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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研和中心幼儿园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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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研和中心幼儿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玉溪市红塔区研和中心幼儿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1-11-03
HTQ-CS2021011玉溪市红塔区研和中心幼儿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玉溪市红塔区研和中心幼儿园物业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11月 17 日 08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TQ-CS2021011(计划编号:4530402JH202100987)。

2.项目名称:玉溪市红塔区研和中心幼儿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人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69600.00元/年。

5.最高限价:369600.00元/年。

6.采购需求: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为玉溪市红塔区研和中心幼儿园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相关服务。注: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服务内容及项目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根据考核办法,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 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 号)文件执行。在服务期内中标人必须根据考核中所存在的问题做出整改,整改不合格,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8.付款方式:采购人根据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及考核结果支付服务款项。具体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10.本项目采购过程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模式运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1供应商2021年01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2投标人2021年01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投标人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1.5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2.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政策规定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8.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磋商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03日至2021年11月09日,下午18:00分(北京时间,同下)。

2.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本项目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03日至2021年11月09日下午18:00分前,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进行报名及免费下载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格式为*.ZCZBJ)。

注:①投标人须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进行注册(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以及办理CA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投标。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只需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昆明市办理的上海CA证书(黑色锁)不能对接,云南省内其他地区办理的云南CA证书全省通用)。

②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政务大楼六楼。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玉溪运维服务热线:18869746880,QQ:1471654478(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010-86483801)。

③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相关资料及附件在注册CA时自行下载填写好后在按要求扫描上传即可。

④投标人可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点击【学习园地】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的学习。

★4.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规定时间方式要求见本公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5.采购文件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7日上午08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红塔区秀山西路1号滇中万商汇17幢三楼开标厅

★2.1本项目将采用电子评标,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 文件编制系统》(下载地址: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工具下载)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2 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2.1 投标人须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投标用户(http://60.160.190.130:8001/html/004/sjsb/tbyh.html),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2.2 网上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11月03日起至2021年11月17日上午08时30分前,均可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2.3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7日上午08点30分。

注:建议投标人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3 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

2.3.1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 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开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参加投标:

方式一: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指南”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 10 分钟(时间根据项目大小自由设定),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集中采购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本项目签名确认时间为 10分钟(时间根据项目大小自由设定),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确认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方式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投标文件加密的 CA 数字证书到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厅(红塔区秀山西路1号滇中万商汇17幢三楼)进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磋商文件其他要求不变。到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后已解密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规定重新招标,磋商文件内容、公告与本条规定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条规定为准。

2.3.2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采用“方式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的投标人务必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达开标现场。采用“方式一:网上开标远程解密”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后1个小时内,到达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厅等待磋商。

五、开启

1.时间:2021 年11月17 日 08 点 30 分(北京时间),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2.地点: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厅(红塔区秀山西路1号滇中万商汇17幢三楼)。

六、公告期限

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11月03日至2021年11月09日下午18点00分(北京时间)。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

1.1投标保证金交纳:采用线上缴纳方式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须在2021年11月17日08:30(北京时间,下同)前,投标人向磋商文件中载明的保证金专户转入保证金(投标人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保证金系统操作手册 V2.0”下载查看操作流程)。本项目需交纳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7200.00 元(大写:柒仟贰佰元整),“保证金缴纳回执”须扫描至投标文件中(保证金成功绑定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绑定”,点击【打印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并绑定的保证金视为无效。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到达指定账户的,其投标资格审查不通过。

1.2保证金提交程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投标人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登录投标系统后,在“确认投标保证金”处查询保证金交纳情况并确认保证金。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磋商保证金专户

开户名称

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玉溪红塔支行

银行账号

6232813900000484502

保证金窗口联系人及电话

王女士 0877-2688096

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到达指定账户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1.3投标保证金交纳注意事项

(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转账前投标人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电子服务系统注册时所填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2)保证金转账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3)跨行转账时请计划好保证金到账时间:跨行转账请优先采用电汇方式。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4)保证金绑定:确认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交纳截止前进行绑定,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5)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时,保证金交纳账号必须填写齐全,账号中的“-”必须在英文半角状态下输入。

2.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集中采购机构将在下述 3 个站点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投标人注意随时留意以上 3 个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其投标无效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集中采购机构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发布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①法定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

②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

③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

3.现场踏勘

3.1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3.2 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与采购人电话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 18214155592

3.3 投标人在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溪市红塔区研和中心幼儿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04020913166402)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研和街道办事处研兴西街8号

联系方式:18214155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0402069847509T)

