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公路管理局国道345线迭部川甘界至若尔盖麦溪至甘肃玛曲段公路改建工程办公及生活用家具设备采购项目询价结果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11-02 16:32
一、项目编号 |
513220202100344 |
二、项目名称 |
阿坝州公路管理局国道345线迭部川甘界至若尔盖麦溪至甘肃玛曲段公路改建工程办公及生活用家具设备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兴添越家具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九金街85号附127号1层 |
中标(成交)金额 | 447636.000(总价)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阿坝州公路管理局国道345线迭部川甘界至若尔盖麦溪至甘肃玛曲段公路改建工程办公及生活用家具设备采购项目:名称:定制实木橱柜;品牌:爱乐达;规格型号:定制5630*600*800(mm);数量:8.0;单价:19272.00元。名称:抽油系统;品牌:厨源;规格型号:JP-GL.5;数量:8.0;单价:13140.00元。名称:床垫;品牌:爱尔达;规格型号:2000*1500*250mm,型号ALD-007;数量:8.0;单价:1752.00元。名称:沙发;品牌:爱尔达;规格型号:3米±10mm;数量:8.0;单价:4161.00元。名称:茶几;品牌:爱尔达;规格型号:定制1200*600*450mm,型号ALD-008;数量:8.0;单价:985.50元。名称:实木床;品牌:爱尔达;规格型号:定制 2000*1500*1150mm,型号ALD-006;数量:8.0;单价:3942.00元。名称:灶具;品牌:优佰特;规格型号:标准 DZTY800/28-A;数量:8.0;单价:7884.00元。名称:电视机;品牌:东超;规格型号:45寸,45D5H;数量:8.0;单价:4818.00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杨华、李宏轩、徐义(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本项目服务费按定额8000元(人民币捌仟元整)收取。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 8000.0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1、项目备案编号:SCZC513220253101_20210083;2、监督单位:阿坝州财政局;联系电话:0837-2831010;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采贷”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0]5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及“(川财采[2020]53号)”)。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局 |
地址: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马尔康镇达萨街303号 |
联系方式: | 0837-282244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4栋5楼03号 |
联系方式: | 028-8105821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顾老师 |
电话: | 028-81058218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
询价通知书
项目编号:513220202100344
项目名称:阿坝州公路管理局国道 345 线迭部川甘界至
若尔盖麦溪至甘肃玛曲段公路改建工程办公及生活用家具设备采购项目
中国·四川(成都)
阿 坝 藏 族 羌 族 自 治 州 公 路 管 理 局
中 正 恒 天 国 际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共 同 编 制
2021 年 10 月
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HTGJ-ZCX(2021)-223 号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1
第二章 询价须知........................................................................................4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8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19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1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29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30
第八章 评审方法......................................................................................48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55
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HTGJ-ZCX(2021)-223号 1
第一章 询价邀请
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局委托,拟对阿坝
州公路管理局国道345线迭部川甘界至若尔盖麦溪至甘肃玛曲段公路改建工程办公及
生活用家具设备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
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3220202100344
2、项目名称:阿坝州公路管理局国道 345 线迭部川甘界至若尔盖麦溪至甘肃玛
曲段公路改建工程办公及生活用家具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局
4、采购代理机构: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45 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
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 2016 〕 125 号 ) 的 要 求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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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
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
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
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
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
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询价通知书的获取时间、地点:
询价通知书自 2021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市
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 595 号 4 栋 5 楼 503 号)获取。
本项目询价通知书有偿获取,询价通知书售价:人民币 200 元/份(询价通知书
售后不退,询价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
(1)供应商购买文件记录表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网络获取:经办人员应当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598729619@qq.com,
待采购代理机构邮件通知审核资料结果无误后可进行转账(下附转账二维码,转账时
需备注公司名称)。原件于开标当天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
(1)供应商购买文件记录表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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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2021 年 11 月 2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
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
不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和询价地点:
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 595 号 4 栋 5
楼 503 号)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局
地 址: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马尔康镇达萨街 303 号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837-2822442
采购代理机构: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4栋5楼503号
联 系 人:顾老师(项目咨询) 杨老师(文件发售)
联系电话:028-81058218
202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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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询价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询价的供
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询价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供应商
本次采购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45万元;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45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
5 询价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询价情况、报价情况、询价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
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6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
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投标价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询价现场合理的时
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
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
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
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
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7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
视同小微企业)扶持
政策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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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
域网产品政府采购
政策(如涉及)
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相关
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
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
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
采购或强制采购。
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
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做无效响应处
理。(实质性要求)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
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
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9 询价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
10 履约保证金
金 额:合同总金额的 5 %
交款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收款单位: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局
开 户 行:采购人指定银行
银行账号:采购人指定账号
备 注:阿坝州公路管理局国道345线迭部川甘界至若尔盖麦溪至甘肃玛
曲段公路改建工程办公及生活用家具设备采购项目 履约保证金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由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行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保险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
