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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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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 2021/11/5

一、项目编号:WZZC2021-C3-02796-001-CGZX

二、项目名称: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服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梧州瀚彬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梧州市工业园区星裕路10号第1幢1001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零陆万贰仟叁佰玖拾陆元陆角(¥1062396.60)

四、主要标的信息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需求:(1)环境卫生与保洁服务;(2)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管理;(3)绿化养护服务;(4)会务服务;(5)食堂服务。具体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五、评审专家名单:黎秀芳、冯健雯、卢彬烨(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梧州市红岭路30号支队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0774-2063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梧州市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梧州高中西侧)10楼

联系方式:0774-2830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毅

电 话:0774-2830802

十、附件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1月5日


附件:
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10.21).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报价明细表.pdf

梧州市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WZZC2021-C3-02796-001-CGZX

项目名称: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服务

采购人: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

第三章采购需求………………………………………………17

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3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31

第六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36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4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ZZC2021-C3-02796-001-CGZX

  项目名称: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108.62万元

  采购需求:(1)环境卫生与保洁服务;(2)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管理;(3)绿化养护服务;(4)会务服务;(5)食堂服务。具体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从签订合同的时间起或双方约定的时间起12个月。

本标项()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按照本公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2209:002021年10月2916: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完成注册后再行报名。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提示: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4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http://www.zcygov.cn(本项目不要求磋商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但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114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解密开启投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必须足额交纳)

(1)磋商保证金交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2)采用网上银行转账形式的,磋商供应商应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建行新兴三路支行

开户名称: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银行账号:450 501 648 655 000 003 74-0002

(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形式的,磋商供应商应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至我中心财务处。

(4)本中心财务处联系方式:地址:梧州市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梧州高中西侧)8楼政采前台;电话:0774-3828220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

3.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广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其他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电子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参与磋商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供应商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指南(见政采云电子卖场首页右上角—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tree?tag=AG1DtGwBFdiHxlNdhY0r。(3)供应商应及时完成CA申领和绑定(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政采云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4)供应商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软件制作响应文件,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软件请供应商自行前往下载并安装(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5)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CA证书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参与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后,政采云(电子标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须在开启程序开始后30分钟内对上传政采云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限结束后,我中心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梧州市红岭路30号支队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0774-2063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梧州市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梧州高中西侧)10楼

联系方式:0774-2830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毅

电  话:0774-2830802

4.监督部门

名称:梧州市财政局采购监督科

电话:0774-3866434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0月2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服务

项目编号:WZZC2021-C3-02796-001-CGZX

2

供应商资格: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3

报价:磋商供应商就《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4

响应文件的上传和提交:

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磋商响应(电子标),磋商供应商应当在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提交至“政采云平台”。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

a.磋商供应商应在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提交至“政采云平台”,否则磋商无效。

b.“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5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6

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后六十日。

7

保证金: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8

磋商时间:2021年1149:30整截标后

磋商地点:见磋商公告(本项目实施电子标,不要求供应商到达磋商现场)

9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细见第六章)

10

响应文件形式:磋商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

11

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

12

响应文件的盖章:响应文件中所涉及的加盖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

13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涉及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涉及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磋商单位可以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


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提交一份。

14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

磋商开启后,本中心将向各参与磋商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磋商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1.1项目名称: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服务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以下简称“本中心”)。

2.3“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3. 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3.1供应商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

4. 磋商费用、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1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本中心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4.2竞争性磋商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广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3.1供应商应认真审核《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配置及要求,如发现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配置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4.3.2任何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三日前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本中心,同时认定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本中心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4.3.3本中心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和修改对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实质影响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不足五日顺延),在以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4.3.4本中心可视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本中心至少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并在以上媒体发布变更公告。

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5.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5.1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准确设置评审关联点。未设置或设置错误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5.2响应文件须由磋商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磋商供应商应写全称。

5.3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因扫描不清晰或乱码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负责。

5.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分为价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个部分组成。

5.5.1价格文件

1)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

5.5.2 商务技术文件(应该有的必须提供,如未提供,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磋商书;(格式后附)[必须提供]

2)商务、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格式后附);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时,必须提供]

5)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

①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必须提供];

