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系统发布时间:2021-11-08 17:34
项目概况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西航港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协调办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0122202100509 | ||
项目名称 |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西航港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协调办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
预算金额(元) | 2185900 | ||
最高限价 | 1967700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1年。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在财政部门、人民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行为名单中,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 | 2021年11月09日到2021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 | ||
方式: | 供应商从“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磋商文件(网址:https://www.zcygov.cn)。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磋商文件—申请获取磋商文件。提示:(1)本项目磋商文件免费获取。(2)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参与本项目。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 ||
售价: | 0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 | 2021年11月1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3号2号楼501室 | ||
五、开启 | |||
时间: | 2021年11月1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3号2号楼501室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
一、本项目情况:1、备案号:(2021)1374号。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二、监督管理部门:双流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5804726。地址:双流区电视塔路2段36号。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四、供应商信用融资: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在四川省、成都市确定的首期开展“政采贷”业务银行的基础上,双流区另有10家银行机构自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双流区银行机构名单:1.成都银行双流支行2.中国建设银行双流分行3.交通银行双流分行4.中国农业银行双流支行 5.成都农商银行双流支行6.中国银行双流分行7.上海银行成都双流支行8.浙商银行成都双流支行9.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双流支行1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双流支行。 |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西航港街道办事处 | ||
地址: | 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新街280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28-8588411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信联政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3号2号楼501室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28-8597550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
电话: | 028-859755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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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述
为了加强西航港街道综合执法协调办食堂管理,提供安全、卫生、营养、可口的膳食服务,全面提高食堂的餐饮服务质量,本项目拟采购一家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
食材配送服务内容(实质性要求)
主要配送种类:干杂调料及副食类、粮油类、蔬菜瓜果类、肉类等,以及打包盒、碗筷、纸巾等食堂日杂用品。
1、干杂调料及副食类
①副食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副食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副食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②所有副食品调味料均为正规厂家生产,包装完整,所有产品有“ SC”标志,标明商品名称、规格、生产商、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或存放条件。
2、粮油类
①所配送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定型包装类食品原料应具有 SC 标记,其中米、面应符合食品安全最新国家标准 GB2715-2016,食用油应符合食品安全最新国家标准 GB2716-2018。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应符合 GB 27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不接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
②预包装原料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并达到采购方对食材的要求,特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和规定。
3、蔬菜瓜果类
①蔬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蔬菜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
②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肉类
①猪肉(冷鲜肉、热鲜肉):执行标准:GB9959 或国家最新标准,鲜猪肉供应时(投标时无需提供)应符合成都市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并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当日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其它肉类可提供包括定点屠宰卫生防疫合格证明材料、动物检疫(或检测)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肉类必须保证供应为当日生产的产品,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
5、食堂日杂用品
①所配送的食堂日杂用品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食堂日杂用品均为正规厂家生产,包装完整。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食堂日杂用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食堂日杂用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三、其它要求
1、 设备设施要求
供应商应有全自动蔬菜自带杀菌生产线、硬/软膜包装机、自动滚揉机、锯骨机、切块机等配套设备。(提供现场照片、及其他证明材料)
四、考核机制要求(本项不作为投标文件评审内容,仅告知供应商后期采购人的验收考核要求)
1、《考核机制》是为了从源头上监督供应商的食品安全供应,采购人不定期对供应商的管理情况进行上门考核,并根据考核的结果要求供应商进行相应的整改,考核人员由街道办成立食堂监督管理委员会组成,考核人员对考核结果进行评分。
2、《供货商处罚标准明细表》是采购人在日常验收货物中,由验收人员及原材料使用人对供应商的日常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食材的质量、数量、品种、价格、服务态度等。在考核中出现不合格事件,由验收人员详细记录,双方确认签字,罚款金额由供应商交财务部,如不按时上交罚款,则从当月货款中扣除。
3、为了从源头上监督供应商的食品安全供应,采购人不定期对供应商的管理情况进行上门考核,并根据考核的结果要求供应商进行相应的整改。
4、服务期限内,采购人不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及格,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进行处罚。考核分数总分为100分,低于80分为不及格。低于 80 分每低1分罚款200 元。
具体考核细则详见下表
序号 |
考核项目 |
标准内容 |
评分细则 |
扣除分数 |
|
1 |
管理制 |
食品安全 |
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岗位责任制,明确和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是否建立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按要求建立健全其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主要检查: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岗位责任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等,每发现一处不完整规范扣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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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员管 |
