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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御盛幼儿园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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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御盛幼儿园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御盛幼儿园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QGPC-A2021100)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御盛幼儿园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御盛幼儿园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QGPC-A2021100)成交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御盛幼儿园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御盛幼儿园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QGPC-A2021100)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XQGPC-A2021100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御盛幼儿园物业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包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第1包 天津旭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万汇文化广场16号楼B座1808-1809 91120111MA05QYLD6R 27930165 80.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服务
第1包
名称:物业服务
服务范围:物业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详见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详见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琴,贺永龄 程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0.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御盛幼儿园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御盛幼儿园
联系方式:18920266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科技产业园一区4号楼(九川路与开源路交口-西青市民中心)
联系方式:022-27937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玉轩
电 话:022-27937066
十、附件
采购文件:A2021100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御盛幼儿园物业服务项目.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IMG_0006.jpg

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1月9日

天津市西青医院办公家具购置项目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御盛幼儿园

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XQGPC-A2021100)

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0月28日

目 录

第一分册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第二分册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第五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

第六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第 一 分 册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受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御盛幼儿园委托,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御盛幼儿园物业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御盛幼儿园物业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XQGPC-A2021100

二、项目内容

采购明细项目:物业服务项目1项技术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项目预算

95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二)本项目仅限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有法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不能参与投标时必须提供)。

3.法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不能参与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B. 2020年度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7.2020年度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8.本项目仅限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六、获取谈判(或磋商、询价)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或磋商、询价)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4日。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电子邮箱获取。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2)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和报名项目名称编号发送至xqqczj15@tj.gov.cn。(3)在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内电话确认报名是否合格,合格后将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确认电话:022-27394697,报名时间截止到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最后一天17:00前,超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的视为无效。

4.磋商文件的售价:免费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11月9日9:00前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市民中心三楼323第一开标室

3.磋商时间:2021年11月9日9:00

4.磋商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市民中心三楼323第一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女士 李女士

2.联系电话:022-27937066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御盛幼儿园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大柳滩村振兴大道南侧

3.采购人联系人:程女士

4.采购人联系电话:18920266060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中北科技产业园一区4号楼西青区市民中心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质疑受理):022-27937066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七、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质疑受理:

1.联系部门:后勤部

2.联 系 人:程女士

3.联系方式:18920266060

4.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大柳滩村振兴大道南侧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2021年10月28日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本项目就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御盛幼儿园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项目内容:

物业服务项目1项。

二、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有法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不能参与投标时必须提供)

3.法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不能参与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B.2020年度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7、2020年度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8、本项目仅限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二)本项目仅限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实施能力:

1、实施能力: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今)与本项目内容相当且已完成的成功案例,并附文字说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

(1)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

(2)验收报告复印件。

(3)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4)第2、3项可提供任意一项。

五、技术要求:

1、具体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附件——项目需求书。

六、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基础工资、加班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费、服装费、保洁耗材、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3)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服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服务应7×24小时响应。

(2)投标人负责对业主的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进行产品及系统的操作、系统的管理维护、常用技术知识进行免费技术培训,使培训的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能够独立操作,培训人数按照用户需求而定。

3、交货要求:

(1)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

按月结算支付。在每月15日前,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开具上个月相应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15日内将上个月的物业费,电汇至乙方中标账户(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5、磋商有效期:

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90天。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7、验收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8、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但不排除同一包中分项成交的可能。

七、磋商程序:

1、参加人员及要求:

(1)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予以解答。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磋商仪式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2、磋商步骤: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第24至29条。

3、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邀请函。

4、磋商文件的递交与标志:

(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响应文件正本”或“响应文件副本”,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2)包封上应写明投标单位的名称与地址、项目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3)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4)响应文件应胶装装订,未装订或活页装订为无效投标。

八、评定成交的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分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2、磋商小组首先对投标人所投产品中涉及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符合性进行评定,经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投标人可进入磋商阶段,否则为无效标。

3、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不进入磋商阶段。

4、如果几个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投标人所投计算机类产品均不允许安装Windows 8操作系统。

6、磋商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第二阶段

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若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二阶段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即作为最终报价。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7、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采购人按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8、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 商务(满分43分)

