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来源:太原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 发布时间:2021-11-07
项目概况
太原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8日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文号:ZFCG-140199-2021-6-003344
2.项目编号:1401992021ACS00267
3.项目名称:太原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0万元,供应商报价的各项单价不得高于各项预算单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6.采购需求:
本次磋商内容不分包,供应商对投报内容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
序号 | 产品 | 数量 | 备注 |
1 | 厨房设备 | 共43项 | |
2 | 排烟系统 | 共8项 | |
3 | 后厨用品 | 共23项 |
注:采购内容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6.1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税金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6.2完工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6.3交货地址:采购方指定地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1年11月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1年11月12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平台(https://1ogin. sxzfcg.zcygov.cn/user-1ogin/#/login)线上获取;
3、获取方式: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不接受现场报名。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1ogin/#/1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售价:0元,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8日9:00:00(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政采云客户端投标
3、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 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 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8日9:00:00
2.地点:太原市解放南路6号中财大厦3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理供应商入驻。
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太原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
联系地址:太原市迎泽区文津巷6号
项目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方式:0351-4037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中兴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解放南路6号中财大厦316室
联系方式:0351-56866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迎凤、席瑞静
电 话:0351-5686679
附件信息:
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食堂设施设备采购定稿.doc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二、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七、签订合同
八、保密和披露
九、询问和质疑
十、违约处罚
十一、政策性因素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太原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8日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文号:ZFCG-140199-2021-6-003344
2.项目编号:1401992021ACS00267
3.项目名称:太原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0万元,供应商报价的各项单价不得高于各项预算单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6.采购需求:
本次磋商内容不分包,供应商对投报内容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
序号 |
产品 |
数量 |
备注 |
1 |
厨房设备 |
共43项 |
|
2 |
排烟系统 |
共8项 |
|
3 |
后厨用品 |
共23项 |
注:采购内容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6.3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税金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6.4完工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6.5交货地址:采购方指定地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1年11月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1年11月12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平台(https://1ogin. sxzfcg.zcygov.cn/user-1ogin/#/login)线上获取;
3、获取方式: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不接受现场报名。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1ogin/#/1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售价:0元,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8日9:00:00(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政采云客户端投标
3、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 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 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8日9:00:00
2.地点:太原市解放南路6号中财大厦3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理供应商入驻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太原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
联系地址:太原市迎泽区文津巷6号
项目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方式:0351-4037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中兴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解放南路6号中财大厦316室
联系方式:0351-56866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迎凤、席瑞静
电 话:0351-5686679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 |
太原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 |
2 |
代理机构 |
山西中兴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3 |
项目名称 |
太原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
4 |
项目编号 |
1401992021ACS00267 |
5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6 |
预算金额 |
预算金额:50万元;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
7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8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
/ |
9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 |
否 |
10 |
纸质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电子版壹份(U盘存储) 响应文件所有内容分包装成一册,并按包将正、副本密封于一袋内。本项目不接收活页(夹)形式的响应文件。 |
11 |
合格供应商 资格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
12 |
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磋商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缴纳所属日期在报价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次供应商纳税凭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任意一种,零纳税的提供零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6、报价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供应商最后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至少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7、2020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有效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开业不满一年的出具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内容中不得有仅供招投标使用等字样);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于报价截止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各供应商在报价截止当天的信用记录并打印查询结果留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按照无效报价处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11、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
