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2021-11-05 14:4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JJDFCF-F3004
2、项目名称:某部医院食堂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4日,暂停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2日,恢复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7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1月0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某部医院食堂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武曼(河南)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邙山镇宏进市场A区2栋111号
950000.00
元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质量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服务期)
服务地点
1
某部医院食堂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食堂餐饮保障服务,主要内容为日常餐饮基本保障服务等。
满足采购人需求。
自2021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推迟进场期间费用在合同额中按比例扣减)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巧芳、刘丹丹、侯文龙
四、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按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的70%计取。
金额:9975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某部医院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天津路南端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64133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南鹏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宇大厦1018室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方式:19937932270
竞争性谈判文件(终稿)--某部医院食堂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docx
某部医院食堂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二次)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 编 号:2021-JJDFCF-F3004
采 购 人:洛阳某部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鹏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零二一年十月
投标供应商应注意的事项
各投标供应商:
为保证本次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减少招标采购过程中,由于响应文件制作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贵单位投标无效情况的发生,请贵单位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每一条款,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请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每一项证件(特别注明原件或复印件的要求),并严格自审证明材料的有效期、年检、经营期限、签署的有效性等,漏缺一项证明材料或一项证明材料不合格将造成资格审查无法通过,所投标书为无效标书;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它业绩证明资料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接受任何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证明资料。
2、请认真研究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重大偏差所包括的内容,响应文件未响应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或有重大偏差所列内容之一、经评委认定属实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为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请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到达开标现场,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4、请认真阅读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范围、服务期限等商务条款,制作响应文件时应作出响应商务条款的承诺,不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5、对投标供应商的虚假投标、围标串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实后,监管部门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处以取消本次投标、取消中标资格。请各投标供应商严格自律,诚信参与投标。
本提示内容并非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示,如有与谈判文件不一致之处,以谈判文件为准。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0
第三章 采购需求 28
第四章 合 同(样本) 31
第五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办法 32
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 35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36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某部医院食堂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某部医院食堂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鹏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50米东宇大厦10层1018室)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1年11月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JDFCF-F3004
项目名称:某部医院食堂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93173.46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某部医院食堂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
993173.46 |
993173.46 |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某部医院食堂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本次采购共1个包,主要内容为日常餐饮基本保障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2021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包划分:1个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类);(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2供应商须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3供应商须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其他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负责人为非外籍人士,须出具承诺函(格式内容自拟);(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4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业主保密要求,须出具承诺函;(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6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税收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或电子缴费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至少包含养老保险,为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完税凭证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7无违法失信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罚对象名单”的,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中有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外,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内容作为资格后审时审查的内容,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南鹏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50米东宇大厦10层1018室)
现场获取方式: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后获取相关文件。
网上获取方式:将上述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820053349@qq.com即可,发送后及时联系采购代理公司。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50米东宇大厦10层1002室。
注:因防疫要求,供应商代表(仅允许一人)参加谈判时须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健康码(绿码),且近14日内未前往过中高风险地区和未接触过本土疫情发生地区的人员。请供应商充分考虑此因素,合理安排人员。谈判前须经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检查,无问题后方可进入谈判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某部医院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天津路南端
联系方式:张先生 0379-64133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鹏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50米东宇大厦10层1018室
联系方式:韩女士19937932270
邮 箱:1820053349@qq.com
3.监督人信息
名 称:洛阳某部医院纪委
联系方式:王志刚 0379-64133681
2021年10月14日
某部医院食堂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暂停公告
河南鹏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某部医院委托,就某部医院食堂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发布暂停公告。
一、项目名称:某部医院食堂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1-JJDFCF-F3004
三、暂停原因:本项目因故暂停采购活动,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某部医院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天津路南端
联系方式:张先生 0379-64133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鹏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50米东宇大厦10层1018室
联系方式:韩女士 19937932270
邮 箱:1820053349@qq.com
3.监督人信息
名 称:洛阳某部医院纪委
联系方式:王志刚 0379-64133681
2021年10月22日
某部医院食堂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恢复公告
