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宁海县第一医院膳食科劳务外包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23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H-TS2021-074
项目名称:宁海县第一医院膳食科劳务外包服务
预算金额(元):6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宁海县第一医院膳食科劳务外包服务
数量: 3
预算金额(元): 6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服务项目一招暂定三年,合同须一年一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3日至2021年11月1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注册后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3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海县第一医院
地 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4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尤朝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578388
质疑联系人:尤朝霞
质疑联系方式:13732127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海童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时代大道178号4楼
传 真:0574-82533300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云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2533300
质疑联系人:葛振球
质疑联系方式:1356746070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
传 真:0574-65265612
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265668
附件信息:
-
宁海县第一医院膳食科劳务外包服务(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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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全一册)
采购项目: |
宁海县第一医院膳食科劳务外包服务 |
项目编号: |
NH-TS2021-074 |
采购人: |
宁海县第一医院 |
宁海童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采购需求 5
第三章 供应商 须知 20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31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4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6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海县第一医院膳食科劳务外包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3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H-TS2021-074
2.项目名称:宁海县第一医院膳食科劳务外包服务
3.预算金额(元):6000000
4.最高限价(元):6000000
5.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宁海县第一医院食堂餐饮服务外包
数量:3年
预算金额(元):6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将由一家单位独立承包,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具体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年度最高限价2000000元/年
6.合同履行期限:本服务项目一招暂定三年,合同须一年一签。合同应符合政府采购预算安排要求,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经批准,并经采购人考核,双方同意后,方可续订下一年度的合同。合同续签后,应经原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见证及备案,并报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7.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2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3.方式:供应商注册后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4.售价(元):0
5.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14: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上述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3.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3日14:00
4.开标地点(网址):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或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二)落实的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三)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四)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3.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4.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1年11月22日16:00(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海县时代大道178号四楼;