13 |
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 |
*磋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见‘响应文件格式’); 4、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企业简况 6、*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7、*投标分项报价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8、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 9、项目人员配置及投入设备情况;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未对以上文件中加*项目的要求作出实质上响应的,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
14 |
保证金金额及交纳要求 |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磋商开始前提交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金额: 10000元 (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2、保证金形式:网上银行、汇票、电汇、转帐支票。须从供应商基本帐户汇出。 3、账户信息(电汇账户): 收款单位:山西中兴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太原市龙信支行 行 号:1051 6100 5106 银行帐号:1400 1828 0080 5050 0825 注: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须在汇款/转帐凭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 |
15 |
响应文件 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 |
16 |
现场考察 |
否;是 |
答疑会 |
否;是 |
|
17 |
组建磋商小组 |
磋商小组构成: 3 人, 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2 人; 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
18 |
供应商现场出席 |
不要求;要求 |
19 |
磋商小组现场出席 |
要求;不要求,采用远程异地方式评审 |
20 |
推荐成交侯选供应商人数 |
3 人 |
21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1 人 |
23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23.1 |
政府采购 政策 |
1、依据政府采购政策因素的相关规定,如果报价单位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满足下述要求并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 1.1、采购人采购货物中所含产品为“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未以“★”标注的),供应商如提供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查询网站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文件名称为《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1.2、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的,为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如提供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查询网站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文件名称为《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1.3、本项目所采购的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1.4、采购货物中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供应商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1.5、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评审要求。 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要求提供本企业制造且使用本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上述所称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对于联合体报价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工程项目为1%-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内容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2.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 ,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1.6、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评审要求。 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评审要求。 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23.2 |
所属行业 |
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
23.3 |
分包 |
不允许 |
23.4 |
纸质标与电子标并行 |
1.供应商需同时提交电子和纸质响应文件。 2.供应商应按照对应的操作手册制作并递交电子和纸质响应文件,同时要保证纸质和电子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即利用已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响应文件直接打印纸质响应文件,封皮按磋商文件规定签字和签章。供应商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政采云平台电子响应文件为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磋商开启应先进行电子磋商开启,开启成功后以电子评审结果为准,不再进行纸质开启;符合开评审补救措施情形的,则直接启动纸质磋商开启,不再进行电子开启。 4.评审先进行电子评审,评审成功后以电子评审结果为准,不再进行纸质评审;符合开评审补救措施情形的,则直接进行纸质评审,并以纸质评审结果为准。 |
23.5 |
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 |
1.供应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去制作、编制响应文件,同步生成一个加密文件,一个备份文件,要求均存储在U盘里并密封,待磋商开启现场提交。 2.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采用原件扫描件。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jmbs格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 4.磋商截止时间后,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无法接受响应文件。 5.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应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6.供应商须将纸质响应文件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全部密封于一袋内,密封提交,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3.6 |
磋商开启 |
1.磋商开启现场供应商须携带编制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携带解密设备自行解密。由于供应商原因解密不成功,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在磋商开启时,在磋商开启现场,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60分钟。 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 (1)供应商按顺序轮至解密响应文件时未出现的但在解密时长30分钟内到场的,其可待剩余供应商完成解密响应文件后解密其响应文件;当所有在场供应商完成解密且在解密时长30分钟内仍未到场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未携带CA数字证书或携带了非本次投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的; (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的; (4)供应商携带的CA数字证书已损坏的。 |
23.7 |
开评审补救措施 |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启动纸质开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应把磋商开启、评审结果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系统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因停电等客观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其他无法正常进行电子开评审的。 |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货物”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
