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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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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人民政府餐厅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滕州市人民政府餐厅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8日17时37分
滕州市人民政府餐厅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滕州市人民政府餐厅外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zaozhuang.gov.cn)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2-03 14: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481202102000402
项目名称:滕州市人民政府餐厅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29.0万元
最高限价:229.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滕州市人民政府餐厅外包服务项目 1 本项目为滕州市政务中心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9.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执行山东省财政厅颁布的鲁财采【2016】45号文,合同期三年,期满经核准后可续签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9日8时30分至2021年11月15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zaozhuang.gov.cn)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3.方式:网上报名,投标人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zaozhuang.gov.cn),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注:①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CA证书,办理完成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受理部联系,联系电话:0632-8252190;0632-8252182。②网上报名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1年12月3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滕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滕州市政务中心(滕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5888099(滕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善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县(区)舜华南路/号汉峪金谷A2区4栋2302
联系方式:0531-555168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山东善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0531-55516891
附件: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服务类: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滕州市人民政府餐厅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0481202102000402 山东善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5 第三部分 项目说明.........................................................................................................................33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41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参考).........................................................................................................46 第六部分 附 件...........................................................................................................................50 评分细则.............................................................................................................................................64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滕州市人民政府餐厅外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www.ccgp-shando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2-03 14:00:00(北京时间)前 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481202102000402 项目名称:滕州市人民政府餐厅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29.00万元/年 最高限价:229.00万元/年 采购需求: 服务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 本项目预算 滕州市人民政府餐 厅外包服务项目 1 本项目为滕州市政务中心机关 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具体服务内 容详见招标文件。 餐厅运营费:229万/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 格要求:/3.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ggzy.zaozhuang.gov.cn)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方 式 : 网 上 报 名 , 投 标 人 请 访 问 中 国 山 东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zaozhuang.gov.cn), 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注:①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CA证书,办理完成 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受理部联系,联系电话: 0632-8252190;0632-8252182。 ②网上报名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 会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售价:0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方式: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 标,投标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业务指南《政府采 购-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 标人须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CA证书。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联系电话:0632-8252190。 3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0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1〕181 号、 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应精简参加人员,做好 个人防护,听从工作人员引导,严格按枣指办发[2021]105号文件规定主动出示“三码”信息, 积极配合各项测温验码等防控工作,为进场前防疫检查登记留出充足时间。有疫情接触史及身 体发烧等症状的人员不得参加开、评标活动,避免交叉感染。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行 史、接触史的来枣、返枣人员必须持有7天内我市合法医疗机构或疾控部门的核酸检测阴性报 告或完成注射新冠疫苗证明进场。(具体疫情防控要求根据滕州市疫情防控中心要求(联系电 话:0632-551118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滕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4 地 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联 系 人:彭科长 联系方式:0632-588857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善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2区4栋2302室 联 系 人:戴经理 联系方式:0531-55516891 5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 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综合说明 本项目为滕州市人民政府餐厅外包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政府采购招标文 件下册“项目说明”。 合同期:执行山东省财政厅颁布的鲁财采【2016】45号文,合同期三年, 期满经核准后可续签两年。 2 投标人资格要 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 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3 服务要求 满足甲方服务要求,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三部分 项目说明”。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审查,也可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员/ 见证律师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同时须招标人签字确认)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评审资料 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或公证件(若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 查询的信息,可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用于查询)进行资格审查: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6 以上证件缺少视为无效投标人。 备注: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 〔2019〕38号第三条加强政府采购执行管理,对于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 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供原件,查询的相关截图、网址链接应 放在投标文件中便于评标专家审查。 7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 组织,踏勘时间: 集中踏勘地点: 8 投标人确认收 到招标文件答 疑、澄清、修改、 补充的时间 自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 9 投标有效期 公开报价后90日 10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应满足下列要求: 。 11 投标文件份数 1、网上递交:1份,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上传递交。 2、现场递交:A:纸质文件:开标现场无需提供,但是在中标后与采购单位 签订合同前,提取与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一致的投标文件三 套,后期采购单位如有需求,中标人无条件配合,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与 之签订合同。 B:电子文件:以U盘或光盘为载体的电子版文件壹份单独包装密封,其中 必须包括加密、不加密及PDF三种不同格式类型版本的电子投标文件,便于 启动应急开标系统或解密投标文件失败时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生 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PDF格式电子投标 文件)。 7 C: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携带CA、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法人 亲自参加的提供法人证明书)到达开标现场,迟到的投标人导致投标文件无 法正常解密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说明: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 〔2019〕38号规定,对于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 投标人无需提供原件。