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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生物医药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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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器三期食堂运营商外包项目

招标详情

加速器三期食堂运营商外包项目
2021-11-08
项目编号

工程名称

加速器三期食堂运营商外包项目

建设单位

杭州生物医药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15297120211105021

公告登记日期

2021年11月5日

开标时间

2021/11/29 9:30:00

报名地点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钱塘分中心

监管部门

杭州钱塘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洪先生

招标联系电话

18768489952

所属地区

钱塘区

工程分类

其他

代理公司

融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翁祖盛

代理联系电话

15067162332

是否联合体投标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钱塘新区福城路与银海街交叉口

法定代表人

赵亮

联系地址

杭州市钱塘区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投资总额(万元)

本期概算(万元)

233.0782

备注

技术规模指标

指标项

指标单位

企业及从业人员资格要求

对投标人的承包资质要求

从业人员资格要求

相关附件:
  • 【招标公告.pdf】
  • 【招标文件.pdf】
0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20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21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29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6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杭州生物医药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 融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 加速 器三期食堂运营商外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 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 15297120211105021 。 2、项目名称: 加速器三期食堂运营商外包项目 。 3、项目地点: 钱塘新区福城路与银海街交叉口 。 4、项目本期概算: 233.0782(万元)。 5、招标范围及内容: 中标人以租赁园区食堂场地的形式入驻园区,同时为园区人员提供用餐 服务、餐饮接待服务、卤味净菜供应等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6、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下同)副本复印件(加 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证明资料须齐全、有效,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所盖印章均为物理印章,加 盖电子印章的将被视为无效,下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7、投标人登记入库 (1)凡首次参加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前(法定公休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完成“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和“企业基本账户” 登记手续的办理。 (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手续办理: 在 杭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网 站 链 接 地 址 : https://hzctc.hangzhou.gov.cn 、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同)首页的“主体注册”栏目自行办理 CA 数字证书并完 成“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 通知公告→通知→《关于开展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入库工作的通知》)。 咨询电话:400-0878-198。 (3)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办理: 投标人可携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加盖 公章)、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窗口办理。咨询电话: 0571-85085377、0571-85085379。 8、投标报名方式:本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一般不设置报名环节)。 9、招标文件的获取 2 (1)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补充文件(若有)、相关技术资料和图纸(若有)) 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2)下载网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交易信息→综合其 他→本项目招标公告→相关附件); (3)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问题 截止时间:2021 年_11_月_12_日 17 时)。 10、投标保证金交纳: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如下: (1)交纳金额:4 万元; (2)交纳账户: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杭州未来科技城支行,户名:融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 号:331 001 024 012 010 016 1419; (3)投标保证金形式:网银或柜面转账形式。 (4)交纳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时间 以实际收到交纳的资金为准。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 11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钱塘区分中心第 2 开标室(幸福南路 1116 号和茂大厦 4 楼); (3)刷证签到: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企业 CA 数字证书到开标区自助机上自行刷证签到,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 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开标室。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如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的信息为准。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州生物医药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钱塘区围垦街福城路交叉口和达药谷 1 号楼裙楼 3 楼 联 系 人:洪先生 电 话:18768489952 招标代理:融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天城路 68 号万事利科技大厦 B 幢 18 楼 3 联 系 人:翁祖盛 电 话:15067162332 电子邮件:1322160915@qq.com 监管单位:杭州钱塘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钱塘新区金沙大道 600 号东部国际商务中心西峰 21 楼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571-86910548 杭州生物医药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05 日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组织形式 本项目采用委托招标方式。 1.1.3 招标人 名 称:杭州生物医药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钱塘区围垦街福城路交叉口和达药谷 1号楼裙楼 3楼。 联 系 人:洪先生。 电 话:18768489952。 1.1.4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融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天城路 68 号万事利科技大厦B幢 18 楼 联 系 人:翁祖盛 电 话:15067162332 电子邮件:1322160915@qq.com 1.1.5 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 15297120211105021 。 项目名称: 加速器三期食堂运营商外包项目 。 项目地点: 钱塘新区福城路与银海街交叉口 。 项目本期概算: 233.0782(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2.1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 况 国有,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及内容 见招标公告。 1.4.1 1.4.2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 式、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投标人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 1.5.1 联合体投标要求 ?不接受 1.6.1 关联性投标要求 见招标公告。 1.7.1 分包、转包 (1)分包:?不允许 (2)本项目不得转包。 1.8 响应和偏差 对投标响应和偏差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1.8。 2.2.1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要求见招标公告。 2.3.1 对招标文件提出问 题的截止时间、方 式 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2021 年 11 月 12 日17时。 提出问题方式:投标人请在上述时间前将所有问题一次性以 E-mail 形 式发送 word 版和加盖公章的 PDF 扫描件到指定邮箱:1322160915 @ qq.com 。 5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注: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的问题,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 2.3.2 招标文件澄清、修 改发出的形式 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页面公布(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可自行下 载获取澄清或修改文件。 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务必关注补充公告。 3.4.2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 他要求 投标文件份数:1正 4 副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 ?是, 电子版文件U盘或光盘一份 。 3.4.3 装订要求 是否分册装订: ?不分册装订。 