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表日期:2021年11月9日 |
扬州市中医院食堂委托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市中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扬州市中医院食堂委托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扬州市中医院食堂委托管理服务 2、项目编号:JDCGDL2021014 二、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1年8月-2021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提供2021年8月-2021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须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拍摄中央厨房生产环境、设施设备、物资等视频介绍,若无中央厨房,则需拍摄现有经营场所的视频,U盘拷贝,单独密封; (三)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投标人自行查勘现场。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9日至 2021年11月 16 日 (北京时间) 方式:在“扬州市中医院网”、“中国招投标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资料费300元/份(开标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市中医院网”、“中国招投标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扬州市中医院网”、“中国招投标网”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981855826@qq.com,邮件标题备注项目及编号),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 16 日23:59:59。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中医院网”、“中国招投标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12月1日下午 2: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日下午 2: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汤汪乡人民政府5楼8515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日下午 2:30 开标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汤汪乡人民政府5楼8515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展惠 电话:13773586331 办公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汤汪乡人民政府5楼 (二)采购单位:扬州市中医院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18051057012 办公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文昌中路577号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代理机构场内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门口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各投标人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 3、非本市的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出具所在的健康证明或苏康码(绿色)。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9日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211199756529 |
编号:JDCGDL2021014
扬州市中医院食堂委托管理服务
公开招标文件
采 购 人:扬州市中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 放 日 期:2021年 11 月 9 日
目 录
TOC \o "1-3" \f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5
第四章 项目需求 19
第五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2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市中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扬州市中医院食堂委托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扬州市中医院食堂委托管理服务
2、项目编号:JDCGDL2021014
二、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1年8月-2021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提供2021年8月-2021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须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拍摄中央厨房生产环境、设施设备、物资等视频介绍,若无中央厨房,则需拍摄现有经营场所的视频,U盘拷贝,单独密封;
(三)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投标人自行查勘现场。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9日至 2021年11月 16 日 (北京时间)
方式:在“扬州市中医院网”、“中国招投标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资料费300元/份(开标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市中医院网”、“中国招投标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扬州市中医院网”、“中国招投标网”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981855826@qq.com,邮件标题备注项目及编号),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 16 日23:59:59。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中医院网”、“中国招投标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12月1日下午 2: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日下午 2: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汤汪乡人民政府5楼8515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日下午 2:30
开标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汤汪乡人民政府5楼8515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展惠
电话:13773586331
办公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汤汪乡人民政府5楼
(二)采购单位:扬州市中医院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18051057012
办公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文昌中路577号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代理机构场内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门口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各投标人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
3、非本市的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出具所在的健康证明或苏康码(绿色)。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9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招标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JDCGDL2021014项目。
