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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体育职业学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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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体育职业学院2022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需求调查公告

招标详情

关于“四川体育职业学院2022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需求调查公告
时间:2021-11-03 |


关于“四川体育职业学院2022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需求调查公告

我院拟对“四川体育职业学院2022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进行需求调查,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四川体育职业学院2022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二、需求调查时间:2021年11月3日-2021年11月7日。

三、需求调查项目的采购需求(附件)。

四、参与需求调查的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请参与需求调查的供应商在需求调查意见书中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食品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5、提供的所有资料须加盖电子印章或提供加盖鲜章的扫描件;

6、特别申明:

①现因项目的复杂性及市场了解的局限性,仅作为我院需求调查参考使用,无任何针对性,如有不全之处,敬请理解。

②如需求调查意见书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则需求调查意见书视为无效。

五、需求调查事项:

1、本项目相关产业的发展;

2、市场供给情况;

3、本项目目前的采购需求是否合理;

4、你公司是否能满足本项目的采购需求;

5、你公司是否有其他合理建议;

6、根据本项目的采购需求,至少需要提供哪些团队人员,请详细阐述各岗位以及用途;

7、为完成本项目采购需求,需要配备的车辆情况。

六、需求调查意见书的递交:

于2021年11月7日18:00时以前,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至我院邮箱gyzc85110084@163.com

地址:成都市太平寺路8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85110084

附件-四川体育职业学院2022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购需求202111031117.pdf