拟在2021年11月22日16:00之后,2021年11月23日14: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收件人:胡工 联系方式:0574-82533300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4.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所有供应商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至: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5.如本项目改为线下评标,供应商须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收发。电子邮箱:241697304@qq.com
6.供应商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7.供应商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8.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4.5.6.7条内容废止。
9.疫情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波市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宁海县第一医院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42号
联系人:尤朝霞
联系电话:13732127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宁海童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宁海县时代大道178号(四楼)
联系人:胡云燕
联系电话:0574-8253330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
传 真:0574-65265612
联系人 :王老师
投诉电话:0574-6526566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第二章 采购需求
招标文件提供的数据资料仅为投标参考使用,详细信息投标方应实地踏勘现场调查核实,中标后,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情况为借口,提出额外补偿的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将由一家单位独立承包,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不得分包经营。项目实行总负责制,要求由项目总负责人和各部分业务主管组成项目的核心服务团队。要求投标人承诺派出的核心服务团队成员到岗率达100%,并接受采购人的考核。要求服务人员配置合理,统筹使用;餐饮花色丰富,品质保证,卫生健康,服务规范;全体员工在服务期间,必须仪容整洁、仪表端正、礼仪规范;同时要求在采购人的管理下做好节能工作,配合采购人实现能耗逐年下降。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 200 万元/年。
1.投标方承担费用包括以下:(1)人员费用(工资、津贴、各种社会保险、福利、行政办公费用、服装费、培训费、食宿费等);(2)管理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一切费用。(投标人提供专业的管理团队:主要包括主厨、配厨、面点师、服务人员等进行管理,自行负责管理团队的食宿问题。)
2.招标方应承担的费用:(1)食材原料;(2) 厨房设备、用具维护及用水、用电;(3) 燃气;(4) 调料及餐巾纸、牙签、洗洁精等低值易耗品等;(5)规定费用:有关管理部门收取的检测、测试费用以及排污、垃圾清运等费用。(招标方负责原材料采购、配有蒸煮、烹饪、切配、拆洗、消毒等工作间,以及节能大灶、蒸饭车、冰箱、工作台等设备设施)
%1、 餐饮服务标准和技术要求
(一)、每天提供宁海县第一医院医护人员约 1500人左右,外包人员约 50人左右,住院病人约 860 人左右。
(二)、餐饮服务范围:
1. 早餐:2楼开设早餐服务,采取分类自选形式供应。时间夏季:6:45—8:10 ;冬季:07:00—08:10。
2. 午餐:2楼开设午餐服务,采取分类自选形式供应医院职工。时间 10:30—12:30
3. 晚餐:2楼开设晚餐服务,采取分类自选形式供应。时间 16:00—17:30
4. 夜宵:每天提供4套以上干、湿夜宵供医护人员选用。时间18:00—0:30
5. 工作误餐及职工订送餐服务:每日提供四套以上营养套餐供医护人员选用,每周必须推出适合配送的特色菜供病人及职工选用。误餐员工送餐按医院规定时间送到(含早中晚三餐及夜宵)。
6. 病员营养餐:
6.1.按营养师开具的营养菜单执行。
6.2.专职人员配送肠内营养制剂。
7. 病员餐:提供住院病人早餐6:30、午餐10:30、晚餐16:30供应,送达病床旁。
8. 满足体检中心的早餐服务。
9. 节假日用餐(包括除夕夜用餐)及净菜配送、销售。
10. 提供其它临时性用餐服务。
11. 上述供餐服务方式可按实际需求变化由医院和承包人共同协商进行合理调整。
(三)、餐饮服务及具体要求
1、要求承包人配备专业的管理团队(主要包括厨师队伍、面点师、服务人员等)进行餐饮服务管理。 要求管理专业、服务热情,保证餐厅有序运作,确保医护人员、职工、病员满意。
2、承包人负责主副食的加工供应、人员管理、卫生管理、厨房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及菜肴质量管理等。医院负责采购和双方共同验收管理,干货备米料仓库管理。承包人配合甲方做好财务和预算管理、成本控制等。
3、对进入窗口的饭菜品种(以宁海当地菜品为主)执行医院审批制度,菜谱一周一定。每月确保菜品30%以上更换率。可按医院需求变化由医院和承包人共同协商进行合理调整。
(1) 早餐保证有粥类、甜品、面类、中西点类、小菜类。
(2) 午餐标准订套餐保证2套以上,一荤一素选用。午餐职工餐厅保证主荤菜8个、半荤菜8个、素菜4个,粗粮1种,饭汤及酸奶。
(3) 晚餐职工餐厅保证有6道热菜。
(4) 病员餐早餐:每餐提供四套及以上套餐品种早餐品种供病员选用。病员午、晚餐:每餐提供四套及以上套餐品种的菜肴品种供病员选用。
(5) 宵夜:每天提供2套以上干、湿夜宵供医护人员选用。
(6) 值班订用餐:提供两至四套加强餐供一线值班医护人员选用。
(7) 病员营养餐:按营养医师开具的菜单执行。
4、确保所用人员均持有健康证、服务证,并统一着装上岗。
