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11-09]
项目概况
某单位副食品配送(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FJAH-AH-2021-01-1
2.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配送(第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约420000元
5.最高限价:约420000元
6.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元) |
1 | 某单位副食品配送(第二次) | 详见竞争性 磋商文件 | 1 | 项 | 约420000 |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服务期满后根据采购人对供应商服务满足程度可续签12个月)每天早上9时前(具体送货时间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商的要求,并且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4.开标时须提供以下(1)~(7)项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用于资格审查,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
(5)提供开标当月前近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承诺函)
(7)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当日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页,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须体现截图时间并加盖公章)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萍乡市玉湖西路市行政服务中心2层)
五、开启时间:2021年11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萍乡市玉湖西路市行政服务中心2层)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已下载招标文件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3、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虚拟子账号由投标单位自行从交易系统中获取。
4、CA 证书办理、保证金的缴纳、招标文件的下载等相关技术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998-0000。
5、因目前处于疫情防控期,根据《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 23 号》和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赣建招[2020]2 号《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通知如下:
5.1限定现场人数,原则上各供应商限派1名代表(佩戴口罩)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5.2本项目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件), 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由交易中心保存备查。
5.3(1)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登记,并如实报告情况,进入开标区不准携带打火机,不准抽烟;(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四是未佩戴口罩的;五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C的; (3)认真落实进入人员做好“三验一戴”,即查验体温、查验健康码、查验行程轨迹、佩戴口罩,对体温异常、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行程轨迹显示14天内去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禁止入内,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主管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入境解除隔离的来(返)赣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4最新疫情防控措施以江西省、萍乡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最新通知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某单位
地 址:萍乡市
联系方式:182799636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萍乡市安源区萍乡学院对面319国道旁
联系方式:0799-687819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付先生
电 话:0799-6878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