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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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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宁海县桃源大厦东区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宁海县桃源大厦东区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26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HZFCG-Z2021028

项目名称:宁海县桃源大厦东区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70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宁海县桃源大厦东区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3
预算金额(元): 7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食堂餐饮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次招标项目委托管理期限为3年。项目服务合同为一年一签,一年结束后,经年度考核合格后同意续签,月度考核中有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合格的则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拒绝与中标单位签订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5日至2021年11月2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开标室5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6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开标室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注册登记,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的正式供应商。尚未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2)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
(3)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2021年11月26日9点0分(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邮寄或直接送达至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投标的,投标无效。邮寄公司推荐采用EMS或顺丰,快递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承担,如投标供应商选择快递费到付,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签并退回。如想查询快递签收情况,请告知快递单号(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501室,收件人:葛颖燕,联系电话:0574-65131832,快递以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4)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1年11月26日9点30分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1年11月26日9点30分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或使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5)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两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如本项目改为线下评标,供应商须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指定电子邮箱。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电子邮箱(nhztbgf@163.com)进行收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海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宁海县县前街1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俞旭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77214700

质疑联系人:0574-89282659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826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

传 真:0574-65131831

项目联系人(询问):葛颖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131832

质疑联系人:夏冬青

质疑联系方式:0574-6513183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

传 真:0574-65265612

联系人 :王欢永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26566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NHZFCG-Z2021028宁海县桃源大厦东区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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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桃源大厦东区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HZFCG-Z2021028

















宁海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海县桃源大厦东区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1126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HZFCG-Z2021028

项目名称:宁海县桃源大厦东区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70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海县桃源大厦东区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3年

预算金额(元):7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食堂餐饮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期限:本次招标项目委托管理期限为3年。项目服务合同为一年一签,一年结束后,经年度考核合格后同意续签,月度考核中有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合格的则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拒绝与中标单位签订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1520211125,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1126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开标室5 

开标时间:20211126 09: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开标室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注册登记,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的正式供应商。尚未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2)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

3)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202111269点0分(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邮寄或直接送达至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投标的,投标无效。邮寄公司推荐采用EMS或顺丰,快递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承担,如投标供应商选择快递费到付,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签并退回。如想查询快递签收情况,请告知快递单号(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501室,收件人:葛颖燕,联系电话:0574-65131832,快递以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4)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111269点30分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111269点30分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或使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5)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两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如本项目改为线下评标,供应商须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指定电子邮箱。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电子邮箱(nhztbgf@163.com)进行收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海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宁海县县前街1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俞旭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77214700
质疑联系人:褚西鹏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826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

传真:0574-65131831   

项目联系人(询问):葛颖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131832 

质疑联系人:夏冬青 

质疑联系方式: 0574-6513183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 

传真:0574-65265612

联系人:王欢永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26566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特别申明:

1、 招标文件提供的数据资料仅为投标参考使用,详细信息投标人应实地踏勘现场调查核实,中标后,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情况为借口,提出额外补偿的要求!

2.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报价时要充分考虑未来三年价格因素的变化,如在合同执行期间,遇到社保缴费基数、比例及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则合同中的人员工资部分按实际情况予以调整,确保用工合法,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一、项目概况

宁海县桃源大厦东区位于宁海县桃源街道南路5号,现对东区A座、B座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根据总体布局,食堂内有3个大小主功能餐厅、11个餐饮包厢。

要求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特点,以采购人的满意度为服务标准,全方位满足机关餐饮的特性。要求制定后勤餐饮服务方案,并按投标响应和承诺进行实施运作。

本项目将由一家单位独立承包,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不得分包经营。项目实行总负责制,要求由项目总负责人和各部门业务主管组成项目的核心服务团队。要求投标人承诺派出的核心服务团队成员到岗率达100%,并接受采购人的考核。要求服务人员配置合理,统筹使用;餐饮花色丰富,品质保证,卫生健康,服务规范;全体员工在服务期间,必须仪容整洁、仪表端正、礼仪规范;同时要求在采购人的管理下做好制止餐饮浪费、实现节能降耗、进行垃圾分类等各项工作。

本项目采用管理服务方式为“清包”。清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人工费用(工资、福利、社保、奖金、津贴等);

(2)综合费用(行政办公费用、服装费、培训费、食宿与交通费等);

(3)管理费用;

(4)税金;

(5)其他相关费用。

采购人应承担的费用:

(1)物耗费用:食材原料,餐厨用具及低值易耗品等;

