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建湖县司法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ianhu.yancheng.gov.cn/col/col21104/index.htm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5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PDF文档并到达指定的邮箱。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JHCG-2111-G001
2. 项目名称:建湖县司法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 预算金额:43.88万元/年
4. 采购需求:对建湖县司法局日常管理、卫生保洁、垃圾收集清理、安全保卫及车辆管理、会议服务、报刊邮件快递收发、绿化维护、餐饮管理服务、水电管理及采购方委托的其他事务。人员配置情况:厨师1人、食堂帮厨4人、保安员3人、保洁员3人,合计11人。所有人员在服务期间须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投标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承诺函)。
5.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半年内的财务报表或者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经税务部门认可的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不少于三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策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福利单位发展;
2.3政府采购促进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3.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24日,每天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
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ianhu.yancheng.gov.cn/col/col21104/index.html
3. 方式:网上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5日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采购人指定邮箱:jssqzb001@163.com
开标地点: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不见面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开标方式更改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具有视频功能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如因视频设备问题造成无法核实身份的,作无效标处理,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2. 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和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3. 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4. 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投标人通过“腾讯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
5.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建湖县司法局
地址:建湖县人民南路666号
联系方式:1396190285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建湖县建设大厦一楼
联系方式:0515-80663088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广永
电话:0515-80663088
建湖县司法局
2021年11月4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须知………………………………………………6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6
二、总则………………………………………………………7
三、招标文件…………………………………………………8
四、投标文件…………………………………………………9
五、开标………………………………………………………12
六、评标………………………………………………………14
七、定标………………………………………………………17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20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3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37
第六章 投标文件及格式……………………………………4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建湖县司法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不见面开标)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建湖县司法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ianhu.yancheng.gov.cn/col/col21104/index.htm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5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PDF文档并到达指定的邮箱。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JHCG-2111-G001
2. 项目名称:建湖县司法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 预算金额:43.88万元/年
4. 采购需求:对建湖县司法局日常管理、卫生保洁、垃圾收集清理、安全保卫及车辆管理、会议服务、报刊邮件快递收发、绿化维护、餐饮管理服务、水电管理及采购方委托的其他事务。人员配置情况:厨师1人、食堂帮厨4人、保安员3人、保洁员3人,合计11人。所有人员在服务期间须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投标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承诺函)。
5.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半年内的财务报表或者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经税务部门认可的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不少于三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策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福利单位发展;
2.3政府采购促进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3.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24日,每天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
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ianhu.yancheng.gov.cn/col/col21104/index.html
3. 方式:网上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5日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采购人指定邮箱:jssqzb001@163.com
开标地点: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不见面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开标方式更改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具有视频功能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如因视频设备问题造成无法核实身份的,作无效标处理,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2. 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和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3. 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4. 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投标人通过“腾讯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
5.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建湖县司法局
地址:建湖县人民南路666号
联系方式:1396190285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建湖县建设大厦一楼
联系方式:0515-80663088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广永
电话:0515-80663088
建湖县司法局
2021年11月4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名称 |
建湖县司法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采购内容 |
对建湖县司法局日常管理、卫生保洁、垃圾收集清理、安全保卫及车辆管理、会议服务、报刊邮件快递收发、绿化维护、餐饮管理服务、水电管理及采购方委托的其他事务。人员配置情况:厨师1人、食堂帮厨4人、保安员3人、保洁员3人,合计11人。所有人员在服务期间须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投标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承诺函)。 |
||
项目地点 |
建湖县司法局内 |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丁建东 |
电 话 |
13961902850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姜广永 |
电 话 |
0515-80663088、18796544827 |
投标保证金 |
