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编号:LD-RKZ-202109140-2
项目名称:2021年“国培计划”教师培训后勤服务项目三次(三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拉萨市城关区哈达集团公司日喀则哈达神湖酒店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藏日喀则市青岛路14号
中标(成交)金额:648960.00元(大写:陆拾肆万捌仟玖佰陆拾元整)
四、主要标的部分信息
名称: |
2021年“国培计划”教师培训后勤服务项目三次 |
服务范围: |
教师培训后勤服务 |
服务要求: |
1、高中思政教师课程设计能力提升培训 2、考务专职人员能力提升培训 3、小学藏语乡村教师能力提升培训 4、初中思政教师课程设计能力提升培训 5、专兼职人员能力提升培训 6、初中历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 7、乡村小学思政教师能力提升培训 |
服务期限: |
1年 |
服务标准: |
1.参与竞标的酒店需免费提供现代化的培训教室(其中第三包提供至少50人参训的培训教室)。 2.为学员提供安全、卫生、舒适的住宿环境。标准间室内实施设备齐全,通网、通电视,有空调、洗漱用品,坚持每天清扫、消毒,室内面积不少于20㎡,环境安静,疫情防控措施到位。 3.为学员提供安全、卫生、可口的餐饮服务(早餐:稀饭、豆浆、牛奶、酥油茶、甜茶、馒头、包子、鸡蛋、豆腐乳、两种以上咸菜、两种以上热菜、两种以上点心、两种以上水果;午餐:米饭、面条、馒头、四个荤菜、两个小菜、一个汤、两种水果;晚餐:米饭、面条、馒头、四个荤菜、两个小菜、一个汤、两种水果)。午餐和晚餐菜品不能重复,保质保量,并能根据学员要求提供菜品。如出现因食物中毒、学员吃不饱吃不好等现象,导致的不良后果,均由服务酒店负责。 4.接送专家(机场、火车站),安排技术人员全程调试设备、场地管理,并协助班主任完成学员报到工作,做好学员住宿管理,提供茶水或矿泉水。 5.所有学员(含专家)统一按照住宿费110元/人天(含早餐)或220元/间天,生活费100元/人天(50元/人餐)的标准执行,经费结算时,按照实际房间数量及学员就餐数量费用结算,并能提供正规发票。 6.根据国培计划相关文件及《教师培训绩效评估指标》要求,学员对住宿、饭菜的满意率必须达到90%。 7.经费结算时,按照实际房间数量及学员就餐数量费用结算,并能提供正规发票。 |
五、评审专家名单:义兴达瓦、渠敬华、苏祥、宁英林、谭铁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中标价的1.45% 9409.9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日喀则市教育局
地 址: 日喀则市
联系方式: 18076926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西藏霖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日喀则市浦东路南侧丹吉林花园小区11-4
联系方式: 13658991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田女士
电 话: 1365899160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2021年“国培计划”教师培训后勤服务项目三次招标文件.doc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 拉萨市城关区哈达集团公司日喀则哈达神湖酒店有限公司一三 .doc
目 录
TOC \o "1-1" \h \z \u HYPERLINK \l "_Toc44352845" 第一部分 三次招标公告 2
HYPERLINK \l "_Toc44352846"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5
HYPERLINK \l "_Toc44352847" 第三部分 服务协议(合同格式) 15
HYPERLINK \l "_Toc44352848" 第四部分 服务要求 22
4
HYPERLINK \l "_Toc44352853" 第六部分 评分方法和标准 45
第一部分 三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国培计划”教师培训后勤服务项目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 3日10 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D-RKZ-202109140-2
项目名称:2021年“国培计划”教师培训后勤服务项目三次
预算及最高限价金额:一包:117.6万元、二包:70.56万元、三包:65.52万元、四包:77.28万元
采购需求:教师培训后勤服务。(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有关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对中小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报价文件需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 12日至2021年10月 18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现场发售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年11月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zang.gov.cn/)》、《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http://xzspj.rikaze.gov.cn/)》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如以公司组织身份购买,法人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委托人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委托书、经办人和法人身份证明,每页加盖公章,并登录《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在该项目公告页下点击链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表格信息,并有法人签字及加盖公章。以个人身份购买,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即可。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日喀则市教育局
地址:日喀则市
联系方式:18076926889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藏霖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日喀则市浦东路南侧丹吉林花园小区11-4
联系方式:田女士:13658991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13658991609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内容规定 |
---|---|---|
1 |
项目名称 |
2021年“国培计划”教师培训后勤服务项目三次 |
2 |
采购人 |
名 称:日喀则市教育局 地 址:日喀则市 联 系 人:谭先生 联系方式:18076926889 |
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西藏霖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日喀则市浦东路南侧丹吉林花园小区11-4 联 系 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13658991609 |
4 |
资金来源 |
国家资金 |
5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6 |
招标内容 |
教师培训后勤服务(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
7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有关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为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 |
