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蓉江新区][线下]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潭东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YZ2021-RJXQ-C001)竞争性磋商的中标结果公示
[2021-11-05]
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潭东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YZ2021-RJXQ-C001)竞争性磋商的中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
GZYZ2021-RJXQ-C001
二、项目名称:
食堂食材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赣州东香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人:彭美冬
供应商联系电话:13766327272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上坝村鹅婆垅二组49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92.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食堂食材采购 | 提供食堂食材含:生鲜类(蔬菜、水果、禽、肉、鱼、海鲜、豆制品、蛋);湿粉面类(粉干、河粉、面条、通心粉、湿面皮等);预包装(奶制品、饮品原材料及日用品),具体详见“三、采购需求” | 详见采购文件 | 壹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左精华,李志强,潘敏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500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开启时间:2021年11月4日10:00(北京时间) 2、开启地址: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3、评审专家补充说明:潘敏珊(采购人代表)4、各相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发布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起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5、 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797-816357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潭东中心小学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105国道
联系方式:0797-65805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长征大道12号金鹏大厦一楼
联系方式:0797-84016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称兰
电话:0797-8401693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15000.0元
标段编号:GZYZ2021-RJXQ-C001
评委姓名:左精华,李志强,潘敏珊
附件下载:
中标通知书.pdf
附件下载:
赣州市蓉江新区潭东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采购招标文件(最后).pdf
1
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
项目编号:GZYZ2021-RJXQ-C001
采购单位:赣州市潭东中心小学
二 0 二一年十月
2
目 录
第一章 磋 商 文 件........................................................................................................................................3
一、磋 商 公 告................................................................................................................................................. 3
二、响 应 供 应 商 须 知................................................................................................................................ 7
(一)总 则.....................................................................................................................................................7
(二)招 标 文 件............................................................................................................................................. 9
(三)响 应 文 件 的 编 制.......................................................................................................................... 10
(四)响 应 文 件 的 递 交.......................................................................................................................... 13
(五)开 标 与 评 标......................................................................................................................................13
(六)授予合同................................................................................................................................................ 27
三、 采购项目需求...........................................................................................................................................29
四、合同条款.................................................................................................................................................... 29
五、合 同 格 式.............................................................................................................................................. 41
第二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42
1.响应函.......................................................................................................................................................... 43
2.响应服务报价一览表(格式)....................................................................................................................44
3.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45
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46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47
6.技术文件........................................................................................................................................................ 48
7.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三证(五证)合一的提供三证(五证)合一证件)...........49
8.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响应担保函....................................................................................................50
9.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51
10.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2
1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53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适用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 54
13.响应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55
14.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56
15、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57
16.中小企业声明函.......................................................................................................................................... 58
17.响应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函.......................................................................................... 59
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0
3
第一章 磋 商 文 件
一、磋 商 公 告
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赣州市潭东中心小学的委托,现对其食堂
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YZ2021-RJXQ-C001)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
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YZ2021-RJXQ-C001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国内服
务)
主要技术参数
及要求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元)
1
食堂食材
采购
提供食堂食材含:生鲜类(蔬菜、
水果、禽、肉、鱼、海鲜、豆制
品、蛋);湿粉面类(粉干、河
粉、面条、通心粉、湿面皮等);
预包装(奶制品、饮品原材料及
日用品),具体详见“三、采购
需求”
年 1 1500000.00
合计: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
(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
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
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
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
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
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4
(五)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
残疾人企业);限制国外供应商;节能、环保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六)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
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
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
品流通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七)磋商文件的购买时间:2021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工
作日内)上午 00:00 至 12:00 时,下午 13:30 至 23:30 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
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上免费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
(八)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1 年 11 月 04 日 10:0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赣州市长征大道 12 号金鹏大厦 1楼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室,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磋商会议。逾
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九)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
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元),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之前到账,
标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
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投标截止
5
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
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
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
在开标现场提交,否则投标无效。(开户行:中国银行赣州市长征大道支行、户
名: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丰德分公司、账号:203726922308)(自然