为贯彻落实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精神,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该项目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 |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交纳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对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须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向采购人交纳中标价2.5%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形式: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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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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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接受的 指定邮箱 |
jssqzb001@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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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起 45 天(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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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
时间:2021年11月25日9:00时 |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1年11月25日9:00时 地点: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不见面开标厅 |
||
腾讯会议号 |
733134308 |
||
采购预算 |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3.88万元/年,高于采购预算的作无效标论处。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其他要求 |
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
||
解释权 |
本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
||
质疑受理部门 |
联系部门:建湖县司法局/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61902850/0515-80663088 通讯地址:建湖县人民南路666号/建湖县双湖路建设大厦一楼 |
||
投诉受理部门 |
联系部门:建湖县财政局 通讯地址:建湖县双湖路建设大厦 |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次项目仅适用于招标文件中所叙述项目的服务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采购单位”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方。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
2.3“投标人”系指获取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2.4“投标文件有效期” 系指本次采购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止的期限。
2.5不可抗力: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半年内的财务报表或者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经税务部门认可的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不少于三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策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福利单位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构成
4.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4.1.1招标公告;
4.1.2投标人须知;
4.1.3招标内容及要求;
4.1.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4.1.5合同主要条款;
4.1.6投标文件格式。
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视同认可招标文件内所有内容。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补充:
5.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以规定的时间和方式(2021年11月22日17:00前)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如在规定期限内未递交疑问或未按规定提交投标疑问的,则视为该投标人无疑问。
5.2 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采购单位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当文件时间、内容有矛盾时,以日期在后的文件为准。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
5.3 标书以外的内容,一律拒绝答复。
5.4 投标人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采购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5.5 本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四、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编制
6.1要求
6.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6.1.2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6.2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6.2.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
6.2.2关于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6.2.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2.4翻译的中文文件与外文文件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为贯彻落实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精神,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该项目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
8.投标报价:
8.1投标方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表上写明投标服务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如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投标方对投标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除合同另有约定,投标人投标报价表上所标明的价格均为履约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8.2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3.88万元/年,高于采购预算的作无效标论处。
8.3 投标报价
8.3.1报价应包含以下内容: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实力和条件报价,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报价总价中包含物业管理服务的人员工资、培训、服装费、部分人员的社会保险、必须的工具用具、税金以及物业服务和管理的其他所有费用。对投标人认为没有考虑到的费用项目采购单位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8.3.2 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单位:元)填报。
8.4 招标代理服务费:经研究决定,如中标人响应成交,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用为中标总价的1.5% ;
该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此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由投标单位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8.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单样式进行报价,并计算总价。报价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
9.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分为一号标书、二号标书。
9.1 一号标书的组成至少应包括:
(1)一号标书封面;
(2)评分对照表(对应页码须准确);
(3)开标一览表;
(4)声明函;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原件(如有);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如有);
(9)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原件(如有);
(10)建湖县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
(11)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复印件;
(12)清单报价表;
(13)技术响应表;
(14)缴纳社会保险承诺函;
(15)主要服务人员表;
(16)服务承诺函;
(17)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18)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19)投标人近半年内的财务报表或者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财务报表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20)投标人经税务部门认可的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不少于三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21)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资料和评标细则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注:(1)以上材料必须按顺序进行排列;
(2)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有签字要求的必须签字;
(3)以上材料列明原件的,须使用原件扫描进PDF文档;
(4)以上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扫描成PDF文档,文档需注明一号标书。
