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宁波市市政设施中心2022-2024年物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ZFCG2021C028G
项目名称:宁波市市政设施中心2022-2024年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950000
最高限价(元):19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物业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9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物业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4日至2021年11月2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5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市政设施中心
地 址:宁波市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1207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女士/乐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91157
质疑联系人:方女士/乐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91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
传 真:0574-87187961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87959
质疑联系人:吴文彬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8795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0574-89388441
联系人 :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042
附件信息:
-
NBZFCG2021C028G-宁波市市政设施中心2022-2024年物业服务项目.doc
432.5K
电子化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NBZFCG2021C028G
项目名称:宁波市市政设施中心2022-2024年物业服务项目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 〇 二 一 年
目 录
第一章 专用部分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说明及评标标准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二章 通用部分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 其他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日期:2021年11月4日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加密电子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BZFCG2021C028G
2、项目名称:宁波市市政设施中心2022-2024年物业服务项目
3、采购预算:标包1:人民币195万元/年;最高限价:人民币195万元/年
4、采购需求:标包1:宁波市市政设施中心2022-2024年物业服务,详见项目需求说明。
5、合同履行期限:标包1 服务期限为三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
6、联合体投标:标包1 不接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未列入“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2、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或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免费下载电子文件。
四、电子投标和开标事项
1、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平台:www.zcygov.cn
2、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11月25日9:30。
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
4、开标现场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五、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项:本项目在四楼开标区视频直播评审现场实况。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宁波市市政设施中心
联系人:方女士/乐先生 电话:0574-87191157 地址:宁波市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1207室
2、集中采购机构: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TEL:0574-87187959 FAX:0574-87187961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邮编:315066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说明及评标标准
特别申明:
任何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0条规定的要求均为无效采购需求。
不得将注册资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将除进口产品以外的生产厂家的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
招标文件提供的数据资料仅为投标参考使用,详细信息投标方应实地踏勘现场调查核实,中标后,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情况为借口,提出额外补偿的要求!
招标文件要求合同复印件、资质、证明等信息复印件需盖章编制到投标书中。
投标人应列出报价的明细构成表,并附上每项报价的计算方法、过程及依据。
本项目标的对应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项目需求说明:
标包1:宁波市市政设施中心2022-2024年物业服务
一、物业的基本情况
宁波市市政设施中心机关、市政道路管理所、市政照明设施管理所、市政桥梁管理所(城市桥梁监测中心)、市政设施研究所、市政隧道地道管理所共13个办公点,具体位置及需求如下:
1、宁波市市政设施中心位于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大楼11层至14层办公区域保洁工作。
2、宁波市市政照明管理所,主要分为二处:启运路81弄1号办公区域行政楼(5层,含会议室)、附属办公用房(2层),景观分所(车站路)一楼层办公区域的保洁、安保等其他事宜。
3、宁波市市政道路管理所,主要分为四处:白沙路大楼四层楼办公区域的安保、保洁等,曙光北路养护一所、大沙泥街、倪家堰养护二所(两处)办公区域保洁。
4、宁波市市政桥梁管理所,主要分为三处:宝善路办公区域行政楼安保、保洁等,城投大厦大楼保洁,庆丰桥场地安保及保洁。
5、宁波市市政隧道管理所宁波市鄞州区曙光北路2113号及宁波市宝善路153号夏禹路隧道办公区域行政大楼的安保、保洁等其他事宜。
6、原宁波市排水监督所宁波市鄞州区彩虹南路16号彩虹大厦4楼C区,办公区域的安保和保洁工作等。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管理服务范围
1、负责业主单位行政区域内公共秩序的维护,做好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信件、包裹和邮寄物品的收发、门岗监控值勤和区域内的安全工作。
2、负责业主单位公共环境卫生工作。
3、负责业主单位会议服务及图书管理工作。
4、负责业主单位办公区域内设施、设备管理,简易零星维修,同时需配合业主单位做好外修联系等事项。
5、配合做好业主单位临时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总体管理要求
1、中标单位须履行的职责:严格按招标项目中的质量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各尽其职,保证服务质量。
2、由中标单位按国家规定支付上岗人员的各项工资、津贴、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
3、中标单位必须对上岗人员按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并对上岗人员定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食堂人员必须持有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证明。要求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遵守业主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维护业主单位形象、服从领导。对不遵守劳动纪律、作风拖拉以及不称职的工作人员,经查实后,业主单位有权要求更换。
