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系统发布时间:2021-11-03 17:4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5252021000364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人民医院数字化乳腺X线摄影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10月20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更正内容 | 附件 | ||
更正事项一、原招标文件第6包中智能结石分析仪的技术参数为:"功能要求:根据结石成分自动提供相应的预防措施。★根据结石成分自动提供相应的药物治疗方案建议。能避免对问题图谱进行错误解析。采用高密封工艺防潮,光学精密元器件不易损坏,维修成本低。技术参数要求:1. 光谱范围:7800cm-1~350cm-1;2. 波数重复性:≤0.25cm-1。3. ★分辨力:(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内容响应);①在3200 cm-1~2800 cm-1能分辨7个峰。②2851 cm-1~2870 cm-1之间分辨深度≥18%。③1583 cm-1~1589 cm-1之间分辨深度≥12% 4. 透射比重复性:≤0.5%。5. 信噪比:S/N≥15000:1(RMS值)。6. 采样时间:5档扫描采样时间。红外部件要求:1. ★激光器:He-Ne激光器。2. 探测器:DLATGS红外探测器。3.分束器:溴化钾基片镀锗。4. 光源:高性能的空冷高效球反射红外光源。5. 能量不衰减:扫描能量不会衰减,减少分析误差。操作系统:具备泌尿结石的定性操作模块。具备泌尿结石的定量操作模块。具备胆结石的定性操作模块。具备傅立叶红外光谱操作模块。”更正后的第6包中智能结石分析仪的技术参数为:"功能要求:1. 具备泌尿系结石自动定性分析功能。2. 具备泌尿系结石自动定量分析功能。★3. 可根据结石成分自动提供相应的预防措施。技术参数要求:1. 光谱范围:7800cm-1~350cm-1;2. 波数重复性:≤1cm-1;3. 透射比重复性:≤0.5%;4. 信噪比:S/N≥15000:1;5. 采样时间:5档扫描采样时间。6. 探测器:高性能的DLATGS红外探测器。7.分束器:溴化钾基片镀锗分束器。8. 光源:高性能的红外光源。9. 能量不衰减:扫描能量不会衰减,减少分析误差。配置要求:1.智能结石分析仪主机 1台;2.品牌台式电脑 1套;3.分析软件系统 1套;4.制样设备(压片机、玛瑙研钵、压片模具、烤箱、光谱纯溴化钾) 1套; 5.彩色喷墨打印机 1台;6.电子防潮箱 1台。更正事项二、原招标文件中未设置核心产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本项目第1包核心产品为:磁场刺激仪;第2包核心产品为:肺功能测试系统脉冲振荡模块;第3包核心产品为:高清腹腔镜;第4包核心产品为:数字化乳腺机;第5包核心产品为:高端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第6包核心产品为:医用灌注吸引平台;第7包核心产品为:普通监护仪。”由此给各投标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请各投标供应商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 |||
更正日期 | 2021年11月03日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一、本项目已完成需求论证;二、本项目监督部门:古蔺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0-7203041;三、本项目采购编号:510525202100036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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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人民医院 | ||
地址: | 古蔺县金兰街道东新街92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黎劲;联系电话:0830-720487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云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翠柏大道东段152号5幢11层07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涛;联系电话:0831-366003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 ||
电话: | 17738182793 | ||
五、附件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古蔺县人民医院数字化乳腺X线摄影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宜宾)
古蔺县人民医院
四川云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共同编制
2021年11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2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43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44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尚未要求…………………………………………………………………………………44
第七章 评标办法…………………………………………………………80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90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云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古蔺县人民医院委托,拟对古蔺县人民医院数字化乳腺X线摄影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采购编号:5105252021000364
二、采购项目:古蔺县人民医院数字化乳腺X线摄影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计7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无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自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7日上午09:00- 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络发售。投标文件售价:各包均为人民币200元/份(投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请将以下资料电子版:(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报名时请备注报名包号);(2)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2191634480@qq.com后致电17738182793按要求交费。报名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载明的电子邮箱。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9日10:0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9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四川云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西区B-29号地块原著荟1栋14层1405号)。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特别提醒: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的要求。疫情期间,请各投标人员参加投标时佩戴好口罩,配合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并登记。未佩戴口罩或体温高于37.3度的投标人员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请各投标供应商注意。
十一、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古蔺县人民医院
地址:古蔺县金兰街道东新街92号
联 系 人:黎劲
联系电话:0830-7204870
电子邮件:3584291073@qq.com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云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西区B-29号地块原著荟1栋14层1405号
邮编:644600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7738182793
电子邮件:2191634480@qq.com
2021年10月19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确定邀请招标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
本次招标邀请的供应商数量:3家及以上 本次采购采取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
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3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第1包采购预算:92万元; 第2包采购预算:80万元; 第3包采购预算:180万元; 第4包采购预算:380万元; 第5包采购预算:120万元; 第6包采购预算:115万元; 第7包采购预算:66.5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
4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第1包采购预算:92万元; 第2包采购预算:80万元; 第3包采购预算:180万元; 第4包采购预算:380万元; 第5包采购预算:120万元; 第6包采购预算:115万元; 第7包采购预算:66.5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
5 |
联合体 |
不允许 |
6 |
现场考察 |
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现场考察,现场考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
7 |
标前答疑会 |
无 |
8 |
合同分包 |
不允许 |
9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1年11月19日10: 00(北京时间) |
10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四川云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西区B-29号地块原著荟1栋14层1405号) |
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1名采购人代表和4名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12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3 |
定标原则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
14 |
投标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
开标后90日历天 |
15 |
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纸质文档,另外单独准备1份电子文档 |
16 |
投标文件递交份数 (实质性要求) |
本次招标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请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带上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没带身份证原件的投标准文件不予接收。 |
17 |
投标文件的密封 |
投标文件应当贴上密封条密封且在密封条和密封袋的骑缝处盖章,密封袋不得破损。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应分别单独密封装订。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
18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4.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实行总分扣5分予以惩戒,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
19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不得无偿或以低于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的成本价格报价。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涉嫌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川财采[2016]53号)第三十一条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在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过程中,采购人通过调查核实供应商确实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可能导致无法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约的,可以不确定该供应商作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20 |
评标情况公告 |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21 |
投标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
根据川财采【2020】74号文件规定,取消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
22 |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
金额:采购合同金额的5% 交款时间与方式:履约保证金应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交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 |
23 |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