四川体育职业学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四川体育职业学院 2022 年 食堂食材配送需求 一、采购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 3200 万,金额均为预估数,具体按实 际供货结算金额。 二、服务时间 2022 年 1 月-2022 年 12 月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配送种类 水(海)产品、冻品、蔬菜、水果、禽类、禽蛋类、肉类 (猪肉、牛肉、羊肉)、米、面、油、干货类、调味品、小 食品、饮料、奶制品、厨房日用百货等多个种类。 (二)服务要求 1.中标人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 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 2.鲜猪肉、禽类的配送应有专用冷藏保险设备(如冷藏 车),供应商应该有超过 200 平方米的冷冻、冷藏库,有总 面积不低于 2000 平米的能够满足食材存放、分拣、物流、 办公等工作需要的场地。为保证配送食材安全,所有设施设 备及所需场地不能为共享模式。 3、冷冻、冷藏配送车辆不少于 9 辆,普通配送车辆不 得少于 10 辆。 4.中标人应做好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 1) 配送企业必须按需求方所填订单配送,按规定时间 送达学校,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2)配送企业提供的食品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 准以及生鲜产品行业标准,配送食材价格须按大宗采购价、 低于市场零售价格提供。 3)配送企业应建立出入库台账。中标人对所供产品的 食品安全负责,建立 24 小时监控体系,大米、面粉、菜籽 油必须粘贴印有供应商详细信息的封条。所有配送产品在配 送前,必须由供应商自行查验。所有产品必须进行入库登记 备案,在出库前再次检查产品的有效期、包装等。肉类产品 留样保存 72 小时,其余产品留样保存一周。 4)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配送车辆应 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配送车辆工作人员至少保证 2 人上岗,并且都必须持有公安 机关出具的三年内无犯罪、吸毒史证明或承诺,卫生防疫部 门出具的健康合格证明。采用双人双锁管理。 5)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 食堂和配送企业,对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 配送企业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 餐的将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配 送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因配送物资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 或造成责任事故的取消供应商配送资格,无条件解除合同, 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6)建立退出机制。配送企业履约过程中,因质量、服 务、恶意改价等方面发生重大违约情况,或学校连续两次对 其测评结果满意率低于 80%,采购方有权解除配送合同,并 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5.采购方对中标人的价格进行实时监控,定期对所供食 品的质量进行检验检疫。对违反价格规定或供应不合格产品 的供应商进行实时处理。中标人应自行承担所供食品的食品 安全责任,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6.供应商对配送物资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 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否则一经 查实,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7.供应商应具有组织配送、调运、分拣、包装、二次搬 运的能力。供应商具有固定的配送网点服务能力。 8.所送货物均在学院食堂现场承担必要的初加工,初加 工人员不得少于 18 人,初加工人员要求稳定,必须提供健 康证、身份证、劳动合同。水产品、鱼类、家禽类原材料需 进行现场加工至烹饪前,鸡鸭类应去除内脏,蔬菜类应加工 至去皮,烂叶。 9.供应商应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 安全管理员。 10.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建议在合同金额的 3%。 四、配送要求 (一)所有货物必须无条件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按时运 送到指定的地点。 (二)肉类供应必须在货物送达时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 明,否则采购人有权直接拒收。 (三)外地生鲜禽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合格证 明或检疫验讫标识,生鲜禽类必须保证新鲜。 (四)采购人发现质量等问题,中标人必须按要求及时 予以解决。 (五)运输工具、配送人员、包装材料和货物运输途中的 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六)每次供货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当批次质量检验合格 证等证明。 (七)货物的标签标识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签)标准的要求,标明产品名称、 厂名、厂址、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八)运输工具、配送人员、包装材料和货物运输途中 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五、食品安全及质量要求 1.所有食材质量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出具食品安全保障承诺书。中标 人所供应食材能够索票索证和溯源,并按规定按时足量刷溯 源卡,每日需及时在成都市食品流通溯源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填报完善各个校区全品类食材溯源信息(包括进货时间、采 购人、动物检疫票据和肉类品质票据以及预包装食材生产日 期及有效期)等上传工作。 2.一旦出现食材质量问题,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全 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供货质量原因,引起采购人食品安全事故,供应商 除赔偿当期的原材料损失外,还应对由此引起的其他延续损 失给予全额赔偿(包括医疗),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4.中标人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定期提供相应的食品出厂 合格证,检疫证等相关证件。 (1)大宗货物粮油,米面,干杂,肉类等食材应按照 卫生防疫站和食品安全要求定期提供相应的食品出厂合格 证、检疫证等证件复印件,不得向采购人供应违禁食品添加 剂或使用了违禁食品添加剂的食材。 (2)因采购人行业特殊性,运动员所用猪、牛、羊肉 采购必须由品牌生产企业授权,投标人中标后,须在签订采 购合同前向采购人出具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中标人要与品牌生产企业共同加强对养殖环节的把控,严禁 喂养含瘦肉精类的违禁添加剂,固定养殖基地的货源,不供 应非指定养殖合作供应商之外散户的货品,做到源头可控, 并对应和加强完善采购人行业的检测手段和标准,对向采购 人所供肉制品实行严格的逐头安全检疫,每日提供瘦肉精尿 检报告,每季度提供一次权威部门瘦肉精检测报告,并向采 购人提交确保不出现瘦肉精等类似违禁添加剂事故的安全 承诺书。中标人要从猪牛羊肉生产商订货开始,对采购人预 定肉类进行专用包装或提供对应数量的票据,中标人和生产 企业要确保采购人每日使用肉类数量、品类在官方溯源平台 上可以随时查看、核对。禁止使用含有瘦肉精兴奋剂(盐酸 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群脖龙等)的违禁食品 添加剂。 (3)针对其他肉类(含但不限于猪、牛、羊肉;家禽 肉;水产品类等),投标人同样应完全尊重采购人的行业惯 例和要求,确保所供应食品中不出现违禁添加剂,所供肉制 品不得含有瘦肉精等类似或等同于兴奋剂成分。所有食材必 须严格按照甚至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 235号》 和其他运动员食品检测标准(如有)执行。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一经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采购人有权立即无条 件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猪、牛、羊肉每批次货品提供厂家瘦肉精检测报 告,检测指标至少包括,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盐酸克伦 特罗;氯霉素。每年根据采购人要求,不低于 2 次提供第三 方检测报告。中标人要全力配合,一旦发现含瘦肉精等类似 违禁添加剂的原料,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效力 自采购人书面通知送达中标人之日起生效,采购人解除合同 后,有权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5)散装生鲜禽类应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外地生鲜禽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 验讫标识,生鲜禽类必须保证新鲜。 (6)配送的调料、干杂类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并具有 质量合格证书且无任何添加剂的优质产品、所有货品严格按 照成都市相关食品安全要求使用预包装。 (7)水果、蔬菜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必须达国家标准, 豆腐、豆芽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生鲜产品行业标 准。蔬菜必须保证新鲜,符合成都市溯源体系的要求。 (8)若供应商所提供物资的质量因不符合相关质量标 准,导致采购人被卫生防疫、检疫部门处罚,所产生的罚款 费用由供应商全额承担,将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罚,情节严 重者终止合同,并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赔偿。 (9)原材料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供 应商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物资,更换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采 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供应商按照卫生防 疫要求定期提供相应的食品出厂合格证,检疫证等相关证件。 5.所有食材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食品卫生法》、《动物防疫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 的成品,投标人所供产品达到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规定,国家 或地方政府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保 证所供产品配送到采购人时的质量、卫生和安全。 6.中标人在配送猪牛羊肉时,须向采购人提供获得 CNAS 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项至少包括 “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氯霉素”等内容, 检测结果须为“未检出”。 中标人在配送牛羊肉时,须向采购人提供产品生产厂家 出具的厂检合格单,检测项至少包括“盐酸克伦特罗、沙丁 胺醇、莱克多巴胺、氯霉素”等内容,检测结果须为“未检 出”。 六、询价定价机制 (一)询价定价范围:指食堂所需的米、面、油、禽、 蛋、肉类、蔬菜、干杂、调味品、百货商品等。 (二)询价组成员组成:由后勤处、膳食科、财务处及 纪检监察审计处抽调人员及食堂管理员、库管等人组成,每 月到市场询价 1 次。原则上双方分头询价,询价小组也可根 据实际情况邀请供应商参加。 询价组人员必须认真对待询价工作,确保每次询价价格 的真实性。必须认真及时填写《采购询价登记表》,并以此 作为与供应商协商确定结算价格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定价周期:每月 25 日以前由供应报价,月末最 后三天选其中一天询价,次月 1 日执行新价格,双方约定供 应品种、规格参数,根据询价结果双方共同确定下一个月的 执行价。米、面、油、禽蛋、干杂、厨房日用杂件、调味品、 冷冻调理食品类、面条面皮类、豆制品及其他类的价格调整 周期为一个季度,季度调价周期的物资供应商每季度末 25 日之前报价;猪肉、禽肉兔肉、牛羊肉、水产品、海产品、 蔬菜、水果等的价格调整周期是一个月,月调价周期的物资 供应商每月末 25 日之前报价;如遇特殊原因,甲方询价小 组未及时询价,甲方可暂时沿用上一周期的结算价格,但沿 用期不超过 30 天。 (四)价格动议:价格一经认可,在约定的时期内,无 论市场价格涨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食材价格进行调整。如 果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部份品种暴涨暴跌 幅度超过或低于上次市场询价 10%时,甲方或乙方才可提 出价格调整动议,由双方共同对市场进行调查并确定价格。 甲方原则上不采购未询到价格的食材,特殊情况确需采购的, 或对价格有争议的食材,双方可采取共同询价方式或根据过 去执行价格协商确定价格,但执行价格不得高于询价市场零 售价。 (五)价格确认与执行 包 号 价格浮动比例 备注 1 水(海)产品类 下浮 %或 上浮 % 原则上以 青石桥海产品批 发市场价为基础 蔬菜、水果 下浮 % 原则上以白 家批发市场价为 基础 冷鲜肉类(猪肉、 牛肉、羊肉) 下浮 % 原则上以品 牌肉类直营店零 售价为基础(品类 较为齐全) 其他品类 (奶制品除外) 下浮 % 或上浮 % 原则上以白 家批发市场价为 基础 (1)投标人的价格中应包含食材价格、运费、仓储、二 次搬运、税费、初加工服务费、检测费,人员费用及其他完 成本次项目的一切所需费用。 (2)①水(海)产品:以青石桥批发市场价为基础上浮或 下浮,上浮不超过 3%,但不得恶意低价,必须保障食材的质 量和安全; ②蔬菜、水果以白家批发市场价为基础下浮; ③冷鲜肉类(猪肉、牛肉、羊肉)以品牌肉类直营店零售 价为基础(品类较为齐全)下浮; ④其他所有品类以白家批发市场价为基础上浮或下浮, 但上浮比例不超过 3%。 ⑤奶制品属特殊产品,需要保鲜冷藏装备及时送达各校 区,定价原则上以出厂价为基准,最终不得超过超市零售价, 由供需双方共同确定价格执行。 注:本月未询价的物资,可通过双方协商到就近市场再 次询价或参照上月执行价执行,为未经膳食科允许,供应商 不得擅自供应询价单以外物品。 (3)中标人应当严格按照上述价格承诺执行采购单位的 每次订单需求,每月进行一次市场询价,然后根据承诺上浮 或下浮比例确定采购食材品种的价格,再根据实际订单月底 提供发票给采购人。 七、投标人具备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 可证》。 6、所有食材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食品卫生法》、《动物防疫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 内,或者在前二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 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的,本项目不认 定其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八、交货地点 由采购方指定 九、配送公司考核机制 第一条 为了持续有效监督供应商,确保供应商能提供 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产品和稳定的服务质量,满足我院食堂 对产品质量与安全、服务质量的需求,后勤处特制定本考核 办法。 第二条 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产品质量与安全和服务质量,具体详见 《考核内容和扣分细则表》。 第三条 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四川体育职业学院的合同(协议)供应商。 第四条 产品质量与安全标准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具有国家规定的质量安全认证及相关标识; 3、符合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 第五条 考核时间和考核方式 1、蔬菜、水果、水(海)产品、肉类、奶制品及其他 类物资供应商考核时间是一月一次。日常记录执行负面清单 制度,由后勤处膳食科各食堂管理员根据《考核内容和扣分 细则表》(见附件)对供应商每次配送的产品质量与安全和 服务情况进行记录,并由供应商指定专人在日常记录上签字 确认。 2、考核后勤处膳食科根据日常记录情况进行汇总计算, 评定供应商的考核得分。 3、供货商达到处罚标准的,在达到处罚标准的实施处 罚。 第六条 考核结果及运用 1、根据日常记录评定供应商考核得分,扣减供应商履 约保证金; 2、每次考核满分为 100 分,考核得分 80 分及以上为合 格,80 分以下为不合格。 2.1 每次考核低于 80 分,每分扣取履约保证金 1000 元。 2.2一次考核分低于60分或服务期内累计三次考核不合 格者,取消供应商供货资格,并扣取剩余履约保证金。 第七条 有以下情形者,取消供应商供货资格,并扣取 全部履约保证金。 1、供应商随意断货累计 2 次的; 2、累计 3 次未提供检验报告或其它合法手续的; 3、提供伪劣、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以假冒真,数量 上缺斤短两等违规行为的; 4、所提供的产品造成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5、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6、供应商被相关部门查封的; 7、有送礼、回扣等行为的; 8、供应商之间或供应商与工作员之间有违规串通行为 的; 9、拒绝执行询价价格、有主观故意改价抬价行为的; 10、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不履行招标文件或响 应文件要求的。 第八条 如供应商被取消,按评标顺序依次递补供应商。 附:《四川体育职业学院物资供应商扣分细则表》 附件: 四川体育职业学院食堂大宗物资供应商扣分细则表 内 容 序 号 违约事项 扣分 违约金 (分/次) (元/次) 服 务质量 1 配送车辆和配送人员违反校园有关交通、安 全等方面要求的。 2 400 2 未按约定送货时间送货(特殊原因且告知采 购主管的除外)。 6 1200 3 配送现场不履行验收义务(不卸货、不参与 验收、阻扰甲方验收人员正常行使验收职责、无 故不签字确认相关票据、表格等)。 6 1200 4 验收时三方未同时在场就进行验收的。 3 300 5 单个品种配送数量不足需求量的 90%的 (特殊原因且告知采购主管的除外)。 6 1200 6 配送品种每少于需求食材品种 1 个的 (特殊原因且告知采购主管的除外),以此叠 加。 4 800 7 配送车辆未按规定使用冷藏冷冻车辆或 箱式货车的。 10 2000 8 配送车辆及人员卫生较差的。 4 800 9 食材原料与有毒有害物资共同配送的。 5 1000 1 0 配送时未按要求码放、装卸,未正确使用 业主装卸工具的(电梯、平板车等)。 4 800 1 1 未按要求提供食品配送人员健康证的。 2 400 1 2 未按规定履行换、补食材义务的 6 1200 1 3 企业或其相关雇员资质到期、变更未提交 最新证照或相应补办 证明材料的。 1 200 1 4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到期前内未提供最新 的质量检验报告的。 4 800 1 5 拒绝执行询价价格、有主观故意改价抬价 行为的。 2 400 1 6 提供不符合要求结算票据的。 2 600 产 品质量 与安全 1 供应食材未提供或不能完整提供索证索 票和溯源资料的。 4 800 2 供应的预包装食材的标签标识内容不完 整、不清晰的(如产品名称、注册商标、厂名、 厂址、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出厂合格 证等)。 6 1200 3 与中标食材的品名、品牌、规格、产地、 包装不一致的。 8 1600 4 供应的食材剩余有效有效期低于保质期 时限三分之一的。 4 800 5 配送的单个食材质量合格率低于 95%的。 6 1200 6 私自更换物资包装的。 10 2000 7 预包装破损、变形、渗漏、污秽、异味的。 4 800 8 非定型包装的容器破损、变形、渗漏、污 秽、异味或未按要求盛装的,如使用有色塑料 袋。 6 1200 9 生鲜食材不新鲜有腐败变质的。 8 1600 1 0 肉类有异味的。 8 1600 1 1 供应的食材出现注水或浸水现象的。 8 1600 1 2 食材中有异物的。 4 800 1 3 散装食材有受潮现象的。 6 1200 1 4 食材有霉变现象的。 8 1600 1 5 禽蛋外壳有明显的鸡粪、污物或有霉点的 情况。 6 1200 1 6 冷冻制品出现化冰的(未变质)。 6 1200 1 7 冷冻制品出现严重化冰的(未变质)。 6 1200 1 8 冷冻制品出现严重化冰的(变质的)。 10 2000 1 9 猪肉和牛肉分割产品的分割标准未达到 国家规定的相关分割标准的。 6 1200 2 0 食材在加工售卖中出现质量投诉,且经认 定为供应商责任的。 6 1200 以上内容可根据工作实际予以补充完善,违约金在履约 保证金中扣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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