②对于有经营资质要求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经营资质证书副本内页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要求清晰反映该磋商供应商本年度经营资质,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

6)财务状况报告[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格式自拟,必须提供];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或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格式自拟,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格式自拟)[必须提供];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

9)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必须提供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

(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方法: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前10日内,进入供应商基本信息页面,点击“下载信用报告”后点击“下载”。

“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方法: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设置起始时间,只设置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为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前10日至磋商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

采购人或者本中心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2)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13)服务承诺书(内容可以是提供的切实可行的服务和承诺)[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14)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1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16)中小型企业声明函(附件六)[如有,请提供]

6. 计量单位

6.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报价要求

7.1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7.2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服务的全部工作。

7.3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除上述原因以外,如果因供应商原因引起的报价失误,并在磋商时被接受,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7.4报价:供应商就《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修改、撤回和解密

8.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和提交

见须知前附表。

9. 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和解密:供应商应当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见须知前附表。

10.保证金说明及要求

10.1保证金应用人民币:具体金额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0.2 保证金交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10.3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相关票据(非现金)或凭证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以免耽误竞争性磋商。

10.4保证金相关事宜: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0.5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成交人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合同签订后送达本中心),不计利息。

10.6对应交未交保证金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会在评审中按照无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说明:评审时,磋商小组将以本中心财务室编制的保证金收缴情况表作为评审依据)。

10.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应商已经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后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或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给采购人造成其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

1、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参与磋商活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活动事宜;

(3)不同的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关联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

4.其他投标无效的情形: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或CA电子签章的;

(2)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

(3)磋商供应商在线制作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填写的报价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中《报价文件》填写的金额不一致并拒绝按采购文件要求接受调整的;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

5、被拒绝的响应文件为无效。

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效的,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2.1第一轮磋商

(一)磋商准备

本中心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磋商,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做好磋商准备,准时在线参加电子磋商会议,随时关注磋商进度。

(二)第一轮磋商程序:

1.磋商会由本中心主持,主持人宣布磋商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磋商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磋商会议纪律及评审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磋商及评审程序

(1)在磋商开始时间截止后30分钟内由各供应商自行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2)由磋商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束后,在线通知无效磋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无效理由,有效磋商供应商进入磋商程序。

(3)系统对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进行汇总;

(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在线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5)当磋商小组一致确定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需再磋商的,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设定的12.4、12.6程序和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第一轮磋商后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或仍需磋商的,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变动或提出磋商意见后进行第二轮磋商。

12.2竞争性磋商文件变动

⑴第一轮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结合第一轮磋商整体情况,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已事先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进行统一变动,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在询标规定时间内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做出响应(需盖CA电子签章)。

12.3第二轮磋商

磋商小组集中就重新递交的响应材料或磋商小组提出的磋商意见与单一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在线磋商。

磋商后,在询标规定时间内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统一整理的磋商记录要求做出承诺(需盖CA电子签章)。

当磋商小组一致确定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需再磋商的,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设定的12.4、12.6程序和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第二轮磋商后竞争性磋商文件仍有实质性变动的或仍需磋商的,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变动或提出磋商意见后进行第三轮磋商。以此类推。

特别说明:

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磋商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电子磋商过程中需要供应商在线确认的所有内容,供应商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超过规定时间未确认的,将被视为放弃确认或者无异议。

澄清问题的形式: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应在询标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或说明(需盖CA电子签章),并不得超出采购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2.4最后报价及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最后报价。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作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CA电子签章后提交。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最后报价是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明确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提出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12.5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磋商活动终止。

12.6本采购项目的评审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用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12.7 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本中心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本中心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2.8.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本中心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除外;符合财库〔2015〕124 号文件规定情形的除外。)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本中心将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13.1 根据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3.2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七、成交结果公告

14.1本中心在评审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磋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二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公告将在相关媒体发布,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4.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出质疑。本中心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4.3质疑供应商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本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本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联系部门及电话为: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0774-2830802

投诉联系部门及电话为:梧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0774-3866434

八、签订合同

15.1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五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协议。采购人另有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15.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根据磋商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15.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给采购人造成其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九、适用法律

16.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最终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磋商。

十、其他事项

17.1解释权

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属本中心。

17.2 有关事宜

所有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的函件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543000