对于可查询的信息,投标人可以将查询的相关截图、 网址链接、账号密码放在评审资料中便于评审专家审查。 12 投标文件递交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 交易系统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 务指南中《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服务流程》、《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中 相关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 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人须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指南中《山东省数字证书认证 管理有限公司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办理CA证书。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632-8252191。 3、其他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与开标地点相同,其他投标文件包含电子版(U 盘)。 13 付款方式 采用月付的方式,每月15号之前,甲方根据考核情况将上个月的餐厅运营 费用支付给乙方。 14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5 递交投标文件 时间、截止时 间、地点及地址 1、网上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网上递交,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逾期系统将自动关 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3、现场递交时间:2021年12月03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 4、地点: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北辛 中路2600号)。 16 投标文件是否 退还 不退还。 17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3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18 投标文件密封 性检查 若开标现场有密封文件递交,开标现场由各投标人相互检验。 19 开标程序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计算机辅助开、评标。请投标单位授权 代表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本单位招投标电子加密锁(CA证 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2、唱标顺序:经各投标人招投标电子加密锁CA证书解密后唱标。 注:如开标时投标人未提供CA证书进行解密,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 规定的解密时间(10分钟)内解密不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将被拒 绝,其所有现场递交材料予以退回;当所有投标人均解密失败或采购人解密 失败时,将导入投标人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签章的PDF格式投标文 件进行公开报价和评审。 3、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故障导致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现场 导入投标人递交的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签章的PDF格式投标文件, 通过启用应急开评标系统继续进行开、评标活动。 20 评标委员会 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或5人以上的单 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山东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 2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9 22 保证金 无 23 政府采购预算 229万/年 24 技术文件是否 采用“暗标” 否 25 中标(成交)人 确定 确定中标人 26 信用记录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信用记 录在评审时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否决其投标。 27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 监督。 28 采购代理 服务费 成交单位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按国家计委《采购代理服务 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服务收费标准和国家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2003〕857号)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服务费。成交单位开标现场需缴 纳公证费或场地费用(若有)。 一、说明 1. 招标人 招标人系指滕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 招标代理机构 10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善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3. 合格投标人 3.1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 中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节能、环保产品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分 时将给予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价格6%的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将以扣除后的评审价 格参与评审; 2)小型、微型企业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 ①产品生产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具体计算方式为:小微企业的评审价格=其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扣除比例; 4)如发现投标人不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及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的,如中标将取消中 标资格;同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投标人名单并停 止其参与一定期限的政府采购活动。 5)评审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成交价格。 6)中标、成交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或提供了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招标人或者其 11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中标、成交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 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的,涉及部分价格将做扣除,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后附)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 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 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 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 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 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 人数。 备注: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 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 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2 4.3根据相关政策,以下产品给予价格扣除后参与综合评审(如有): 1)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 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注:投标人必须按规定提供上述资料,否则评分时不予价格扣除。 4.4节能、环保产品 (1)按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2)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按照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填 报,并提供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官网截图(投 标人提供的认证证书或官网截图中应包含与所投产品一致的产品品牌、型号),否则按无效报 价处理。 (3)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 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9号)内的环保、节能产品的,按以下幅度进行加分: 加分幅度: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价格分加分幅度:5%;节能、环保产 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技术分加分幅度:5%。 注:1、投标人必须按规定格式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和节能产品明细表(见附件), 并提供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官网截图(复印 件加盖公章)、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官网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评分时不予 加分; 2、投标人提供的认证证书或官网截图中应包含与所报产品一致的产品品牌、型号,未包 含所报产品品牌、型号或品牌、型号不一致的不予加分。 5 察看现场及答疑 13 5.1各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对本项目的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察看和审阅,以便投标人 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察看现场所需车辆及相关费用自理。 5.2投标人察看现场所获得的资料将被认为已了解了本项目的现场情况,掌握了编制投标 文件的有关条件。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 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察看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 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察看现 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 担责任。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构成 本招标文件共分六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招标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 附件 7. 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和修改 7.1 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答疑, 澄清、答疑要求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澄清、答疑文件以书面形式和电子版形式同时递 交至山东善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电子信箱:sdsyzb1@163.com),逾期提交的澄清、答疑文 件恕不接受。 14 7.2招标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答疑要求将以书面形式或其他适当的方式予以答复, 并发给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同时将在原招标公告网址发布澄清、答疑 公告。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3各投标人收到答疑回复后应当签字盖章并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做出回函,逾期未做 出回函的视为认同。 7.4招标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用补充文件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 在原招标公告网址发布变更公告。