4、中标单位须在业主单位内设立专职管理办公室(专职管理办公室由业主单位提供)。中标单位应制定完善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派专职督导人员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现场管理与指导,并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
5、业主单位有权对中标单位工作质量进行定期与不定期考核。
6、无条件配合业主单位工作时间,确保业主工作正常开展
7、 中标单位服务从业人员在业主单位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单位负责。
(三)项目管理具体要求
1、安全保卫管理
办公区域内安全管理
(1)保安人员24小时不间断在大门口值勤,接待来访人员的登记,联系接待人员,礼貌迎送来访人员;
(2)负责好各单位门口人员出入秩序及行车秩序。
(3)对各单位内区域进行不间断地巡逻检查,及时掌握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设备、消防器材和设施的运作情况,发现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处置并做好登记。
(4)负责夜间办公区域门窗、水电等日常检查、管理、维护工作,物品、物资安全工作,公共部位照明开启、关闭工作。
(5)负责行政区域内的停车管理,按规范停放,及时监督外来车辆乱停放现象,确保交通顺畅,停放有序。
(6)办公室赋予的其他相关工作及工作要求。
监控管理
(1)负责火警报警系统监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简单的故障排除,确保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2)24小时不间断监控火警报警系统、可视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发现险情和可疑情况要及时快速上报业主、并协助职能科室和相关部门及时处置;
(3)负责监控设备运行状况的记录;
报刊、包裹收发
(1)根据业主要求做好收、发信件和包裹,重要信函和邮寄物件即到即送,并做好快件、包裹的登记签收工作。
(2)每天二次及时、准确发送报刊,邮政错送或漏送时及时联系解决。
2、环境卫生管理
(1)每一小时清理一次卫生间,卫生间内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和设施完好;
(2)台面、镜面、地面干净,基本干燥,无灰尘,无明显污渍;
(3)座便器、蹲便器、尿槽内无明显水迹污垢和其他污物;
(4)洗手液、肥皂、卫生纸、擦手纸等补充及时;
(5)每天要对各器具清洁消毒一次;
(6)每层放置的垃圾桶内垃圾要日产日清,茶渣箩保持干净。
(7)公共区域每天清扫不少于两次,每一小时巡视一次,发现杂物及时清理,确保清洁;
(8)每周一次打扫值班室卫生,根据要求及时清洗床上用品。
(9)每天一次做好各会议室的卫生工作。
(10)做好业主单位除四害工作。
(11)保证行政办公楼及门卫四周干净整洁、无蛛网、无烟头、无纸屑。绿化区域内无瓜果皮、无树枝等杂物,垃圾中转处、垃圾桶、窖井无垃圾积存、无臭味、无污水及虫蝇滋生等。
(12)负责部分办公点公共区域、会议室内植物盆景的养护工作,适时浇水和植物叶子的保洁等工作。
(13)负责各办公点垃圾分类工作。
(14)完成办公室交待的其他卫生保洁工作及工作要求。
3、食堂帮厨要求
(1)按业主单位的要求配合做好工作餐,安排厨房人员,需持健康证上岗。
(2)就餐厅、备菜间、灶间、倒渣间卫生及就餐中途打扫桌子等工作。
(3)每天一次做好食堂内卫生工作,每周一次做好食堂场面、桌椅的大扫除工作。
(4)清洗各种荤、素菜及烧饭,清洗就餐用品等。
(5)做好食堂内的垃圾分类工作。
4、各办公点设施、设备管理要求
(1)必须配有电工上岗证人员,每月对配电箱、通信线路等巡查,并作好记录。
(2)熟悉房屋状况,房屋内外部结构,定期巡检,及时维修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3)熟练掌握辖区内电气、水、消防系统等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技术性能,经常巡视以确定公用设施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并做好应急抢修工作。
(4)维修工必须具备熟练的施工技能,有水、电、土建等基本知识和操作规范。
(5)负责专业维修公司前来维修、保养的监管和配合工作。
(6)负责接待处理日常检修工作。
(7)维修工对范围内的建筑物、灯具、管道等,定期清洗、保养大楼内外设施、设备,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8)配合做好对大楼各办公室及公共区域内空调、电风扇等设备进行清洗、保养工作。
(9)完成办公室交待的其他相关工作及工作要求。
5、会议服务、图书管理工作
(1)按会议要求对会场进行布置,包括台型、灯光、花草、会标、气氛等。同时负责会议室所配备物品的保管,保养和清洁工作。
(2)会议期间提供规范优质的服务,确保茶水不间断,根据会议所需服务到会议结束,并做好会议开始、结束的迎送工作。
(3)熟练掌握各类图书的借阅情况,要求图书归类摆放整齐,新书刊按分类及时进行入账,方便借阅。
(4)及时完成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工作岗位要求及职责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门卫、保安、收发、食堂、保洁、物业维修、会议服务等共计23个岗位(不少于36人)的服务项目。具体如下:
1、宁波市市政设施中心机关
序号 |
岗位 |
工作要求及职责 |
年龄及人数 |
1 |
项目经理 |
大专以上学历; 有较强事业心与责任感,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准,较强的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有同等规模物业管理经历; 3、配合中心办公室主任做好全单位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4、分担中心会务工作。 |
50周岁以内、1人 |
2 |
保洁 |
1、负责指定办公室的保洁工作; 2、负责值班室保洁卫生(有洗衣机); 3、负责机关办公区域公共空间、会议室、接待室、卫生间、浴室等场所保洁; |
55周岁以内、2人 |
2、宁波市市政照明管理所、市政设施研究所
序号 |
岗位 |
工作要求及职责 |
年 龄 |
|||
1 |
现场管理 |
1、大专以上学历; 2、收发报纸、分发快递; 3、吃苦耐劳,能使用保洁器械,有两年相关工作经验。分担照明所会务工作; 4、配合所办公室主任负责照明所、研究所及下属分所物业人员及其它事宜的具体管理工作。 |
45周岁以内、1人 |
|||
2 |
安保 |
具备高度责任感,良好的身体素质、文化素质,讲文明礼貌,形象良好;会讲普通话,能听懂宁波方言;具备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基本常识,有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做好夜间巡视、门岗监控管理及记录等; 及时收发报刊、快递、包裹等; 做好进出人员、车辆的登记及管理工作; 配合做好简易这样车棚的搭建、拆除工作。 |
60周岁以内、5人 |
|||
3 |
保洁 |
吃苦耐劳,能使用保洁器械,有两年相关工作经验; 负责指定办公室的保洁; 负责办公区域公共走廊、洗手间、楼梯、浴室等公共区域的保洁; 负责大楼外围广场、道路保洁,及垃圾清理工作。 |
55周岁以内、3人 |
|||
4 |
帮厨 |
负责食堂内桌椅、场面、瓷面、玻璃等清洁卫生; 负责清洗浑素小菜、餐具等帮厨工作。 |
55周岁以内、1人 |
|||
5 |
车站路 保洁兼门卫 |
负责办公区域公共空间、会议室、卫生间等场所保洁; 负责白天来访人员登记和日常安全工作; 收发报刊、快递、包裹等。 |
55周岁以内、1人 |
3、宁波市市政道路管理所
序号 |
岗位 |
工作要求及职责 |
年 龄 |
1 |
现场管理 |
大专以上学历; 负责收发报刊、快递、包裹等; 负责会议室卫生、会务及接待工作; 配合所办公室主任负责道路所及下属分所物业人员及其它事宜的具体管理工作。 |
45周岁以内、1人 |
2 |
总所门卫 |
具备高度责任感,良好的身体素质、文化素质,讲文明礼貌,能听懂宁波方言; 收发报刊、快递、包裹等; 做好进出人员、车辆的登记及管理工作; 兼带大楼周边的清洁卫生。 |
60周岁以内、2人 |
3 |
总所保洁 |
1、各科室的工作垃圾清除; 2、吃苦耐劳,能使用保洁器械,有两年相关工作经验。 3、负责指定办公室内部保洁; 4、所办公区域公共空间、会议室、接待室、值班室、卫生间、浴室等场所保洁。 |
55周岁以内、1人 |
4 |
总所帮厨 |
负责食堂内桌椅、场面、瓷面、玻璃等清洁卫生; 2、负责清洗浑素小菜、餐具等帮厨工作。 |
55周岁以内、1人 |
5 |
分所(曙光路、大沙泥街和江北倪家堰公园)保洁 |
吃苦耐劳,能正确使用保洁器械; 负责打扫所办公区域公共空间、会议室、接待室、值班室、卫生间、浴室等场所保洁; 各科室的工作垃圾清除。 |
55周岁以内、2人 |
4、市政桥梁管理所(城市桥梁监测中心)
序号 |
岗位 |
工作要求及职责 |
年 龄 |
1 |
现场管理 |
大专以上学历 负责收发报刊、快递、包裹等; 负责会议室卫生、会务及接待工作,熟练掌握会务设备的操作使用; 配合所办公室主任负责桥梁所及下属分所物业人员及其它事宜的具体管理工作。 |
45周岁以内、1人 |
2 |
宝善路151号门卫 |