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本人同名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响应供应商在银
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
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中标响应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
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
道直接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
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
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中标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以金融机
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
交者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还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
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单位收取,该履约保证金服
务期满后二十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一次性退回,不计利息。
(十) 付款方式:按文件要求的参照价,以实际供货量按月结算一次的方式
结算。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一个月的供货后,凭国家正式发票向采购人
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申请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
(十一)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
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6
(十二)温馨提示:响应供应商必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入库
供应商(即该供应商必须具有激活且在有效期内的 CA 数字证书),并在江西省公
共资源交易网报名且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导致的责任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三)新冠肺炎防控: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
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
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 14 天
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
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 37.3℃的;五是进入开
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
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
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
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 14 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
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
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
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
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十二)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赣州市长征大道 12 号金鹏大厦一楼
联 系 人:尹称兰
电 话:0797-8401693
传 真:0797-8402263
7
邮 编:341000
邮 箱: gzyz8401693@163.com
户 名: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丰德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赣州市长征大道支行
账 号:203726922308
采 购 人:赣州市潭东中心小学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 105 国道
电 话:0797-6580506,13667049489
联 系 人:潘女士
网 址:http://www.jxsggzy.cn/web/
二、响 应 供 应 商 须 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述项目相关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系指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2“响应供应商”系指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服务商。
2.3“质疑供应商”系指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4“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单位。
2.5“日”系指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
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2.6“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
不包括本数。
2.7“主管预算单位”系指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向本级财政部门申报预
8
算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8“公章”系指供应商的行政章,不接受加盖其他印鉴(如合同专用章、
投标专用章、有序号的章等印鉴)的响应文件。
3、费用
3.1 响应费用:响应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2 招标代理服务费:此次磋商采购人同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成交供
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上网公示时一次
性缴纳;请各位响应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具体收费标准为按预算
金额的 1%收取。
3.3 验收费用:无。
4、合格的响应供应商
4.1 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
国内服务商可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供应商。
4.2 响应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3 一个响应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响应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
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4.3.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3.2 响应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4.4 响应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只能接受一个响应供应商的委托参加磋商。
5、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
5.1 本次采购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所有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5.2 查询的截止时间点为 2018 年 11 月 04 日至 2021 年 11 月 04 日。
5.3 响应供应商及响应供应商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响应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
9
项目。
5.4 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提交给磋商小组审核,同时报采购人
存档。
5.5 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妥善保管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仅适用
于本项目,不会用于本项目与响应无关的其他事项。
5.6 保密
参与采购响应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招 标 文 件
6、磋商事项说明
6.1 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
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
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响应有可能
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6.2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
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响应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
况。
7、澄清与答疑
7.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疑问的响应供应商,均应以书面送达形
式(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
送达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疑问进行汇总整理。必要时,政
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将答疑结果公布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
网,各响应供应商应注意浏览。
7.2 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要求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7.3 响应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
10
购代理机构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
已送达各响应供应商。
8、磋商文件的修改
8.1 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
或在解答响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以补充(变更)公告的方式对磋商文件
进行修改。
8.2 补充(变更)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响应供应商有义
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西省公共
资源交易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供应商。修改
后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所有购买磋商
文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并对潜在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响 应 文 件 的 编 制
9、响应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就响应的所有来往函中均应使用
中文。
9.2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响应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
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的编制
10.1 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
充、变更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10.2 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变更)公告及答
疑进行编制。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不完整,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响应供应
商承担。
11、响应文件构成
11.1 响应文件统一格式应包括但不限于:
11.1.1 响应函
11
11.1.2 响应文件资料清单
11.1.3 响应报价一览表
11.1.4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1.1.5 技术规格偏离表
11.1.6 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11.1.7 有关证明文件
11.1.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1.1.9 响应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1.2 响应文件应使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报价
12.1 响应文件中的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
12.2 响应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项目需求”规定的供货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
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响应报价一览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响
应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响应总
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2.3 响应供应商的报价须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响应供应商所报的