2、投标人
2.1 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即“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合格的投标人
2.2.1 满足投标邀请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
2.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开标时以现金形式缴纳,售后不退。
4.3代理服务费:本次采购由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机构。
(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2)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转账、现金等形式支付;
4.4专家评审费按扬财购【2020】40号文《扬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项目需求
(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6)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6.2 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
6.3 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6.4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的十日前按投标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扬州市中医院网、中国招投标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8.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9、投标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和编制
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通知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信证明文件、响应偏离表、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表等部分;
10.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应逐页编码,不得跳页(包括但不限于证明材料、声明及产品介绍、彩页等),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0.3 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相应的投标文件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
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信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
11.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1.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1.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
12、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货物说明
12.1 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2.2 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
12.3 培训计划;
12.4 详细阐述所投货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
12.5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3、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
13.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3.2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
14、投标保证金
依据苏财购〔2020〕52号文,本项目不交投保证金。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5.2 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6、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6.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2 投标文件正本中,除招标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
16.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17.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17.2.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17.2.2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
17.2.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8、投标截止日期
18.1 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8.2 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9、迟交的投标文件
19.1 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
20.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20.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0.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21、开标
21.1 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1.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代表、监委、投标人代表等参加。
21.3 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21.4 开标时请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21.5 代理机构将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各投标人需仔细核对开标纪录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
22、评标委员会
22.1 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2.2 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2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3.1公开开标后,直至签订合同之日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3.3 在评标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工作人员与投标人联系。
23.4 代理机构和评委会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23.5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如需了解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代理机构进行查询,逾期将不予受理。
24、投标的澄清
24.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4.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4.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信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反馈。