具备高度责任感,良好的身体素质、文化素质,讲文明礼貌,能听懂宁波方言; 做好进出人员、车辆的登记及管理工作; 负责收发报刊、快递、包裹等; 做好安全工作,坚持夜间巡视; 兼带大楼周边的清洁卫生。 |
60周岁以内、1人 |
3 |
宝善路151号保洁 |
1、吃苦耐劳,能正确使用保洁器械,有相关工作经验; 负责办公区域公共空间、会议室、卫生间、浴室等场所保洁; 负责食堂内桌椅、场面、瓷面、玻璃等清洁卫生; 4、负责清洗浑素小菜、餐具等帮厨工作 |
55周岁以内、1人 |
4 |
庆丰桥鄞州侧门卫 |
负责来访人员及车辆的登记及管理工作; 负责收发报刊、快递、包裹等; 3、做好安全工作,坚持夜间巡视; 4、负责办公区域公共场所、会议室、卫生间保洁工作。 |
60周岁以内、1人 |
5 |
庆丰桥鄞州侧保洁 |
1、吃苦耐劳,能正确使用保洁器械,有相关工作经验; 2、负责办公区域公共空间、会议室、卫生间、浴室等场所保洁; 3、负责食堂内桌椅、场面、瓷面、玻璃等清洁卫生; |
55周岁以内、1人 |
5、宁波市市政隧道管理所
序号 |
岗位 |
工作要求及职责 |
年 龄 |
|||
1 |
现场管理 |
大专以上学历; 负责收发报刊、快递、包裹等; 负责会议室卫生、会务及接待工作,熟练掌握会务设备的操作使用; 配合所办公室主任负责隧道所及下属办公点物业人员及其它事宜的具体管理工作。 |
45周岁以内、1人 |
|||
2 |
总所安保 |
具备高度责任感,良好的身体素质、文化素质,讲文明礼貌,形象良好;会讲普通话,能听懂宁波方言;具备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基本常识,有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做好夜间巡视、门岗监控管理及记录等; 3、及时收发报刊、快递、包裹等; 4、做好进出人员、车辆的登记及管理工作; 5、兼带大楼外广场及绿化带内保洁工作。 |
60周岁以内、3人 |
|||
3 |
总所保洁 |
吃苦耐劳,能使用保洁器械,有两年相关工作经验; 负责所大楼内指定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的保洁; 负责所大楼内办公区域公共走廊、洗手间、楼梯、浴室等场所保洁。。 |
55周岁以内、2人 |
|||
4 |
宝善路153号门卫 |
负责办公区域公共空间、会议室、卫生间等场所保洁; 负责白天来访人员登记和日常安全工作; 3、收发报刊、快递、包裹等; |
60周岁以内、1人 |
|||
5 |
宝善路153号保洁 |
1、吃苦耐劳,能正确使用保洁器械,有相关工作经验; 2、负责办公区域公共空间、会议室、卫生间、浴室等场所保洁; |
55周岁以内、1人 |
6、其他
序号 |
岗位 |
工作要求及职责 |
年 龄 |
|
1 |
零星维修水电维修工 |
1、男性,有电工上岗证,二年以上工作经验; 2、做好房屋设施、消防设施的巡查工作; 3、及时处理日常大楼设施的零星维修及保养; 4、负责12个(除建设大厦)办公点的零星维修任务。 |
60周岁以内、2人 |
上述人员必须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的不良记录。
2、上述人员保洁岗位要求女性、安保及门卫岗位要求男性,其余不做限制。
3、进场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对具体人员配置作适当的调整。
4、特殊岗位必须持证上岗、健康证。
5、根据业主合理需求,配合做好防疫登记、消杀等其他工作。
(五)目标和规定
1、因管理原因引起的治安案件、失窃案件发生率为零。
2、保洁员必须达到分管卫生包干区域的地面干净整洁,无蛛网、无烟头、无纸屑、泥水、污水,绿化带上无瓜果皮、纸屑、无树枝等杂物;垃圾中转站、垃圾桶、窨井、果壳箱内无臭味、无污水及虫蝇滋生等。
3、保洁员捡到的废品应归类到指定地点,并及时处理,不准擅自存放在保洁区域内,垃圾亭保持清洁整齐。
4、卫生间无异味,无积水。会议室桌椅干净无污渍,地面无垃圾烟蒂。
5、无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行政、后勤保障事故发生。
6、做好各项保密工作。对党政要务以及其他事务和文件,严格做到不打听、不偷看、不传播、不擅自处理保密纸物等。
7、应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如门卫登记表、巡逻记录卡、车辆夜间停放情况汇总表以及其他需要记录在案的文档。
8、在物业管理工作中所涉及到业主方的设备、设施完好率要达到100%,如因员工不慎导致设备、设施损坏、丢失应按原价赔偿。
三、物业管理费用及补充说明
(一)物业管理经费使用范围
1、人工工资费用(必须符合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宁波市人社局规定,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社会保险(必须符合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宁波市人社局规定,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人员综合费用(办公费用、服装费、通讯费、培训费、食宿与交通费等)。
4、福利(职工福利支出)
5、节假日加班费用
6、行政办公费用
7、管理费用
8、法定税费及基金
9、其它费用(需列支项目清单及费用)
10、对上述费用的计算与缴纳须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保洁耗材、保安器械由采购人提供;餐费参照采购人劳服人员就餐标准,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工作人员服装款式及颜色需经采购人认可。
(二)其它补充说明
1、本次招标,委托管理期限为三年。
2、本次招标,管理服务费用由各投标方自行报价(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报价时要充分考虑未来三年价格因素的变化,中标价格将作为合同价格执行三年;合同执行期间,遇到社保缴费基数及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合同中的人员最低工资和社保缴费部分相应作出调整,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确保用工合法;管理合同为一年一签,各单位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约12名)在每年5月、10月对物业进行考核,一年内,如两次考核满意率(参考合同附件1)在85%(结果为满意的调查表份数/总份数)以下,业主方有权终止不再续签第二年合同;如考核满意率在85%以上,则续签次年合同。
3、在投标报价中,物业管理费采用包干制。中标单位根据有关物业管理法规与采购人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对本物业实行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物业管理企业需在本项目中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协调管理,按本项目管理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中标单位必须严格管理,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人员要坚守岗位,实行专人负责制,各项目负责人必须跟班作业,服从管理,做到服务第一,质量第一。所有员工须有有效的上岗证件。
5、服务费用结算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支付年度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元。中标人需向投标人出具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的预付款担保保函。预付款从首次支付的费用开始抵扣,直至扣完为止,预付款扣完后无息退还预付款担保,剩余部分金额从次月开始支付,每个月结算一次,次月20日前支付上一个月的管理费。结算时中标人需要提供增值税发票。
6、管理用房。在委托管理期限内业主免费提供相应的管理用房,具体根据业主的实际与管理要求而定。
8、委托管理费以物业管理单位在标书中提供的最后价格为准。
9、物业管理人员的服务不能满足业主单位的要求,业主单位有权要求更换物业管理人员,其中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0、招标周期内,如遇投标人办公地点及服务项目变更,应按实际情况增减相应人员,增减的费用以中标单位提供的《物业人员分配及费用报价表》为准。
四、注意事项
1、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整体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其他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
3、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投标人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有权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
4、如投标人提交伪造资质证书、合同文件,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没收投标保证金、通报批评,并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5、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及在投标过程中违法违纪,或以任何形式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一经查实,由招标单位按规定给予处罚,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终止委托管理合同,一切后果由责任者自负。