通讯地址:梧州市红岭大厦10楼

电话:0774-2830802





第三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公楼物业服务,包含交警支队办公楼(红岭路30号);车管所(工业园区);车管所考试组(新兴二路5-1号);西环路交警支队办公大院(长洲、事故大队、西环路中段122号)以及高一二五合署大队的办公场所。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需求:(1)环境卫生与保洁服务;(2)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管理;(3)绿化养护服务;(4)会务服务;(5)食堂服务。

二、预算金额108.62万元。

三、合同期限:一年。

四、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环境卫生保洁服务

1、办公楼门前三包,楼顶、停车场、大院、走廊、门窗、大厅、楼梯、电梯桥厢、会议室、办公室、开水间、卫生间等的所有公共场地的日常清洁卫生及垃圾的收集。

2、定期对停车场地面进行清洁和冲洗。

3、排水管、下水道等室内外沟渠保持通畅。

(二)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管理

1、物业区域内24小时全天候公共秩序安全管理,包括来访人员登记、安全监控、楼层巡逻、门岗执勤、防火防盗报警和突发事件处理等,认真做好区域的安保防范工作。

2、做好车辆出入管理,引导车辆有序进出,确保车辆通行、停放有序,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3、负责制订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紧急事件的处理、门卫、巡逻(办公楼围墙范围内)等各项安全防范方案和措施。

(三)绿化养护

负责支队办公楼绿地、花木和荫生植物的管理;保持绿化带和辅助设施完好、整洁无损,有良好的观赏效果。建立绿化养护制度;做好室内外的盆栽养护和管理。

(四)会务服务

负责支队办公楼的会议茶水供应、室内卫生保洁等服务。

(五)食堂服务

1、提供工作日的午餐服务。

2、负责食堂卫生清洁工作,及时清洗已用餐具、厨具,消毒完毕后摆放整齐。

3、保持食堂区域整洁,物品归类摆放、台面干净,每次餐后及时打扫餐厅卫生并清理垃圾。

4、负责做好不定期的会议、接待用餐服务。

五、物业管理服务要求及标准

(一)环境卫生与保洁服务

1、每天的垃圾日产日清,每周对垃圾箱、桶进行擦洗清洁一次,垃圾桶、果皮箱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明显污迹、无明显异味,做好生活垃圾的收集,作业时要确认扎紧垃圾袋口,无垃圾外溢、洒落。

2、每天上午打扫1次各楼层通道(含卫生间)和楼梯台阶,每天下午保洁一次各楼层通道和卫生间,公共厕所每天清洁、冲洗两次,保持清洁,无污渍、无异味。

3、每天上、下午收集1次办公区各楼层垃圾,保证无杂物、废弃物,无污垢、纸屑、烟头等。

4、每天对停车场和球场打扫一次,并全天保洁巡视,保证无杂物、废弃物,无污垢、纸屑、烟头等。

5、每天清洁会议室1次,并及时做好会后的及时清洁工作。

6、每周用干净的抹布2次擦抹楼梯扶手、栏杆、围栏以及会议室内外门窗;每周清洁1次各楼层通道的防火门、消防栓、墙面、地脚线、指示牌。

(二)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管理

1、保安员必须持保安员证,服务人员年龄控制在20至55岁之间,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好、作风正派、能够胜任保安员的工作。

2、负责日常治安、车辆管理、秩序维护等工作。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各类案件、伤害、事故时,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办公室报告并协助调查。

3、守卫、巡逻中及时发现、正确处置安全隐患和险情,严防发生工作失误。

4、做好人员、车辆出入登记,对外来人员和进出车辆,做到礼仪执勤,礼貌询问来往人员,车辆进出应进行验证,杜绝未经受访对象同意的其他人员进入;大件物品搬出办公区域凭放行条或有关证明经登记后放行;做好交通指挥、交通疏导工作,维持公共秩序良好。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

5、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全天对服务范围内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和巡逻,做到有计划、有记录。

6、每月巡查1次消防灭火器、消防栓、消防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指示灯、烟感头、喷淋头、消防水阀、消防标志等消防设施、设备,看是否完好、齐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采购方,保障设备24小时正常运转。消防箱贴封条,非消防需要不得动用,各消防通道保持畅通。每季度进行消防演练一次,以熟悉掌握消防设备的使用。