5、坚持“服务第一”宗旨,需按医院规定的时间内为医护职工及病员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无故提前或延迟开饭时间,做到文明待人、热情服务。
6、根据《食品安全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出现食物中毒、违法违纪等损害医务人员及病员身体健康和信誉的事故,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如果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或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医院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支付月服务费3倍的违约金。在服务期内所聘人员不符合操作要求,必须及时调整或更换,否则,医院方有权扣除其相应费用,直至中止合同。
三、餐饮服务人员基本配置要求
序号 |
人员类别 |
数量 |
基本要求 |
1 |
项目经理 |
1 |
须具备三年以上餐厅管理工作经验负责院内食堂的全面工作,包括营养餐及员工餐厅等,年龄45周岁以下 |
2 |
厨师长 |
1 |
厨师长须具备三级(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等级 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3 |
厨师 |
5 |
厨师须具备四级(中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等级,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4 |
面点师 |
1 |
面点师须具备五级(初级工)及以上的国家职业资格等级,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5 |
早点 |
2 |
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
6 |
切配师 |
3 |
应具有相关切配师工作经验 |
7 |
帮厨 |
1 |
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
8 |
蒸灶 |
1 |
应具有相关蒸灶工作经验 |
9 |
职工食堂 |
7 |
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具备一定的服务技能与技巧,男性在45岁以下,女性在40岁以下,形象良好 |
10 |
洗消保洁 |
4 |
具有餐厅工作经验 |
11 |
营养食堂 |
12 |
订餐、送餐人员(具有营养餐厅工作经验,形象良好) |
★注:
1、 供应商应配备不少于以上38人次的餐饮服务人员基本配置要求的餐饮服务团队。
2、 所有拟派人员必须为供应商正式在职员工,投标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开标前近6个月有效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3、 所有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健康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具体岗位由供应商自行安置,人员岗位须应固定,不得兼职其他岗位。
四、管理要求:
(一)采购人职责
1、完善食堂场地、水、电、煤气配置,落实食堂运营所需的设备设施、餐厨具,监督食堂运行状况及运营成本帐务。
2、每季度对投标人开展检查考核。协助投标人做好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根据就餐人员集中反映的意见,出具《限期整改书》,要求投标人限期内改进,以保证餐饮服务品质。如整改未见成效或餐饮服务长期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采购人随时解除或者提前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不承担违约责任。食堂运营中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煤气泄漏、违法违纪等重大责任事故,采购人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不承担违约责任。
3、一旦发现投标人将项目分包或整体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责任,赔偿相应损失。
4、合同签订生效后,无特殊情况,采购人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确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并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二)投标人职责
1、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提供各项餐饮服务,在食堂运营中做好节约与服务。
2、须在采购人选定采购配送范围内,合理领用及保存好食堂运营所需的各种食品材料,应做好成本控制。投标人不得私自采用过期、变质、劣质食品和假冒伪劣商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食堂每月必须做好各类台帐,连续两个月没有做好台帐或每半年结束时台帐不完整的,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甲方相关部门将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食堂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及服务情况的检查、调查和考核,乙方必须积极配合,有关检查考核细则根据甲方制订的食堂考核办法执行。
3、负责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法和环境卫生的标准规定,禁止加工、销售腐烂变质食品,保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保证粮食、食油及所有辅料的使用安全。严格落实“五常法”管理评比制度。每天应留出足够的时间,专人负责对餐厅、加工间、餐厨具、灶台、灶下、水池、下水道、炊事用品等场所设备进行环境卫生打扫和冰箱除霜等的卫生工作。安排专人准确及时清理处置剩饭剩菜,做好餐具消毒工作与餐饮垃圾的管理。
4、节约用水、电、煤气,采购人将每月对水、电、气使用进行考核。爱护场地和食堂所有设备、设施和物品,并负责日常检查和养护管理。合同履行完毕后,应交出除合理损耗部份外的全部设备、设施和物品,遗损赔偿。
