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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县教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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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牛奶)供货企业(服务期限2年)采购需求公示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惠水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牛奶)供货企业(服务期限2年)
  • 项目编号: DJZB[2021]-082(HSCG2021-082号)
  • 采购预算: 18,800,000元
  • 最高限价: 18,800,000元
  •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 时间: 2021-11-04 至 2021-11-08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预算确定依据: 惠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采购通知书(采购批次:HSCG2021-082号)
  •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 1、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名称:惠水县教育局
  • 项目联系人:肖老师
  • 联系电话:0854-6225315
  • 2、代理机构
  • 代理全称:贵州德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王仕彪
  • 联系方式:0851-85860544
  • 五、附件

  • 采购需求.pdf
贵州德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1 贵州德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 惠水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牛奶)供 货企业(服务期限 2 年)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惠水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牛奶)供货企业(服务期限 2年)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类别: 服 务 项目编号: DJZB[2021]-082(HSCG2021-082 号) 采购人: 惠水县教育局 详细地址: 惠水县蒙江大道城北办公区 联系人: 肖老师 联系电话: 0854-6225315 代理机构: 贵州德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财富广场 7号楼 7楼 联系人: 王仕彪 联系电话: 0851-85860544 (2021 年 11 月) 贵州德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3 第一章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880 万元。 第二章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单位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法人 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有效的 2020 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 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自行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 年以来任意 3个月依法缴纳税 收凭证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贵州德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4 第三章 项目供货内容、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 项目供货内容、服务要求 惠水县 2021 年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在校学生明细表 (小学) 乡镇 序号 学校名称 实际在校 就餐学生数 补助标准 (元/天) 涟 江 1 惠水县思源实验学校 1209 5 2 斗篷小学 308 5 3 四小 907 5 4 五小 1053 5 5 六小 747 5 6 大龙乡中心学校 592 5 7 九龙小学 99 5 8 岩脚小学 41 5 9 惠水县特殊教育学校 66 5 小计 5022 濛 江 1 惠水县实验小学 3703 5 2 高镇赤土小学 331 5 3 高镇小学 1245 5 4 惠水文星双语学校 176 5 5 长田中心小学 897 5 6 双井小学 97 5 7 冗普小学 76 5 8 大坝中心小学 545 5 9 山河小学 238 5 10 明河小学 37 5 11 板长小学 48 5 12 大保小学 30 5 13 甲烈中心学校 322 5 14 惠民小学 1161 5 贵州德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5 小计 8906 好 花 红 镇 1 三都中心小学 1053 5 2 好花红乡中心小学 980 5 3 辉岩小学 176 5 4 清水小学 235 5 5 甲戎中心学校 269 5 小计 2713 摆 金 镇 1 摆金中心小学 8 1084 5 2 甲浪小学 10 634 5 3 大华小学 9 302 5 4 苏新小学 6 197 5 5 关山小学 7 444 5 6 高寨小学 5 189 5 7 鸭绒民族小学 11 1049 5 8 鸭寨小学 12 316 5 9 斗底小学 3 82 5 10 党古小学 4 151 5 11 甲坝民族小学 2 730 5 12 摆榜小学 1 847 5 小计 6025 岗 度 镇 1 岗度中心校 751 5 2 本底小学 236 5 3 柏栗小学 78 5 4 宁旺中心学校 442 5 5 江龙教学点 7 5 6 摆祥教学点 14 5 小计 1528 雅 水 镇 1 雅水镇中心小学 986 5 2 合爱小学 193 5 3 甲来小学 18 5 4 太阳中心校 150 5 5 洛平小学 45 5 6 抵麻中心校 191 5 小计 1583 断杉镇1 断杉中心小学 375 5 贵州德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6 2 野洋小学 110 5 3 新场小学 184 5 4 摆惹小学 620 5 5 抵季中心小学 779 5 6 花山小学 144 5 7 定里小学 14 5 小计 2226 羡 塘 镇 1 羡塘中心小学 732 5 2 绸绢小学 193 5 3 西混小学 47 5 4 董照小学 248 5 小计 1220 芦 山 镇 1 芦山镇中心小学 586 5 2 硐口小学 156 5 3 雅羊小学 83 5 小计 825 王 佑 镇 1 王佑中心校 592 5 2 长安小学 80 5 3 打引民族学校 217 5 小计 889 合计 69 合计 30937 惠水县 2021 年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在校学生明细表 (中学) 序号 学校名称 实际在校就餐学生数 补助标准(元/天) 1 惠水县第二中学 3019 5 2 惠水县第三中学 999 5 3 惠水县第四中学 1796 5 4 惠水县思源实验学 校 660 5 5 惠水县第六中学 1236 5 6 惠水县第五中学 1304 5 贵州德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7 7 惠水县好花红中学 957 5 8 惠水县摆金中学 1048 5 9 惠水县岗度中学 528 5 10 惠水县摆榜中学 901 5 11 惠水县雅水中学 807 5 12 惠水县鸭绒中学 538 5 13 惠水县断杉中学 983 5 14 惠水县羡塘中学 579 5 15 惠水县王佑中学 334 5 16 惠水县芦山中学 452 5 17 惠水文星双语学校 172 5 合计 16313 5 纯牛奶参数: 1、蛋白质含量:不低于 3.2g/100ml 5%; 2、能量: 不低于 276KJ/100ml 3%; 3、碳水化合物:不低于 5.0g/100ml 2%; 4、钠:不低于 53mg/100ml 3% ; 5、钙:不低于 100mg/100ml 13%; 6、脂肪含量:不低于 3.7g/100ml 6%; 7、包装规格:净含量 200ML; 8、包装要求:利乐包装; 9、保质期:6个月; 10、贮存条件:常温保存。 11、每周提供 2 次牛奶,分别于星期一、星期四供应。供应的牛奶由供应商 当天上午配送至学校,中餐后饮用。 12、2021 年秋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每生 每天由 4 元提高至 5 元,按全年学生在校 200 天计算。 贵州德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8 第二节 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服务期限为 2年;试用服务期一年,试用服务期间严格按照采购 人要求配送的,服务期限自动延长 1 年,如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出现食品质量 问题、食品安全事故、不按时配送或不按合同要求接受采购人监督,采购人有权 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二、验收标准、规范 1.