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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艺职业学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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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第一食堂承包经营服务合作项目

招标详情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第一食堂承包经营服务合作项目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对学校第一食堂承包经营服务合作项目(招标编号:校内2021-4 )进行校内自主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第一食堂承包经营服务合作项目

二、项目内容与需求

(一)招标内容

学生第一食堂承包经营

承包经营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

(二)项目地址: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番禺主校区内

(三)承包经营期限:2022年1月21日至 2025年7月20日

三、项目说明

1、食堂概况: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本次招标学生第一食堂,建筑面积约1144平方米,学校投入资金进行过标准化食堂建设,目前学生第一食堂具有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A级资质。第一食堂均设置有大众伙食、大众面点专卖区、有肉菜加工区及烹调、售卖间、餐具洗消、副食品及调味品仓库等场地。

2、设备设施概况:食堂水、电、冷气、煤气总控已安装到建筑物内,食堂厨房、备餐间、就餐区布局基本完善,需按行业规范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完善流程并改建;厨房地面、墙面、排水、门窗抽风、排风、送风系统等使用多年已陈旧老化,需重新建设;厨具需重新购置,灶具使用清洁燃料管道天燃气;配有一卡通收费系统;就餐区须按要求重新升级改造,桌椅须重新购置。详情见“项目需求书”。

3、师生人数:学校师生及教职工家属人数4000多人。

4、服务模式:本项目采取校内公开招标,引进有资质、信誉好、实力强的食堂承包经营服务合作者,为师生提供日常的餐饮服务。

四、合格的投标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餐饮服务法人单位,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有从事中小学或高校(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服务人数1000人以上/餐次)经营不少于三年的经营管理经验(提供有效期内的合同等有效证明)。

4、投标人提供一间自营或管理的具有中小学或高校(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服务人数1000人以上/餐次)及相关配套设施给招标人实地考察。

★投标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人提供供招标人实地考察的中小学或高校信息,并协助招标人做好实地考察工作。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或食堂在广州市区的,招标人组织实地考察;在广州市区之外的,由投标人提供视频录像(分辨率不低于720P),招标人组织观看视频考察;根据工作需要,招标人可以对特定投标人组织实地考察或观看视频考察。

5、投标人为诚实、守信、合法的饮食经营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与经营业绩,投标时提供相应承诺函。

6、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投标人的受委托人。

7、本次招标不接受招标人曾合作过的有法律纠纷的经营单位及有关联的单位,不接受非餐饮企业投标、个人名义投标、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转包。

8、目前正在经营管理的餐饮服务项目或食堂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A级资质。

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费用

1、投标人需交5万元投标保证金,具体见投标说明。

2、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人均须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的全部费用。

3、中标人需交1.5万元中标服务费,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转账给招标代理机构账户,投标时需提供承诺函(见附件8)。

六、采购文件获取、报名及考察安排

1、采购文件获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1月5日起至11月12日期间到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官方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1日到2021年11月12日 。

报名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242号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总务处,招标文件可从以下网址下载:http://www.gdla.edu.cn§,http://www.ccgp.gov.cn

联系人:于老师,电话:34812616。

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人为投标人的受委托人需提供)等企业资质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从事中小学或高校(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服务人数1000人以上/餐次)经营不少于三年的经营管理经验的证明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合同等有效证明复印件),及一间自营或管理的具有中小学或高校(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服务人数1000人以上/餐次)及相关配套设施给招标人实地考察(须提供项目或食堂信息、地址、联系人信息等),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或食堂在广州市区之外的,投标人应同时提供项目或食堂的视频录像(分辨率不低于720P)。

3、现场考察时间: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9:30,在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总务处楼下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并领取查看现有设备清单。 联系人:程老师,联系电话:34812616 。(因疫情原因,请提前联系招标人联系人做入校备案)

七、标书递交时间:2021年11月26日(星期五)上午08:00至9:00。

标书递交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242号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综合楼三楼会议室,联系人:于老师,电话:34812616。

招标人不接收电子投标或邮递投标。

八、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可以下列方式进行查询: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242号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总务处;

联 系 人:于老师;联系电话:34812616。

九、公告发布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gdla.edu.cn

郑重声明:

投标事宜的任何变动及投标文件的任何变更和补充,均以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告通知为准。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第一食堂承包经营服务合作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稿.pdf