投标有效期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90日历天 |
9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以公对公的形式从投标企业账户统一缴入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一包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0000.00,大写:贰万元整;二包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000.00,大写:壹万元整;三包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000.00,大写:壹万元整; 四包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000.00,大写:壹万元整; 3、递交方式: (1)递交要求: 采用银行汇票、电汇、网银转账、转账支票,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内到达下列采购人指定账户: 户名: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5405010736360000134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喀则分行 采用保单、保函应当由具有相关资格的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保单,并注明保证金所交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2)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日 10时 00 分 (3)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中。单据备注“2021年“国培计划”教师培训后勤服务项目三次一包投标保证金”或“21年后勤服务三次二包投标保证金”或“LD-RKZ-202109140-2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能通过符合性评审。 |
10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函一份(应附投标人承诺书、报价一览表、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格审查文件一份;整体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纸质文档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档一份(U盘)。 注:电子文件内容須提供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完整投标文件 |
11 |
开标 |
时间:2021年11月3日10时 00分 地点: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年 11月 3日10 时00 分 |
13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14 |
履约担保 |
中标的投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履约担保(担保形式为:转账,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账户),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单位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
15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需签字、盖章处签署全名、加盖公章。 |
16 |
装订要求 |
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17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地址: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或签字); 2021年 11月3日10时00分前不得开封。 |
18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中标价的1.45%,由中标单位支付。 |
19 |
其他 |
按合同约定 |
20 |
评标委员会组成 |
1、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服务、经济方面的专家4人; 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日喀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1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天 |
22 |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23 |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
24 |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 |
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25 |
核心产品 |
教师培训后勤服务 |
26 |
服务期限 |
1年 |
注:投标须知前附表与正文的序号不一一对应。 |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总 则
1、使用范围: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日喀则市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西藏霖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2“投标人”系指响应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投标文件的服务商或投标人。
3、合格的投标人
3.1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有关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为准;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规定作出响应。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其他部分组成。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3.5采购单位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并废除其投标,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⑴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⑵响应投标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失实的。
⑶投标人不得实施下列法律禁止的行为:
a.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b.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c.向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d.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招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说明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服务、购买、招标程序和合同条件。招标文件包括:
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知
服务协议