5、积极配合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对半成品、成品的随时抽样实地检验,做好质量监控,预防和检查生产中是否有异物污染等问题。积极配合卫生监管部门的监督与采购人的检查考核,如有问题被被查处或投诉,视事件程度承担相应责任,并服从采购人扣除相应的考核奖金与餐饮服务费的安排。
6、严格控制进入生产厨房间的人数,仅限于本区域操作人员以及经过批准的人员进入。对进入生产加工厨房的临时外来人员(包括参观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对进入洁净室的人员进行登记制度。
7、应派专人负责生产区域内用具的日常管理。有使用区域范围的用具不得随意传出本区域;用具应做到定数、定量、定置、无不必要的物品;用具宜选用无脱落物、容易清洗、易消毒、不生锈、不长菌的材质。
8、使用的生产运输工具应该符合卫生要求,要根据产品的特点配备防雨、防尘、冷藏、保温等设施。运输作业中需避免强烈震荡、撞击,轻拿轻放,防止损伤,并且不得与有害物品混装、混运。作业完毕后,督促搬运人员立即撤离工作场地,防止污染食品。
9、应设专人管理物品、菜肴储存的场地和仓库,配置防鼠、防虫、防火等设施。建立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场地和仓库的卫生状况,按时清扫、消毒、通风换气,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10、应设专人管理洗手消毒池,鞋帽、更衣室、淋浴室、厕所等卫生设施,建立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人,确保良好使用状态。
11、从业人员使用的工作服每年保持夏季二套、冬季二套,统一着装上岗,进行定期清洗保洁。工作服、工作帽、工作手套等款式及颜色需经采购人认可,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2、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技能教育,确保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服务证及相关工作上岗证。应安排从业人员每年至少一次的体格检查,对没有取得卫生监督机构颁发的体检合格证者,禁止其从事厨房生产工作;对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人员还须进行粪便培养和病毒性肝炎带毒试验,不合格者不得从事相关工作。所需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并与采购人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书。
13、投标人必须制订风险管理计划,对停水、停电、停气及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之事件要有应急预案,以保障安全供餐。应加强防火、防盗、防爆、防投毒等安全保障工作,经常检查电源、火源,妥善保管易燃易爆物品,负责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无安全事故。如发生意外伤残、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后果和经济补偿。
14、原则上不得改变、改动及无故损坏场地的房屋结构,不得变换基本设施。若确因服务需要,需进行装修,改动现有设备、设施和物品的,需书面报告采购人。
15、合同签订生效后,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确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并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16、如遇采购人食堂室内改造,应提供合理的送餐服务方案,以保证采购人工作的正常运转。
17、负责对从业人员的遵纪守法教育。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制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若出现损害就餐人员身体健康和影响采购人声誉的事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18、应设专人接收甲方的职工(含微信订餐)及病员订餐系统(含流动餐厅),承担起甲方的订餐工作及系统资金管理和系统维护工作。负责甲方所有订餐系统的就餐卡开卡、补卡及卡片进销存管理工作。如有资金损失或卡片遗失,需照价赔偿,情况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在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资金损失。
19、做好配餐服务,提前一周公布职工食堂及病人订餐的菜单,每月菜品不得重复,并根据订餐率控制好配餐原料,避免采购浪费的现象。
20、考虑到部分临床科室工作繁忙,无暇到职工餐厅就餐。投标方需管理好微信订餐管理系统,方便职工微信订餐。订餐餐标享受职工餐厅同样价格及刷卡频率,但需加收餐盒工本费。承包方负责订餐数量品种汇总,及刷卡收费工作。
21、每日清理各类生活垃圾,保持各种垃圾桶及垃圾存放处清洁干净。
(三)从业人员职责
1、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需勤剪指甲、勤洗澡。直接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接触的人员不得戴耳环、戒指、手镯、项链、手表、手机,不允许化妆、染指甲、喷洒香水。
2、必须按生产区域洁净级别进行规范着装,穿戴各自岗位指定的工衣、工帽、工鞋,经更衣室洗手消毒后,进入指定工作区域。工作服需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并且洗尽双手,不得穿拖鞋进入岗位操作。
3、工作时应关闭操作间的门,并尽量减少出入次数。不得穿戴工衣、工帽、工鞋离开生产加工场所。如接触赃物、上厕所、吸烟、用餐后需重新洗手消毒,方可穿戴工作服进入相应岗位。
4、不得在厨房间内吸烟、饮食;不得在厨房间内睡觉、嬉戏,追跑、打闹;不得将个人生活用品如衣物、食品、烟酒、化妆品等带入或存放至生产加工场所;不得在生产操作时从事与操作无关的活动及不必要的交谈;不得在生产区域接听电话,必要时,需离开生产区域接听;当出现操作有误时,任何人员都有权指出其错误,并且要求马上改正。
5、生产操作前必须检查厨房卫生状况。合格内容包括:地面、墙壁清洁干净、门窗洁净无尘、水槽、地漏畅通无阻、设备表面无残留污迹、油污、杂物,操作间无上批剩余物料。
6、工作时需提前三十分钟打开冷菜间、面点间的紫外灭菌灯,待彻底消毒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时应打开厨房间排气扇,按要求换气,保证厨房间的湿度和通风。