招标人: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1月5日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第一食堂承包经营服务合作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校内 2021-4 项目名称: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第一食堂承包经营服务合作项目 招标单位: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书 第三部分 投标说明 第四部分 评标说明 第五部分 合同书(范本) 第六部分 附 件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函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对学校第一食堂承包经营服务合作项目(招标编号:校内 2021- 4 )进行校内自主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第一食堂承包经营服务合作项目 二、项目内容与需求 (一)招标内容 学生第一食堂承包经营 承包经营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 (二)项目地址: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番禺主校区内 (三)承包经营期限:2022 年 1 月 21 日至 2025 年 7 月 20 日 三、项目说明 1、食堂概况: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本次招标学生第一食堂,建筑面积约 1144 平 方米,学校投入资金进行过标准化食堂建设,目前学生第一食堂具有广东省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 A 级资质。第一食堂均设置有大 众伙食、大众面点专卖区、有肉菜加工区及烹调、售卖间、餐具洗消、副食品及调 味品仓库等场地。 2、设备设施概况:食堂水、电、冷气、煤气总控已安装到建筑物内,食堂厨房、 备餐间、就餐区布局基本完善,需按行业规范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完善流 程并改建;厨房地面、墙面、排水、门窗抽风、排风、送风系统等使用多年已陈旧 老化,需重新建设;厨具需重新购置,灶具使用清洁燃料管道天燃气;配有一卡通 收费系统;就餐区须按要求重新升级改造,桌椅须重新购置。详情见“项目需求书”。 3、师生人数:学校师生及教职工家属人数 4000 多人。 4、服务模式:本项目采取校内公开招标,引进有资质、信誉好、实力强的食堂 承包经营服务合作者,为师生提供日常的餐饮服务。 四、合格的投标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餐饮服务法人单位,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有从事中小学或高校(面积 1000 平方米以上或服务人数 1000 人以 上/餐次)经营不少于三年的经营管理经验(提供有效期内的合同等有效证明)。 4、投标人提供一间自营或管理的具有中小学或高校(面积 1000 平方米以上或 服务人数 1000 人以上/餐次)及相关配套设施给招标人实地考察。 ★ 投标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人提供供招标人实地考察的中小学或 高校信息,并协助招标人做好实地考察工作。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或食堂在广州市区 的,招标人组织实地考察;在广州市区之外的,由投标人提供视频录像(分辨率不 低于 720P),招标人组织观看视频考察;根据工作需要,招标人可以对特定投标人 组织实地考察或观看视频考察。 5、投标人为诚实、守信、合法的饮食经营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与经营业 绩,投标时提供相应承诺函。 6、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投标人的受委托人。 7、本次招标不接受招标人曾合作过的有法律纠纷的经营单位及有关联的单位, 不接受非餐饮企业投标、个人名义投标、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转包。 8、目前正在经营管理的餐饮服务项目或食堂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 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 A级资质。 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费用 1、投标人需交 5万元投标保证金,具体见投标说明。 2、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人均须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的全部费用。 3、中标人需交 1.5 万元中标服务费,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转账给招标代理机构账 户,投标时需提供承诺函(见附件 8)。 六、采购文件获取、报名及考察安排 1、采购文件获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1 年 11 月 5 日起至 11 月 12 日期间到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官方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2、报名时间:2021 年 11 月 11 日到 2021 年 11 月 12 日 。 报名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 242 号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总务处,招标文 件可从以下网址下载:http://www.gdla.edu.cn,http://www.ccgp.gov.cn 联系人:于老师,电话:34812616。 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法人代表 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人为投标人的受委托人需提供)等企业资质 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从事中小 学或高校(面积 1000 平方米以上,或服务人数 1000 人以上/餐次)经营不少于三年 的经营管理经验的证明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合同等有效证明复印件),及一间自营 或管理的具有中小学或高校(面积 1000 平方米以上或服务人数 1000 人以上/餐次) 及相关配套设施给招标人实地考察(须提供项目或食堂信息、地址、联系人信息等), 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或食堂在广州市区之外的,投标人应同时提供项目或食堂的视频 录像(分辨率不低于 720P)。 3、现场考察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一)9:30,在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总 务处楼下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并领取查看现有设备清单。 联系人:程 老师,联系电话:34812616 。(因疫情原因,请提前联系招标人联系人做入校备案) 七、标书递交时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五)上午 08:00 至 9:00。 标书递交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 242 号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综合楼三楼 会议室,联系人:于老师,电话:34812616。 招标人不接收电子投标或邮递投标。 八、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可以下列方式进行查询: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 242 号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总务处; 联 系 人:于老师;联系电话:34812616。 九、公告发布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广东文艺职业 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gdla.edu.cn) 郑重声明: 投标事宜的任何变动及投标文件的任何变更和补充,均以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官 方网站公告通知为准。 招标人: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1 年 11 月 5 日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书 为切实提高我校食堂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师生生活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第一食堂经营项目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对外承包经营。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我校餐饮服务保障实际情况,项目需求如下: 以下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简称招标人(或招标人),响应招标文件并进行实质投标 的合格餐饮服务企业简称投标人,经招标人确定的承包经营合作者简称中标人。 文中带“★”的内容为特别强调事项,违反该规定可能会给投标人带来较大损 失,请投标时重点关注,一旦投标视为无条件接受其约束。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第一食堂承包经营服务合作项目。 (二)项目组成: ★学生第一食堂承包经营 主要服务内容:中标人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厨房服务人员的配备与管理; 配餐食材的制作加工;菜单的制定及定期更换、新菜式的研发;负责食堂早餐、午 餐、晚餐、宵夜的烹调制作;售餐、食堂现场管理及餐饮接待服务;餐具洗涤、保 洁消毒、食堂厨余垃圾处理;食堂散件用品及低值易耗品购买;厨房配套设备设施 的购置、维护和保养;食堂所有区域的卫生清洁(含食堂周边卫生责任区域);便利 店日常生活用品售卖等。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 242 号广东文艺职业学院主校区,学生食堂第一层 及学生食堂右侧的便利店。 食堂概况:约 1144 平方米,其中就餐面积 590 平方米 加工区面积 554 平方米。 最大供餐人数为 1000 人,餐位数为 350 人。主校区在校师生人数约 3000 人。 备注:每年 12 月底至次年 6 月,学校陆续有部分大三学生离校实习,学期期间 也有部分班级外出实习的情况,在校学生人数和住校学生人数会发生相应变化,具 体情况中标单位有责任自行了解核实。工作日晚餐及双休日的早、午餐、晚餐供应, 需由投标供应商根据当日值班、加班等情况确定就餐人数,根据实际就餐人数安排 餐食。 二、食堂厨房设备的配置情况及配置要求 (一)食堂厨房、备餐间、就餐区布局基本完善,学校提供学生第一食堂厨房 部分设施设备(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时现场提供设备清单)。水电、天然气、后厨部 分设备等基础设施为 2014 年配置并投入使用。学校配置有校园一卡通收费系统。 目前学生第一食堂具有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 分级管理 A级资质。 ★(二)投标人根据学生第一食堂现有的功能结合公司的经营理念进行规划, 制定详细的经营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包括对食堂的投入、服务项目及场地的改造设 置、设备的添置、餐饮服务内容、服务品种分量售价标准、服务人员配置情况、经 营成本分析等,服务方案需详细、可操作性强,中标后中标人须按照服务方案进行 经营。 招标人将食堂现有加工、售卖、就餐等场地、部分设备设施交付给中标人使用。 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师生就餐规模,按照广东省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餐饮 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 A 级标准对食堂现有设施设备、格局流程、餐厅环境等 进行升级改造或更新添置。承诺投入资金不少于 50 万元,投标时须附详细费用清单 及升级改造方案。如投标时承诺资金不足于 A 级标准改造的,由中标人负责补足资 金。 中标人需按投标时的方案和投入资金总额报价对食堂进行装修改造投入,食堂 装修改造完工投入营运后 3 个月内,中标人须提供装修改造方案、工程的竣工图纸 (图纸需标注出本次改造范围完成的工程内容)、工程结算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方式编制)和厨房设备结算书(须列明厂家、型号、规格、材质和附图列)等资料, 先由中标人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单位(或造价公司)初审后(相关费用由中 标人负责),将初审资料全部提交招标人复审及验收,通过复审及验收后的结算金额 为中标人实际投入资金,如实际投入资金低于中标人在投标时承诺的金额,中标人 须根据招标人的改造意见限期补齐投入差额或者中标人用现金方式向招标人补缴投 入差额(也可由招标人直接从中标人履约保证金或营业额中直接扣除,扣减的履约 保证金金额中标人在 5个工作日内补足),用于食堂进一步改造。如不履行,招标人 有权取消中标人的经营权,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招标人无须赔偿 中标人所投入的装修升级等费用,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获得 招标人书面同意。 服务项目及场地的改造设置、设备的添置主要包括:1.食堂后厨需按行业规范 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完善流程并改建;2.厨房地面、墙面、排水、门窗抽 风、排风、送风系统等使用多年,需重新建设;3.厨具需重新购置,灶具使用清洁 燃料管道天燃气(郭兰英分院食堂除外);4.就餐区须按要求重新升级改造,桌椅须 重新购置,空调、风扇等须重新购置,并定期对就餐区域进行美化,营造良好的就 餐氛围;5.各类电气蒸柜、冷冻冰柜、保鲜冰柜、各种机械设备、各类工作台、各 类存放架等设备设施的根据现场情况需更新添置,必须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确保满 足师生供餐需求;6.专用操作、冷藏、存放设施设备,洗涤消毒池、消毒柜(设备)、 保洁柜,以及配备的专用洗手消毒设施、降温设备、空气消毒装置等;7.蔬菜农药 快速检测设施,防蝇纱门纱窗、防鼠板、防鼠隔栅、灭蝇灯,备餐间及其他专间天 花吊顶,水电设施,消防器材设备,标识牌等更新添置;8.食堂隔油池等设施需要 重新建造、修缮等;9.增添设备满足“互联网+明厨亮灶”相关要求。(此部分内容 可能涉及到国有资产报废与处置,中标人的方案须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中标人须在 2021 年-2022 学年寒假期间完成一次性投资,在招标人食堂 现有设施设备基础上,按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 管理“A”级标准进行升级改造。中标人须确保在 2022 年 2 月 25 日前点火通过验收, 2022 年 3 月 1 日开始正式为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 单方面解除与中标人的合作关系,除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须无条件撤 场,中标人前期投入的所有设施设备无偿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不作其他任何补偿。 有特殊情况的,须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对升级改造方案的合法合规性合理 性负责,并自行承担翻新改造费用和相应的风险责任。 (四)第一食堂中标人须在 2023 年 1 月 20 日前通过广东省政府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规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的 A 级资质的评审(如投标时承诺 资金不足于 A级标准改造,由中标人负责补足资金),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 将与中标人解除合作关系,除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须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前无条件撤场,中标人投入的所有入墙、固定的设施设备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 对中标人不作任何补偿。 【“A级食堂”的标准详见《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规定》粤食 药监食〔2011〕144 号、《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国食药监食[2010]236 号、《广东 省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日常检查制度(试行)》粤食药监食〔2011〕108 号)等文件】 (五)中标人按照中标经营服务方案所有投入食堂的设施设备,竣工验收合格 后,由中标人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审计,审计具体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食堂更新改造工程(即中标人投入设备设施)总造价按审计结果数额认定。中标人 所有投资食堂设施设备,必须全部列明详细淸单并附图纸及实物相片,整理成册连 同食堂升级改造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一并交招标人确认归档。 (六)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建设:为加强对厨房食品安全的管理,食品加工区 要安装外网能访问的红外摄像监控设备网络,就餐区安装“阳光厨房”的不小于 60 寸的电子屏幕,自觉接受师生的监督,所有建设、维护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 可在招标人食堂现有基础上进行改造升级,实施方案须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执行。 ★以上食堂所有设备设施及中标人改造投入,合同到期或招标人合法行使单方 解除权,中标人自行带走经营期间属于自己投入的且可以自由移动的设备,其他所 有入墙、固定设施设备均留归招标人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承包经营期限与费用要求 ★(一)承包经营期限:项目承包合作期为 3年,从 2022 年 1 月 21 日至 2025 年 7 月 20 日止。具体可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 年学校组织考评,通过考评且双方协商一致的续签合同,未通过考评则不再续签)。 合作 3 年期满后,学校有权决定是否续签以及有权调整合同内容(可与前 3 年的合 同不同)或重新组织招标。如双方同意续签,经审核同意后中标人最多可续签 2 年 (即中标人 3 年承包期满后,最多只能再延续合作 2 年,合同一年一签,签约规则 同上)。 (二)因中标人使用场地、设施设备或因管理、使用不善而造成房屋及其附属 的水电、燃气设备、厨房设施设备等损坏,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 赔偿责任。 (三)承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水、电、燃气、垃圾清运费、食堂员工食宿费、 校园卡终端使用和维护费用等因经营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承担。 其中水电费用每月按水、电公司收费标准上交学校,逾期按每天计收 1%的滞纳 金。中标人应当自备发电机,确保停电时能正常供膳。 煤气费用由中标人自行向燃气公司缴交。每个食堂生活垃圾清运费(不含餐厨 垃圾、潲水、建筑垃圾等)按 500 元/月的标准向学校缴付。食堂内使用校园一卡通 系统收费,中标人向学校缴交收银机(校园一卡通)管理费每月每台收银机 50 元。 (四)中标人应向招标人缴纳的便利店款项 如中标人经招标人同意,利用食堂场地经营便利店的,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 以下费用: 1.中标人每月向招标人缴纳便利店管理费用 6000 元。 2.中标人便利店每月所用水电费按水、电表实计,按供水公司、供电公司收取 学院的收费标准向学校缴付。 3.中标人便利店每月生活垃圾清运费按 200 元/月的标准向学校缴付。 4.便利店收银机由学校购置,中标人向学校缴交收银机(校园一卡通)管理费 每月每台收银机交 50 元,如需维修由学校负责。 ★(五)中标人营业额通过校园一卡通系统结算,每月结算一次。在经营合作 期间,学生第一食堂的年营业额不低于 400 万。年营业额作为招标人是否续签合同 和延长承包合作期的主要依据之一。以上年营业额不包含便利店收入。年营业额按 一卡通结算额计算。特殊情况下经招标人监管部门同意,中标人使用现金结算的, 应当按月将现金收入记录单(含必要流水单)签字盖章后报招标人食堂监管部门备 存,可以作为计算营业额的依据。 ★(六)中标人应在签订承包合同前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40 万元,其中, 30 万履约保证金用于食物中毒及突发性事件,在食物中毒及突发性事件发生时招标 人有权随时支配使用,不需要向中标人申请,使用后差额部分由中标人在五个工作 日内补充;10 万履约保证金用于食堂日常监管考核,由招标人根据双方约定及招标 人食堂监管办法支配使用,不需要向中标人申请,使用后差额部分由中标人在七个 工作日内补充。中标人在合作服务期间如无违反合同和合作投标文件的有关内容和 规定,合作期满中标人全部人员按时撤场,并将食堂场地及合作期间投入的所有入 墙、固定设施设备完好交还给招标人后的 45 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履约保证金全额 退还给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中标人须在营业前购买餐饮场所责任保险每年 200 万元以上及消防责任保险, 并落实每年提供保险合同、保险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给招标人备案,否则视 为违约,招标人可据此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 (七)食堂设施、设备、场所的使用、日常维护和管理 ★1.招标人将学生食堂及其内部国有资产提供给中标人使用,双方当面清点, 并开列清单移交,中标人要认真保管使用,并保证承包期满、协议终止时将资产完 好无损(各设备资产能正常使用)(除使用期间由于无法维修,经招标人同意报废或 处置的以外)如数交还给院方,否则由中标人赔偿。 ★2.经营期间,中标人负责食堂区域所有设备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维修、添 置更新等工作。食堂所有设备、设施、场地(包括天花墙面、墙体、地板、下水道、 排污管道、排烟抽烟管道、化油池、隔油池、餐厨垃圾收集点等)的添置、维护、 保养、维修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承担。 如发生政府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凡与使用该房屋、设备及食堂营业 管理等相关的费用,由中标人按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缴纳。中标人在没得到学校的 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拆除现有设备及设施。 ★3.中标人在承包期内须将老旧、破损厨房设备进行购置及更新改造(涉及到 招标人资产的,更新改造前须先报招标人处置,购置的厨房设备项目及数量须征得 招标人同意和将购置或维修发票、收据等相关资料交招标人备案,承包期满后凡是 入墙、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归招标人所有),所购置或更新的厨房设备必须符合高校 食堂卫生要求,以上厨房设备的购置、更新的投入在承包期内每年不少于 5 万元, 如在合同期内,中标人未足额投入上述费用的,按年度差额部分招标人从履约保证 金中直接扣除。扣减部分,中标人应在扣除后七个工作日内补足。 ★4.煤气管道、抽烟、排烟管道、化油池、隔油池、锅炉、电路、厨房机电设 备等危险系数较高的设备设施中标人须每月定期进行检查、检测和维修,费用由中 标人承担。 5.中标人应当在招标人食堂消防设施设备现有基础上进行改造、增添,食堂消 防设施设备由中标人负责保管使用维护(双方协商由招标人负责的除外),需配合招 标人进行定期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 (八)中标人须在招标人规定的各功能划分区内进行相应作业,不得随意变更 房屋的使用功能及布局,不得变更各功能区使用范围,不得扩大使用场所,不得在 现有场所范围外搭盖。中标人如因经营需求,需要对食堂进行装修改造的,须经招 标人书面同意后实施,装修改造方案须按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等相关部门要求并 报备学校后方可进行翻新改造,中标人对装修改造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并自 行承担翻新改造费用和相应的风险责任。 ★(九)合作期间,中标人需单独承担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省教育厅等部 门对高校食堂标准改变引起的重新设计与装修改造费用,消防、卫生防疫等设施、 设备的重新投入等相关费用。 (十)学生食堂、就餐区必须按照上级相关部门和招标人要求安装独立的视频 监控管理系统,符合“阳光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标准,由中标人负责相 关视频监控管理系统安装及维护费用等。 ★(十一)如中标人违规经营或不规范经营,招标人可根据制定的食堂监管规 定或双方约定依据情形直接扣减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自扣减之日起 5 个 工作日内应补足相应金额。 如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招标人各类损失、赔偿或受处罚的,由中标人支付。若因 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为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补偿金、律师 费用等费用,中标人应当向招标人赔偿。招标人有权用中标人的营业结算款进行支 付,不足支付的,可用履约保证金予以垫付,中标人自扣减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应 补足相应金额。 (十二)中标人未及时向学校缴纳相关费用、逾期补足履约保证金,每超过一 天按照欠款的 5‰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以此类推。 三、经营范围与经营服务要求 ★中标人应了解高校的管理要求,应有立足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的思想素质和 职业道德,应充分认识高校食堂具有明显公益性、服务性、微利性的特点,为招标 人师生提供安全、优质、价廉,及色、香、味俱全的膳食。 (一)中标人开展经营服务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广东省食品安 全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餐 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食 品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 ★(二)经营范围: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每天按要求准时提供早餐、午餐、晚餐、宵夜、自选、套餐和各种特色风味等的供 餐服务,为校内就餐人员提供营养卫生可口的饭菜包点,营养均衡,价格合理,花 色品种多变,菜式搭配合理,荤素比例适当,并根据学校提出的要求调整。如超范 围经营须经学校同意,售卖的饮料须报经学校核准,只限于售有品牌的定型包装饮 料,严禁在学生食堂内(含便利店)售卖烟酒等。 注:所有的经营必须在学生食堂内,不能在学生就餐区及食堂外摆卖经营,否 则按违约处理。 ★(三)中标人在经营期间应无条件遵守招标人的相关规定,包括经营期间学 校新增或修订的各项管理规定,自觉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 招标人依据合同约定及招标人的相关管理制度对中标人的承包经营工作进行日 常考评和专项考评,考评结果作为招标人对中标人进行年度考核、评估、合同续签、 奖励与惩罚等的依据。 日常考评和专项考评主要包括年度集中考核,每天日常检查,每月专项检查、 师生满意度调查、突击检查等,考评成绩达到招标人规定的可继续经营,反之招标 人则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不用给予中标人任何赔偿或补偿。 (四)中标人应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操作规程与管理制度,有健全的食品卫生、 人事用工、业务培训、持证上岗、优质服务、劳动分配、岗位职责、工作守则、成 本核算、监控检查、考核奖惩、民主管理、安全生产和仓储管理等制度。 中标人应规范财务管理,配备财务人员。应详细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的 具体方案: (1)食品采购及储存;(2)粗加工及切配卫生;(3)烹调加工操作;(4)熟食 制品的配制操作;(5)蔬菜等农药检测;(6)点心加工;(7)烧烤加工制作;(8) 食品安全制度(9)食品再加热;(10)食品留样制度;(11)专用操作间卫生要求; (12)洗手消毒设施要求;(13)防尘防鼠防虫害措施;(14)废弃物暂存措施;(15) 设备与工具管理;(16)餐饮从业人员的卫生要求;(17)餐具卫生要求(包括洗消、 保存和使用);(18)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9)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0)员工管理 办法;(21)服务态度要求;(22)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等;(23)食堂经理人管理制度; (24)学生食堂财务管理制度等。 (五)中标人负责员工安全,员工的住宿由中标人自行解决。严格遵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从事生产经营,制订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员工的用水、 用电、燃气安全知识教育和岗位培训等,中标人法人是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安全和消 防安全及计划生育第一责任人,严禁违规使用消防设施、设备,燃气安全由专人负 责。 中标人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培训,操作规 范流程培训,健康教育培训等)。教育服务人员尊师爱生、爱护校内建筑物及室内外 各种设施设备,爱护并节约服务所需各种器械、设备、工具、材料和其他卫生用品, 确保节水节电,保证队伍良好素质和相对稳定。 ★(六)中标人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资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 证以及其他餐饮业必须具备的证件,到期及时验证、换证,以上相关证件的办理费 用及手续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七)中标人必须承诺按服务师生人数 1:50 的比例配备食堂工作人员。为 本食堂派出的项目现场负责人(专职)须有专科以上学历,经营团队至少具有 1 名 中级以上资格厨师(烹调师)、1名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高级),综合素养较高, 品行端正,从无违法违纪行为;签订合同前须提交相关人员学历证明、广东省餐饮 服务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经年检)复印件(原件备查)、资格证明等。 中标人原则上不得更换以上投标时人员安排,如合作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书 面报招标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调换,调换人员必须优于原项目责任人员。 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用工,用工所产生的员工工资、社保 及劳保福利等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须按国家及地方要求为员工购买五 险一金及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其应有的权益,服务人员在 上班和非上班时间内所发生的意外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反劳动法等,均由中标 人负全部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连带关系和责任。 中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必须进行严格调查审核, 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劳动教养和刑事犯罪记录,健康状况良好、无精神病史。 (八)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学校无关, 并对经营区域和员工住宿区域的消防安全、人员安全、食品安全等负全责。由于中 标人工作人员的原因发生刑事、盗窃、火灾等案件造成损失,由中标人照价赔偿或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中标人离职员工的行为给学校师生权益或学校造成损失的, 由中标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九)中标人必须独立经营,严禁将学校食堂经营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转 包、联合经营或引入其他经营者等,不得将食堂作其他与餐饮无关项目和用途。 中标人应当将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的佐证材料按季度报给招 标人备案,否则视为违约,招标人可据此认定中标人存在分包、转包、联合经营或 引入其他经营者等非独立经营违约情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 责令中标人限期退出,并且无须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十)中标人应服从学校的监管,按规定建立财务帐目,主动配合学校相关监 管部门对饭菜的质、量、价、卫生条件、服务态度、成本核算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指 导工作。在伙食品种、饭菜质量、食品卫生、服务态度、饭菜价格等方面严格按照 省上级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招标人的规定执行,不得牟取暴利。 中标人保证食堂饭菜价格低于邻近周边学校食堂的同类饭菜价格,保证在物价 大幅上涨的情况下,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出售的伙食价格 及质量进行审核监督,并有权对食堂的食品售价进行最高限价。必须接受招标人的 价格管理,不得擅自提价,不得谋取暴利。 中标人须每天将各种食品、菜式明码标价公布在饭厅的明显位置,所有菜式品 种和价格按投标报价,不得擅自提价。中标人所售食品调价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 招标人食堂监管部门组织人员审核、论证并书面同意后方可调价。 ★(十一)中标人须坚持微利经营的思想,应当按照《高等学校引入社会餐饮 企业承办学生食堂管理规范》(T-JYHQ 0002-2019)、《高等学校学生食堂伙食结构及 成本核算指导意见》等文件规范化经营食堂,所有饭菜均应明码标价,同时要制作 循环菜单,大众餐每周应有 10 个以上的菜品更换,营养搭配科学合理。中标人应 当按要求进行成本核算。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要求中标人按以上文件要求进 行成本核算,成本核算结果不符合相关文件要求的,视为中标人违约,需要承担相 关责任,招标人可据此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 (十二)中标人必须遵守食品原料采购制度,食材采购要严格落实食品、食品 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源头追溯、质量保证制度。所购物料必须具 备“三证”(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 好台账,建立档案。若所使用的食材被政府相关部门检测出有检测指标不合格,视 为违约。除立即停止使用外,情节严重者还要追究法律责任。招标方人员参与食材 采购监督。 (十三)中标人须每月提供日常采购食品供应商的资质证明(质量验收证、卫 生许可证、供货商名称和产地及与供货商食品卫生安全合同)等信息,提供供应商 与中标人就所售食材、食品安全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书。 