2.2“服务”指除货物以外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义务。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
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
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3.4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5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4.投标费用
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的构成
5.1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磋商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6.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
三、响应文件
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详见前附表。
资格证明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1)商务部分:
*磋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见‘响应文件格式’);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020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有效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开业不满一年的出具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内容中不得有仅供招投标使用等字样);
*报价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供应商最后一次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任意一种,零纳税的提供零纳税证明,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报价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供应商最后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至少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于报价截止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各报价人在报价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并打印查询结果留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按照无效报价处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此项资格证明文件无需供应商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监狱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企业综合实力;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2)技术部分:
*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报价分项报价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商务要求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报价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
本项目实施时间进度表;
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
项目负责人及售后服务网点、人员、设施情况;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8.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正文宋体四号字、统一编目、编页码、双面打印、胶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
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8.4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须在磋商前提交磋商保证金10000元。
(2)该保证金须以非现金形式提交,须从供应商基本帐户汇出。
收款单位:山西中兴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太原市龙信支行
帐 号:1400 1828 0080 5050 0825
行 号:1051 6100 5106
(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交纳后,须在汇款/转帐凭单用途栏中简写明项目编号,并在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持交款凭单和账户信息函(见附件)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开具“保证金收据”,否则视为未提交。
(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在成交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财务部门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账户信息函办理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的退还事宜。
(6)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双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到代理机构备案,同时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账户信息函办理保证金的退还(不计利息)事宜。
办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
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联系人:赵会计 0351-5686650
8.5有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8.6报价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相关服务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9.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0.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1.1电子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所附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11.2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1.4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每一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名或加盖本人名章,同时在响应文件骑缝处加盖骑缝章。正本内容须逐页加盖公章。
11.5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内容。
11.6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书面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保证书面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副本可由正本复印而成;
(2)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11.7书面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11.8因书面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2.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电子响应文件的密封
供应商应当使用CA电子锁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
12.2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所有正本、副本、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补充资料密封提交。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地址,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
13.磋商截止时间
13.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时间、地点送达。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拒绝接收。
五、磋商开启仪式
14.磋商开启仪式及其有关事项
14.1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开标,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准时参加,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现场出席开标会,未出席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14.2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事项。
14.3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签到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实身份后方予签到。