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
11 询价通知书咨询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028-81058218
12
询价过程、结果工
作咨询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028-81058218
13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
证件到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028-81058218
14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项目问题询问: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028-81058218
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 595 号 4 栋 5 楼 50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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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 系 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028-81058218
质疑函接收方式:现场接收或邮寄接收
地址:成都市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 595 号 4 栋 5 楼 503 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
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
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16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阿坝州财政局。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
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7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
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
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8 代理服务费
代理费收取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
代理费收取标准: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成交服务费。本项目服务费按定额8000元(人民币捌仟元整)收取。
收款单位: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浆洗街支行
银行账号:8111001013300140397
19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
知》(川财采[2018]123 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采贷”
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0]5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
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
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
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
[2018]123 号”及“(川财采[2020]53 号)”)。
20
项目采购标的对应
的中小企业划分标
准所属行业
工业;
21 疫情防控提醒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投标单位参与投标过程需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
往返交通,自行做好防护措施,严格遵守政府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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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询价通知书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 采购主体
2.1 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局 。
2.2 本次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询价通知书,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询价费用(实质性要求)
无论询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
用。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
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
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
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
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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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
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
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项目,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询价,报价相同的,由采
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见询价,其他响应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
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详见文件第五章。
5.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
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
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
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
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
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
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
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询价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
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
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询价(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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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询价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
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询价通知书规定数额的询价保证金,并
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联合体询价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询价保证金,
以一方名义提交询价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2 未按询价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询价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
效。
7.3 供应商所交纳的询价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
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
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
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
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7.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
(一)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后撤回询价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七)询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
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通知书
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
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
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
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
任。
9.2 除非询价通知书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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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
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
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
权的相关费用。
二、询价通知书
10.询价通知书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询价的重
要依据。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
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
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响应文
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
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
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
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
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
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
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认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响
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
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询
价通知书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
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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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
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
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
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三、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
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询价过程中澄
清。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
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对应翻译成
中文并加盖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
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
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4.3 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废标,由供应商承担。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