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扬州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25.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采购人)和见证方(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5.4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否则不允许修正。
25.5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5.6 关于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要求:
25.6.1 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品目时,无特殊原因的,应当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含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产品)。
25.6.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告的时间、内容为准。
25.6.3 本次采购所涉及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品目时,须提供网站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关产品信息的截图资料并按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清单截图资料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
26、无效投标、废标及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处理
26.1无效投标条款
26.1.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6.1.3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6.1.5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26.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该范围);
26.1.8 投标人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扬州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26.1.9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6.1.11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26.2废标条款:
2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6.2.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26.2.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6.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6.2.5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2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26.3.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6.3.2 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27、确定中标单位
27.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27.2 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7.3代理机构将在扬州市中医院网、中国招投标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7.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27.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7.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7.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27.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27.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7.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2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
27.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7.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7.5.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7.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8质疑处理
28.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原件送达)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28.1.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8.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28.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8.2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8.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8.4质疑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8.4.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28.4.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28.4.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28.4.4提起质疑的日期;
28.4.5质疑申请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
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质疑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
28.5代理机构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8.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8.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8.8 诚实信用
28.8.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8.8.2 投标人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投标人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28.8.3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8.8.4 投标人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28.8.5 投标人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投标人诚信档案。
29、中标通知书
29.l 中标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9.2 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签字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若无回复,则公告后视同中标供应商已经知悉并同意接受。
29.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9.4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30、 签订合同