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如有虚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资格,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9.2 二号标书(资审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二号标书封面;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投标人近半年内的财务报表或者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财务报表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4)投标人经税务部门认可的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少于三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注:(1)以上材料必须按顺序进行排列;
(2)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有签字要求的必须签字;
(3)以上材料列明原件的,须使用原件扫描进PDF文档;
(4)以上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扫描成PDF文档,文档需注明二号标书。
投标须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的,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资格,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10.投标文件格式
10.1投标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方可以按自身需要进行扩充和说明,所表达的内容要实质性反映投标价格和服务情况。
10.2投标文件应用A4纸张,打印和书写字迹应清楚工整,内容齐全,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1.1 投标文件按要求的内容和顺序编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生成PDF文档(PDF文档须清晰可辨,如因不清晰让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审,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个PDF文档置于一个文件夹内,使用压缩打包工具加密后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的邮箱,压缩包密码建议采用字母与数字的组合,压缩包里面有且仅有一个文件夹(内含二个PDF文档)。压缩包文件名为本采购项目名称,邮箱发送主题上标明“建湖县司法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投标文件”字样。
11.2 本采购项目有章印和签字要求的必须为原件扫描件。
11.3 本采购项目一号标书、二号标书中列明原件的,须使用原件扫描进PDF文档。
11.4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投标文件须与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PDF文档一致。
1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2.1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按规定重新编制发送,并在邮箱发送主题上标明“补充、修改”字样。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2.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
五、开标及资格审查
13.开标、唱标、资格审查
13.1 各投标人需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会议号:733134308,直接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各供应商自行准备相关硬件设备,确保网络畅通,音响保持正常使用状态。不得因未能观看到视频直播对开标会议提出质疑。
13.2 各投标人不必抵达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加密的投标文件至采购人指定的邮箱(jssqzb001@163.com)。
13.3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15分钟内(9:00-9:15),使用发送投标文件的邮箱将响应文件的解密密码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的邮箱,邮箱发送主题上标明“建湖县司法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投标文件解密密码”字样。
13.4 工作人员进入指定邮箱下载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产品品牌、投标价格等主要内容。如同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发送了两份或多份投标文件,则以最后发送的投标文件为准。
13.5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拒绝接收
(1)投标人递交的响应文件和解密密码由不同邮箱发送的;
(2)投标人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到达或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生成与压缩响应文件的;
(4)投标人的解密密码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送的或在规定发送密码的截止时间后发送的。
13.6各投标人发送或撤回投标文件、解密密码的邮箱号、邮箱主题、正文等均不得标明投标人名称(或包含手机号码等能够体现投标人信息的邮箱号、邮箱主题、正文等),如出现该情形,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3.7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持身份证原件出席视频直播会议,并保证在开标过程中随时出示,由招标人或委托公证处核验。
13.8开标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13.9 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3.10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3.11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3.12同时出现13.8-13.11中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13.8-13.11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投标无效。
13.13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3.14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依据法规政策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二号标书PDF文档)按招标公告第三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 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不得参与下一环节的评审。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六、评 标
14.组建评标委员会
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评审专家组成。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1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15.投标文件的审查
15.1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标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15.2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等。
15.3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进一步评审,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5.3.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
15.3.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5.3.3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5.3.4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15.4符合性检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被作为无效投标。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理人印章的;
(2)不见面开标时未出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明的,或与身份不符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4)投标有效期、供货时间、质保期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6)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
(7)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或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8)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
(9)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真实可信声明函的;
(10)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1)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价(最高限价)的;
(1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
(1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17)投标文件未加密的,或者在规定时段内未发送解密密码的;
(18)因PDF文档不清晰让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审的;
(19)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PDF的。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5.5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串标、围标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15.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15.5.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的。
15.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15.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15.5.5不同投标人授权同一人作为投标人代表的。