装订要求:A4 幅面,提倡双面打印,卡纸作封面。每册采用胶装方 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注:未按分册装订要求、不采用胶装的投标文件将视作未按招标文件 规定的格式编制。 3.4.4 投标文件签署、盖 章要求 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3.4.4。 4.1.1 投标人登记入库 投标人登记入库要求见招标公告。 4.2.1 投标报名 本项目是否设置报名环节(一般不设置报名环节)。 ?否 4.3.1 踏勘现场 本项目是否组织踏勘现场: ?不组织 4.4.1 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是否召开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4.5.1 4.5.2 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如下: (1)交纳金额:4万元; (2)交纳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前。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4.6.1 投标样品 本项目有无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 ?无 4.7.1 投标文件密封包装 要求 对投标文件密封包装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第4.7.1。 4.7.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4.8.1 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 11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00秒 4.8.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钱塘区分中心第 2 开标室(幸福南路 1116 号 和茂大厦 4 楼); 4.8.2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6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4.10.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2.1 开标时应携带的资 料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随带本人身份证 (或驾驶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原 件(其他诸如市民卡等无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详见第五章“投 标文件格式”,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携带杭州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企业CA数字证书到场刷证签 到。 注:投标文件递交有效(投标文件递交有效性以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 间为准,下同),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能参加开标 或未能携带上述资料的,视同其未参加开标,不得对开标提出异议, 进行开标异常情况登记,不影响开标结果,也不作为否决其投标的评 审因素。 5.3.1 开标刷证签到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市场主体信息库企业CA数字证书到指定开标室自助机上自行签到,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开标室。 (2)投标人应承担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不能同时刷证签到影响正常投标 的相应责任。如投标人因系统故障或人为因素(如忘刷证、未带CA证 书、未办CA证书)影响,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正常刷证签到而 投标文件递交有效的,则按以下程序处理:进行开标异常情况登记, 经现场开标人员核实、当众说明情况后进行人工补签到,不作为否决 其投标的评审因素。 5.4.1 开标顺序 按照开标刷证记录后到先开的顺序确定。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人数:_5_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三分之一, 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组成方式: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 成。 评标委员会专家产生程序:本项目专家从“杭州市国有企业非生产经 营货物、服务招标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若库内专家不满足 要求或项目需要特殊专业专家,按规定经监管部门备案后由招标人按 1:3(或其他更高比例)提供专家名单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临 时专家库进行随机抽取。更换评标委员会专家程序与上述规定一致。 6.3.2 评标办法 及否决投标条款 ?综合评估法。 否决投标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价标准”。 6.3.3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 标候选人的人数 1 人(一般为 1~3 人)。 8.2.1 租赁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租赁保证金: ?要求,租赁保证金的形式: 详见合同条款 7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1 备注 (1)投标人须知内容和本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中所载内 容为准。 (2)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 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内容时,请在投标人须知2.3.1 项规定的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指定的 书面形式反映,逾期不再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提出的问题。 8 1、总则 1.1 项目说明 1.1.1 本项目招标适用于以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实施条例》、杭州市国资委《市属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工作指引》。 1.1.2 招标组织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及内容 1.3.1 招标范围及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条件 1.4.1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联合体投标 1.5.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提交联合体协议,指定牵头人并出具由联合体成员各方共同 签署的投标授权书; 3)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1.6 关联性投标 1.6.1 项目关联性投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 分包、转包 1.7.1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转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2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要求,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 非关键部分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2)接受分包一方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内容向招标人 负责,接受分包一方就分包内容承担连带责任。 1.8 响应和偏差 1.8.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属于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是指在第三 章“用户需求书”中用符号“★”标注或列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中否决投标的全部条 9 款,否则属于非实质性要求条款,下同。)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明确响应。 1.8.2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离表中列明,除列明 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1.8.3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全面衡量投标人技术、商务或 其他存在不满足、不符合招标要求的偏差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 实质性要求。 1.9 投标费用 1.9.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理。 1.10 保密 1.10.1 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投标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资料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中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1 语言文字 1.11.1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12 计量单位 1.12.1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3 标准时间 1.13.1 本招标文件中出现的时间均指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用户需求书; (4)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 (5)投标文件格式; (6)合同条款及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须知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澄清、修改、答复内容,共同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除上述所列内容外,招标人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 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2.2 招标文件的获取 2.2.1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3.1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规定的“对招标文件提出问题截止时间、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3.2 招标人因投标人的澄清、异议要求而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 的来源。该澄清或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澄清或修改发出的时间 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且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 2.3.3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3.1 项规 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 件副本复印件,与资格条件有关的内容); (2)商务文件(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的授权委 托书,商务偏离表,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与评分细则有关的内容); (3)资信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与评分细则有关的内容); (4)技术文件(技术偏离表,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与评分细则有关的内容); (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内容(包括与评分细则有关的内容)。