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南通兴东国际机场空港酒店厨具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概况
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通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就南通兴东国际机场空港酒店厨具采购项目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通兴东国际机场空港酒店厨具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 175 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75 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说明。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没有因违反招标投规定被行政处罚,且在公示期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厨房设备生产厂家或厨房设备的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未明确品牌的厂制品)生产厂家的证明文件:
1)生产厂家须提供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生产厂家须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3)生产厂家须提供市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未被“信用中国”等媒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被行政处罚且在公示期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5日09时30分;
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
方式: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文件递送至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送地点):南通兴东国际机场办公楼208室。
五、样品提交
样品送达:2021年11月25日(7:00时-9:00时)(开标前送达并安装好),各投标单位应考虑安装时间,确保样品在上述时间内统一送达并安装至南通兴东国际机场办公楼一楼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
2、递交形式:银行汇票,不接受其他形式。将银行汇票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收款人:南通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南通建行通州兴东分理处
银行账号:32001647460059789789
未按规定时间、数额、规定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出,否则不予接受。
3、退还投标保证金:
3.1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其定标后予以退还。
3.2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生效后一周内予以退还。
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必须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核实后,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放弃中标项目的;
(2)拒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4)中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有不正当行为的。
6、本项目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均由采购人提出。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负责答复。
7、到现场开标人员,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调度安排,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后按规定入口进入。一般情况下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位委托人进入开标现场。请各投标单位提前做好投标委托人身体状况检测,委托人是否来自疫区等工作,如出现体温异常、咳嗽等症状,不得进入开标现场,请暂不要进入大厅,配合做好观察、就诊等工作。由于投标委托人身体状况不得入场的投标单位自行负责。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投标单位请提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联系,以便提前做好应对措施。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三副。
九、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南通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东镇
联系人:徐永丰
联系电话:185523108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江海大道488号金贸国际25楼2501
联系人: 董安国
联系电话: 18912299056
南通兴东国际机场空港酒店厨具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招标单位:南通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04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南通兴东国际机场空港酒店厨具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概况
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通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就南通兴东国际机场空港酒店厨具采购项目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通兴东国际机场空港酒店厨具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 175 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75 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说明。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没有因违反招标投规定被行政处罚,且在公示期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厨房设备生产厂家或厨房设备的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未明确品牌的厂制品)生产厂家的证明文件:
1)生产厂家须提供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生产厂家须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3)生产厂家须提供市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未被“信用中国”等媒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被行政处罚且在公示期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5日09时30分;
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
方式: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文件递送至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送地点):南通兴东国际机场办公楼208室。
样品提交
样品送达:2021年11月25日(7:00时-9:00时)(开标前送达并安装好),各投标单位应考虑安装时间,确保样品在上述时间内统一送达并安装至南通兴东国际机场办公楼一楼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