地 址:红塔区秀山西路1号滇中万商汇17幢三楼

联系方式:0877-2295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尹老师

联系电话:0877-2295388

(传真):0877-6564979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1年11月2日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HTQ-CS20201011磋商文件(定稿).pdf2021-11-02 14:50:42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玉 溪 市 红 塔 区 政 府 集 中 采 购 磋 商 文 件 项目编号:HTQ-CS2021011 项目名称:玉溪市红塔区研和中心幼儿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人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人:玉溪市红塔区研和中心幼儿园(审核) 采购代理机构: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编制)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报价供应商注意事项 请仔细阅读磋商文件,注意以下事项: 一、本次招标不收取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刻录电子投标文件(光盘) 仅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络出现故障时,由监管部门核实同意 后,采用光盘现场导入,其他情况不予启用。 二、★本着既有利于招标,又有利于投标,最大程度降低招投标成本,提高 采购效率,减小项目实施难度的原则,本项目不设分包,评审价按总报价计算, 报价不能超过其预算控制价。电子投标文件所有页面须加盖电子公章。 三、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可提供复印件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为原件 扫描件。 ★四、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文件中载明的保证金专户转入保证金 (投标人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 易电子化平台保证金系统操作手册 V2.0”下载查看操作流程)。“保证金缴纳 回执”须扫描至投标文件中(保证金成功绑定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绑定”, 点击【打印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时间 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并绑定的保证金视为无效。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 金或未到达指定账户的,其投标资格审查不通过。 ★五、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 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 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开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投标 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参加投标: 方式一: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下载专区,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指南”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 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10分钟(时间根据项目大小自由设定), 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 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 中心(集中采购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本项目签名确认时间为10分钟(时间根 据项目大小自由设定),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确认的,则视为对开标 结果无异议; 方式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投标文件加密的 CA 数字证书到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1号开标厅(红塔区秀山西路1 号滇中万商汇17幢三楼)进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到规 定解密截止时间后已解密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规定重新招标,招标文件内容、 公告与本条规定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条规定为准。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采用“方式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的投标人务 必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达开标现场。 六、请各报价供应商随时留意网站公告,若因补遗(答疑、澄清、延期)公 告导致报价无效的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七、报价供应商在报价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所述条款及内容,请特别 关注黑体字的内容及★号条款。对因未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未按要求提供资料 (含纸质和电子)而导致报价无效的,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不作 任何解释。 八、报价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存在提供虚 假材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提交行政监管部门处罚。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1 一、项目基本情况...............................................................................................................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三、获取采购文件...............................................................................................................2 四、响应文件提交...............................................................................................................2 五、开启................................................................................................................................3 六、公告期限....................................................................................................................... 3 七、其他补充事宜...............................................................................................................4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5 第二章 磋商须知...............................................................................................................6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 一、总则................................................................................................................................9 二、磋商文件..................................................................................................................... 10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 四、磋商会议..................................................................................................................... 15 五、项目评审及确定成交供应商....................................................................................16 六、合同的授予.................................................................................................................18 七、付款方式..................................................................................................................... 19 八、其他事项..................................................................................................................... 19 第三章 服务内容及项目要求........................................................................................2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样本)............................................................................... 23 红塔区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类)合同书.......................................................................30 第五章 评审办法...............................................................................................................36 一、磋商评审原则.............................................................................................................36 二、磋商程序..................................................................................................................... 36 三、磋商评审办法.............................................................................................................36 四、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的义务...............................................................41 五、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工作纪律..............................................42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3 一、报价部分..................................................................................................................... 44 (一)磋商函..................................................................................................................... 44 (二)报价函附录.............................................................................................................46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7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7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8 二、商务部分:.................................................................................................................51 三、技术部分:(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59 最终报价(格式).............................................................................................................67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1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玉溪市红塔区研和中心幼儿园物业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玉溪市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 08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TQ-CS2021011(计划编号:4530402JH202100987)。 2.项目名称:玉溪市红塔区研和中心幼儿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人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69600.00 元/年。 5.最高限价:369600.00 元/年。 6.采购需求: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为玉溪市红塔区研和中心幼儿 园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相关服务。注: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服务内容及 项目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根据考核办法, 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 的通知》(云财采〔2015〕16 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 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 号)文件执行。在服 务期内中标人必须根据考核中所存在的问题做出整改,整改不合格,采购人有权随时 终止合同。) 8.付款方式:采购人根据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及考核结果支付服务款项。具体付款 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10.本项目采购过程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模式运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1 供应商 2021 年 01 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 2 个月的税务局税 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2 投标人 2021 年 01 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 2 个月的社会保险 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 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1.4 投标人提供 2019 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 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1.5 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名单”,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 信用记录。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2 2.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 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 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政策规定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 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 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 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8.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磋商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 年 11 月 0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09 日,下午 18:00 分(北京时间, 同下)。 2.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本项目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 2021 年 11 月 0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09 日下午 18:00 分前,凭企业数字证书(CA 锁)登陆进行报名及免费下载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格式为*.ZCZBJ)。 注:①投标人须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60.160.190.130:8001/)进行注册(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以及办理 CA 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投标。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 CA 证书,此次投标只需 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注册登录, 重新确认信息,无需重复办理 CA 数字证书(昆明市办理的上海 CA 证书(黑色锁)不 能对接,云南省内其他地区办理的云南 CA 证书全省通用)。 ②CA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 2 号政务大楼六楼。CA 数字证书 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玉溪运维服务热线:18869746880,QQ:1471654478(如有疑问可 咨询 24 小时技术支持热线:010-86483801)。 ③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相关资料及附件在注册 CA 时自行下载填写好后在按要求 扫描上传即可。 ④投标人可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 点击【学习园地】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的学习。 ★4.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规定时间 方式要求见本公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5.采购文件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08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红塔区秀山西路 1 号滇中万商汇 17 幢三楼开标厅 ★2.1 本项目将采用电子评标,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应使用《云南省政府 采购投标 文件编制系统》(下载地址: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3 区--工具下载)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2 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2.1 投标人须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投标用户 (http://60.160.190.130:8001/html/004/sjsb/tbyh.html),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 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 知采购人。 2.2.2 网上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 2021 年 11 月 03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08 时 30 分前,均可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 投标文件。 2.2.3 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08 点 30 分。 注:建议投标人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 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如 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 不予受理。 2.3 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 2.3.1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 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 号)、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开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投标人可以根 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参加投标: 方式一: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 载专区,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指南”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 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 10 分钟(时间根据项目大小自由设定),若投标 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 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集中采购 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本项目签名确认时间为 10 分钟(时间根据项目大小自由设 定),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确认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方式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投标文件加密的 CA 数字证书到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楼开标厅(红塔区秀山西路 1 号滇中万 商汇 17 幢三楼)进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磋商文件其他要求不变。