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 包括本章第 3.1.1(2)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资格审查资料 3.2.1 投标人应按本章第 1.4 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格审查资料。 3.2.2“资格文件”中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是指: (1)投标人根据企业、非企业性质不同,可分别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 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保险、金融、电信、通信特殊行业可视行业实际情况提供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登记证书及 上级总公司唯一授权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3 投标报价 3.3.1 本次投标人报价,应当包括所需的一切人工、公司管理费、利润、税金、招标代理服务 费及投标人认为还需发生的其他费用等全部费用。对于没有填报的项目,招标人将不再支付,并均 认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3.3.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11 3.3.3 投标报价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3.3.4 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按招标代理费标准|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收费,计 费基数为两年租金总费用,该项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3.4 投标文件的编制 3.4.1 投标文件分资格文件、商务文件、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四部分,应按本须知第 3.1 款规 定的内容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没有规定的可自行编制格式。 3.4.2 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 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 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 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4.3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内容 是否分册装订见前附表。投标文件的装订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胶订以外装 订形式视为活页装订)。投标文件建议采用 A4 幅面,按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提倡双面打印。 3.4.4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 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 中必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 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注明日期予以确认。 4、投标 4.1 投标人登记入库 4.1.1 投标人登记入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报名(一般不设置报名环节) 4.2.1 投标报名方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踏勘现场 4.3.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 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未参加现场踏勘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4.3.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 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3.3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情况和提供的资料,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 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4.4 投标预备会 4.4.1 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召开投标预备会,潜在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 点自行派出代表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投标预备会。未出席投标预备会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4.4.2 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任何 12 方面的问题,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疑的形式在投标预备会上进行解释。 4.4.3 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为准,该答疑纪要文件构成招 标文件的一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并按本须知第 2.3.2 项要求予以公布并通知。 4.5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4.6 样品提供 4.6.1 本项目投标样品提供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7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7.1 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7.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7.3 未按本章第 4.7.2 项要求填写内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 封导致投标被拒绝的责任。 4.8 投标文件的递交 4.8.1 投标人应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递交投标文 件,同时按本须知第 5.3 款要求进行刷证签到。 4.8.2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有效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9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和撤销 4.9.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 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9.2 投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须知第 3 条、第 4 条的有 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4.9.3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4.9.4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至招标文件规定的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 4.10 投标有效期 4.10.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 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4.10.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4.10.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 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4.5 款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退还的规定仍然适 用。 13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 本项目按照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简称投标人代表,下同)参加开标会议。 5.2 开标应携带的资料 5.2.1 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时,应携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 5.3 开标刷证签到 5.3.1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应进行刷证签到,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5.4 开标顺序 5.4.1 开标顺序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5.5 开标程序 5.5.1 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家数及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工作人员; (4)监标人对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进行核验; (5)投标人代表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5.4.1 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启投标文件,清点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 公布投标函内容(投标人全称、报价、服务期、质量标准、项目负责人等),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5.5.2 投标人代表如发现唱标内容或记录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应在开标现场当即提出予 以纠正。 5.5.3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参加开标但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的,均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6 投标文件拒收、退还 5.6.1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或予以退还: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撤回函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并退还给投标人; (3)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 4.7 款要求密封和标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并退还给投标 人; (4)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数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将投标文件退还投标人。