合作期间食堂不得使用转基因食用油,必须选用国内省内一线品牌(知名品牌) 的食用油;选用的大米必须为包装成品粮,选用一级以上大米;调味料选用国内省 内知名品牌瓶装调味料。 合作期间食堂的物资采购,米、面、油等大宗物资如教育厅要求参加广东省高 校后勤研究会主办的高校食堂物资联合采购的,中标人须参加联合采购,其他物资 由中标人自行采购,从合法合规的渠道进货,中标人须严格把好质量关,确保无有 毒、有害、腐烂、变质、霉变、虫变等食品进入食堂。中标人须设有专职采购员, 坚持索证制度。采购原材料时,必须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或者有效检验单,所采购 物料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规范做好台帐,包括仓 管台帐、留样台帐、消毒台帐等,建立档案,并将主要食品的定点供货单位资质证 件,及食品的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资料报招标人备案并接受招标人监督。食堂所有 食材的进销存和价格、晨检、每日检查等实现电子化管理,相关的硬件如电脑、打 印机及软件等配套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十四)学期开学期间(包括周末和节假日)每日按时足量优质价廉向师生提 供一日四餐的主、副食品及相关服务,并按学校要求不定时延长服务时间,如产生 加班费用由中标人负责。经招标人同意,寒暑假期间可不提供供餐服务。 经营时间:每天早上 7:00 至 9:00 须提供早餐服务,中午 11:00 至 13:00 提供 午餐服务,晚上 17:00 至 19:30 提供晚餐服务,20:30 至 23:00 提供宵夜服务。(注: 特殊情况下、节假日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协调安排经营时间,其他时段的饮食服务由 合作者自行制定,但营业时间不得早于早晨 6:30,晚于晚上 23:30。) ★(十五)中标人应为招标人师生提供安全、优质、价廉,及色、香、味俱全 的膳食。 第一类:大众饭菜,窗口不少 6个,含早、午、晚餐的大众饭菜。 第二类:特色窗口,不少于 4 个档口。含宵夜粥、粉、面、汤品,各地风味小 吃、明炉小炒,烧腊饭、煲仔饭、其他净肉类套餐、小份餐、特色套餐等。 第三类:学校接待工作餐(需按学校要求提供),学校因工作需要时在校园内提 供工作餐送餐服务。 第四类:设教师午餐售卖专窗,根据招标人监管部门及教师就餐需求提供特色 化午餐。 在正常供应大众伙食的情况下,开展餐饮特色服务、夜宵服务等不同层次的消 费服务,以及符合学生文化需求的经招标人允许的非餐饮业多功能服务。公共就餐 区的各类餐饮服务档口由中标人规划餐饮服务项目,报招标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十六)大众(餐)饭菜品种及价格要求: 早餐应在 20 个品种以上,普通包点(馒头、花卷等)每个最高不能超过 1 元/ 标准份,含肉包点(肉包、叉烧包等)每个最高不能超过 1元/标准份,糯米鸡、肉 炒粉、蛋肠粉等最高不能超过 3 元/标准份,鸡蛋每个最高不能超过 1.5 元/个,豆 浆最高不能超过 1.5 元/标准份。其他品种最高不能超过 2.5 元/标准份。 午、晚餐应在各 35 个品种以上,保证高、中、低档食品的比例为 3∶5∶2,净 瘦肉鲜肉制菜品每餐不少于 3个品种,1元低价菜不少于 2个品种;特色净瘦肉荤菜 价格最高不能超过 6元/标准份(其中冻品净肉荤菜价格最高不能超过 5元/标准份, 如鸡翅、鸡臂、烧鹅、烧鸭、叉烧等),混合荤菜价格最高不能超过 4.5 元/标准份 (其中非净瘦肉混合荤菜价格最高不超过 3.5 元/标准份),蛋制品菜价最高不能超 过 3 元/标准份,素菜或蔬菜价格最高不能超过 1.5 元/标准份,根据师生需求供应 特色汤品、杂粮饭等,做到花色品种多样,增加特色供应,饭菜价格优惠,能适应 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 (十七)严格按照饭堂管理和食品安全有关工作要求,按岗位设置从事食品采 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以及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每天做好食物留样(每份留 样样品分量不少于 150 克,留样时间不少 48 小时,监管部门有特别要求的除外)、 食品进仓出仓登记和台帐登记等工作。学校派专人对饭堂食品安全和日常管理工作 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中标人必须根据检查结果和意见进行整改。 (十八)餐具、炊具需分类,实行“四过关”,一刷、二洗、三消毒、四保洁, 并定点整齐摆放,各种器具和抹布必须生、熟专用,并有明显标志。废弃物及时入 专门盛器内并加盖,泔水等及时清理。粗加工间、烹调间、预进间、点心间和库房 要做好日常清洁、消毒,每周 1 次大清扫,坑渠需保持洁净,无堵塞。冷柜和冰箱 等应保持里外干净,按要求及时除霜,食品容器加盖加膜,摆放整齐,标识清晰。 (十九)严格按照卫生要求搞好环境卫生,接受食药监等卫生部门和学校的监 督、监测,保持食堂及周围的环境卫生,消除“四害”,定期对食堂进行全面消毒清 洁,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安全,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中标人须做好合作区域内(包括操作区和就餐区)的卫生,并根据政府和学校 的相关规定做好“门前三包”;同时,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垃圾分类工 作,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负责垃圾清运和相关费用,不得堆放在校园内。 学生食堂的泔水、食材废料等餐厨垃圾、纸皮、建筑垃圾等由中标人负责处理, 学校有权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和范围内将泔水及废料等运出,以保障厨房、餐厅整体 环境卫生。 (二十)中标人提供打包服务时必须使用可降解餐具,必须符合 GB/T 18006.3-2020《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通用质量要求》等相关要求。打包餐具按成本 价或不高于成本价 15%的标准收费。 ★(二十一)中标人所经营的本食堂销售饭菜(含便利店)须使用招标人指定 的校园卡 POS 机收款,禁止现金交易,禁止非学校统筹的网络支付,否则构成违约。 (二十二)中标人有责任及义务并积极组织、协助招标人开展的学生后勤实践 活动。如学生膳食委员会等定期或不定期对中标人的服务等进行民意调查、巡查、 评比等;中标人应协助招标人组织学生参与了解食堂服务实践的活动;中标人主动 改善场地条件配合学生实践活动等。 ★(二十三)中标人应按照上级相关规定要求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 额(以通知细则要求或最新政策为准),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原贫 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以下简称“832 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中 标人需无条件服从。 (二十四)便利店中标人应承担的责任 如中标人经招标人同意,利用食堂场地经营便利店的,中标人应承担如下责任: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招标人监管部门组织 的活动,按规定做好消防、卫生、安全、环境保护、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中标 人为责任人。 ★2.便利店必须明码标价,所出售商品价格要低于周边超市价格,并且单个商 品毛利率【毛利=售价―进货价】最高不能超过 30%,综合平均毛利率【毛利=总收入― 总进货价】最高不能超过 30%。凡是超过 30%的,每超出 1%中标人需要向招标人支付 核算期间便利店总收入的 1%的违约金,以此类推。 便利店单个商品毛利率和综合平均毛利率单独核算。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定 期核算毛利率,超过 30%的利润部分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可将该部分收入及中标人 支付的违约金纳入单位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等,用于调节食堂饭菜价格。 3.雇请的员工必须是中标人的员工,并参照餐饮人员进行管理。员工的住宿由 中标人自行解决。 4.中标人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搞好环境卫生,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杜 绝便利店出售过期、变质的食品。如发生违规或造成不良影响,由中标人承担全部 责任,并负责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严重者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不准在便利店范围之外乱摆卖食品和其他商品。不准在便利店内安装或使用 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及储存有危险性、易燃性的违禁物品或在店内进行 非法活动和煮食。 四、经营方式 中标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证等的支出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中标人负责, 招标人概不负任何责任,且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联合经营或引进其 它经营者。 五、其它要求 1.中标人取得食堂经营权后,必须按合同约定条款,积极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有妨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的行为。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地提供餐 饮服务。必须接受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局等部门 以及学校的监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2.中标人不能擅自改变学生食堂整体布局、不能拆改各种设施和改变使用功能、 不能超出经营范围。如需改变须经学校同意。损坏的设施、设备(包括地板等)应 及时恢复原状。 ★3.中标人应及时维修、维护、改造损坏、出现故障、老化等的设施、设备、 场地,如出现维修、维护、改造等不及时经招标人监管部门指出后一周内仍未完成 的,由招标人根据情形扣减一定金额履约保证金。扣减后,中标人应当于五个工作 日内补足,同时完成整改,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 4.中标人承担与学生食堂相关的费用:如员工食品安全、消防培训费用和有关 部门对学生食堂检查和评估费用等。 ★5.项目经理须驻校,合同期内不得更换,更换项目经理须经学校同意,否则 每月扣缴违约金 4000 元,如果学校不满意的项目经理学校有权提出更换。 ★6.如在经营过程中,因中标人原因中标人或招标人被政府有关部门下达行政 处罚的,首次根据情节轻重扣缴履约保证金 5000-20000 元,第二次受到行政处罚的, 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取消其经营资格,责令无条件限期退出,招标人不负 任何责任。 ★7.如因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问题及中标人其他管理 问题所造成的恶性事件,特别是食物中毒、火灾等特重大事件,中标人应承担全部 法律责任(包括行政、经济、刑事的处罚)和赔偿责任,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8.所有招投标文件的内容均构成双方合同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投标时对本招 标文件内容的偏离必须体现在“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偏离一览表”(见附件)中,否 则视为无条件接受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投标文件的内容出现冲突时,按有利于 招标人利益的原则进行解释。若中标人未按文件承诺内容履行义务,将视作违约。 请投标的企业针对我校学生食堂制定个性化的投标方案。 八、中标人退出条件 (一)中标人在承包期满后按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条款终止合同,与招标人财务 结清所有款项后,且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况下,履约保证金结余无息返还。 (二)中标人在承包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有权行使单方面解除权, 取消其经营资格,责令限期退出,甲方无须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义务。若发 生涉及师生、学校的赔偿,先在履约保证金中抵扣,不足部分由中标人补足,直至 追究法律责任: 1.经营期间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因食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态度等引发的学生罢餐、静坐、游行等群体 事件,影响恶劣的; 3.经营承包的食堂未按约定达到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A级标准的; 4.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掺杂做假、销售无证食品、未按规定经营范围经营等违 规行为,经学校规劝、限期整改依然无效且情节严重的; 5.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转包、分包、联合经营或引进其他经营者等行为的; 6.招投标时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准入资格,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 准入条件的。 7.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合同,属于中标人原因违约的,学校有权提前终止 合同,中标人无条件退出。 8.中标人的考评成绩未达到招标人规定的可继续经营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单方 面终止合同,并且不用给予中标人任何赔偿或补偿。 (三)特殊情况下,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提前 3 个月通知对 方,经双方协商共同同意后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按提前退出等相关约定办理终止 合同工作。 (四)退出交接工作条款 1.合同届满或终止,中标人须做好食堂内外清洁卫生工作,提前做好交接准备。 乙方须在合同届满当天向甲方移交完场地(含设备设施等),否则乙方应按 10000 元 /天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特殊情况下,应经招标人同意。 2.合同届满或终止,中标人撤场时,需在招标人认可的期限内与招标人有关部 门组成的退场交接小组共同对食堂场地及按照中标人投资的设施设备清单等办理移 交工作,租借、使用招标人宿舍、设备等退还工作,以及相关债务的清还工作,并 完成所有撤场工作。彻底解决遗留问题后,经过招标人审核,双方签字确认后,所 有移交工作才算完成。 3.办理移交工作时,中标人方须出具有效承诺书:承诺乙方经营期间的一切债 权债务概由乙方自行负责结清,与甲方无关。 4.为防范风险,中标人主动退出或合同(续约)期届满前一年 11 月 1 日起的营 业款甲方暂停结算。由中标人出具供货商提供的货款结清证明,且移交工作完成后, 招标人按合同约定收取应由中标人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在 1 个月内为中标 人结清营业款及无息退回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5.合同届满或终止,中标人若未能在招标人认可的期限内完成所有交接工作, 招标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全额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和尚未支付的营业款, 中标人还须无条件撤场,并赔偿招标人的经济损失。中标人已投入的所有设施设备 不能撤走并无偿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不作其他任何补偿。同时视中标人为自动放 弃对服务区域内的资产处置权,招标人可采取措施强制收回,并自行处置中标人遗 留在场地内的物品,招标人不承担中标人的一切损失。 6.合同期满或终止合同时,双方办理撤场离校交接手续,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 由拒绝办理交接手续,并提出无理补偿要求。不得以拖欠员工工资或拖欠供应商货 款等原因为由,出现拉横幅等妨碍校园安全或稳定情况,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中 标人自愿同意招标人扣取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7.中标人若因违约、未达成续签合同条件或因考评成绩不佳等原因被甲方解除 合同(终止合同)责令强制退场等情况,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三部分 投标说明 一、投标须知 1、投标人须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响应。“项目需求 书”中带“★”的内容不允许偏离。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处。 3、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前一天前以对公转帐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5 万 元投标保证金。 帐号:15000103073565 收款单位: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珠江新城支行 投标后撤回标书或中标后拒签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 标保证金在开标后 20 日内无息返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4、投标文件用 A4 纸激光打印。 5、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 1份,副本 2份。