响应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2.4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13、响应保证金
13.1 响应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
13.2 在开启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
其视为非实质响应响应而予以拒绝。
13.3 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五个工作日内按来
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
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还须按成交金额的 5%缴纳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服务期结束后无违约等问题二十个工作
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12
13.4 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13.4.1 响应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的;
13.4.2 响应供应商未按照采购程序规定签字确认的;
13.4.3 成交供应商在公示期内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
13.4.4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3.4.5 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3.4.6 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被磋商小组查实的;
13.4.7 成交供应商拒不按照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13.4.8 其他被认定不予退还情形的。
14、响应有效期
14.1 响应有效期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开启之日起 90 天。
14.2 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响
应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响应供应商可
以拒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但其响应在原
响应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响应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
和允许修正其响应,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
况下,有关响应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
效。
15.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5.1 响应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交一式叁份磋商响应文件(1 份正本、2份
副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5.2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统一格式编制并按顺序胶装成册,不接受散页或活
页磋商响应文件。
15.3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和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所有纸张必
须使用 A4 纸,宣传材料除外)。
15.4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要求由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
者)签署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正式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
1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授权书”原件附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
副本可以采用复印件。
15.5 除响应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
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供应商签字和盖章。
(四)响 应 文 件 的 递 交
16、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 响应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装袋上注明
“正本”、“副本”字样。
16.2 封装袋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供应商名称并于封口处加盖骑
缝章,并按注明的地址送达响应地点。
16.3 磋商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记,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7、响应截止期
在响应截止期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8、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8.1 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期前,响应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修改或撤
回其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18.2 响应供应商的补充、修改材料或撤回通知,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
标记和递交,且在密封袋上标明“磋商响应文件补充”、“磋商响应文件修改”
或“磋商响应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18.3 在响应截止期至磋商响应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
间内,响应供应商不能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8.4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开 标 与 评 标
19、磋商小组的组成
14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
济等方面的专家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按有关规
定通过随机方式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20、磋商
20.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派法
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应签名报到
以证明其出席。
20.2 磋商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响应供应商、财政部门和
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磋商时,由采购人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共同检查响应文件
的密封情况,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场监督磋商情况,
经当场确认无误后当众开启。
20.3 磋商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读响应供应商名称及政府采
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并做好磋商记录。
21、评审程序
21.1 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
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21.2 磋商小组全体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磋商小组召集人
(评审小组组长),并由磋商小组召集人(评审小组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
工作。磋商小组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
21.2.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
格证明、响应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资格性
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响应
供应
商应
(1)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力
响应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当上述证件可
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时,仅提供
15
符合
的基
本资
格条
件
查询网址即可,无需提供证件复印件)。响应供应商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
业信誉和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
响应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
告,财务报告为上一年度或截止到开标之日止在 18 个月
内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如公
司为本年度成立,则出具上一期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
告必须是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响应供应商是
法人的如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响应供应商基
本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出具的银
行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开户银行出具
的含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
件。
(当上述证件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
的信息时,仅提供查询网址即可,无需提供证件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响应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金的
良好记录
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五证合一除外)、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加盖税务部门印章的复印件)或免
税证明(免税证明包含但不限于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
料复印件或响应供应商未达到缴纳税收限额标准的加盖
响应供应商公章的声明函原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
料(依法征收部门加盖印章)复印件。
(当上述证件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
的信息时,仅提供查询网址即可,无需提供证件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 响应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16
活动前三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2 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
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响应文件中
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当上述证件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
的信息时,仅提供查询网址即可,无需提供证件复印件)
3 响应保证金 足额一次性缴纳响应保证金(不接受多缴)。
21.2.2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
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
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
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响应文件签署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响应方案 只能有一个方案响应。
报价唯一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响应文件内容 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3
磋商文件的
响应程度审
查
响应文件内容 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项目要求作出响应。
响应有效期 满足磋商文件规定。
22、响应的评价与比较
22.1 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
商务和技术评估。
17
22.2 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
分,然后由磋商小组召集人(评审小组组长)组织磋商小组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
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响应供应商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
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22.3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2.4 评审专家独立进行评审,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评审信息。
22.5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磋商响应
文件。
22.6 本次采购由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3.错误修正
23.1 二次报价(最终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
准;
23.2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结果为准;