到规定解密截止 时间后已解密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规定重新招标,磋商文件内容、公告与本条规 定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条规定为准。 2.3.2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采用“方式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的投标 人务必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达开标现场。采用“方式一:网上开标 远程解密”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后 1 个小时内,到达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楼开标厅等待磋商。 五、开启 1.时间:2021 年 11 月 17 日 08 点 30 分(北京时间),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2.地点: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楼开标厅(红塔区秀山西路 1 号滇中 万商汇 17 幢三楼)。 六、公告期限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4 公告发布之日 2021 年 11 月 0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09 日下午 18 点 00 分(北京时 间)。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 1.1 投标保证金交纳:采用线上缴纳方式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须在 2021 年 11 月 17 日 08:30(北京时 间,下同)前,投标人向磋商文件中载明的保证金专户转入保证金(投标人登录玉溪 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保证金系 统操作手册 V2.0”下载查看操作流程)。本项目需交纳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7200.00 元(大写:柒仟贰佰元整),“保证金缴纳回执”须扫描至投标文件中(保证金成功 绑定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绑定”,点击【打印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 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并绑定的保证金视 为无效。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到达指定账户的,其投标资格审查不通过。 1.2 保证金提交程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投标人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 登录投标系统后,在“确认投标保证金”处查询保证金交纳情况并确认保证金。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磋商保证金专户 开户名称 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玉溪红塔支行 银行账号 6232813900000484502 保证金窗口联系人及电话 王女士 0877-2688096 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到达指定账户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1.3 投标保证金交纳注意事项 (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转账前投标人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 与电子服务系统注册时所填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2)保证金转账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 现、提现业务。 (3)跨行转账时请计划好保证金到账时间:跨行转账请优先采用电汇方式。按 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 4 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 到账。 (4)保证金绑定:确认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交纳截止前进行 绑定,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5)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时,保证金交纳账号必须填写齐全, 账号中的“-”必须在英文半角状态下输入。 2.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集中采购机构将在下述 3 个站点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 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投标人 注意随时留意以上 3 个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其投标无效的责 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集中采购机构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发布关于本次采购活动 有关事宜公告,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①法定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5 ②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 ③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 3.现场踏勘 3.1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3.2 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与采购人电话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 18214155592 3.3 投标人在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 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投标人在编 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溪市红塔区研和中心幼儿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04020913166402)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研和街道办事处研兴西街 8 号 联系方式:18214155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0402069847509T) 地 址:红塔区秀山西路 1 号滇中万商汇 17 幢三楼 联系方式:0877-2295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尹老师 联系电话:0877-2295388 (传真):0877-6564979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1 年 11 月 2 日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6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玉溪市红塔区研和中心幼儿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TQ-CS2021011 政府采购 计划编号 4530402JH202100987 项目预算 及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为 369600.00 元,最高限价为 369600.00 元。 项目实施地点 玉溪市红塔区研和中心幼儿园指定地点 2.1 采购单位 玉溪市红塔区研和中心幼儿园 2.2 集中采购机构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3 采购内容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服务内容及项目要求 4 采购人式 竞争性磋商 5 报价供应商资 格 详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3、供应商资格要求。 7.1 服务期限 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书” 7.2 付款方式 采购人根据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及考核结果支付服务款项。具 体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7.3 服务地点 玉溪市红塔区研和中心幼儿园指定地点 12.2 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 本谈判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满足 任何一条将导致投标无效。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 17 磋商保证金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须在2021年11月17日 08:30(北京时间,下同)前,投标人向磋商文件中载明的保证金 专户转入保证金(投标人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下载专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保证金系统操作手册 V2.0”下载查看操作流程)。本项目需交纳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7200.00 元(大写:柒仟贰佰元整),“保证金缴纳回执” 须扫 描至投标文件中(保证金成功绑定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绑定”, 点击【打印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到账时间以实际到 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并绑定的保证金 视为无效。 2.保证金提交程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人进入玉溪市公 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登 录投标系统后,在“确认投标保证金”处查询保证金交纳情况并确 认保证金。 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到达指定账户并绑定的,其投标资 格审查不通过。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7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9.1.1 电子响应文件 (光盘)份数 电子响应文件(光盘):一份 19.2.1 报价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17日08:30时 19.2.2 响应文件提交时 间及地点 (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 年 11 月 03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17 日 08 时 30 分前,均可递交; (2)电子响应文件(光盘)递交时间:2021 年 11 月 17 日 08:00~ 08:30 时;递交地点: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红塔区 秀山西路 1 号滇中万商汇 17 幢三楼)。 19.2. 3 是否退还电子响 应文件(光盘) ?否 ?是 19.3 其他现场应递交 的材料 无 25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30 履约保证金 无 34.1 小微企业 ?适用 ?不适用 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按以下价格扣除幅度对 报价进行扣除。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报价的6%。计算方法: 评审价格=最后报价×94%。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不符合财库 [2020]46号规定的均不予扣除价格。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 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 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 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 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 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 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 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规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 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 定,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可通过工业化和信息化部网站 自 测 小 程 序 , 识 别 企 业 规 模 类 型 , 查 询 网 址 : 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8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34.2 监狱企业及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 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证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 狱企业。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落实《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 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采 购人)单位的 (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 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37 报价有效期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后90天 38 工本费及成交服 务费 本项目磋商文件工本费及成交服务费免收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9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对本次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有关单位和机构 2.1 采购单位: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 集中采购机构: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3、采购内容 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为玉溪市红塔区研和中心幼儿园物业服务 项目进行相关服务。注: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服务内容及项目要求。 4、采购人式 4.1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磋商最低不少于两轮,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 定,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4.2 本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 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确定成交人。 5、合格的报价供应商资格(以下简称报价供应商) 5.1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条件。 5.2 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 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 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5.3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无。 5.4 投标人 2021 年 01 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 2 个月的税务局税 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5.5 投标人 2021 年 01 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 2 个月的社会保险 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 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10 5.7 投标人提供 2019 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 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5.8 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 法 失 信 名 单 ” , 采 购 人 或 集 中 采 购 机 构 将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 信用记录。 5.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10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 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 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 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11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5.12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磋商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6、报价费用:报价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成交与否,均由报价 供应商自负。 7、服务期限、付款方式及服务地点: 7.1 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2 付款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3 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磋商文件 8、磋商文件的组成 8.1 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8.1.1 本磋商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 8.1.2 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期间的所有补充文件(包括答疑纪要、对磋商文件的澄 清或修改内容); 8.1.3 除上述所列内容外,采购人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报价 供应商参考,对采购中心和报价供应商均无任何约束力。 9、答疑 报价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11 的,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必须加盖公章和写明日期,下同) 于报价 截至时间 5 日前通知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 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答复所有报价供应商。 并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报价供应商。 10、磋商文件的修改 10.1 采购中心在报价截止日前 5 天的任何时候,可因任何原因,对磋商文件进 行修改。这种修改可能是采购中心主动作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报价供应商要求澄 清的问题而作出的。 10.2 磋商补充文件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 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补遗方式发给所有获得磋商文件的报价 供应商,并对报价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10.3 如果采购中心对磋商文件进行了修改,为使报价供应商有合理的时间将修 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采购中心可以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 在通知中写明。 11、磋商文件的效力 磋商文件是项目报价的有效依据,也是成交后签订承包合同的依据,同时也是合 同的组成文件,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凡不遵守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书或对磋商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者,将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2、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12.1 报价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 和商务条款后,编写响应文件。 12.2 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是指报价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 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的承诺。 13、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及货币单位 13.1 响应文件和与磋商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3.2 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3 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14、响应文件的组成 本项目所述的响应文件包含电子响应文件(光盘)。报价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 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可提供扫描件的,电子响应文件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12 应为原件扫描件。报价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及报 价设备技术规格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不按 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响应文件组成如下: 14.1 报价部分 14.1.1报价函; 14.1.2报价函附录; 14.