该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将向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发出。投标人在收到该变更文件后应于当日 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 7.5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 迟投标的截止与开标时间,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适当的方式通 知各投标人,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通知。在这种情况下, 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编制 8.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 使用中文简体字。 8.2 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 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翻译文件,必要时可以要求提供附有 见证书的翻译文件。 8.4 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 8.5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限期提供加盖公章的翻译文件或取 消其投标资格。 9. 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文件制作。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 9.1资格证明文件(即资格后审文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向招标人提供 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证明资料(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四表一注复 印件或2021年度基本开户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应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证明资料。 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投标人是法人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应提供2021年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税凭据复印 件; 投标人是法人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提供2021年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 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需要提供2021年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 据。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单位为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的, 为营业执照上所列负责人:以下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 16 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 证复印件; 5)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及政府采购诚信承诺; 备注:投标人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以上材料须逐页加盖公章),自然人 须逐页按手印】,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对以上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有异议,可要求投标人 提供原件进行复核,若发现有不实之处,按无效投标处理。 9.2 投标报价文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投标函原件,自然人参与报价的须提供 本人签署并按手印的投标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4)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明细表及其认证证书或官网截图(如 有); 5)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9.3 技术文件 1)公司组织机构情况:公司介绍、组织机构构成情况、是否具有完善的规章管理制度; 2)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方案,包括:食堂服务方案、机构设立、针对本项目经验优势、 合理化建议、应急预案、人员综合素质等; 3)服务定位; 4)人员配备情况; 5)服务保障措施 6)评分标准要求的其他内容。 9.4 商务文件 1)投标人的信誉、业绩情况; 17 2)合理化建议、优惠条款(注:投标人提供的优惠条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不包 括报价优惠。招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不接受报价优惠); 3)评分标准要求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的服务相关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 纷以及费用。 10. 投标报价 10.1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投标报价含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10.2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备注处注明,本次投标限报一种投标方 案。评标委员会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价格 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报价而被拒绝。 10.3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0.4投标人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 报价。 11.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1.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要求编制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评 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报价处理。 11.2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数据必须真实可靠。若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数据不详,或提 供了虚假数据,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报价处理。 11.3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 件第七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可以相同格式扩展或另行编 写,但不得删减内容或与本须知第12条的内容相悖)。 投标文件应使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 系统提供的专用工具编制。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而被视为无效报价 等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 11.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 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 用章”等字样)的印章,非标准公章的须具有投标人对该非标准公章行使标准公章的授权;否 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报价处理。 11.5未提供参考格式的,投标人自行设计表格及编写相关内容;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材 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11.6招标文件涉及到参数等,并不表明该标的被指定,而是仅供投标人做技术性的参考, 投标人所投报的服务方案达到或超过招标文件要求(或没有重大偏离),都将被视为对招标文 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 11.7投标人应对本项目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投标文件商务标书 《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商务条款偏 离表》,即视为投标人声明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但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就商务标 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无效报价的决定。 11.8投标人应对其所报方案的技术指标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投标文件技术 标书《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技术条 款偏离表》,即视为投标人声明其所报方案的技术指标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但 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就技术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无效报价的决定。 12. 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2.1网上递交:1份,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上传递交。 12.2现场递交:A:纸质文件:开标现场无需提供,但是在中标后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前, 提取与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一致的投标文件三套,后期采购单位如有需求,中标 人无条件配合,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接与之签订合同。 B:电子文件:以U盘或光盘为载体的电子版文件壹份单独包装密封,其中必须包括加密、 不加密及PDF三种不同格式类型版本的电子投标文件,便于启动应急开标系统或解密投标文件 19 失败时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电子投标文 件和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 C: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携带CA、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法人亲自参加的提 供法人证明书)到达开标现场,迟到的投标人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后果将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说明: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规 定,对于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供原件。对于可查询的 信息,投标人可以将查询的相关截图、网址链接、账号密码放在评审资料中便于评审专家审查。 12.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需按“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说明 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 13.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为电子标投标,具体递交方式详见前附表。 14.投标文件的提交 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相关材料。 14.1.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指南中《政府采购项目交 易服务流程》、《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4.1.2 投标人须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指南中《山东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 限公司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办理CA证书。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632-8252191。 15.报价截止时间 15.1报价截止时间暨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见采购公告 15.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须知第10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报价截 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报价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 后新的报价截止时间为准。 