(2)能耗费用:包括水、电、燃气;

(3)规定费用:有关管理部门收取的检测、测试费用,以及排污、垃圾清运等费用;

(4)其他相关费用。

二、餐饮服务标准和具体要求

1.餐饮服务总体内容

1.1 投标人配备专业的管理团队(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厨师队伍、面点师、服务人员等)进行餐饮管理服务,为桃源大厦东区办公单位内约800位工作人员提供营养、健康、科学、合理的工作餐。要求管理专业,服务热情,保证餐厅有序运作,确保干部、职工满意。

1.2 投标人负责食堂成本控制(做到收支平衡)、加工供应、菜肴质量管理、人员管理、食品及环境安全卫生管理、厨房设备操作安全管理,负责采购人要求的食品安全检测、验收质量管理、干货备料仓库管理等,配合采购人做好定点供应商的推荐考核、食堂区域垃圾分类等相关工作。采购人负责采购和验收管理、干货备料仓库管理、财务和预算管理、成本控制及对中标人日常服务的考核监管等。投标人应根据要求协助采购人做好采购及市场调查工作,当采购人提出需要投标人采购时,投标人应当负责采购。

1.3 投标人配备专职的餐饮品质监管人员,负责对食堂总体工作进行内部品质检查,并负责食堂餐饮文化建设、各类活动策划及组织。若有重大活动保障需求,投标人应积极配合。

2.餐厅及用餐情况

2.1 餐厅共分4个区域:A座二楼一个280人餐厅,一个70人餐厅;B座一楼一个350人餐厅;二楼11个包厢,提供接待餐、值班餐等桌菜服务。

2.2 食堂厨房加工区分布:共有2个厨房加工区,分别在A座和B座的一楼。

2.3 投标人需提供采购人的餐饮服务包括:

(1)常规性餐饮服务:全年365天的早餐、中餐、晚餐三餐和接待用餐服务,其中晚餐主要提供桃源大厦入驻单位值班、加班人员就餐。

(2)外卖便民服务:采购人要求提供的杂粮、熟食、净菜外卖等服务。

(3)其他采购人要求的临时性或应急性就餐需求。

3.餐饮服务具体要求

3.1 对进入窗口的饭菜品种(以宁海当地菜品为主)执行采购人审批制度,菜谱周一定。早餐保证粥汤类5种,汤面台面食类4-5种,中西点类12种,小菜类4种,下饭菜2种。中餐保证主荤菜3个以上、半荤菜3个以上、素菜3个以上、粗粮点心各1种、甜汤咸汤各1种、下饭菜2个、水果1种、每周炒面炒饭1-2次、汤面台每日开启面食品种4种以上,中餐需根据就餐人员分布情况把握时间节点做好菜品的持续供应。晚餐按需供应。如采购人对供餐模式进行调整,投标人应无条件做好配合工作,并按采购人要求做好菜单调整工作。

3.2 采购人负责督查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饭菜质量、售出数量、服务质量、环境卫生等相关事务,加强与投标人的联系和沟通,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转达干部职工对托管经营服务质量的意见和要求,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账务、资产管理和菜谱审批等工作,促进食堂内部和外部的团结协作,切实加强综合督查管理。投标人严格执行采购人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制订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

3.3 投标人要爱护采购人提供的房产和餐饮炊具等设备,严格履行租借手续,负责日常使用管理,遗失需赔偿。投标人不得变更房产结构,不得变换基本设施。若因经营服务需要,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需书面报告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3.4 投标人要在采购人的管理下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落实节能降耗举措、配合采购人实现节能目标,正确投放及处理食堂的各类垃圾,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并接受采购人的各项检查考核。

3.5 投标人确保所用人员均持有健康证,并统一着装上岗。

3.6 坚持“服务第一”宗旨,按采购人规定时间为干部职工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无故提前或延迟开饭时间,做到文明待人、热情服务。

3.7 投标人团队所有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的管理规定,做好人员的法律法规、安全教育、职业道德等培训,不得对采购人信誉造成损害。

3.8 投标人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出现,食物中毒、违法违纪等损害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影响信誉的事故,投标人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在服务期内所聘工作人员均须报采购人备案政审后方可上岗。如果所聘人员不符合采购人要求,必须及时调整或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费用,直至终止合同。

4.餐饮服务人员基本配置要求

序号

人员类别

数量

基本要求

1

项目经理

(核心岗位)

1人

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餐厅管理经验不低于3年,男性在60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形象良好。

2

品质监管员

(核心岗位)