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4.1.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4.1.5投标承诺; 14.1.6 磋商保证金收据(扫描件); 14.2 商务部分 14.2.1 报价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营业执照》;近一年度加盖公 司公章的财务状况报告;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连续 2 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4.2.2 报价供应商实力; 14.2.3 报价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14.3 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等。提供的货物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技术标 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4.3.1项目服务实施方案; 14.3.2承诺及保证措施; 14.3.3项目组织机构配置; 14.3.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资料等。 15、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15.1 电子响应文件(光盘)的签章和签名要求:按照响应文件格式,采用单位 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响应文件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电 子签名。 15.2 因复印、扫描、拍摄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13 唯一理解,造成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将会被认定为无效的磋商申 请。 15.3 响应文件和项目分项报价表,报价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的格式填写,统一 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6、报价 报价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第三章 项目概况及要求”所列服务进行整体项目报 价,不得对其中各分项的具体服务进行增项、减项或漏项(磋商最低不少于两轮, 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是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 组成部分); 报价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 报价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 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 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 16.1 报价方应按磋商文件中的“项目分项报价表”填写。 16.2 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6.3 在项目分项报价表中应按不同费用类别分开填写。 17、磋商保证金 17.1 磋商保证金交纳(详见“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5、磋商保证金交纳”) 17.2 报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退还磋商保证金: 17.2.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7.2.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7.2.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 合同的; 17.2.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7.2.5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8、报价书的效力 18.1 报价书的有效期 18.1.1 报价书的有效期始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 18.1.2 在原定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中心可以向 报价供应商提出延长其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报价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报价供应商,不需要也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14 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必须相应地延长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磋商文 件中关于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9、响应文件的提交 19.1 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9.1.1 电子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与提交 (1)网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须对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光 盘),须将刻录好的电子响应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报价供应商单 位鲜章。光盘盘面禁止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报价供应商名称。 ( 2 ) 网 上 递 交 电 子 响 应 文 件 网 址 为 http://60.160.190.130:8001/html/004/sjsb/tbyh.html,报价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 注:建议报价供应商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 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 开。如报价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编制要求或磋商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 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3)现场递交光盘:1份,光盘内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ZCTBJ)。报价 供应商应确保电子响应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 以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注:光盘刻录时,请使用正规刻录软件进行刻录 CD 或 DVD 光盘,不要对电子响 应文件进行压缩,光盘刻录完成后,应检验光盘刻录的质量,检验光盘时不要在本机 的刻录光驱上进行,将刻录好的光盘用另外一台电脑的“只读光驱”进行读取测试。 测试的方法:将刻录光盘上的响应文件数据拷贝到电脑硬盘上,检查拷贝是否成功, 同时使用《2018-06-06 云南省政府采购响应文件编制系统 1.2.2.180609 》或查看 工具中的【查看标书】功能对刻录后光盘中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查看。 (4)现场递交的刻录电子响应文件(光盘 1 份)须统一封装,密封袋上注明投 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每一密封处均 应贴封条或加盖密封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 (5)在规定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报价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 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修改的电子响应文件应按照有关电子 响应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19.1.2 报价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代理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15 机构不予接收。 19.2 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光盘)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9.2.1 电子响应文件(光盘)的提交不得迟于“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提交截止时间。 19.2.2 报价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响应文件(光盘)提交到“报价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19.2.3 除“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报价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 应文件(光盘)不予退还。 19.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响应文件(光盘),采购代理机 构不予受理。 注:电子响应文件(光盘)仅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络出现故 障时,由监管部门核实同意后,采用光盘现场导入,其他情况不予启用。 19.3 其他现场应递交的材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四、磋商会议 20、磋商会议 ★20.1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 地点组织磋商会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携带编制响应文 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参加磋商会议。 20.2 响应文件的解密。在磋商之前,各供应商按系统生成的顺序对电子响应文 件进行解密,同时开启光盘响应文件。 20.3 磋商小组对报价供应商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出各有效响应文件在技术、商 务、服务要求、价格等方面的磋商要点。 20.4 按照响应文件解密顺序,磋商小组分别与资格条件合格的报价供应商单一 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报价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 根据磋商情况而定。未通过资格性评审的报价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20.5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 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 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 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16 报价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 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 授权书。 20.6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报价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 最终报价。 五、项目评审及确定成交供应商 21、评审会议 磋商会议结束后,召开评审会议,评审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审工作由采 购中心按有关规定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成员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专业技 术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 22、评审过程的保密 22.1 报价后,直至授予成交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 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 格保密。 22.2 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的确定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报 价供应商向采购中心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22.3 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 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3、响应文件的澄清 23.1 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报价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 23.2 有关澄清或说明,报价供应商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 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人的签字,书面澄清将作为报价内容的一部分。 23.3 报价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 应文件的实质性的内容。 23.4 拒绝到场进行答疑和澄清或不派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的,导致磋商小组无 法对其报价进行评议的,将被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24、响应文件的初步评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4.1 资格性审查:审核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3.2 资格要 求。 24.2 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17 (1)无单位盖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3)报价供应商名称、组织结构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4)报价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或者履约保证金不符合磋 商文件要求的; (5)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 (6)无质量承诺或质量承诺不满足磋商文件的; (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8)供应商在磋商报价中,投标总价高于采购预算价的; (9)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采购中心不能接受的条件; (10)供应商有属于《关于印发云南省招标投标活动中串通竞标行为认定处理 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106 号)认定的串通竞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 法行为的。 24.3 初审时,发现价格计算有误的,将按下述原则修正: 24.3.1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4.3.2 总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4.3.3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5、响应文件的详细评审 25.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 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 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5.2 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 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25.3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 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5.4 项目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终止: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最高上限控制价的供 应商不足 2 家的。 (四)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活动终止。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18 终止后,采购人应当将终止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26、确定成交供应商 26.1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2-3 名 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 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承诺优劣顺序推荐; 26.2 采购中心在评审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6.3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人顺 序确定成交人。 27、成交通知书 27.1 成交人确定后二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由采购中心在网站上公告(发布媒 体详见磋商邀请公告)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27.2 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六、合同的授予 28、合同授予标准 28.1 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人。 28.2 依法必须进行采购的项目,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人为成交供应 商。排名第一的成交人放弃、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 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8.3 成交公示期间及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若第一成交人未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 因素而无故放弃成交项目的,按照相关规定没收其磋商保证金,由相关部门追究相应 责任并进行处罚。 29、授予合同(签约) 29.1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且综 合得分最高的报价供应商。 29.2 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最终报价承诺书 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9.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 以选择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 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也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 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9.4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采购文 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19 政府采购合同。 29.5 成交人如不遵守磋商文件或报价书各项条款的要约与承诺,在接到成交通 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中心将依据有关规定,废除授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 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0、履约保证金 无。 七、付款方式 31、采购人根据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及考核结果支付服务款项。具体付款方式以 合同约定为准。 八、其他事项 32、解释权 32.1 本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 32.2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 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 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 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 商(社会资本)只有 1 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 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3、 非必须采购的声明 鉴于政府采购物业管理服务的特性以及相关政策要求,集中采购机构并不保证成 交人因本项目而能够获取的商业利益的具体数额和具体市场份额,请报价供应商磋商 前充分考虑相关商业风险。 34、本项目须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4.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 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及《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的规定,本次磋商将对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供应商最后报价部分进行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 34.2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运用政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20 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有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9〕9 号)的要求,鼓励 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 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物业公司所提供的物业服务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在同 等条件下须优先采购上述企业的物业服务”。 35、质疑和投诉 35.1 报价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 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下列 部门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提出质疑时应当有明确 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还必须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 受理质疑部门: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电话:0877-2295388;传真: 0877-6564979。 35.2 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 括以下主要内容(原件): (1)质疑项目名称; (2)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质疑理由及事实依据; (4)质疑对象; (5)联系电话和地址; (6)质疑的日期; (7)质疑人署名。 