23.3 单价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23.4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3.5 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响应供应
商同意并签字确认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后,调整后的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对
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将判
定为无效响应处理。
24、无效响应
在初审时响应供应商或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实质上没有响应磋
商文件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4.1 响应文件数量不足或响应文件没有正本的或响应文件有两本及以上正
本的;
24.2 响应供应商未提交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响应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
磋商文件要求的;
24.3 响应供应商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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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 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4.5 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签字的;
24.6 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24.7 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的;
24.8 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24.9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响应供
应商;
24.10 响应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4.11 现场签到的委托代理人与响应文件中委托代理人不一致的;
24.12 属于磋商文件中规定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它条款的。
25、在竞争性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5.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不足法定家数的(财库
〔2015〕124 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
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
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5.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5.3 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5.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5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满足废标情况的。
26、响应文件的评审及澄清
26.1 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响应供
应商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响应资
格。
26.2 评审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响应供应商可应评委的提问对其提供响应文
件等进行简要说明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原则上应采用书面形式,但响
应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和其它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26.3 响应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
19
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27、磋商的步骤:
(一)第一轮磋商
磋商小组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
服务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
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
格和其他信息。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小组召集人和
响应供应商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二)磋商文件修正
第一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进行合议。根据第一轮磋商掌握的情况,磋商
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
同草案条款,确定采购内容的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并经采购人
代表确认后磋商小组签字。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响应供应商集中,磋商小组强调调整后的采购要求,
将磋商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响应供应商,给响应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
修正时间。
响应供应商根据第一轮磋商情况和磋商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磋商响应文
件进行修正,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修正文件由供应商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后
密封送交磋商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修正文件与磋商响应文件同具
法律效力。
(三)第二轮磋商
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磋商响应文件与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政府采购代
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小组召集人和响应供应商在记录上
签字确认。并按(四)最终报价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设
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二轮磋商磋商小组未能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按(二)磋商文件修正的要求,
20
对磋商文件修正后进行第三轮磋商。第三轮磋商为最终的磋商。
(四)最终报价(二次报价)。
(五)最终的磋商结束后,所有响应供应商在 15 分钟内作最终报价(二次
报价)递交磋商小组。在提交最后报价前,响应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
商。
所有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不足法定家数
的,磋商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调整项目需求后重新组织采购。或采购人调
整采购预算采取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应当在再次采购活动开始前经采购人的同
级财政部门批准。
磋商过程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28、评审办法:
28.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
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
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标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得分。响应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
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 100 分。
28.2 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或
者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
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
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8.3 监狱企业
28.3.1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
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
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8.3.2 监狱企业参加本次投标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28.4 残疾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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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8.4.1.1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
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8.4.1.2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
服务协议;
28.4.1.3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
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28.4.1.4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
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28.4.1.5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
册商标的货物)。
28.4.2 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
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
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8.4.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
复享受政策。
28.5 其他中、小、微企业
28.5.1 本次响应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
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8.5.2 本次响应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提
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8.5.3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
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8.5.4 响应供应商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小型企业给予 6%的扣除,微型企
22
业给予 8%的扣除(注册资金十五万及以下的微型企业给予 10%的扣除),以扣除
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8.5.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
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
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
重复享受政策。
29、评分标准
价 格 分
(30 分)
价格分的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0.30×1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最低折扣率)为评审基
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一、符合性(15 分)
评审小组将根据各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全部条款满足招标文
件服务要求的得 15 分,响应供应商所响应任意一项若出现负偏离的,作
无效投标处理。
二、食品安全控制措施(18 分):
1.响应供应商提供内部管理制度(5 分):
响应供应商具有食材卫生安全保障机制、质量保障机制制度、内部管
理制度、内部考核服务质量监督制度、突发应急预案制度。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满分 5 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各项内容管理制度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2.响应供应商具有农药残留检测保障能力(4 分)
具有检测设备、检验场所,每提供一项得 2 分,满分 4 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原件复印件、检测设备租
赁或购置合同原件复印件以及检测场所照片,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
23
技 术 分
(53 分)
分)
3.食品安全承诺函(4 分):
提供食品安全承诺函,内容应包含以下所有内容,缺一项均不得分:
1)不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不合格、腐烂变质、不符合卫生标
准以及“三无”食品,不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2)不提供未经检验、检测、检疫或经检验、检测、检疫不合格的食
品以及无产地追溯的食品。
3)遵守《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接受食药监管部门、社会和消费者的监督、做到诚实守信,依法
经营,守法经营。
4)建立并执行商品质量验收、购销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把进货
质量,不从非法渠道购入货物。
5)建立并执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根据食品保质期限,定期检查待