投标文件须装订成册后密封包装, 在封袋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并在每一包装的封面上写明: (1)正本或副本; (2)所投项目名称; (3)投标人名称及地址;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无效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封装及盖章;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公章,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 书,无签名和盖章的; (3)投标文件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 (5)投标保证金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全额向招标人缴纳的。 7、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以书面形式通 知招标人。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答复时,用书面形式做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作为招 标文件的补充部分通知所有投标人。 8、现场考察时间:2021 年 月 日(星期 )上午 9:30 分(北京时间),组 织投标人到学校考察食堂现场情况,并领取查看现有设备清单;集中地点:广东文 艺职业学院总务处楼下。 二、投标要求 1、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须填报以下内容: 招标人将食堂现有加工、售卖、就餐等场地、部分设备设施交付给中标人使用。 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师生就餐规模,按照广东省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餐饮 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 A 级标准对食堂现有设施设备、格局流程、餐厅环境等 进行升级改造或更新添置。承诺投入资金不少于 50 万元,投标时须附详细费用清单 及升级改造方案。如投标时承诺资金不足于 A 级标准改造的,由中标人负责补足资 金。 ★(2)中标人需按投标时的方案和投入资金总额报价对食堂进行装修改造投入, 食堂装修改造完工投入营运后 3 个月内,中标人须提供装修改造方案、工程的竣工 图纸(图纸需标注出本次改造范围完成的工程内容)、工程结算书(采用工程量清单 计价方式编制)和厨房设备结算书(须列明厂家、型号、规格、材质和附图列)等 资料,先由招标人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单位(或造价公司)初审后(相关费 用由招标人负责),将初审资料全部提交招标人复审及验收,通过复审及验收后的结 算金额为中标人实际投入资金,如实际投入资金低于中标人在投标时承诺的金额, 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的改造意见限期补齐投入差额或者中标人用现金方式向招标人 补缴投入差额(也可由招标人直接从中标人履约保证金或营业额中直接扣除,扣减 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人在 5个工作日内补足),用于食堂进一步改造。如不履行, 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经营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中标人所投入的装修升级 等费用不能请求赔偿,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获得招标人书面 同意。 (3)投标货币: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提交相关资料 (1)投标函(详见附件 1); (2)报价及承诺书(详见附件 2),须加盖公章;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 公章); (4)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企业介绍,包括各种资质证书、认证证书、获奖证书、业绩等资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须提供 2018 年至今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和项目合 作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6)按照广东省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 标准和要求(按“A”级标准),提交投入食堂升级改造方案(须包含食堂升级改造 设计图、效果图、工程预算和添置更新设备采购清单及报价),以及食堂升级改造施 工计划和完工时间安排; (7)按照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及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和要求, 提交本项目经营服务合作方案,包括服务理念、服务内容、人员配备、规章制度、 成本核算、毛利率、服务特色、服务承诺等; (8)服务合作所提供早、午、晚、宵夜出售的各类食品的详细报价(包括食品 名称、份量、价格等); (9)服务合作项目质量和安全的保证措施; (10)其他根据招标文件需要提交的内容。 第四部分 评标说明 一、评标办法 招标人在开标后,首先对各投标人的资格和资质情况进行审核,只有通过资格 和资质审核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轮评比。 资格和资质审核的内容主要有:企业资格和资质是否符合要求、经营项目是否 在核准的范围内,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必要事项,具体参见附件 5“资格符合性审查表”。 在资格和资质审核结束后,评标小组依据《广东文艺职业学院食堂承包经营服 务合作项目招标评分体系》(附件 4)对通过资格和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进行打分; 评委在评分表评分完毕并签名送交评标工作小组,由评标工作小组计算各投标 的综合总得分。 每个投标的综合总得分由以下三部分组成(每部分得分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式 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商务得分:在全体评委的商务评分(各商务细项评分总和)中去掉一个最高分 和一个最低分,取其算术平均值; 技术得分:在全体评委的技术评分(各技术细项评分总和)中去掉一个最高分 和一个最低分,取其算术平均值; 价格得分:价格评审的客观计算得分。 综合总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 按总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各有效投标的名次,各评委对计分表校核无误后全体评 委在综合总得分计算表上签名确认。 二、评标结果公布及说明 1、招标结果将在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校园网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阅。 2、招标人在定标后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定标后如无特殊原因,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 个工作日内与广东 文艺职业学院签订食堂承包经营合同,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交纳 40 万元食堂履约保 证金(其中 5万元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4、中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要求不按期与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签订合同和向广东文艺 职业学院交纳相关费用的,投标保证金不退还,招标人将按总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的 有效投标依次另行确定中标人。 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范本)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广东文艺职业学院食堂承包经营服务合作项目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 242 号 联系方式: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 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以及广东省“A级 食堂”建设等规定,在乙方遵守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第一食堂承包经营服务合作项目招标文件 ) 以及履行投标文件对本项目做出的承诺等基础上,甲方愿意将 第一食堂 由乙方进行改造场地 和承包经营服务。为了确保餐饮服务的质量、安全、专业、规范,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平 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承包经营服务场地情况 甲方同意将 场地,包括 ,面积约 平方米, 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使用。场地用途为餐饮加工,销售服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 改变房屋用途,或租赁给第三方使用。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服务的主要内容 乙方承包经营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厨房服务人员的配备与管理;配餐食材的制作加 工;菜单的制定及定期更换、新菜式的研发;负责食堂早餐、午餐、晚餐、宵夜的烹调制作;售 餐、食堂现场管理及餐饮接待服务;餐具洗涤、保洁消毒、食堂厨余垃圾处理;食堂散件用品及 低值易耗品购买;厨房配套设备设施的购置、维护和保养;食堂所有区域的卫生清洁(含食堂周 边卫生责任区域);便利店的货物整理售卖等。 第三条 承包经营服务期限和承包经营方式 (一)承包经营服务期限自 2022 年 1 月 21 日至 2025 年 7 月 20 日止。 服务期内每年签订一次合同,本合同有效期自 2022 年 1 月 21 日至 2023 年 月 日,合同期限届满前 3 个月内,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服务情况组织考评,通过考评且双方协商 一致的续签合同,未通过考评则不再续签合同。服务期限届满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签以及有 权调整合同内容或重新组织招标。如双方同意续签,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最多可续签 2 年,根 据前述续约程序每年签订一次合同。 (二)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证等的 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且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联合经营或引进其它经营者。 第四条 食堂厨房设备的配置情况及配置要求 (一)食堂厨房、备餐间、就餐区布局基本完善,甲方提供学生第一食堂厨房部分设施设备 (详见附件设施设备清单)。第一食堂水电、天然气、后厨部分设备等基础设施为 2014 年配置并 投入使用。甲方配置有校园一卡通收费系统。 (二)乙方根据学生第一食堂现有的功能结合乙方公司的经营理念进行规划,制定详细的经 营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包括对食堂的投入、服务项目及场地的改造设置、设备的添置、餐饮服务 内容、服务品种分量售价标准、服务人员配置情况、经营成本分析等,服务方案需详细、可操作 性强,乙方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服务方案进行经营。 乙方须根据甲方师生就餐规模,按照广东省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 全量化分级管理 A 级标准对食堂现有设施设备、格局流程、餐厅环境等进行升级改造或更新添置。 承诺投入资金不少于 万元。如前述承诺资金不足于 A 级标准改造的,由乙方负责 补足资金。 乙方需按投标时的方案和投入资金总额报价对食堂进行装修改造投入,食堂装修改造完工 投入营运后 3 个月内,乙方须提供装修改造方案、工程的竣工图纸(图纸需标注出本次改造范围 完成的工程内容)、工程结算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编制)和厨房设备结算书(须列明厂 家、型号、规格、材质和附图列)等资料,先由乙方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单位(或造价公 司)初审后(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将初审资料全部提交甲方复审及验收,通过复审及验收后 的结算金额为乙方实际投入资金,如实际投入资金低于乙方在投标时承诺的金额,乙方须根据甲 方的改造意见限期补齐投入差额或者乙方用现金方式向甲方补缴投入差额(也可由甲方直接从乙 方履约保证金或营业额中直接扣除,扣减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乙方在 5 个工作日内补足),用于食 堂进一步改造。如不履行,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营权,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甲方无须赔偿乙方所投入的装修升级等费用,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获得甲方 书面同意。 服务项目及场地的改造设置、设备的添置主要包括:1.食堂后厨需按行业规范及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完善流程并改建;2.厨房地面、墙面、排水、门窗抽风、排风、送风系统等使 用多年,需重新建设;3.厨具需重新购置,灶具使用清洁燃料管道天燃气;4.就餐区须按要求重 新升级改造,桌椅须重新购置,空调、风扇等须重新购置,并定期对就餐区域进行美化,营造良 好的就餐氛围;5.各类电气蒸柜、冷冻冰柜、保鲜冰柜、各种机械设备、各类工作台、各类存放 架等设备设施的根据现场情况需更新添置,必须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确保满足师生供餐需求;6. 专用操作、冷藏、存放设施设备,洗涤消毒池、消毒柜(设备)、保洁柜,以及配备的专用洗手 消毒设施、降温设备、空气消毒装置等;7.蔬菜农药快速检测设施,防蝇纱门纱窗、防鼠板、防 鼠隔栅、灭蝇灯,备餐间及其他专间天花吊顶,水电设施,消防器材设备,标识牌等更新添置; 8.食堂隔油池等设施需要重新建造、修缮等;9.增添设备满足“互联网+明厨亮灶”相关要求。 (三)乙方须在 2021-2022 学年寒假期间完成一次性投资,在甲方食堂现有设施设备基础上, 第一食堂按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A”级标准进行升级 改造。乙方须确保在 2022 年 2 月 25 日前点火通过验收,2022 年 3 月 1 日开始正式为师生提供 餐饮服务。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乙方的合作关系,除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外,乙方还须无条件撤场,乙方前期投入的所有设施设备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其他任何补 偿。有特殊情况的,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升级改造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并自行承 担翻新改造费用和相应的风险责任。 (四)第一食堂乙方须在 2023 年 1 月 20 日前通过广东省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餐 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的 A 级资质的评审(如投标时承诺资金不足于 A 级标准改造,由 乙方负责补足资金),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与乙方解除合作关系,除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外,乙方还须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前无条件撤场,乙方投入的所有入墙、固定的设施设备归甲方 所有,甲方对乙方不作任何补偿。 (五)乙方按照中标经营服务方案所有投入食堂的设施设备,竣工验收合格后, 乙方所有 投资食堂设施设备,必须全部列明详细淸单并附图纸及实物相片,整理成册连同食堂升级改造工 程竣工结算资料一并交甲方确认归档。 (六)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建设:为加强对厨房食品安全的管理,食品加工区要安装外网 能访问的红外摄像监控设备网络,就餐区安装“阳光厨房”的不小于 60 寸的电子屏幕,自觉接 受师生的监督,所有建设、维护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可在甲方食堂现有基础上进行改造升级, 实施方案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执行。 ★以上食堂所有设备设施及乙方改造投入,合同到期或甲方合法行使单方解除权,乙方自行 带走经营期间属于自己投入的且可以自由移动的设备,其他所有入墙、固定设备均留归甲方所有。 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 承包费用要求 (一)因乙方违规使用场地、设备或因管理、使用不善而造成房屋及其附属的水电、燃气设 备、厨房设施设备等损坏,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承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水、电、燃气、垃圾清运费、食堂员工食宿费、校园卡终端使 用和维护费用等因经营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其中水电费用每月按水、电公司收费标准上交学校,逾期按每天计收 1%的滞纳金。乙方必 须自备发电机,确保停电时能正常供膳。 煤气费用由乙方自行向燃气公司缴交。每个食堂生活垃圾清运费(不含餐厨垃圾、潲水、建 筑垃圾等)按 500 元/月的标准向学校缴付。食堂内使用校园一卡通系统收费,乙方向学校缴交 收银机(校园一卡通)管理费每月每台收银机 50 元。 (三)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的便利店款项 如乙方经甲方同意,利用食堂场地经营便利店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 1.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便利店管理费用 6000 元。 2.乙方便利店每月所用水电费按水、电表实计,按供水公司、供电公司收取学院的收费标准 向学校缴付。 3.乙方便利店每月生活垃圾清运费按 200 元/月的标准向学校缴付。 4.便利店收银机由学校购置,乙方向学校缴交收银机(校园一卡通)管理费每月每台收银机 交 50 元,如需维修由学校负责。 (四)乙方营业额通过校园一卡通系统结算,每月结算一次。在经营合作期间,学生第一食 堂的年营业额不低于 400 万。年营业额作为甲方是否续签合同和延长承包合作期的主要依据之 一。以上年营业额不包含便利店收入。年营业额按一卡通结算额计算。特殊情况下经甲方监管部 门同意,乙方使用现金结算的,应当按月将现金收入记录单(含必要流水单)签字盖章后报甲方 食堂监管部门备存,可以作为计算营业额的依据。 (五)乙方应在签订承包合同前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40 万元,其中,30 万履约保证金用 于食物中毒及突发性事件,在食物中毒及突发性事件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支配使用,不需要向乙 方申请,使用后差额部分由乙方在五个工作日内补充;10 万履约保证金用于食堂日常监管考核, 由甲方根据双方约定及甲方食堂监管办法支配使用,不需要向乙方申请,使用后差额部分由乙方 在七个工作日内补充。乙方在合作服务期间如无违反合同和合作投标文件的有关内容和规定,合 作期满乙方全部人员按时撤场,并将食堂场地及合作期间投入的所有入墙、固定设施设备完好交 还给甲方后的 45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乙方须在营业前购买餐饮场所责任保险每年 200 万元以上及消防责任保险,并落实每年提供 保险合同、保险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给甲方备案,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据此扣除相应履 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六)食堂设施、设备、场所的使用、日常维护和管理 1.甲方将学生食堂及其内部国有资产提供给乙方使用,双方当面清点,并开列清单移交,乙 方要认真保管使用,并保证承包期满、协议终止时将资产完好无损(各设备资产能正常使用)(除 使用期间由于无法维修,经甲方同意报废或处置的以外)如数交还给院方,否则由乙方赔偿。 2.经营期间,乙方负责食堂区域所有设备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维修、添置更新等工作。食 堂所有设备、设施、场地(包括天花墙面、墙体、地板、下水道、排污管道、排烟抽烟管道、化 油池、隔油池、餐厨垃圾收集点等)的添置、维护、保养、维修等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如发生政府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凡与使用该房屋、设备及食堂营业管理等相关的 费用,由乙方按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缴纳。乙方在没得到学校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拆 除现有设备及设施。 3.乙方在承包期内须将老旧、破损厨房设备进行购置及更新改造(涉及到甲方资产的,更新 改造前须先报甲方处置,购置的厨房设备项目及数量须征得甲方同意和将购置或维修发票、收据 等相关资料交甲方备案,承包期满后凡是入墙、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所购置或更 新的厨房设备必须符合高校食堂卫生要求,以上厨房设备的购置、更新的投入在承包期内每年不 少于 5 万元,如在合同期内,乙方未足额投入上述费用的,按年度差额部分甲方从履约保证金中 直接扣除。扣减部分,乙方应在扣除后七个工作日内补足。 4.煤气管道、抽烟、排烟管道、化油池、隔油池、锅炉、电路、厨房机电设备等危险系数较 高的设备设施乙方须每月定期进行检查、检测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当在甲方食堂消防设施设备现有基础上进行改造、增添,食堂消防设施设备由乙方 负责保管使用维护(双方协商由甲方负责的除外),需配合甲方进行定期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 (七)乙方须在甲方规定的各功能划分区内进行相应作业,不得随意变更房屋的使用功能及 布局,不得变更各功能区使用范围,不得扩大使用场所,不得在现有场所范围外搭盖。乙方如因 经营需求,需要对食堂进行装修改造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实施,装修改造方案须按市场监督 管理局、消防等相关部门要求并报备学校后方可进行翻新改造,乙方对装修改造方案的合规性合 理性负责,并自行承担翻新改造费用和相应的风险责任。 (八)合作期间,乙方需单独承担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省教育厅等部门对高校食堂标准 改变引起的重新设计与装修改造费用,消防、卫生防疫等设施、设备的重新投入等相关费用。 (九)学生食堂、就餐区必须按照上级相关部门和甲方要求安装独立的视频监控管理系统, 符合“阳光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标准,由乙方负责相关视频监控管理系统安装及维护 费用等。 (十)如乙方违规经营或不规范经营,甲方可根据制定的食堂监管规定或双方约定依据情形 直接扣减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乙方自扣减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应补足相应金额。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各类损失、赔偿或受处罚的,由乙方支付所涉全部费用。若因此给甲 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为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补偿金、律师费用等费用,乙方应当 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用乙方的营业结算款进行支付,不足支付的,可用履约保证金予以垫付, 乙方自扣减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应补足相应金额。 (十一)乙方未及时向学校缴纳相关费用、逾期补足履约保证金,每超过一天按照欠款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此类推。 第六条 经营范围与经营服务要求 乙方应了解高校的管理要求,应有立足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应充分 认识高校食堂具有明显公益性、服务性、微利性的特点,为甲方师生提供安全、优质、价廉,及 色、香、味俱全的膳食。 (一)乙方开展经营服务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 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堂与学 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的相 关管理规定和要求。 (二)经营范围: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每天按要求准 时提供早餐、午餐、晚餐、宵夜、自选、套餐和各种特色风味等的供餐服务,为校内就餐人员提 供营养卫生可口的饭菜包点,营养均衡,价格合理,花色品种多变,菜式搭配合理,荤素比例适 当,并根据学校提出的要求调整。如超范围经营须经学校同意,售卖的饮料须报经学校核准,只 限于售有品牌的定型包装饮料,严禁在学生食堂内(含便利店)售卖烟酒等。 注:所有的经营必须在学生食堂内,不能在学生就餐区及食堂外摆卖经营,否则按违约处理。 (三)乙方在经营期间应无条件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包括经营期间学校新增或修订的各项 管理规定,自觉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 甲方依据合同约定及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对乙方的承包经营工作进行日常考评和专项考评, 考评结果作为甲方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评估、合同续签、奖励与惩罚等的依据。 日常考评和专项考评主要包括年度集中考核,每天日常检查,每月专项检查、师生满意度调 查、突击检查等,考评成绩达到甲方规定的可继续经营,反之甲方则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 不用给予乙方任何赔偿或补偿。 (四)乙方应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操作规程与管理制度,有健全的食品卫生、人事用工、业务 培训、持证上岗、优质服务、劳动分配、岗位职责、工作守则、成本核算、监控检查、考核奖惩、 民主管理、安全生产和仓储管理等制度。 乙方应规范财务管理,配备财务人员。应详细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的具体方案: (1)食品采购及储存;(2)粗加工及切配卫生;(3)烹调加工操作;(4)熟食制品的配制 操作;(5)蔬菜等农药检测;(6)点心加工;(7)烧烤加工制作;(8)食品安全制度(9)食品 再加热;(10)食品留样制度;(11)专用操作间卫生要求;(12)洗手消毒设施要求;(13)防尘 防鼠防虫害措施;(14)废弃物暂存措施;(15)设备与工具管理;(16)餐饮从业人员的卫生要 求;(17)餐具卫生要求(包括洗消、保存和使用);(18)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9)消防安全管 理制度;(20)员工管理办法;(21)服务态度要求;(22)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等;(23)食堂经理 人管理制度;(24)学生食堂财务管理制度等。 (五)乙方负责员工安全,员工的住宿由乙方自行解决。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从事生产经营,制订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员工的用水、用电、燃气安全知识教育和岗 位培训等,乙方法人是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及计划生育第一责任人,严禁违规使用 消防设施、设备,燃气安全由专人负责。 乙方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培训,操作规范流程培训, 健康教育培训等)。教育服务人员尊师爱生、爱护校内建筑物及室内外各种设施设备,爱护并节 约服务所需各种器械、设备、工具、材料和其他卫生用品,确保节水节电,保证队伍良好素质和 相对稳定。 (六)乙方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资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以及其他餐饮业 必须具备的证件,到期及时验证、换证,以上相关证件的办理费用及手续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乙方必须承诺按服务师生人数 1:50 的比例配备食堂工作人员。为本食堂派出的项目 现场负责人(专职)须有专科以上学历,经营团队至少具有 1 名中级以上资格厨师(烹调师)、1 名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高级),综合素养较高,品行端正,从无违法违纪行为;签订合同前 须提交相关人员学历证明、广东省餐饮服务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经年检)复印件(原 件备查)、资格证明等。 乙方原则上不得更换以上投标时人员安排,如合作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书面报甲方审批同 意后方可调换,调换人员必须优于原项目责任人员。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用工,用工所产生的员工工资、社保及劳保福利等一 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须按国家及地方要求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及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并依法 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其应有的权益,服务人员在上班和非上班时间内所发生的意外和违反计划生 育政策、违反劳动法等,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连带关系和责任。 乙方拟派驻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必须进行严格调查审核,保证录用人员 没有劳动教养和刑事犯罪记录,健康状况良好、无精神病史。 (八)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学校无关,并对经营区域 和员工住宿区域的消防安全、人员安全、食品安全等负全责。由于乙方工作人员的失职发生刑事、 盗窃、火灾等案件造成损失,由乙方照价赔偿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乙方离职员工的行为给 学校师生权益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九)乙方必须独立经营,严禁将学校食堂经营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转包、联合经营 或引入其他经营者等,不得将食堂作其他与餐饮无关项目和用途。 乙方应当将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的佐证材料按季度报给甲方备案,否则 视为违约,甲方可据此认定乙方存在分包、转包、联合经营或引入其他经营者等非独立经营违 约情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责令乙方限期退出,并且无须承担任何赔偿 或补偿责任。 (十)乙方应服从学校的监管,按规定建立财务帐目,主动配合学校相关监管部门对饭菜的 质、量、价、卫生条件、服务态度、成本核算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在伙食品种、饭菜质 量、食品卫生、服务态度、饭菜价格等方面严格按照省上级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甲方的规定执 行,不得牟取暴利。 乙方保证食堂饭菜价格低于邻近周边学校食堂的同类饭菜价格,保证在物价大幅上涨的情况 下,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甲方有权对乙方出售的伙食价格及质量进行审核监督,并有权对食 堂的食品售价进行最高限价。必须接受甲方的价格管理,不得擅自提价,不得谋取暴利。 乙方须每天将各种食品、菜式明码标价公布在饭厅的明显位置,所有菜式品种和价格按投标 报价,不得擅自提价。乙方所售食品调价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食堂监管部门组织人员审核、 论证并书面同意后方可调价。 ★(十一)乙方须坚持微利经营的思想,应当按照《高等学校引入社会餐饮企业承办学生 食堂管理规范》(T-JYHQ 0002-2019)、《高等学校学生食堂伙食结构及成本核算指导意见》等文 件规范化经营食堂,所有饭菜均应明码标价,同时要制作循环菜单,大众餐每周应有 10 个以上 的菜品更换,营养搭配科学合理。乙方应当按要求进行成本核算。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要 求乙方按以上文件要求进行成本核算,成本核算结果不符合相关文件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 需要承担相关责任,甲方可据此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十二)乙方必须遵守食品原料采购制度,食材采购要严格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 索票、进货查验、食品源头追溯、质量保证制度。所购物料必须具备“三证”(卫生许可证、食 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台账,建立档案。若所使用的食材被政 府相关部门检测出有单项指标不合格,视为违约。除立即停止使用外,情节严重者还要追究法律 责任。招标方人员参与食材采购监督。 (十三)乙方须每月提供日常采购食品供应商的资质证明(质量验收证、卫生许可证、供货 商名称和产地及与供货商食品卫生安全合同)等信息,提供供应商与乙方就所售食材、食品安全 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书。 合作期间食堂不得使用转基因食用油,必须选用国内省内一线品牌(知名品牌)的食用油; 选用的大米必须为包装成品粮,选用一级以上大米;调味料选用国内省内知名品牌瓶装调味料。 合作期间食堂的物资采购,米、面、油等大宗物资如教育厅要求参加广东省高校后勤研究会 主办的高校食堂物资联合采购的,乙方须参加联合采购,其他物资由乙方自行采购,从合法合规 的渠道进货,乙方须严格把好质量关,确保无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霉变、虫变等食品进入 食堂。乙方须设有专职采购员,坚持索证制度。采购原材料时,必须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或者有 效检验单,所采购物料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规范做好台帐,包 括仓管台帐、留样台帐、消毒台帐等,建立档案,并将主要食品的定点供货单位资质证件,及食 品的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资料报甲方备案并接受甲方监督。食堂所有食材的进销存和价格、晨检、 每日检查等实现电子化管理,相关的硬件如电脑、打印机及软件等配套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四)学期开学期间(包括周末和节假日)每日按时足量优质价廉向师生提供一日四餐 的主、副食品及相关服务,并按学校要求不定时延长服务时间,如产生加班费用由乙方负责。经 甲方同意,寒暑假期间可不提供供餐服务。 经营时间:每天早上 7:00 至 9:00 须提供早餐服务,中午 11:00 至 13:00 提供午餐服务,晚 上 17:00 至 19:30 提供晚餐服务,20:30 至 23:00 提供宵夜服务。(注:特殊情况下、节假日无 条件服从甲方协调安排经营时间,其他时段的饮食服务由合作者自行制定,但营业时间不得早于 早晨 6:30,晚于晚上 23:30。) ★(十五)乙方应为甲方师生提供安全、优质、价廉,及色、香、味俱全的膳食。 