从业人员 |
是否均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
每发现1人无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扣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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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接触食材 |
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
每发现1人不符合要求扣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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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是否规范佩戴口罩;接触食材之前是否洗手、消毒。 |
每发现1人不符合要求扣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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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食品安全 |
是否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
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1分;无或档案不规范,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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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场所卫 |
食材加工 |
墙壁、天花板、门窗是否清洁,是否有蜘蛛网、霉斑或其它明显积垢;地面是否洁净,是否有积水和油污,排水沟渠是否 |
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 1 分。 |
|
7 |
食材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和防蝇、防鼠、防尘等设备与设施运行情况 |
是否正常运转和使用。 |
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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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食材采购、贮存、经营和使用等情况 |
食材原料情况 |
是否经营或使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肉类及制品;是否经营或者使用未经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是否在食材制作加工中使用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是否经营或者使用其他禁止生产经营的食材 |
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 2分。 |
|
9 |
食材经营 |
是否经营或者使用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是否经营或者使用无标签及其他不符合有关标签、说明书规定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是否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 |
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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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食材贮存情况 |
贮存食材的场所、设备是否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材是否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 |
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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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加工操 |
用于食材加工操作的工具和设备标、 |
冷藏、冷冻设备中是否做到成品、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并明显标识。 |
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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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整改情况 |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 |
每宗扣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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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评价: (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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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 日期: |
考核人员签名: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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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总分为100分,低于80分为不及格。按低于80分每低1分罚款200元。 |
供货商处罚标准明细表
类别 |
不合格事件具体内容 |
罚款金额 |
监督考核人员 |
索证管理 |
未及时/未按要求提供(更新)资质、检验报告 |
500 |
库管 |
提供的各类资质不齐全/检验报告 |
500 |
||
伪造检验报告、和相关资质 |
5000 |
||
每日提供的原料未按要求在源本生鲜平台受理 |
200 |
||
原料数量 |
送货数量\品种少于采购计划量,并影响了菜品制作(如能在使用前补齐,未对菜品制作造成影响,可不罚款。 ) |
500 |
库管 |
原料等级 |
不超过总量 20%的原料混等混级(以次充好) |
500 |
库管、使用组组长 |
不超过总量 30%的原料混等混级(以次充好) |
1000 |
库管、使用组组长 |
|
超过总量 30%的原料混等混级(以次充好) |
2000 |
库管、使用组组长 |
|
原料质量安全外观 |
不超过总量的 10%的食品原料变质、不超过保质期限一半 |
200 |
库管、使用组组长 |
不超过总量的 20%的食品原料、不超过保质期限一半 |
400 |
库管、使用组组长 |
|
超过总量的 20%的食品原料变质、不超过保质期限一半 |
1000 |
库管、使用组组长 |
|
原料中异物,未造成科室损失 |
300 |
库管、使用组组长 |
|
原料中异物,造成科室损失 |
2000 |
库管、使用组组长 |
|
蔬菜类原料农药残留超标(本单位抽检或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抽检) |
1000 |
库管、使用组组长 |
|
服务受理 |
送货迟到 20 分钟以上,较小影响食堂的工作 |
300 |
库管、使用组组长 |
送货迟到 30 分钟以上,影响食堂正常工作 |
500 |
库管、使用组组长 |
|
补货超过两小时,影响食堂工作 |
500 |
库管、使用组组长 |
|
无法电话联系供货商家联系人,未造成科室损失 |
200 |
库管 |
|
无法电话联系供货商家联系人,造成科室损失 |
1000 |
库管 |
|
未告知停止或中断供货,并发函通知后仍不供货 |
2000 |
行政班长 |
|
价格欺诈 |
市场原料价格变化上幅度超过 10%时,商家可书面通知以配合进行订货和生产计划调整,价格下调超过 10%也应及时如实书面告之,否则视供货商家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
1000 |
内控小组 |
凡发现所供货物(同品种、同规格、日期相当)对比京东超市或天猫超市或家乐福或沃尔玛或麦德龙或欧尚(特价及活动商品、临期商品价除外)价格高,视为价格欺诈。 |
1000 |
内控小组 |
|
其他 |
损坏本科室物品、设备设施 |
照价赔偿 |
行政班长 |
未及时清洁送货器具、盛器 |
200 |
行政班长 |
|
操作、行为违反我科室的各类管理条例 |
200-600 |
行政班长 |
|
注:上表中的处罚均是在退换货后进行。 |
五、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交货期及地点
1.1 交货期: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1 天内送达。
1.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法和条件: 每月一次性结算,按 1 个月的供货总量按执行价格结算货款。按月支付,由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共同核实供货量后办齐相关付款手续,经审核后由采购人将货款转到供货方指定账户。
3.本项目签订单价合同,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年度总结算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4.合同期限:1年。
5.合同期限内,执行价格=市场基准价格*(1-下浮率)(例如:市场价格=100元,报价下浮率:15%,执行价格:100*(1-15%)=85 元),并按照每月月初和月中来及时更新市场基准价。
6、市场基准价的确定,一是由中标供应商配合采购人每月月初和月中到所在区知名集贸市场和超市进行商品询价,二是参考成都市蓉价网(网址:http://www.cdprice.cn)最近一期公布的商品零售价格。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通过两条途径收集到的价格信息综合平均后获得一个最终的市场基准价。
7、若在定价后市场价格涨/降幅度超过10%,中标供应商有义务提出申请/告知,经双方协议、核实,重新询价后再定市场价格。中标公司未尽告知价格降幅义务的,可取消其配送资格。
8、根据财库〔2021〕19号文要求,供应商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原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是指在832个脱贫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