2、递交形式:银行汇票,不接受其他形式。将银行汇票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收款人:南通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南通建行通州兴东分理处
银行账号:32001647460059789789
未按规定时间、数额、规定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出,否则不予接受。
3、退还投标保证金:
3.1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其定标后予以退还。
3.2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生效后一周内予以退还。
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必须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核实后,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放弃中标项目的;
(2)拒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4)中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有不正当行为的。
6、本项目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均由采购人提出。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负责答复。
7、到现场开标人员,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调度安排,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后按规定入口进入。一般情况下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位委托人进入开标现场。请各投标单位提前做好投标委托人身体状况检测,委托人是否来自疫区等工作,如出现体温异常、咳嗽等症状,不得进入开标现场,请暂不要进入大厅,配合做好观察、就诊等工作。由于投标委托人身体状况不得入场的投标单位自行负责。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投标单位请提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联系,以便提前做好应对措施。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三副。
九、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南通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东镇
联系人:徐永丰
联系电话:185523108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江海大道488号金贸国际25楼2501
联系人: 董安国
联系电话: 1891229905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招标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
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本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招标文件工本费为500元,开标现场支付给招标代理单位。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项目服务内容与要求
(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6)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投标人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疑问
7.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当在2021年11月10日前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2021年11月15日前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7.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2021年11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并将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内容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7.3采购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购的,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代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
7.4采购人可能在2021年11月10日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如澄清或修改时间晚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招标文件的修改及澄清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采购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采购人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资格审查文件:
10.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提供投标企业为其委托代理人缴纳近6个月社保的缴费证明,法人代表参加开标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10.1.3 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10.1.4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未明确品牌的厂制品)生产厂家的证明文件:
10.1.4.1生产厂家须提供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10.1.4.2生产厂家须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10.1.4.3生产厂家须提供市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10.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0.1.6投标声明函(见第六章);
10.2商务技术标:编制要求详见评标办法中的评分标准;
10.3报价标文件:报价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1、投标文件的编写、份数和签署
11.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准备投标响应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标、报价标。
1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打印、签署和密封,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2、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项目需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提出总报价。投标人任何漏项、漏报、少报、错报所产生的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责任。报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作调整。
投标报价如有漏项,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即在评标时,按照最不利原则予以修正,但在签订合同时,认为这些漏项或者缺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的其他部分中,不再单独计价,也不因此增加合同价格。除非在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各类费用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动而调整。
投标货币:投标报价的货币应为人民币。
本次项目最高限价175万(含税),明细和总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报价处理。本次评标以税前(不含税)报价为评标价。
