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日期:2021-11-02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委托,就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1年度福彩销售站点冬季慰问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采购活动,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JCDL(2021)-2005-5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1年度福彩销售站点冬季慰问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艾扬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19号1011室
中标金额(单价合计):18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全自动多段控温电热水壶、75%高油酸花生油、干果食品(果仁)
品牌:康佳、金胜、其众
规格型号:1.7L、1.0L、500g
数量:23200份
单价:180元/份
五、评审专家名单:韩庆、沈崇钰孙菁、刘荣向、陈伟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70%计取:41300元,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113号
联系 人:石工
联系方式:025-86466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F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方式:025-83613027
附件:小微附件.pdf
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1年度福彩销售站点冬季慰问品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江苏省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1年度福彩销售站点冬季慰问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CDL(2021)-2005-5
招 标 人: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采购代理: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总目录
TOC \o "1-2" \h \u 第一章招标公告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18
第四章项目需求 25
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31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4
第一章招标公告
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1年度福彩销售站点冬季慰问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1年度福彩销售站点冬季慰问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日14点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JCDL(2021)-2005-5
项目名称: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1年度福彩销售站点冬季慰问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为:500万元,本项目设定单价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1年度福彩销售站点冬季慰问品采购项目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质量标准: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要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公告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目按照以下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通过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上述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
(二)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3号御湖国际B栋3205室)。
(三)招标文件售价:现金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携带的材料包括:
1、投标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日14:00时(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说明事项:
(一)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 1份,副本 4份,电子文件 1份(U盘或光盘形式)。当电子版文件与纸质版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电子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二)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申请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申请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四)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113号
联系人:石工
电话:025-86466212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F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5-83613027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招标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招标收取标书工本费,详见招标公告。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项目需求
(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6)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信证明文件、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供货一览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
10.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
11.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产品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1.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1.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产品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图片、文字资料和数据。
12、供货一览表和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
1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供货一览表、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每一项服务。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
12.2 标的物
采购人需求的工程、货物、服务等。
12.3有关费用处理
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货物、服务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12.4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2.5投标货币
本项目只接受人民币报价,采用其他币种报价的,一律为无效投标。
12.6 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2.6.1项目总价:包括买方需求的产品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
12.6.2项目单价按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
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标的说明
13.1 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3.2 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
13.3 培训计划;
13.4 详细阐述所投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
13.5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
14、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4、2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
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5.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15.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
15.3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公章(复印件无效),必须单独密封在信封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16.1在开标时,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16.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16.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与采购代理人结算完代理费用后退还。
16.4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3)投标人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
