1 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 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 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61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 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 2.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 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 资格性审查。 2.2.1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 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 磋商资格。 2.2.2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 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 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 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2.2.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 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注: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实质性响 应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1)除磋商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2)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2.4 磋商 2.4.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 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 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4.2 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拟定磋商内容。 2.4.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 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 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 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62 2.4.5 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 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 加盖公章(供应商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 的,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 签字确认),否则无效。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 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 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 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 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 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 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 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 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 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5 最后报价。 2.5.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 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 得少于 3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 为 2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 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 荐 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 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 为 2家。 2.5.2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 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 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 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3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或加盖公章(供应商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 织的,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或者其授权代 表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 63 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 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 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 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同时出 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 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 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6 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 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 顺序推荐 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本章 2.5.1 中特殊情形除外),并编写磋商报告。评 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 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采 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顺序。 2.8 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 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 处理的重点复核。 2.9 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1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 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 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 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 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 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 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 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64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 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 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 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 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 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 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 报告。 2.11 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 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 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 报告中予以反映。 2.12 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 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 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 盖公章(供应商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 确认),否则无效。 2.12.3 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12.4 磋商小组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 65 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处 理。 3.综合评分 3.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评分标准。 3.2 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 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 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 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 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 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 评分。 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3.2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 号 评价 因素 及权 重 分值 评审依据 备注 1 报价 20% 20 分 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 准价/投标报价)×20×100%。 共同评 分类 2 履约 能力 15% 供应商 业绩 (10 分) 供应商在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后(含 1 日),每提供一 个有效合同,且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同类型物业项目业绩 得 2分,最多得 10 分。 (提供合同(以签订合同之日为准)原件扫描件或复印 件扫描件) 共同评 分类 用户满意 度评价 (5分) 供应商提供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后(含 1 日)项目业主 单位出具的综合评价书面证明:每提供 1个业主单位出 具的书面综合评价为满意的证明得 1分,最多得 5分。 (提供评价项目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同时 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综合评价书面证明原件扫描件或 复印件扫描件;) 共同评 分类 3 人员 配置 20% 项目管理 机构 (6分)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配置、项目管理人 员职责分工进行综合评审,项目管理机构配置完善、各 岗位人员职责分工明确的,得 6分; 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的每 项扣 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 共同评 分类 66 人员配置 (14 分)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能满足本项目人员配 置的,得 10 分; 能优于磋商文件人员配置要求的,每有一项加 2分,最 多加 4分;不能满足人员配置要求的不得分; 4 服务 方案 45% 综合管理 服务方案 (6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综合管理服务方案,内容包括:(1) 服务内容、(2)服务目标、(3)质量标准及安全保障 措施。服务方案包含以上 3项内容,并且合理、完善, 能充分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6分; 每缺少一项内容或该项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 的,每项扣 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 共同评 分类 会务服务 (6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会务服务方案,内容包括:(1)岗 位设置和工作职责、(2)服务标准和服务规程、(3) 人员培训和考核办法、(4)会务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包含以上 4项内容,会务人员有资格证书,并 且合理、完善,能充分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6分; 每缺少一项内容或该项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 的,扣 1.5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和人员证书的不 得分。 食堂服务 方案 (6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堂服务方案;内容包括:(1)岗 位设置和工作职责、(2)服务标准和服务规程、(3) 人员培训、(4)考核办法、(5)食堂服务方案、(6) 临时客餐保障服务。 服务方案包含以上 6项内容,并且合理、完善,能充分 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6分; 每缺少一项内容或该项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 的每项扣 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 安防保卫 服务方案 (8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公共秩序维护措施方案,内容包括: (1)秩序维护工作内容、(2)管理制度、(3)重点 区域保障措施、(4)车辆停放管理措施。 服务方案包含以上 4项内容,并且合理、完善,能充分 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8分; 每缺少一项内容或该项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 的每项扣 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 环境卫生 服务方案 (5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环卫保洁服务方案,内容包括:(1) 岗位分工、(2)卫生维护方案、(3)路面和路灯清洁 安排、(4)公共雨污管道管理措施、(5)除害消毒管 理措施。 服务方案包含以上 5项内容,并且合理、完善,能充分 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5分; 每缺少一项内容或该项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 的每项扣 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 67 注:国家强制标准(要求)不作为打分项。 二、响应无效和终止磋商活动条款 (一)响应无效条款 磋商文件中有关响应文件无效条款的阐述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 下列情况属于响应文件无效: 序号 评审因素 评 审 标 准 1 资格性 审查 (1)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 (2)供应商、产品/服务资格条件未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供应商、服务 资格条件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4)未满足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总则第 6 款“充分、公平竞争保 障措施”关系供应商限制等要求的。 (5)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经查 绿化养护 服务方案 (5分) 供应商提供的绿化养护服务方案,能充分结合本项目实 地情况,考虑季节变化和本项目植物特性,内容包括: (1)工作内容、(2)养护规划、(3)作业流程、(4) 草坪花卉等养护制度、(5)防病虫害措施。 服务方案包含以上 5项内容,并且合理、完善,能充分 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5分; 每缺少一项内容或该项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 的每项扣 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 消防维保 服务方案 (4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消防维护服务方案,内容包括:(1) 消防维保制度、(2)设备巡查、(3)消防应急预案、 (4)消防机构的设立。 