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5.3 采购人或供应商对成交供应商提出质疑时,被质疑人应配合质疑处理部门 的调查、处理工作,根据需要对举证材料须给予书面澄清回复和接受质询,其响应文 件可公开的内容须接受任何形式的审查核实。 35.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 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5.5 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 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 工作日内书面向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6、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36.1 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必须使用《2018-06-06 云南省政府采购响应文件编制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21 系统 1.2.2.180609 》,生成电子签名的响应文件,格式为*.ZCTBJ(此文件必须网 上递交,单独刻录光盘密封,提交到响应文件递交现场)。如果响应文件要求提供电 子效果图纸文件/电子视频演示文件,也必须使用《2018-06-06 云南省政府采购响应 文件编制系统 1.2.2.180609 》制作生成电子签名的效果图纸文件(格式为*.ZCTBT) /视频演示文件(格式为*.ZCTBY),这两个文件无须网上递交上传,需单独刻录一张 光盘密封,密封袋上应写明“XXX 单位电子签名的效果图纸和视频演示文件”,在现 场由工作人员现场开启光盘并导入开标系统。 光盘刻录时,请使用正规刻录软件进行刻录 CD 或 DVD 光盘,不要对电子响应文 件进行压缩,光盘刻录完成后,应检验光盘刻录的质量,检验光盘时不要在本机的刻 录光驱上进行,将刻录好的光盘用另外一台电脑的“只读光驱”进行读取测试。测试 的方法:将刻录光盘上的响应文件数据拷贝到电脑硬盘上,检查拷贝是否成功,同时 使用《2018-06-06 云南省政府采购响应文件编制系统 1.2.2.180609 》或查看工具 中的【查看标书】功能对刻录后光盘中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查看。 36.2《2018-06-06 云南省政府采购响应文件编制系统 1.2.2.180609 》提供数 字证书(CA)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功能。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加 密,现场光盘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选择是否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数字 证书(CA)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 书(CA)加密,需要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36.3 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将 电 子 响 应 文 件 通 过 “ 玉 溪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 系 统 -- 投 标 用 户 (http://60.160.190.130:8001/html/004/sjsb/tbyh.html)”网上上传指定的采购 项目,同时可以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表明上传成功。 网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须对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须将刻录好 的电子响应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报价供应商鲜章。光盘盘面禁止 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36.4 现场光盘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密封方式:须将刻录好的电子响应文件光盘密 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光盘盘面禁止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 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36.5 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须按本附件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编 制及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按规定到现场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光盘),如果供应商 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未提交。供应商应确保电子响应文件(光盘)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22 与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36.6 在编制技术标响应文件时,粘贴图片使用 JPG 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 的分辩率应小于 100dpi,最终的电子响应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 50M。 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若芯片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一致,视 为由同一台电脑编制。 37、报价有效期 37.1 在“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报价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 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7.2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 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 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报价申请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 其保证金。 38、工本费及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磋商文件工本费及成交服务费免收。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23 第三章 服务内容及项目要求 一、项目说明 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为玉溪市红塔区研和中心幼儿园物业服务项目 进行相关服务。 二、服务地点(区域)及内容 (一)服务区域: 玉溪市红塔区研和中心幼儿园园区及幼儿园三包区域。 (二)服务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安全保卫服务(兼简单修缮和简单绿化)、厨师、炊事员、卫生保洁、 护士等。承担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人员成本不计费用)。 项目配备实际用工数不少于 11 人(不包含项目管理人员)。 所有派驻人员平均年龄不超 50 岁,单个年龄不超 55 岁(以身份证为准)。 三、服务费用和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369600.00 元/年,最高限价:369600.00 元/年。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 包括物业管理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成交供应商的利润等一切应有费用,供应商报价包 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个人服装及防护设备、员工培训费、管理费、税收 等,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不接受任何原因导致的价格调整。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根据考核办法,期满经 考核合格后,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 (云财采〔2015〕16 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 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 号)文件执行。 四、服务标准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规范。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 条例实施细则 2020 版、《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物 业管理办法的通知》(玉政规〔2021〕1 号)的相关要求履行责任和义务,符合采购人管 理要求。保证完全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相应物业管理服务,为采购人提供高质量管理服务, 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监督考核。。 五、付款方式 采购人根据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及考核结果支付服务款项。如因为财政资金拨付情况 未能及时支付,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协商,根据实际情况支付。 六、人员配备和服务要求 (一)管理人员 1人(为本项目提供综合管理服务,不包含在项目派驻人员内) 全面负责本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做好各工种人员的管理、工作检查;处 理客户投诉、回访工作,每个月不少于两次对本项目的巡查工作并向业主汇报;做好和 业主及业主单位相关负责人的协调联系工作。 提供 7*24 小时服务电话。在接到业主电话后需在 30 分钟内做出响应,1小时内到达 现场,24 小时内解决并恢复正常。 (二)安全保卫服务,不少于 2 人。(可兼职简单修缮和设施设备运行维维护,可 兼职绿化养护服务) 幼儿园保安服务工作负责幼儿园大门的安全值守,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按照 幼儿园门卫制度严格履行工作。主要包括门卫管理、重点部位守护、幼儿园巡逻、接送 幼儿时段交通管理、校园消防管理、治安秩序维护,幼儿园大型活动与会务工作的安全 及服务保障,幼儿园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好校内防火、防盗、防破坏、防 事故等安全工作。正常开关幼儿园大门;检查登记来访人员和车辆信息等;及时处置和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24 报告协同处置发生的特殊情况;处理好幼儿园所属对应区域的“三包”工作落实;配合 值周教师做好幼儿入学、放学的安全疏散管理;开展好疫情期间的各项工作;支持班级 教师的保教工作等。 1.保安人员要求 1.1 派驻幼儿园的安保人员体貌端正,无不良嗜好,为人正派,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退伍军人为佳,年龄在 20 至 55 周岁之间。 1.2 派驻幼儿园的安保人员无犯罪记录或不良记录,必须通过严格政审,有公安机关 的政审证明材料(相关材料在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提交至采购人查验,并存档)。 1.3 成交供应商负责对派驻幼儿园的安保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经公安机关考核合格 后持证上岗,未经公安机关培训、考核合格,未取得《保安人员资格证书》《健康证》 的人员,不得上岗。 1.4 派驻幼儿园的所有保安员须提供相关的健康证明,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 病。 1.5 派驻幼儿园的保安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应知法、懂法、守 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保安从业规范,模范遵守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熟知幼 儿园的管理规定,恪尽职守,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 能力。 2.保安服务内容及要求 2.1 根据幼儿园的具体情况,在主要出入口等区域设立固定安保岗位,24 小时不间 断值守。严格人员、车辆、物资进出管理;对来访人员实行验证登记制度,禁止闲杂人 员混入幼儿园;禁止无关人员、车辆入园,维护幼儿园秩序,保障出入人员、车辆有序、 安全、畅通;不得代任何人员收取存放国家反腐倡廉禁令所规定的物品等。具体上班时 间按甲方需求配置。 2.2 承担幼儿园区域安全管理、昼夜安保巡逻守护、交通管理、配合处置各类突发事 件、校园秩序管理、幼儿园大型活动安保任务(如:新生报到、毕业生离校、幼儿园集会、 幼儿园大型活动、重要客人来访等),并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保卫和 服务工作。 2.3 成交供应商需配置但不限于本项目安全保卫工作所需的盾牌、多功能脚叉、多功 能腰叉、齐眉棍、橡胶警棍、头盔、对讲机等防护用具。合同签订后壹个月内由幼儿园 安全管理处负责督促中标公司配备到位。服务期满后交由幼儿园使用。具体物品(应包 含但不限于)如下:金属头盔(派驻人员每人一顶),防刺背心(派驻人员每人一件), 盾牌 3个,齐眉棍 3根,短棍 3根,强光手电电棒 3根,锁脚钢叉 3 把,警戒带 3-5 盒 (每盒 100 米装),防割手套(一年每人 2双),对讲机 4只。 成交供应商应为派驻幼儿园的安保服务人员统一配置工作制服,每人每年不少于两 套工作制服(分冬装、夏装),含鞋子、冬衣等,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由幼儿园安全处 负责督促中标公司配备到位。 2.4 安排巡逻人员按时巡查,提高警惕,加强片区巡逻,维护片区秩序,确保校园安 全。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置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开展不定时巡视,白天不少于 5次,晚上不少于 3次,消防及校舍安全每周不少于 2 次,巡视有记录台账;校园活动、校舍和器材出现安全隐患,在第一时间向值周行政、 安全处、总务处汇报,及时排除;规范好教师、来访人员的行为和交通工具的规范停放, 有权依据门卫制度扣留并处置乱停乱放的交通工具;及时处置和报告协同处置发生的特 殊情况。 通过门卫管理与机动巡逻,形成校园安全防范网络;保障园内正常的教学、科研、 工作、生活秩序;禁止闲散人员在校园区域内活动。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25 2.5 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制订有效的整改措施,确保安保服务 达到预定的效果。 积极参与幼儿园的后勤保障工作。同时完成其它属于保安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以及幼 儿园临时交办的任务。维护幼儿园荣誉和幼儿园的安全稳定,保障幼儿园财产和师生生 命财产安全,保障幼儿园教育教学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稳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为师生员 工提供优质安保服务。 2.6 对进出物品要出具所辖部门的证明才能予以放行;物品出门需按照单位相关规 定,履行手续后方可放行。对来访人员须经接待人员同意方可进入,并履行登记手续。 2.7 成交供应商应在幼儿园需要下定期或不定期的举行防爆防恐演练、防震应急疏散 等演练,在幼儿园举行大型集会或活动时,保安人员应按幼儿园要求做好一切保卫、组 织等工作。遇到发生重大事件时,成交供应商应根据上级部门和幼儿园要求制定应急方 案,组织保安人员配合幼儿园完成相应工作。 2.8 安保人员在服务过程中获知的有关采购人的任何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未对外公 开的任何资料、信息等,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9 按照幼儿园和成交供应商的工作要求、标准,执行并完成其他各项服务工作。 3.其他要求: 3.1 应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服务方案、服务运作方案及管理制度(包括值班制度、巡逻 制度、请示报告制度、交接班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定相关安保人员工作奖 惩制度,定期提供与安保人员服务质量监控相关的各种材料(考勤记录、人员情况、车 辆检查记录、勤务检查记录);严格遵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保安服务操作规程 和质量控制》等管理规定。 3.2 成交供应商负责对进驻安保员进行岗前培训,并经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后持证上 岗,未经公安机关培训、考核合格,未取得《保安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上岗。 3.3 成交供应商对安保人员的履职不规范、不到位行为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并将处理 结果反馈到采购人。对采购人提出的安保人员更换要求必须在两个工作日无条件接受并 及时实施,所更换新安保人员须经采购人认可。 3.4 如因安保人员责任发生重大事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刑事及民事责任。 3.5 安保工作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岗时,能安排顶岗。因工作需要,需要临时加派 安保人员,公司需及时响应并调派响应人员到位。 3.6 成交供应商调换本项目服务人员时,须事先与采购人沟通协商。 3.7 成交供应商必须爱护采购人的各种设备和设施,因管理不善,人为损坏的需承担 修复、赔偿责任,如成交供应商不及时履行上述责任,采购人有权在供应商的服务费中 扣除。 3.8 采购人有权根据情况的变化,经与成交供应商协商,出台、修改、完善相应的管 理规定,有权增加和减少实际岗位数量,增加和减少的费用按照合同对应的岗位金额进 行增加或减少。 3.9 上班期间按需求穿着统一制服,佩戴统一标志(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带齐必要 装备,佩戴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当值时形象良好。 (三)厨师员、帮厨人员,不少于 6 人。 负责做好每天早、中、晚三餐及两次加餐各种菜式的加工和烹饪工作,遵守幼儿园 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幼儿园厨师岗位职责严格履行工作。热爱本职工作,树立一切为幼儿 服务的思想,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及各项制度。 1.食堂厨师岗位工作要求: 1.1 食堂厨师人员 1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无不良行为,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持《厨 师证》《健康证》上岗,热爱本职工作,工作勤恳、敬业,熟悉各色菜品的制作,树立一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26 切为幼儿服务的思想,努力提高服务质量,配合保健医生制定菜谱,并根据我园保健医生 提供的幼儿食谱及幼儿生理和年龄特点制作营养丰富、易于消化适合幼儿的饭菜,促进幼 儿身体健康。 1.2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开餐,不擅离职守、串岗、脱岗。 1.3 努力钻研业务,提高烹调技术,做到色香味俱全,米饭软硬适当,花色品种多样,促 进幼儿的食欲,保证营养的质量。 1.4 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1.5 服从带班班长、食堂班长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纪律,定期总结学习专业知识, 提高烹饪技能。配合食堂班长做好食堂内食品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设备设施安 全管理。完成幼儿园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1.6 承担职工工作日午餐的就餐供餐服务,逢周末及节假日须提供用餐和临时接待 的,必须听从安排,全力配合完成。 1.7 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2.食堂帮厨人员工作要求: 2.1 配合厨师做好每天早、中、晚三餐各种菜式的加工和烹饪工作,按照幼儿园帮厨 岗位职责严格履行工作。 2.2 做好厨房、餐厅卫生,注意安全,讲究卫生,防止食物中毒。搞好厨房灭蝇等工作, 严格消毒,严查、严堵污染源,确保安全卫生。搞好厨房的清洁卫生,保持厨房干净、整洁, 每天小扫,每周大扫,厨房用具严格按照要求规定摆放并定期擦洗干净,时刻保持干净整 洁。 2.3 严格执行营养卫生要求,把好食物验收关,蔬菜先摘洗净后切,做到无泥沙、无尘、 无杂质,食具餐餐消毒,熟食加盖,生熟分开,凡已过期、腐烂变质食物不进厨房不进班级 不给幼儿吃,严防食物中毒。 2.4 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2.5 配合食堂接待人员做好食堂接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食堂接待室清洁工作、餐 具清洗及按要求摆放、菜品及主食再次加热、开水供应等工作。 2.6 服从带班班长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纪律,定期总结学习专业知识,提高烹饪技 能。做好食堂泔水及隔油池清运、流向管理,并根据食品安全要求,当日菜品留样保存。 完成幼儿园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2.7 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四)护士不少于 1 人。 持《护士证》《健康证》上岗,负责配合保健医生及班级教师做好幼儿保育服务工 作,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精 神,搞好保教工作。承担幼儿园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1.护士工作要求: 1.1 协助分管领导组织实施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 1.2 定期检查食堂食品制作的情况,指导调配和改善幼儿膳食,进行细致的营养测算, 定期检查食堂的卫生。 1.3 定期检査教室内外卫生,幼儿体格锻炼及个人卫生的情况。 1.4 配合保健医生每日对到园幼儿进行晨检,坚持每日“三检”并有记录,保证在园 幼儿的健康,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5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季节和流行病的特点,及时采取措施做好疾病的 预防工作。 1.6 做好教师和家长对幼儿卫生保健常识的宣传工作。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27 1.7 严格执行新生幼儿入园全面体检制度,并进行登记、把关。 1.8 根据卫生保健的要求对在园幼儿进行定期体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9 密切与卫生保健机构联系,及时做好计划免疫、预防接种、驱虫和疾病防治工作, 并认真进行登记、建卡。 1.10 定期监测体弱儿的身高、体重,并做好记录。 1.11 督促检查和指导保育员的卫生和消毒工作,每天定时检查和随时抽查相结合, 做好检查记录。 1.12 严格执行幼儿园消毒隔离制度及疫情隔离、疫情报告制度。 1.13 对药品及其它有毒物品妥善保管,杜绝出差错。 1.14 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五)校园保洁不少于 2 人。 持《健康证》上岗,负责做好幼儿园日常所需的保洁管理服务工作,遵守幼儿园各 项规章制度,按照幼儿园卫生理制度严格履行工作。每天分类清理幼儿园公共区域垃圾 桶中留存的垃圾并擦拭保洁;按照红塔区公共厕所保洁管理制度对幼儿园公共厕所实施 保洁,达到“七个专项行动”规范要求;每天开展好公共区域的全时段保洁工作;依据 幼儿园垃圾储存情况及时联系红塔区环卫站清运;落实好幼儿园要求的各类疫情的日常 消杀工作(疫情消杀有台账记录)。 具体要求如下: 1.校园校舍部分 负责校园内部所有公共卫生保洁,包括:门厅、体育器材室、过道、楼梯、卫生间、 洗手池、走廊、窗子、茶歇室、花盆、窗帘、宣传栏、党建室、会议室多功能厅、图书 阅览室等部位。 2.各场所卫生标准及要求: ①门厅、过道、楼梯、扶手、走廊、大会厅、党建室、演艺厅、会议室、多功能厅、 图书阅览室地面每天清扫、随时保洁、消毒,要求房顶、墙面、地面亮洁、无污迹、无 杂物,房顶及墙角旮旯无蜘蛛网; ②除普通教室外所有玻璃每季度擦拭一次,保证清洁明亮; ③各房间门、窗等部位每周至少清洁一次; ④各房间家具用品随时保持洁净无尘,及时清理房间内存放垃圾; ⑤卫生间每日清洁一次(会议、培训期间不定时保洁),达到“四禁三无两通一明” 标准,及时清理各层垃圾桶杂物,保证卫生间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 积水、无异味;洗手池镜面明亮,台面清洁,墙角旮旯无蜘蛛网; ⑥服从其它临时性工作安排。 