(1)业绩(满分4分)

①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今)与本项目内容相当且已完成的成功案例,并附文字说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

A、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

B、验收报告复印件。

C、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D、第B、C项可提供任意一项。

两个以上(含两个)案例(4分);一个案例(2分);没有案例(0分)

(2)价格(满分10分)

①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②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

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

(3)企业实力(满分29分)

①投标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GB/T 19001-2016/ISO 9001:2015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 45001-2020/ISO 45001:2018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 24001-2016/ISO 14001:2015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具备1种证书得1分,最多得3分。

②拟派驻项目经理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复印件(1分)、2021年至少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1分)、大学本科学历证书(1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满分3分)。

③拟派驻的2名消控服务人员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消控服务人员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及2021年至少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1分)、由公安部消防局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五级(初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提供1名消控服务人员证书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3分)。

④拟派驻本项目的保安人员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保安人员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及2021年至少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全部满足得1分),上述保安人员具备由公安部或人社部颁发的《保安员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提供1人得1分。(满分6分)。

⑤提供拟派驻的三名保洁人员姓名、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全部提供得1分), 提供上述保洁人员由区县(或以上)级卫生防疫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提供1名得1分。(满分4分)

⑥提供拟派驻的三名食堂管理人员姓名、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全部提供得1分),提供三人由区县(或以上)级卫生防疫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全部提供得1分), 提供主厨的《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分),面点师的《面点师职业资格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分)。本项最高4分。

⑦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拟投入本项目保洁耗材(包括但不限于84消毒液、玻璃清洁剂、洁厕液、免擦地板蜡、除胶剂、厨房清洁剂等)的CMA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每提供1种耗材的合格检测报告材料得1分,本项最多6分。

第二部分 技术(满分57分)

(1)? 针对本项目特点的专业化管理方案评价(满分9分)

从供应商对本项目服务目标、服务内容、管理方案和处理措施的全面性、专业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分析评价。

服务管理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9分;

服务管理方案考虑基本全面,基本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一般,操作基本可行:6分;

服务管理方案考虑不全,有明显漏项,专业性、系统性不强,操作可行性差:3分;

服务管理方案无描述:0分。

(2)? 安全防范措施(满分9分)

从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安全保障制度、处理措施、安全防范预案的全面性、合理性等方面分析评价。

安全防范措施详细、合理,能完全实现本项目采购计划:9分;

安全防范措施基本详细、合理,能实现本项目采购计划:6分;

安全防范措施不详细、合理,基本能实现本项目采购计划:3分;

未提供:0分。

(3)? 人员职责(满分9分)

从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岗位职责、人员分工、稳定性方案的明确性、合理性等方面分析评价。

人员职责明确、分工清晰、合理,能完全实现本项目采购计划:9分;

人员职责基本明确、分工基本清晰、合理,能实现本项目采购计划:6分;

人员职责不明确、分工不清晰、合理,基本能实现本项目采购计划:3分;

未提供:0分。

(4)? 管理规章制度(满分6分)

从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人员考核制度、稳定性方案和保证措施的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分析评价。

管理规章制度齐全、合理、切实可行,能完全实现本项目采购计划:6分;

管理规章制度基本齐全、合理、基本可行,能实现本项目采购计划:4分;

管理规章制度不够齐全、合理、可行性差,基本能实现本项目采购计划:2分;

管理规章制度无描述:0分。

(5)? 各项服务应急预案(满分6分)

从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应急保障措施、处理措施的实用性、可行性等方面分析评价。

各项服务应急预案实用、经济、切实可行,能完全实现本项目采购计划:6分;

各项服务应急预案基本实用、经济、基本可行,基本能实现本项目采购计划:4分;

各项服务应急预案不实用、经济、可行性差:2分;

各项服务应急预案无描述:0分。

(6)?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满分6分)

从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预案、处理措施的全面性、可行性等方面分析评价。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健全、可行:6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可行:4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不够健全、可行:2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无描述:0分。

(7)? 人员培训方案评价(满分6分)

从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人员的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目标、培训重点的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师资力量的专业度等方面分析评价。