7、交接班时,应认真做好卫生交接工作,卫生不合格不接班。卫生要求地面无积水,无卫生死角,无灰尘,工具、器具统一定点放置。
8、必须在指定地点先行将各种物料进行解包、清洁、表面擦拭等处理工作后方允许其进入生产区域。
9、烹调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是否已清洗干净,是否有上批剩余物料,若有必须要重新清洗,需消毒到位后方可投料烹调。烹饪结束后所有的原、辅料应及时清理回收,不允许乱放和随意丢弃。
10、按生产烹饪的先后次序和菜肴的特点,将各种原、辅料预处理、半成品处理和加工、包装材料和盛菜工具的清洗消毒、面点间的成品包装和检验、成品储存等工序分开设置,防止前后工序相互交叉污染。
11、必须认真填写菜肴留样记录表,不得随意涂改,并妥善保存,随着烹饪进程,逐步传递到下一个工序,每批菜肴生产结束后,将记录表一并交与厨房管理部存档备案。
12、用于生产操作的所有用具、工具、设备、容器、物品等需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前后必须经过严格清洁、彻底消毒。
13、日常维修、检查设备时,不得污染食品及相关物料。严禁洗涤设备时发生水溢厨房事件,防止造成交叉污染。
14、每周对厨房生产区、更衣室、走廊、大厅等区域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洁消毒工作。做到墙体内外表面洁净、完好,门、窗、地面、各种管道、灯具以及其他设施,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保持洁净无灰尘。定期检查门窗、排水口、排污管等处的防虫、防蝇、防鼠装置。及时清理地漏、并保持清洁及盖上盖子状态。遵照食品卫生法中对厨房间照明的有关规定,确保明亮、安全、无灰尘、无污染。
15、及时清理洗手池、器具洁具清洗池等设施,应保持内外洁净、无灰尘、垢斑和水迹。
16、及时将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品装入不产生尘埃的容器或口袋中(宜为一次性的),密闭放在指定的地点,待生产结束后及时清除。
17、及时清洗干净、消毒并干燥使用过的清洁工具,放置在规定的位置,至于通风良好处。使用前后要检查拖布和抹布是否会脱落纤维。不同生产区域的工具,不能混淆使用。
18、按照品种分类分批储存各种原材料,不同类别的原料应该有明显标志,同一仓库内不得储存相互影响的原料。储存中物品、菜肴、内外包材需离地面、墙壁并且与屋顶保持一定距离,垛与垛之间应保持适当的距离。
19、根据不同的要求,按规定的温度、湿度合理储存各类冷库内物品,及时剔除不符合质量和卫生标准的物品、菜肴、内外包材,并按规定的方法进行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20、经检验合格的成品菜肴应照先进先出原则储存于成品出菜间,并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防止相互混淆。成品出菜间不得储存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易腐烂、易燃烧物品。
五、监督制度
1、考核机构
1.1医院膳食管理考核小组,其成员由职能科室负责人及职代会代表组成。
1.2由营养膳食科成员组成。
2、考核内容
考核分为考核小组成员评议和满意度测评两种方式,
2.1考核小组成员评议
2.1.1由采购人组织根据附件1《食堂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卫生质量考核细则》对食堂日常工作情况进行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人员由医院营养膳食科成员组成,每月进行一次,考核结果作为月度服务费结算重要依据。
2.1.2由医院膳食管理考核小组根据附件2《膳食管理小组季度监管检查表》,每季度重点对食堂的菜肴质量、食品安全、特色服务、食堂管理等方面的合格及满意情况以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一次测评考核,具体由工会牵头负责执行。
2.2满意度测评分职工满意度及住院病人满意度调查表。
备注:如营养膳食科考核小组的考核分与医院膳食管理考核小组的考核分不一致时,以医院膳食管理考核小组的考核分为准。
3、考核办法
3.1抽取承包方月度服务费中2万元作为考核奖,奖金每月兑现一次。
3.2考核奖金的兑现情况依据考核小组成员评议结果和满意度测评得分两个部分而定。
3.3考核奖金的兑现分值为100分:考核小组评议结果占60%,满意度测评得分占40%。
3.4如果连续两次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医院将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如果连续三次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医院将解除或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4、考核奖金兑现方式
4.1考核奖金将在每月考核完成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兑现。
4.2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为合格,全额支付该月考核奖金给中标人
4.3考核得分在76-84分之间,扣除该季度考核奖金的1/3
4.4考核得分在71-75分之间,扣除该季度考核奖金的2/3。
4.5考核得分在70分及以下(含70分),全额扣除该季度考核奖金。
5、考核一票否决制
5.1中标人在提供食堂餐饮服务时,因自身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该月度考核一票否决,全额扣除该月度考核奖金,医院将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继续追踪考核。
5.2出现一次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实行一票否决,该月度考核直接评为不合格,全额扣除该月度考核奖金,并视情节轻重罚款0.5万元-2万元(从该月食堂餐饮服务费中扣收),医院将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继续追踪考核。
5.3因食堂管理不规范等原因,导致受到上级管理各部门处罚的,该月度考核一票否决,全额扣除该月度考核奖金,罚金从该月食堂餐饮服务费中扣收,医院将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继续追踪考核。
6、考核奖励项目
每月病人订餐率(不含早餐)超过50%及以上的,院方将视情况对中标人进行奖励,但奖励上限不超过每月1万元。
附件1 食堂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卫生质量考核细则
月份考核项目 |
分值 |
得分 |