1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3.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本项目开标时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商务技术标、报价标)一正三副。
纸质投标文件分三册,第一册为“资格后审资料文件”,第二册为“商务技术标文件”,第三册为“报价标文件”。 投标人按投标文件组成顺序编写投标文件,牢固装订成册,并将三册文件分开单独密封。
13.2投标截止期: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之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13.3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给投标单位。
13.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单位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单位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4、投标保证金
14.1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招标公告要求执行。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采购人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4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开标与评标
16、开标
16.1每个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全程参与开评标过程。
17、评标委员会
17.1开标后,采购人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17.2 评委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采购有关规定。
17.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人。
18、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18.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18.2由采购人代表对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对未通过审查的投标人,应现场告知原因。
18.3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18.4在评标期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联系。
18.5采购人代表现场宣布评标结果。
19、投标的澄清
19.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19.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19.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0.1投标文件初审为资格性检查及符合性检查。由评委会负责实施。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0.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0.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0.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对投标文件中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等问题的评审原则如下: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质疑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修正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修正后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确认的,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0.6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21.1无效投标条款
21.1.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1.1.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1.1.3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21.1.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1.1.5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1.1.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1.1.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1.1.8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21.1.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包括不限于技术参数要求的“★”条款)和条件的;
21.1.10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全的;
21.1.11资格审查文件或商务技术标文件出现报价的。
21.1.1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21.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21.2废标条款:
21.2.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1.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1.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预算(单项、总价均不得超出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1.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2.5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21.3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处理: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有关部门批准。
五、定标
22、确定中标单位
22.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评出中标人。
22.2采购人将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3日。
22.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22.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2.3.2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2.3.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22.3.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22.3.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22.3.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22.3.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2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2.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2.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2.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2.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2.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2.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3、质疑处理