销食品、库存食品的质量状况,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
6)建立并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停止销
售,并采取销毁等处理。对已售出的食品,在新闻媒体予以公告召回和
销毁。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
不得分。)
4.食品安全追溯方案(5 分)
响应供应商产品来源、监管机制包含但不仅限于:①产品的来源追
溯;②企业内部监管机制;③食品生长环境、加工、包装、保存、运输
等各环节的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好:产品来源清晰可追溯,监管机制完善,各环节的质量安全保证
措施科学合理,得 5 分;
较好:产品来源较为清晰,监管机制具体但不够完善,各环节的质
24
量安全保证措施清晰合理,得 3 分;
一般:产品来源基本清晰,监管机制基本完善,各环节的质量安全
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得 1 分;
差:产品来源不够清晰,监管机制不够合理,各环节的质量安全保
证措施不科学或未提供者,不得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食品安全追溯方案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三、配送方案(6 分)
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详细配送方案,包括响应时间、配送管理措施、
应急措施等,具体内容如下:
(1)配送管理措施(3 分):包括但不仅限于:配送工作流程,拟派人
员及联系方式,本项目专人服务跟踪及联系方式,运输路线,卸货交付
手续。方案详细、措施合理的得 3 分;方案、措施较合理的得 2 分;方
案、措施基本合理的得 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应急措施(3 分):包括但不仅限于:临时增加货单的供货能力的
处理预案、运输过程事故应急预案,货损货差应急预案。(方案详细、
措施合理的得 3 分;方案、措施较合理的得 2 分;方案、措施基本合理
的得 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配送方案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未提供
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四、综合保障方案(7 分)
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生鲜类”物资综合保障方案”进行评分,方
案详细、措施合理的得 7 分;方案较详细、措施较合理的得 4 分;方案不
详细、措施基本合理的得 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生鲜类物资综合保障
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货源保障情况、货物储存条件、退换货
保障情况、从事标的物直接接触相关人员的健康保障情况。
25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物资综合保障方案并加盖响应供应商
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
五、服务保障供货能力(7 分):
具有与食品生产厂商(原产地的生产厂家或商户)的直销合同或合作
协议书等,每提供 1 家蔬菜合作供应商的得 1 分,最多得 3 分。每提供 1
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合作供应商得 2 分,最高得 2 分,每提供 1 家禽类合
作供应商得 2 分,最高得 2 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现
场查验,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商 务 分
(17 分)
一、业绩(10 分)
响应供应商提供近 3 年(2018 年 10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类似合作经验,每提供 1 家单位的合同得 2 分,以此类推,最高得 10
分。(注:同一合同方算一家单位。)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复印件及合作期间内任一发票
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二、售后服务(4 分)
为了保证采购人能获得更优质、更便捷和及时响应的服务,供应商
承诺针对本项目提供 7×24 服务热线;承诺在接到采购人紧急服务需求
后 15 分钟内响应,45 分钟到达现场的得 4 分;15 分钟内响应,1 小时到
达现场得 2 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服务承诺函,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三、仓库储存能力(3 分)
响应供应商提供 500 平米(含)以下的仓库得 1 分;500 平米-1000
平米(含)得 2 分;1000 平米以上得 3 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证书原件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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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加盖公章进行佐证,未提供或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注:突破单位采购预算的将不评分,评分标准中评分因素所涉及的有关资料,
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否则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标注原件备
查材料须在现场统一提交,若未提交,视同不具备该项得分材料
30、资格预审
本项目不进行资格预审。
31、确定成交供应商
31.1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程序、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
评审,提出书面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供应商名单。
31.2 评审结束后,成交结果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一个工作日。
32、响应供应商询问(质疑)和时限
32.1 响应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开启三日前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2.2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
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
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供应商质疑应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质疑,
具体格式见本磋商文件附件一。
32.3 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为仅为书面送达形式、不接受电子邮
27
件、传真、信件(包括特快专递)等形式,本项目的质疑联系部门为采购代理机
构、联系电话(0797-8401693)和通讯地址为赣州市长征大道金鹏大厦 1 楼(行
政服务中心旁)。
32.4 响应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
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质疑。
32.5 响应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止以书
面送达形式向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格式和内容不符合国
家或赣州市相关规定的或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应暂不受理并告
知响应供应商补充材料。响应供应商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
不予受理。质疑供应商参与了响应活动后,再对磋商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或质疑
超过有效期的及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不予受理。
32.6 响应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届满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送达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32.7 响应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
质疑。
32.8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询问函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回
复;在收到质疑函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代理机
构答复不满意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答复,质疑供应商可在答复期满的十五个工作
日内按规定向赣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响应供应商投诉应按照财政部
规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文本格式投诉。
32.9 响应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答复。
(六)授予合同
33、成交供应商授予标准
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按评审得分高低把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且排名第一
28
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若综合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响应报
价、技术指标均相同的,按商务部分的优劣顺序排列。技术部分得分为 0分的响
应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34、成交通知书
34.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以
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成交结果。
34.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4.3 当《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未成交的响应
供应商,同时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规定退还所有响应保证金。
35、签订合同
35.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
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
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否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处理。
35.2 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
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35.3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
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
内容除外。
35.4 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把相关
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
部令第 74 号)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
35.5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
合同附件。
36、解释权
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
29
释权属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7、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
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74 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采购项目需求
(一)本项目服务期限壹年,具体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响应供应商须
根据采购人需求,保质保量并准点提供完全符合需求的服务。
(二)本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响应供应商响应产品应达到或优于
本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三)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采购人发现不符合有关规范和规定的等违
约问题将不予验收,责任及后果自负。按提供虚假材料应标,报本级财政部门按
《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技术服务需求及商务需求:
技术服务需求
(一)本项目招标内容为:食堂生鲜类、湿粉类及预包装类商品定点供应商
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货物(服务)及要求
入 选
数量
一
生鲜类、湿
粉面类、预包装
类(国产产品)
1 年
含:生鲜类(蔬菜、水果、禽、肉、鱼、
海鲜、豆制品、蛋);湿粉面类(粉干、
河粉、面条、通心粉、湿面皮等);预
1 家
30
包装(奶制品、饮品原材料及日用品)
注:1、服务期限暂定为 1 年,采购人如遇有政策性调整或有关行政管理要
求、服务需求等条件变更,合同服务期限可视实际情况相应缩减。
(四)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所供应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强制性要
求等,有市场质量监督局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如产品不符合要求由此产生的一
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响应供应商必须对以下四点内容作出承诺(须在响应文件提供承诺函加
盖公章,未提供作废标处理):
(1)按学校要求保障物资供应准时到位,否则对造成损失,负完全责任;
(2)不短斤缺两,不以次充好;
(3)因商品质量问题或在供货运输过程中因管理疏漏被掺杂有毒或有害物
质引发人身健康及生命安全事故负完全责任;
(4)商品须保证质量和满足学校所要求。
3. 需要包装的物品,包装必须符合产品特性要求。由于包装不善导致失缺