第一类:大众饭菜,窗口不少 6 个,含早、午、晚餐的大众饭菜。 第二类:特色窗口,不少于 4 个档口。含宵夜粥、粉、面、汤品,各地风味小吃、明炉小炒, 烧腊饭、煲仔饭、其他净肉类套餐、小份餐、特色套餐等。 第三类:学校接待工作餐(需按学校要求提供),学校因工作需要时在校园内提供工作餐送 餐服务。 第四类:设教师午餐售卖专窗、就餐专区,根据甲方监管部门及教师就餐需求提供特色化午 餐。 在正常供应大众伙食的情况下,开展餐饮特色服务、夜宵服务等不同层次的消费服务,以及 符合学生文化需求的经甲方允许的非餐饮业多功能服务。公共就餐区的各类餐饮服务档口由乙方 规划餐饮服务项目,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十六)大众(餐)饭菜品种及价格要求: 早餐应在 20 个品种以上,普通包点(馒头、花卷等)每个最高不能超过 1 元/标准份,含肉 包点(肉包、叉烧包等)每个最高不能超过 1 元/标准份,糯米鸡、肉炒粉、蛋肠粉等最高不能 超过 3 元/标准份,鸡蛋每个最高不能超过 1.5 元/个,豆浆最高不能超过 1.5 元/标准份。其他 品种最高不能超过 2.5 元/标准份。 午、晚餐应在各 35 个品种以上,保证高、中、低档食品的比例为 3∶5∶2,净瘦肉鲜肉制 菜品每餐不少于 3 个品种,1 元低价菜不少于 2个品种;特色净瘦肉荤菜价格最高不能超过 6元 /标准份(其中冻品净肉荤菜价格最高不能超过 5 元/标准份,如鸡翅、鸡臂、烧鹅、烧鸭、叉烧 等),混合荤菜价格最高不能超过 4.5 元/标准份(其中非净瘦肉混合荤菜价格最高不超过 3.5 元/标准份),蛋制品菜价最高不能超过 3 元/标准份,素菜或蔬菜价格最高不能超过 1.5 元/标准 份,根据师生需求供应特色汤品、杂粮饭等,做到花色品种多样,增加特色供应,饭菜价格优惠, 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 (十七)严格按照饭堂管理和食品安全有关工作要求,按岗位设置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 工、供餐服务以及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每天做好食物留样(每份留样样品分量不少于 150 克, 留样时间不少 48 小时,监管部门有特别要求的除外)、食品进仓出仓登记和台帐登记等工作。学 校派专人对饭堂食品安全和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乙方必须根据检查结果和意 见进行整改。 (十八)餐具、炊具需分类,实行“四过关”,一刷、二洗、三消毒、四保洁,并定点整齐 摆放,各种器具和抹布必须生、熟专用,并有明显标志。废弃物及时入专门盛器内并加盖,泔水 等及时清理。粗加工间、烹调间、预进间、点心间和库房要做好日常清洁、消毒,每周 1 次大清 扫,坑渠需保持洁净,无堵塞。冷柜和冰箱等应保持里外干净,按要求及时除霜,食品容器加盖 加膜,摆放整齐,标识清晰。 (十九)严格按照卫生要求搞好环境卫生,接受食药监等卫生部门和学校的监督、监测,保 持食堂及周围的环境卫生,消除“四害”,定期对食堂进行全面消毒清洁,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安 全,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乙方须做好合作区域内(包括操作区和就餐区)的卫生,并根据政府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做好 “门前三包”;同时,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负 责垃圾清运和相关费用,不得堆放在校园内。 学生食堂的泔水、食材废料等餐厨垃圾、纸皮、建筑垃圾等由乙方负责处理,学校有权要求 其在指定时间和范围内将泔水及废料等运出,以保障厨房、餐厅整体环境卫生。 (二十)乙方提供打包服务时必须使用可降解餐具,必须符合 GB/T 18006.3-2020《一次性 可降解餐饮具通用质量要求》。打包餐具按成本价或不高于成本价 15%的标准收费。 ★(二十一)乙方所经营的本食堂销售饭菜(含便利店)须使用甲方指定的校园卡 POS 机收 款,禁止现金交易,禁止非学校统筹的网络支付,否则构成违约。 (二十二)乙方有责任及义务并积极组织、协助甲方开展的学生后勤实践活动。如学生膳食 委员会等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服务等进行民意调查、巡查、评比等;乙方应协助甲方组织学生 参与了解食堂服务实践的活动;乙方主动改善场地条件配合学生实践活动等。 ★(二十三)乙方应按照上级相关规定要求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以通知细则 要求或最新政策为准),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原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 台,以下简称“832 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乙方需无条件服从。 (二十四)便利店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如乙方经甲方同意,利用食堂场地经营便利店的,乙方应承担如下责任: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甲方监管部门组织的活动,按规定 做好消防、卫生、安全、环境保护、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乙方为责任人。 ★2.便利店必须明码标价,所出售商品价格要低于周边超市价格,并且单个商品毛利率【毛 利=售价―进货价】最高不能超过 30%,综合平均毛利率【毛利=总收入―总进货价】最高不能超 过 30%。凡是超过 30%的,每超出 1%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核算期间便利店总收入的 1%的违约金, 以此类推。 便利店单个商品毛利率和综合平均毛利率单独核算。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定期核算毛利率,超 过 30%的利润部分归甲方所有。甲方可将该部分收入及乙方支付的违约金纳入单位食堂饭菜价格 平抑基金,用于调节食堂饭菜价格。 3.雇请的员工必须是乙方的员工,并参照餐饮人员进行管理。员工的住宿由乙方自行解决。 4.乙方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搞好环境卫生,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杜绝便利店出售过 期、变质的食品。如发生违规或造成不良影响,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所造成的一切 损失,严重者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不准在便利店范围之外乱摆卖食品和其他商品。不准在便利店内安装或使用超过水电表容 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及储存有危险性、易燃性的违禁物品或在店内进行非法活动和煮食。 (二十五)其他要求 1.乙方取得食堂经营权后,必须按合同约定条款,积极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有妨碍学校正常 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的行为。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地提供餐饮服务。必须接受政府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局等部门以及学校的监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2.乙方不能擅自改变学生食堂整体布局、不能拆改各种设施和改变使用功能、不能超出经营 范围。如需改变须经学校同意。损坏的设施、设备(包括地板等)应及时恢复原状。 3.乙方应及时维修、维护、改造损坏、出现故障、老化等的设施、设备、场地,如出现维修、 维护、改造等不及时经甲方监管部门指出后一周内仍未完成的,由甲方根据情形扣减一定金额履 约保证金。扣减后,乙方应当于五个工作日内补足,同时完成整改,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 4.乙方承担与学生食堂相关的费用:如员工食品安全、消防培训费用和有关部门对学生食堂 检查和评估费用等。 ★5.项目经理须驻校,合同期内不得更换,更换项目经理须经学校同意,否则每月扣缴违约 金 4000 元,如果学校不满意的项目经理学校有权提出更换。 ★6.如在经营过程中,乙方被政府有关部门下达行政处罚的,首次根据情节轻重扣缴履约保 证金 5000-20000 元,第二次受到行政处罚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取消其经营资格,责 令无条件限期退出,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如因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问题及乙方其他管理问题所造成的恶 性事件,特别是食物中毒、火灾等特重大事件,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行政、经济、刑 事的处罚)和赔偿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七条 乙方退出条件 (一)乙方在承包期满后按与甲方签订合同条款终止合同,与甲方财务结清所有款项后,且 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况下,履约保证金结余无息返还。 (二)乙方在承包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行使单方面解除权,取消其经营资格, 责令限期退出,甲方无须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义务。若发生涉及师生生命安全的赔偿,先 在履约保证金中抵扣,不足部分由乙方补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经营期间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因食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态度等引发的学生罢餐、静坐、游行等群体事件,影响恶 劣的; 3.经营承包的食堂未按约定达到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A 级标准的; 4.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掺杂做假、销售无证食品、未按规定经营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经学 校规劝、限期整改依然无效且情节严重的; 5.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转包、分包、联合经营或引进其他经营者等行为的; 6.招投标时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准入资格,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 7.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属于乙方原因违约的,甲方 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出。 8.乙方的考评成绩未达到甲方规定的可继续经营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不 用给予乙方任何赔偿或补偿。 (三)特殊情况下,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提前 3 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 商共同同意后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按提前退出等相关约定办理终止合同工作。 (四)退出交接工作条款 1.合同届满或终止,乙方须做好食堂内外清洁卫生工作,提前做好交接准备。乙方须在合同 届满当天向甲方移交完场地(含设备设施等),否则乙方应按 10000 元/天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 特殊情况,应经甲方同意。 2.合同届满或终止,乙方撤场时,需在甲方认可的期限内与甲方有关部门组成的退场交接小 组共同对食堂场地及按照乙方投资的设施设备清单等办理移交工作,租借、使用甲方宿舍、设备 等退还工作,以及相关债务的清还工作,并完成所有撤场工作。彻底解决遗留问题后,经过甲方 审核,双方签字确认后,所有移交工作才算完成。 3.办理移交工作时,乙方须出具有效承诺书:承诺乙方经营期间的一切债权债务概由乙方自 行负责结清,与甲方无关。 4.为防范风险,乙方主动退出或合同(续约)期届满当年 5 月 1日起的营业款甲方暂停结算。 由乙方出具供货商提供的货款结清证明,且移交工作完成后,甲方按合同约定收取应由乙方支付 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在 1 个月内为乙方结清营业款及无息退回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5.合同届满或终止,乙方若未能在甲方认可的期限内完成所有交接工作,甲方有权立即解除 合同,并全额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和尚未支付的营业款,乙方还须无条件撤场,并赔偿甲方的 经济损失。乙方已投入的所有设施设备不能撤走并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其他任何补偿。同 时视乙方为自动放弃对服务区域内的资产处置权,甲方可采取措施强制收回,并自行处置乙方遗 留在场地内的物品,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一切损失。 6.合同期满或终止合同时,双方办理撤场离校交接手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办理交接 手续,并提出无理补偿要求。不得以拖欠员工工资或拖欠供应商货款等原因为由,出现拉横幅等 妨碍校园安全或稳定情况,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自愿同意甲方扣取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 金。 7.乙方若因违约、未达成续签合同条件或因考评成绩不佳等原因被甲方解除合同(终止合同) 责令强制退场等情况,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并无条件接受政府和学校全方位监督。 (二)乙方如出现本合同或招标文件中约定(规定)的违约行为或违法行为,甲方有权直 接扣减乙方一定额度的履约保证金或营业额作为违约金,直至解除合同,并且甲方保留向乙方追 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责任。 (三)乙方如出现以下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乙方支付相当于全额履约保证 金作为违约金,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责任: 1.招投标时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中标的,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经营要求的; 2.合同期限内,因经营不善,师生意见大,经甲方提出整改要求后,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 3 次/年,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立即撤出经营并负全部责任; 3.擅自中途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造成不良影响; 4.将项目饭堂的服务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或挂靠经营、联合经营等的; 5.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6.由于中标方自身原因,发生学生罢餐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 7.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制假、掺假、售假或销售无证食品、未按规定经营范围经营等违规行 为,经甲方规劝、限期整改依然无效的; 8.在校园内,雇佣人员发生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或被检查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 9. 在合同签订执行后第二年内未通过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规定的“A级食堂标准”; 10.经营管理不善,“A 级食堂”资质被降级; 11.被有关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或取消相应服务资质 等; 12. 违反学校食堂相关管理办法,情节严重,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13.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严重影响甲方声誉和形象或严重造成甲方损失的其他行为的; 14.出现本合同或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其他违约(法)情形的。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甲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经营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本合同文件包括合同附件等其他文件,所指合同文件应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如合同文件内 容不一致,以本合同及本合同签订后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为准。 所有招投标文件的内容、补充性协议均构成本双方合同的组成部分。招投标文件的内 容出现冲突时,按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则进行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或附件,补 充协议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签约)代表: 委托(签约)代表: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 投标函(范本) 致: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第一食堂承包经营服务合作 项目 招标投标所需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 (投标人名称)正式授权 为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 表我方进行有关投标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包括如下内容: (一)投标函; (二)报价及承诺书; (三)全套资格证明文件; (四)技术、商务响应文件; (五)专项改造方案文件; (六)经营服务方案(含各类食品的详细报价) (七)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文件。