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询价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询价通知书约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询价通知书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询价通知书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
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
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
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 U盘或光盘制作。
18.3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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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4(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
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
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5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6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
或者合页装订。
18.8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询价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
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
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
送达询价地点,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
件,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0.2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本次采购可以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但因
邮寄导致报价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
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
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
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
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
否则其询价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 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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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
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
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
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
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询价及评审过程
22.询价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行。
五、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3.2 供应商成交后,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询价采购单位将于成交供应商确
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地址发出成交通
知书。
23.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
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4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
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 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所需
资料。
24.2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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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
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
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合同事项
25.签订合同
25.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
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 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
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5.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
价通知书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5.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
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5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 2 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将签订的合同(一
式一份)送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进行合同编号。
25.6 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询价中的报价、成交供应商承
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6.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6.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
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
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
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6.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
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6.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7.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
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
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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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8.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
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
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
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9.履约保证金
29.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9.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
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0.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作日
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
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1.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2.履行合同
32.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
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
规定进行处理。
33.验收
33.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3.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到采购人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
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
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
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
案。
34.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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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询价纪律要求
35.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询价通知书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
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6.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第 87 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 号令)规定办理
(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九、其他
37.本询价通知书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
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
后的相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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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询价通知书不再做调整。
38.(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
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39.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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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9、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注: 采购人 或采购 代理机 构将在 资格审 查时在《 信用中 国》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
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
记录,其响应无效。
二、询价产品应具备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无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满足询价通知书中关于资质、资格的其他要求;
(2)供应商自行提供认为有利于本次询价的相关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及材料。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
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
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
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最新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