23.1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7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法定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异议,潜在投标人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异议的,招标人只对潜在投标人第一次异议作出答复。
23.2异议必须有参加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必须附法定代表人针对本次异议的特别授权,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异议,采购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异议。
23.3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3.3.1异议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23.3.2具体的异议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23.3.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23.3.4提起异议的日期。
24、中标通知书
24.l 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4.2 中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须到采购人处签收中标通知书。
24.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25、签订合同
25.l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5.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5.3 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服务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6、履约保证金
26.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缴纳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中标人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中标人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果中标人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采购人有权取消本次采购中标决定,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6.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行结束后,中标人凭采购人签署的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证明(证明格式自定,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履约保证金收条原件、保证金退款单(加盖中标人公章),前往采购人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购买方合同编号:
供应方合同编号:
签 署 地 点:南通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项 目 名 称:采购项目
采购合同
购买方(甲方):南通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方(乙方):
采购合同
甲方(购买方):南通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供应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合同总金额(见附件一)
本合同总金额在合同有效期内为固定不变价格(含税)。
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上述合同总金额为本合同总价。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产品价(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与产品有关的乙方所应纳的税费、技术资料费、技术服务费、所有产品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安装、调试、软件费、检验费(含产品安装验收取证费)及培训所需费用等乙方应承担的所有义务和所有工作的有关费用。
2.质量、技术要求
2.1.质量、技术标准
本合同下交付的产品的质量、技术要求应达到以下标准:
本合同下交付的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适用本合同质量、技术标准附件(附件二)(质量、技术标准附件名称可能有所不同,但其规定的内容涉及本合同标的的质量、技术及验收标准等,下同)规定,质量、技术标准附件已列示的项目按照附件规定执行,质量、技术标准附件未列示项目但所交付的产品存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未列示的项目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标准以最新版且标准最高者为准。
本合同没有质量、技术标准附件的,或质量、技术标准说明不明确的,或生产厂家的出厂标准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则本合同下交付的产品质量执行生产厂家出厂标准,但该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低于国家、行业标准非总体判定,即如生产厂家的出厂标准总体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同时,各单项标准亦不得低于对应的国家、行业标准的单项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定执行。如存在多项标准或原标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更改、变更的情况下,执行最高标准,如无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以甲方验收时出具的标准为准。
2.2.产品上均应订有铭牌(内容包括:制造单位、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
2.3.乙方保证交付甲方的本合同产品为原厂原装全新未曾使用过,保证产品在供应之前所有权确为自己所有,不存在权利瑕疵,否则因此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交货时间、地点
3.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3.2.交货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东镇南通兴东国际机场。
3.3.产品交货时必须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检验报告、装箱单、产品使用说明书、工具、备品,如乙方不是所供产品的生产商,乙方应提供生产商信息,并对其所出卖产品的产品质量负责。
4.运输、包装、卸货
4.1.运输及卸货
本合同项下的产品由乙方运输、卸货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并承担运输途中、装卸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乙方应于交货前24小时将货物名称、型号、数量、外形尺寸、单重及注意事项等,以函件及电话通知至甲方,以便配合。
4.2.包装
4.2.1.乙方对提供的全部产品须采用相应的国家、国际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用于长途和工程所在地运输(包括海上运输),并根据材料特点具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腐蚀、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包装物不回收。
4.2.2.乙方应在产品明显部位注明产品标志:制造厂名或商标、产品名称、产品型号规格、制造日期、编号、装箱数量、产品等级、堆放要求、保存环境要求、生产商等资料标识,因标示缺少或不清导致推放、保管错误并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4.2.3.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2.4.对没有进行保护或受损的产品,甲方将不予接受。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验收