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6.1.1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 14 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方面专家的组成方式、产生程序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 6.1.2 评标委员会组成成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项目评标前 3 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项目评标前 3 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项目评标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参加项目论证、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5)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招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 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 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6.2.1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会议 6.3.1 评标委员会原则上要推选一位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评标委员 会组长负责组织评标工作。 6.3.2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及否决投标条款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 标方法及评价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和比较。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3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 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6.4 评标过程的保密 6.4.1 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过程中凡是与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 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信息,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标有关的人员均应严格保密。 6.4.2 评标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以存档备查。 6.4.3 评标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与评标委员会各司其责。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评标委员会 专家成员独立评审期间,不得进入评标室。 7、定标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7.1.1 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中标候选人, 15 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公示期间的最后 1 天应当为工作日,否则应当将公示期的最后 1 天顺延至下 一个工作日)。 7.2 定标方式 7.2.1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 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租赁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 法行为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 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3 中标通知 7.3.1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在本章第 4.10.1 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 的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8、合同的授予 8.1 签订合同 8.1.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 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租赁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 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1.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 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1.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 责任。 8.2 租赁保证金 8.2.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六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租赁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租赁保证金。 联合体中标的,其租赁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8.2.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8.2.1 项要求提交租赁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招标失败 9.1 招标失败 9.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项目招标失败: (1)招标文件的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存在重大缺陷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的; (2)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数不足 3 家的;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4)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未选择其余中标候选人的。 10、异议、投诉、监督 16 10.1 异议 10.1.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 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1.2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10.1.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 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2 投诉 10.2.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 料。 10.2.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 须知第 10.1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10.2.1 项规定的期限内。 10.2.3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 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投诉处理期间,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3 纪律和监督 10.3.1 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纪律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 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 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3.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 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 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0.3.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征 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 要求,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 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价标准” 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0.3.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 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 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主要内容 中标人以租赁园区食堂场地的形式入驻园区,同时为园区人员提供用餐服务、餐饮接待服务、 卤味净菜供应等服务。 ★二、项目实施年限 签订场地租赁合同与食堂运营两份合同,期限 2 年,自 2020 年 月 日至 202 年 月 日。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园区将进行考核。考核要求为园区职工满意度应达到 85%及 以上,如不达标或者出现有效投诉次数达到五人以上(包含五人)等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并选择备选服务单位接管。如试用期职工满意度较高,服务质量较好,可直接续转正式期限(合同 总期限包含了试用期)。 在每年度结束时、或者合同期限到期时,招标人可对餐厅经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园区职 工满意度、投诉情况、园区综合考评。当考核不合格时,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考核通过时双方继 续履行合同,或者按照招标人的招商方案要求续签合同。 中标人由于各种原因退场时,应将场地回复原状。中标人如有发行储值卡,须将储值卡里的剩 余的实际充值金额退回。如有相应纠纷,招标人有权扣留运营保证金。 ★三、项目服务要求 1、食堂用餐服务:分早餐、中餐、晚餐,人数按 1000 人计算,均为自选餐。 ①早餐,提供营养可口的食品、保证 10 个品种以上、面点、稀饭、油条、豆浆等。小菜品种不 少于 4 个。 ②提供 6 荤 6 炒 4 素二汤及米饭,小菜品种 2 个,可供应面食类点餐。 2、接待服务:中餐、晚餐,用餐以本地菜系为主,用餐标准由招标人制定,中标人需做到准时 开餐、质量保证。 3、主副食品、糕点每天供应,卤味、净菜等外卖一周 2-3 次。 4、早餐晚餐人员要求 8 人以上,中餐要求全员就位。 5、中标人应根据季节不同提供适时菜品,定期推出特色菜或新菜(每周 3个品种以上),按招 标人经济目标要求核算并帮助招标人控制好用餐成本。 6、招标人提供厨房、餐厅等用餐场所及用具,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应妥善使用并保管好,如有遗 失、损坏中标人负责赔偿(属自然损耗、招标人职工损坏、来宾损坏等情况,中标人应第二天内对 上述损坏物品如实申报招标人审批)。 7、用餐时间: 早餐 7:00-9:00 中餐 11:30-13:30 晚餐 5:00-6:30 ★四、项目工作人员要求 1、按招标人服务要求合理配置厨师长、厨师、厨师(冷切)、面点师、面点帮工、勤杂组长、 18 勤杂等服务队伍,且确保团队人员平均年龄在 40—45 岁之间。