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2021年12月采购意向公开 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
1 | 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定点服务采购 | 招标服务期2年。货品大类:鲜肉类,冷冻品类,禽蛋类,水产品类, 水果类,蔬菜类,粮油、干杂、调味品类,乳制品类,鲜奶类,米粉类,糕点类。(不仅限于上述商品) | 384 | 2021年12月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