30.l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否则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0.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0.3 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或致使合同履行中发生违约现象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30.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1、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3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31.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32、履约保证金
32.1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缴纳20000元至采购人账户。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投标人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果中标投标人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采购人有权取消本次采购中标决定。
32.2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不计利息。合同履行结束后,在无质量问题或合同纠纷的前提下,中标人凭采购人签署的“履约保证金退款通知”、履约保证金收据原件,前往采购人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补充,但补充内容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以及通用条款,不得作实质性修改。
甲方:扬州市中医院
乙方:
为保障甲方职工餐饮品质,甲方委托乙方对医院职工食堂进行服务管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标,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执行。
一、托管期限
从2021年 月 日至 2022 年 月 日止。
二、托管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医院职工食堂,无偿提供工作准备间、厨房、餐厅、现有的设备设施、餐具,具体明细见【交接清单合同附件】。乙方须按规操作,爱惜使用。如人为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或赔偿。
2、乙方人员配置情况: 。人员配置可根据经营情况适时增减,甲方不予干涉。
3、乙方按质按量按时提供符合营养卫生及花色品种丰富的餐饮食品及优质服务。
4、乙方自带流动资金,实行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管理下的自主服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营机制。
5、甲方委托乙方管理服务,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由乙方全权负责。
三、供应模式
1、餐饮供应要求:
食堂对职工中、晚餐供应采用套餐制:
(1)内部职工、实习人员刷卡用餐(午餐、晚餐)供应标准为:
7元套餐一:1大荤1小荤2素菜1饭1汤
9元套餐二:2大荤2素菜1饭1汤
大荤小荤种类均不低于3种,素菜种类不低于4种,由员工自由选择。
(2医院加班工作餐供应标准为10元套餐或相应需求。
(3其余三餐品种乙方自主供应,明码标价,自主定价原则上不得高于周边饭店餐厅定价,用餐人员自由选购。供应品种应包含套餐、小炒、米饭、面点等。
2、职工及实习人员就餐刷卡(凭卡可以在食堂以超市的价格订购大米、油、饮料、酒类等商品),病员及家属及来客凭现金买票就餐。
3、为住院病员提供营养套餐(糖尿病餐、高血压餐、流质、半流质、药膳养身餐等)及免费订、送餐服务,营养套餐需经甲方营养室审核,供应价格自定且经甲方审核同意。
4、在不影响为甲方职工、病员及家属供餐的前提下,乙方可向周边写字楼、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供餐,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职工用餐以及节假日值班就餐及实习人员、外单位来医院办事人员用餐的就餐权,套餐结算标准参照职工餐。
2、甲方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监管,特别针对安全保障和食品卫生等问题,一旦发现隐患,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或食物中毒等事故,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乙方应保证食堂三餐正常供应。除不可抵抗力外,造成误餐或停餐,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1000元/次。
4、甲方负责食堂设备设施(含送餐车)的投入和维修以及新设施设备售后维修。如设备为乙方人为损坏则乙方负责维修费用。以保证正常的食堂营运。甲方对现有食堂的水电、灯具负责一次性维修配置到位,由乙方负责后续维修(如甲方同意维修,乙方应支付维修成本费)。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食堂治安秩序,并加强对本单位员工的素质教育。
5、甲方每月组织或卫生主管部门组织食堂服务满意度测评,食堂服务满意度应确保85%以上,满意度每降低1%,甲方有权对乙方按当月刷卡额的1%进行处罚,月度一并结算。
6、乙方出现违约情况时,甲方须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尽快调查落实整改,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甲方,如甲方给出整改建议乙方逾期不予理睬,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进行处罚。
7、甲方每月结算费用时给予乙方上月食堂二楼职工餐厅刷卡总金额10%的补贴。从甲方食堂上月能源总费用中予以扣减。乙方经营期间所有能源耗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每月结算。
8、甲方须在每月15日前及时结算支付乙方上月刷卡餐费。住院病人食堂就餐如需要开票由乙方负责。
9、甲方规定院内职工卡现有充值标准在食堂内进行用餐和消费,充值标准每月不低于150元/人。
10、乙方经营食堂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中止与乙方签订的合同:
、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发生食品中毒事故;
、食堂检查反馈连续三个月满意度低于70%,就餐人员投诉强烈;
、食堂卫生及食品卫生检查严重不合格,屡次(三次)指出整改不及时到位,经常与顾客争吵屡次不改;
11、食材直接成本(仅主材成本+辅材成本,不含水电汽费用、人工费)不得低于售价的50%,如经发现食材成本低于售价50%,甲方有权对乙方定价进行指导,乙方需配合执行,若乙方无法提供相关证据且拒绝配合执行指导价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协助甲方办理(年审)餐饮卫生许可证,费用甲方承担,并在食堂显著位置公布上墙。
2、乙方自主经营服务,自负盈亏,乙方自主聘用、调配工作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的劳务、社保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管理、菜肴的搭配与制作、环境卫生、供餐服务等。乙方必须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做到饭菜新鲜可口、菜色花样翻新、营养搭配科学。乙方必须严格操作规程,规范使用和爱护甲方的设备,定期清洗保养维护设备,保证食堂环境整洁(含油烟、排水管道)。因乙方操作不当人为因素造成甲方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4、乙方应按国家及有关部门和甲方要求做好消防、卫生、治安等工作。在托管期内的安全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5、食堂工作人员均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按卫生部门规定进行体检,按防疫规定进行核酸检测,费用乙方负责。
6、乙方依照有关规定,定期对食堂进行消毒清洁,做好防鼠、灭蝇、灭蟑、灭蚊等除四害工作,保持整洁卫生的生产服务环境。乙方工作人员上班时须统一工作着装,佩戴帽子、口罩等劳保用品。
7、乙方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按食堂操作规程及卫生管理制度实施。
8、乙方必须确保食物的质量,严把进货渠道及进货质量关。乙方要确保蔬菜、肉食品等卫生,做到食品卫生以及环境卫生达标合格,做到进货渠道、索证资料规范,符合政府卫生监督部门相关规定,随时接受政府相关监督和管理部门的检查。每餐食品留样,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9、乙方经营期内不得以甲方食堂名义对外签订任何超出其经营范围的协议,乙方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全权负责,概与甲方无关。
10、乙方应每月安排人员与甲方对账,结算时所有费用均应提供正式发票。
11、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日常监督管理,配合甲方做好相应工作如防疫工作等,不扰乱医疗秩序。