7、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公共安全。

(三)绿化养护服务

1、绿地无改变使用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

2、花草树林长势良好,无病虫害、无枯死。

3、绿化长势良好,定期浇水、施肥、杀虫、修剪枝叶、除杂草,无杂草丛生,无因干旱缺肥而枯萎现象。

4、盆栽绿化养护和管理良好。

(四)会议服务

1、熟悉会务礼仪服务要领,及时了解和掌握所服务会议的名称、地点、起止时间、程序、参会人数、会场服务的具体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准备工作。

2、会前要做好会场的清洁卫生及茶水准备工作,会后要及时清理会场,保证会议场所整洁、安全、卫生。

3、按照会议规范服务的要求着装打扮,随时保持整洁、端庄、大方、文明、和蔼的自身形象,做好茶水服务工作。配合做好举行大型活动的会务服务工作。

(五)食堂服务

1、应严格按照《广西区食品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供膳和管理。在采购、制作供餐食品原材料时,不能用潲水油、棕榈油、私宰肉及过期食品。

2、工作人员进行分餐时需带口罩、围裙等,按照与采购方的约定要求按时、按供餐标准提供服务,并确保所供食品的质量与卫生。

3、讲究个人卫生,完成食堂的卫生工作,完成一道工序后清理干净,再进行下一道工序,始终保持工作干净。

4、每天清洁各类厨房设备,保持设备内外干净卫生。

5、做好不定期的会议、接待用餐的出餐和接待工作。


六、服务人员配置及服务内容

序号

服务地点

配置岗位

人数

工作内容

1

红岭路30号支队办公大楼

项目主管

1

负责区域内的保洁员、绿化员、保安员、食堂人员的管理工作;会务接待工作及各大队的后勤物业事务协调。

绿化员

2

负责整个大院的室内外植物的绿化养护,如:植物的灌溉、修剪、施肥、病虫害、杂草防治等工作。

保洁员

3

负责红岭路30号办公楼各楼层办公室、会议室、公共区域(含卫生间)清洁、保洁和垃圾收集工作。

食堂人员

2

负责每天一日二餐的食材采购、烹饪、分发工作;餐具、设备清洗工作;协助会议、接待餐工作。

2

交警支队长洲区大队(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二路6号)

保安员

1


负责对门岗8小时的值班工作。

3

交警支队长洲区大队、事故大队(梧州市长洲区西环路中段122号)

保洁员

2

负责长洲大队、事故大队办公楼及办证大厅公共部位清洁、保洁和垃圾收集工作。

保安员

5

负责长洲大队、事故大队办公楼的日常治安、楼层巡逻等工作。

食堂人员

1

协助每天的菜品烹饪、分发工作;餐具、设备清洗工作。

4

工业园区车管所办公楼

保洁员

1

负责工业园区车管所办公楼的办公室、公共部位清洁、门前三包范围的保洁工作。

保安员

2

负责工业园区车管所办公楼的日常治安、楼层巡逻、车辆停放、值班保卫等工作。

食堂人员

1

协助每天的菜品烹饪、分发工作;食堂餐具、设备清洁工作。

5

高一二五大队

食堂人员

1

协助每天菜品的烹饪、分发工作;食堂卫生清洁工作。

6

合计

22


七、物业服务费支出构成

(一)物业服务人员的工资(包括法定节假工资)、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缴纳的“五险金”社会保险费用。

(二)物业服务人员的服装费、办公费、管理服务酬金、法定税费等。

八、商务条款

1.付款方式:每季度末结算本季度的物业费用。

2.如采购方调整物业服务范围,要求增减人员时,按岗位费用标准及实际人数计算物业服务费用。

3.因采购方工作需要,或超出原有工作范围和时间所产生的加班,中标方应无条件配合采购方完成一些突击工作,在30分钟内响应并增派相关物业服务人员到岗,采购方应支付相应的费用。

4.合同期内,遇国家或地方政策性费用调整时,致使中标方的服务成本增加,经双方共同协商,采购方可对物业服务费用作出相应的调整。







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书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采购文件,我方(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本单位(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1. 报价表;

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10.21).docx 报价明细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