15.5.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
15.5.7有证据证明投标人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的其他情形的。
15.5.8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标、围标情形。
15.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服务单位:
(1)符合专业条件的服务单位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服务单位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服务单位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投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16.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投标人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7.比较与评价
17.1评标委员会将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7.2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评议。
18.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18.1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定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人员透露。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8.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或干预评审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投标被作为无效投标,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定 标
19.定标原则
19.1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19.2本次招标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按评审后的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19.3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本项目直接重新招标,不得确定其他投标人为中标人。
20.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据法律法规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否则中标结果无效。
21.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
21.1评审结束后,中标公告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媒体发布;公示结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21.2中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领取中标通知书的,视为中标后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1.3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21.4 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采购文件确定的事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在签订之日2个工作日内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上公示。
21.5中标单位如果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日期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内容而拖延合同签订,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2.质疑和投诉:
22.1 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2.2 质疑供应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2.3 质疑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否则,代理公司或采购人不予受理。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22.4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2.5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不当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异议;认为开标活动违法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未予答复的,投标人可向建湖县财政局投诉。
22.6 质疑或投诉程序:
投标人认为本次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到建湖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按规定投诉或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影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
22.7 恶意投诉情形:
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诉将被界定为恶意投诉,监管机构将对投诉人按有关规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上网公示,投标人今后参与政府项目将受到影响:
(1)未按规定向投诉处理部门投诉或向不同部门多方投诉的;
(2)不符合投诉受理条件,被告知后仍进行投诉的;
(3)投诉处理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仍就同一内容向其他部门进行投诉的;
(4)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投诉或在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失实报道的;
(5)投诉经查失实,被告知后,仍然恶意缠诉的;
(6)一年内三次以上失实投诉的;
(7)直接向领导、纪委、检察部门写匿名信等。
23.其他
23.1投标单位因不良行为被下列部门取消或限制在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投标资格,并在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限内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中标资格::
①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工信部、农业农村部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
②江苏省发改委、工信厅、住建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
③盐城市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局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
④建湖县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局;
上述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标采购监管机构以外的不良行为记录公告,一律不作为取消或限制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的依据。
23.2投标人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精神执行。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JHCG-2111-G001
2. 项目名称:建湖县司法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 预算金额:43.88万元/年
4. 采购需求:对建湖县司法局日常管理、卫生保洁、垃圾收集清理、安全保卫及车辆管理、会议服务、报刊邮件快递收发、绿化维护、餐饮管理服务、水电管理及采购方委托的其他事务。人员配置情况:厨师1人、食堂帮厨4人、保安员3人、保洁员3人,合计11人。所有人员在服务期间须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投标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承诺函)。
5.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技术要求及相关说明
(一)物业简介
1. 建湖县司法局位于建湖县城人民南路666号,东至检察院、南至金菊路、西至人民路、北至森达路。
2. 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15333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近4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334平方米;内有4栋多层一处平房建筑,分为ABCDE五个区域,其中A区楼三层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810平方米;B区楼二层为社区矫正中心,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C区楼四层为办公楼,建筑面积预约1937平方米;D区楼二层为单位食堂,建筑面积约173平方米;E区为调解中心,建筑面积约614平方米,同时建设了两个传达室及区域内道路、机动车、停车场、非机动车车位等附属工程。
(1)A楼的一层为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卫生间;二层为公证处、法援中心办公室,小型会议室;三层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
(2)B楼一层为矫正中心的心理咨询室、宣告室、训诫室、信息采集室、会议室;二层为办公室、阅览室、12348指挥中心、档案室、卫生间;
(3)C楼一层为各办公室、支部活动室、茶水间、卫生间;二层为各办公室、接待室、小型会议室、卫生间;三层为各办公室、接待室、小型会议室、卫生间;四层为各办公室、工会活动室、档案室、会议室、机房、卫生间;
(4)D楼一层为驾驶员办公室、仓库、食堂员工休息室;二层为餐厅、厨房;
(5)E区域为矛调中心各办公室、功能室、医患中心各办公室,接待大厅、调解室、卫生间;
(二)物业服务标准要求
1. 要有健全的、专业的物业服务管理组织机构;
2. 物业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物业管理从业资格,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须持证上岗;
3. 管理制度、服务规程、工作标准全面、规范;
4. 建立并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分工职责和工作质量标准,强化工作的计划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确保会议正常、圆满,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的后勤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5. 员工统一着装,佩戴工号牌,工作规范,认真负责,作风严谨;
