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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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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人民政府餐厅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详情

不见面开标
滕州市人民政府餐厅外包服务项目

信息时间:2021-11-05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滕州市人民政府餐厅外包服务项目,预算金额229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11月5日起,至2021年11月8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11-0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滕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联系人:彭科长联系方式:0632-5888575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善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济南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华南路/汉峪金谷A2区4栋2302
联系人:戴经理联系方式:0531-55516891

政府采购需求餐饮服务.pdf

滕州市人民政府餐厅外包服务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滕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善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滕州市人民政府餐厅外包服务项目 编制时间:2021 年 11 月 04 日 1 一、项目概况及分包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滕州市人民政府餐厅外包服务项目,预算金额:229 万元/年。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附件。 2.项目目标:滕州市人民政府餐厅外包服务项目。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满足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 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企业 6%的价格扣除 1)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6%的价格扣除;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6%的价格扣除。 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政 策。 6.项目服务期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合同期:执行山东省财政厅颁布的鲁财采【2016】45 号文,合同期三年,期满经核 准后可续签两年。 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有关规定。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有关规定。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 3天:自 2021 年 11 月 05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08 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 2021 年 11 2 月 08 日 17:00 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 应当于公示期满 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 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 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招标人:滕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联系人:彭科长 联系方式:0632-5888575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善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 A2 区 4 栋 2302 室 联系人:戴经理 联系方式:0531-55516891 3 附件: 项目说明 1.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餐厅运营服务采购。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 所有费用。 2.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餐饮服务企业提供政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对其提供的食品安全负责;餐饮形式为工 作日自选餐,早餐、午餐、晚餐到点开餐。餐饮服务企业负责餐厅范围内的卫生打扫、厨 余垃圾的处理及餐厅周边相应区域的卫生保持工作。 招标人为餐饮服务企业提供餐厅用房并承担相应物业费、水费、电费、供热费、燃气 费。本项目预算用于餐饮服务企业承担人工费、管理费、税费、利润等其他费用。食品原 材料费由工作人员餐费承担,据实结算。食品原材料由餐饮服务企业购买,不得高于同期 大型批发市场价格。餐饮服务企业接受由招标人及政务中心餐饮服务相关管理办法定期考 核和续签、退出机制。 