评标标准与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1、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合格的投标人。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评标必须以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条件为准。
二、无效标
资格审查由招标人负责,符合性审查及评审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标,不进入技术评议及综合打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1款之规定;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以投标截止日“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数据为准,打印不合格投标人的查询记录网页一并作为资格审查资料存档);
(3)不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若有);
(4)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有)。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未按要求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的;
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而未提供的;
实质性条款不满足的;
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加盖与全称相一致的公章(不得加盖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未按规定签署、盖章的,影响投标效力的;
(6)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内容缺失、不完整,导致无法评审的;
(7)投标价格错误且不同意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修正的;
(8)投标人应做好详细的投标成本测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i)对于低于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70%的投标报价,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成本测算资料的;
(ii)评审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过低时,投标人未在1小时内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成本测算资料的;
(iii)投标人虽然提供了成本测算资料,但评审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认为其成本测算依据不合理的。
(9)出现招标文件规定作无效标处理的其他情形。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废标
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本项目废标:
(1)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评审程序
1、招标人工作人员按评审委员会名单核对评委身份,组织评委及监管等人员签到。
2、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评审纪律,征询评委有无回避情形;
3、评审委员会确定评审组长,负责组织主持评审活动;
4、招标人工作人员对每个评委评审情况进行复核,有差错的、或畸高畸低的,提醒评委进行修正,评委拒绝修正的,提交评委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集体决定,并记入评审记录内。情节严重的,报监管部门处理。
5、招标人工作人员协助做好价格分和评审情况的计算、汇总工作。
6、评审委员会形成评标报告,应由全体成员签字确认。有保留意见的可以在评标报告中申明,未申明且拒绝签字的视同默认评标报告并载明此情形。
7、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会议结束。
五、评标方法
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基础,考虑各项相关因素的影响,将相关因素以定量计算的方法转换成分数表示形式,以评标得分高低确定评标结果顺序。
本次招标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设置,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进行评分,最终得出该投标的总分;按评估分自高向低次序排出评标结果排序。
六、评标细则
首先根据招标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及资格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综合比较与评议。
(一) 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
分值 |
备注 |
---|---|---|
投标报价 |
20 |
1、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基准价得20分。 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评审价格×20(保留二位小数) 2、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给予6%的价格扣除后参与评审。 即:评审价格=投标报价×(1-0.06)。其它投标人,评审价格=投标价格。 3、投标报价得分,最高为20分,最低为0分 |
类似项目管理业绩 |
3 |
2019年1月1日至今,管理过的或正在管理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楼物业管理项目(服务内容至少包含安全保卫及保洁服务),满足条件的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中未标明服务内容的,由业主方出具证明。 |
认证证书 |
4 |
投标人具有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每个得1分,共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
企业荣誉 |
3 |
2019年1月1日(以颁发时间为准)以来所管理的物业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示范大厦荣誉的得3分,(地)市级的得2分、区(县)级的得1分(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同一个项目取最高荣誉,不重复加分。最多得3分。 |
物业管理整体设想及策划 |
6 |
对本项目的理解和熟悉程度;对本项目整体构想的创新性、充分性和相符程度;物业管理目标明确性,起点高低程度及设置合理性。 |
管理指标及措施 |
6 |
管理指标与整体定位是否准确;指标标准是否合理;达成指标的措施是否有效和可行。 |
管理方式和工作计划 |
6 |
管理方式与管理措施是否相符;工作计划与管理指标是否相符;工作计划的是否可行和合理。 |
制度和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
2 |
管理制度是否齐全、规范,档案管理方案是否科学。 |
人员的配备、培训、管理 |
8 |
各岗位人员配置是否符合招标方要求;人员管理制度、具体措施、培训计划等是否合理、规范、科学。 |
人员工资测算及其他费用测算的合理性 |
8 |
测算的物业服务费与项目管理整体定位是否相符;测算的物业服务费是否符合物业服务费构成要求;测算的数值是否合理、规范。 |
安保管理具体措施 |
11 |
管理方案是否适应本项目的需求,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创新;应答是否详尽、明晰;工作范围是否齐全;岗位配置是否充分,服务标准设计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评议。 |
保洁管理、会议、图书管理等其他服务的具体措施 |
10 |
管理方案是否适应本项目的需求,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创新;应答是否详尽、明晰;工作范围是否齐全;岗位配置是否充分,服务标准设计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评议。 |
设备、设施管理的具体措施 |
8 |
管理方案是否适应本项目的需求,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创新;应答是否详尽、明晰;工作范围是否齐全;岗位配置是否充分,服务标准设计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评议。 |