12、乙方应每周四前将下周的菜单报医院工会代表处审核,通过后于周五在工会微信群予以公布,接受职工监督。
六、协议终止与交接
1、乙方连续亏损三个月以上,可提前一个月书面向甲方无条件提出终止合同。
2、协议到期前1个月,乙方应书面向甲方表明协议到期后的意向,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意向书后15日内给予回应,双方就协议到期后相关事宜进行磋商。
3、协议终止后,乙方应确保厨房设施、设备、餐具等在无人为损坏前提下(依据设备交接清单内容明细)如数向甲方移交,配合甲方完成清算工作。
七、其他
1、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乙方不承担甲方房产和设施的经济损失。
2、双方合同过程中,如甲方食堂因基建原因需拆除,乙方需全力配合好甲方食堂的搬迁工作,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安排好人员等各方面的工作。乙方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完成撤场工作,撤场后乙方必须选择以下一条履约或终止合约的方式:
①双方签订的食堂托管合同无条件终止,甲方、乙方30个工作日内结清账款,不赔偿因合同终止而产生的相互间的损失;
②甲方另寻周边合适的场地供乙方入驻使用,双方继续履行原合同;
③乙方运用自有场地为甲方提供配餐服务,乙方要制定食堂拆除期间供餐方案,确保期间供餐不断、品质不降,每天在规定时间内以盒餐的形式集中配送至甲方所在地(文昌中路577号),由此新增的人工费、运费等费用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形成书面协议并以附件形式附于本合同),如协商不成则双方默认选择上述选项①。
3、甲、乙双方员工应保持互相尊重,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出现的纠纷。协商不成可至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4、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经营食堂保证金贰万元整。经营期满办完所有交接手续后无息退还。
5、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再作补充规定。
6、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单位名称:扬州市中医院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2021年 月 日 |
乙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2021年 月 日 |
鉴(公)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基本概况
扬州市中医院食堂位于扬州市邗江区文昌中路577号市中医院院内,分上下两层,一层为病员餐厅,二层为职工餐厅,病员餐厅和职工餐厅有餐位共计约150个、包厢2 间,可同时容纳约170人用餐:一层病员食堂提供早中晚餐,二层员工食堂仅提供午餐。
供应商按实际开放床位和工作人员数量提供餐饮服务,与采购人共同协商餐饮服务人员配备人数。本项目投标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二、服务地点
扬州市中医院
三、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期满,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无异议,在预算资金落实且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1年,连续续签不得超过2次。
四、采购内容及费用测算
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管理员工及病员餐饮服务。本项目采用承包管理模式。供应商按实际情况核定餐食服务人数提供服务。
2、费用测算
(1)采用承包管理模式,采购人不再向供应商支付任何管理费用,自负盈亏;
(2)本项目采购人应承担的成本费用包括:
1)餐饮服务设施:采购人提供工作准备间、厨房、餐厅、现有的设备设施交由中标人使用,协议期满后中标人应按原有物品交还采购人(报损除外)。
a.适合的厨房、餐厅、储藏室并配备齐全的厨房设备及医院职工餐具等用具、排风系统、消防系统。
b.供电、供气、供水、供暖、制冷等基础设备设施及其他公用设备设施。
2)职工在二楼刷卡就餐采购人将补贴10%的费用给中标人,按月结算。
3)甲方有额外特殊餐饮服务要求的,按实结算,乙方需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3)本项目供应商应承担的成本费用包括:
1)食材和物料的采购与供应:采购人、供应商双方从品质和效益等多方面考虑,由采购人监督,供应商负责管理采购相关事宜和费用开支。
2)人员成本:
a.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所有员工工资,由供应商支付。
b.本项目服务区域内工作时间为每周七天,相关区域按固定时间提供相应服务。
C、如甲方临时有服务需求,要求乙方加班,已提前通知乙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加班,否则予以 500 元/次罚款。
3)餐饮服务中病员及家属餐具由供应商负责,不得与院内职工混用。
4)供应商负责包括水电液化气蒸汽费用等保证正常营业相关费用的缴纳。
5)办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电脑及耗材、打印设备及耗材,办公用桌椅及各类办公用品,办公场所的装饰及修缮(不包括结构性修缮)。
6)食堂垃圾须定时清理,供应商须与垃圾清运公司签订垃圾清运合同,报采购人备案。
7)卫生许可及其他法律文件:由供应商负责办理,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8)维护:供应商负责食堂餐饮服务设施及所有附属设备符合使用需求,定期对其进行检查与维护,并负责餐饮服务设施符合所有国家与地方的安全与健康法律法规要求。
二、服务需求
1、本招标项目下餐饮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员工餐服务
(2)病员营养餐服务
(3)其他
2、餐饮服务时间要求以及供餐模式
一层病员食堂提供早中晚餐,二层员工食堂仅提供午餐。
①早餐:面点杂粮不少于六种、特色面条不少于四种,牛奶豆浆及鸡蛋稀饭等,自主定价原则上不得高于周边饭店餐厅定价。
②一层病员食堂中晚餐:中标人自主供应,明码标价,自主定价原则上不得高于周边饭店餐厅定价,用餐人员自由选购。供应品种应包含套餐、小炒、米饭、面点等。
③内部职工、实习人员刷卡用餐(二层员工食堂午餐)供应标准为:
套餐一:1大荤1小荤2素菜1饭1汤
套餐二:2大荤2素菜1饭1汤
大荤小荤种类均不低于3种,素菜种类不低于4种,由员工自由选择。
④医院加班工作餐供应标准为10元套餐或相应需求。
⑤确保供餐时餐厅的正常接待运营。
⑥及时做好食堂内卫生管理。
⑦供应时间为每天6:30-8:30,10:30-12:30,16:30-18:30,采购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变更用餐时间,若临时增加或减少用餐人数较多,需提前一天通知中标人。
⑧免费提供下病区订餐和配送服务。
⑨在不影响为采购人职工、病员及家属供餐的前提下,供应商可向周边写字楼、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供餐,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全部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3、餐饮服务管理工作要求:
(1)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操作,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保证食品卫生与质量。
2)中标人须保证食品卫生,制定严格的食品制作、保存、供应流程或规定,并督促员工遵守,采购人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项,勒令中标人迅速改进。
3)中标人不定期调查或征询客户就餐意见,并适时调整餐饮品种或改进餐饮口味。
4)中标人必须做好保温工作,保证饭菜温度。
5)中标人对剩饭剩菜处理要有相应记录及措施,如蔬菜、小荤不隔夜,大荤可以在冷冻箱保存至第二天,但再销售前必须蒸透煮沸。
(2)食材采购要求
供应商负责本招标项目下餐饮服务食材的采购,并承担食材采购费用支出,采购人有权定期对食材的采购渠道、资质和质量进行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1)供应商所采买食材(含调味品)等物品供应商需有国家食品安全认证标志,符合 效期管理。要求对肉类、家禽、水产、蛋类、冷冻食品(冷链运输)必须附检验检疫合格证,蔬菜必须为正规渠道采购,所有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质量管理要求。
2)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主要食材的采购渠道及相应品牌(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三:食材供应商表及品牌一览表),一旦中标,中标单位应将食材供应商相应资质、品牌向采购人报批,一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3)供应商对采购食材的安全性负责,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由 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3)安全要求:
1)中标人应建立正确的设备使用、操作、检查流程,督促操作人员正确、熟练地使用相关设备并做好检查记录;协议期间如因操作不慎、管理不善、检查保养缺失或人为破坏等因素导致设备丢失、损坏或引起责任事故的,中标人须按采购人采购价赔偿。
2)采购人有偿提供水、电、汽(供应设备、管路)给中标人使用,每月派专人给中标人抄水电汽表,按采购人当月水电汽发票单价每月对中标人结算相关费用。中标人应注意节约能源,严格遵守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中标人自行采购瓶装液化气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因中标人工作人员管理或操作不慎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消防、规章制度、治安等规定做好相应管理工作;水、电、汽、液化气等使用完毕后应确认处于关闭状态并有专人管理,做每日检查记录。
4)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改或增设采购人原有固定设施及环境布置。若因需更改,需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改造。
5)对采购人职工食堂设施、设备,中标人务必张贴操作流程和醒目的安全提醒标语,提高使用人员安全防护意识,严防事故发生。
(4)卫生工作要求:
1)烹饪工作人员要求严格按《食品卫生安全法》操作,保证菜肴的卫生、营养与品质,坚决不使用非法食品添加剂。
2)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工作时衣帽、口罩整齐清洁,注意个人卫生。
3)操作间要求卫生清洁,无苍蝇、蟑螂、老鼠,无杂物,地面无明显水迹、油迹。
4)清洗过的原料要求有专用的货架,不得与地面接触。烹饪用具要求每餐清洁,无污渍、油渍。烹饪的菜肴及盛器要求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5)供应商负责用餐所需餐具、用具的洗涤、消毒。送餐车要求每餐结束后,清洁、消毒,送餐过程中要求密封、保温。
6)库房要求清洁、整齐,做好防潮、防霉、防虫、防鼠,无过保质期食品和原料,无个人杂物,标牌清楚明确,入库原料严格把关,进出库台账清楚准确。
7)餐具每餐清洗消毒,消毒餐具由专人负责,做好消毒台账记录(消毒时间、消毒餐具数量),消毒好的餐具要注意保管,防止二次污染。消毒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8)冰箱要求生熟分开,冰箱内无过期食品、个人物品。每日工作结束后及时检查、清理与登记,做到原料及时使用,保证食物的新鲜。熟制食品要求封闭保存。
9)供应商应保持高标准的卫生要求,并负责食品准备与供餐区域(包括配餐服务设备、厨房地板)的日常保洁,以及餐厅桌椅的日常清洁,废品及垃圾的清运。供应商须将餐厅所 产生的垃圾运送至指定收集点。
10)供应商应执行每餐食品留样制度(保存48小时)。涉及的食品安全不良事件,供应商应及时处理,并在1小时内上报采购人,如果属于供应商责任所造成的损失,则此部分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责任及由此对采购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损害和影响、由供应商原因引起的上级主管部门的处罚等。
11)采购人有权监督检查中标人派驻采购人职工食堂的工作人员工作流程是否规范合理、餐具是否规范管理。若发现异常情况,采购人将开具书面整改通知,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
12)就餐区、楼梯、厕所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食堂下水管的清理、食堂操作场所卫生清理、维护及食堂周边环境卫生的清理等均由中标人负责。
13)中标人应针对采购人食堂的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卫生管理制度(“六常”管理要求),并在食堂内公示,方便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相关人员共同督促做好餐厅卫生管理工作。
14)根据卫生防疫部门的相关要求,采购人负责每年灭四害费用,中标人每月进行二次防护,及时灭蝇,并形成报告,交给采购人。
(5)中标人人员配置要求
管理团队总人数18人,所有人员均要持有健康证。
岗位 |
人数 |
具体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55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的食堂工作管理经验,熟知食堂的相关食品、环境等卫生条例,有较强的协调和组织能力,持有 “健康证” |
收银 |
1 |
55周岁以下,持有 “健康证” |
会计 |
1 |
55周岁以下,持有 “健康证”、会计上岗证 |
主管 |
1 |
55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的食堂工作管理经验,熟知食堂的相关食品、环境等卫生条例,有较强的协调和组织能力,持有 “健康证” |
厨师长 |
1 |
55周岁以下,持有“健康证”,熟知食堂的相关食品、环境等卫生条例,有较强的协调和组织能力 |
炉灶厨师 |
2 |
55周岁以下,持有 “健康证” |
切配厨师 |
1 |
55周岁以下,持有 “健康证” |
面点师 |
1 |
55周岁以下,持有“健康证” |
服务人员 |
4 |
55周岁以下,持有“健康证” |
配餐人员 |
3 |
55周岁以下,持有“健康证” |
保洁人员 |
2 |
55周岁以下,持有“健康证” |
中标人对上述人员有用人自主权,但人员的配备需采购人认可。中标人派出的管理团队人员为中标人单位员工,与采购人无任何劳动人事关系。
1)中标人派驻采购人职工食堂工作人员的构成和数量事先需得到采购人主管部门同意。合同工期内主要工作人员(项目经理、厨师长、炉灶厨师)不得擅自更换,如需更换须提前一个月向采购人申请,在得到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但是调整后的人员必须是同级别或者更高级别的。
2)中标人派驻采购人职工食堂的工作人员在正式上岗前,应做好岗位培训工作,以适应采购人的相关管理要求。
3)中标人须严格执行相关行业规定,所有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有效时间内健康证及其他相关证明,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理。中标人派驻采购人职工食堂的工作人员须着工作服、戴口罩、手套等相关卫生防护用品上岗。
4)中标人承诺其派驻采购人的所工作人员均无任何犯罪记录,若有需要,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向公安机关查证。
5)中标人工作人员由中标人负责招聘与管理,工资和福利均有中标人负责。其人身安全、劳保、保险、交通等均由中标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6)中标人派驻采购人职工食堂的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应和蔼亲切、不得有大声争吵或打架等不良行为发生,严禁在工作中或作业区域内饮用酒精性饮料、赌博、抽烟等。
六、考核要求
1、服务项目质量考核标准:
1)采购人对供(配)餐饮服务和经营性餐饮服务的考核标准如下:
项目 |
要 求 |
分值 |
得分 |
扣分 原因 |
证照 (5分) |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所有在岗人员都有健康证,并在有效期内。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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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卫生许可证张挂上墙,亮证经营,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与许可内容相符。 |
2 |
|
|
|
卫生 (21 分) |
食品从业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消化道传染病(病毒性肝 炎传染期、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有碍食品卫生疾病 的必须及时调离。 |
3 |
|
|
供应商从业人员应采购人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
2 |
|
|
|
厨房卫生达到清洁干净,无污垢,无积水。各器具、工具、摆放规范定位。食品设备、工具应保持干净无残渣。垃圾桶密闭并定期清洁,保持干净无污垢。 |
6 |
|
|
|
员工在指定的地点饮水、进食、上班时间禁止吸烟。 |
2 |
|
|
|
容器、餐具清洗消毒达到食品卫生安全法标准(光、洁、涩、干)有专人记录。 |
2 |
|
|
|
更衣室、办公室干净整洁,工服和个人衣物可以区分,工作场所不放私人物品、不晾晒衣物。 |
2 |
|
|
|
餐厅环境卫生符合要求,桌椅摆放整齐,整洁。 |
2 |
|
|
|
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存放场所应有防尘、防鼠、防潮、设施指纱门、纱窗、软门帘、风幕机、防蝇、暗道等。灭蝇灯4-10月份开启,现场无虫害活动的迹象。 |