20 15.3到开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根 据国家、山东省、滕州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活动改为其他采购方式继 续进行或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16.迟交的投标文件 16.1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 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补充、修 改的内容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5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签署,并按 本须知第16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同时还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字样。修改文件同样 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17.3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实质性修改。 17.4在报价截止时间至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 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18. 投标保证金 18.1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无 19. 投标有效期 19.1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日。投标书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 短的投标将被拒绝。 19.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同意延 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21 四、开标、评审与定标 20.开标一般规定 20.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授 权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单独手持一份)、身份证及企业招投标电子加密锁(各投标人须在枣庄 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上传投标文件)准时参加会议,投标人不得以法人授权委托书封在标书内 为由拒不提供,也不得陈述其他任何理由。 20.1.1如开标时投标人未提供CA证书进行解密,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 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所有现场递交材料予以退回;当所 有投标人均解密失败或采购人解密失败时,将导入投标人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公开报价 和评审。 20.1.2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故障导致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现场导入投标 人递交的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启用应急开评标系统继续进行开、评标活动。 20.2按照本须知第20条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20.3由各投标人代表相互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电子版及评审资料),代理公司做相 应记录。 20.4开标时,电子版投标文件在投标人开标现场解密后及工作人员二次解密后唱标。 21.评标委员会 21.1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1.2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采购人和山东省 财政厅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或5人以 上单数。 21.3评标委员会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并最终确定中标人。 22.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开标后,直至向成交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 22 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3.投标文件的初审 23.1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检查,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23.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未签字/印章(或签字/印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23.1.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3.1.3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报价的其它条款。 23.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23.2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 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性 响应的报价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报价。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内容、服务质量,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 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 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 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3.3在综合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 求。 1)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且没有重大偏离 或保留。 2)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 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A、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无效的; B、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编写、装订、密封、签署、盖章、标记的; 23 C、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D、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E、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F、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G、开标一览表未加盖本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未签字的; H、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I、未按照招标文件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的; J、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投 标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3.4 初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1)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调整后的数据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24 24.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询问。评标委员会有权以 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 式(电子标使用网上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 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构成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 该投标。 24.2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 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5. 综合评审 25.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作进一 步的比较和评价。 25.2 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综合分析,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 下因素: 1)各投标人服务能力; 2)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3)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编制情况; 4)技术及商务细微偏离; 5)投标人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主要是其相关资质,人员情况表等); 6)投标人的经营业绩; 7)其他优惠条款。 25 25.3评审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成员综合评定各投标人提交的投 标文件,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 序排列;评标总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25.4 无论在评标过程中或其他任何时侯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将被拒绝,若中标, 则无效。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 恶意串通投标的; 4) 其他任何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公正性的活动。 26. 评标委员会采用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做为中标人。 27. 评标纪律及规定 27.1为了规范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7.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 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27.3.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只有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的成员、监督人员、 见证人员及经批准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其他任何人员不 得随意进入评标地点。 27.4.在评标过程中,只有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享有评审发言权,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发表评 审意见。 27.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作出的评审意见签 字确认,不得更改,承担个人责任。 27.6.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评审和 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6 27.7.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 不得接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27.8.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单独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 27.9.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7.10.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招标代理机构,严禁将评标过程中 有关资料向投标人或者其他人提供。 27.11.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或者在评标过程中 不能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的成员资格,不得 再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27.1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 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 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7.13. 