3.其它公共区域 主要包括操场、升旗台、攀爬活动区、乒乓球区、停车场、校内道路、教学楼、多 功能厅、图书阅览室外部和活动场地等各场所认真清扫随时保持卫生、无杂物;保持公 共垃圾箱外部环境卫生。 4.按幼儿园要求做好其他临时性工作。 (六)绿化养护服务(可兼职设施设备运行维维护,可兼职安全保卫服务) (1)每日巡回保持干净,做到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包括烟头、垃圾、石砾砖块、 粪便等; (2)目视清洁干净无鼠洞和蚊蝇滋生地,发现鼠洞及时堵塞,绿地上的垃圾及时清 理。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28 (3)根据绿化植物生长态势,及时进行浇水、施肥、打药、修剪、除杂草等日常管 养工作,不出现干水、水涝、枯死、病虫害等现象。 (4)根据每种植物的生长发育特点进行造型修剪,做到既造型美观又不损害苗木生 长,有造型要求的苗木不出现造型散乱等现象。 (5)草坪长势良好,不出现干水、水涝、枯死、病虫害等现象,草坪修剪整齐、美 观,高度一般不超过 6cm。 (6)及时清理灌木、花卉的枯萎花朵及枯枝败叶,苗木上不残留大量的枯萎花朵及 枯枝败叶。 (7)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经常检查(每周至少检查 1 次),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不出现严重病虫害现象。 (8)根据不同生长季节的天气情况、不同植物种类和不同树龄适当施肥,如检查中 发现植物有缺肥现象,采购人按公司相关的养护管理规定执行,施肥量根据树木的种类 和生长情况而定。 (9)做好苗木的防寒工作,每年冬季要为畏寒植物进行适当的防寒处理,不出现树 木因防寒不到位而造成树木被冻死(枯萎)现象。 (10)在绿化管护范围及期间内,发生的苗木枯死由成交人负责。 (11)工作所需工具和用品,由中标企业自行配置并保管使用。 (七) 设施设备运行维维护(维修)(可兼职绿化养护服务,可兼职安全保卫服务) (1)每日检查公共区域设施设备使用的安全性,建立水电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 设施设备的运行、检修等记录齐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经常性进行配电房配电设施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3)每周对服务区域外墙、设施做安全检查,并做详细记录。 (4)检查消防设施,并对设备故障进行及时上报。 (5)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6)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 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 1次,并视情况 及时清掏。 (7)对水电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作好巡查记录、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 复。 (8)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 90%。 (9)负责日常照明设施维护,灯管更换(灯管及维修材料费除外) (10) 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世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 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11)维修玩具;维修幼儿小床、椅子等。 (12)维修工具由中标企业自行配置并保管使用。 七、其他约定事项 1.项目中标后供应商不能转包或分包物业服务项目。如有转包或分包项目,幼儿园 方有权终止合同。派驻服务人员的岗位培训、服装、劳保、岗位履职工作中使用器材由 成交供应商免费无偿提供。必须安排一名负责人为项目带班班长(在实际用工中产生), 管理好企业在幼儿园开展工作的人员管理;同时安排项目负责人,不定时巡视幼儿园项 目开展工作情况(每月不少于 2 次)。并配合幼儿园相关部门做好使用用工和企业的年 度履职绩效考核工作。幼儿在校期间幼儿园提供员工早餐及中餐服务,员工可根据自身 所需按规定交费用餐。晚餐及周末假期,幼儿园为值班人员提供简易加工炊具供员工使 用,员工不得离岗外出就餐。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29 2.派驻幼儿园的服务人员应由成交供应商进行背景审查,审查合格后与成交供应商 签订劳动合同,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为派驻人员购买相应的保险,提供相关福利待遇, 合同签订壹周内成交供应商必须向幼儿园提供派驻服务人员相关资料到校方备查。 3.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负责落实派 驻服务人员的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保证履行国家相关劳动保障类法律法规,确保派驻 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合理发放,派驻服务人员实发工资不得低于玉溪市最低工资标准(具 体金额在磋商过程中商定并写入合同执行);确保派驻服务人员的按期休假。派驻服务 人员工资发放名册每季度统一提供复印件给采购方备案,每年提供派驻服务人员有效投 保证明材料复印件给采购方备案。 4.在工作中发生的各类涉及派驻服务人员的权益纠纷,派驻服务人员在工作中或生 活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 任。需与采购人签订免责协议:成交供应商安排在幼儿园的所有用工人员的安全责任均 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与幼儿园无任何法律和经济纠纷。(此项为合同附件,在中标公示 结束签订合同时一并签订) 5.在成交供应商履行工作职责范围内,除因不能预见的自然原因和不可抗力引起的 灾害外,因派驻服务人员未履行职责,擅离岗位,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采购人受保护 目标被盗、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经公安机关或司法部门鉴定属成交供应商责任的,由 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成交供应商必须认真配合采购人做好疫情防控、创文创卫、爱国卫生“七个专项 行动”及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遇有重大活动(如参观、检查)或重大庆典,成交供应 商须服从采购人的安排,并配合好采购人的各项工作。 7.成交供应商对派驻人员的履职不规范、不到位行为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并将处理 结果反馈到采购人。对采购人提出的派驻人员更换要求必须在两个工作日无条件接受并 及时实施,所更换派驻人员须经采购人认可。 8.服务期满后,如果不再承担红塔区研和中心幼儿园物业服务项目相关服务,需积 极配合红塔区研和中心幼儿园以及新服务供应商做好移交工作,移交工作未得到红塔区 研和中心幼儿园确认之前,不得随意停止或终止服务。 9.补充协议的签订:依据相关国家政策规定,以及幼儿园内部控制制度和“三重一 大”等相关制度。由幼儿园所需,成交供应商能够实际为幼儿园提供的优质服务的其他 管理服务工作,可以在幼儿园自筹资金有保障的情况下签订其他服务协议。 八、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 按照经采购人及相关部门认可的考核办法每半年对服务项目进行考核。若定期考核 达不到标准的,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3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样本) 红塔区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类)合同书 项目编号:HTQ-CS2021011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红塔区政府集中采购 (委托采购) 服 务 类 合 同 书 签订地点:云南省玉溪市 签订日期:2020年 月 日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31 甲乙双方根据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纳入市级政府 集中采购、编号为 HTQ-CS2021011 的玉溪市红塔区研和中心幼 儿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采购人式)采购结果,经 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 一、项目合作或服务内容: 二、合同总价 人民币小写: 大写: 其中:资金归属(请在□内打√,其余打×) □财政资金:小写: 大写: □自筹资金: 小写: 大写: 以上价格应包含整个项目合作或服务的全部内容,不得再有 其他费用。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32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以上内容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以及甲方确认采 购和乙方成交承诺情况一致并不得改变或放弃。 五、整体项目合作或服务的期限为 。 六、验收及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甲方按合同内容享受乙方提供的服务,并应填 写验收单。一般性项目由采购人代表两人以上(应有相关技术人 员)组成验收组负责项目验收;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 当邀请国家认可的有关部门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 收书上签字。 具体的验收标准和要求如下: 2.实作性操作验收:项目合作或服务内容良好后壹个月(具 体时间按磋商文件规定或响应文件承诺)。 七、合同价款结算 (一)费用支付和采购资金保证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33 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保证采购资金已落实并按照合同约定的 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导致的 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非国库支付 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日期项目执行完毕,甲方按合同规定 的验收标准确认数量无误和质量合格后,按政府采购统一格式填 写验收书;甲方财务部门见验收书、发票复印件并审查无误(即 手续齐全)后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合同款。 (三)国库集中支付 甲方按合同规定审查无误后按国库支付规定的方式和比例 向玉溪市财政局国库科申请付款; 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和手续问题由财政国库部门负责 解释。 (四)本合同价款的支付办法 根据磋商文件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本合同按以下方式 支付合同款: 八、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管理目标,甲 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与赔偿责任或终止合同。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34 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与赔偿责任或 终止合同。 九、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 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玉溪市 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反映或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 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或按以下方式处理:(请在□内打 √,其余打×) □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处 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二份(含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 一份),乙方二份(含用于结算支付的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 份。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共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 1. 合同书及附件; 2. 成交通知书; 3. 成交人响应文件及澄清或磋商文件; 4. 磋商文件。 十五、附件名称(如有请务必填写) 1. 详细的项目合作或服务方案及计划 □ 2. 乙方的服务网点信息及售后服务细则 □ 3. 其他 □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35 甲方(采购人)名 称: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电 话: 开户 银行: 账 号: 签订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供应商)名 称: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 银行: 账 号: 签订 日期: 年 月 日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36 第五章 评审办法 一、磋商评审原则 1、评审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 干预或者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 2、本项目磋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 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制定。 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 综合评分 二、磋商程序 1、资格审查; 2、初步评审; 3、磋商; 4、磋商小组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结果形成磋商报告; 三、磋商评审办法 1、磋商小组与评审 (1)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 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2)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将立即进行评审工作。 2、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无效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评审; A.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须知第 19.1.1 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B.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及初步评审。 3.1 资格审查标准 评审 内容 评审标准 评审要求 资格 检查 标准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在国内合法提 供货物及相应的服务,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审核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提供 2019 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审计报 告(新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 描件); 审核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 2021 年 01 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 2 个月的 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 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 件; 审核原件扫描件 4、投标人 2021 年 01 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 2 个月的 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 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审核原件扫描件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37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审核原件 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审核原件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审核响应文件 8、是否为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审核响应文件 (1)上述评审标准中,若不满足要求,则不通过资格审查,响应文件不得进入 下一阶段评审; (2)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认真、 详细的评审; (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作任何解释。所有供 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3.2 符合性评审,经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作废标处理,不能进入下一 阶段的详细评审。 (1)无单位盖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3)报价供应商名称、组织结构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4)报价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或者履约保证金不符合磋 商文件要求的; (5)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 (6)无质量承诺或质量承诺不满足磋商文件的; (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8)供应商在磋商报价中,投标总价高于采购预算价的; (9)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采购中心不能接受的条件; (10)供应商有属于《关于印发云南省招标投标活动中串通竞标行为认定处理 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106 号)认定的串通竞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 法行为的。 3.3 磋商 1.通过资格审查及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 的要求,对报价、编制方案等内容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经过商务磋商一时不能达 成磋商目标时,应暂停磋商,磋商小组分析具体原因,然后再择时进行下一轮磋商。 必要时,进行多轮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 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38 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 的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 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 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 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 授权书。 3.磋商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磋商的承诺和最后报价 以书面形式确认,最后报价递交时间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实际情况确定。供应商的最 终报价及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 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 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竞标都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经否决后有效 供应商不足三家且剩余供应商不具有竞争性的,可以否决所有竞标。所有竞标被否决 后,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综合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审标准 1 1 报价得分(满分 15 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 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 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小数点后取两位)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5%×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注:1、以评估单价作为报价计算。2、本项目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 2 技 术 部 分 评 审 ( 满 分 40 分) 响应文件编制 (满分 5 分) 响应文件编制(满分 5 分) 第一档次(5 分):响应文件内容完整、真实、资料齐全、严谨周密,编 制水平优(文件层次分明,章节清晰,编码完整,不掉页、缺页、错页, 无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情况,无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 第二档次(4-3 分):响应文件内容完整、真实、齐全,编制水平良好(掉 页、缺页、错页情况不严重,不会造成对响应文件的误读误解的); 第三档次(2 分):响应文件内容基本完整,编制水平一般(掉页、缺页、 错页情况较严重,会造成对响应文件的误读误解的); 第四档次(1-0 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制水平差(掉页、缺页、 错页情况非常严重,无法对响应文件解读的)。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39 项目服务方案 (满分 15 分) 项目服务方案(满分 15 分) 第一档次(15-12 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项目服务方案完全满足 磋商文件要求,服务方案完整可行,内容规范,标准化程度高;紧扣采购 人需求,服务方案针对性及操作性高;全面分析采购人现状、实施要求, 内容阐述完整详细,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可行性强,完全满足本项目需 求; 第二档次(11-8 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项目服务方案满足磋商文 件要求,服务方案响应性较好,服务方案较为完整可行,内容规范,标准 化程度较高;满足采购人需求,服务方案针对性及操作性较高;分析采购 人现状、实施要求,内容阐述有缺漏,突出部分重点,针对性一般,可行 性一般,满足本项目需求; 第三档次(7-4 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项目服务方案基本满足磋 商文件要求,服务方案完整性一般,内容规范性及标准化程度一般;考虑 采购需求不足,服务方案针对性及操作性一般;分析采购人现状、实施要 求不足,内容阐述空洞,未突出重点,缺乏针对性、可行性,基本满足本 项目需求; 第四档次(3-0 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项目服务方案较差、对采 购人所要求的服务项目没有针对性,难以满足磋商文件需求,不具备合同 执行能力;若供应商未针对本项目提出项目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应急预案及风 险 防范处理措 施(满分 10 分) 应急预案及风险防范处理措施(满分 10 分) 第一档次(10-9 分):应急预案内容详实,科学、合理、可行,完全能够 应对突发事件,各项工作安排详实,对本项目针对性强,陈述清晰、科学、 合理、操作性强;风险防范处理措施紧扣采购需求, 对安全事故、突发 事件,劳动纠纷等方面的风险分析到位,风险防范处理措施详细具体、合 理可行、针对性强,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 第二档次(8-7 分):应急预案较完整,方案合理、可行,能够较好的应 对突发事件,各项工作安排较详实,对本项目针对性较强, 陈述较清晰、 较科学、较合理、操作性较强;风险防范处理措施满足采购需求,对安全 事故、突发事件,劳动纠纷等方面的风险分析较到位,风险防范处理措施 详细较具体、较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强, 能满足本项目需求; 第三档次(6-4 分):应急预案基本完整,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基本能 够应对突发事件,各项工作安排基本详实,对本项目针对性一般,可操作 性一般;对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劳动纠纷等方面的风险分析基本到位, 风险防范处理措施基本完整、合理、可行,基本能满足本项目需求; 第四档次(3-0 分):无应急服务方案和风险防范处理措施或有应急预案 但内容较差、有风险防范处理措施但对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劳动纠纷等 方面的风险分析不到位,风险防范处理措施不够完整,不合理、不可行。 