(4)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九十(9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7.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不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6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投标文件正本中,除采购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
18.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19.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19.2.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19.2.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包号。
19.2.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20、投标截止日期
20.1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0.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2.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3、开标
23.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3.2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代表、公证员(必要时)、监管代表、投标人代表等参加。
23.3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23.4 开标时请公证人员或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未列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一律不在开标时宣读。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
23.5 采购代理机构将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
23.6 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3.7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代理机构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可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次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要求和商务等要求,将作为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谈判依据。原评标委员会改为谈判小组,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谈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参加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4、评标委员会
24.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4.2 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4.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成交侯选人。
25.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5.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5.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5.3在评标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联系。
25.4 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得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26.投标的澄清
26.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6.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6.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7、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7.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7.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27.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7.1.3 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现场向其授权代表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
27.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三分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7.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报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价款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7.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7.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7.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8、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28.1无效投标条款
28.1.1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8.1.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8.1.3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的。
28.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8.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单价限价的。
28.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28.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8.1.8 投标人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8.1.9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8.1.10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8.1.11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28.2废标条款:
28.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8.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8.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28.3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28.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29 评标方法和标准
29.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9.2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服务、业绩、财务状况、信誉、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等。
29.3 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六、定标
30、确定中标单位
30.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30.2 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30.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0.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0.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30.4.2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0.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30.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30.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30.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0.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30.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
30.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0.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0.5.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0.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0.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0.5.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1、质疑处理
31.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31.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1.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1.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1.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