准金额为准。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
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
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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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文件及其他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 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①若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
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
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②若供应商为事业法人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
证”复印件;③若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
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④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以下 4项任选其一提供)
①提供 2019 年或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②提供 2019 年或 2020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
表);
③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
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自行提供或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下 2项任选其一提供)
①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月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
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和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
②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
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第七章。)
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供
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承诺函,如果发现
虚假承诺,作无效响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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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分公司提供负责人授权书原件,经营部提供
投资人授权书原件,其他组织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亲
自参加则不提供);
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
亲自参加则只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注:1、以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的公章(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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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阿坝州公路管理局国道 345 线迭部川甘界至若尔盖麦溪至甘
肃玛曲段公路改建工程办公及生活用家具设备采购项目。
2、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定制实木橱柜、抽油烟系统。
3、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二、技术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序
号
货物
名称
参数
单
位
数量 备注
1
定制
实木
橱柜
1、规格:定制 5630*600*800(mm)
2、基材:采用优质红橡木实木板,经过耐酸碱、防虫、
防腐特殊处理,甲醛释放量小于≤0.01mg/?,表面
耐龟裂≥4及,24h 吸水厚度膨胀率≤8%,静曲强度
≥25Mpa,木材含税率≤9%,符合 LY/T2488-2015,
GB18580-2017(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红橡木
检验检测报告)
3、油漆:采用水性油漆涂饰,三底两面工艺,底漆
涂饰三次,自然风干,面漆涂饰两次,自然风干,
水性底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91g/L,苯系物含
量、乙二醇醚及其酯类含量、游离甲醛含量均未检
出;水性面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87g/L,苯系
物含量、乙二醇醚及其酯类含量未检出;游离甲醛
含量≤12mg/kg;符合 GB 24410-2009,GB18581-2020
检验标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水性油漆
检验检测报告)
4、胶粘剂:采用优质品牌白乳胶,游离甲醛≤
0.1g/kg;总挥发性有机物(VOC)≤35g/L;苯、甲
苯、二甲苯未检出。符合 GB 18583-2008《室内装
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测试标准。(提
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白乳胶检验检测报告)
5、五金件:三合一,金属喷漆(塑)涂层硬度:≥
3H;冲击强度:冲击高度 400mm,应无剥落、裂纹、
皱纹;耐腐蚀:100h 内溶液中样板上划道两侧 3mm
以外应无鼓泡产生,100h 后,检查划道 3mm 以外,
应无锈迹、剥落、起皱、变色和失光等现象,附着
力≥1级。符合 GB/T3325-2017,QB/T3826-1999 检
验标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三合一检验
检测报告)
套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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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滑轨:三节滚珠滑轨,耐久性试验大于 80000
次无缺陷,耐腐蚀≥18h,1.5mm 以下锈点不应超过
20 点/dm?,其中直径 1.0mm 以上锈点不应超过 5点
/dm?符合 QB/T2454-2013 检验标准(提供第三方检
测机构出具的三节滑轨检验检测报告)
7、锁具:优质方舌抽屉锁,锁舌伸出长度≥8mm,
锁头、钥匙;锁头、钥匙表面应平整光洁,商标字
迹应清晰、端正,电镀件;电镀件外露表面应色泽
均匀,不应有气泡、起层、露底等明细瑕疵,涂层
件;涂层件外露表面应色泽均匀,不应有气泡、脱
落等明显瑕疵,涂层件附着力;应达到 GB/T9286
中 2 级的规定。符合 QB/T 1621-2015 检验标准(提
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锁具检验检测报告)
8、铰链:采用优质品牌液压铰链,耐腐蚀≥18h,
1.5mm以下锈点不应超过20点/dm?,其中直径1.0mm
以上锈点不应超过 5点/dm?符合 QB/T2189-2013 检
验标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液压铰链检验
检测报告)
9、台面:采用纯天然大理石制作面材,不低于 18mm
厚纯天然大理石制作,易清洁、抗污垢、耐冲击、
耐高温、以及具有阻燃性、无毒等技术特点, 带
304 不锈钢洗菜盆 2个配高弯水龙头。
10、漆膜耐液性:10%碳酸钠溶液,10%乙酸钠溶液,
24h。应不低于 3级;耐干湿热≥20min,70 摄氏度,
应不低于 3级;耐磨性:1000r,应不低于 3级;;
耐冷热差:高温(40±2)摄氏度,相对湿度(95
±3)%,≥1h,低温(-20±2)摄氏度,≥1h,3 周
期,应无鼓泡、裂缝和明显失光。抗冲击:高度 50mm,
应不低于 3级。同色部件的色泽应相似,应无褪色、
掉色现象,涂层不应有皱皮、发粘或漏漆现象,涂
层应平整光滑、清晰,无明显粒子、涨边现象;应
无明细加工痕迹、划痕、裂纹、雾光、白棱、白点、
鼓泡、油白、流挂、缩孔、刷毛、积粉和杂渣。每
项缺陷数不超过 4处。符合 GB/T3324-2017,
GB18584-2001 检验标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
的实木橱柜检验检测报告)
2
抽油
烟系
统
1.电子静电净烟原理,不锈钢电离器,使气体离子
化,强电场使颗粒物带电,成为带电颗粒。
2.铝合金集成器使粒子撞击至收集电板而立即被收
集电极吸附。
3.能有效收集大于 0.1 微米的颗粒。
4.UV 除味处理,油烟经过 UV 灯管时,形成小的油
脂分子,油烟中的油被光解氧化,烟道中的异味也
大部分去除。
5.设备采用顶部散热、隔热方式。可达到油烟、粉
套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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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高温、雨水都进入不了控制箱,增加电源及电
器原件使用寿命。
6.高压电源的电压电流可独立自动控制、调节,并
且使用范围宽不会跟随输入电压变,电场使用一段
时间过后,也可以保证电压不变、净化效果稳定。
7.处理风量(m?/h)Q≧5000,电源 3相 380V/50HZ,
装机容量2.4KW. 材质采用201#-1.2mm优质不锈钢
板,配高效紫外线灯管 79W,产生臭氧和紫外线无
异味。
8.采用智能控制触摸面板逐级启动,实时显示各级
净化运行状态。
9.收集、净化、输送集于一体,占用空间小提升空
间使用率,噪音低。
10.自带风幕式油烟拦截系统,牢牢锁住油烟不外
溢,每小时送出新风约为 230m?,清凉厨房环境的
同时又保障了抽烟效果。
11.油烟净化一体机顶部自带热废气回收净化功能,
每小时吸走热废气约为 300m?,吸入废气后送入高
低压电场净化模块,随后排出达标气体。
12.16000 风量油烟净化设备:额定风量下油烟净化
效率≥98%,基准风量下油烟出口浓度≤0.3mg/m3,
基准风量时的颗粒物排放浓度≤2mg/m3,设备本体
漏风率≤1%,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
报告。
13. 响 应 文 件 中 必 须 提 供 符 合 检 验 依 据 :
GB/T2651-2008《焊接接头拉伸试验方法》抗拉强度
≥593MPa,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
印件;
14.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经 36h 中性盐雾(NSS)试
验后,基保护等级(RP)评定≥10 级,提供第三方
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15.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符合检验依据:EN
62233:2008《对人体暴露于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电
磁场的测量方法》底面≥2.096%,正面≥3.821%,
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16.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符合检验依据:
GB/T17626.5-2019《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
涌(冲击)抗扰度试验》,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
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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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灶具
1、台面采用国标 304#1.2mm 不锈钢板;
2、底层采用发泡材料隔热;
3、侧板及背板采用 304#1.0mm 不锈钢板;
4、配置冷却隔热系统;配置调缝燃烧炉体,比普通
灶节气 30%;炉体骨架采用 50*50*5mm 角钢加固;
立柱采用 304#φ1.5mm 无缝不锈钢管,内含钢柱,
配可调节高度的不锈钢子弹脚;配置燃气电磁阀、
可人工调节控制火力大小;配置熄火保护装置;运
用燃烧换热技术设计制造,一键操作,智能控制;
配置低噪音风机,噪音低于 60 分贝,普通灶低 35%;
提供第三方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
盖鲜章进行佐证本条技术参数;
5、采用气阀、风阀,同时还配有排水篱架等辅助设
计;
6、热效率≥65%,取得一级能效标识,提供符合 GB
30531-2014 标准的燃气灶具能源效率检测报告复
印件和能效标识网查询截图;与食品直接接触的不
锈钢制品中 Pb<0.005,Cd<0.005,As<0.01,不
锈钢在酸性试验条件下,煮沸 30min,室内放置 24h,
没有异臭,符合 GB 4806.9 标准要求,提供第三方
检测机构出具的带 CMA、CNAS 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
件;
台 8
4
电视
机
LED 电视,智能电视,全面屏电视,超高清电视,
大屏电视屏幕,尺寸 45 英寸,屏幕比例 16:9,屏
幕分辨率 3840×2160(4K),观看距离 3.5 米以上,
背光性能 LED 背光源图像参数屏幕刷新频率 60Hz,
屏幕响应速度 8ms,图像性能 HDR,音效性能 SRS
环绕 SWS 3D 环绕音输入输出 HDMI 接口 2个 USB 接
口 2个其他接口类型网络接口,AV 接口,RF 接口硬
件(功能)参数 CPU 四核 ARM Cortex A55 内存容量
2GB 存储空间 16GBWiFi(WLAN)支持 WiFi 智能分享
AI 智能语音,AloT 智慧物联,手机投屏外观参数机
身尺寸含底座:1230×760×225(长宽高各±5)mm;
不含底座:1230×715×85(长宽高各±5)mm;重