有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难点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 |
3 |
项目特点、难点分析是否准确,解决措施是否得当。 |
标书制作 |
1 |
根据标书编制结构的合理性和可读性综合评价。 |
政策加分 |
1 |
投标人是国家认定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得1分。 |
合计 |
100 |
评分表
(二)评分办法
由评委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阅,然后根据需要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和评议,并按以上指标(除价格部分外)进行记名打分。
统计、汇总所有评委对每一份投标文件的评分,然后用算术平均法求出每一份投标文件非价格部分的平均得分。
价格部分
先由评委会对各投标人的分项报价进行分析。审查投标报价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有无明显开口、漏项、漏量等情况,在取得基本一致的意见后进行判别计算。对出现漏项、漏量情况的标书由评委会进行调整,得出评估价。
其他部分
除明确给出评判标准的项目外,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情况综合评定,各项指标的最小打分单位为0.1分。
最终得分与中标人的确定
各投标人最终分按以下方法进行计算:最终得分=价格得分+其他得分;
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若出现并列分,则由报价低的排列在前,报价也相同的则由技术得分高的排列在前,价格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则由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评审委员会在审标、询标的基础上根据事先制定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定,评出最高得分的投标人为推荐中标人。推荐中标人公示无异议的将被确定为中标人;推荐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若存在以不真实材料来谋取评审优势的,将失去中标资格,由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推荐中标人进行公示,以次类推(需重新招标的除外)。确定中标人后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招标人情况 |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东城支行 银行帐号:33150198367100000022 质疑接收:陈先生 TEL:0574-87187959 FAX:87187961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邮编:315066 |
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3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最多 家,联合体要求:XXX。 |
4 |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 |
是;√否。 |
5 |
集中现场踏勘(答疑) |
无;√有。 集合时间:2021年11月15日上午9:30; 集合地点:宁波市市政设施中心(地址: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一楼门厅 联系人:乐先生 电话:0574-87191135。 届时请每家潜在投标人安排不超过2人出席,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介绍信(证明函)。现场踏勘仅组织一次,潜在投标人错过现场踏勘后果自负。(现场踏勘人员疫情防控要求:已完成疫苗接种的“健康码或甬行码和行程卡”为绿色并全程戴口罩或按宁波市最新政策要求执行) |
6 |
讲标与演示 |
√无; 有,具体要求见需求说明。 |
7 |
备选报价方案 |
√不接受; 接受,投标文件未明确主备方案的视为无效标。 |
8 |
服务对象及地点 |
采购人指定,详见项目需求说明。 |
9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后90天 |
10 |
招标文件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 |
不收取 |
11 |
投标保证金 |
不收取 |
12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收取,合同金额的5%,合同签订时向采购人提供到账或履约担保。 |
13 |
采购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
一次性支付: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分批支付:详见项目需求说明。 |
14 |
投标文件提交方式 |
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电子投标,投标人须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发布的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下载专区”下载)制作并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纸质文件或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
15 |
其他 |
无 |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A 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集中采购机构”即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系指统一组织实施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项目采购活动的非营利事业法人。
2.3 “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集中采购机构。
2.4 “投标人”系指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2.5 “投标人代理人”系指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授权代表。
3、合格的投标人和投标产品
3.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关于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1.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1.3 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产品并符合投标邀请中规定资质要求的合法营销资格的国内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3.1.4 投标人与采购人一般应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有关联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告知招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如实说明,并提供关联关系材料。
3.1.5 投标人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1)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的供应商;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被投资公司;
(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具体实施)活动。
3.1.6 一个投标人对一个标包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3.1.7 投标人代理人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委托参加投标。
3.1.8 如投标人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1.9 除招标文件有规定外,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关于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2合格的投标产品或服务
3.2.1应该是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
若投标产品或服务属于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产品或服务,则应具备相应有效的证书。
若投标产品属于进口产品,则应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件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办理。