或者损坏,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4. 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
(五)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履行项目所需条件:
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履行项目所必须的经营场地和货运车辆并购买车辆保险;
且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须的人员:须配备至少两个配送人员并具有有效健康合格
证、驾驶证(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经营场地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且提供
至少两辆货运车辆行驶证与车辆保险复印件,并提供至少两位配送人员的驾驶证
与健康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作废标处理。)
(六)质量要求:
1.成交供应商需按采购人提出的品种要求和计划数量进行供应,属季节问
题,若出现品种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情况,须提前与采购人协商调换相应类别
31
的品种。
2.蔬菜水果类:货物质量应达到当时市面供应的中等以上水平为准,从蔬
菜水果色泽看,各种蔬菜水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
以此显示蔬菜水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气味:多数蔬菜水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
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滋味:因品种不
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水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
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形态:应尽量避免由于
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水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
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绿叶菜、白菜类:小白菜、菜心、生菜、空心菜等绿叶菜类及大白菜等白菜
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明显机械伤和
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
茄果类:西红柿、红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无
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异味,无明显机械
伤。
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无
断裂,无腐烂、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白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肉质脆嫩致密新
鲜,无腐烂、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
薯芋类:土豆、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干瘪,无腐烂、
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土豆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大葱、小葱、大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
蒜类保留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
幼嫩,无腐烂、异味。
芽菜类:绿豆芽、黄豆芽等。芽苗幼嫩,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蔬菜水果,若检测出农药或有害物质残留量超标,采购人
32
对抽检不合格的该批次蔬菜水果不予计量及对不合格的蔬菜水果进行销毁处理。
3.肉、禽类:符合国家标准 GB9959.1-2001《鲜、冻片猪肉》中规定。必须
是经批准的定点屠宰场加工的生猪产品,并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
品质检验合格证》以及生猪屠宰企业的加工票据,同时猪胴体上要盖有动物检疫
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和违禁药物无残留的有效检测报告,票、证、
章齐全,物、票、证相符并随货同行(使用小袋包装的,包装袋必须标有厂名、
厂址、产品种类、生产时间、质保时间、包装数量、联系电话等)。禽类脚上带
赣溯源二维识别码,提供检验检疫证。
4. 肉馅要求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现场加工(自带加工工具);鱼类要求到
指定送达地点,现场宰杀;蛋要求新鲜,表面光泽,无散黄、变质;豆制品、湿
粉面类:要求当日生产产品,新鲜无变质;预包装商品:供货保质期不得过半。
(七)产品配送要求
1.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
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为抗腐蚀、防潮,防虫、
防鼠的设计,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2.冷藏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
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温度。
3.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
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
爽,无软化现象。
4.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每日报单指定地点、时间、品牌、品种、数量等要
求送货,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送货,生鲜类报单后的次日早上 7:00 之前送达;
湿粉类报单后的次日早上 5:30 之前送达;商品类报单后次日 10:00 前送达,
否则对造成损失负完全责任。成交供应商应承诺按采购人要求每天按时将货物配
送至采购人食堂,并承诺每晚 20 分钟,扣减当日全部货物总价的 2%作为违约金。
5.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采购人可启动应急采购供货并有权拒收成交供应
商该批次供货,同时成交供应商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如送货变质商品超过该
33
送货批次十五分之一以上,超过三次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八)价格定价与调整机制
1.食堂采购询价工作小组每月市场询价一次( 20-25 日),根据赣州市国
光、步步高、大润发、百户超市同一天零售平均价格,乘以折扣率 %(折扣率≤
95%)核算出当月的定价,一个月核价一次,每月 29 日起执行新核价。预包装
类价格较稳定,合同签订前由食堂采购询价工作小组根据赣州市国光、步步高、
大润发、百户超市零售平均价格核算送货价格,乘以折扣率 %(折扣率≤95%)。
询价活动中标商可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但采购人在固定循环周期的前一天通知成
交供应商。若成交供应商因任何原因未能参与询价时,则成交供应商不得对采购
人询价结果有任何异议。
2.每学期开学前的市场调查时间按开学日期起的提前 3 天开始,由食堂询
价采购工作小组到赣州市国光、步步高、大润发、百户超市进行实地调查,得出
开学时第一个月的平均建议价。
3.开学后每月 20—25 日,由食堂询价采购工作小组到赣州市国光、步步
高、大润发、百户超市进行实地调查,得出开学后第二个月起至合同结束前每个
月的平均建议价。
4.成交供应商若对当月的定价有异议,必须提供有力证据(比如进货发票、
出货交易记录、财务转账记录等凭证)后,才能启动由食堂询价采购工作小组、
学院询价小组、成交供应商三方组成的议价小组会议,议价小组会议对价格争议
事宜具有最终的决定权。
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限: 壹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二)服务地点:赣州市潭东中心小学食堂
(三)验收要求:
(1)采购人依文件要求对产品的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及质量进行验收;
(2)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成交供应商应无偿作换(退)货的处理,
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全部有关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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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人有权对每天采购的蔬菜水果进行农药残留抽检,并有权对抽检
不合格的该批次商品不予计量及对不合格商品进行销毁处理。
(4)产品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而入库后当天内发现质量问题,成交供
应商无法证明因采购人保管、使用不善导致质量问题的,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更
换该批次该品种。
(四)报价要求
(1)要求响应供应商报折扣率(%),最高限价投标折扣率≤95%;折扣率
<85%的须提供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质量保证证明材料以及质量保证承诺书,
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不合理的,将被视为报价无效。
(2)所报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运输、保险、各种税费以及合同包含的
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说明:当月供应产品合同价=当月实际供应产品的价格定价机制的价格。
(五)付款方式: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参照价,以实际供货量按月结算一次的
方式结算。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一个月的供货后,凭国家正式发票向采
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申请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
四、合同条款
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 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
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2“合同价格” 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
(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3“合同价”是指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合同价格包括合同服务、技术资
料、合同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及与服务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
乙方负担。合同单价为不变价。
1.4“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服务。
1.5“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采购,接受合同服务的各级国家
35
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6“乙方(供方)”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服
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7“技术资料”是指合同服务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
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1.8“现场”系指合同项下服务将要进行运行的地点。
1.9“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
技术规范要求的活动。
2、技术规范
2.1 卖方提交和交付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
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响应文件的技术规范偏离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
相一致。
2.2 技术规范中未有规定的,则以国家有关部门现行有效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3、知识产权
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
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
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付款方式
4.1 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4.2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4.3 付款方法: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参照价,以实际供货量按月结算一次的方
式结算。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一个月的供货后,凭国家正式发票向采购
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申请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
5、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5.1 履行期限:乙方应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放的《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
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按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交付使用。
5.2 履行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
36
5.3 履行方式:买方为卖方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外,其余工作由卖方自
行完成。
5.4 甲方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进度向乙方支付款项。
