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浙金丽招2021139号
二、项目名称: 丽水市行政中心后勤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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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最终报价:7183440(元) | 丽水市中意大酒店有限公司 | 花园路1号行政后勤楼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丽水市行政中心后勤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 丽水市行政中心后勤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海欧,陈建芳,周素东,李丽咏,李海凡(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546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项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090138
质疑联系人:章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8-20906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庆春街909号5楼
传 真:0578-2128189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鸿鹄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832189
质疑联系人:侯娟
质疑联系方式:0578-283218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传 真:0578-2669165
联系人 :吴先生、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
附件信息:
中标人公告内容.doc
33K
中标人公告内容
采购项目:丽水市行政中心后勤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浙金丽招2021139号
成交人名称 |
丽水市中意大酒店有限公司 |
成交人负责人 |
余建平 |
成交人地址 |
丽水市花园路1号行政后勤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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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标的 |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丽水市行政中心后勤餐饮服务 |
年 |
3 |
2394480.00 |
成交金额合计 |
71834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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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1 配备专业的管理团队(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厨师队伍、面点师、服务人员等)进行食品加工及管理服务,为干部职工提供营养健康、科学合理的工作餐。要求管理专业,服务热情,保证各个餐厅有序运作,确保机关干部职工满意。 2负责食堂成本控制、加工供应、人员管理、食品及环境安全卫生管理、菜肴质量管理、厨房设备操作安全管理,负责食品安全检测、验收质量管理、干货备料仓库管理等。采购人负责食材采购、验收数量管理及对中标人日常服务的考核监管。协助做好采购及市场调查工作,若采购人提出需要中标人采购食材等时,中标人应当负责采购,并确保品质符合采购人要求,做到收支平衡。 3 负责垃圾清运、“除四害”、 隔油池混合物清捞等卫生管理专属工作,涉及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
注:1、供应商应根据其响应情况填写该表,并保证其与响应文件内容的一致性、正确性和真实性;
2、填写该表不代表供应商已具有成交人资格。本表只作为成交结果公告内容的一部分,进行公告使用;
3、本表内容涉及较多,供应商可以适当增减表格行数,以保证表格内容的完整;
4、评审结果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该表格及项目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刻录成光盘或将电子文档提交给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未按时提交规定内容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如涉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予公告的情形,供应商应另附书面说明,如未事前书面说明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