河南鹏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某部医院委托,就某部医院食堂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于2021年10月14日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了竞争性谈判公告,于2021年10月22日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了暂停公告,现发布恢复公告。
一、项目名称:某部医院食堂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1-JJDFCF-F3004
三、恢复后变更事项:
1、原“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
变更为“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05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原“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2021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变更为:“合同履行期限(计划服务期):自2021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推迟进场期间费用在合同额中按比例扣减)”
3、采购需求及评审标准变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最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版谈判文件将发送至报名时登记的邮箱),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某部医院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天津路南端
联系方式:张先生 0379-64133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鹏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50米东宇大厦10层1018室
联系方式:韩女士 19937932270
邮 箱:1820053349@qq.com
3.监督人信息
名 称:洛阳某部医院纪委
联系方式:王志刚 0379-64133681
2021年10月27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名 称 |
内 容 |
1.1.2 |
采购人 |
名 称:洛阳某部医院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天津路南端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4133638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河南鹏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50米东宇大厦10层1018室 联系人:韩女士 电 话:19937932270 邮 箱:1820053349@qq.com |
1.1.4 |
采购项目名称 |
某部医院食堂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
1.1.5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 |
1.1.6 |
项目编号 |
2021-JJDFCF-F3004 |
1.1.7 |
采购包划分 |
本次采购共1个包,供应商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 |
1.2.1 |
资金来源 |
上级拨付 |
1.2.2 |
付款方式 |
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如遇特殊原因不能进场或延迟进场,则按照供应商报价比例相应减少付款金额。 |
1.3.1 |
采购范围 |
食堂餐饮保障服务采购,主要内容为日常餐饮基本保障服务等。 |
1.3.2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 |
自2021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
1.3.3 |
质量要求 |
满足采购人需求。 |
1.3.4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4.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采购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3 |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召开 □召开,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谈判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0.2 |
供应商在谈判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形式:/ |
1.11.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采购范围; 付款方式;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 质量要求; 服务地点; 其他:/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
2.1 |
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2.2.1 |
供应商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由供应商的被授权人提交书面材料(盖供应商公章)。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
2.2.2 |
谈判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 |
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变更公告”。 |
3.1.1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3.2.3 |
报价方式 |
固定总价 |
3.2.4 |
预算控制金额 |
项目预算控制金额:993173.46元。 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本预算范围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3.2.5 |
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和税金。 其他:/ |
3.3.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有效期短于该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
3.4.1 |
谈判保证金 |
本包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的形式:转账(不接受现金) 2、谈判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00.00元 3、以转账方式递交的: (1)由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 开户名称:河南鹏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龙支行 账 号:67017011100001045 (%1) 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供应商在汇款单备注部分注明“此款为 某部医院食堂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谈判保证金”)。 注:谈判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账,转账后自行打印银行回执单,银行回执单复印件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未按照规定缴纳谈判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 |
/ |
3.5.3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 |
3.6.1 |
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4.1.1 |
封套上的密封和标记 |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U盘密封包装,标明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见第一章谈判公告。 |
4.2.2 |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
见第一章谈判公告。 |
4.2.3 |
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电子版U盘壹份。 |
4.2.5 |
响应文件方式 |
纸质版 |
4.2.6 |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
不退还。 |
5.1 |
谈判开启时间和地点 |
开启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
5.3 |
开标疑义 |
现场提出 |
6.1.1 |
谈判小组的组建 |
谈判小组构成:3人; 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技术1人、经济1人)。 谈判小组确定方式:开标前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2 |
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 |
3 名 |
7.1.1 |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是 □否 |
7.1.2 |
确定成交的原则 |
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并进行排序,确定第一名为成交人。如最后报价相同,按照公司业绩、服务方案部分综合考虑,决定成交人及成交候选人排名。 |
7.2 |
成交结果公布媒介及期限 |
公布媒介:《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7.4.1 |
履约保证金 |
本包履约保证金: 1、履约担保的形式:转账 2、履约担保的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 3、以转账方式递交的: (1)由成交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2)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合同签订前。 (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成交供应商在汇款单备注部分注明“此款为 某部医院食堂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履约保证金”)。 |
8.5.2 |
质疑函的递交方式 |
质疑函应当面递交;因情况特殊而邮寄的,交邮前应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受质疑函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本项目谈判公告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解释权: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采购公告(投标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10 |
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 |
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持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 |
11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此费用由供应商在响应报价中综合考虑。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的70%计取。 |
12 |
资格审查及奖励证书原件的递交 |
提醒各供应商关于“谈判小组审查原件”: (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同时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及奖励证书等资料原件,并填写《供应商递交各类证明资料原件登记表》,谈判小组依据供应商提供的登记表及原件对其进行评审。 (2)供应商应将证件资料装入档案袋或手提袋(包),确保外包装完好,袋口封闭提交(袋内附递交证书登记表)。 (3)提醒各供应商: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不得补充。 (4)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不用密封,须本人手持由监督人员现场核验身份。 |
1、总则
1.1采购项目概况
1.1.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法规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