3.2.2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等)的索赔或起诉,否则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费用
4.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信息公告媒体
5.1 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和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均在该网站上予以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B 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
6.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6.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则可能被视为无效标而导致投标被拒绝。
6.3为保证招标的公平性,若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要求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人核实后,应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请求、理由及事实证据材料。
6.4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的,可用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应用书面作答(包括网上公告形式)。如有必要,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以网上公告形式通告潜在投标人。
6.5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招标文件做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补充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6因6.4条款或6.5条款做出实质性澄清或修改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应顺延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补充公告。
C 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语言和计量单位
7.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
7.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的制作
8.1 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应与正文一致,使用宋体五号字,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对投标文件格式部分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
8.2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系统配置要求:64位的windows7及以上操作系统。
8.3潜在供应商应提前完成供应商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正式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CA驱动和申领流程:浙江政府采购网 > 下载专区 > 电子投标客户端 > CA驱动和申领流程)。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4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位置:浙江政府采购网 > 下载专区 > 电子投标客户端 >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缀jmbs),按“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手册.pdf”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并进行关联定位、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
8.5 供应商在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服务时间:工作日8:00-20:00)。
9、投标报价
9.1投标人要按投标产品数量、价格表的内容要求完整填写。
9.2对于非标准产品的投标,还应填报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9.3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产品,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同时提供美金报价、折扣率、与人民币比值。
9.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投标人对每一种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9.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0.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
10.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对投标文件格式部分规定的要求进行签署。
D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上传。截至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通道将关闭,投标人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
1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3.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3.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重新制作并上传。
1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
E 开标及评标
14. 开标评标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且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招标人可暂停电子交易活动:
14.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14.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14.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14.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14.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招标人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15.电子开标
15.1 招标人在政采云平台主持电子开标。
15.1.1 投标截止时间到,投标人不足3家,不进入标书解密开标程序。
15.1.2 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用制作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认证证书(同一个CA证书)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公布开标一览表内容。解密结束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解密通道,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为避免投标工具驱动安装、系统兼容性和网络环境等问题,建议投标人用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进行解密。
15.2 需要参加项目现场讲标(答辩)的,授权代表应当参加,并在投标现场提供参加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材料。
1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16.1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16.2对价格错误,评审委员会按下述原则修正:
开标一览表与分项报价表等投标文件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6.3投标文件内容有歧义或不一致的,按不利于投标人作出认定。
16.4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17.讲标(答辩)及投标的澄清