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范的验收标准与《财库[2016]205 号 财政部关于进一 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小组 或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 2.达到国家相关规范的验收标准及满足采购人的服务要求。 3.本项目执行的规范或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法规及规范,如遇法规修订以 最新版本为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产品质量法》、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标准化法》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办法》、《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 4.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供应商应先行赔付,积极配合采购人进行处理。 三、售后服务 投标人须作出如下基本承诺: 1.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保质、保量为惠 水县教育局供应所需营养餐原材料,做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各类资质齐全。 若供应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引发不良事件发生,由我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 律责任。 2.在服务过程中,我方严格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时间供货,由于我方原因未按 时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概由我方承担。 3.我方严格按照采购方的配送标准(金额)、质量、数量实施配送,根据人 数核算每个学校周、月配送量,不得超标(金额、数量)配送。若超标(金额、 数量)配送, 超出部分由我方自负,学校愿意承担的除外。 4.我方保证按照采购方要求的品种、规格、数量进行配送,验收时若发现货 物质量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我方无条件在采购方规定时间内更换,由此产生的 相关费用由我方承担;若未更换或未按时更换,我方自愿接受采购人的处罚。 5.采购方临时补货,我方按要求按时送货,若未按时送货造成的所有损失由 我方承担。 对于违反上述条款要求,惠水县教育局有权终止和取消我方的供货资格。 贵州德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9 6.供货每批次纯牛奶须附带产品质检报告,灭菌调制乳包装采用保质期不低 于 45天的无菌包装材料。 7.配送到校的纯牛奶、灭菌调制乳产品必须保证饮用当日距离保质期到期日 30天以上。 四、付款方式 中标供应商凭采购合同、配送货物签收单、发票等资料单据,以每月为周期 进行价款结算。 五、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六、履约及质量风险保证金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交纳 30万元(叁拾万元整)的履约及 质量风险保证金(合同履行完后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30日内无息退还)。中标 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及质量风险保证金的或中标后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中 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 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具体由中标人与采 购人自行协商。履约及质量风险保证金扣除条款: (1)投标人在实际服务过程中所提供的产品、相关参数、证明材料、承诺条 款与投标文件不符,存在欺骗行为的; (2)无法实施完毕或实施后经多次整改仍无法合格导致项目不能完成,严重 影响采购人使用的。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供应商对采购项目内容进行分包或转包。 2.本项目食品的购置、运输、调换、售后服务、管理费、全额含税发票、雇 员费用、中标代理服务费、验收费等合同服务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由 中标人承担; 3.投标供应商须应注意投标的风险,认真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选择符合或 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食品参与投标。如所供食品存在技术偏离,投标人应如实填 写货物主要技术参数偏离表。若用户验收时发现某一货物中存在虚假应标情况, 将拒绝支付合同货款,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的责任。 4.投标供应商中标后,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在履 行合同时,如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与实际情况不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视投标 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虚假材料,履约及质量风险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相关法律法 规追究相应的责任。 贵州德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10 第三节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进行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标专家按照采 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进行综合评分后,以评分从高到低的顺 序推荐 1 至 3 家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如技术参数、产品性能、产品 质量等)和商务因素(如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期、质保期等)。评分 因素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 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价、打分。 (1)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制造的产品价格扣除: ①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5%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证明材料:根据《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①评标委员会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 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 的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制造的产品,给予 5%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 的 价格参与评审; ②投标人须提供(财库【2017】141 号)规定格式的《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及相关材料。 (3)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①评标委员会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 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的规定,对监 狱企业生产制造的产品,给予 5%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投 标人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 特别说明:①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 其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 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 相关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②关于价 格扣除:针对非单一产品(产品包中包含多个产品)的项目,所有产品 均为小微企业生产产品才给予 5% 的价格扣。③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和相关材料 将随成交结果公告一并公开,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 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④投标人或产品若同时享有以上 价格扣 除情况的,仅进行一次价格扣除,并不作叠加扣除。 第一节 项目供货内容、服务要求 第三节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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