服务质量承诺 及保证措施(满 分 10 分) 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满分 10 分) 第一档次(10-9 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内容完整、具体,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把控能力强,能够迅速应对出现的 任何服务质量问题,服务承诺内容完整、详实、清晰,与其服务质量保证 措施紧扣,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 第二档次(8-7 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内容具体,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有标准的把控能力,能够应对出现的质量 问题,服务承诺到位,内容完整且合理,与其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相呼应,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40 能较好的满足本项目需求; 第三档次(6-4 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内容一般,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把控能力一般,基本能够应对出现的质量 问题,服务承诺一般,内容基本完整但有夸张性、不实际,与其服务质量 保证措施有一定呼应,基本能满足本项目需求; 第四档次(3-0 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内容较差,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欠缺把控能力,不能够应对出现的质量问 题,服务承诺较差,内容不完整,条理不清晰,难以满足本项目需求。 3 3 商 务 部 分评审 ( 满 分 45 分) 项目实施的人 员配备及安排 情况(满分 15 分) 项目实施的人员配备及安排情况(满分 15 分) 第一档次(15-12 分):人员及组织机构配置合理,管理体系清晰、明了, 管理人员具有类似的管理经验,人员配置合理、完全满足项目服务需求; 第二档次(11-8 分):人员及组织机构配置较合理,管理体系较清晰、明 了,管理人员具有类似的管理经验,人员配置较合理、满足项目服务需求; 第三档次(7-4 分):人员及组织机构配置一般,管理体系一般,管理人 员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人员配置一般、基本满足项目服务需求; 第四档次(3-0 分):人员及组织机构配置不合理,管理人员无类似经验, 人员配置不明确、不齐全不能满足项目服务需求。 拟投入本项目 的设施设备配 备(满分 10 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施设备配备(满分 10 分) 第一档次(10-9 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投入的设备配置方案内容完整详 细、合理,种类繁多,选型优良,数量充足,完全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 第二档次(8-7 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投入的设备配置方案内容基本完 整,配套设备较齐全,设备较先进,选型较好,数量较充足,满足本项目 服务需求; 第三档次(6-4 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投入的设备配置方案内容有缺漏, 配套设备基本齐全,设备一般,选型一般,数量少,选型一般,基本满足 本项目服务需求; 第四档次(3-0 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投入的设备较差,没有清晰的数 量配置,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 供应商内部管 理制度(满分 5 分) 供应商内部管理制度(满分 5 分) 第一档次(5 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内部管理制度内容完整详细, 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可行性强,完全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 第二档次(4-3 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内部管理制度内容较完整, 重点较突出,有一定针对性,有一定可行性,满足项目服务需求; 3.第三档次(2 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内部管理制度内容有缺漏, 突出部分重点,针对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项目服务需求; 4.第四档次(1-0 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内部管理制度内容空洞, 未突出重点,缺乏针对性、可行性,难以满足项目服务需求。 违约处罚措施 (满分 5 分) 违约处罚措施(满分 10 分) 第一档次(5 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违约处罚措施完整、全面、具 体、针对性强,可行性强,完全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 第二档次(4-3 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违约处罚措施较完整、较全 面、较具体、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强,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 第三档次(2 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违约处罚措施基本完整、有一 定针对性,基本可行,基本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 第四档次(1-0 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违约处罚措施不明确、缺乏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41 针对性,缺乏可行性,不能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无违约处罚措施不得分。 疫情防控服务 方案及工作措 施(满分 5 分) 疫情防控服务方案及工作措施(满分 5 分) 1.第一档次(5 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疫情防控方案内容详实, 科学、合理、可行,完全能够应对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安排详实,针对性 强,陈述清晰、科学、合理、操作性强;防控工作安排紧扣采购需求,对 人员进入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方面的工作安排到位,工作措施详细具体、 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 2.第二档次(4-3 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疫情防控方案内容详实, 科学、合理、可行,能够较好应对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安排详实,针对性 较强,陈述清晰、科学、合理、操作性较强;防控工作安排紧扣采购需求, 对人员进入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方面的工作安排到位,工作措施较详细具 体、较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强,能够满足本项目的一般需求; 3.第三档次(2 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疫情防控方案内容基本科 学、合理、可行,基本能够应对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安排详实,有针对性, 基本陈述清晰、科学、合理、防控工作安排基本紧扣采购需求,对人员进 入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方面的工作基本安排到位,工作措施基本详细具 体、合理可行、有针对性,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 4.第四档次(1-0 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疫情防控方案内容较差、 未紧扣采购人应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本项目的针对性、操作性内容欠 缺;防控工作安排不到位,不能满足采购需求,对人员进入体温检测等疫 情防控方面的工作安排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具体、不合理可行、无针对性, 难以满足本项目需求。 无疫情防控服务方案及工作措施不得分。 类似项目经验 (满分 5 分) 提供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的得 1 分,满分 5 分,加满为止。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 2019 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或中标(成交) 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执行合同情况的客户评价书,无证 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不齐全、不一致、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或用户 反馈意见不良的不得分,如业绩合同不能反映项目内容,须另附业主证明 等相关证明材料。 4 4 综合打分办法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 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 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并打分,计算各磋商小组成员打分算术平均值为供应 商的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第一 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供应商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依次类推, 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 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运用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有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9〕9 号)的 要求,鼓励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注 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物业公司所提供的 物业服务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在同等条件下须优先采购上述企业的物业服 务”。 四、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的义务 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42 2.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 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 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知悉 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 4. 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 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发现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 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5. 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政府 集中采购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工作纪律 1. 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 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不得私 自转托他人。 2.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 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 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 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 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 3. 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 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 4. 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 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 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 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 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5. 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 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承担个人责任。 6. 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43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玉溪市红塔区研和中心幼儿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HTQ-CS2021011 项目名称:玉溪市红塔区研和中心幼儿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44 一、报价部分 (一)磋商函 磋商函(格式) 致: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根据贵方编号为 HTQ-CS2021011 玉溪市红塔区研和中心幼儿园物业服务采购项 目采购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姓名和职务)代 表 (报价供应商名称),按磋商文件服务需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以下事项: 1、按磋商文件技术要求和报价一览表,我方本次采购中规定的服务报价为人民 币 元/年(大写: 元/年)作为我公司的第一轮总报价。 2.我方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后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报价被接受,则至 服务期满为止,本磋商函保持有效。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4.我方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我方对竞争性磋商各项条 款和评标办法无异议,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5.我方已提交¥ 元作为磋商保证金。 6.如果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 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 7.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报价有关的任何数据和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 整性和真实性,若有违反,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人的行为。 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0.我方承诺严格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要求,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安服务管 理条例》履行责任和义务,保证完全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相应保安服务。 11.我方承诺: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合同书》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2.无论成交与否,我方愿意承担本项目磋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3. (其他补充说明,如果有) 。 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若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将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与采购单位、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45 向采购单位、采购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供应商(盖单位鲜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注:未按照本磋商函的格式要求填写磋商函的,将造成非实质性响应磋商, 从而导致该供应商磋商无效。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46 (二)报价函附录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玉溪市红塔区研和中心幼儿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TQ-CS2021011 序号 项目 内容 备注 1 总报价 (元/年) 小写: 大写: 2 服务期 3 服务承诺 供应商自行 承诺 4 其他承诺 供应商自行 承诺 5 其他 注:1.此表放于响应文件封面后响应文件第一页,表中的报价为本项目的第一轮报价。 ★2.未按照本表格式要求填写及签署、盖章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3. 表中“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4. 表中“总报价”应与 “磋商函”中报价和“报价明细表”中报价一致。 报价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47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报价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报价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扫描件(正面) 身份证扫描件(反面)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48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报价供应商地址) 的 (报价供应商名称) 法 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 (磋 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玉溪市红 塔区研和中心幼儿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TQ-CS2021011)提交响应文件 并参加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供应商全称(盖章): 被授权人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身份证扫描件(正面) 身份证扫描件(反面)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49 (五)投标承诺 致: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1、我公司参与此次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依法、依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或 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不以法律、法规禁止的方式 投标。 4、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 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不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行贿。 6、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7、因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 8、我方一旦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同我公司理解并认同磋商文件全部内容,不再 对文件提出任何疑议。 如违反以上承诺,甘愿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督或司法机关调 查处理。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事实成立的,本投标人不再要求退还投标时的磋商保 证金,并承担相关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50 (六)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 致: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我方为 (采购编号: )所提交磋商保证金 ¥ 元(大写:人民币 元)已于 年 月 日以 方式划入你方帐户。 一旦发生下述行为,我单位(或公司)将放弃追索保证金的权利: (1)在提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竞标文件的; (2)在竞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 同的; (4)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6)未按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本保证书自开标日起 90 日有效,除非贵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证书。