其中主厨须具备特二级及以上厨师等 级证,且与投标单位须签订有两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2、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临时居住证。 ★五、项目管理要求 1、中标人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并全面承担与被派遣人员涉及劳动关系的 所有事宜。 2、中标人应了解被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招标人其他合理要求,提供 最佳服务。 3、根据招标人的服务要求设定工作岗位,分配工作任务,并对派遣人员的工作情况实施监督、 检查、考核管理。 4、中标人派遣人员应遵守招标人的规章制度。不得随意进入招标人场所,影响招标人工作人员 正常办公。 5、被派遣人员应相对稳定,主要岗位人员如需调动需提前征求招标人意见。 6、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项台帐。 ★六、卫生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验收、清洗、加工要求制作食品,厨房用品用具严 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 2、对食堂的厨房、餐厅等所有区域的卫生应按《五常法》管理模式,实行分层负责,定置、定 量、定位、定进出、定标识、责任到人。 3、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招标人管理人员对食堂内工作检查、监督。 4、垃圾污物应按垃圾分类要求放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弃放。 5、做好食堂内除虫害工作(蟑螂、老鼠、苍蝇、蚂蚁等) 6、做好烟道除垢、地沟油污清理工作。 ★七、安全管理要求 1、严禁使用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原料制作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严格控制使用食品添加剂,注重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3、严格执行索证制度、农药测试制度,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下班后和设备使用完毕后落实专人关气、关电、关水、关门检查制度,预防火灾、偷盗事件 发生。 ★八、其他 1、 食堂共有 2 层,建筑面积 2902.593 平方米,一层建筑面积 1285.248 平米,二层建筑面积 1617.325 平米。 2、 招标人已委托专业设计单位完成了餐厅的设计,并根据设计完成装修,配置主要的厨房设 备。一层设计为员工食堂,二层为包厢小炒。招标人完成的装修不一定完全满足食堂开业运营需求, 19 其他必要的设备、物品、个性化装饰等中标方自行出资购置。 3、 中标人负责食堂的食材调味品采购和验收,负责食堂仓库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管理、 服务团队的组建,负责员工配置、工资、福利待遇、服装及人事、劳资、社保等所有关系。 4、 食堂的经营收入归中标人所有,中标人自负盈亏,出售的食品价格由中标人制定,必要时 向招标人提供成本核算清单。 5、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场地租赁协议(可签订为期 2 年的租赁合同),物业服务协议。中标 人向招标人支付场地租金和物业服务费,以及其他水电能源的费用。租金单价为 1.1 元/平米/日, 物业费单价 3.7 元/平米/月。租赁保证金为 3 个月租金的金额。 6、 中标人必须按《劳动法》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为劳务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 其他相关费用,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明确承诺。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 人自行负责(含因用工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有中标人负全责)。如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应全部 予以赔偿。 7、 中标人应当要求招标人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中标 人员工配备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8、 中标人负责厨房设施的维护,若发生人为损坏,中标人需照价赔偿。服务期内必须添置或 更换厨房设备,由中标人书面提出,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由招标人负责购置。 9、 中标人应定期清理厨房死角杂物、疏通排水沟、餐厅范围内卫生,保持良好的用餐环境。 10、 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厨房的各项设施,餐具必须消毒,招标人可 随时检查,发现一次中标人必须及时整改,发现两次的,中标人需更换相关人员。 11、 中标人应按时供应招标人工作日各餐,做到菜量适当、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合 理。 12、 中标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饭菜制品 48 小时留样待检。 13、 中标人应严格落实职工预算工资标准,不得克扣、挪用,配备人员应全时段就位,如有缺 位两天内必须配齐。 14、 中标人服从招标人管理,并严格遵守招标人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15、 因中标人提供不洁食物造成招标人人员食物中毒的(依据每餐留样 100 克 48 小时检测且经 相应权威部门确认后),由中标人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因中标人未对 菜品进行留样导致无法判断是否是中标人责任的,仍由中标人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及法律责任。 16、 中标人在托管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问题均与招标人无关。 17、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时供餐或不供餐的,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负责全部赔偿。 18、 中标人未遵守操作规程或未能保持厨房、排水沟、餐厅的卫生整洁的,在招标人提出整改 意见后应立即整改,如发现未及时整改或三次整改不彻底的,中标人需更换相关负责人员,并对中 标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20 19、 中标人现场工作人员未持有健康证不能上岗,如私自携带招标人物品离开的,按照中标人 规章进行处罚,中标人需及时更换服务人员,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所拿物品价格 3 倍的处罚。 20、 中标人在运营期间,员工发生工伤或责任事故或导致他人伤害的,应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 任。 21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 1、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及标准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程序开展评标工作。 2.1 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2.2 资格审查; 2.3 初步评审; 2.3.1 符合性审查; 2.3.2 有效标的确定; 2.4 详细评审; 2.5 投标文件澄清、报价修正; 2.6 排序与推荐中标候选人; 2.7 完成评标报告。 3、资格审查 3.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存在以下 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 (2)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的。 3.2 资格审查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资格审查所需的有关证明的原件,以便 核验。 4、初步评审 4.1 符合性审查 4.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人存在以下情 形之一,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和盖章的; (2)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 证明文件)的; 22 (3)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中具体条款用“★”标注) 的;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且投标文件中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或内容不全或关键字 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7)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对招标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或响应存在与实际不符 的; (8)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 (9)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的。 4.2 有效标认定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人不足 3 家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 争性,若评标委员会认定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5、详细评审 5.1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标的投标文件按如下“评分细则”进行详细评审: 总项分值 分项分值 评分内容 资信分 40分 综合实力 10分 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 获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 获得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 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 获得其他相关资质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 2分 以上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经营业绩 30分 投标人承接同类项目能力的比较: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 2019 年以来承接过食堂经营、餐厅承包经营、餐饮连锁店的得 10 分; 目前有正在经营食堂、餐厅、餐饮连锁店,每有一家得 2 分, 满分得 20 分。 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技术分 40分 整体方案 20分 针对本项目设计一套整体的可行性方案。包括服务时间、窗口 开设率、花色品种、菜品价格、以及提供特色服务设计经营性 方案。评委综合评价方案,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及企业对该食堂 服务需求的把握,酌情评分。同时该方案作为后继考核依据。 23 卫生管理控制方 案 5分 针对卫生方面出具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 圾分类处理方案等),根据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 该方案作为后继考核依据。 安全方案及应急 预案 5分 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的风险分析及可行控制方案。 评委根据企业提供的方案的相关内容,重点考察企业方案对食 堂风险的分析,对食品安全的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的科学合理 性,考察企业在安全方案的内控机制及能力,酌情评分。 管理方案 5分 包括但不限于内部管理制度,节能管理措施。