6. 要有完善的物业服务人员具体岗位职责和详细的员工教育培训计划;
7. 对本物业服务管理能够提出切实可行的总体构想及努力目标;
8. 对保证体系、服务承诺要有具体的、可量化的指标;
9. 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物业管理人员配备、基本服务内容、标准及原则
本招标文件中,对统一服务如出现不同标准或要求以更严一级的为最终标准。
1. 综合管理服务要求
(1)对治安防范、消防、环保、洪涝、雨雪、停电、停水、雷电袭击及其他突发事件,有相对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向上级部门反映时,必须及时反映;
(2)房屋外观整洁、完好,外墙面砖、涂料等装饰材料无脱落、无明显污迹;
(3)积极完成重大活动的场地布置工作;
(4)重大任务必须事先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实施;
(5)每半年进行一次业主满意度调查,建立物业服务回访制度;
(6)按照管理内容编制检查表,每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改。对各工作岗位的服务质量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定期向服务对象发放“服务意见征询书”,根据反馈意见进行统计,进行优化调整;
(7)全年每天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对客户接待、咨询和求助/投诉的处理工作。
2. 食堂餐饮服务的标准和要求
(1)人员配备:厨师1人、食堂帮厨4人。
(2)厨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男性,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持证上岗;
厨师及帮厨人员身体健康,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健康证(签订合同前提供)。
(3)早餐每天提供5-6个品种主食,包括但不限于稀饭、豆浆、面条、馄饨、包子、馒头、油条、鸡蛋等,以及4种以上就餐小菜等;中餐以自选形式供应工作餐两荤两素一汤,以及水果及粗粮各1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工作餐(中餐、晚餐)。
(4)根据拟定的早餐和午餐工作餐标准,编排A、B菜单,菜肴保质保量,菜谱每半月内不完全重复;每周五上午提前公布下周菜单;按时提供每日早餐、午餐和临时决定的加餐(不可抗力的情况除外),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卫生安全。
(5)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要求各种餐具用品做到卫生、洁净、消毒,保证食物卫生、确保全年无食物中毒现象发生。
(6)做好食堂内部卫生工作、保持墙面、地面及灶台卫生清洁,餐厅和厨房操作间无蝇、无虫;餐厅桌椅干净,环境整洁;油烟、噪音、污水的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并定期请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查;严格遵守天然气操作使用标准和要求,定期对管道、气阀等到进行检查、防止发生煤气泄漏。
(7)制定食堂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
3. 治安保卫
(1)人员配备。保安人员3人,男性公民,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50周岁以内,五官端正,视(裸)力1.0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明显疤痕或标志、会说普通话、智力良好、行动灵便;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保安员须熟悉保安业务相关管理知识;
(4)保安人员要求比较固定,合同期内不能更换,确因特殊原因须更换人员,须提前与招标人协商,经同意才能更换。退伍军人占总保安人数20%以上;
(5)维护建湖县司法局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负责24小时安全保卫、监控、消防、执勤。班后和双休日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严防没有持有有效证件的人员进入,做好来访记录;
(6)做好服务区域内防火、防盗、防投毒、防爆炸、防抢、防涉密、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
(7)做好停车场、非机动车管理、安全和保卫工作。指挥进入停车场的车辆按规定车位整齐停放,维持交通秩序,纠正违规乱停乱放的车辆,并对违规司机进行教育。班后和双休日负责对出入车辆的登记工作;
(8)做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
(9)报刊、邮件、快递的收发;
(10)执勤期间负责区域内的情况,善于发现问题,对可疑情况要及时处理做好安全纪录并及时向上报告;
(11)保安员接受保安公司和业主的双重领导,在业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遵守业主的管理制度,服从管理;
(12)对特设的重点区域、重点设备的安全保卫和管理;
(13)定期进行消防设备检查、保养、保证消防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发现火灾事故和隐患,及时处置并上报有关部门;
(14)谢绝业主拒绝的访问人员进入管理区域,严禁闲杂人员进入管理区域;
(15)在物管区域范围内巡视,6:00-20:00时间段,每2小时至少巡视一次,20:00-6:00时间段,每小时至少巡视一次,节假日增加巡逻两次,根据制定的巡逻时间、路线,进行巡逻检查,对重点区域加强巡逻。巡逻时接受业主的投诉和求助,回答相关询问,发现问题应及时果断处置,并迅速汇报相关单位。巡逻后要有记录,建立台账;
(16)保安人员应按照要求坚守岗位,严格执勤。因保安人员失职造成业主损失的,业主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对保安失职、违规或不服从指挥的,中标人应及时加以整改,整改情况在一周内以书面报告业主。当保安人员发生下列违规情况的,业主有权要求中标人撤换保安员,必须在接到业主书面通知3个工作日内予以撤换,如因保安员失职造成业主损失的,业主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a擅离职守、造成脱岗的;b执勤期间闲聊、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c滥用职权、为他人提供方便的;d工作懒散、态度恶劣被投诉的;e不听业主指挥违规操作的;f班后和双休日没有执行出入等级制度的;h没有纠正乱停乱放现象,造成车辆堵塞车道的;i没有及时传达用户单位工作要求、没有安排好保安执勤的;j违反规定带亲戚朋友进入工作岗位的。
(17)做好招标人临时交代的与治安保卫相关的其他工作。
4. 卫生保洁
(1)保洁人员配备及范围
①人员配备:保洁服务人员3人;
②室内保洁范围。A楼、B楼、C楼、E楼区域的各办公室、会议室、门厅、楼梯踏步、扶手、卫生间、接待室、活动室、服务大厅、接待大厅、走廊通道、门窗、楼顶空调消防设备等卫生保洁;
③室外保洁范围。司法局区域内的外墙(石材墙面、玻璃幕墙)、广场、道路、停车场,路灯、标牌、景观(如有)、垃圾收集清运及绿化维保管护等;
(2)保洁要求
4.1室外区域保洁要求:
①每天清扫道路、停车场、绿化带的地面两次,每小时巡视一次,发现脏物、废品应及时处理。对区域内各种设施进行抹灰和清洗,保持外围干净、整洁;
②发现地面脏需随时进行清洗;
③绿化带重点巡查,及时清扫果皮、废纸、杂草、枯枝、枯叶、杂物等垃圾;
④及时收集各类垃圾,堆放在指定地点。清运时密封装置,确保无飘洒和漏水现象。及时清洗垃圾桶桶身,更换垃圾袋,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满溢,每周使用消毒剂进行彻底消毒,使蚊蝇鼠虫无滋生源;
⑤保持路牌、标识、消防箱、电表箱、水表箱、外围灯柱等物体表面清洁,及时处理乱贴乱画的海报、小广告及污迹;
⑥每周清除一次卫生死角,水管处、下水道口,排水沟、水池、雨水槽内阴沟、污水井等地方,确保其内部无杂物;
⑦外墙4米以下随时保洁,玻璃结构保持无污渍。
4.2门庭、大厅、走廊、楼梯保洁要求:
①每日循环清扫地面垃圾,清除台面、地面的污迹,每月彻底清洗两次,平时发现污渍及时处理。大厅的地面每日至少拖戏2次;
②每日抹净门厅玻璃,每周彻底清洗一次,保持玻璃干净明亮,无手印、无水印,擦净门框、柱子等;
③每日抹净大厅内指示牌、告示牌,抹净各处灯罩、金属框等,使各处卫生死角无积尘;
④大厅各处金属包边、告示牌支架等,用金属清洁保养剂擦亮,保持无手印、无氧化痕迹、无锈蚀,每日擦一次;
⑤垃圾不能满过桶身的1/2。每日倾倒垃圾两次,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处理垃圾桶上面的痰迹,使其外表干净、光亮、无满溢现象;
⑥对大厅、走廊地面视其磨损程度,进行维护,保持清洁卫生;
⑦每天至少两次检查擦抹大厅的盆栽植物、保持盆栽植物无黄叶、烟头纸屑等杂物。
⑧每周擦抹门庭、大厅正门一次,保持其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⑨擦净楼梯扶手,拖净楼梯,眼见手及之处,经常抹尘,保持清洁;
⑩每两周清扫A区至E区天桥地面擦抹扶手。
4.3会议室保洁要求:
(1)服务人员相对固定,每天清扫地面垃圾、擦抹桌椅、橱柜、沙发、茶几。擦净相关设施、设备,并定期消毒,及时清理烟灰。沙发、茶几每天清洁两次,地面每天清洁两次,平时发现污渍。痰渍、水迹等及时处理,每周彻底拖洗一次;
(2)室内所有垃圾篓的垃圾不能超过篓身的2/3,无虫、无异味,及时运送至指定地点堆放。每天至少更换垃圾袋一次,每周全面清洁一次,每月彻底清洗一次;
(3)用鸡毛掸扫去墙面灰尘,彻底清理室内墙壁、墙角、天花、风口等处的蜘蛛网,每周一次。平时随见随时清理,局部灰尘、污渍随时处理;
(4)排风扇、通风百叶窗、照明设备等设施,每月清洁一次。天花、风口、灯罩每月清洁两次,平时发现日光灯不亮、闪烁和损坏及时向业主报告,及时清除拆装时留下的污渍;
(5)每天清理电源开关、插座,抹净上面的污渍和灰尘;
(6)皮、布沙发每天清洁一次,皮质沙发两个月保养一次。地毯每月清洗一次,不得留有污渍,残留清洁剂等,水分彻底吹干;
(7)公共部位窗户玻璃随时保洁,平时发现手印、污渍及时擦净;
(8)每天清理花盆里面的垃圾、烟头等,植物叶子经常抹尘;
(9)饮水机及时清洁,更换饮用水并保持水桶干净,随时保持周围地面干净;
(10)平时对地面痰迹、口香糖等及时进行清除,每月清洗地面一次,拖洗地面后及时抹净地脚线,墙角上的污迹、水迹,清理卫生死角;
(11)门、门框每天擦抹一次;
(12)桌椅、窗帘、书橱、电脑等其他设施每天擦抹一次,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13)不得翻阅资料、报刊、书籍,不得透露所看到的、听到的有关工作信息。
4.4洗手间、茶水间保洁要求:
(1)拖洗所有卫生间地面,抹净洁具、门框、墙身,每天循环多次,保持无灰尘、无垃圾、无异味、无手脚印、无污渍等;
(2)洗手间隔板、烘手机、纸盒每天擦抹一次。小便池、厕位、水池1小时冲洗一次,每天用洗液精洗一次。洁具每天用消毒剂消毒两次,整天卫生间每月全面消毒一次。洗手台每月抛光保养一次,镜面、台面、洗手盆每天清洁四次。上班时间每半小时巡视一次,发现污迹、水迹、积水、头发、手印、便迹、异味、报纸等及时清理;
(3)每周一次全面清洗墙面瓷砖,地面用清洁剂刷洗,天花板擦净,灯具、风口抹尘,保持干净,无污渍。卫生间的地面每天至少拖地四次以上,每天冲洗一次,保持地面干燥;
(4)茶水间的地面每天至少拖地四次以上,每月清洗水箱1次。
4.5自行车位、停车场保洁要求:
(1)每日清扫自行车位、停车场地面垃圾杂物,特别注意车上抛出的垃圾物。保持地面清洁;无垃圾杂物、无积水、无明显泥土,每月用清水冲洗一次地面;
(2)雨天增加清扫力度,发现泥土及时清理,晴天用清水将地面清洗干净,雨天注意清理通道口积水沟、污水井的杂物;
(3)定期清除目击范围内的蜘蛛网,各种管道上面的灰尘;
(4)及时清倒垃圾,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
(5)每月彻底清除自行车位及停车场的死角,对油污较多的车位地面进行特别处理。
4.6特殊区域:护栏、标示牌、景观喷水池(如有)保洁要求:
(1)每天擦净护栏、标示牌等表面灰尘,清洁各种设施外表。
(2)定期清理污垢,打捞漂浮物,保持水质的清洁,使喷泉能够正常运行;
(3)检查喷泉管道有无损坏,密封状况,阀门开关的灵活性,变频器以及水下灯的运行状态是否良好,以及电路是否老化等;