1人

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餐厅管理经验不低于2年,男性在60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形象良好。

3

餐厅主管

(核心岗位)

2人

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餐厅管理经验不低于2年,男性在60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形象良好。

4

厨师长

(核心岗位)

1人

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式烹调师高级(含)以上职称,应具有厨房管理工作经验不低于2年,男性在60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5

厨师

7人

具有相关厨师工作经验不低于2年,其中2人(含)以上具有中式烹调师中级(含)以上职称。

6

面点师

4人

具有相关面点师工作经验不低于2年,其中2人(含)以上具有中式面点师中级(含)以上职称。

7

服务员

10人

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具备一定的服务技能与技巧,男性在45周岁以下,女性在40周岁以下,形象良好。

8

勤杂人员

10人

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具备一定的服务技能与技巧,男性在55岁周以下,女性在45周岁以下。

合计

36人

备注:

1.投标人应配备不少于36人的餐饮服务团队,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该人员在开标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身体健康,持健康证;

2.如投标人中标后在合同履行中配置的人员资质、工作经验、年龄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采购人可扣减该部分人员当月的服务费用;

3.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对人员岗位配置进行调整,若因服务内容或就餐人数变动需增减工作人员的,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增配或减配相应工作人员数量,增配人员成本由采购人承担,按投标人投标报价所报相应岗位人员劳务成本×增配人员数量调整服务费用,但调整服务费用总额不得超过中标总金额的10%;若减配工作人员的,按投标人投标报价所报相应岗位人员劳务成本×减配工作人员数量调整服务费用。


5.餐饮考核细则

5.1 考核内容为供应商投标承诺、管理指标、各项管理制度、工作制度等,采购人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或外部审核。

5.2 餐饮考核及处罚

合同履行期限内,投标人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采购人严格执行监管考核细则,落实餐饮管理目标和服务中心监管、考核要求。

每月度根据《餐饮监管考核细则》考核打分,考核分低于90分的,每低1分扣罚服务费1000元,不足1分的按1分算,以此类推。考核分低于75分的,则当月考核不合格。

每季度开展机关干部满意度测评(测评表附后),餐饮总体服务满意度低于90%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服务费1000元,不足1个百分点的按1个百分点算,以此类推;菜式口味、服务态度等单项满意度低于90%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视情扣服务费200元至500元,以此类推。测评内容中任何一项满意度低于75%的,则测评当月考核不合格月度考核中有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合格则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食品安全卫生量化考核:餐具(调羹、味碟、盘子、饭碗)有水渍异物、饭菜中异物的,且属于食堂工作人员加工或洗涤不规范造成的,一个月内第一次发现扣服务费100元,第二次翻倍,以此类推。

未征得采购人同意,投标人擅自调整或调换项目经理,将扣除服务费1-5万元;未征得采购人同意,更换其他核心岗位人员或上述人员出现擅自离职扣除服务费1-3万元。

投标人应及时反馈并落实采购人提出的各项书面整改要求,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整改结果的,视情节扣除服务费1000-5000元。


附件1

餐饮监管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标准分

评标标准

1

员工管理

人员配备:按服务标准设定的岗位配备人员,确保相关人员到岗,缺岗或资质不过关的扣分。

20

每发现缺岗1人的扣5分,人员资质、工作经验、年龄未达要求的每人次扣2分。

人员变更:食堂项目经理、餐厅主管和厨师长等主管人员聘用、岗位调整及时报采购人审核;一般工作人员聘用、离职、岗位调整及时报采购人备案。

不按此要求上报的每人次扣5分。

着装规范:所有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必须做到服装整洁,无迹、无污渍,佩戴统一工作牌,对熟食品操作、传菜及服务人员还需戴口罩。

未到位的每人次扣1分。

仪表规范:女员工允许化淡妆,不准使用怪异或浓烈的香水,面容整洁,头型按规定梳理;男不留长发,不许留胡须。不准佩带首饰。不留长指甲,不允许涂指甲油。

不合的每人次扣1分。

服务规范:服务人员仪态端庄,微笑热情,耐心细致,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执。

服务不规范每人次扣1分。

所有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及健康证上岗。

无证上岗每人次扣5分。

2

服务质量管理

餐前按食堂餐饮管理服务标准做好准备工作。

20

不规范1次扣1分。

开餐时及时清理售餐台、餐桌上的菜汤和残食,清理地面水渍、汤等污渍,不留积水与污渍保证售餐台和餐厅地面保持清洁。

未清洁1次扣1分。

保证营业时间,保证饭菜供应,不得出现断供情况。

出现断供1次扣3分。

开餐后按食堂餐饮管理服务标准做好整理工作。

不规范1次扣1分。












3




















厨操作管理








每周四前,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把下周食谱、投料计划报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按食谱提供饭菜;如有调整,应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再进行调整;下月的易耗品采购计划在每月25日前上报。