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1、我方已收到上述投标项目所提供的一切有关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说明 资料。 2、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 60 天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 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3、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正文(如果有)和所有已 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 或误解的一切权利。 4、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一切资料、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 切责任。 5、我方明白并同意我方如在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则投标保证金将被 贵方没收。 6、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他数据或 信息。 7、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高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8、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 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相关合作合同。 投标人(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件 2 报价及承诺书(范本) 致: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我方已充分理解贵方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并投标报价 如下: 1、 我方完全同意按标书要求报价,并承诺按广东省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 A ”级标准进行升级改造食堂,具体报价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说明 备注 1 厨房改造及设备新投入 2 包间优化升级、室外环境改 造、设备投入 3 就餐区改造、桌椅投入(含 正门走廊) 4 “互联网+明厨亮灶”、“阳 光食堂”、监控系统 不低于 3万元 5 其他 备注 1.投入最终以我方委托的第三方审核结果为准,委托第三方审核的费用由我 方支付,乙方需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材料。 2. 按照广东省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 理“A”级标准承诺投入食堂升级改造专项投资的费用报价,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 合计 (须附工程预算和设备报价清单) 2、我方承诺为诚实、守信、合法的饮食经营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与经营业 绩。我方非招标人曾合作过的有法律纠纷的经营单位及有关联的单位。 3、我方本次投标不存在非餐饮企业投标、个人名义投标、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转包 等非独立经营情形。如合作经营期间我方存在非独立经营情形,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 合同,责令我方限期退出,并且无须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4.我方承诺按投标文件中的投入承诺对中标食堂进行升级改造,同意若我方未能于 2021-2022 学年寒假一次性投资完成升级改造施工,或未能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前点火 并通过验收,或未能于 2022 年 3 月 1 日正式为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同意招标人有权单 方面解除与我方的合作关系,并没收食堂履约保证金 40 万元,我方无条件撤场,前期 投入归招标人所有,不需任何补偿。有特殊情况,经招标人书面同意的除外。 5、包组一第二食堂中标人须在 2023 年 1 月 20 日前通过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 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的 A级资质的评审(如投标时承诺资金不足于 A级标准改造,由中标人负责补足资金),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将与中标人解除 合作关系,除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须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前无条件撤场, 中标人投入的所有入墙、固定的设施设备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对中标人不作任何补偿。 6、我方承诺按投标时的方案和投入资金总额报价对食堂进行装修改造投入,食堂 装修改造完工投入营运后 3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供装修改造方案、工程的竣工图纸(图 纸需标注出本次改造范围完成的工程内容)、工程结算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编 制)和厨房设备结算书(须列明厂家、型号、规格、材质和附图列)等资料,先由招标 人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单位(或造价公司)初审后(相关费用由招标人负责), 将初审资料全部提交招标人复审及验收,通过复审及验收后的结算金额为我方实际投入 资金,如实际投入资金低于我方在投标时承诺的金额,我方须根据招标人的改造意见限 期补齐投入差额或者我方用现金方式向招标人补缴投入差额(也可由招标人直接从我方 履约保证金或营业额中直接扣除,扣减的履约保证金金额我方在 5 个工作日内补足), 用于食堂进一步改造。如不履行,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经营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我方所投入的装修升级等费用不能请求赔偿,责任由我方全部承担。特殊情况必须提前 获得招标人书面同意。 7、我方承诺一年营业额不低于 万元(按一卡通结算营业额计算,不低于 400 万元),如未能达到承诺营业额,无条件撤场,中标人投入的所有入墙、固定的设施设 备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对中标人不作任何补偿。 8、我方承诺无条件的按招标人制定的食堂监管规定(如有调整,按最新的监管办 法执行)配合招标人的日常监管,招标人监管部门根据监管需要印发书面整改单,按我 方违规违约情形相应扣减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双方协议(合 同),并无须承担我方任何赔偿和补偿。扣减的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我方承诺在 7 个工 作日内无条件补足。 9、我方承诺无条件按照招标人上级相关规定要求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以 通知细则要求或最新政策为准),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原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 络销售平台,以下简称“832 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特殊情况下征得招标人同意的除 外。 10、我方承诺合同到期或招标人行使单方解除权等情况下,在一周内无条件撤场, 如一周后没撤场,所有设施设备由招标人自行处置,造成的损失我方自行负责。 投标承诺人: (加盖公章) 时 间: 附件 3 人员配备表(范本) 致: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我方已充分理解贵方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安排项目人 员如下: 序 项目名称 姓名 资格条件 数量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2 食品安全管理员(高级) 3 厨师(中级及以上) 4 其他(自行补充) 5 6 合计 1.管理岗位、重要岗位人员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按投标承诺安排上岗,无条件按学校要求执行。 3.中标人必须承诺按服务师生人数 1:50 的比例配备食堂工作人员。 投标承诺人: (加盖公章) 时 间: 附件 4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食堂承包经营服务合作项目招标评分体系 评分类别 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商务 (45%) 投标人目前在营 学校食堂项目食 品安全等级情况 10 分 获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 级管理等级为 A 级的 1个学校食堂得 2 分,最高得分 10 分。(提供公文、网站截图、链接、A 级标识等佐 证资料,加盖公章) 经营业绩与经验 5 分 2018 年以来: 业绩中有 1 个中小学或高校食堂(面积 1000 平方米 以上,或服务人数 1000 人以上/餐次),得 1 分,最 高得 5 分。(提供经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 查) 服务单位评价 5 分 在营中小学或高校食堂(面积 1000 平方米以上,或 服务人数 1000 人以上/餐次)合作方书面评价满意证 明(按我方出具统一模板填写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见附件 6),一份得 1 分,最高得 5分。 管理体系 5 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认证: 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4、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5、HACCP 体系认证,以上每项证书得 1 分,最高 5分。 需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 门网站查询截图。 在营中小学或高 校食堂案例 (提供 1 个在营 食堂案例) 20 分 须提交该在营中小学或高校食堂的合同复印件、食品 安全量化等级、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餐饮服 务许可证等复印件; 提交该家在营中小学或高校食堂案例的视频录像(分 辨率不低于 720P)并现场讲解,我方可对其内容提问, 视频录像(分辨率不低于 720P)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食材采购途径(食品溯源记录)、仓储条件、粗/精加 工至出品等,以及整体环境、规章制度等(视频录像 (分辨率不低于 720P)时长不作限制,现场讲解时长 不超 10 分钟)现场讲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理 念设想,改造方案等。 横向对比后,优 20 分,良 15 分,中 10 分,差 5分, 不提供不得分。 技术 (45%) 总体改造方案 25 分 横向比对食堂(就餐厅、厨房、包间)总体改造方案, 包括就餐厅整体规划,如文化艺术特色、多功能厅、 休闲区等,包间改造格局、风格,厨房改造规划情况, 硬件投入情况、整体效果图等,优得 25 分,良得 18 分,中得 11 分,差得 4分,不提供不得分。 经营管理服务 方案 20 分 横向比对经营管理服务方案,包含经营理念、经营特 色,详细伙食价格、中高低比例、中高低价格标准、 菜式品种,应急处理方案,电子化档案管理,各项规 章制度,人员配置情况(项目负责人、专职岗位人员 等需提供 2021 年 3 月至 10 月期间任一月份的社保购 买证明)等,优得 20 分,良得 15 分,中得 10 分, 差得 5 分,不提供不得分。 价格 (10%) 按餐饮服务食品 安全量化分级管 理相应标准投入 10 分 1.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最高额 A 为满分 10 分; 2.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最低额 B 为 3 分; 3.其它投标人的投标分值=3+(所报投资额-B)/(A-B) 评分类别 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的食堂更新改造 资金额度 *7。 总分 100 分 总得分 注:1.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全体评委的平均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的算数平均分); 2.评分时,计算数字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3.评标小组推荐得分第一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推荐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为备选中标人; 4.投标人若中标,招标人有权对作为案例的食堂进行现场检查,若发现实际检查的情况与图片、 文字等信息不符的,视为投标人虚假投标。 附件 5 资格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 项目 要求 资格性 审查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餐饮服务法人单位,提供法人营业执 照等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目前正在经营 管理的企业或食堂具有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 级管理 A 级资质。 4.投标人应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非餐饮企业投标、个人名义投标、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转包,不接 受投标人中标后以子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需进行以下内容的审查 符合性 审查 1. 投标人须有从事中小学或高校(面积 1000 平方米以上或服务人数 1000 人以上/ 餐次)经营不少于三年的经营管理经验(提供有效期内的合同、营业证照等有效证 明)。 2. 投标人提供一间自营或管理的具有中小学或高校(面积 1000 平方米以上或服务 人数 1000 人以上/餐次)及相关配套设施给招标人实地考察。 3.投标人报价承诺书(附件 2)中是否对须承诺事项全部予以承诺,以及是否与招 标人要求相符。 4. “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偏离一览表”(附件 7)是否存在不允许偏离的情况。 附件 6 食堂承包经营服务评价证明 致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兹 有 _______________ 有 限 公 司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__________________, 法 人 代 表 : ___________, 法 定 地 址 : _________________),是我校师生食堂承包商,其具体服务情况如下: 1、就餐人数: 人/餐次 2、经营面积: 3、合同起止时间: 4、服务水平及评价: 5、最近半年满意度: 6、不良经营行为: 7、责任事故: 以上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证明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证明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7 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偏离一览表 序 号 用户需求 投标文件内容 差异、偏离说明 页码 简要内容 页码 实际响应内容 特别说明:本表已包含对招标文件所有的响应差异。即使在投标文件的其他处有差异描述,如本表 没有描述,则投标人将视作已完全响应。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 8 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致: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如果我方在贵代理机构组织的广东文艺职业学院食堂承包经营服务合作项目招标中 获中标(项目编号: ,我方保证在收取《中标通知书》前,按招标文件对代理费支 付方式的约定,承担本项目代理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单位开出的违约通知,从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支付,不足 部分由招标人在支付我方的中标合同款中代为扣付;以投标(响应)担保函(或保险保 函)方式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同意和要求投标(响应)担保函开立银行或担保机构、 保险保函开立的保险机构应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 特此承诺! 投标供应商法定名称(公章);投标供应商法定地址: 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电话: 传真: 承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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