(4)日常记录喷泉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等,以备以后检修查阅。
4.7垃圾收集、清运要求
(1)垃圾收集人员按要求统一着装,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每天定时定点收集日常产生的垃圾;垃圾箱周围保证无垃圾堆积现象,垃圾箱定时擦洗、消毒,根据具体情况,需要加班的,应无条件服从安排。
(3)垃圾收集处理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周围环境卫生,如灰尘较多的应先洒水,涉及出入人员安全的要围安全警示带。
(4)修剪绿化枯枝落叶及时外运,清扫人员清扫现场后方可离开,保证现场卫生。
(5)保护清运人员的健康,清运人员在工作时要有必要的劳保用品,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5. 会务服务
(1)按照会议方案,做好会议前准备工作,会议桌椅摆放,室内所有物品准备;
(2)门口、楼梯口等场所根据要求,设置告示牌、桌椅等;
(3)茶水服务:协助会务员做好会前茶水供应;
(4)会务保密:会场服务人员不得随意翻阅会议资料,防止闲杂人员进场,不得在任何场所透露会议的内容;
(5)会后及时清理,按要求桌椅、物品归位,检查是否有遗留的物品、未熄灭的火种,关闭设备电源等。
6. 绿化养护
6.1修剪
(1)所有乔灌木冬季修剪在12月底前完成,春季修剪在植物生长开始前完成。
(2)行道树和园林乔木主要修剪内膛枝、徒长枝、病虫枝等,无枯枝危膀,园林乔木要求树型优美,新植行道树要求分枝点高度留养一致,不影响校内交通。生长季节及时剥芽,芽长不超过10厘米。
(3)花灌木秋冬季修剪要有利于短枝和花芽的形成,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进行修剪,生长季节及时剥芽(含脚芽),芽长不超过10厘米。
(4)绿篱、地被要及时修剪,促其分枝,保持全株枝叶丰满,加速覆盖。球形灌木应常年保持形态完整,色块灌木应保持一定高度,常年保持完整,曲线清晰流畅,无缺株、无空洞。
(5)草坪在生长季节,应采用条纹状交叉修剪方式,按三分之一原则适时进行修剪,修剪后高度宜为5-7公分,年修剪次数:冷季型为40次 (冬季12-2月份,2 次/月;春季3-4月份,3次/月;5-6月份,5次/月;夏季7-8月份,2次/月;秋季9-11月份,5次/月) ,暖季型为20次。
(6)具有特殊造型的景观树修剪按照盆景要求进行。
(7)所有植物种植要修剪到位,确保成活率,修剪剩余物要及时清理,保证现场整洁,防止滋生病虫害。
6.2浇水
(1)植物种植后浇水应根据不同的立地条件、季节差异和生长状况及时进行,并要浇透。
(2)草坪浇水必须湿透根系层,冷季型草坪在春秋二季充分浇水,暖季型草坪夏季要勤浇水, 1-2月,1次/周;3-6月,3次/周;7-8月,4次/周;9-10月,3次/周;11-12月,2次/周。
(3)对于名贵树木及新植树木,视天气干旱情况和植物生长情况对树干和树体进行喷雾。
(4)对于球类、色块等植物要每周进行冲洗蒙尘,保持植物叶面清洁卫生,色泽光洁。
(5)植物周围雨后积水应及时排除。
6.3松土、除草
(1)树木根部周围的土壤要保持疏松,易板结的土壤在蒸腾旺季须每月松土一次,松土深度以不伤根系生长为限。
(2)种植在草坪内树木在树穴周围对草坪切边,乔、灌木下的杂草应及时铲除。
(3)地被植物在未覆盖前,应及时进行松土、除草,松土除草时要防止损伤根系和地下茎。
(4)草坪杂草应及时连根清除,做到除早、除小、除净,草坪覆盖度不少于95%,集中空秃不大于1平方米。清除方法可采用人工除草、生物除草、机械除草和化学除草,采用化学除草剂必须慎重,不能造成药害。
6.4病虫害防治
(1)做好植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及时防治、控制,用药配比正确,安全操作。发现病虫害应在2天内治理完毕,病虫害应控制在以不影响观赏效果的范围之内,其中食叶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5%,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10%,无蛀干性害虫的活虫、活卵。用药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使用生态农药比例不少于50%。
(2)喷药时间宜在清早或傍晚,为防止产生抗药性,应轮流使用多种药剂。
(3)草坪修剪后过1-2天,应喷洒一次常规抗菌剂防止病害发生,特别是在6-8月病害多发季节。
6.5施肥
(1)施肥应根据不同的树种、树龄、生长势和土壤理化性质而定。树木休眠期施基肥,生长期施追肥,花灌木应在花前、花后进行施肥。
(2)各类绿地应以施有机肥为主,有机肥应腐熟后施用。应用微量元素和根外施肥技术,推广应用复合肥料和长效缓释肥料。
(3)绿地内树木施肥应先挖好施肥环沟,其外径与冠幅相适应。环沟深、宽均为25-30公分。
(4)草坪主要施肥时期在春秋季,施肥可采用撒施和根外追肥,每次修剪后需立即施肥,不发生明显的肥害现象。
6.6保护
(1)每年的初冬,均需对新种树进行抗冻处理(根际培土、主干包扎、涂白),并在树木休眠期内,进行扶正。对树体上出现的伤口应清理后用药剂消毒,涂保护剂或抹灰膏。出现树洞要及时修补,防止腐朽进一步扩大;对腐烂部位应按外科方法进行处理。
(2)台风季节,做好高大乔木抗风暴的预防工作,根据树木的实际情况,采取立支柱、绑扎、加土、扶正、疏枝等措施。一旦风暴来临,应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用于支撑、固定的材料应坚固耐用美观,并采用软性材料同植物接触。
6.7其他
(1)应安排专门地方用于养护工具、机械的安放,绿地中严禁停放任何车辆。
(2)绿地中无堆物、堆料、搭棚,建筑墙面和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
(3)绿地保证全天候24小时,无重大破坏和偷盗案件,如遇重大事件及时上报,未及时上报而造成的损失由养护单位承担
(4)全面负责绿化区域的日常养护,制定切实可行的养护计划和管理措施,适时对花木、草坪进行修剪、施肥、防治病虫害、养护和浇水,清除绿化区杂草,
7. 水电维护
(1)做好相应设备现场管理工作,做好清洁、保养和检查工作;做好设备经济管理工作,做好承包合同制定部位的节能节电工作,做到人走所有电源设备关闭。
(2)负责按作业文件和维保计划实施房屋、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与保养;
(3)负责项目重要场所/各类设施设备的静态标识和状态标识的申请制作和保持;
(4)负责给排水、消防设备、动力电源的正常供给;并做到“送电时先高压在低压,停电时先低压在高压”,做好日常运行监护和记录工作;
(5)负责对电力系统、生活用水、消防用水的维护、维修、保养及运行监视和记录工作;
(6)负责处理工程突发应急事件,除紧急情况外,检测等事项需暂停电应提前3-5天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按计划进行;
(7)负责定期检查该单位的用电设备、线路、给排水、管道定期保养及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发生事故;
(8)负责责任区域的机房设备清洁工作,对自用工具负责保管,对公用工具负责接交,随时保持工具齐备。
8. 其他要求
(1)采购人要求所有员工所拿工资应等于或优于我县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中标人必需按国家规定为每位从业人员缴纳各类保险及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同时应保障从业人员每年应享有的福利及国家法定节假日规定的加班费。
(2)如最低工资标准保障线调整,按国家颁布的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增金额进行结算。
(3)物业配备人员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采购方的工作要求,包括星期天及公众假期,无论乙方有什么理由,都不可以停止服务工作。
(4)中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文件的规定,按规定要求支付员工劳动薪酬(不得低于文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提供相关福利待遇、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建湖县司法局物业服务项目服务考核办法
1. 物业管理公司从业人员考评
1.1物业管理公司招聘人员,必须符合建湖县司法局的管理需求,思想素质高,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相应专业技能。岗位培训一年不少于4次,招聘人员必须到物业管理公司备案,如出现未备案者,每发现一次扣1分。
1.2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凡进入各馆厅的外来人员应询问来访目的,查验有效证件,并进行登记。每发现一次未执行扣1分。
1.3值班保安一定要坚守岗位严禁脱岗、串岗。员工全员在岗,实施定岗定员,无空缺,擅自离开岗位或睡觉,每发现一次扣2分。
1.4保安值班时不准嬉笑打闹,不准看书、看报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每发现一次扣1分。
1.5保安要积极贯彻落实建湖县司法局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制度、决定、决议及加强各馆厅的安全保卫管理工作的有关措施,发现一次落实不到位扣2分。
1.6要加强上访人员的控制和管理,严格按照上访人员的处置工作程序办事,严禁群体人员聚集在办公区域或围攻领导,每发现一次扣2分。
1.7保安要严格检查进出管理区域物品,严禁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进入,严格按照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进行管理,每发现一次未检查扣2分。
1.8保洁人员要履行职责,遵守管理制度,清洁保洁及时,实行标准保洁,统一着装,精神饱满,仪表整洁,不蓬头散发等。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文明规范,各馆厅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端正,佩戴明显标志(工作牌),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奉献精神,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讲文明礼貌用语、服务和接受建湖县司法局相关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每发现一次不合格者扣0.5分。
2. 治安、消防管理考评
2.1在司法局区域附近严禁打架、斗殴、寻衅挑事的事件发生,确保安全;严禁盗窃和认为破坏行为。每发现一次扣0.5分。
2.2物管保卫人员必须通力合作,协调配合,不能因自身原因影响团结。发现一次不合格者扣0.2分。
2.3消防设施设备齐全,无丢失;消火栓无私自动用;确保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每年不少于两次组织消防演习或培训,员工达到熟悉消防器械和使用方法。每发现一次不合格者扣1分。
2.4楼梯过道无违规占用、无杂物堆放等现象。每发现一次不合格的扣1分。
2.5消防设备、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必须每天坚持巡查登记,确保在位,状态良好,发现破损应及时告知建湖县司法局进行维修更换。每发现一次不合格的扣1分。
2.6能正确、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防止跳楼、爆炸、火灾等恶性事故的发生,因工作失职而发生此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3. 综合考评
3.1司法局区域内的楼层卫生间玻璃镜面、洗手台和地面无积水、无明显污渍、无杂物,地面无明显脚印;按时进行清洁(45分钟内)。每发现一次不合格扣0.3分。
3.2卫生间便池感应阀、洗手龙头电磁阀能正常工作,出水流畅。出现损坏在一周内恢复。每发现一次不合格扣0.1分。
3.3卫生间墙面瓷砖、门窗无灰尘,大,小便池内无污物,卫生间其他设施完好。每发现一次不合格扣0.3分。
3.4司法局区域内公共楼道无瓜果皮壳、烟头、纸屑、痰迹等杂物,地面无积水、无污渍。如发现应在30分钟内清扫。每发现一次不合格者扣0.3分。
3.5各楼层外观完好、整洁,外墙、大厅、公共楼道、公共区域、卫生间、走廊等公共部分的面砖、地砖无污迹。每发现一次不合格扣0.3分。
3.6车位无瓜果皮壳、纸屑,无垃圾杂物,无泥沙、无积水、无污渍。公共门窗、消防栓、雕塑、标牌、栏杆、扶手门(窗)框。玻璃门窗无污迹。每发现一次不合格扣0.3分。