2 |
|
|
|
验收储存 (26 分) |
接收的产品无腐烂变质及三无产品。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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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接收符合程序。供应商具备资质,索证、台帐记录齐全。 |
3 |
|||
所有的产品都有标识。对产品进行防护。 |
2 |
|||
按照规定摆放物品,食品和非食品分开存放,遵守先进先出原则。存放做到隔墙离地,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
2 |
|||
冷藏室的温度控制 0-10℃。冷冻室的温度控制-1 到-20℃。 |
1 |
|||
地下仓库有吸湿装置,干货单独存放。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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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食品冷却符合 2 小时内降至 21℃以下,入冰箱保存。无常温贮存的剩余熟食品、半成品。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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荤素原料按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存放,生熟分开、各种冰箱定期清洁清理,并有记录。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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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 |
2 |
|||
产品应及时拆包、倒筐上货架,禁止直接触地。摘菜符合规范要求。 |
2 |
|||
蔬菜应先洗后切。清洗流程符合要求,达到无异物无泥沙。 |
2 |
|||
不同用途的工具(砧板、刀具以及抹布)应区分使用。加工区、洗涤池、加工容器等也应分类分开使用。 |
2 |
|||
冷冻制品解冻方法符合要求(冷藏、流水、微波炉等)。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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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 (17 分) |
卫生知识培训、及考核记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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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知识培训、及考核记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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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服务培训、及考核记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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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师业务培训、及考核记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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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记录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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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下病房征求意见记录,和整改措施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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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餐流程业务知识培训、及考核记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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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7分) |
水、电、气、燃气每天关闭检查记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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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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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定时锁门记录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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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具消毒检查记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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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品质量 (18分) |
及时提供下周菜谱,符合治疗原则。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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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售食品应做到五分开,生品、半成品、熟制品分开,货款分开。生熟食品制售者、制售场所、存放场所、存放场所、盛装容器、使用的工具分开。 |
5 |
|||
菜肴荤素搭配,花样繁多,营养均衡。 |
4 |
|||
按时供应早、中、晚、夜餐。不断推陈出新,提高就餐人员喜爱的菜肴出品率。 |
4 |
|||
生、半成品、熟食品容器有标识。操作、贮存时无生、半成品、熟不分现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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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饪要求符合烧熟煮透要求,烹饪温度符合标准,集体用餐必须48小时留样。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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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6分) |
工作人员着装整洁佩戴胸牌、工作帽(头发应梳洗整齐置于帽内)、口罩、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注意个人卫生。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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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要有顾客(病人)第一的服务意识及处理问题的能力及态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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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态度亲切和蔼、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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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件 |