服务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评分方法和标准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对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的,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当立即向采购人发出回函予以确认。
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如延长投标时间,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投标文件的编写
8、投标文件语言
8.1由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和往来书信应以中文书写。
9、计量单位
9.1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附件1报价一览表
附件2投标报价明细表
附件3 投标函
附件4投标保证金
附件5承诺书
附件6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6.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附件6.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6.3参加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附件7近三年同类业绩
附件8财务状况报告
附件9业务服务方案
附件10服务承诺
附件11有利于本项目进行的其他相关资料
附件12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附件13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函
附件14技术响应
11、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逐项填写各文件并提交相应证明资料。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要求的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2.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单位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采购人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回投标的;
(2)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12.3投标保证金采用的形式、金额和交纳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4凡没有根据本须知13.1和第13.2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2.5退还投标保证金请向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应在规定的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3.2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函1份,资格审查文件1份,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1份(U盘) ,每份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投标函”“资格审查文件”“正本”或“副本”“电子文档”。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但必须加盖鲜章。
14.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才有效。
14.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按以下要求密封。
投标文件纸质文档(含投标文件全部内容)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单独密封后再一起合封,投标函、资格审查文件及电子文档分别单独密封,外封套的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封套上应注明“整体投标文件”“投标函”“资格审查文件”“电子文档”及:
⑴采购人名称:
⑵采购人地址:
⑶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⑷投标单位名称:
⑸投标单位地址(加盖投标人公章);
⑹2021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封。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采购人不予接收。
1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6.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采购人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6.3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7、迟交的投标文件
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并原封退回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8.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8.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返还。
五、开标及评标
19、开标
19.1采购人应当按招标公告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采购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参与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9.2 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或监督人员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单位当众拆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服务期、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的相关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的投标人,评标时不予承认。
19.3采购人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19.4若采购方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督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采购方宣读的内容。
20、评分方法和标准
详见第六部分。
六、确定中标
21、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和详细评审。将通过详细评审打分,按照分值的高低排序。
22、确定中标中标人
2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2.2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顺序确定中标人。
接受或拒绝投标的权利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在授标之前保留接受或拒绝投标人中标的权利,且对因此受到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标通知书
24.1在投标有效期内,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4.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5、签订合同