人员培训方案详细完整、针对性、可行性强,师资力量专业度强:6分;

人员培训方案详细较详细、针对性、可行性强,师资力量专业:4分;

人员培训方案偏简单,针对性、可行性一般,师资力量专业度一般:2分;

未提供:0分。

(8)?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满分6分)

从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保密管理制度、处理措施的规范性、可行性等方面分析评价。

保密管理方案规范、切实可行:6分;

保密管理方案较为规范、可行性较强:4分;

保密管理方案规范性一般、可行性一般:2分;

未提供:0分。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请投标人在磋商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若有补充文件,请投标人将“补充文件回执”下载后盖上公章,传真至本中心。传真号为:022-27394697。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3、对磋商开始后投标人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

4、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本项目须提交两阶段响应文件,分别包括一份正本响应文件、三份副本响应文件,投标文件电子版需刻录一份,以光盘形式随响应文件正本一同密封递交。其中,纸质响应文件共分为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不含报价)和报价文件。第一阶段提交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不含报价),第二阶段提交报价文件,以上两阶段纸质投标文件应分别密封包装。第一阶段光盘随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正本装订,第二阶段光盘随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正本装订。

5、其他:

(1)本部分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分册(第三部分至第六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2)磋商开始以后,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磋商小组和监督委员要求提供的除外)。

(3)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磋商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点对点应答表”响应情况进行审查。实质性技术需求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4)未及时提交合同或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本次招标项目的成交资格。

(5)某厂家因授权或资质等问题在磋商过程中发生争执,影响评标秩序,取消该厂家本项目投标资格。

(6)投标人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及提何问题,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7)投标人的诚信度及其行为将进行考核并记入投标人记录中。

特别提示: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不得包含任何磋商报价内容及暗示磋商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纸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

十、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

1.实质性技术需求

序号

采购项名称

数量和单位

实质性需求条款

1

杨柳青镇御盛幼儿园物业管理服务

1项

1.具体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成交单位须与实施本项目服务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及缴纳社会保险等。

3.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技术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

4.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投标人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

5.此次磋商所用的产品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如果国家没有制定标准,按照《行业标准》执行;如果行业没有制定标准,按照《企业标准》执行(企业为此次磋商的产品提供企业的成品标准)。

6.供应商按照项目需求中的要求,在响应文件中体现具体方案。

7.规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一般技术需求

序号

采购项名称

数量和单位

需求条款

1

杨柳青镇御盛幼儿园物业管理服务

1项

项目需求书

基本原则:

学校后勤管理社会化要从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出发,遵循统一管理、保障有力、高效务实、师生满意、确保稳定的原则,提高服务质量,为学校教育教学和师生生活提供优质满意服务。

建筑情况:

西青区杨柳青镇御盛幼儿园位于杨柳青镇大柳滩村,建筑面积4050平方米。有教学楼1栋,12个教学班,幼儿园硬件设施完备,预设建有多功能教室、校园网络总控室、教师办公室、党员活动室等。

项目需求:

幼儿园的服务对象是3-6岁幼儿,他们年龄小,自理能力差,一日生活、游戏活动都需要在老师的引导和管理下进行。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身体状况决定了他们时常会出现拉尿裤、呕吐等情况,需要成人为其清理干净,保证幼儿活动不受影响。为保障幼儿园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需要物业公司配合幼儿园做好各项安全、保洁、维修以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为师生营造安全、温馨、洁净的育人环境。

岗位需求:

1保洁服务、公共设施设备养护维修、秩序维护服务、食堂管理。

2项目经理1名、综合维修人员1名、秩序维护5名(2人兼消控)、保洁员3名、厨师1名、面点1名、帮厨1名,共计13人。

岗位职责(服务内容及要求):

(1保洁内容:

本项目人员设置3人。

保洁

区域

频次

位置

备注

1 日/次

1.校园地面、道路、塑胶跑道、操场清扫及拾捡

2.教学楼台阶过水擦拭

3.绿化草坪拾捡

4.指示牌、信报箱、垃圾桶、旗杆底座擦拭

5.消毒毯、垃圾桶、户外器械、柜类等户外资产擦拭

1日/次

1.学校安全通道擦拭、教学楼窗台、窗框擦拭

2.无人及附属房间地面、大厅玻璃、门帘、展柜、墙面、大厅外台阶擦拭

3.厕所内镜子、地面、蹲便、手盆、水槽等擦拭,保证无水印

4.2 米以下墙壁可擦物

5.安全通道栏杆扶手擦拭

6.教学楼楼道地面擦拭2次,地面干净、无水迹(早9点、晚16:30以后)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1周/次

1.消防栓玻璃擦拭

2.各年级教室、各专业教室、办公室、厕所玻璃擦拭

3.所有安全通道玻璃擦拭

4.无人及附属房间的玻璃擦拭

5.楼道栏杆扶手上油擦拭

6.天台设施、楼顶清扫擦拭

7.楼内灯饰清洁擦拭

半月/次

1.教学楼内台阶及外围台阶大清理

(二)环境保洁维护内容、标准

清洁保洁是指为保持园所教学楼内教室、公共区域(大厅、大门、楼道、楼梯上述部位内所有设施用品和饰物)、外场(大门前、室外停车场、通道、绿地等)、及外墙面2米以下部分的环境卫生清洁管理。

保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保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清洁保洁,保障在教学活动开始后(9:00)开始服务区内的卫生清洁,以及在幼儿放学后再进行一次服务区内的卫生清洁(早晚各一次,保证干净整洁),同时幼儿课间休息时间尽量减少保洁服务活动,公共区域的保洁活动可安排在幼儿室内活动时间进行,但不可影响教学。保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楼道、卫生间、会议室、接待室、学生教室。

(三)公共区域服务标准

(1)地面光亮无水迹、污迹,无尘物。

(2)教室、楼梯、走廊、指示牌、门牌、地角线、墙壁、柱子、顶板无尘和无污物。

(3)垃圾筒内垃圾不超过1/2,并摆放整齐,外观干净。

(4)花盆外观干净,花叶无尘土,花盆内无杂物,植物无黄叶。

(5)玻璃、门窗无污迹、水迹、裂痕,有明显安全标志。

(6)灯饰和其它饰物无尘土、破损。

(7)大厅入口地台、梯级、墙壁表面、所有玻璃门窗及设施无尘土,大理石墙面光亮、无污迹、水迹。

(四)服务要求

(1)清理大楼内的所有垃圾(包括但不限于班级教室、办公室、楼道),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收集及清理所有垃圾箱和花槽内的垃圾。