评委根据企业提 供的方案的相关内容,重点考察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体系的科 学性,酌情评分。 人员方案 5分 (1)项目架构合理性,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能力,拟配置岗位 及人员数量的合理性等综合评定。评委根据企业提供的方案的 相关内容,重点考察企业对该食堂配置岗位及人员数量的合理 性,项目经理的基本情况(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本单位缴纳一年 及以上社保的证明或有效证明),员工队伍的资质情况,后续 的人员培训计划及思路的科学性,酌情评分。 (2)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投诉处理方案。 (3)人员薪酬水平。投标方案中对聘用员工队伍的薪资标准及 方案制定是否与聘用人员水平、本项目服务质量相适应,是否 有利于服务人员队伍的稳定。是否承诺每月核定的工资表经采 购方核定后发放,并接受采购方不定期监督。 商务分 20分 20分 以各有效投标人提报的免租期进行计算得分。 投标人提报其需要的免租期,不需要免租期得 20 分,每增加一 个月免租期扣 3.5 分,扣完为止。免租期最长可提报 6 个月。 注:(1)上述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技术标评分由评标成员每人一份评分表,在分值范围内各自独立打分并签名。投标人 技术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资信标及商务标由评标委员会按评审标准统一评分。 6、投标文件澄清、报价修正 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 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代表应保证联络方式畅通,并应在接到电话通知后 30 分钟内 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无法联络到投标人代表或投标人代表在接到电话通 24 知后 30 分钟内未能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将视作投标人放弃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 6.2 有关澄清、说明与补正,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报价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 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6.4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6.5 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下列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为准,修改单价; (4)计量单位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 款不符的,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修正。 7、排序与推荐中标候选人 7.1 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资信标、技术标与商务标得分之和。 7.2 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若得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者排名在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则资信分高者排名在前;若 资信分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投票表决决定排名先后。 8、完成评标报告 8.1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 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提交招标人,并抄送有关监督部门。 8.2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 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8.3 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 (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3)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包括对投标竞争性认定的理由(若有)); (4)询标澄清纪要; (5)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 (6)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不同意见及理由(若有); (7)其他建议。 25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按照以下格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文件、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具体装订要 求详见投标人须知第 3.4.3) 投标文件封面(参考) 资格审查索引 符合性审查索引 详细评审索引 目 录 第一部分、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 2、与资格条件有关的其他内容 第二部分、商务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商务偏离表 4、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 5、与评分细则有关的内容 第三部分、资信文件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与评分细则有关的内容 第四部分、技术文件 1、技术偏离表 2、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 3、与评分细则有关的内容 26 正本(或副本) 封面 项目 (招标编号: )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7 资格审查索引 序号 审查内容 页码 注: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第 6 条“投标人资格条件”条款一一对应填写本表。 符合性审查索引 序号 审查内容 页码 注:投标人根据评标方法和评价标准的“初步评审”中“符合性审查”条款一一对应填写本表。 详细评审索引 序号 评分/评审细则 页码 注:投标人根据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的“详细评审”条款一一对应填写本表。 28 第一部分、资格文件 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 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与资格条件有关的其他内容 29 第二部分、商务文件 一、投 标 函 : 1.我方仔细研究了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包 括招标补充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免租期 个月,租金单价为 1.1 元/平米/日,物业费单 价 3.7 元/平米/月的投标总报价承担本项目的相关工作,服务期 2 年,项目负责人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从投标截止日起 90 日历天)不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需要修改)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 我方同意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与其招标有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完全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接受 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租赁保证金。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30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 附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注: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须随带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或港澳台 胞证或护照原件(其他诸如市民卡等无效)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1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 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联系电话: )。代理人根据 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招 标编号: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注:1、如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必须附此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 2、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须随带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或港澳台胞 证或护照原件(其他诸如市民卡等无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32 三、商务偏离表 投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差异的,则在表中写明实际响应 的具体内容。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备注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实际响应的具体内容 若投标人未提供或未填写本表,均视作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3 四、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 (由投标人根据招标需求自行编制)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4 第三部分、资信文件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 发照机关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单位性质 经营范围 单位资质 单位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业务范围 领导层构成情况 姓名 职务 职称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人员职称构成情况 人员总数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其他 近 5年营业额情况(万元) 20 年 20 年 20 年 20 年 20 年 注:本表后应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5 第四部分、技术文件 一、技术偏离表 投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差异的,则在表中写明实际响应 的具体内容。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备注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实际响应的具体内容 若投标人未提供或未填写本表,均视作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6 二、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 (由投标人根据招标需求自行编制)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7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和享科技中心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定本租赁合 同,以求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 租赁房屋(以下统称“租赁物”)位于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和享科技中心 16 幢 1-2 层,建筑面积为 2,902.59 平方米,具体以不动产权证证载面积为准。