3.7天花板、灯罩、烟感、吹风口、指示灯目视无灰尘,无污迹。每发现一次不合格扣0.3分。
3.8确保各区域内果皮箱、垃圾箱等环卫设备内部垃圾及时清理。果皮箱、垃圾箱外表无污迹、粘合物,垃圾箱周围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污迹。每发现一次不合格扣0.2分。
3.9对进入司法局进行施工、装修、整改、维修的人员进行有效管理,造成严重影响的每次扣5分;未登记或未跟踪管理每发现一次扣1分。
3.10确保服务、值班电话工作时间保持畅通,如无人接听或关机,每发现一次扣0.5分。
3.11卫生间卫生设施完整,干净整洁,无异味。每发现一次不合格扣1分。
3.12特殊部位应保持干净无漂浮物,每季度清洗一次:外墙4米以下清洁无积尘、无污迹(含玻璃幕墙);地下室保持清洁,每周不少于一次清扫;楼顶、楼棚每月不少于一次清理,要求无杂物,保持雨水口无堵塞,落水管道畅通。未认真执行的扣1分。
3.13按消杀操作规程及服务标准要求定期进行及时消毒灭杀,无蚊蝇孳生现象,并有相应记录。发现一次不合格扣0.5分。
3.14管理负责人每月不少于4次夜查,每天至少巡视所有岗位两次,并有详细记录:及时处理发生的矛盾纠纷,杜绝影响工作事情的发生,凡受到投诉,一经查实。视事件严重、影响程度扣(1—3分)。
3.15出现紧急情况,必须及时处理并汇报。造成严重影响的。发现一次扣3分。
4. 会务考评
4.1做好各馆厅会议室的保洁,整洁达到《会议服务工作标准》要求。一处不符合扣0.1分。
4.2根据会议人数确认所需要的桌,椅数量,并摆成需要的形状。一处不符合扣0.1分。
4.3按照会议要求准备合格的会议用品,提前准备好开水、资料(具体视情况而定)并请会议主办单位确认。一处不符合扣0.1分。
4.4服务人员应在1小时前严格按要求着装上岗,及时开启、检查需要的会议设备,确定会议的可持续性。一处不符合扣0.5分。
4.5会议结束。参会人员离开后,服务人员着手清场工作,关闭设备及照明,查看有无遗留物品和会议资料,如发现需及时联系。抽查不符合扣0.5分。
5. 餐厨服务
5.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餐饮卫生的标准要求,供应食品;抽查不符合扣0.5分。
5.2按时提供工作日午餐和临时决定的加餐(不可抗力的情况除外),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卫生安全;抽查不符合扣0.5分。
6. 问责(处罚)
每月考核平均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为合格,该月物业管理费全额支付,每月低于一个百分点扣1分,按该月应支付管理费金额的0.25%扣除。
四、服务保障和承诺要求
1. 各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本次招标技术参数要求进行合理报价,如后期出现验收不合格情形视同虚假承诺谋取中标成交,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 项目服务期间,承包方所有的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承包方在服务期间产生的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责任。因承包方管理不善,造成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等损坏、被盗的,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3. 采购人要求所有员工所拿工资应等于或优于我县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4. 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采购人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定期对物业公司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对物业公司给予相应奖惩。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诚信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约定,本次招标决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2. 任何最低报价及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均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报价得分通过计算直接取得;报价得分加评委算术平均得分,为投标人的总得分。
3. 总得分最高的即为中标候选人。
4.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二、小微企业优惠情况:
1.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最后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如项目为工程类或服务类,施工单位/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对其总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
如项目为货物类采购,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对其总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价格不作相应扣除。
2. 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不提供声明函或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 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4. 以上规定未尽事项,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三、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 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 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
3. 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四、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 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 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五、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六、评标细则
序号 |
评分项 |
分值 |
||||
一 |
投标报价(20分) |
|||||
投标报价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注: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优惠政策详见本文第四章第二~五项。 |
20 |
||||
二 |
综合实力部分(80分) |
|||||
综 合 评 价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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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
业绩合同 |
13 |
(1)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服务业绩(2018年1月1日以后所签合同),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 (2)投标人提供上述类似项目案例中,2018年以来获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级荣誉有一个得1分,省级及以上荣誉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3分,同一项目按最高荣誉计分,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中须体现投标人及所管项目名称,获奖日期以发布日期为准,否则不得分; (3)拟派的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以来承接类似物业管理项目案例的得2分; (4)拟派的项目经理提供上述类似物业管理项目案例中,所管项目2018年以来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项目的得1分,省级及以上荣誉的得2分 ,最高得2分。 注:须提供物业合同原件及获奖证明材料原件,项目经理业绩证明中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未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须加盖被服务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累积加分。 |
|||
② |
企业资质 |
4 |
(1)投标人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得2分; (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得2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此项最高得4分,须提供相应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 |
|||
③ |
物业人员 |
12 |
(1)投标人拟派的水电工(可以兼任)具有低压电工类作业证的得1分;具有高压电工类作业证的得1分,最高得2分; (2)投标单位拟派保安主管(可以兼任)具有中级保安员证书的得2分,具有高级保安员证书的得3分,最高得3分; (3)投标人拟派的餐厨人员中具有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厨师证的有一人得1分,最高得2分;具有中式面点师证书的得2分;此项最高得4分;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物业人员中,专业绿化工(可以兼任)持有园林绿化工程师或绿化工技能证书的得3分(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类型,则须同时提供园林绿化类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 此项最高得12分,须提供相关物业人员证书原件及在本单位已缴纳养老保险承诺书(须承诺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
④ |
服务方案 |
40 |
(1)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项目服务方案中“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管理整体设想及策划,包括争创优秀物业服务项目的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进行评定,得分为优10分;良好9.5分;一般9分(未提供实施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2)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项目服务方案中“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组织有效的管理机构,制定各项行之有效的管理规章制度以及管理人员的配备、培训、管理”进行评定,得分为优10分;良好9.5分;一般9分(未提供实施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3)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项目服务方案中“对消防、环保、洪涝、雨雪、停电、停水及其他突发性事件有相对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应急预案(有相应的应急抢险机构、责任人落实,有主要的必须的各项应急预案)”进行评定,得分为优10分;良好9.5分;一般9分(未提供实施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4)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项目服务方案中“卫生保洁、设施看护、治安防范、公共秩序维护管理等人员配备及完成规定服务内容所制定的方案和标准”进行评定,得分为优10分;良好9.5分;一般9分(未提供实施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注:评标委员会对各个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时,应当将量化指标建立在同一基础或者同一标准上,使各投标文件具有可比性。 |