招标人回避制度 1、招标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方面的 专家等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 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澄清、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经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招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招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招标人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招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 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与招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7 投标单位认为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招标人或 者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 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7.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招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 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招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15.恶意串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追究法律责任,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 究法律责任: (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 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 (二)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 (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 (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 (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七)投标人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 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8. 投标人瑕疵滞后的处理 28.1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 28 入初审、综合评标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 述情形,则招标代理机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随时视 情形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投标人被拒 绝或被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 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 28.2 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且已经签订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 情形,经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 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且若一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处 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在此情形下准备考虑维持结果,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有 权要求该存在瑕疵的投标人提供特别担保金用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其拒绝提供该等 担保或所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要求金额,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并且应当决定取 消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措施。 29. 废标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 人的投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投标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合同签订 30.中标通知 30.1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投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 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 29 30.2中标结果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站、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不再以书面 方式通知未中标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未通过资格 审查的投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未通过原因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予以告知。 30.3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共同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 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0.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 承担法律责任。 31. 签订合同 31.1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31.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均为 合同的组成部分。 31.3不按约定签订或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见证费/见证费 32.1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 服务费收取方式:现金或电汇方式缴纳。 32.2 中标单位向见证/公证机构缴纳见证/公证费,中标人按照成交金额的1‰向见证 单位交纳见证费,不足壹仟元按壹仟元收取。 八、处罚、质疑 33 .处罚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 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30 2)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中标人与招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4)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代理机构和招 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中标人其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34 .质疑 34.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 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4.2投标人采用询问方式提出质疑的,请使用以下开场语,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作 解释: “山东善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你好,我是 公司,现就 (项目名 称)对贵公司提出正式的询问质疑,请就有关询问进行答复”。 备注:通话过程我们将作录音,并作为存档资料。 34.3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 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过法定质疑期限的不予受理;在法定质疑期限内针对同一 采购程序环节多次提出质疑的,以第一次提出的质疑为准。 34.4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 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34.5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事实依据; 31 (4)必要的法律依据; (5)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34.6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 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标活动正常进行 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招标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 处罚。 34.7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询问后将组织调查核实,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对于投标人提出的书面质疑,我们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 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4.8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 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滕州市财政局投诉。 34.9接受质疑的单位:山东善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31-55516891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2区4栋2302室 九、保密和披露 35. 保密和披露 35.1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 获得的信息向其他人外传。 35.2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 负责评标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 32 35.3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 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或中标投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 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或中标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 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十、解释权 36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代 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 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33 第三部分 项目说明 1.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餐厅运营服务采购。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 费用。 2.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滕州市政务中心机关食堂原由滕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管理运营,现招标引进专业餐饮服 务企业提供政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对其提供的食品安全负责;餐饮形式为自选餐,早餐、午 餐、晚餐到点开餐;同时负责餐厅范围内的卫生打扫、厨余垃圾的处理及餐厅周边相应区域的 卫生保持工作。由滕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监督考核。 招标人为餐饮服务企业提供餐厅用房并承担相应物业费、水费、电费、供热费、燃气费。 本项目预算用于餐饮服务企业承担人工费、管理费、税费、利润等其他费用。食品原材料由餐 饮服务企业购买,不得高于同期大型批发市场价格。餐饮服务企业接受由招标人及政务中心餐 饮服务相关管理办法定期考核和续签、退出机制。 二、就餐模式及饭菜品种 2.1就餐人员现场刷卡或刷脸就餐,采用自选餐模式;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餐饮保障服务; 禁止提供隔夜饭菜。 ★未经招标人同意禁止对外提供餐饮服务;经招标人同意对外提供餐饮服务的,招标人与 餐饮服务企业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2供餐品种: 早餐:早餐应包含鸡蛋(煮、煎)、6种面食、7种小菜、汤粥等;用餐者自选餐。 午餐:4个荤菜、4个带荤炒菜、4个素菜、汤(粥)、1种水果或酸奶、1-2份时令农产品及 34 主食。主菜种类应每天进行调节,每个种类每周不可重复出现两次以上,每天需保证每人每种 主菜分别不少于100克。 种类:面食3种(包子、面条、手抓饼、点心、馒头、花卷、米饭等),汤粥2种,小凉菜2 种、水果(或酸奶)1种;用餐者自选餐。 晚餐:1个荤菜、1个素菜、主食(馒头) 三、人员要求: 3.1本项目要求设置如下服务岗位:餐厅经理1人,厨师长1人,仓管兼文员1人,职工餐厨 师 4人,招待餐厨师4人,特色小吃厨师4人,凉菜厨师2人,切配2人,汤粥1人,面点领班1人, 面点工5人,西点师1人,服务员6人,洗消4人,共至少37人。 团队人员不得擅自变更,如有工作人员离职须提前一周告知招标人并在离职后一周内补齐, 未补齐的,扣除中标投标人200元/人/次。 3.2 主管配备标准 1、餐厅经理:酒店(食堂)管理管理经验;身体健康无残疾;身体外露部分无纹身;普通 话流利;囗齿伶俐、表达清晰、思路敏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精通对厨房、餐厅的灶具、厨具、食品、物资的使用管理和维修保养知识。 熟知消防法,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等。 精通营养学知识,能够合理配餐,保障厨房正常运行,为就餐者提供卫生安全的食品。 2、厨师长:大型酒店(食堂)厨房管理经验,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中式 烹调师),了解并熟知后厨的基本工作流程,熟知菜肴加工、切配、烹制制作技术,能适应各 班工作。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团队领导能力。具有较强的菜品创新能力。工作态度严谨,组织和 带教能力强。主厨需组织能力强,个人技术好。 3、厨师:酒店(食堂)厨房工作经验。 4、面点:酒店(食堂)厨房工作经验。 5、切配:酒店(食堂)厨房工作经验。 35 6、服务员: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普通话标,礼仪得体; 具有踏实勤奋的工作态度和纪 律意识、团队意识强;踏实肯干、能够吃苦耐劳、注重基本的礼貌礼仪。 3.3 服务人员的工作要求 员工要身体健康,持有效健康证并统一着装上岗,聘用人员需招标人审核同意。员工在工 作期间患有传染疾病的应立即调离餐饮工作岗位。 保证食堂清洁、食品卫生、餐具清洁及消毒,建立餐厅卫生工作自查记录,并做好食品留 样工作。 餐厅无尘土、杂物、污渍、油迹、异味,玻璃明亮,卫生日清日洁,垃圾不过夜,每周一 次大清扫。 食品加工必须按程序进行,加工制作程序必须保证卫生洁净,加工食品做到:保熟、保温 (热饭、热菜)、保证卫生。 3.4保证早餐、午餐、晚餐的准时供应,按需供应,控制主、副食品的质量标准,并认真管 理、保证餐厅正常运转。 3.5执行《食品卫生法》,增强饮食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观念,督促餐厅人员搞好卫 生,并认真检查,作好记录。 3.6增强安全意识,确保食品在贮藏、烹制、分发等各环节符合《食品卫生法》有关要求。 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7菜色香味搭配适宜,饭菜质量符合大众口味,能经常主动征求和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 对意见和建议能虚心听取和接受,不断改进食堂工作。 3.8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标准对餐饮具及时消毒,并随时接受招标人随机检查,每餐饮 食应做72小时备份备查。 3.9餐饮公司提前一周为招标人提供下周食谱并在餐厅进行公示(每周内午餐主菜不得重 样)。猪、牛、羊、鸡等肉制品以及米、面、食用油、豆制品、盐、调味品等选用知名品牌产 品,蔬菜采购按照滕州市相关规定选用绿色产品,保证食材新鲜,每周对食材采购的渠道、品 36 牌、质量等内容进行公示。菜品留样,每餐饮食应做72小时备份备查。 3.10厨房设备由招标人提供。 3.11餐饮服务企业全面负责餐厅的设备管理,建立固定资产账册,做好账物相符,做好设 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保证设备使用的完好率100%;若设备损坏,由餐饮服务企 业及时向招标人报备,根据情况,负责设备的维修或更新。 3.12餐饮服务企业爱护餐厅设施设备,并对其实施保养、清洁;否则招标人可酌情扣除考 核分。 3.13根据招标人要求,做好服务保障及其他工作。 四、其他要求 4.1中标人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人 承担责任和负责赔偿。 4.2招标人、中标人共同制定餐饮管理制度,采取日清、月结、年度总结方式共同管理,即 每日每项工作有专人负责。 4.3工作人员的工资、劳动保险及产生的其它相关问题全部由中标人负责。 4.4因中标人管理失职或工作失误造成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 相应责任,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责任。 4.5一旦中标,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团队人员,如需更换必须向招标人报备同意后进行。 4.6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公务办公用餐服务。 3.商务条件 3.1合同期限 执行山东省财政厅颁布的鲁财采【2016】45号文,合同期三年,期满经核准后可续签两年。 3.2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3.3付款方式 37 采用月付的方式,每月15号之前,甲方根据考核情况将上个月的餐厅运营费用支付给乙方。 3.4监督与考核 3.4.1 成本控制监督 3.4.1.1 中标人每月应定期在食堂内显著位置公示用餐收支明细,接受招标人及其职工的 监督。 3.4.1.2 招标人将随机抽查员工餐的质量与品种。 3.4.1.3 中标人应自觉接受食药监、卫生、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3.4.2 采用委托管理的合作模式,食堂按照100%的比例进行食材投料。 3.4.2考核 招标人每月一次对食堂的食品安全、餐饮卫生、现场卫生、员工规范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 价,每月考核。当月扣分情况低于10分的,招标人100%支付当月餐饮服务费;扣分情况超过10 分而未达到15分的,招标人给予中标投标人书面整改通知书,乙方应限期进行整改,否则扣除 当月餐饮服务费的2%;扣分情况超过15分而未达到20分时,扣当月餐饮服务费的10%;扣分情况 超过20分以上,扣当月餐饮服务费的40%;在每季度内有2次扣分情况超过20分的,无条件解除 合同。 3.4.2.1餐饮管理服务考核办法: 招标人与餐饮服务企业采取每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岗位工作进行考 核,考核结果与餐饮公司服务费、公司人员聘用挂钩,处置形式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分、责令限 期整改、扣除餐饮服务费、解除合同等形式。考核小组成员由招标人管理人员和餐饮服务企业 餐厅经理等组成。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食品安全部分 1.食堂无证(健康证)上岗,或证件已过期,每人每次扣1分。 2.使用“三无”食品原材料(无生产厂家、无保质期、无生产日期)每次扣1分。 3.在生产操作区域发现过期或变质食品每次扣1分。 38 4.食堂发现违规加工、制作、销售冷菜、血类制品、皮蛋、四季豆等,每次扣1分。 5.预包装食品未标明生产日期、主要成分、保质期,每次扣1分。 6.食品添加剂未按“五专”管理,每次扣0.5分。 7.未按添加剂使用量加工食品,每次扣0.5分。 8.采购食品未索证(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的检测合格证;肉类产品的检 疫合格证;蔬菜的农药残留合格证)或证照不齐或证照不符的,每次扣0.5分。 9.采样冰箱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每次扣0.5分;每餐食品未留样,每次扣0.5 分;食品留样少于100克,每次扣0.5分。 10.在生产服务过程中,造成安全责任事故(食物中毒、火灾等安全事故),每次扣25 分,并立即停止营业,接收有关部门审查。 (二)餐饮卫生部分 1.餐具未清洗干净、有异味、污渍;每次扣0.5分。 2.餐具未消毒,或未按规范填写消毒记录,每次扣0.5分。 3.生熟食品盛装器皿不分、生熟冰箱不分、生熟混放,每次扣0.5分。 4.食品原料着地存放,每次扣0.5分。 5.饭菜中发现异物,每次扣0.5分。 6.食品及原材料使用非食品用盛器盛装,每次扣0.5分。 7.灭蝇灯,紫外线消毒灯未按规定开启,或未按规范填写记录,每次扣0.5分。 (三)现场卫生部分 1.操作间、库房内物品摆放不整齐,每次扣0.5分;生产操作区域存放私人物品,每次扣 0.5分。 2.生产操作完成后,工作区域脏乱、积水,每次扣0.5分。 39 3.食堂内各操作区域顶部、墙面、有杂物蛛网,每次扣0.5分;灯具、电箱、开关、电扇、 货架有积尘,每次扣0.5分;其他生产区域有卫生死角,每次扣0.5分。 4.防蝇、防尘、防鼠设备未按规定摆放到位,每次扣0.5分。 5.食堂周边环境脏乱,每次扣0.5分;餐厨垃圾未放置到指定地点,每次扣0.5分。 6.餐厅卫生环境有死角,卫生包干区域无责任人,每次扣0.5分。 (四)员工规范部分 1.窗口服务未使用文明用语,每次扣0.5分。 2.饭菜保暖措施未到位,每次扣0.5分。 3.员工着装整洁、干净,勤洗手、剪指甲、不随地吐痰、不抽烟,否则每人每次扣0.5 分;发现员工在生产区域抽烟没人每次扣1分。 4.销售服务过程中,未按规范佩戴口罩、手套、进行二次更衣,每人每次扣0.5分。佩戴 首饰的,每人每次扣0.5分。 5.未及时处理回复就餐者在投诉和建议,48小时内未完成回复,每次扣0.5分。 6.所有工作人员一律不准穿拖鞋上班,否则每人每次扣0.5分。 (五)其他要求: 1.月考核:以招标人服务工作要求标准、政务中心餐饮管理服务标准、餐饮服务企业餐饮 管理服务标准为依据,以现场检查抽查方式,对餐饮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2.工作人员如发生在岗吸烟或喝酒、打架等严重违纪行为,直接清退,每人次扣除餐饮服 务企业5000元,并对餐饮服务企业下达整改意见书。 3.因工作失误、失职而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或由于餐饮服务企业工作人员的原因造成 人身、财物损害、损失或重大安全事故的,由餐饮服务企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扣除餐 40 饮服务企业10000元。 4.考核办法纳入双方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3.5退出管理要求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终止合同: 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⑵违反双方合同(协议)的; ⑶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处以罚款或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 ⑷采购、加工《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食品的; ⑸因企业原因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⑹招标人考核满意度调查每季度2次以上(含2次)扣分超过20分的; ⑺被政府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或不良诚信记录的企业。 41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1、定义 1.1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包括所有的 附件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承担的专业服务。 1.3 “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 具、手册和其它技术资料及材料。 1.4 “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单位。 1.5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 1.6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服务实施的地点。 1.7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行业规范和合同约定,确 认合同项下的服务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技术规范和技术说明 2.1 本合同按合同中约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说明执行。 2.2 若合同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投标报价清单 3.1 投标报价清单应是本合同下合同价格的唯一和全部载体。但在任何情况下,投标报 价清单中的工作内容的列项及其工程量只是估算工程量,不应被理解是对乙方合同 工作内容的全部定义,也不能作为乙方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过程中应完成的实际 和确切的工程量。 4、现场勘察 4.1 应当认为,乙方在正式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对现场及其周边环境,以及甲方向 乙方提供的可用资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全面勘察和检查。 5、进场或开工 5.1 乙方应按甲方发出的通知中约定的时间开始服务。 5.2 为了保证进场后能尽快开始工作,乙方应在进场前做好乙方认为必要和适当的任何 准备工作。 6、合同服务期限 6.1 合同服务期限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 7、文件版权 7.1 甲方使用乙方的文件 由乙方负责编制的项目服务文档的版权,应属于乙方财产,甲方为了服务项目的开工、 运行、开展、变更、交付等目的,可以复制,使用此类文件。在征得乙方同意之前,甲 方不得为了其他目的使用、复制乙方的文件或将之提供给第三方。 7.2 乙方使用甲方的文件 甲方发布给乙方的关于甲方的要求和其它文件的版权,应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可为了 合同目的复制、使用此类任何文件。在征得甲方同意之前,乙方不得为了其他目的使用、 复制甲方的文件或将之提供给第三方。 