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_______年 月 日 (附已交磋商保证金收据扫描件)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51 二、商务部分: (一)公司资格证明 1、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提供 2019 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 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 2021 年 01 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 2 个月的税务局税 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 2021 年 01 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 2 个月的社会保险 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 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声明函格式: 声明函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本项目”) 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 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报价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格式自拟) 7、是否为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格式自拟)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52 (二)公司实力 1、业绩和类似业绩情况表 序 号 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 (万元) 服务期限 注: (1)供应商需列出已完的项目,主要项目情况如有失实,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近三年业绩证明材料附表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原件扫描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2、公司获得的各级各界荣誉证书。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53 (三)服务需求偏离表 服务需求偏离表 供应商应逐条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服务内容及项目要求”中要求的内容,根据实际响应情况如实填写本表格。 ★本表格将作为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服务部分的评审依据,未填写本表格的供应商将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各项服务需求,所有服务要求均无偏离,成交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 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各项服务需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成交后将严格遵照执行。 序号 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服务条款、要求 响应文件的服务响应 偏离 说明 供应商(盖单位鲜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表格填写说明: 1.供应商根据应根据实际响应情况,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勾选 A 项,签字盖章即可。若有偏离,则勾选 B 项,按表格要求及实际情况填写后, 签字盖章。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54 填表示例(有偏离情况的): 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磋商文件中各项服务要求,所有服务要求均无偏离,成交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 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磋商文件中各项服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成交后将严格遵照执行。 序 号 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服务条款、要求 响应文件的服务响应 偏 离 说明 1 消防系统操 作设备系统 值班人员 消防系统操作设备系统值守巡查必须 24 小时值班,每 班 2 人,值班人员必须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 (初级及以上)或消防安防安全培训合格证,共10 人 消防系统操作设备系统值守巡查 24 小时值班,每班2 人,值班人员持有 消防安防安全培训合格证共 5 人 有 偏 离 消防系统操作设备系统 值守巡查值班人员 5 人 具有消防安防安全培训 合格证 表格填写说明: 1. 供应商根据应根据实际响应情况,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勾选 A 项,签字盖章即可。若有偏离,则勾选 B 项,按表格要求及实际情况填写 后,签字盖章。 2. 表格中“项目名称”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服务条款、要求”可按“服务需求”内容复制。 3. 表格中“响应文件的服务响应”请根据实际响应情况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请勿复制、粘贴服务需求。若由于供应商的疏忽大意或未能完整、 如实填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 表格中“偏离”部分,凡响应内容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区别的均按“有偏离“填写,并在说明栏中写明。表格中只需填写 “有偏离”部分,“无偏 离”部分不用填写。 5. 表格中“说明”部分,若有偏离,则填写偏离指标。 6. 本表格中内容与响应文件其余部分不一致的,以本表格为准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55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供应商应逐条对应磋商文件第三章“服务内容及项目要求”和第四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中要求的商务条件,包括合同履行期限、付款方式、服务地, 并根据实际响应情况如实填写本表格。 ★未填写本表格的供应商将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磋商文件中各项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均无偏离,成交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 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磋商文件中各项商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成交后将严格遵照执行。 序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供应商: (盖单位鲜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表格填写说明: 1. 供应商根据应根据实际响应情况,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勾选 A 项,签字盖章即可。若有偏离,则勾选 B 项,按表格要求及实际情况填写 后,签字盖章。表格中只需填写有“偏离”部分,“无偏离”部分不用填写。 2. 表格中“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在填写时应注明该条款在磋商文件的页码及条款号。 3. 表格中“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请供应商根据实际响应情况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 4. 本表格中内容与响应文件其余部分不一致的,以本表格为准。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56 填表示例(有偏离情况的): 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磋商文件中项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均无偏离,成交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 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磋商文件中项商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成交后将严格遵照执行。 序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1 P25、合同条款前附表。第 2 条。付款方式:设备到货后,安装、 调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的 95%,设备使用三个月 后无质量问题,运行正常,支付 5%余款。 付款方式:设备到货后,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次 性支付合同总价的 97%,设备使用三个月后无质量问题,运行 正常,支付 3%余款。 2 P25、合同条款前附表。第 1 条。服务期:签订合同后 30 天内到货 并完成验收; 服务期:签订合同后 20 天内到货并完成验收; 表格填写说明: 1. 供应商根据应根据实际响应情况,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勾选 A 项,签字盖章即可。若有偏离,则勾选 B 项,按表格要求及实际情况填写 后,签字盖章。表格中只需填写有“偏离”部分,“无偏离”部分不用填写。 2. 表格中“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在填写时应注明该条款在磋商文件的页码及条款号。 3. 表格中“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请供应商根据实际响应情况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 本表格中内容与响应文件其余部分不一致的,以本表格为准。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57 (五)报价供应商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1、本地化服务的证明材料(如有) (在玉溪市内有固定售后服务网点,需提供产权证明书或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 料原件扫描件) 2、本项目评审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认证证书等(原件扫描件) …… 3、构成响应文件的其它资料 根据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及第五章中评标办法中所需资料提供, 有格式的请按给定格式填写,无格式要求的请自拟格式。 格式 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 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 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 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单位鲜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和《工 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 可通过工业化和信息化部网站自测小程序,识别企业规模类型,查询网址: 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58 格式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 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单位鲜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格式 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 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 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 4: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证明材料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运用政府采 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有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9〕9 号)的要求,鼓励优先采 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 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物业公司所提供的物业服务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在同等条件 下须优先采购上述企业的物业服务”。 (1)提供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提供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不属于的无需提供)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59 三、技术部分:(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项目服务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本项目服务管理特点,编制符合本项目服务管理 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应编制管理方案,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三章规定要求编制方案基本 内容。编制具体要求是:应详细说明服务方案;拟投入的主要人员配备、应急措施等; 结合服务项目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质量、措施,同时应对重点部位提出相应技术措施。 2.技术响应文件必须具备下列内容: (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 (2)服务质量保证的措施、方法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3)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针对本项目的服务需求,对安全事故、突发事件, 劳动纠纷等方面的风险防范处理措施; (4)文明管理的措施; (5)供应商日常对派驻人员服务质量的管理及监督措施; (6)合理化建议; (7)人力保证措施; (8)其他必要的内容。 3.磋商文件要求的或根据评审办法认为有助于评审的其它材料。 (二)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格式自拟) 1.要求提供针对完成本项目的具体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对项目实施的范 围、质量、合同履行期限的承诺。 2.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措施;后期服务及响应;其他服务内容 的有关证明材料。 3.格式由供应商自拟,内容可参考评审办法要求及服务需求。 (三)项目组织机构配置 (包括为完成本服务项目成立的组织机构、人员配置、职责分工及综合素质描述, 详见附件);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60 附件 1: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政治面貌 职务 职称 学历 健康状况 参加工作时间 资格证书名称 资格证书编号 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 类似项目服务情况 服务单位 承担工作 管理规模 服务期 其他 备注 说明:1.附项目负责人聘用证书(合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若为成交供应商,拟定的项目负责人与实际实施的人员必须一致,供应商 需承诺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合同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 供应商: (盖单位鲜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61 附件 2: 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姓名性别 年龄 身高 文化程 度 职业技能 或技术职 称 职业资格证明 从事工作年 限 已完成服务 项目名称 主要服务区域及岗 位(职责)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书编号 … …… 合计: 名;。 说明:1.此表可扩张使用,根据“第五章 服务需求”中人员配置要求填写,后附拟派往到本项目的人员的相关证件、证书原件扫描件; 2.所有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能严格遵守采购人人事管理的安排和作息时间的要求。 供应商: (盖单位鲜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62 附件 3 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到位承诺 致: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红塔区研和中心幼儿园 我公司郑重承诺: 1.若我公司有幸成交,我公司保证所填《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表》中的所 有人员均能全部到位。 2.若我公司有幸成交,我公司保证所填《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表》中的所 有人员全部在场,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证件原件供采购人核实,无论什么原因(不 可抗力除外)我方人员未能全部按时到场或证件不符,可没收我公司所递交的磋商保证 金且我方无条件的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并在合格的供应商中选择成 交供应商。 3.若我公司有幸成交,采购人确实需要更换我公司人员的,我公司保证所更换的人 员与原工作人员具有相应证件,若有不符采购人可解除合同;我公司在本项目工作中需 要更换人员的,我公司上报采购人更换的人员情况,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我公司才能进 行更换,我公司保证所更换的人员具有相应证件,若有不符采购人可解除合同。 供应商: (盖单位鲜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63 附件 4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称 职务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职称 职务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金 其中 管理人员 开户银行 技术人员 账号 服务人员 经营范围 体系认证 情 况 说明:通过的认证体系、通过时间及运行状况(若有) 备 注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注:体系认证情况以供应商提供的相关管理认证及证书原件扫描件为准:如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附后。 供应商: (盖单位鲜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64 附件 5:拟投入本项目的设施设备配备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设施设备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购入年份 设施设备现状 提供时间 备注 … …… 注:1.供应商须随此表附设备图片等有效证明材料。 2.表格长度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表中所列内容为必须填写项目,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内容。 供应商: (盖单位鲜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65 附件 6:供应商内部管理制度(格式自拟) 提供供应商的内部管理制度,格式由供应商自拟,内容可参考评审办法要求及服 务需求。 附件 7:违约处罚措施(格式自拟) 提供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违约处罚措施,格式由供应商自拟,内容可参考评审办 法要求及服务需求。 附件 8:疫情防控服务方案及工作措施(格式自拟) 提供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疫情防控服务方案及工作措施,格式由供应商自拟,内 容可参考评审办法要求及第三章“服务内容及项目要求”。 附件 9:供应商保密管理制度(格式自拟) 提供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保密管理制度,格式由供应商自拟,内容可参考评审办 法要求及第三章“服务内容及项目要求”。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66 (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资料等 根据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及第五章中评审办法中所需资料提供, 有格式的请按给定格式填写,无格式要求的请自拟格式。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磋商文件 67 最终报价(格式) 玉溪市红塔区研和中心幼儿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最终报 价承诺函 致: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根据你方玉溪市红塔区研和中心幼儿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文 件,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作为 最终报价,根据磋商须知及有关技术需求说明和我方响应文件的承诺,承担本项目全 部工作,并承担任何质量责任。 其他补充说明(若有):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最终报价承诺书不需要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2.最终报价承诺书应单独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于磋商结束后当场填报;)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二、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磋商会议 五、项目评审及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合同的授予 七、付款方式 八、其他事项 第三章 服务内容及项目要求 一、项目说明 二、服务地点(区域)及内容 四、服务标准 五、付款方式 六、人员配备和服务要求 七、其他约定事项 八、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样本) 红塔区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类)合同书 第五章 评审办法 一、磋商评审原则 二、磋商程序 三、磋商评审办法 四、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的义务 五、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工作纪律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一、报价部分 (一)磋商函 (二)报价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投标承诺 (六)磋商保证金 二、商务部分: (一)公司资格证明 (二)公司实力 (三)服务需求偏离表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五)报价供应商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三、技术部分:(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项目服务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二)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格式自拟) (三)项目组织机构配置 (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资料等 最终报价(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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