25.1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按国家相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25.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6、履约保证金
中标的投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单位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7、腐败和欺诈行为
27.1采购人和中标人在本次招标、合同签订及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27.1.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过程中或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通过提供或变相提供、接受或变相接受、索取或变相索取任何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7.1.2“欺诈行为”是指中标人在招投标过程或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恶意串通、虚构事实,损害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包括投标人之间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后恶意串通投标,人为地使投标丧失公平竞争性,扰乱招投标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
27.2在招投标过程或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被推荐的中标人在本招标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应当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解除已经签订的采购合同。
28、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
29、中标服务费
29.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中标价的1.45%,由中标单位支付。
29.2中标人未按29.1条规定办理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第三部分 服务协议(合同格式)
(仅供参考,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勘察设计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国内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实施地点:
第二条:本合同项目名称:
第三条:勘察设计要求
(一)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勘察设计所需基础资料。
(二)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尽快完成项目勘察设计,并按照《招标文件》上明确的时间要求和双方约定的具体时间要求,完成设计并提交设计文件。
第四条:费用标准及支付
(一)本项目设计费按照 价格收取;
(二)本合同费用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收到设计文件并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比例提供的设计费用金额、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以及“付款申请”并附“合同关键页”后,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和时间支付设计费用。
(二)设计费用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银行转账支付至乙方指定帐户即视为支付。
(三)设计费用支付方式: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为配合乙方设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甲方应将下列资料(基础资料)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提供给乙方:
1、基础资料的名称:。
2、基础资料的技术要求:签订合同为准。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有异议的,应在 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该基础材料。甲方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 3个工作日内答复。
(二)乙方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期间,甲方提供必要的合作,包括配合乙方现场调查、收集资料、为乙方赴现场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便利条件。
(三)本工程设计如属于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工程的施工、调测和竣工验收各阶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共同参加。乙方应当按时参加并配合工作。
(四)甲方应及时验收乙方交付的设计成果。甲方认为乙方交付的设计成果未达到设计要求的,可通知乙方修改,直到甲方认为交付的设计成果达到设计要求为止。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的增加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阶段性支付比例和时间支付合同费用。
(六)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委托项目、规模、条件或提交的基础资料错误,或提交的基础资料作较大变动,造成设计文件的修改、补充调整、局部或全部重做等,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耗工日加付合同费用。
(七)因乙方在设计时未按照甲方提供的相关技术参数要求进行设计,造成项目建设过程中或项目建成后纵向横向对接不上等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以及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或国家关于设计文件的编制办法、或有关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等进行设计,并按合同约定的进度和质量,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变更、概预算书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工作等全部内容文件。
(二)因乙方在设计时未按照甲方提供的相关技术参数要求进行设计,造成项目建设过程中或项目建成后纵向与自治区、县(区)、乡镇等对接不上,横向与公安机关等综治委成员单位对接不上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
(三)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所有基础资料,并承担对甲方提供的所有基础资料及设计成果及其相关文献资料的保密义务,并应层层签订保密承诺书。乙方在履行完本合同后3日内应向甲方归还甲方提供的所有基础资料。
(四)乙方对提交的相关设计文件及其内容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审查或批准意见,及时对设计文件做相应的修改、补充调整、局部或全部重做。
(五)乙方负责施工图交底,并应根据甲方要求必须派驻设计代表留驻施工现场配合解决施工中所有技术方面的问题。
(六)乙方应参加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分步分次验收工作,复核施工单位的结算书。
(七)乙方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按规定全额计列安全生产费用。