量含底座:11kg 包装尺寸 1390×850×150m 包装重
量 15.5kg
其他参数:电源要求 220V/50Hz;能效等级≥三
级能效,功耗 75W,休眠功耗≤0.5W
台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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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沙发
1、尺寸:3米(±10mm);面料:采用优质面料,
无划痕、色污、油污、起毛、起球,甲醛含量≤75mg/kg
面料符合 GB/T 16799-2008,GB18401-2010 执行标
准。
2、阻燃海绵:48#高压回弹泡棉,回弹率≥57%,伸
长率≥179%,撕裂强度≥3.3N/cm。(提供第三方检
测机构出具的阻燃海绵检验检测报告)
3、全实木框架。
套 8
6
实木
床
1、规格:定制 2000*1500*1150(mm)
2、基材:采用优质红橡木实木板,经过耐酸碱、防虫、
防腐特殊处理,甲醛释放量小于≤0.01mg/?,表面
耐龟裂≥4级,24h 吸水厚度膨胀率≤8%,静曲强度
≥25Mpa,木材含税率≤9%,符合 LY/T2488-2015,
GB18580-2017
3、油漆:采用水性油漆涂饰,三底两面工艺,底漆
涂饰三次,自然风干,面漆涂饰两次,自然风干,
水性底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91g/L,苯系物含
量、乙二醇醚及其酯类含量、游离甲醛含量均未检
出;水性面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87g/L,苯系
物含量、乙二醇醚及其酯类含量未检出;游离甲醛
含量≤12mg/kg;符合 GB 24410-2009,GB18581-2020
检验标准。
4、胶粘剂:采用优质品牌白乳胶,游离甲醛≤
0.1g/kg;总挥发性有机物(VOC)≤35g/L;苯、甲
苯、二甲苯未检出。符合 GB 18583-2008《室内装
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测试标准。
5、五金件:三合一,金属喷漆(塑)涂层硬度:≥
3H;冲击强度:冲击高度≥400mm,应无剥落、裂纹、
皱纹;耐腐蚀:≥100h 内溶液中样板上划道两侧 3mm
以外应无鼓泡产生,100h 后,检查划道 3mm 以外,
应无锈迹、剥落、起皱、变色和失光等现象,附着
力≥1级。符合 GB/T3325-2017,QB/T3826-1999 检
验标准。
6、滑轨:三节滚珠滑轨,耐久性试验 80000 次无缺
陷,耐腐蚀≥18h,1.5mm以下锈点不应超过20点/dm
?,其中直径 1.0mm 以上锈点不应超过 5点/dm?符合
QB/T2454-2013 检验标准
7、面料:采用优质面料,无划痕、色污、油污、起
毛、起球,甲醛含量≤75mg/kg 面料符合 GB/T
16799-2008,GB18401-2010 执行标准,(提供第三
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面料检验检测报告)
8、海绵:采用优质高密度海绵,软硬适中,回弹性
好,抗疲劳能力强,坐感舒适,海绵符合 GB/T
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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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06-2011、GB 18401-2010 及 GB/T 10802-2006
执行标准,其中必检测复合面料中的泡沫塑料密度、
甲醛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回弹率≥35%,
拉伸强度≥90kpa,75%压缩永久变形≤8,(提供第
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海绵检验检测报告)
9、漆膜耐液性:10%碳酸钠溶液,10%乙酸钠溶液,
24h。应不低于 3级;耐干湿热:≥20min,70 摄氏
度,应不低于 3级;耐磨性:1000r,应不低于 3
级;;耐冷热差:高温(40±2)摄氏度,相对湿度
(95±3)%,1h,低温(-20±2)摄氏度,1h,3 周
期,应无鼓泡、裂缝和明显失光。抗冲击:高度 50mm,
应不低于 3级。同色部件的色泽应相似,应无褪色、
掉色现象,涂层不应有皱皮、发粘或漏漆现象,涂
层应平整光滑、清晰,无明显粒子、涨边现象;应
无明细加工痕迹、划痕、裂纹、雾光、白棱、白点、
鼓泡、油白、流挂、缩孔、刷毛、积粉和杂渣。每
项缺陷数不超过 4处。符合 GB/T3324-2017,
GB18584-2001 检验标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
的实木床检验检测报告)
7 床垫
1.填充物:高密度环保乳胶,填充材料无腐朽、霉
变,无异味;
2.面料:防滑针织面料,面料密度均匀,无破损,
无污渍,无明显色差,缝边顺直均匀,无露毛边;
3.弹簧:15CM 独立簧,弹簧受力均匀,无鼓包、塌
陷;
4.软硬度:适中;
5.单双面使用:双面;
6.尺寸:2000*1500*250(mm);尺寸偏差:长度±
10mm、宽度±10mm,床垫铺面对角线偏差:单人≤
20mm,面料:应无破损、应清洁、无污染、应无明
细色差,铺面、边面缝纫:单处浮线长度≤15mm,
浮线累计长度≤50mm、应无断线、跳单针≤10 处、
跳双针≤5处、不应连跳 3针以上,缝边:应顺直、
四周圆弧应均匀对称、露毛边累计长度应≤20mm、
应无断线、跳针≤5处、浮线累计长度≤50mm,面
料物理性能:面料耐干摩擦色牢度≥3级,阻燃性
能:无续燃、无阴燃,床垫甲醛释放量:≤0.050mg/m
?h。符合 QB/T1952.2-2011 检验标准(提供第三方
检测机构出具的床垫检验检测报告)
7、提供符合以上参数的床垫小样一个,小样尺寸
600*600*250(mm)±10mm,小样带拉链,不提供
样品或样品不符合参数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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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GJ-ZCX(2021)-223号 27
8 茶几
1、规格尺寸:定制 1200*600*450(mm)
2、基材:采用环保 E1 级橡胶木指接板,经过耐酸碱、
防虫、防腐特殊处理。木材含水率≤8.5%、静曲强
度≥27MPa、24h 吸水厚度膨胀率≤7.5%、表面耐龟
裂≥5级、甲醛释放量≤0.01mg/?;(第三方检测
机构出具的橡胶木指节板检验检测报告)
3、贴面:胡桃木皮贴面;木皮符合 GB 18580-2017、
GB/T13010-2006 执行标准,含水率≥10% 、甲醛释
放量≤0.06(120h)mg/m?。(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
的木皮检验检测报告)
4、油漆:采用水性油漆涂饰,三底两面工艺,底漆
涂饰三次,自然风干,面漆涂饰两次,自然风干,
水性底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91g/L,苯系物含
量、乙二醇醚及其酯类含量、游离甲醛含量均未检
出;水性面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87g/L,苯系
物含量、乙二醇醚及其酯类含量未检出;游离甲醛
含量≤12mg/kg;符合 GB 24410-2009,GB18581-2020
检验标准。
5、胶粘剂:采用优质品牌白乳胶,游离甲醛≤
0.1g/kg;总挥发性有机物(VOC)≤35g/L;苯、甲
苯、二甲苯未检出。符合 GB 18583-2008《室内装
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测试标准。
6、五金件:三合一,金属喷漆(塑)涂层硬度:≥
3H;冲击强度:冲击高度 400mm,应无剥落、裂纹、
皱纹;耐腐蚀:100h 内溶液中样板上划道两侧 3mm
以外应无鼓泡产生,100h 后,检查划道 3mm 以外,
应无锈迹、剥落、起皱、变色和失光等现象,附着
力≥1级。符合 GB/T3325-2017,QB/T3826-1999 检
验标准。
7、滑轨:三节滚珠滑轨,耐久性试验 80000 次无缺
陷,耐腐蚀 18h,1.5mm 以下锈点不应超过 20 点/dm
?,其中直径 1.0mm 以上锈点不应超过 5点/dm?符合
QB/T2454-2013 检验标准
个 8
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交货时间:因本项目时间紧急,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2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合同
签订后 7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二)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单位。
(三)付款方式:项目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正常运行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
金额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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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务要求:
1、设备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为 1年,终身维护。在质保期内,同一设备、同
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须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设备,并对产
品质量实行“三包”服务。在质保期外,提供设备的更换、维修只收取成本费用,不
收取人工技术费用。
2、售后服务:在设备的使用寿命期内的维修,供货方在接到采购人通知 2小时
内做出响应并在 48 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
3、安装调试: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达到正常运行要求,保证采
购人正常使用,所需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格中。
4、成交供应商应就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保养等对成交供应商维修
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操作人员进行现场
培训,直至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能独立操作,同时能完成一般常见故障的维修工作。
(五)其他要求
1、以上产品属于强制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强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2 日内提供以上满足询价文件参数要求的
检验检测报告原件以及证书原件交至采购人查验无误后方可签订合同,不能提供以上
要求的检验检测报告以及证书原件或者品种缺项资料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未能提供
的,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资格,依法报财政部门严肃处理。
(五)验收:
1、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进行验收。
2、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3、采购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邀请专家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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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实质性要求以询价通知书中具体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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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
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
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
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
但应当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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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XXXX XXXX(供应商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
务)授权 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XXXX” 项目(项目编号:XXXX)政
府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询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
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说明:
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提供“单
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询价的,享有文件中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
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
3、如委托代理人参加询价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4、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且应在有效期内。
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均须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
效标处理。
提示: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时应带上身份证原件,以备评审时复核