二、就餐模式及饭菜品种 2.1就餐人员现场刷卡或刷脸就餐,采用自选餐模式;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餐饮保 障服务;禁止提供隔夜饭菜。 ★未经招标人同意禁止对外提供餐饮服务;经招标人同意对外提供餐饮服务的,招标 人与餐饮服务企业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2供餐品种: 早餐:早餐应包含鸡蛋(煮、煎)、6种面食、7种小菜、汤粥等;用餐者自选餐。 午餐:4个荤菜、4个带荤炒菜、4个素菜、汤(粥)、1种水果或酸奶、1-2份时令农 产品及主食。主菜种类应每天进行调节,每个种类每周不可重复出现两次以上,每天需保 证每人每种主菜分别不少于100克。 种类:面食3种(包子、面条、手抓饼、点心、馒头、花卷、米饭等),汤粥2种,小 凉菜2种、水果(或酸奶)1种;用餐者自选餐。 晚餐:1个荤菜、1个素菜、主食(馒头) 三、人员要求: 3.1本项目要求设置如下服务岗位:餐厅经理1人,厨师长1人,仓管兼文员1人,职工 餐厨师 4人,招待餐厨师4人,特色小吃厨师4人,凉菜厨师2人,切配2人,汤粥1人,面 4 点领班1人,面点工5人,西点师1人,服务员6人,洗消4人,共至少37人。 团队人员不得擅自变更,如有工作人员离职须提前一周告知招标人并在离职后一周内 补齐,未补齐的,扣除中标投标人200元/人/次。 3.2 主管配备标准 1、餐厅经理:酒店(食堂)管理管理经验;身体健康无残疾;身体外露部分无纹身; 普通话流利;囗齿伶俐、表达清晰、思路敏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精通对厨房、餐厅的灶具、厨具、食品、物资的使用管理和维修保养知识。 熟知消防法,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等。 精通营养学知识,能够合理配餐,保障厨房正常运行,为就餐者提供卫生安全的食品。 2、厨师长:大型酒店(食堂)厨房管理经验,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 (中式烹调师),了解并熟知后厨的基本工作流程,熟知菜肴加工、切配、烹制制作技术, 能适应各班工作。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团队领导能力。具有较强的菜品创新能力。工作态度 严谨,组织和带教能力强。主厨需组织能力强,个人技术好。 3、厨师:酒店(食堂)厨房工作经验。 4、面点:酒店(食堂)厨房工作经验。 5、切配:酒店(食堂)厨房工作经验。 6、服务员:50岁以下,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普通话标,礼仪得体; 具有踏实勤奋 的工作态度和纪律意识、团队意识强;踏实肯干、能够吃苦耐劳、注重基本的礼貌礼仪。 3.3 服务人员的工作要求 员工要身体健康,持有效健康证并统一着装上岗,聘用人员需招标人审核同意。员工 在工作期间患有传染疾病的应立即调离餐饮工作岗位。 保证食堂清洁、食品卫生、餐具清洁及消毒,建立餐厅卫生工作自查记录,并做好食 品留样工作。 餐厅无尘土、杂物、污渍、油迹、异味,玻璃明亮,卫生日清日洁,垃圾不过夜,每 周一次大清扫。 食品加工必须按程序进行,加工制作程序必须保证卫生洁净,加工食品做到:保熟、 保温(热饭、热菜)、保证卫生。 3.4保证早餐、午餐、晚餐的准时供应,按需供应,控制主、副食品的质量标准,并 认真管理、保证餐厅正常运转。 3.5执行《食品卫生法》,增强饮食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观念,督促餐厅人员 搞好卫生,并认真检查,作好记录。 3.6增强安全意识,确保食品在贮藏、烹制、分发等各环节符合《食品卫生法》有关 要求。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7菜色香味搭配适宜,饭菜质量符合大众口味,能经常主动征求和听取职工意见和 5 建议,对意见和建议能虚心听取和接受,不断改进食堂工作。 3.8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标准对餐饮具及时消毒,并随时接受招标人随机检查, 每餐饮食应做72小时备份备查。 3.9餐饮公司提前一周为招标人提供下周食谱并在餐厅进行公示(每周内午餐主菜不 得重样)。猪、牛、羊、鸡等肉制品以及米、面、食用油、豆制品、盐、调味品等选用知 名品牌产品,蔬菜采购按照滕州市相关规定选用绿色产品,保证食材新鲜,每周对食材采 购的渠道、品牌、质量等内容进行公示。菜品留样,每餐饮食应做72小时备份备查。 3.10厨房设备由招标人提供。 3.11餐饮服务企业全面负责餐厅的设备管理,建立固定资产账册,做好账物相符,做 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保证设备使用的完好率100%;若设备损坏,由餐 饮服务企业及时向招标人报备,根据情况,负责设备的维修或更新。 3.12餐饮服务企业爱护餐厅设施设备,并对其实施保养、清洁;否则招标人可酌情扣 除考核分。 3.13根据招标人要求,做好服务保障及其他工作。 四、其他要求 4.1中标人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 中标人承担责任和负责赔偿。 4.2招标人、中标人共同制定餐饮管理制度,采取日清、月结、年度总结方式共同管 理,即每日每项工作有专人负责。 4.3工作人员的工资、劳动保险及产生的其它相关问题全部由中标人负责。 4.4因中标人管理失职或工作失误造成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事故,由中标 人承担相应责任,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责任。 4.5一旦中标,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团队人员,如需更换必须向招标人报备同意后进 行。 4.6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公务办公用餐。 3.商务条件 3.1合同期限 执行山东省财政厅颁布的鲁财采【2016】45号文,合同期三年,期满经核准后可续签 两年。 3.2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3.3付款方式 餐饮服务费付款:采用月付的方式,每月15号之前,甲方将上个月的管理费用支付给 6 乙方。职工餐费按月据实结算。 3.4监督与考核 3.4.1 成本控制监督 3.4.1.1 中标人每月应定期在食堂内显著位置公示用餐收支明细,接受招标人及其 职工的监督。 