31.3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中联合体各方均需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31.4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
31.5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31.5.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31.5.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31.5.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
31.5.4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31.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31.6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32、中标通知书
32.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2.2 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若无书面回复,则公告后视同中标人已经知悉并同意接受。
32.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33. 签订合同
33.l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3.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3.3 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标的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4、标的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34.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标的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34.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标的和服务进行减少时,采购价格不做调整。
35、履约保证金
35.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中标人的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果中标人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本次采购中标决定,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5.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行结束后,中标人凭采购人签署的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前往采购招标代理财务部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八、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价格扣除
36、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36.1中小企业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按照以下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通过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投标人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声明函将随本项目中标公告一并公告,若被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
36.2节能产品政策
(1)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
(2)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4)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
36.3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1)拟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
36.4进口产品政策
(1)除第一章招标公告另有规定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
(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
(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4)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
九、相关费用
37、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公证费
37.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各分包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标准(货物类)的70%计取,由中标人承担;评标专家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金额计取由中标人承担。以上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无需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
十.联合体
38、根据采购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而定
38.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38.2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
38.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项目中有资质要求的,联合体中从事这方面工作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38.4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参加报名、购买文件、缴纳保证金、投标等手续,其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8.5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38.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8.7联合体中标的,必须由联合体中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承担“相应”的工作,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一.同一品牌投标及核心产品
39.1同一品牌投标: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低价优先)确定一个投标人获中标人推荐资格。
39.2核心产品: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同一品牌的该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按财政部87号令第三十一条执行。
第三章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使用单位:
供货单位:
签订日期: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
住所地: |
住所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1年度福彩销售站点冬季慰问品采购项目。
2、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如下: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注:采购人根据投标报价确定采购品种及数量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乙方“投标文件价格部分”中有明确规定。
2、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等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4、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款不变(若实际供货数量发生变更,单价不变,数量按实结算)。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 号标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价格部分;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供货一览表;
4、交货一览表;
5、投标承诺/服务承诺;
6、中标通知书;
7、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投标文件所附的“技术条款偏离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 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将货物交付甲方,地点由甲方指定(详见交货地点一览表),乙方负责卸货,卸货费用乙方自理。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货物和调试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2所购货物按乙方投标承诺提供免费维护和质量保证,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按乙方投标承诺执行。
3.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3.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合同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免费维护期满时止。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七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十条 合同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3、付款条件: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合同价款30%;