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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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 注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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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诺函
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询价通知书有
异议,已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询价通知书
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询价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
的供应商。
五、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六、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
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七、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
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八、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
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
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询价通知书第二章关于“询价费用”、“合
同分包”、“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询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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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要求履行。
十、如本项目询价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
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询
价通知书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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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响应函(实质性要求)
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询价通知书(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
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询价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电子文档 1份。
5.本次询价,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采购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 90 天。
6、我方愿意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代理费收取方式及收取标准一次性足额支付
招标代理费。
7、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询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
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传 真: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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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
名称
制造商家
及规格型
号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万
元)
项目完成
时间
是否属于
进口产品
备注
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注: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
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询价通
知书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进口货物请列明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
和不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
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
3.报价表不在响应文件中体现,在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通过后询价时递交。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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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
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
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
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
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适用。
3、标的名称指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名称,例如“定制实木橱柜”、“抽油烟系统”
等,供应商须将本项目采购的所有货物均列入本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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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监狱企业声明函
(格式自拟)
说明: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监狱企业适用。此项内容根据供应商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是否
提供,未提供则不享受价格优惠。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
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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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
1、此声明函根据供应商自身情况填写,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未提供则不享受价格
优惠。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
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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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报价产品技术参数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
号
货物(设备)名称 询价通知书要求 报价产品技术参数
投标产品品
牌及型号
偏离
情况
1
2
3
4
5
注:1、供应商必须把询价通知书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事项全部列入此表。
2、按照项目服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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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商务应答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商务条款 响应内容 偏离情况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
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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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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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项目管理、服务、其他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
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
服务
人员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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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
5 号)的规定,本单位作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现郑重
承诺如下:
本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且同时承诺如本单位中标,如果虚假承诺,作无效投标、中标处理。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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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本单位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采购
活动,现承诺本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说明:其中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
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可以根据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
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
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应当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
准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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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知识产权承诺函
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本单位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采购
活动,现承诺声明:
1.本单位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
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
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本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本单位声明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本单位提供使用自
有知识成果的相关资料并为其真实性单独负责,在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本单位提供开
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给采购人,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
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本单位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本单位承诺在本项目询价报价中已经包括
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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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售后服务方案
供应商根据项目售后服务要求,提供具体的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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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评审方法
询价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应当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