6、检查验收
6.1 乙方应随服务提供证明文件。
6.2 验收
乙方所交服务要求按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执行。如验收不合格,乙
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6.3 服务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乙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
支付凭据。
7、验收方式
7.1.1 服务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7.1.2 服务技术资料等资料齐全。
7.1.4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7.2 服务经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7.3 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
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7.4 采购人需要乙方对交付的服务(包括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乙方应
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5 验收时,将按照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中列明各项标的验收情况及项
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第三方)共同签署。
7.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
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
8、延期交货
8.1 乙方应按照“采购项目需求”中甲方规定的时间表履约和提供服务。
8.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履约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
37
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履约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
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8.3 如果乙方毫无理由地拖延履约,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
收违约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9、违约赔偿
除合同第 12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履约和提供服务,
甲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合同总价的 1%计收。
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10%。一周按 7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
计算。如果乙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0、不可抗力
10.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
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
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0.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
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
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
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1、履约保证金
11.1 乙方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交规定的履
约保证金。
11.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1.3 在乙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义务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把履约保
证金退还乙方。
12、仲裁
12.1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
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在 60 天内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
38
12.2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2.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2.4 仲裁机构为合同履行地经济仲裁机构。
12.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3、违约终止合同
13.1 甲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
13.1.1 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
分服务;
13.1.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
通知后 30 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向乙
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
出的索赔。
13.2 在甲方根据上述第 15.1 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
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的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
费用负责。而且乙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4、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
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5、转让和分包
15.1 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15.2 如有转让和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
的违约责任。
16、合同修改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7、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
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39
18、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9、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19.1 除了乙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
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
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乙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
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
19.2 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第
19.1 款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19.3 除合同本身以外,19.1 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甲方的财产,若甲方
要求,乙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甲方。
20、合同生效及其它
20.1 合同
20.1.1 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20.1.2 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
或公章。
20.1.3 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20.1.4 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
同协商确定。
20.2 本合同一式 4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赣州
市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
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0.4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采购项目需求中售后服务的
要求处理。
20.5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
费用。
40
21、索赔
供方对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履约内和质量保证
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21.1 供方同意需方拒收服务并把拒收服务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
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
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服务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21.2 根据服务的疵劣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服务价
格。
22、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
供需双方约定。
41
五、合 同 格 式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招标(项目编号:
GZYZ2021-RJXQ-C001)的磋商结果和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按下述条件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中标通知书》及下列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
分:
(1)合同条款; (2)响应报价表; (3)响应过程答疑函;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一致。
3、服务及数量:
4、合同金额:
5、付款方式:
6、服务时间、服务地点:
7、违约责任
8、其他约定:
9、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日期:
42
第二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正(副)本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43
1.响应函
致: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
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响应有关
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磋商文
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九十个日历日。
成交供应商响应有效期延至合同履行终止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磋商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
(如果有)。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
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我方二次报价(最终报价)
为闭口价。即在响应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
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
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审小组所作出的评审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
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成交资格。
7.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签字):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44
2.响应服务报价一览表(格式)
响应服务商:(公章) 单位:元
项目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及规格 数量 单位 响应折扣率 有无偏离
1 年
法人代表(经营者或负责人)(签字):
联系人及电话:
年 月 日
45
3.服务规格响应/偏离表
响应供应商名称:
采购编号:
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按响应供应商实际内容填写
序号 要求及规格 具体的描述 偏离说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签字):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说明:无论有无偏离,响应供应商均应填写此表。如无偏离,则应写“无”;
如有偏离,则应对偏离的情况详细填写。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46
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响应供应商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偏离说明
付款方式
履约保证金
履行期限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签字):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说明:无论有无偏离,响应供应商均应填写此表。如无偏离,则应写“无”;
如有偏离,则应对偏离的情况详细填写。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47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根据贵方为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采购项目