17.1需要讲标(答辩)的,招标人工作人员应核对投标人讲标(答辩)人员,依次逐个带领投标人代表进出讲标(答辩)场所。
17.2招标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答疑和澄清。
17.3必要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17.4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
18.比较及评价
18.1招标人根据招标产品特点组建评审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产品需求方、技术、经济、法律专家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
18.2评标标准及评标方法详细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19.评标过程保密
19.1开标之后,直到评标结束,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19.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F 授予合同
20、公示及定标
20.1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投标人可询问自身评审综合得分与排序。
20.2定标的形式有二种,一种是经采购人授权,由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方,另一种是由采购人对预中标进行审查确认中标方。
20.3接受最终审查的预中标方,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
21.招标人在授标时有变更数量的权力
在向投标人授予中标通知书时,招标人有权按有关规定变更数量和服务的内容。
22.中标通知
22.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包括网站公布)通知所选定的中标方。
22.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3.签订合同
23.1中标方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中标经济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23.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4.履约保证金
24.1中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买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4.2中标方如未按第23.1及24.1条的规定办理,招标人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可另选中标方或另行招标。
24.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G 风险监督
25.廉洁自律规定
25.1 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25.2 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26.人员回避
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集中采购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27.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27.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7.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www.ccgp.gov.cn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重复或分次提出的、内容或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27.3 质疑函接收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资料表。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物业委托管理合同书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宁波市市政设施中心机关办公楼及下属五个单位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并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市政设施中心机关办公楼及下属五个单位办公楼委托给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目标和规定
1、因管理原因引起的治安案件、失窃案件发生率为零。
2、保洁员必须达到分管卫生包干区域的地面干净整洁,无蛛网、无烟头、无纸屑、泥水、污水,绿化带上无瓜果皮、纸屑、无树枝等杂物;垃圾中转站、垃圾桶、窨井、果壳箱内无臭味、无污水及虫蝇滋生等。
3、保洁员捡到的废品应归类到指定地点,并及时处理,不准擅自存放在保洁区域内,垃圾亭保持清洁整齐。
4、卫生间无异味,无积水。会议室桌椅干净无污渍,地面无垃圾烟蒂。
5、无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行政、后勤保障事故发生。
6、做好各项保密工作。对党政要务以及其他事务和文件,严格做到不打听、不偷看、不传播、不擅自处理保密纸物等。
7、应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如门卫登记表、巡逻记录卡、车辆夜间停放情况汇总表以及其他需要记录在案的文档。
8、在物业管理工作中所涉及到业主方的设备、设施完好率要达到100%,如因员工不慎导致设备、设施损坏、丢失应按原价赔偿。
第二条 服务地点
宁波市市政设施中心机关、市政道路管理所、市政照明设施管理所、市政桥梁管理所(城市桥梁监测中心)、市政设施研究所、市政隧道地道管理所共13个办公点,具体位置及需求如下:
1、宁波市市政设施中心位于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大楼11层至14层办公区域保洁工作。
2、宁波市市政照明管理所、市政设施研究所,主要分为二处:启运路81弄1号办公区域行政楼(5层,含会议室)、附属办公用房(2层),景观分所(车站路)一楼层办公区域的保洁、安保等其他事宜。
3、宁波市市政道路管理所,主要分为四处:白沙路大楼四层楼办公区域的安保、保洁等,曙光路北路养护一所、大沙泥街、倪家堰养护二所(两处)办公区域保洁。
4、宁波市市政桥梁管理所,主要分为三处:宝善路办公区域行政楼安保、保洁等,城投大厦大楼保洁,庆丰桥场地安保及保洁。
5、宁波市市政隧道管理所宁波市鄞州区曙光北路2113号及宁波市宝善路153号夏禹路隧道办公区域行政大楼的安保、保洁等其他事宜。
6、原宁波市排水监督所宁波市鄞州区彩虹南路16号彩虹大厦4楼C区,办公区域的安保和保洁工作等。
第三条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范围
1、负责甲方单位行政区域内公共秩序的维护,做好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信件、包裹和邮寄物品的收发、门岗监控值勤和区域内的安全工作。
2、负责甲方单位公共环境卫生工作。
3、负责甲方单位会议服务及图书管理工作。
4、负责甲方单位办公区域内设施、设备管理,简易零星维修,同时需配合业主单位做好外修联系等事项。
5、配合甲方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乙方义务
1、乙方须履行的职责:严格按招标项目中的质量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各尽其职,保证服务质量。
2、乙方须按国家规定支付上岗人员的各项工资、津贴、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
3、乙方必须对上岗人员按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并对上岗人员定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食堂人员必须持有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证明。要求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遵守业主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维护业主单位形象、服从领导。对不遵守劳动纪律、作风拖拉以及不称职的工作人员,经查实后,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更换所产生的劳务纠纷,由乙方解决与甲方无关。
4、乙方须在甲方单位内设立专职管理办公室(专职管理办公室由业主单位提供)。中标单位应制定完善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派专职督导人员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现场管理与指导,并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