5.1.发货前的检验和验收
乙方应在生产、加工或制造地点按本合同要求的标准进行质量检验。在发货之前,乙方对产品的有关内在和外观颜色、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全面的检查,并出具其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甲方再到工厂进行初次检验及验收,必要时甲方进行驻厂监督,相关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5.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随货将有关的检验报告或证明提供给甲方备查。所有的技术资料,如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示意图应于货物验收时一并交给甲方。
5.3.甲乙双方应在产品到达指定地点后根据本合同第一条的约定和质量、技术标准完成对乙方所供产品的验收,验收合格,甲方、乙方签订书面的验收交接单,双方代表签字办理移交手续,此时的移交并不免除任何乙方对交货产品存在质量、制造、设计、性能方面的缺陷和不合格的责任、三包责任、违约责任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
5.4.双方就产品的质量、技术、性能等在验收中发生争议时,以甲方的检验结果为准,以任何形式进行检验验收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付款
6.1.货币种类:本合同使用人民币。
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名称:
收款账号:
开户行:
6.3.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甲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
(1)双方签字盖章的验收交接单;
(2)增值税专用发票;
6.4.付款时间:
全部设备、材料、提供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全部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全部结束,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80%的货款,乙方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双方共同确认无质量问题的,付清尾款。
7.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7.1.质量保证
7.1.1.乙方应负责在质量保证期内对产品进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并承担相关费用。
7.1.2.质量保证期自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国家或行业及生产企业对产品质量保证期有更高标准的,或原标准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发生变动的则适用高标准。
质量保证期为 年(根据招投标文件进行明确,有多项质保期的要一一列明)
7.2.售后服务(根据招投标在合同签订时修订)
如乙方提供的产品需要组装、维护和修理,乙方应免费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直至其全面掌握为止。
7.2.1.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后24小时内派人修复、更换、退货,同时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免费修理、更换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或退货完毕,否则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8.4条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3.乙方可以证明故障原因系甲方在使用产品中未按使用说明书上事项操作,致使出现故障的,乙方仍应按上述要求提供维修服务,但甲方应负担相应的零部件费用(材料配件价格及维修人工费不应高于市场价格)。
8.违约责任
8.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除非双方终止本合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必须履行合同。
8.2.乙方应按时交付本合同所述标的物,每逾期交付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三作为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无上限。乙方逾期交付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8.3.若经甲方检验,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单独适用或并用以下权利:
8.3.1.甲方要求乙方换货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完成换货,乙方未按照约定换货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三作为逾期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若乙方未在5日内完成换货或更换后货物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按8.3.2的相关约定处理。
8.3.2.甲方要求乙方退货的,乙方应退货,并于3日内退还甲方所涉金额(退货部分所涉及的金额),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所涉金额的1%作为逾期违约金,同时,乙方应在3日内将产品自行运走。甲方可协助安排退货,但所有费用(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等由退货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在5日内办理完毕退款及其它所有退货事宜,甲方可选择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全部货款,承担本合同总金额5%违约金,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产品自行处理并向乙方主张场地占用费、产品处置费用等,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8.3.3乙方提供的产品与合同约定、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承诺不符的,每发现一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作为违约金,发现五处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一切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8.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未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更换的,甲方可委托其他方修理、更换,维修、更换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或无质量保证金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超过时间的,每逾期1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乙方未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修理、更换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每逾期1日,向甲方支付待修理、更换部分标的额(以甲方询到的市场价格计算)的3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不论乙方是否按时履行维修义务,乙方均需赔偿产品维修期间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5.如因第三方就乙方向甲方出售的产品质量问题向甲方提出质量索赔,由乙方承担第三方对甲方提出的损失及索赔。本条约定不影响乙方按照其他违约责任条款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6.本合同项下所涉及的乙方应赔偿的甲方的一切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劳务费用、信誉等损失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
9.风险的转移
