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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东安区地方税务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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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牡丹江市东安区税务局牡丹江市东安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局牡丹江市东安区税务局牡丹江市东安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牡丹江市东安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局牡丹江市东安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东安区公告时间2021年11月05日 16:0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1月05日至2021年11月1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3: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牡丹江市西安区西十一条路新安街荣锦名都7号楼104门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1月17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牡丹江市西安区西十一条路新安街荣锦名都7号楼104门市
预算金额¥7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春健
项目联系电话13604630022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局牡丹江市东安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东三条路七星街4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付春健13604630022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中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十一条路新安街荣锦名都7号楼104门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解薇薇 0453-6821666
附件:
附件1采购项目需求(1).doc

项目概况

牡丹江市东安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牡丹江市西安区西十一条路新安街荣锦名都7号楼104门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067

项目名称:牡丹江市东安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牡丹江市东安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牡丹江市西安区西新安街荣锦名都7-104门市(黑龙江中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067

项目名称:牡丹江市东安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0,000.00元

最高限价:78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要求营业范围具备物业服务类型,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牡丹江市西安区西新安街荣锦名都7-104门市(黑龙江中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磋商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牡丹江市西安区西新安街荣锦名都7-105门市(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牡丹江市西安区西新安街荣锦名都7-105门市(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局牡丹江市东安区税务局

地 址:东三条路七星街43号

联系方式:付春健 13604630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中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新安街荣锦名都7-104门市

联系方式:解薇薇(0453)6436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春健

电 话: 13604630022

合同履行期限: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要求营业范围具备物业服务类型,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5日 至 2021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3: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牡丹江市西安区西十一条路新安街荣锦名都7号楼104门市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牡丹江市西安区西十一条路新安街荣锦名都7号楼104门市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牡丹江市西安区西十一条路新安街荣锦名都7号楼104门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局牡丹江市东安区税务局

地址:东三条路七星街43号

联系方式:付春健13604630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中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十一条路新安街荣锦名都7号楼104门市

联系方式:解薇薇 0453-6821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春健

电 话: 13604630022

采购项目需求模板

采购项目需求

采 购 人

国家税务局牡丹江市东安区税务局

项目名称

牡丹江市东安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预算

78万

最高限价

78万

分包数量

——

是否进口产品

验收方式

采购主体验收

交付或执行地点

牡丹江市东安区税务局

付款方式

转账方式

采 购 人

联系信息

姓名

付春健

邮箱

职务

财务管理股科长

手机

13604630022

固话

地址

东三条路七星街43号

商务资质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要求营业范围具备物业服务类型,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服务、安全要求

供应商负责单位保洁服务管理、两餐制作及卫生管理

所有食堂从业人员均须持有效的健康证

投标人需承担所聘员工的工资、缴纳保险、以及劳保用品。

其 他


采购标的清单

第一包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

最高限价

1

东安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

1

合计金额

技术条款

第一包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是否核心产品

1

1.基本情况:办公楼一栋 8761.1平方米

2.食堂需提供两餐,早餐150人左右,午餐200人左右

3.物业服务人员配置:项目经理1人,保洁员7人、厨师1人、面案1人、勤杂6人。

二、保洁服务范围及要求

负责办公楼门厅、会议室、走廊、楼梯、卫生间、库房、车库、绿植养护等公共区域及附属物养护,垃圾等废弃物清理。

1.地面清洁光亮、无杂物、无痰迹、无污垢、无水迹。

2.瓷砖、油裙墙面光洁、无污垢、无灰尘、无印迹、无起泡脱落墙皮附着。

3.门窗见本色,无污垢、无灰尘、无可清除印迹。

4.所有玻璃光洁明亮、无灰尘、无各种印迹。

5.楼梯及扶手清洁,无灰尘、粘贴物及印迹。

6.所有楼梯踏步干净整洁。

7.卫生间内无异味,蹲位、便池无污垢及可去除锈迹。

8.保洁区域内摆放物品光洁明亮,无灰尘污垢。

9.所有办公区域的地面、卫生间必须在早8:00点前清洁完毕。

10.遇到上级检查,文体活动等大型活动时,按照甲方要求,对室内进行重点、快速的应急性清洁。

11.负责报纸、报刊、信件的接收与发放工作,做到发放准确及时,无丢失。

12.负责疫情期间的楼内消杀工作。

13.负责办公楼内饮用水更换工作。

二、食堂要求

1.食堂卫生实行分工包干制,每人分到的区域和设备、食具要经常保持干净整齐。

2.蔬菜要摘好、生熟分开切。

3.餐厅、厨房地面每天都要清扫,每周六大扫除一次,一切食具做到干净无油腻。

4.食堂人员上班必须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勤洗衣服、勤理发、勤洗澡、勤剪指甲,操作时禁止吸烟、闲谈、打闹。

5.食堂人员上班必须穿好工作服,衣帽干净方可进行操作。

6.食堂的公共卫生要经常保持清洁整齐、不得随意到处吐痰,倒脏物。

7.食堂人员,负责食堂日常卫生工作。

8.自备餐具除外,对公用餐具做一餐一消毒。

9.食堂、仓库要做到无鼠、无虫。餐厅灶房做到无苍蝇。

10.熟悉并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11.上岗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止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