8、工程监理 8.1 甲方有权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监理工程师/管理人员对服务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理。除 非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已经注明,甲方应在签发成交通知书之日后14天内,在工程开 工以前,将甲方委托的监理工程师的名称及其他详细资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9、甲方的一般责任和义务 9.1 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和协调。 9.2 除非合同另有约定,甲方有权委托监理工程师/服务监理员对服务进行监理,并对监 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利进行定义,且相应的通知乙方。 9.3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义务。 9.4 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它职责和义务。 9.5 遵守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10、乙方的一般责任和义务 乙方应履行合同中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10.1 乙方按照本合同完成的服务项目应完全符合合同并达到合同中约定的服务项目质 量的预期目的。乙方的工作应包括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内容。 10.2 乙方应为服务的准备、实施、竣工以及修补缺陷而提供所需的工作内容的照管、监 督、劳务、设备、材料、施工机械、临时工程以及其他所有相关物品或工作。 10.3其他经合同约定的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1、合同价款及结算 具体规定见合同格式部分条款。 43 12、服务期结束验收及移交 12.1验收的条件 12.1.1 只有当具备以下条件时,乙方方可申请竣工验收: ⑴ 服务项目按合同约定实施完毕。 ⑵ 验收资料齐备完整。 ⑶ 符合政府或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专利权 13.1乙方应保护和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于服务项目相关的任何乙方的设备、材料、施工 机械、工艺、方法、设计资料、项目成果等方面侵犯任何专利权、涉及商标或名称 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并应保护和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 导致和与此有关的一切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费用。 14、售后 14.1 保修范围 合同中写明的或隐含的由乙方的任何义务产生的任何工作以及合同中虽未提及但可合 理推论得到的对服务项目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有效运行、延续或为了符合及实 现合同目的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15、不可抗力 15.1 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在本条中,不可抗力系指甲方和乙方都不可预见、不可避免、 不能克服的超出认识控制和防范能力的事件。这类事件使合同一方的履约变得不可 能或非法。 不可抗力包括: ⑴ 天灾(地震、洪水、台风等); ⑵ 战争; ⑶ 由于适用法律的变更或任何适用的后继法规的颁布导致本合同的履行不再合法; ⑷ 其他合同双方一致认可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 15.2 如果在合同生效日期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从而阻止合同中义务的履行,在该不可 抗力影响的范围内,甲方和乙方均不应被认为违约或毁约。 15.3 如果甲方认为某一事件已构成不可抗力并可能影响其履行义务,应在此事件发生 时,立即通知乙方,并且只要合理可行,应继续履行合同中的义务。甲方还应将他 44 的建议通知乙方,目的在于完成服务内容以及减少甲方和乙方任何损失。 15.4 如果乙方认为某一事件已构成不可抗力并可能影响其履行义务,应在此事件发生 时,立即通知甲方,并且只要合理可行,应继续履行合同中的义务。乙方还应将他 的建议通知甲方,包括任何合理的履约替代方法。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实施 此类建议。 15.5 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9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 成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16、税费 16.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执行。 16.2 乙方在其合同价格中应包含政府或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税金、收费和基金。 16.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7、转让和分包 17.1 转让 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7.2 分包 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将分包项目。 18、合同修改 18.1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不得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 19、通知 19.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 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0、计量单位 20.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1、违约 21.1 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 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 全部经济损失。 21.2 除非双方协商将合同终止,或因乙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 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5 21.3 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交的质保金中扣除违约金及其它费用,质保金不足 部分,甲方保留追索的权利。 21.4 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 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21.5 按照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三日内,按银行规 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2、仲裁 22.1 甲方与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 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提交“ 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和仲裁。 22.2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2.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22.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23、适用法律 23.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4、质保金 24.1 质保金在规定的期限届满前完全有效并不计利息。 24.2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取得补偿。 24.3 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并报山东善誉招 标咨询有限公司备案。 25、合同生效及其它 25.1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双方签章外,本合同需经山东善誉招标咨询有限 公司审核同意并加盖合同审核章后生效。 25.2 本合同一式六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山东善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份。 46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参考) 政府采购合同 (公开招标: 类)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 方: 乙 方: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善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生成日期: 年 月 日 47 (甲方)所需 (服务名称)经山东善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名 称)以 招标文件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 (乙方)为中标投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 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1、合同一般条款 2、合同特殊条款 3、采购服务内容 4、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二、服务的名称、内容 (后附详细清单) 三、合同金额 餐厅运营费金额(单位:元/年): (大写); (小写) 四、付款 付款方式: 五、合同周期、服务地点、验收方式 1、合同期: 48 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验收方式: 自行验收 。 六、质保金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双方签章,同时加盖代理机构合同审核章后,合同生效。 八、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代理机构二份。 九、违约条款 (1)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中标人违 约,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采购单位违约,从采购款项中扣除。 (2)成交投标人给用户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成交投标人应给用户对高出违约 金的部分予以赔偿。 (3)成交投标人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 除支付违约金外,仍应实际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准。 十、合同发生纠纷时,向枣庄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49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帐 号: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帐 号: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50 第六部分 附 件 附件一: 投标函 投 标 函 山东善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 并提交投标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2、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们投标 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提供货物。 3、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中标人的权力。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见证/公证费,遵守贵机构有关招标的各项 规定。 我方若未成为中标人,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7、我方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 日。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帐 号: 投标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51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须提供)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 权我单位 (职务或职称) (姓名)为我单位本 次招标授权代理人,全权办理此次滕州市人民政府餐厅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SDGP370481202102000402)公开招标活动的一切有关事宜。代理人在该项目活动中所签署的一 切文件,我(单位)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授权。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授权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52 附件三:开标一览表 开 标 一 览 表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单位:元(人民币) 餐厅运营费总价(大、小写) 服务期 是否为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所投产品是否包含节能、环保产品(不包 含强制节能产品) □是 □否 注:1、此表可根据需要格式扩展。 