部令第 74 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川财采[2015]36 号)
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1.询价程序
1.1 供应商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
1.2 资格审查。
1.3 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当场宣布资格审查结果,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
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1.4 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查。
1.5 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1.6 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询价小组拟出具评审报告前,询价采购单位应当组织 2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
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1.7 询价小组编写评审报告。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
求的供应商中,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
相同的,由询价小组组织供应商抽签确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1.8 采购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
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9 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2.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
2.1 熟悉和理解询价通知书和停止评审。
2.1.1 询价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询价通知书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
询价通知书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询价办法和评
审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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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本询价通知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询价通知书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法体
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法
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询价通知书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 2.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询价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
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询价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 资格审查。
2.2.1 本项目需要询价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2.2.2 询价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
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询
价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询价资格。
2.2.3 询价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并按照询价通知书的
规定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应当在资格
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3 询价。
询价过程中,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
中发现供应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2)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询价小组评判的
(3)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知识产权、响应有效期等不符合采购文件的
规定,影响询价小组评判的;
(4)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能完全响应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的;
(5)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
质性内容与本询价通知书要求不一致,且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
(6)属于询价通知书中无效响应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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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询价小
组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有
效性审查:
(1)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齐全;
(2)响应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 2 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3)响应文件除询价通知书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
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4)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
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询价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向采购代理
机构出具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报告,确定继续询价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
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应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
度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4 一次性报价。
2.4.1 本次询价采购采用现场报价,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按询价小组要求进行报价。
发现供应商报价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一次性报价超过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或者相关
报价不符合询价通知书其他的报价规定的;
(2) 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在询价小组发出质询函后供应商
未能提供合理的成本分析和价格构成的或对质函询的解释未被询价小组采信的。
2.4.2 询价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
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4.3 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
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
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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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
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
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
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5 复核。
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询价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
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6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询价小组复核结束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
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
应商推荐顺序在非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之前;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且
均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且不能判定为不
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需提
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
地区。)
2.7 现场复核
2.7.1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询价小组拟出具询价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
制度和询价通知书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询价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由询价小组自主决
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询价小组采纳采购代理
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询价报告中详
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
构书面建议未被询价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
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询价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
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询价小组已经出具询价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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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8 出具询价报告。询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
应商名单;
(二)评审日期和地点,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
查情况等;
(五)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2.9 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
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
2.10 供应商资格审查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为依据,审查范围不能超过
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询价小组资格审查过程中,其成
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
2.13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
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询价小组会全体成
员签字)作出,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
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
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
2.14 供应商现场报价,应当在评审室外填写报价单,必须按照报价表格式完整
填写,并签字或盖章,密封递交现场监督人员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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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齐后集中递交询价小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