|||
⑤ |
服务承诺 |
11 |
(1)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服务承诺函进行评定,服务承诺函响应本项目基本服务要求的得6分,未响应或部分响应的此项不得分。 (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实时响应采购方服务要求,专业技术人员30分钟内到达现场的得5分(须提供投标人承诺函原件)。 |
五、合同主要条款
采购人(全称): 建湖县司法局 (以下简称甲方)
中标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湖县司法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
1. 中标价即为合同价。
2. 合同中合同总价应包括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的人员工资、培训、服装费、部分人员的社会保险、必须的工具用具、税金以及物业服务和管理的其他所有费用。对乙方认为没有考虑到的费用项目甲方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 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须向甲方交纳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对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须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向采购人交纳中标价2.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形式: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4. 项目服务期间,乙方所有的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乙方在服务期间产生的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服务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5. 甲方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二、物业基本情况
1. 服务地点:建湖县司法局内。
2. 服务内容:对建湖县司法局日常管理、卫生保洁、垃圾收集清理、安全保卫及车辆管理、会议服务、报刊邮件快递收发、绿化维护、餐饮管理服务、水电管理及采购方委托的其他事务。
3. 人员配备要求:厨师1人、食堂帮厨4人、保安员3人、保洁员3人,合计11人。
4. 本项目项目经理: ,乙方在服务期内不得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须对管理人员更换,均应以书面材料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后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三、委托管理事项
委托管理具体事项详见招标文件中招标人需求。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三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指定 为本合同履行的管理部门;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日常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依据物业服务考核办法每月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5)乙方服务工作不达标时,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对其进行相关处罚;对不称职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调换,以满足工作需求;
(6)甲方向乙方提供 ㎡的管理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
(7)甲方按合同约定如期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8)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物业服务时所必须的水电供应,乙方应节约合理使用;
(9)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附件中约定的甲方其他权利义务。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自觉接受甲方的督查和考核,积极采纳甲方合理化的建议并加以改进;
(2)按照合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同时必须按照确定的人员设岗要求派出相关人员从事服务工作,其聘用人员应能满足其从事的工作岗位要求。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提供聘用人员的劳务合同及身份证复印件供甲方核查;
(3)乙方及其聘用的员工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如发现相关情况,乙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乙方应依法与所聘用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及时支付工资和各项劳务费用,并办理养老保险;乙方与其聘用的劳务人员发生的任何形式的劳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未按工作流程、制度操作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须对其聘用的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培训达标后方可上岗;专业人员需持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专业岗位证书上岗;所有培训费用乙方自理。甲方有权现场监督培训工作;
(7)项目服务期间,乙方所有的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乙方在服务期间产生的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承包方管理不善,造成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等损坏、被盗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8)每月25 号前向甲方报送下个月的工作计划,5号前报送上月工作小结,工作小结应包括对工作的完成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及人员考勤情况;
(9)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附件中约定的乙方其他权利义务。
六、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在物业托管期内,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总计人民币为: 元(大写: )。此费用甲方按月支付,每次支付 元,支付时间为次月15日前,甲方根据考核结果支付上月费用。甲方凭乙方出具的有效正式发票支付其费用。
七、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关损失。
2.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或出现重大管理失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与甲方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不可抗力
1.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15日,任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其他事项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7 天内支付,否则应按未付金额的 10% 支付违约金。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应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其他
1. 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以下单日为准)。
3. 任何一方无权在没有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给予、授予和转
让本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4.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贰份。
5. 本合同附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及投标报价表。
第6章? 投标文件及格式
(一)开标一览表
采购人:建湖县司法局
1.根据已查看的建湖县司法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相关规定,我单位经市场考察和研究上述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相关标准及技术要求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我方愿以投标报价为(大写)
元/年,(小写) 元/年的投标报价完成本项目,按招标要求实施此项目。
2.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承诺为贵单位提供三年的物业服务,保证在收到贵方发出的书面进场通知后立即履行合同。
3.如果我公司中标,保证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保证派驻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组人员及时进场。
4. 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的货款支付条件。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
6.我方投标文件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我方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理决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7.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承诺书将成为约束双方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声明函
采购人:建湖县司法局
我公司自愿参与贵单位组织实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