(八)乙方应对设计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负责,如发生人员安全事故,乙方负责处理,支付相关费用并承担全部责任。
(九)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任何工作成果及其他资料。
(十)乙方应坚持全生命周期效益最大化原则,统筹考虑技术先进性和经济合理性及高原高海拔气候条件,编制设计方案和概预算,严格控制工程造价,确保投资效益,用合理的造价实现建设目标和投资效益,同时乙方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信息化产品或设备更新换代较快的实际,尽可能地超前设计,既满足当前系统功能及业务应用需求,又能确保至少5年内处于同类系统的先进性;在满足通信系统质量的前提下,工程设计时应及时与甲方和/或其下属机构及相关部门勤于沟通,考虑优先使用利旧设备和材料,明确说明利旧设备、利旧材料的使用方案。
第八条:交付及验收
(一)乙方应保证设计文件的表现形式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设计文件,一经发现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做出修改。
(二)甲方自收到设计文件后 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验收,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乙方。若涉及设计文件的修改、补充调整、局部或全部重做,乙方应自收到甲方通知发出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或补充调整。或自收到通知发出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完成局部重做,或自甲方通知发出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重做,并将修改、补充调整、重做后的设计文件交付审查、验收。
第九条:权利归属及侵权处理
(一)本合同涉及文件(包括设计方案、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阶段性设计文件(如有)等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所有文件资料及设计相关成果)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为完成甲方委托事项而套用他人设计成果的,应保证原作者和/或著作权人对乙方与甲方约定的设计制作成果无任何异议;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示与原作者或著作权人签订的作品许可使用合同或其他许可使用证明。
(三)乙方保证设计文件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侵犯其知识产权、其他人身及财产权利的,乙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鉴定评估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第十条:乙方保证
(一)乙方保证,于本合同签订时及履行过程中持续具备开展本合同项下设计工作所必须的一切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业务资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
(二)乙方保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各专业设计规范要求及本合同约定开展设计工作。如发现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整改期届满而整改仍未通过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三)乙方保证,为开展本合同项下设计工作所配合的设计代表等全部设计人员均为乙方正式在册人员、均具备开展设计工作的合法资格,而不得使用挂靠队伍。乙方应对设计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承担责任,如发生人员安全事故,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保证,独立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设计工作,不允许主体分包,允许室内装修设计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乙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付设计文件的,每延迟交付一日,应当按照本合同总价的 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逾期 15日仍未交付符合甲方要求的设计文件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支付上述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符合相关文件精神和技术要求的,乙方应当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调整、修改或重做,并按照合同费用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如设计文件经乙方再次调整、修改或重做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以及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按照合同费用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四)如因乙方设计误差造成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事故损失的,乙方应负责采取补救措施予于解决;同时,乙方应免收该部分合同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向西藏自治区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三)起诉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及起诉的其他部分。
第十三条:银行账户信息
甲方(开票信息)
乙方(收款信息)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 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代替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协议。
(四)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更改,均须经合同双方书面确认。
(五)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六)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
(七)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模仿对方的单位名称、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八)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该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九)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甲方向其关联公司透露前述内容的,不受此限。
(十)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果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全文结束,以下无正文)
甲方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签约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签约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 服务要求
2021年“国培计划”—日喀则市教师培训招标计划表
标段 |
班级 |
人员要求 |
