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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拘留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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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拘留所食堂食材及被拘留人员代购物品集中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中标结果公告
安庆市拘留所食堂食材及被拘留人员代购物品集中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2021/11/8

一、项目名称:安庆市拘留所食堂食材及被拘留人员代购物品集中采购项目

二、成交信息

成交人:安庆市兴硕劳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大龙山镇总铺社区南山园小区8-2栋201室

成交费率:85%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安庆市拘留所食堂食材及被拘留人员代购物品集中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范围:现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为安庆市拘留所确定食材及被拘留人员代购物品供应单位,其中包括水产类、肉类(家禽类)、瓜、果、蔬菜、蛋类、粮、油、佐料等副食品,以及被拘留人员代购日常生活用品、方便食品等,代购物品要求供应商派驻一名固定的工作人员常驻拘留所,并提供相应的销售所需软硬件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服务需求及质量要求。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成交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未出现较大食品供应质量问题或未造成较大卫生安全事件及经济损失的,双方达成一致后可按原合同标准续签,续签合同一年一签)。

四、评审专家名单:王延春、陈仲春、王龙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12000.00元包干。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磋商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信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迎江区新城吾悦广场综合体B1写字楼1523室,联系电话:13705569696。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信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新城吾悦广场综合体B1写字楼1523室

联系人:汪工

电话:13705569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