2、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请在“□”上打“√”。 3、投标人投报节能、环保产品的(不包含强制节能产品),请在“□”上打“√”。 4、开标一览表上未做标注的,不享受以上政府采购政策。 年 月 日 53 附件四: 投标明细表 投标明细表(格式自拟) 54 附件五: 技术偏离表 技术偏离表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 投标文件的技术条款 说明 年 月 日 55 附件六: 商务偏离表 商务偏离表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年 月 日 56 附件七: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山东善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 (公司名称)现郑重声明,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我公 司无以下重大违法事项: 1、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的; 2、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3、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如有瞒报、虚报,我公司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公司名称(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57 附件八:政府采购诚信承诺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 (招标人) : 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项目编 号: )招标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 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未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投标人, 不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及其他参与招标活 动的人员行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三、不捏造事实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不以质疑或投诉为名排挤 竞争对手,干扰政府采购秩序。 四、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招标人订立有悖于招 标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及相关服务,不擅 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 报、1~3年内禁止参与滕州市采购活动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全部 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8 附件九: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有) 项目编号: 价格单位:元 注: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 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 购品目清单》(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9号),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并提供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国 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官网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官网截图 (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评分时不予加分。 年 月 日 序 号 产品名 称 企业名 称 品牌 规格型 号 认证机构 名称 中国环境 标志认证 证书编号 认证证 书有效 截止日 期 价格 单价 数量 小计 1 2 3 … 4 合计 59 附件十:节能产品明细表 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有) 项目编号: 价格单位:元 注: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 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 购品目清单》(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9号),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并提供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国 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官网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官网截图 (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评分时不予加分。 年 月 日 序 号 产品 名称 制造商 品牌 产品 型号 认证机构名 称 节能标志认 证证书号 节能产品认 证证书有效 截止日期 价格 单 价 数量 小计 1 2 3 … 4 合 计 60 附件十一: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有) 项目编号: 说明: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 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按规定 格式逐项填写,并提供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官网 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序 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 品牌 产品型号 认证机构名 称 节能标志认 证证书号 节能产品认证证 书有效截止日期 1 2 3 … 61 附件十二:小微企业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小型、微型企业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备注: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62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 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 (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 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63 附件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 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64 评分细则 评分因素 分数 评分标准 餐饮服务费 报价 1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 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 分=(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 企业业绩 10分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的同类的政府机关部门项目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份业绩得2分,满分10分。 企业实力 10分 投标人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 管理体系认证、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个得2分,满 分10分。 企业荣誉 4分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餐饮(或团餐)百强企业荣誉称 号的,每具备1个得1分,满分2分;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服务的项目具有“顾客满意的中国 好食堂”荣誉的,每具备1个得1分,满分2分。 服务方案 36分 1、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食堂服务方案完整、配餐方案无漏、 缺项,考虑周到,总体模式及配套措施完整、细致; 2、机构设立、运作流程、各项规章制度及档案资料建立管理情 况完善; 3、针对本项目的优势分析以及经验,如大型节庆、会议等的保 障措施,人员情况,组织计划;针对疫情的防护措施较成熟、完 善; 4、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能根据业主需求提出合理化 65 建议,或能合理展现报价单位的专业管理特色和经验; 5、有详细的食品安全应急事件处理预案; 6、项目负责人的综合素质及业务能力情况表述完善的。 以上6项,其中每项方案完善可行且全面的得6分,每项方案中存 在一条不完善的减1分,最多减6分;每缺一项减6分。 服务定位 5分 从服务好业主角度出发对项目的整体统筹规划、认识深刻、定位 合理方案完善可行且全面的得5分,每存在一项不完善的减1分, 减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人员配备 15分 1、根据团队人员配备情况,人员岗位设置进行评分,人员配备 合理充足,能够专人专岗,人员配备完善工作安排合理的得3分; 人员配备不足的本项不得分;人员要求存在岗位不符的每有一人 减1分;减完为止。 2、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国家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中式 烹调师高级及以上证书;高级及以上公共营养师证书;食品安全 管理师证书;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项目经理全部满足以 上要求的得4分,缺项不得分。 3、拟派项目厨师长持有国家认可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持有 高级及以上公共营养师证书;中式烹调师高级及以上证书;餐饮 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高级营养配餐员证书;厨师长全部满足 以上要求的得4分,缺项不得分。 4、拟派的厨师中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每有一个得1分, 最高得2分。 5、拟派的人员中具备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资质的得2分(须提供 66 职业资格证书)。 服务保证 措施 10分 投标人组织机构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保密措施、食品安全等能 做到机构健全,建立完 整的工作台帐、工作信息收集、意见反 馈等措施,方案完善可行且全面的得10分,每存在一项不完善的 减1分,减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备注: 1、所有投标中所有涉及的证书、合同等加分项目原件扫描件必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2、近三年是指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 3、备注: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 38 号第三条加强政府采购执行管理,对于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 息,投标人无需提供原件,查询的相关截图、网址链接可以放在投标文件中便于评审专 家审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四、投标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一、说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编制 四、开标、评审与定标 六、合同签订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见证费/见证费 八、处罚、质疑 34.8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 九、保密和披露 十、解释权 第三部分 项目说明 1.项目说明 2.采购需求 3.商务条件 (公开招标: 类)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二、服务的名称、内容 三、合同金额 四、付款 五、合同周期、服务地点、验收方式 六、质保金 七、合同生效 八、合同保存 九、违约条款 十、合同发生纠纷时,向枣庄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六部分 附 件 附件一: 投标函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须提供) 附件三:开标一览表 附件四: 投标明细表 附件五: 技术偏离表 附件六: 商务偏离表 附件七: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附件八:政府采购诚信承诺 附件九: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附件十:节能产品明细表 附件十一: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 附件十二:小微企业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附件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