产品(包括配件)毁损、灭失风险在甲方对产品最终检验合格并签署书面的确认材料后由乙方转移给甲方。
10.知识产权
乙方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1.安全条款
11.1 标的物在移交前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发生任何风险,由乙方承担。
11.2 乙方因标的物输送、安装、调试等发生的安全风险,由乙方承担。
11.3 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对公共卫生疫情的控制要求,做好防护准备和消毒工作,并具备相应的防疫条件。
12.不可抗力
双方中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采取一切可能的有效措施,以避免或减少损失;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说明不能履行、需要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的理由,以便使对方当事人采取必要措施,减轻由此而带来的不良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上述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15日内提供有权证明机构的证明,并将证明送交对方,方可根据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3.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14.其它
14.1.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不影响乙方违约责任、质量保证责任、三包服务等责任承担。
14.2.甲、乙双方的送达联络信息以“签署处”载明(以下简称为联络信息)的为准(如单位地址未填写,则以工商登记的住所地为准)。当面递交的,对方签收之时视为送达;采用特快专递的,以专递人员将文件或通知送达收件人地址之日,视为送达;采用电子邮件的,以计算机系统显示发送或者发出后视为送达。
指定联络信息如有变更,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否则按原联络信息进行的文件或通知传递视为有效送达,由此引发的不利后果应由责任方自行承担。
14.3.本合同条款、附件、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在开标时的书面承诺等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解释顺序为: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专用条款、招标文件(含澄清答疑)、通用条款、投标书及其附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报价单。以上文件如若有相互冲突或者矛盾的地方,以合同相关文件的有限解释顺序为准。
14.4.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处)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南通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帐号: 纳税人识别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
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帐号: 纳税人识别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一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产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金额(元) |
质保期 |
备注 |
合同总价: 大写;小写(含税); |
注:1、该合同总价为货到南通兴东国际机场价(包含增值税、运费、运输保险、相关安装调试、服务等所有费用的价格)。
2、乙方在运输、安装、调试、维修等全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防止事故(特别是人身事故)的发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乙方应对其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对乙方人员的安全负责。如发生任何人身事故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因乙方安装、调试、维修过程中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
附件二
质量、技术标准(如有招投标文件,还应同时符合招投标文件所列相关要求,制订合同时按招投文件列明):
1.乙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格及质量应同时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本合同,政府安全质量监管机关对此有相应检查及要求,乙方也应符合。
售后服务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投标人自行承诺)
2.质保期内,乙方提供7天*24小时电话服务,设备故障1小时内电话响应,在接到甲方维修联系通知后2小时内至现场,一般问题12小时内解决,最长不超过24小时解决问题,并在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内修复。乙方维修联系人:,联系电话:。
3.乙方需派取得生产商相应资质的设备专业技术人员来甲方设备交货地为甲方提供现场培训,直至甲方人员能熟练操作、维护设备。
附件三
廉政协议书
甲方单位:南通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单位:
廉政协议书
甲方(采购方):南通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产品、服务提供方):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上级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规范双方的购销行为,杜绝采购项目执行中腐败现象的产生,确保正常的业务交往,甲乙双方共同就所有往来的业务及服务达成以下廉政协议:
甲方承诺严格遵守上级部门规定的有关廉政规定:
1、不得向乙方暗示、索取或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等。
2、不得接受乙方各种名义的宴请及安排的娱乐活动。
3、严格按照要求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合同进行采购和实施,不得从合同渠道之外购进产品、服务。
4、不得要求乙方为甲方相关工作人员个人及配偶、子女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工作安排、外出旅游等便利。
5、不得指定购进合同渠道之外的物品。
6、不得在乙方报销应由甲方相关工作人员个人承担的费用。
二、乙方承诺严格按照项目合同提供商品和服务,严格遵守国家反商业贿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等。
2、不得以各种名义宴请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及提供娱乐活动。
3、不得进入甲方工作人员家中进行推销等,不得采用各种不正当手段进行促销活动。
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工作人员个人及配偶、子女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工作安排、外出旅游等便利。
5、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制定购进合同渠道以外的商品、服务和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的便利。
三、甲方相关工作人员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乙方可向我公司党群工作部举报,举报电话:0513-86860030。
四、乙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有关的业务或服务,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所有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具有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当合同与本协议有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六、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就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可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仲裁。