(2)进度款:乙方备货完成通知甲方,发货前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
(3)全部交货并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付清尾款。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0.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完成安装调试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按照延期交付货物总价的0.5‰向甲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甲方未拒收的,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后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提供货物和服务。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在承担上述4-6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9、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
第十二条 项目履约验收
1、甲方有权对乙方项目实施执行过程及完成结果进行履约验收;
2、甲方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响应;
3、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一并存档。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
第十四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七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一)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二)采购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
(三)中标通知书;
(四)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壹份交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壹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盖章) |
乙方(供应商):(盖章) |
代表人: |
代表人: |
电 话: |
电 话: |
通讯地址: |
通讯地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帐 号: |
帐 号: |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
|
日 期: 年 月 日 |
招标人声明:本合同标的经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定程序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内容与招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
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采购标的是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所需2021年度福彩销售站点冬季慰问品。中标人需确保货物运抵买方指定地点,买、卖双方共同验收合格。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部货物价格、包装费、运杂费(运抵买方指定地点)、保险费、全部税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2、招标货物清单
序号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合价 (元) |
产品类型 |
1 |
全自动多段控温电热水壶 |
1.7L |
个 |
1 |
105 |
核心产品 |
|
2 |
75%高油酸花生油 |
1.0L |
瓶或罐 |
1 |
75 |
||
3 |
干果食品(果仁) |
500g |
袋或罐 |
1 |
35 |
||
单份合计 |
215 |
3、采购预算与最高限价
3.1全省福彩销售站点数量约为11600个,每个站点采购2份,每份采购预算为215元,每个站点采购预算为430元,采购预算总额为500万元。
★3.2按照上述第2条招标货物清单,单价最高限价(单份合计)为215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上述单价最高限价(单份合计),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4、供货要求:
4.1投标人所供产品均需来源于正规生产、销售渠道,质量和保质期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严禁提供伪劣假冒或过期产品,并应在产品储藏、运输等过程中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产品安全。
4.2所有产品的质量需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并在质保期内(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总质保期2/3)。
4.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二、技术参数要求
1、全自动多段控温电热水壶
1.1、推荐品牌:苏泊尔、格来德、康佳或同等档次品牌;
1.2、拟采购商品参考图片:
苏泊尔 |
格来德 |
康佳 |
|
|
|
1.3、技术参数
(1)内胆材质:食品级304#不锈钢;
★(2)容量: ≧1.7L;
(3)功率:≧1500W;
(4)颜色:浅色系,包括浅绿、粉色、白色等;
(5)一般功能:内壁标示、按键控制、双层防烫、自动断电、防止干烧、一体无缝内胆、阻尼式开盖、一键弹盖、三种模式煮水;
★(6)主要功能:实时温显、多段控温(4段以上);
(7)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取得3C认证证书;
(8)检测标准:符合GB4706.1-2005和GB4706.19-2008的要求。
(9)提供投标产品3C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经CMA、CNAS认证的检测报告(近一年内,按投标截止日推算)。
(10)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专项授权书。
(11)提供制造商企业简介、营业执照、ISO认证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工厂图片等相关资料。
2、75%高油酸花生油
2.1、推荐品牌:鲁花、淇花、金胜以及同等档次品牌;
2.2、拟采购商品参考图片:
鲁花 |
淇花 |
金胜 |
|
|
|
2.3、技术参数
★(1)油酸含量≥75%;
(2)加工工艺:物理压榨;
(3)保质期:720天;
★(4)净含量≥1.0L,采用500ml×2或1000ml×1均视为符合要求;
(5)包装要求:瓶装或罐装;
(6)食用方法:煎、炒、烹、炸;
(7)贮存条件:阴凉、干燥与避光处,贮存不得与有害、有毒、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存放;
(8)检测标准:符合Q/HQS 0002S-2018、GB2760-2014、GB2763-2019、GB/T1534-2017、GB7718-2011和GB28050-2011的要求;
(9)提供投标产品经CMA、CNAS认证的检测报告(近一年内,按投标截止日推算)。
(10)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专项授权书。
(11)提供制造商企业简介、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ISO认证证书(如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工厂图片等相关资料。
3、干果食品
3.1、推荐品牌:新边界、华味淳、镇臻美味或同等档次品牌;
3.2、拟采购商品参考图片:
新边界 |
华味淳 |
镇臻美味 |
|
|
|
3.3、技术参数
★(1)干果食品要求必须是果仁(必须去壳),限定杏仁、腰果、开心果、核桃仁、扁桃仁、巴旦木、碧根果等干果食品中任意1-2个品种;
(2)干果食品(果仁)要求不苦不涩(可以去皮或脱衣),肉质紧实,香味浓郁;干果原料优先选用当年当季新货,新鲜原味果仁。
(3)加工方法:果仁必须经过加工烤熟(烘焙、烘烤等工艺),不接受生果仁;果仁以原味为主,也可以适当调制为五香、椒盐等口味,不接受高糖、高盐等口味;
★(4)净含量≥500g,采用500g×1或250g×2均视为符合要求;
(5)包装:可以袋装或罐装,要求包装精美,保证产品不得变质;
(6)保质期:6个月;保存方法:阴凉干燥处或冰箱冷藏;
(7)食用方法:开袋即食;
(8)产品标准: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
(9)提供投标产品经CMA、CNAS认证的检测报告(近一年内,按投标截止日推算)。
(10)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专项授权书。
(11)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有)、工厂图片等相关资料。
三、招标技术要求
1. 基本要求
1.1本章打“★”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2投标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要求如存在负偏离,将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或细微偏差。
1.3投标人应详细列明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配置及附件,本章“项目需求”中技术要求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明确响应,否视为未响应招标要求,作为负偏离项。
1.4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产品具有合法的的版权或使用权,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如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过程中出现版权或使用权纠纷,应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1.5投标货物与招标清单中货物的规格型号不得存在负偏差,否则作为无效投标。
2、其他要求
2.1报价说明:本次招标采用固定单价方式。投标人所报单价不得超过预算单价,招标人最终根据中标单价调整采购数量,采购金额不超过采购预算。
2.2 投标人按照招标货物清单提交样品,在样品上明确标注投标单位名称。同一货物投标人可以提供1-2个备选样品(必须与投标品牌一致),如中标由采购人可以选择备选样品作为采购品种,且中标单价不得调整。中标单位的样品作为本项目验收的依据,如中标人交付的货物与投标时样品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针对本项目样品,评标委员会出于评标的可能需要对样品进行破坏性测试导致样品损坏,故样品不予退还。
★ 2.3本次招标合同款支付方式为:
(1)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合同价款30%;
(2)乙方备货完成通知采购人,发货前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30%
