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docx
- 附件【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docx】
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受莆田学院委托,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对PZST2110113、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8 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ZST2110113
项目名称: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元
谈判保证金:1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供货期限 |
预估月使用量 |
允许进口 |
预估月采购金额(万元) |
谈判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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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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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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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报价应包含货物的包装、运输(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装卸、保险、验收、检验检测、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3、投标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4、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用户有权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5、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与莆田学院签订供货合同。 6、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有一个月的供货试用考核期,在试用期内未能达到供货要求的(包含食材品种、质量、服务等要求),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供货试用考核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的食材品种、质量、服务等要求执行。 7、合同签订时间为1年。下列情况下合同自动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1)莆田市政府要求指定集中采购,合同自动终止;(2)学校自办食堂进行委托经营,合同自动终止。(3)遇到重大政策性调整必须服从调整需要或终止合同。 |
合同履行期限: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履行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 明细:其它资格要求 描述: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必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相关的产品种类)。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10-29 14:30至2021-11-05 17: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1:59:59,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
方式:上门获取
售价:100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11-08 09: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 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
六、开启
时间:2021-11-08 9:00(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 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学院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
联系方式:柯老师 13706069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室
联系方式:2631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2631836
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2021-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