5、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单位的工作时间,确保业主工作正常开展,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6、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
(三)具体要求
1、安全保卫管理
(1)保安人员24小时不间断在大门口值勤,接待来访人员的登记,联系接待人员,礼貌迎送来访人员;
(2)负责好各单位门口人员出入秩序及行车秩序。
(3)对各单位内区域进行不间断地巡逻检查,及时掌握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设备、消防器材和设施的运作情况,发现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处置并做好登记。
(4)负责夜间办公区域门窗、水电等日常检查、管理、维护工作,物品、物资安全工作,公共部位照明开启、关闭工作。
(5)负责行政区域内的停车管理,按规范停放,及时监督外来车辆乱停放现象,确保交通顺畅,停放有序。
(6)办公室赋予的其他相关工作及工作要求。
(7)负责火警报警系统监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简单的故障排除,确保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8)24小时不间断监控火警报警系统、可视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发现险情和可疑情况要及时快速上报业主、并协助职能科室和相关部门及时处置;
(9)负责监控设备运行状况的记录;
(10)根据业主要求做好收、发信件和包裹,重要信函和邮寄物件即到即送,并做好快件、包裹的登记签收工作。
(11)每天二次及时、准确发送报刊,邮政错送或漏送时及时联系解决。
2、环境卫生管理
(1)卫生间内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和设施完好;
(2)台面、镜面、地面干净,基本干燥,无灰尘,无明显污渍;
(3)座便器、蹲便器、尿槽内无明显水迹污垢和其他污物;
(4)洗手液、肥皂、卫生纸、擦手纸等补充及时;
(5)每天要对各器具清洁消毒一次;
(6)每层放置的垃圾桶内垃圾要日产日清,茶渣箩保持干净。
(7)公共区域每天清扫不少于二次,每一小时巡视一次,发现杂物及时清理,确保清洁;
(8)每周一次打扫值班室卫生,根据要求及时清洗床上用品。
(9)每天一次做好各会议室的卫生工作。
(10)做好除四害工作。
(11)保证行政办公楼及门卫四周干净整洁、无蛛网、无烟头、无纸屑。绿化区域内无瓜果皮、无树枝等杂物,垃圾中转处、垃圾桶、窖井无垃圾积存、无臭味、无污水及虫蝇滋生等。
(12)负责部分办公点公共区域、会议室内植物盆景的养护工作,适时浇水和植物叶子的保洁等工作。
(13)配合办公室做好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
(14)完成办公室交待的其他卫生保洁工作及工作要求。
3、食堂要求
(1)按甲方的要求配合做好工作餐,安排厨房人员,需持健康证上岗。
(2)就餐厅、备菜间、灶间、倒渣间卫生及就餐中途打扫桌子等工作。
(3)每天一次做好食堂内卫生工作,每周一次做好食堂场面、桌椅的大扫除工作。
(4)清洗各种荤、素菜及烧饭,清洗就餐用品等。
(5)做好食堂内的垃圾分类工作。
4、各办公点设施、设备管理要求
(1)必须配有电工上岗证人员,每月对配电箱、通信线路等巡查,并作好记录。
(2)熟悉房屋状况,房屋内外部结构,定期巡检,及时维修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3)熟练掌握辖区内电气、水、消防系统等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技术性能,经常巡视以确定公用设施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并做好应急抢修工作。
(4)维修工必须具备熟练的施工技能,有水、电、土建等基本知识和操作规范。
(5)负责专业维修公司前来维修、保养的监管和配合工作。
(6)负责接待处理日常检修工作。
(7)维修工对范围内的建筑物、灯具、管道等,定期清洗、保养大楼内外设施、设备,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8)配合做好对大楼各办公室及公共区域内空调、电风扇等设备进行清洗、保养工作。
(9)及时响应甲方单位的各类维修任务。
(10)完成办公室交待的其他相关工作及工作要求。
5、会议服务、图书管理工作
(1)按会议要求对会场进行布置,包括台型、灯光、花草、会标、气氛等。同时负责会议室所配备物品的保管,保养和清洁工作。
(2)会议期间提供规范优质的服务,确保茶水不间断,根据会议所需服务到会议结束,并做好会议开始、结束的迎送工作。
(3)熟练掌握各类图书的借阅情况,要求图书归类摆放整齐,新书刊按分类及时进行入账,方便借阅。
(4)及时完成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四条 物业管理费用
(一)物业管理经费使用范围
物业管理费采用包干制。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主要包括:
1、人工工资费用(必须符合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宁波市人社局规定,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社会保险(必须符合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宁波市人社局规定,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人员综合费用(办公费用、服装费、通讯费、培训费、食宿与交通费等)。
4、福利(职工福利支出)
5、节假日加班费用
6、行政办公费用
7、管理费用
8、法定税费及基金
9、其它费用(需列支项目清单及费用)
10、对上述费用的计算与缴纳须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保洁耗材、保安器械由采购人提供;餐费参照采购人劳服人员就餐标准,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工作人员服装款式及颜色需经采购人认可。
(二)委托期限及具体费用
1、委托管理期限为叁年。
2、管理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为: 。
3、甲方代表(一般为各单位办公室主任)每年5月、10月对乙方进行考核,一年内,如两次考核满意率(参考附件1)在85%(结果为满意的调查表份数/总份数)以下,甲方有权终止,不再续签次年合同;如考核满意率在85%以上,则续签次年合同。
4、此项目中标价为 元/年(含发票税)2022年1月,支付年度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元。乙方需向甲方出具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的预付款担保保函。预付款从首次支付的费用开始抵扣,直至扣完为止,预付款扣完后无息退还预付款担保,剩余部分金额从次月开始支付,每月结算一次,费用 元(零星维修材料费另算,乙方需在甲方的认可下签订相关材料采购协议)。
第五条 其他事宜
1、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具体人员配置作适当的调整。
2、合同执行期间,遇到社保缴费基数及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合同中的人员最低工资和社保缴费部分相应作出调整,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确保用工合法。
3、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单方面提前解除协议,否则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按以上季付费用50%赔偿对方。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或严重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经济赔偿,直至终止协议。
4、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附:业主满意度调查表(样表)
物业人员分配及费用报价表
附件1:
业主代表满意度调查表(样表)
此表作为物业年度考核依据,甲方代表需认真填写,以下调查表中如有一项及以上不满意则总满意度为不满意。
1、您对现场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响应率及工作效率是否满意: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无此项服务
2、您对门卫人员的服务态度及工作效率是否满意: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无此项服务
3、您对保洁人员的服务质量及工作效率是否满意: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无此项服务
4、您对办公大楼整体环境卫生是否满意: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无此项服务
5、您提出的其他需要配合的工作及要求,物业人员及时回复和完成的情况,您是否满意: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无此项服务
不满意的请写明事由:
填写人签名: 填写日期:
附件2:
物业人员分配及费用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