20









未执行到位1次扣1分。

提前对每天就餐人数进行合理估算,做好供餐计划,每天中午1200前,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把次日的采购计划报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进行采购。当日的剩余菜品做好后续分类处理登记。

未执行到位1次扣1分。

按照审核的菜谱提供饭菜,售价和份量,不得擅自变更,食品品质符合规定要求。

未执行到位1次扣1分。

所有设备需按要求操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保养维修记录完善,设备设施使用前培训,建立设备维修档案。

未执行到位1次扣1分。

食材过磅验收时做到专人验收,不得营私舞弊。

未执行到位1次扣5分。

泔水、垃圾等废弃物当餐必须清除,废弃物存放在垃圾通道指定位置并盖好,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有毒)气体溢出。

未执行到位1次扣1分。

仓库按食堂餐饮管理服务标准摆放整齐,调物料分开,存储量符合库房管理要求。

未执行到位1次扣3分。

按食堂餐饮管理服务标准做好所有用具复位工作。

未执行到位1次扣1分。

4

安全、卫生管理

操作自选餐工作区、特色餐加工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14分

未执行到位1次扣1分。

按食堂餐饮管理服务标准做到:生熟炊具应分开存放、分开使用;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应分开放置,离地隔墙。

未执行到位1次扣1分。

所有餐具(调羹、味碟、盘子、饭碗)干净无水渍,每日消毒工作规范,消毒记录完整。

未执行到位1次扣1分。

区域范围内无鼠、无虫,消杀记录完整。

未执行到位1次扣1分。

食堂工作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未执行到位1次扣1分。

食品加工安全,留样齐全,记录完整,无中毒事件发生,无三无产品和过期食品。

未执行到位1次扣5分。

做好一年两次的消防培训与演练,确保安全生产无隐患。

未执行到位1次扣5分。

5

节约管理

根据就餐人数合理上报食材采购清单。

10分

未执行到位1次扣3分。

严格落实分批烹制供菜措施。

未执行到位1次扣3分。

定期做好餐后浪费总结提升。

未执行到位1次扣3分。

配合做好食堂区域内垃圾分类工作。

未执行到位1次扣2分。

6

节能管理

水、电、蒸汽、燃气等按规定开启关闭,并完成全年节能目标。

6分

未执行到位1次扣2分。

按食堂餐饮管理服务标准做好节能管理工作。

未执行到位1次扣2分。

7

部门管理

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组织到位,责任到人

10

未执行到位1次扣1分。

易耗品损耗及餐具报损控制在当季易耗品成本(与当季就餐人次挂钩)的2‰以内。

未执行到位1次扣1分。

每月5日前上交上月工作总结和本月工作计划。

未按时间、要求报送扣1分。

对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及时贯彻落实。

未执行到位1次扣5分。


合计

 

100

 

备注:采购人可根据项目考核情况及时修改完善餐饮监管考核细则。



附件2

桃源大厦后勤服务满意度测评表


满意程度

评估项目

很满意

较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餐饮服务

仪容仪表

服务态度





菜品种类





菜品口味





卫生状况





总体评价

对桃源大厦后勤服务的意见及建议(可附页):






备注:满意度=(很满意样本数*100+较满意样本数*80+基本满意样本数*60)/总样本数*100%。



三、商务条款

1.服务期限:本次招标项目委托管理期限为3年。项目服务合同为一年一签,一年结束后,经年度考核合格后同意续签,月度考核中有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合格的则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拒绝与中标单位签订下一年合同。

2.付费方式:每月末由采购人按照餐饮监管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如考核合格,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发票后10日内向中标人支付上月服务费。如达不到要求按合同约定扣减。

3.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5%;

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银行无条件履约保函或保险保单形式。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完成合同履约后无息退还(但如中标单位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4.同意采购人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审查、验证。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 是;否。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项目,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其投标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后参与评审。

★2

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ninghai/

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本项目自发布公告后后续可能出现的修改通知,澄清说明等都发布在上述媒体,请供应商随时关注下载,如有错过,后果自负。

3

本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原件也可用有效的公证件代替。

4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是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投标委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分支机构可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四)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得转包。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