的响应邀请,我方对该项目做出如下服务承诺:
1.售后服务联系方式
2.其他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8
6.技术文件
内容包括:
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响应供应商视需要自行编写)
49
7.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三证(五证)合一的提供
三证(五证)合一证件)
说明:1、必须在有效期内。
(当上述证件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时,仅提供查询
网址即可,无需提供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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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响应担保函
1、说明:1、响应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为上
一年度或截止到开标之日止在 18 个月内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由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如公司为本年度成立,则出具上一期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必
须是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响应供应商是法人的如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
供响应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
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含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基本存
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
备注:1、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1)财务审计报告需提
供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签字注册会计师个人执业资格证书;
(2)响应供应商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及简要报表附注。
2、未按以上规定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不全或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不符
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作响应无效处理。
3、如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资信证明载明了有效期,还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在响
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当上述证件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时,仅提供查询网址
即可,无需提供证件复印件)
..
51
9.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说明:
1、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是由指响应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和开启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
任意一个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缴税凭证或证明。
2、其他组织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
3、依法免税的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响应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加盖税务部门印章的复印
件)或免税证明(免税证明包含但不限于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响应
供应商未达到缴纳税收限额标准的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的声明函原件)其中之一
即可。
(当上述证件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时,仅提供查询网址
即可,无需提供证件复印件)
52
10.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包括: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2、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必须是开启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
月的证明材料;
3、其他组织也需要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
单)
4、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
(当上述证件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时,仅提供查询网址
即可,无需提供证件复印件)
53
1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的响应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该项目的一切
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代理期限
不少于 90 天)。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注: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不需提供此件
54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适用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
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同志为 (响应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全权代
表我公司处理该项目的一切事宜。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粘贴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
55
13.响应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致: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
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
任。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签字):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56
14.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
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 的采购
活动。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已递交人民币(大写) 元的响应保证金。
响应供应商名称:
响应供应商开户银行:
响应供应商银行帐号: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签字):
年 月 日
粘贴转账银行凭证(复印件)
注:请响应供应商认真填写银行信息,并要求与转账银行凭证的相关信息一
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响应保证金。
57
15、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致: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采购中响应(项目编
号: ),如获成交,我们保证按谈判文件的规定,以现
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缴交招标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所提交的上述项目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我方对
此无异议。
特此承诺!
响应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邮编: 电话:
传真: 日期:
58
16.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以上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
业可不填报。
59
17.响应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函
致: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60
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致: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61
附件一: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品目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62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
“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
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
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
具体品目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
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
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
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63
附件二:
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2
……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64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
向 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
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
出了答复/没有
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65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
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
“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
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
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
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
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
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66
附件 1: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现场体温测量数 ℃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响应供应商代表 □评标专家
参加:□开标 □评标 开评标室号
报建编号 标段号
项目名称
个人健康情况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是否在近 14 天内后来自(或途经)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到达时间为:
近 14 天内是否离开过江西? □否 □是
近 14 天内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
□否 □是,接触时间为: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所在单位(公章)
存在虚报或审查不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第一章? 磋 商 文 件
一、磋 商 公 告
(1)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
(十二)温馨提示:响应供应商必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入库供应商(即该供应商必须具有激活且在
二、响 应 供 应 商 须 知
(一)总? 则
(二)招 标 文 件
(三)响 应 文 件 的 编 制
(四)响 应 文 件 的 递 交
(五)开 标 与 评 标
(六)授予合同
三、采购项目需求
四、合同条款
五、合 同 格 式
第二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1.响应函
2.响应服务报价一览表(格式)
3.服务规格响应/偏离表
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6.技术文件
7.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三证(五证)合一的提供三证(五证)合一证件)
8.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响应担保函
9.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10.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适用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
13.响应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14.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
15、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16.中小企业声明函
17.响应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
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