14.3供应商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要求解密响应文件,同时公布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信息。
14.4由签到供应商代表查验所有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在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登记表上签字。
14.4所有供应商退场等待磋商。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15.组建磋商小组
15.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磋商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总成员的三分之二。
15.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16.审核
16.1开标后,磋商小组将审查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磋商保证金。
16.2审核时,磋商小组要审核每份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出现下列情况的(但不限于)按废标处理:
A、本文件“供应商须知”第8条“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C、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D、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服务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E、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
F、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G、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
H、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I、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6.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7.磋商
17.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7.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相应承诺,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7.3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同时所有的技术要求、数量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数量须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
17.4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小组应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满足财政部规定的供应商数量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承诺和最后报价。
17.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8.评审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9.确定成交供应商
19.1磋商小组拟定评审报告,并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给予其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0.评标过程保密
20.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1.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磋商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21.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22.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
2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财政部相关规定的。
22.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七、签订合同
23.成交通知
23.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电子文档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3.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4.成交服务费
本次竞争性磋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收费基准价向成交人计取成交服务费,取费基数为成交金额,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25.签订合同
25.1成交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尽快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并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5.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5.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八、保密和披露
26.保密
26.1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7.披露
27.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27.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询问和质疑
28.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28.1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28.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28.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
28.4供应商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8.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8.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28.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并当面办理接收手续。
28.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8.9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8.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违约处罚
29.违约处罚
29.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
(2)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
(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十一、政策性因素
30.依据政府采购政策因素的相关规定,如果报价单位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
30.1 采购人采购货物中所含产品为“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报价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未以“★”标注的),报价人如提供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查询网站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文件名称为《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30.2 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的,为优先采购的产品,报价人如提供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查询网站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文件名称为《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30.3本项目所采购的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30.4采购货物中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报价人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30.5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评审要求。
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要求提供本企业制造且使用本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上述所称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规定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2.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 ,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30.6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评审要求。
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0.7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评审要求。
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报价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原则