甲方对该房产 拥有合法产权。乙方对租赁物及配套设施已经做了充分了解并认可。 1.2 本租赁物的土地用途为 工业用地(标准厂房),若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乙方 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办 理,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本省市 以及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 1.3 本租赁物内部由乙方自行管理。 1.4 本租赁物的装修设施状况:甲方已委托专业设计单位完成了餐厅的设计,并根 据设计完成装修,配置主要的厨房设备。一层设计为员工食堂,二层为包厢小炒。甲方 完成的装修不一定完全满足食堂开业运营需求,其他必要的设备、物品、个性化装饰等 乙方自行出资购置。。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赁物的交付 2.1 租赁期限从 日起至 日止,租赁期 24 个月。 2.2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交付方式为甲方通知 乙方办理接收手续,乙方同意按房屋及设施的交付时现状承租。如交付房屋延迟,则租 期相应顺延。 2.3 甲乙双方约定,免租期 天,自租赁期起始日开始计算。免租期满次日为计租 日。 第三条租金及交付方式 38 3.1租金标准: 16幢 1-2层面积 2902.59平方米,租金价格为人民币 1.1元/平方米/天(含税)。 租金每 6个月支付一次,首期租金于起租日后 15日内支付(首期租金扣除免租期 租金),其余每期租金于上一个租期届满前 15日内付清。乙方应将租金付入甲方书面 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后,须给乙方开具房屋租赁类正式发票。 甲方指定账户: 户名: 开户行:中国银行杭州市钱塘新区支行 账号:402669536428 租金计算周期及其费用表 序号 费用名称 费用起始日期 费用截止日期 天数 面积 金额 应收日期 1 租金 2,902.59 2 租金 2,902.59 3 租金 2,902.59 4 租金 2,902.59 3.2 租赁期间,乙方应与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相关物 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物业管理费起算日应以加速器三期物业正式交付验收之日起计 算。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3.7 元/平方米·月。 3.3 水电费:租赁物内水费、电费按独立水、电表计量计费。水费、电费按供电和 供水部门的计费周期抄表计费,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人员向乙方收取应交费 用。 3.4 园区不设置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乙方应根据环评报告所明确排放标准自行 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市政管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渣等由乙方委托专业第三方 公司进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3.5 其他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乙方 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燃气、蒸汽、通讯、设备使用、电视、互联网等费用。 第四条 租赁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三日内,应向甲方交纳 287356.7 元(大写:贰拾捌万柒仟叁佰 伍拾陆元柒角整)的租赁保证金(三个月租金标准)。本合同终止或因任何原因提前解 39 除后三十日内,甲方确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移交租赁物且无相关欠费后,无息归还乙方。 第五条经营责任 5.1 甲方不参与、不负责乙方的经营管理; 5.2 乙方对外经营所发生的一切纠纷与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5.3 乙方不得以租赁物进行诈骗或其他违法活动,否则一切后果概由乙方承担; 5.4 乙方在经营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园区设施设备损坏或其他第三方损失的,由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6.1 甲方负责对厂房主体及其配备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但乙方实施过改 造的除外),乙方应对各种已经或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于 24 小时内向甲方报修,因 逾期不报所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6.2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和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出现损坏,乙方 应负责修理或赔偿,也可请求甲方帮助联系落实维修单位或委托物业公司进行修护更 换,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6.3 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应于搬离租赁物前与甲方对租赁物及其附 属设施设备进行检查,若发现损坏现象,乙方须负责维修,确保在本合同终止时附属设 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乙方应于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 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若乙方归还场地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 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安全管理 7.1 乙方在合同期间须严格遵守消防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园区物业管理的相关规 章制度。 其中消防必须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及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消防设施用作其 它用途。租赁物内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 须经消防主管部门批准。甲方有权根据需要检查仓储场地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书面通 知乙方,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拖延。 7.2 乙方未按国家相关规定在租赁物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有毒、有放射性等 危险品以及盐渍、油类、水泥等易污染货物,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7.3 在租赁期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善而造成房屋结构破坏或引发火灾等情 40 况,乙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直接和间接的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购买自有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 第九条 装修条款 租赁期间,乙方及乙方委托的装修单位应与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装修管 理服务协议》,并严格按照相关约定实施装修工程。 第十条租赁物的转租和购买 10.1 该租赁物由乙方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的部分或全部 面积转租或出借给第三方。 10.2 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或出借而改变。转租合同需 提前由甲方审核,转租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书面提交甲方备案。 10.3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在转租合同中应明示:若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合同,乙方与次承租人的转 租合同也同时终止。 (4)乙方在转租合同中应有以下条款:次承租人同意履行本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 规定;次承租人承诺,当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时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乙方终止本合同时, 转租合同同时终止,次承租人无条件搬离租赁物;转租合同签订后的十日内,乙方应将 转租合同交甲方存档。 (5)无论甲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并承担所有责任。 10.4 乙方在合同期满三年后,经相关部门认定各项经营指标达标,符合购买条件的, 方可依据国有资产对外转让的相关程序回购租赁物,成交价格以产权交易所中标价为 准。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1.1 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11.2 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按照 2 倍保 证金的标准向乙方进行赔偿: (1)不能提供租赁物或所提供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乙方无法按租赁物合同约 41 定的使用用途使用的。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的。 (3)在合同期间,甲方不得有严重损害乙方租赁物正常使用的行为。 11.3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转租、出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经甲方要求进行整改未予整改完成的。 (3)乙方不遵守相关规定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甲方损失的,且乙方拒不予以赔偿 的。 (4)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乙方因未履行政府报批手续涉及违法经营的。 (6)违反本合同约定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7)逾期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房租和其他各项费用超过 30 天的。 (8)乙方提前退租的。 (9)乙方经营行为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或园区其他企业正常生活经营的,经甲方要 求进行整改未予整改完成的。 乙方有上述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当租赁保证金不足以抵除甲方损失时,乙方须据实赔偿甲方的损失。 11.4 房屋租赁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双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1)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2)租赁物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3)应政府要求变更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用途的。 (4)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租赁物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5)租赁物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或者拆迁的。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11.5 如乙方无 11.4 条所列事项确需提前解约的,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 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1)将租赁物恢复至甲方认可状态向甲方交回租赁物。 (2)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3)按照剩余租期租金 10%的标准赔偿甲方。 11.6 如未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获得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提前解约的,乙方 42 需承担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凡因发生严重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 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 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 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 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三条 广告 若乙方需在场地所属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或乙方需在场地建筑物的周围设立 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 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纳租金和相关费用,甲方自约定交纳日起每 天按未支付金额 1‰收取违约滞纳金,直到交清为止。 14.2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协议,于本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时乙方须以合理使用后的 租赁物恢复至甲方认可状态后交回甲方;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回租赁物,应按每日 租金双倍支付违约金(按逾期日计算),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在本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日后一个月内乙方未予恢复房屋或交付甲方的,甲方有 权直接收回房屋并没收租赁保证金,甲方并有权另行对外出租。甲方直接收回的,乙 方仍应该承担逾期双倍租金及恢复费用。 若本合同期满或甲方直接收回房屋后乙方仍未把房屋内物品搬离该房屋,则甲方 有权收回房屋并对遗留该物品进行处理,处理收益归甲方所有。 14.3 乙方如因违约被没收租赁保证金,仍需支付应付未付租金、水电费和其他费 用。 14.4 乙方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合同的,在向甲方交付房屋后三个月应该办理注册 地址迁移。如乙方未办理注册地址迁移的,甲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 第十五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 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寄送地址为本合同所列的住所地。在该房屋交付乙方 后,甲方向乙方发出任何通知、文件、材料除可以发送至合同所列地址外,也可以直接 发送至该租赁物。 43 甲方住所地:浙江省杭州钱塘新区下沙街道福城路 291 号 1 号综合楼裙楼 326 室 联系人: 王鎏祥 联系电话: 0571-86771221 乙方住所地: 联系人: 主要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租赁物所在地的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第十七条 其它条款 17.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7.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44 和享科技中心餐厅运营协议 甲方( 园区方 ):杭州生物医药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餐厅经营方): 根据加速器三期食堂运营商外包项目公开招标(招标编号)的结果,甲乙双方按有 关法律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定协议,以求共同遵守。 第一条 运营项目 1 乙方以租赁位于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和享科技中心 16 幢 1-2 层的方式,入驻 加速器三期园区,在该场地经营园区餐厅项目。 2 装修情况:场地内部已经完成全部装修,装修内容以实际情况为准,按照设施 设备清单,双方签订移交单。 第二条 运营期限 运营期限与相应租赁合同期限保持一致。当租赁合同终止或延续时,本运营协议相 应自动终止或延续。若本运营协议因各种原因而终止时,租赁合同也同时终止。 第三条 运营内容及要求 1 乙方为园区人员提供用餐、餐饮接待、卤味净菜供应等服务。 2 具体运营内容参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投标文件相关方案。若招标文件和投标 文件相关内容有冲突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本项目设运营保证金 20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经营期间充值卡用户的权益。 本运营协议签订后 10 日内,乙方应将运营保证金支付至甲方账户,否则视作本 协议终止。 4 运营期间,设置试用期 3 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甲方将对乙方服务效果进行考 核。考核内容为园区职工满意度调研,满意度应达到 85%及以上,如不达标或 者出现有效投诉次数达到五人以上(包含五人)等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 每一年周期结束时、或者租赁合同期限到期前,甲方可对经营进行考核,考核 内容包括园区职工满意度、园区综合考评。职工满意度占 60 分,即满意度 100% 得 60 分,以此按比例推算。园区考评则根据乙方投标文件提报的方案为依据进 行综合评分。当考核分低于 60 分时,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考核通过时双方继 续履行本协议,同时可续签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条款按照甲方当时的招商方案 要求执行。 45 6 餐厅一楼区域不得向园区人员售卖小罐听装饮料。 第四条 协议的变更、终止 1 本协议有未尽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 2 乙方若因各类原因需要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应至少提前 3 个月书面告知甲方, 甲乙双方在离场期间做好相应交接事项,甲方向园区告知食堂退场情况,乙方 做好充值卡退款事项。至正式离场前 2 日,乙方仍需提供正常的餐饮服务,最 后 2 日乙方完成自有物品的办理,现场卫生清洁,甲乙双方完成移交。若为乙 方未能提前 3 个月告知而实施退场,甲方有权罚没运营保证金、租赁保证金。 3 除却本协议第三条所述考核不通过的情况,甲方能够终止本协议。若乙方原因 造成租赁合同终止,则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罚没运营保证金、租赁保证 金。 4 因甲方原因造成终止本协议,或因甲方原因造成租赁合同终止从而导致本协议 终止。乙方应配合甲方在 1 个月内腾空场地,完成储值卡用户退款后,甲方退 还运营保证金,并追加赔偿 20 万元作为乙方的损失赔偿。 第五条 运营保证金的退还 本协议终止,乙方离场后 10 日内,应完成储值卡用户的退款事项,甲方将无 息退还运营保证金。若离场后 10 日内未完成储值卡的退款工作,甲方有权使用运营 保证金来进行退款,并按照退款金额的 10%进行罚没,其余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若保证金无法抵扣相应金额或保证金已被罚没,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诉相关款项。 第六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项目说明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招标范围及内容 1.4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条件 1.9投标费用 1.10保密 1.11语言文字 1.12计量单位 1.13标准时间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2资格审查资料 3.3投标报价 3.4投标文件的编制 4.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4.6样品提供 4.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8投标文件的递交 4.9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和撤销 4.10投标有效期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2开标应携带的资料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6.2评标原则 6.3评标会议 6.4评标过程的保密 7、定标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7.2定标方式 8、合同的授予 8.1签订合同 8.2租赁保证金 9、招标失败 9.1 招标失败 10、异议、投诉、监督 10.1异议 10.2投诉 10.3纪律和监督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主要内容 中标人以租赁园区食堂场地的形式入驻园区,同时为园区人员提供用餐服务、餐饮接待服务、卤味净菜供应等服务 ★二、项目实施年限 签订场地租赁合同与食堂运营两份合同,期限2年,自2020年 月 日至202 年 月 日。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园区将进行考核。考核要求为园区职工满意度应达到85%及以上,如不达标或 ★三、项目服务要求 1、食堂用餐服务:分早餐、中餐、晚餐,人数按1000人计算,均为自选餐。 ①早餐,提供营养可口的食品、保证10个品种以上、面点、稀饭、油条、豆浆等。小菜品种不少于4个。 ②提供6荤6炒4素二汤及米饭,小菜品种2个,可供应面食类点餐。 2、接待服务:中餐、晚餐,用餐以本地菜系为主,用餐标准由招标人制定,中标人需做到准时开餐、质量保证。 3、主副食品、糕点每天供应,卤味、净菜等外卖一周2-3次。 4、早餐晚餐人员要求8人以上,中餐要求全员就位。 5、中标人应根据季节不同提供适时菜品,定期推出特色菜或新菜(每周3个品种以上),按招标人经济目标要求 6、招标人提供厨房、餐厅等用餐场所及用具,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应妥善使用并保管好,如有遗失、损坏中标人负 7、用餐时间: 早餐 7:00-9:00 中餐 11:30-13:30 晚餐 5:00-6:30 ★四、项目工作人员要求 ★五、项目管理要求 ★六、卫生管理要求 ★七、安全管理要求 ★八、其他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索引 符合性审查索引 详细评审索引 第一部分、资格文件 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与资格条件有关的其他内容 第二部分、商务文件 一、投 标 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三、商务偏离表 四、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 第三部分、资信文件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第四部分、技术文件 一、技术偏离表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