一、安全生产: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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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爱护公共财产设施(厨房设备)妥善安全使用设备,定期检查、保养不随意损坏设备现象发生。并做到设备有损坏、应及时修复、保持食堂工作正常运作。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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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节约用电、水、汽,杜绝浪费,做到随手关电、水、汽,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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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实综合治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不违规操作,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各班组带班人员下班前应检查是否关好门窗、电(保留应急照明灯)、水龙头,特别要求天然气阀门检查是否关好,杜绝火灾隐患。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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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常排烟罩清洁检查,定期(4-6个月)委托专业烟罩(道)清洗公司进行烟罩(道)清洗,杜绝火灾隐患。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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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康体检:4分 |
||
1、严格执行健康体检制度,工作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不得上岗。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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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诉意见(科内、院内、院外):6分 |
||
1、饭菜质量有职工、病员投诉的。 |
2 |
|
2、服务质量有职工、病员投诉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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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卫生质量有职工、病员投诉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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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务质量:7.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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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到合理制定菜谱、价格并有明码标价,公布每周菜谱,荤菜做到一周每天不重复。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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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售菜窗口、病员订菜、病员买菜做到收费合理、准确、杜绝乱收费现象发生、做到零投诉。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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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售菜窗口服务人员应做到服务良好、礼貌用语、热情接待,不得有与就餐人员争执、吵架、打架现象发生。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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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理安排售菜窗口人员调配,满足就餐需要,减少排长队现象,对迟下班的就餐人员窗口有专人值班接待,并有热菜供应。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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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医疗工作需要应做好按需订、送餐服务工作,不推诿。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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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食品留样:6分 |
||
1、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每餐菜肴做到留样48小时并有记录。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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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留样人和第二天验证人签名。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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