磋商小组在评标时,依据磋商报价和各项技术方案、供应商和项目经理资信等因素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
投标报价及折扣;
投标方案的合理性;
供应商资信和服务方案;
供应商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
二、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信誉、业绩、服务以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
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一、商务部分(18分) (磋商小组共同认定) |
1、业绩(15分) 供应商合同案例以提供的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付款证明复印件作为证明,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年度内签署的同类型合同项目案例每个得3分。最多得15分。 同时,本款可作为加分的合同案例仅指供应商自身的合同案例,即合同案例合同的乙方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 |
2、信誉(3分) 供应商获得ISO9000企业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每个证书得1分。 |
二、服务部分(12分) |
1、有实施时间进度表且安排科学合理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总负责人(或售后服务网点)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3、承诺为采购方免费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的得2分,不承诺的不得分。 4、承诺响应时间为采购方提出故障1小时内由专业人员响应,如有需要,须在4小时内赶赴现场解决故障的,得2分。 5、承诺质保期超过磋商文件要求多一年可再加1分,最多加2分。 6、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承诺方案的得2分。 |
三、技术部分(40分) |
产品的总体评价(8分) 依据投标货物的安全性、耐用性和稳定性进行综合评审,进行综合评价,分三档分别得8分、5分、3 分。 |
2、投标产品技术性能指标(32分)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指标得27分,根据正偏离情况每项加1分,最多加5分;加分须对产品有实质性作用,由磋商小组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进行认定,并在评审意见中注明加分理由; 当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某项产品的非关键性指标存在负偏离时,每有一项负偏离,按1分扣除,扣分项有评委会在评审意见中注明扣分理由; 当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中某项产品的关键性指标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时,按重大偏离处理,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响应文件,并在评审意见中注明拒绝理由。 |
四、价格分(3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给予其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注:如供应商投标货物与以下技术参数无法对应的,可选择相近参数的产品,但不能改变其技术性能,需在招标货物技术偏离表备注中标明。若以下要求中个别参数为独家所有,则自动变为参考参数。以下技术描述中涉及品牌型号的,仅供参考,供应商可选择不低于此型号技术性能要求的其它产品投标。
厨房设施设备参数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参数 |
1 |
落地电炸锅 |
980*530*800 |
台 |
1 |
—整体采用优质不锈钢材质,加厚不锈钢设计,不易生锈、腐蚀性强、不易变形。 |
2 |
简易炉拼台带后背 |
300*1000*600 |
台 |
3 |
—采用201优质不锈钢板材制作 |
3 |
电双开门蒸饭车 |
1400*630 |
台 |
3 |
—采用201优质不锈钢制造,豪华美观,坚固耐用; |
4 |
单头大锅灶 |
1150*1000*1250 |
台 |
5 |
—采用201优质不锈钢板制作 |
5 |
双头单温炒炉 |
2000*1200*800+400 |
台 |
2 |
面板采用1.5mm厚优质不锈钢板,其它为1.0mm不锈钢: |
6 |
三层六盘电烤箱 |
1200*700*1600 |
台 |
1 |
—正面加厚不锈钢板材,精湛工艺,美观经久耐用; —外壳及内胆均采用加厚优质不锈钢板材,不变形; —上下火独立控温、数字显示温控系统、炉门为链条传动; —配有数显定时报警,超温安全保护; |
7 |
电饼铛 |
750*750*850 |
台 |
2 |
—采用上下铛设有不同温度档位,可同时加热也可单独使用下档加热,独立控档; |
8 |
双通工作柜 |
1800*800*800 |
台 |
4 |
板材:优质201不锈钢,厚度为:1.2mm |
9 |
绞切两用机 |
540*720*790 |
台 |
1 |
—采用201全不锈钢制作 |
10 |
木面案工作台 |
1800*800*800 |
台 |
1 |
采用优质201不锈钢1.2mm,木面为优质柳木板,台面外框为优质不锈钢板立柱为Φ51不锈钢管,下层为平板不锈钢面,配可调式子弹脚。 |
11 |
压面机 |
60# |
台 |
1 |
—面团输送、折叠、揉压自动完成 |
12 |
搅拌机 |
410*530*780 |
台 |
1 |
—搅拌钩与缸底间隙小2—3mm |
13 |
翻盖式和面机 |
75KG(80型) |
台 |
2 |
—采用201优质不锈钢板制作,配大功率电机,用皮带传动确保长时间工作的效率。 |
14 |
四门雪柜 |
1220*760*1950 |
台 |
2 |
—采用名牌压缩机,双机双温; |
15 |
六门雪柜 |
1800*760*4950 |
台 |
3 |
—采用名牌压缩机,双机双温; |
16 |
保鲜工作柜 |
1800*800*800 |
台 |
3 |
—采用201优质不锈钢制作 |
17 |
留样柜 |
单门 |
台 |
1 |
— |
18 |
挂墙双层板1 |
1600*300*700 |
台 |
1 |
—采用201优质不锈钢板材制作 |
19 |
双星盆台 |
1200*800*800 |
台 |
3 |
—采用201优质不锈钢板制作; |
20 |
双星盆台 |
1200*700*800 |
台 |
1 |
—采用201优质不锈钢板制作; |
21 |
电热水器 |
870*415*400 |
台 |
1 |
—水温恒定,制热效率高,安装空间小。内部低压处理,可以在安装的时候增加分流器 |
22 |
双层台面立架 |
1800*300*650 |
台 |
2 |
板材:优质201不锈钢,厚度为:1.2mm |
23 |
残食台 |
1488*760*800 |
台 |
1 |
—采用201优质不锈钢板制作 |
24 |
通道式洗碗机 |
4750*690*725 |
台 |
1 |
—超低的漂洗用水量,大大节省电力、催干剂和洗涤剂用量。 |
25 |
分配器 |
台 |
1 |
—微电脑控制,数码显示,液体双泵, |
|
26 |
高压花洒 |
把 |
—采用304优质不锈钢板制作; |
||
27 |
烘干机 |
台 |
—烘干为干烧加热管 采用进口的品牌佐帕斯 |
||
28 |
多功能切菜机 |
1300*510*1050 |
台 |
1 |
—采用201优质不锈钢板制作,厚度为1.0mm;产量:800-1000KG/H ,香河 —适用范围: |
29 |
双层工作台 |
1800*800*800 |
台 |
8 |
—台面采用304优质不锈钢板制造; |
30 |
收碗车 |
500*688*850 |
台 |
2 |
—采用304优质不锈钢板制作 |
31 |
双门热风循环消毒柜 |
1300*600*1785 |
台 |
2 |
—采用304优质不锈钢制作 |
32 |
四门高身储物柜 |
1200*500*1800 |
台 |
2 |
层板采用1.2mm厚3041优质不锈钢板: |
33 |
五格保温售卖台 |
1800*700*800 |
台 |
5 |
—采用304优质不锈钢板制作,厚度为:1.2mm |
34 |
四层平板货架 |
1200*500*1500 |
台 |
8 |
—采用304优质不锈钢板制作 |
35 |
米面架 |
1000*500*200 |
台 |
3 |
—采用201优质不锈钢板制作 |
36 |
洗手池 |
2400*600*800 |
台 |
1 |
—采用304优质不锈钢板制作; |
37 |
洗手池 |
2000*600*800 |
台 |
1 |
—采用304优质不锈钢板制作; |
38 |
洗手池 |
1800*600*800 |
台 |
3 |
—采用304优质不锈钢板制作; |
39 |
墩布池 |
600*600*550 |
台 |
2 |
—采用304优质不锈钢板制作; |
40 |
不锈钢餐桌椅 |
一桌4椅 |
套 |
70 |
—采用201优质不锈钢板制作,。全不锈钢餐桌,高800MM*长1200MM*宽600MM;全不锈钢圆凳 |
41 |
壁挂式管线饮水机 |
冷热型 |
个 |
6 |
—额定电源220V050HZ; |
42 |
步进式开水机 |
两开一温 |
个 |
10 |
—采用优质不锈钢板制作; |
43 |
直饮水机终端 |
2热2常温 |
台 |
6 |
—采用优质不锈钢板制作; |
排烟系统 |
|||||
1 |
油网烟罩(主厨房) |
11500*1300*500 |
平米 |
18 |
—采用201优质不锈钢板制作 |
2 |
油网烟罩(洗消间) |
2200*1000*500 |
平米 |
2.2 |
—采用201优质不锈钢板制作 |
3 |
管道 |
25# |
平米 |
附件(1)我要登录 ![]() ![]() 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餐饮招标通 相关项目
八一小学三校区教工食堂服务的更正公告
2025-04-09
太原市第二十中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变更公告
2025-04-08
山西法官培训学院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07
太原市第二十中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5-04-07
清徐县王答乡初级中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07
清徐县孟封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07
山西开放大学协议酒店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5-04-03
山西体育职业学院招标入围低值易耗品供应商(医疗用品类和劳保五金类)询比公告
2025-04-03
太原理工大学食堂饮食物资(肉产品、调味品杂粮干货)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02
山西警察学院选定厨房用品酒店用品供应商项目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2025-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