由于管理不善或不按规范操作,因水、电、气、未关好等原因引起的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由管理公司承担,根据后果扣20-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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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卫生执法部门确认因食物中毒造成人员伤害,一切后果由管理公司承担,按合同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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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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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人 |
2)供(配)餐饮服务和经营性餐饮服务的满意度调查考核标准如下:
月份 |
病员调查满意度 |
员工调查满意度 |
平均值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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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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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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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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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3)考核的结果:以上服务质量考核实行百分制。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根据采购人餐饮质量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分,其中:采购人日常考核结果部分得分占全部考核得分的60%;采购人满意度考核结果部分得分占全部考核得分的40%。综合上述确定满意度得分,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处罚标准如下:
汇总得分≥85,不处罚;汇总得分<85,甲方每月组织或卫生主管部门组织食堂服务满意度测评,食堂服务满意度应确保85%以上,满意度每降低1%,甲方有权对乙方按当月刷卡额的1%进行处罚,月度一并结算。连续3个月汇总得分<70,经沟通无法改进的,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合同。
2、其他考核要求
(1)食品安全的要求。供应商对采购食材的安全性负责,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情节严重并给采购人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的,采购人有权立刻解除合同并赔偿医院损失。
(3)供应商应保证食堂三餐正常供应。除不可抵抗力外,造成误餐或停餐,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1000元/次。
(4)供应商在合同期间及服务过程中,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时,采购人有权从应支付给供应商营业额款项中直接扣除。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恶劣社会影响,采购人将通过法律程序维权,采购人可无条件终止合同,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5)未尽事宜以合同形式另行约定。
三、其他要求及说明
1.餐饮管理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和医疗行业卫生、感染要求,采购人相应科室(包括但不限于后勤保障部、护理部、院感科、营养科、纪委办公室、财务处、审计处、院工会)有权对供应商日常运行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2、投标人应仔细研读招标文件,根据项目内容及理解,提供项目详尽的实施方案和进度表。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提供餐饮托管服务的总体服务设想、服务于本项目的重点、难点、思路等。
(2)组织保障安排: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中的责任分工;餐饮托管服务的岗位设 置、部门职责、工作流程、各类规章制度及规划等。
3、因采购人有新建项目待全面启动,届时现有食堂将被拆除(拆除时间尚不确定),采购人将提前一个月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完成撤场工作,撤场后中标人必须选择以下一条履约或终止合约的方式:
①双方签订的食堂托管合同无条件终止,采购人、中标人30个工作日内结清账款,不赔偿因合同终止而产生的相互间的损失;
②采购人另寻周边合适的场地供中标人入驻使用,双方继续履行原合同;
③中标人运用自有场地为采购人提供配餐服务,中标供应商要制定食堂拆除期间供餐方案,确保期间供餐不断、品质不降,每天在规定时间内以盒餐的形式集中配送至采购人所在地(文昌中路577号),由此新增的人工费、运费等费用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形成书面协议并以附件形式附于原合同),如协商不成则双方默认选择上述选项①。
4、采取一票否决制,如发生以下事件院方有权终止合同:
(1)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发生食品中毒事故;
(2)食堂检查反馈连续三个月满意度考核低于70分,就餐人员投诉强烈;
(3)食堂卫生及食品卫生检查严重不合格,屡次(三次)指出整改不及时到位,经常与顾客争吵屡次不改;
(4)违反食品卫生安全法的。
(5)由于托管商管理不善造成消防事故的。
(6)在规定的经营时间内停止营业的。
(7)招标文件或合同中规定的其他终止合同事项。
5、中标后招标人实地考察中标人的场地,如中标后发现中标人虚假应标,与投标提供的视频内容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次考察第二名、第三名中标候选人。
6、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三天之内存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7、中标人应根据经营所得每月提供正规发票,与招标人进行结算。
8、食材成本(仅主材成本+辅材成本,不含水电汽费用、人工费)不得低于售价的50%,如经发现食材成本低于售价50%,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定价进行指导,中标人需配合执行,若中标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据且拒绝配合执行指导价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9、中标人应每周四前将下周的菜单报医院工会代表处审核,通过后于周五在工会微信群予以公布,接受职工监督。
第五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二、评标标准
评分项目 |
评分细则 |
服务方案 45分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工作方案、工作程序及细则、奖惩制度、服务承诺等整体方案综合评审。以下所有服务方案均需符合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整体服务设想和总体目标:考察投标人对投标项目现状的熟悉程度,是否了解投标项目的重点难点,针对重点难点的措施是否切实合理,服务目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等。对项目基本情况熟悉,了解采购人的服务需求,重点难点分析正确,针对重点难点的措施切实可行得5分;对投标项目基本情况熟悉度一般,基本了解采购人的服务需求,重点难点分析基本正确,针对重点难点的措施基本可操作得3分;对项目基本情况不够熟悉,对采购人的服务需求不够了解,重点难点分析不符合实际,针对重点难点的措施不具备可操作性得1分;没有方案不得分。 (2)食堂区域保洁方案:投标人根据食堂现状制定具体的保洁方案,方案完整、细致,符合项目需求,操作性强得5分,方案较为完整、细致,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具备一定的操作性得3分,方案不完整、不细致,与项目需求响应度不够,不具备可操作性得1分;没有方案不得分。 (3)用餐服务方案:提供周到优质的服务,确保用餐人员满意率达85%。重点考察服务整体模式,服务的流程及具体服务措施等。方案完整、细致,符合项目需求,操作性强得5分,方案较为完整、细致,基本符合项目需求,有一定的操作性得3分,方案不完整、不细致,与项目需求响应度不够,不具备可操作性得1分;没有方案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