确认(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
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
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2.15 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不得串通。发现供应商存在串通的,询价小组应将
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16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
足 3家的。
3.评审纪律
3.1 询价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
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3.2 评审过程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询
价过程和结果。
3.3 询价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
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4 询价小组成员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
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
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
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违反规定
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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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
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
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
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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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 年 XX 月 XX 日。
采购人(甲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局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
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阿坝州公路管理局国道 345 线迭部川甘界至若尔盖麦溪至甘肃玛
曲段公路改建工程办公及生活用家具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询价通知
书》,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
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
《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同
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该合同总
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
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
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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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
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
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
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
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XX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XX 天内
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XX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
迟应在XX年 XX月 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
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
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
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
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
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
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
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
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
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
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
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
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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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
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
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
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一)适用于无预付款采购项目
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
料以后的 日内,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2、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
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
面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二)适用于有预付款采购项目(预付款建议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30%)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
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计算款额¥ 元,人民币
大写: 元整)后的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
料以后的 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
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款项:¥ 元,人民币大
写 元整;
3、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
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
面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XX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
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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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
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
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
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
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
分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
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
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
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 天,甲
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
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
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
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
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
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
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
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
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
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HTGJ-ZCX(2021)-223号 59
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
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
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
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第一章 询价邀请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2. 采购主体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4. 询价费用(实质性要求)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6.联合体询价(实质性要求)
7.询价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二、询价通知书
10.询价通知书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1.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三、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17.响应文件格式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询价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
四、询价及评审过程
22.询价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行。
五、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六、合同事项
25.签订合同
26.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7.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28.补充合同
29.履约保证金
30.合同公告
31.合同备案
32.履行合同
33.验收
34.资金支付
七、询价纪律要求
35.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九、其他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
三、承诺函
四、响应函(实质性要求)
五、报价表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七、监狱企业声明函
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九、报价产品技术参数表
十、商务应答表
十一、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十二、本项目管理、服务、其他人员情况表
十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十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十五、知识产权承诺函
十六、售后服务方案
第八章 评审方法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一、合同货物
二、合同总价
三、质量要求
四、交货及验收
五、付款方式
六、售后服务
七、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