计划培训时间 |
教科所 |
负责部门 |
备注 |
计划天数 |
一包 |
新分学前教师岗前培训第一批 |
学员人数小于等于80人 |
11月2日-11月11日 |
教科所 |
教师工作科 |
场地要求80人/班 |
10 |
新分学前教师岗前培训第二批 |
学员人数小于等于80人 |
11月14日-11月23日 |
教科所 |
教师工作科 |
场地要求80人/班 |
10 |
|
新分学前教师岗前培训第三批 |
学员人数小于等于80人 |
11月26日-12月5日 |
教科所 |
教师工作科 |
场地要求80人/班 |
10 |
|
新分学前教师岗前培训第四批 |
学员人数小于等于80人 |
12月8日-12月17日 |
教科所 |
教师工作科 |
场地要求80人/班 |
10 |
|
新分学前教师岗前培训第五批 |
学员人数小于等于80人 |
12月21日-12月30日 |
教科所 |
教师工作科 |
场地要求80人/班 |
10 |
|
新分学前教师岗前培训第六批 |
学员人数小于等于80人 |
2022年1月3日-1月12日 |
教科所 |
教师工作科 |
场地要求80人/班 |
10 |
|
新分学前教师岗前培训第七批 |
学员人数小于等于80人 |
2022年1月14日-1月23日 |
教科所 |
教师工作科 |
场地要求80人/班 |
10 |
|
二包 |
高中语文教师能力提升培训 |
学员人数小于等于48人 |
11月2日-11月11日 |
教科所 |
教师工作科 |
场地要求50人/班 |
10 |
小学数学乡村教师能力提升培训 |
学员人数小于等于48人 |
11月14日-11月23日 |
教科所 |
教师工作科 |
场地要求50人/班 |
10 |
|
新分中小学教师能力提升培训 |
学员人数小于等于48人 |
11月26日-12月5日 |
教科所 |
教师工作科 |
场地要求50人/班 |
10 |
|
中小学美术乡村教师能力提升培训 |
学员人数小于等于48人 |
12月8日-12月17日 |
教科所 |
教师工作科 |
场地要求50人/班 |
10 |
|
小学英语乡村教师能力提升培训 |
学员人数小于等于48人 |
12月21日-12月30日 |
教科所 |
教师工作科 |
场地要求50人/班 |
10 |
|
小学语文乡村教师能力提升培训 |
学员人数小于等于48人 |
2022年1月3日-1月12日 |
教科所 |
教师工作科 |
场地要求50人/班 |
10 |
|
初中物理教师(实验教学)能力提升培训 |
学员人数小于等于48人 |
2022年1月14日-1月23日 |
教科所 |
教师工作科 |
场地要求50人/班 |
10 |
|
三包 |
高中思政教师课程设计能力提升培训 |
学员人数小于等于40人 |
11月2日-11月11日 |
教科所 |
教师工作科 |
场地要求50人/班 |
10 |
考务专职人员能力提升培训 |
学员人数小于等于40人 |
11月14日-11月23日 |
考试中心 |
教师工作科 |
场地要求50人/班 |
10 |
|
小学藏语乡村教师能力提升培训 |
学员人数小于等于48人 |
11月26日-12月5日 |
教科所 |
教师工作科 |
场地要求50人/班 |
10 |
|
初中思政教师课程设计能力提升培训 |
学员人数小于等于40人 |
12月8日-12月17日 |
教科所 |
教师工作科 |
场地要求50人/班 |
10 |
|
专兼职人员能力提升培训 |
学员人数小于等于48人 |
12月21日-12月30日 |
教科所 |
教师工作科 |
场地要求50人/班 |
10 |
|
初中历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 |
学员人数小于等于48人 |
2022年1月3日-1月12日 |
教科所 |
教师工作科 |
场地要求50人/班 |
10 |
|
乡村小学思政教师能力提升培训 |
学员人数小于等于48人 |
2022年1月14日-1月23日 |
教科所 |
教师工作科 |
场地要求50人/班 |
10 |
|
四包 |
中小学校长治校能力提升培训 |
学员人数小于等于48人 |
11月2日-11月11日 |
教科所 |
教师工作科 |
场地要求50人/班 |
10 |
中小学音乐乡村教师能力提升培训 |
学员人数小于等于48人 |
11月14日-11月23日 |
教科所 |
教师工作科 |
场地要求50人/班 |
10 |
|
中小学体育乡村教师能力提升培训 |
学员人数小于等于48人 |
11月26日-12月5日 |
教科所 |
教师工作科 |
场地要求50人/班 |
10 |
|
初中生物教师(实验教学)能力提升培训 |
学员人数小于等于48人 |
12月8日-12月17日 |
教科所 |
教师工作科 |
场地要求50人/班 |
10 |
|
初中化学教师(实验教学)能力提升培训 |
学员人数小于等于48人 |
12月21日-12月30日 |
教科所 |
教师工作科 |
场地要求50人/班 |
10 |
|
乡村小学科学教师能力提升培训 |
学员人数小于等于48人 |
2022年1月3日-1月12日 |
教科所 |
教师工作科 |
场地要求50人/班 |
10 |
|
新分学前教师岗前培训第八批 |
学员人数小于等于80人 |
2022年1月14日-1月23日 |
教科所 |
教师工作科 |
场地要求80人/班 |
10 |
1.参与竞标的酒店需免费提供现代化的培训教室(其中第一、第四包提供至少80人参训的培训教室,第二、第三包提供至少50人参训的培训教室)。
2.为学员提供安全、卫生、舒适的住宿环境。标准间室内实施设备齐全,通网、通电视,有空调、洗漱用品,坚持每天清扫、消毒,室内面积不少于20㎡,环境安静,疫情防控措施到位。
3.为学员提供安全、卫生、可口的餐饮服务(早餐:稀饭、豆浆、牛奶、酥油茶、甜茶、馒头、包子、鸡蛋、豆腐乳、两种以上咸菜、两种以上热菜、两种以上点心、两种以上水果;午餐:米饭、面条、馒头、四个荤菜、两个小菜、一个汤、两种水果;晚餐:米饭、面条、馒头、四个荤菜、两个小菜、一个汤、两种水果)。午餐和晚餐菜品不能重复,保质保量,并能根据学员要求提供菜品。如出现因食物中毒、学员吃不饱吃不好等现象,导致的不良后果,均由服务酒店负责。
4.接送专家(机场、火车站),安排技术人员全程调试设备、场地管理,并协助班主任完成学员报到工作,做好学员住宿管理,提供茶水或矿泉水。
5.所有学员(含专家)统一按照住宿费110元/人?天(含早餐)或220元/间?天,生活费100元/人?天(50元/人?餐)的标准执行,经费结算时,按照实际房间数量及学员就餐数量费用结算,并能提供正规发票。
6.根据国培计划相关文件及《教师培训绩效评估指标》要求,学员对住宿、饭菜的满意率必须达到90%。
7.经费结算时,按照实际房间数量及学员就餐数量费用结算,并能提供正规发票。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录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附件1报价一览表
附件2投标报价明细表
附件3 投标函
附件4投标保证金
附件5承诺书
附件6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6.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附件6.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6.3参加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附件7近三年类似业绩
附件8财务状况报告
附件9业务服务方案
附件10服务承诺
附件11有利于本项目进行的其他相关资料
附件12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附件13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函
附件14技术响应
附件1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总报价 |
小写:(元),大写: |
投标保证金 |
小写:(元),大写: 是否已提交: |
服务期限 |
|
服务要求 |
|
投标有效期 |
|
招标文件认同程度 |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2投标报价明细表
投标报价明细表
投标项目名称:
序号 |
服务名称 |
详细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
总价 |
(元)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3投标函
投标函
(采购人):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
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关系。
5、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日历天。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