3.4.1.2 招标人将随机抽查员工餐的质量与品种。 3.4.1.3 中标人应自觉接受食药监、卫生、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3.4.2 采用委托管理的合作模式,食堂按照100%的比例进行食材投料。 3.4.2考核 招标人每月一次对食堂的食品安全、餐饮卫生、现场卫生、员工规范四个方面进行综 合评价,每月考核。当月扣分情况低于10分的,招标人100%支付当月餐饮服务费;扣分情 况超过10分而未达到15分的,招标人给予中标投标人书面整改通知书,乙方应限期进行整 改,否则扣除当月餐饮服务费的2%;扣分情况超过15分而未达到20分时,扣当月餐饮服务 费的10%;扣分情况超过20分以上,扣当月餐饮服务费的40%;在每季度内有2次扣分情况 超过20分的,无条件解除合同。 3.4.2.1餐饮管理服务考核办法: 招标人与餐饮服务企业采取每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岗位工作 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餐饮公司服务费、公司人员聘用挂钩,处置形式视情节轻重给予扣 分、责令限期整改、扣除餐饮服务费、解除合同等形式。考核小组成员由招标人管理人员 和餐饮服务企业餐厅经理等组成。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食品安全部分 1.食堂无证(健康证)上岗,或证件已过期,每人每次扣1分。 2.使用“三无”食品原材料(无生产厂家、无保质期、无生产日期)每次扣1分。 3.在生产操作区域发现过期或变质食品每次扣1分。 4.食堂发现违规加工、制作、销售冷菜、血类制品、皮蛋、四季豆等,每次扣1分。 5.预包装食品未标明生产日期、主要成分、保质期,每次扣1分。 6.食品添加剂未按“五专”管理,每次扣0.5分。 7.未按添加剂使用量加工食品,每次扣0.5分。 8.采购食品未索证(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的检测合格证;肉类产品 的检疫合格证;蔬菜的农药残留合格证)或证照不齐或证照不符的,每次扣0.5分。 9.采样冰箱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每次扣0.5分;每餐食品未留样,每次 扣0.5分;食品留样少于100克,每次扣0.5分。 10.在生产服务过程中,造成安全责任事故(食物中毒、火灾等安全事故),每次扣 25 分,并立即停止营业,接收有关部门审查。 7 (二)餐饮卫生部分 1.餐具未清洗干净、有异味、污渍;每次扣 0.5 分。 2.餐具未消毒,或未按规范填写消毒记录,每次扣 0.5 分。 3.生熟食品盛装器皿不分、生熟冰箱不分、生熟混放,每次扣 0.5 分。 4.食品原料着地存放,每次扣 0.5 分。 5.饭菜中发现异物,每次扣 0.5 分。 6.食品及原材料使用非食品用盛器盛装,每次扣 0.5 分。 7.灭蝇灯,紫外线消毒灯未按规定开启,或未按规范填写记录,每次扣 0.5 分。 (三)现场卫生部分 1.操作间、库房内物品摆放不整齐,每次扣 0.5 分;生产操作区域存放私人物品,每 次扣 0.5 分。 2.生产操作完成后,工作区域脏乱、积水,每次扣 0.5 分。 3.食堂内各操作区域顶部、墙面、有杂物蛛网,每次扣 0.5 分;灯具、电箱、开关、 电扇、货架有积尘,每次扣 0.5 分;其他生产区域有卫生死角,每次扣 0.5 分。 4.防蝇、防尘、防鼠设备未按规定摆放到位,每次扣 0.5 分。 5.食堂周边环境脏乱,每次扣 0.5 分;餐厨垃圾未放置到指定地点,每次扣 0.5 分。 6.餐厅卫生环境有死角,卫生包干区域无责任人,每次扣 0.5 分。 (四)员工规范部分 1.窗口服务未使用文明用语,每次扣 0.5 分。 2.饭菜保暖措施未到位,每次扣 0.5 分。 3.员工着装整洁、干净,勤洗手、剪指甲、不随地吐痰、不抽烟,否则每人每次扣 0.5 分;发现员工在生产区域抽烟没人每次扣 1分。 4.销售服务过程中,未按规范佩戴口罩、手套、进行二次更衣,每人每次扣 0.5 分。 佩戴首饰的,每人每次扣 0.5 分。 5.未及时处理回复就餐者在投诉和建议,48 小时内未完成回复,每次扣 0.5 分。 6.所有工作人员一律不准穿拖鞋上班,否则每人每次扣 0.5 分。 (五)其他要求: 1.月考核:以招标人服务工作要求标准、政务中心餐饮管理服务标准、餐饮服务企业 餐饮管理服务标准为依据,以现场检查抽查方式,对餐饮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2.工作人员如发生在岗吸烟或喝酒、打架等严重违纪行为,直接清退,每人次扣除餐 饮服务企业 5000 元,并对餐饮服务企业下达整改意见书。 3.因工作失误、失职而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或由于餐饮服务企业工作人员的原因 造成人身、财物损害、损失或重大安全事故的,由餐饮服务企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 8 时扣除餐饮服务企业 10000 元。 4.考核办法纳入双方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3.5 退出管理要求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终止合同: 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⑵违反双方合同(协议)的; ⑶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处以罚款或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 ⑷采购、加工《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食品的; ⑸因企业原因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⑹招标人考核满意度调查每季度 2次以上(含 2次)扣分超过 20 分的; ⑺被政府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或不良诚信记录的企业。 1.项目说明 2.采购需求 3.商务条件 2021-11-05T14:44:2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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