七、本协议最终解释权、修订权归我公司所有。
八、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至下次签订之日前有效。
九、本协议一式七份,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章 项目需求说明
一、产品参数
设备编号 |
数量 |
单位 |
设备名称 |
品牌、型号.1 |
产地 |
品牌、型号.2 |
产地 |
品牌、型号.3 |
产地 |
|
尺寸 |
单价限价 |
合计限价 |
▲1F/宴会 |
|||||||||||||
▲1FA收货区/储藏间 |
|||||||||||||
1FA01 |
4 |
台 |
地架 |
厂制品/SUS304/2B不锈钢方管1.5mm,不锈钢脚 |
|
|
1200×500×250 |
855 |
3420 |
||||
1FA02 |
4 |
台 |
货架(四层货架) |
厂制品/立柱采用φ50δ=1.5,横通38×38/δ=1.5,间距小于50mm,配管封堵头,全钢螺纹重型可调整子弹脚。 |
|
|
1200×500×1600 |
1755 |
7020 |
||||
1FA03 |
2 |
台 |
磅秤(150kg) |
碧彩.IL Economy 300F(150kg) |
上海 |
友声.150 |
上海 |
蓉城.RC-201-150 |
山东 |
|
|
630 |
1260 |
1FA04 |
1 |
台 |
单眼水池带台板 |
厂制品/采用SUS304/2B不锈钢拉丝板,台面δ=1.5,槽身δ=1.5,背板δ=1.0,通脚φ50δ=1.5,槽深依据现场使用功能深300mm,横通采用φ25δ=1.2,配全钢螺纹重型可调整子弹脚。 |
|
|
1500X700X800+150 |
2340 |
2340 |
||||
|
1 |
台 |
—台式混水厨房龙头 |
天仕.B-0221 |
上海 |
君畅.LB-1012 |
广州 |
厨镖.9813-12 |
|
|
|
720 |
720 |
|
1 |
只 |
—去水制 |
吕泉记.SD0211 |
江门 |
君畅.LB-2020-B |
广州 |
厨镖-WV-3170-FEP |
无锡 |
|
|
162 |
162 |
1FA05 |
2 |
台 |
风幕机连支架 |
松下.FY3512U1 |
上海 |
绿岛风.FM3512H |
广州 |
美的.MFM3012 |
广州 |
|
遥控 |
2385 |
4770 |
1FA06 |
5 |
盏 |
灭蝇灯 |
亨得利30W |
广东 |
海克30W |
广州 |
紫蜻蜓30W |
上海 |
|
功率:30W,尺寸:62*29*26 |
855 |
4275 |
▲1FB洗碗间 |
|||||||||||||
1FB01 |
2 |
台 |
活动工作台 |
厂制品/采用SUS304/2B不锈钢拉丝板,台面δ=1.5mm,下层板δ=1.2mm冲孔,立柱采用φ50x1.5mm厚SUS304/2B不锈钢圆管制作,配不锈钢调节脚,台面采用1.5mm厚SUS304/2B不锈钢覆膜拉丝板制作,加强筋4根δ=1.2,通脚δ=1.2,配静音滑轮 |
|
|
1200X600X800 |
1620 |
3240 |
||||
1FB02 |
3 |
台 |
单眼水池 |
厂制品/采用SUS304/2B不锈钢拉丝板,台面δ=1.5,槽身δ=1.5,背板δ=1.0,通脚φ50δ=1.5,槽深依据现场使用功能深300mm,横通采用φ25δ=1.2,配全钢螺纹重型可调整子弹脚。 |
|
|
1000X750X800+150 |
1800 |
5400 |
||||
|
3 |
台 |
—台式混水厨房龙头 |
天仕.B-0221 |
上海 |
君畅.LB-1012 |
广州 |
厨镖.9813-12 |
无锡 |
|
|
720 |
2160 |
|
3 |
只 |
—去水制 |
吕泉记.SD0211 |
江门 |
君畅.LB-2020-B |
广州 |
厨镖-WV-3170-FEP |
无锡 |
|
|
135 |
405 |
1FB03 |
1 |
台 |
带背收残台 |
厂制品/采用SUS304/2B不锈钢拉丝板,台面δ=1.5,下层板δ=1.2,背板δ=1.0,加强筋4根δ=1.2,通脚δ=1.2,配全钢螺纹重型可调整子弹脚。 |
|
|
|
1620 |
1620 |
||||
1FB04 |
2 |
台 |
双门消毒柜 |
厂制品/1.工作方式:高温热风循环 |
|
|
1310×640×1990 |
8100 |
16200 |
||||
1FB05 |
1 |
台 |
碗柜 |
厂制品/采用SUS304/2B不锈钢拉丝板,层板、底板、δ=1.5,围板采用δ=1.2,加强筋2根δ=1.2,双层复合趟门δ=1.2,内衬δ=1.0,采用上吊挂式导轨滑槽,配尼龙滚珠轴承,脚管采用φ60mm配全钢螺纹重型可调整子弹脚。 |
|
|
|
3150 |
3150 |
||||
1FB06 |
1 |
台 |
浸泡池 |
厂制品/采用SUS304/2B不锈钢拉丝板,台面δ=1.5,槽身δ=1.5,背板δ=1.0,通脚φ50δ=1.5,槽深依据现场使用功能深300mm,横通采用φ25δ=1.2,配全钢螺纹重型可调整子弹脚。 |
|
|
1500X750X800+150 |
2520 |
2520 |
||||
1FB07 |
1 |
只 |
高抛花洒龙头 |
君畅.LB-108A |
广州 |
TOP-RINSE.98006-2 |
无锡 |
天仕.B0113-B08 |
上海 |
|
|
2970 |
2970 |
1FB08 |
1 |
台 |
长龙洗碗机 |
迈科 C180C |
上海 |
温特豪德MTF3-3400MMM |
上海 |
霍巴特E90-51 |
广州 |
|
|
237907 |
237907 |
|
技术参数 |
配置:漂洗、主洗、双喷淋、电加热;总功率: 60KW;洗涤能力:不少于5100碟/ 小时(8寸盘);CMA和CE认证,电脑版控制,带故障代码显,节能环保,360度喷淋,内置喷淋泵,克服水压波动,带来稳定喷淋效果;上下洗臂旋转灵活,提高餐具和水流的有效接触面,洗涤更合理,喷射无死角;良好的温控功能,确保每一循环的喷淋水温在82度以上,轨道运行1.6米每分钟, 入机口宽度≥612mm, 高度≥440mm。出机口宽度长度≥1200mm,工作面高度≤860mm。主洗区:①长度≥800mm②清洗泵功率≥1.5kW③水缸容量≥82L④清洗温度:55~60℃⑤加热功率≤18kW⑥*洗臂数量≥上4下4。双喷淋区:①长度≥600mm②喷淋温度≥82℃(当进水温度为10℃时实测)③*耗水量≤350L ④喷淋温度≥82℃⑤*加热功率≤30kW11。 |
0 |
0 |
|||||||||
1FB09 |
1.5 |
㎡ |
不锈钢排气罩 |
厂制品/采用SUS304/2B不锈钢拉丝板δ=1.0 |
|
|
|
2030 |
3045 |
||||
1FB11 |
1 |
台 |
开水器连架 |
明睿.MR-120GS |
广东 |
吉之美.GM-K1D-120CSW |
青岛 |
骏诺.JF-120 |
南京 |
|
|
8550 |
8550 |
|
1 |
台 |
—净水器 |
沁园.QS-C3-BK1000 |
北京 |
道尔顿. DIP301 |
上海 |
爱惠浦.MC2 |
广州 |
|
三联 |
3150 |
3150 |
1FB12 |
1 |
台 |
洗地龙头 |
天仕.B-7232-05 |
上海 |
君畅.LB-2255G |
广州 |
厨镖.XDF5188S |
无锡 |
|
|
5085 |
5085 |
▲2F/包间/自助 |
|||||||||||||
▲2FA加工间 |
|||||||||||||
2FA01 |
1 |
台 |
单眼水池 |
厂制品/采用SUS304/2B不锈钢拉丝板,台面δ=1.5,槽身δ=1.5,背板δ=1.0,通脚φ50δ=1.5,槽深依据现场使用功能深300mm,横通采用φ25δ=1.2,配全钢螺纹重型可调整子弹脚。 |
|
|
1300X750X800+150 |
2070 |
2070 |
||||
2FA02 |
2 |
台 |
双眼水池 |
厂制品/采用SUS304/2B不锈钢拉丝板,台面δ=1.5,槽身δ=1.5,背板δ=1.0,通脚φ50δ=1.5,槽深依据现场使用功能深300mm,横通采用φ25δ=1.2,配全钢螺纹重型可调整子弹脚。 |
|
|
1500X750X800+150 |
2430 |
4860 |
||||
|
5 |
台 |
—台式混水厨房龙头 |
天仕.B-0221 |
上海 |
君畅.LB-1012 |
广州 |
厨镖.9813-12 |
无锡 |
|
|
720 |
3600 |
|
5 |
只 |
—去水制 |
吕泉记.SD0211 |
江门 |
君畅.LB-2020-B |
广州 |
厨镖-WV-3170-FEP |
无锡 |
|
|
135 |
675 |
2FA03 |
1 |
台 |
洗地龙头 |
天仕.B-7232-05 |
上海 |
君畅.LB-2255G |
广州 |
厨镖.XDF5188S |
无锡 |
|
|
5085 |
5085 |
2FA04 |
1 |
台 |
货架(四层货架) |
厂制品/立柱采用φ50δ=1.5,横通38×38/δ=1.5,间距小于50mm,配管封堵头,全钢螺纹重型可调整子弹脚。 |
|
|
1200×500×1600 |
1755 |
1755 |
||||
2FA05 |
1 |
台 |
简易工作台 |
厂制品/采用SUS304/2B不锈钢拉丝板,台面δ=1.5mm,立柱采用φ50x1.5mm厚SUS304/2B不锈钢圆管制作,配不锈钢调节脚 |
|
1200X700X800+150 |
1530 |
1530 |
|||||
2FA06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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