服务方案包含以上 4项内容,并且合理、完善,能充分 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4分; 每缺少一项内容或该项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 的每项扣 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 应急措施 服务方案 (5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措施服务方案,内容包括:①水 电气系统、雨污管网系统等故障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案、 ②发生火灾、自然灾害等人祸及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方 案、③发生可能的上访等维稳处置方案、④保洁清扫应 急服务方案⑤应急秩序维护服务方案。 所提供的上述应急处置方案包含以上 5项内容,并且妥 善、及时、高效的处理应急的得 5分; 每缺少一项内容或该项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 的每项扣 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 68 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 询结果(截图或信用报告,由采购人签字并标明查询时间)作为项目材 料的组成部分存档。 资格性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财库〔2015〕 124 号规定情形除外)。 2 符合性 审查 (1)交易系统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名称(提供了有效更 名证明资料的除外)、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如 有分包)与按规定获取(下载)的供应商名称、磋商文件的采 购项目名称和采购项目编号、包号(如有分包)不一致。 (2)供应商磋商现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与其递交的响应文 件中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不一致的。 (3)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编制及盖章的。 (4)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磋商 小组评判的。 (5)响应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 响应文件有效期、报价函等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影响磋商 小组评判的。 (6)报价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价格要求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包括报价高于市场价或恶意低于成本价;最终报价如果出现 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不接受按磋商文件规则修正的)。 (7)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指标本身与采购要求有差别而 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磋商文件对采购项目的要求,或要求具 体详细描述技术及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及提供有关证明资料,而 只笼统以“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应答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主 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 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等除外)。 (8)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第四章的实质 性要求的(包括产品在强制节能清单中而不采用强制节能产品 磋商的)。 (9)磋商文件有明确要求,但响应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 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质保、款项支付、工期、交货期 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 其他 (1)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参加或出现串通、弄虚作假情形的。 69 情形 (2)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弄虚作假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以上条款外,其他响应文件偏差均列为细微偏差,不得作为无效响应依据。 (二)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 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 商可以为 2家。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可以为 2家。) 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终止 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详细理由。 对于评审过程中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采购项目,磋商小组应当对磋商文件是否 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三、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 成交供应商。 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 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 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 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 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 应商,依次类推。采购人不确定排序前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将不确 定的理由书面告知该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70 采购人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书面告知成交候选供应商,说明 理由,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 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 号)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 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3、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 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 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 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成交通知书 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采购人按符合采购需求的合格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后 2 个工 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交易 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 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 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也不退还响应文件。 四、磋商小组的义务和工作纪律 (一) 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 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 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4、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5、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二)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义务: 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 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71 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4、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 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5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 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6、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7、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 避的规定。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 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 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 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 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 意见签字确认; 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规定的 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6、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 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评委若违反纪律,将由相关监督部门进行处理。 72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采购人(甲方):什邡市人民法院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 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有关物管法律法规,以及什邡市政府采购中 心采购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 件》及本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 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 本项目的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 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什邡市人民法院审判办公大楼、蓥峰法庭,办公区等物业管理服务。 第二条 合同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为 1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物业服务项目所指:什邡市人民法院审判办公大楼、蓥峰法庭,办公 区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区域为:包括审判办公大楼 (6 层主体大楼一栋、三 层附楼及两层副楼各一栋) ,蓥峰法庭(3 层主体大楼一栋)、室内外区域 73 内所有配套设施设备,建筑面积及相关责任区面积:约 15000 平方米 2、服务内容包含:环境卫生管理、绿化养护管理、安防保卫管理、消 防维护管理、水电日常维护管理、食堂人员配备等。具体服务质量标准见附 件项目招标文件(询价通知书)。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根据考核每季度支付,具体办法由《考核细 则》约定。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 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 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 失。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合同签订时提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万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的票据凭证给甲方,并作为履行 合同的保证凭据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 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4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 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 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 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 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 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 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 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 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责任。 75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 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 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7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 行合同。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 权益。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 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 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 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4、合同须盖骑缝章。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市财政局一份,德阳市县一体化 电子评审交易系统上传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6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77 附件 1: 验 收 结 算 书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采购项目合同(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 已履行完毕,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验收合格,同意将款项支 付给供应商: 。 采购项目清单 序号 服务内容名称 服务期限 报价(元) 1 2 3 合 计(元) 投标总价 (人民币小写: 元) 人民币大写: 元 项目完成质量:好()、较好()、一般()、差(); 履约服务满意度: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 意见、建议: 采购单位(盖章): 验收人(签字): 年 月 日 78 附件 2:项目报价单格式 项目报价单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如有分包)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报价(元) 1 2 3 合 计(元) 投标总价 (人民币小写: 元) 人民币大写: 元 备注: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服务地)的验收价格,其总 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服务、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采购文 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进口货物(如涉及)请列明含关税、进口 环节税的报价和不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 年 月 日 注:此表可在磋商结束后现场报价。请供应商依照此表做好报价准备。上述内容填制 不全造成报价无效的,责任自负。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附件:质疑函格式 第三章 供应商、服务资格条件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章 采购项目要求 第五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递交要求 第六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资格性响应文件 (一)资格证明材料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 五、如果有《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多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其他响应文件 磋商综合评分所需资料索引表(参照) XX 见响应文件第 页 一、报价函 二、技术、服务响应 三、商务应答 (一)商务应答表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三)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四)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五)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 (六)综合评分所需资料 第七章 评审方法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