(3)全部交货并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付清尾款。
★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4、配送要求:
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指定地址(各区县福彩中心)配送至省内各区县级指定地点,提供送货上门服务,如有损坏必须及时更换。
上述配送费用含在投标报价内,不单列。
配送清单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签订时提供。
5、包装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各福彩销售站点提供慰问品包装方案,投标清单内的所有产品为一份,每个站点提供两份产品,可以按照1份产品配置1个包装,也可以按照1个站点两份产品配置1个包装。
包装建议采用手拎袋,横向或竖向都可以,体现冬季慰问礼品特色以及福彩文化,手拎袋应考虑承重、环保、便携的特点。
上述包装费用含在投标报价内,不单列。
6、配置清单:
江苏省内福彩销售站点数量约为11600个,每个站点配送数量为2份,每份产品采购预算215元(每个站点2份共430元),采购数量约为23200份。
如投标报价(每份单价)低于最高限价215元,投标人应保证核心产品数量(全自动多段控温电水壶1个)不作调整、其他产品采购单价不作调整的基础上,调整其他产品的数量(包括净含量,如调整75%高油酸花生油或干果食品(果仁)的净含量),按照每份产品采购预算215元提供建议配置清单。
如果采购人同意投标人提出的建议配置清单,可以按照建议配置清单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建议配置清单作为采购合同附件,否则仍以投标清单签订正式采购合同。
7、投标样品
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清单的品种(商品名称)提供样品,要求按照采购清单的规格型号(单价合计为投标报价)配备样品,也可以按照上述建议配置清单(单价合计为最高限价215元)配备样品,并在商品或包装袋上标注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中应附产品图册。采购人将会对中标样品进行封存,作为验收标准。
★四、本项目按照以下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通过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其中预留份额及比例通过中小企业承诺函进行折算,如不能体现或达不到采购人设定的比例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
1 |
投标报价 |
3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且投标单价最低的单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单价)×30 |
|
2 |
技术响应 |
全自动多段控温电水壶 |
30分 |
1.制造商综合实力 (8分):提供制造商相关资料完整且制造商综合实力强得8分,提供制造商相关资料较完整且制造商综合实力较强得6分,提供制造商相关资料但不完整,每缺1项扣1.5分,扣完为止。(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制造商相关资料进行评定,至少包括制造商营业执照、ISO认证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工厂图片等相关资料)。 2.技术参数响应(8分):根据项目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进行比较,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且技术响应无负偏离得8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但是技术响应存在负偏离,有一项负偏离扣1.5分,扣完为止。(技术参数需提供证明材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时可不予认可) 3.采购渠道及产品证明(6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原件得2分,提供CMA、CNSA认证的检测报告(近一年内,按投标截止日推算)复印件得2分,提供投标产品3C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复印件得2分,未提供相应资料不得分;(复印件须加盖制造商公章) 4.样品(8分): 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样品,未提供样品的,本项不得分。 (1)外观造型美观,色彩纯正无偏差,得3分;外观造型、色彩一般得1.5分。 (2)技术先进,功能齐全, 得3分;技术、功能一般得1.5分。 (3)安全可靠,使用便捷,得2分;安全性、便捷性一般得1分。 |
75%高油酸花生油 |
20分 |
1.制造商综合实力 (4分):提供制造商相关资料完整且制造商综合实力强得4分,提供制造商相关资料较完整且制造商综合实力较强得3分,提供制造商相关资料但不完整,每缺1项扣1分,扣完为止。(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制造商相关资料进行评定,至少包括制造商营业执照、ISO认证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工厂图片等相关资料)。 2.技术参数响应(4分):根据项目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进行比较,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且技术响应无负偏离得4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但是技术响应存在负偏离,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技术参数需提供证明材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时可不予认可) 3. 采购渠道及产品证明(6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原件得2分,提供CMA、CNSA认证的检测报告(近一年内,按投标截止日推算)复印件得2分,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得2分,未提供相应资料不得分;(复印件须加盖制造商公章) 4. 样品(6分): 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样品,未提供样品的,本项不得分。 (1)产品包装美观大方,得2分;产品包装一般得1分。 (2)产品色泽均匀,透亮偏金黄色,质地黏稠且顺滑,无杂质,得 2分;产品色泽、颜色、质地、纯净度一般得1分。 (3)口味纯正醇香,具有浓郁的花生香味,得2分;口味、香味一般得1分。 |
||
干果食品 |
12分 |
1.制造商综合实力 (2分):提供制造商相关资料完整且制造商综合实力较强得2分,提供制造商相关资料较完整且制造商综合实力一般得1.5分,提供制造商相关资料但不完整,每缺1项扣0.5分,扣完为止。(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制造商相关资料进行评定,至少包括制造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工厂图片等相关资料)。 2.技术参数响应(2分):根据项目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样品口感及包装进行比较,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且技术响应无负偏离得2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但是技术响应存在负偏离,有一项负偏离扣0.5分,扣完为止。(技术参数需提供证明材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时可不予认可) 3. 采购渠道及产品证明(2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原件得1分,提供CMA、CNSA认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得1分,未提供相应资料不得分;(复印件须加盖制造商公章) 4. 样品(6分): 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样品,未提供样品的,本项不得分。 (1)产品包装美观大方,得2分;产品包装一般得1分。 (2)颗粒整齐饱满,色泽均匀,无杂质,得2分;饱满度,色泽,纯净度一般得1分。 (3)口味酥脆醇香,不干不涩,得2分;口味、香度一般得1分。 |
||
3 |
其他 |
包装方案 |
4分 |
提供包装方案样品,包装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且最优得4分,包装方案满足采购需求且较优得3分,包装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包装方案存在缺陷或瑕疵得1分,无包装方案样品得0分。 |
供货方案 |
4分 |
提供切实可靠的产品配送方案,配送方案最优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配送方案较优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配送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配送方案存在缺陷或瑕疵得1分,无配送方案得0分。 |
计分办法:
1.评标小组成员按照招标文件和本办法上述有关规定,给各响应文件评分。
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3.各项统计、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评标小组根据各供应商的最终评分,按高低次序确定供应商最终的排列名次,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如果供应商的最终评分相同,则响应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名优先。
5.本次招标将从三名成交候选人中确定得分最高的为成交人。
注:说明:
1、对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响应报价的5%、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
2、本项目按照以下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通过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1年度福彩销售站点冬季慰问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CDL(2021)-2005-5
投标人名称:
授权代表:
日 期: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投标书目录
(仅供参考)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函………………………………………………………………………………
三、投标分项报价表……………………………………………………………………
四、商务条款响应表……………………………………………………………………
五、技术规格偏离表……………………………………………………………………
六、项目技术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