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退还。 |
24 |
招标文件咨询 |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7738182793 |
25 |
招标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7738182793 |
26 |
中标通知书领取 |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云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电话:17738182793 |
27 |
供应商询问 |
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按照“谁主要相关,谁直接负责”的原则,潜在供应商对资质要求、技术参数及配置、性能指标、商务要求、评分标准等由采购人确定的相关事项的询问依法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负责回复和处理。对采购组织工作的询问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既涉及采购人又涉及采购代理机构,应按事项分别提出询问,不能一文同时询问两个单位,否则不予受理(不清楚询问对象的,提出询问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询问清楚后再向询问对象提出)。 采购人联系人:黎劲 联系电话:0830-7204870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7738182793 |
28 |
供应商质疑 |
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质疑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和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按照“谁主要相关,谁直接负责”的原则,潜在供应商对资质要求、技术参数(服务要求)及配置、性能指标、商务要求、评分标准等由采购人确定的相关事项的质疑依法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负责回复和处理。对采购组织工作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既涉及采购人又涉及采购代理机构,应按事项分别提交质疑书,不能一文同时质疑两个单位,否则不予受理(不清楚质疑对象的,提出质疑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询问清楚后再向质疑对象提出)。 采购人联系人:黎劲 联系电话:0830-7204870 地址:古蔺县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7738182793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西区B-29号地块原著荟1栋14层1405号 接受质疑方式: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书(不接受电话或者网络形式的质疑) |
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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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古蔺县财政局备案。 |
31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关于防范和惩处政府采购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通知》(川财采〔2017〕63 号)的规定执行。代理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代理服务费。 |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古蔺县人民医院。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云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核心产品品牌有一项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项目第1包核心产品为:磁场刺激仪;第2包核心产品为:肺功能测试系统脉冲振荡模块;第3包核心产品为:高清腹腔镜;第4包核心产品为:数字化乳腺机;第5包核心产品为:高端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第6包核心产品为:医用灌注吸引平台;第7包核心产品为:普通监护仪。
5.2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3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4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2 本项目无答疑会。
8.3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现场考察,现场考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两部分:
第一部分: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
按照招标文件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部分:其它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以外的评标)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3)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15%(建议在10%-20%区间)。(实质性要求)。
2 技术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4)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5)产品彩页资料
(6)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7)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8)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3 商务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
(7)投标人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8)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9)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10)商务应答表;
(11)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4售后服务(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本项目执行地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
(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注:投标人承诺的保修时间、保修内容与范围等需要投标产品制造厂家授权的,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承诺的保修时间、保修内容与范围等得到了制造厂家授权,如其承诺的保修时间、保修内容与范围等与制造厂家授权不一致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5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6.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单独密封装订,电子文档1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实质性要求)。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投标文件应当贴上密封条密封且在密封条和密封袋的骑缝处盖章,密封袋不得破损。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开标一览表和电子文档应分别单独密封装订。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6.中标通知书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26.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5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云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17738182793。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3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两份送至四川云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17738182793。
28.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9.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0.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0.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0.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1.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2、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3. 履行合同
33.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4. 验收
34.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4.3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到古蔺县人民医院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5.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七、投标纪律要求
36.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投标;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九、其他
38.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第一部分 “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1-1
(正本/副本)
XX项目
资格性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若有):
日期:XX年XX月XX日
格式1-2
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并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格式1-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川云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授权声明:XXX(单位名称),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XXX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XXX项目(采购编号:XXX)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
职 务: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
职 务: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注: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格式1-4
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格式1-5
2019年或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新注册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①至少包括审计报告和两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附注)。
②应当有会计师签字和加盖执业章。
③内容应清晰可辩。
格式1-6
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四川云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投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投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投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投标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格式1-7
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来或
自供应商单位成立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实质性要求)
四川云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招标活动,郑重承诺: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来或自供应商单位成立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1-8
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四川云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单位XXXX(供应商名称)参加 XXXX(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所规定的失信行为XXXX次(仅限投标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如果存在本条情形的应列出具体失信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