(2)清洁所有出入口、大门及门牌;清洁所有窗户及指示牌。

(3)清除所有污渍,包括教室地面、桌椅;楼梯墙壁;清洁所有扶手、栏杆及玻璃表面。

(4)清扫所有通风窗口;清扫排风扇风口百叶及照明灯片。

(5)拖擦地、台表面;清洁所有楼梯、走廊及窗户。

(6)清洁所有灯饰。

(7)清扫、洗刷大厅入口地台及梯级;清扫大厅尘埃。

(8)擦净入口大厅内墙壁表面和所有玻璃门窗及设施。

(五)公共卫生间服务标准

(1)门、窗、墙壁、隔板无尘物、无污迹、无尘物。

(2)玻璃、镜面明亮无水迹。

(3)地面墙角无尘、无污迹、无杂物、无蛛网、无水迹。

(4)地面、水龙头、弯管、厕所内地面及蹲坑等无污迹、无污物,电镀件明亮。

(5)便池无尘、无污迹、无杂物,小便池内香球不少于2个,并及时更换。

(6)桶内垃圾不超1/2即清理。

(7)设备(烘手器、灯、开关、暧气、通风口、门锁等)无尘、无污迹。

(8)空气清新、无异味。

(9)墩布间干净、整洁、无杂物,物品码放整齐,不囤积。

(六)服务要求

(1)擦净所有门。

(2)擦、冲及洗净所有洗手间设备。

(3)擦净所有洗手间镜面。

(4)擦净地、台表面。

(5)照明设备表面除尘。

(6)擦净排气扇。

(7)清理垃圾桶脏物。

(8)清洁卫生洁具。便器清水冲洗后,使用洁厕灵刷洗次外围,随时保持清洁。

(9)地面、门把手、水龙头、门窗、洗手池、便池随时保持清洁,抹布、拖把明确标记严格区分,不得混用,每次使用后冲洗消毒。

(七)外场保洁服务标准

(1)院、广场地面清洁无废弃物。

(2)保洁重点是杂草、废纸、杂物等,随时捡拾入桶。

(3)垃圾清运及时,院内垃圾桶随时保持清洁、垃圾站消毒,无蚊蝇滋生。

(4)清扫及时,地面无积水、积雪。

(八)服务要求

(1)室外垃圾桶内垃圾的清运。

(2)围栏的清洁。

(3)全楼垃圾清运。

(4)夏季清除积水、冬季清扫积雪。

第二部分:秩序维护服务

本项目人员设置共5人(含两人消防控制室运行值守)。

秩序维护服务要求:

(1)全天 24 小时值守,每周7天*24小时必须保证有人在岗值守,其中周一至周五白天(7:30-17:00)必须保证双人在岗值守。

(2)门卫及值班人员提前10分钟到岗,办理好交、接办手续,填写交接班记录表(应把本岗内发生的情况及处理情况、上级有关指示及待办事项、守护目标的安全情况和报警监视等设备的性能状况逐项进行交接并登记),填写好《值班日记》;一律实行坐班制,夜间加强巡视,并负责报警器的监控工作;不得空岗、漏岗和自行调岗。

(3)安全巡查并做好记录(至少每3小时巡查一次),对园所的重点部位,要进行重点检查,注意易燃易爆物品,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发现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做好本岗记录;巡视时注意电源、门户、防火、防盗,发现情况时,及时通知有关领导;保安人员在巡查时,要衣冠整洁,身着规定的制服上岗,精神要饱满,巡查时不准吸烟;巡视时要以便采取必要的措施。

(4)做好来宾登记、报纸、信件的收发工作:对来访人员应当验明证件,查清身份,问明来意,进行登记,热情接待,联系被访人接访;经商人员严禁进入(推销产品人员);控制车辆出入停靠,对进出停靠车辆、物资进行检查、验证和登记;门卫及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凡出入人员携带的物品均需后勤部门签字后方可放行。

(5)结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对来访人员的询问、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及相关信息的查验与登记。

(6)17:30静园后来访者必须填写入园登记表由被访者签字,亲自带出;21:00以后进入人员或在园内停留者需经领导签字批准。

(7)校门安全管理,上学放学期间的秩序维护工作。

(8)应急事件报警及引导人:发现抢劫、盗窃等案件或意外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与部门主管进行联系;发现闲散人员应立即问明情况,妥善处理。值守期间发生(现)的重大安全因素、隐患和问题,不及时上报或避重就轻、弄虚作假以及隐情不报者,将追究责任。

消防控制服务要求:

1校园消防控制室运行值守。

1实行每日双人持国考证24小时落实值守,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警和故障报警;

2每日进行巡检,发现设备故障和其他突发事件应立即向校方汇报,工作有记录、有回复;

3消防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开展消防功能检测、测试、检修;

4协助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应急演练;

2消防巡查

1总体要求。每日按“每两小时防火巡查”内容开展防火巡查。

2巡查内容:

(1)? 消防控制室:联动控制柜是否正常 (每天自检一次,观察报警功能、消音功能、复位 功能、各指示灯及开关按钮等是否正常 ; 电流、电压是否正常 )。

(2)? 消防供水泵房:注意观察泵的运行状态 (如:振动、噪音、备用泵是否完好 ) ,观察管路及阀门是否有漏水 (渗水、滴水成线 ) , 观察接地线是否连接良好。观察管网压力是否正常、末端试水装置是否完好。

(3)? 灭火器材是否在指定位置,是否及时校验、检测办公楼各层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1)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喷嘴外观是否完备 (防护罩是否脱落 ) , 报警阀组是否完备 (指示是否正常 ) 。

2) 消防排烟送风系统:排烟、送风扇叶是否能正常开启、扇叶是否洁净。排送风机是否正常运转。

3) 消防栓水灭火系统:消防栓是否完好 (玻璃外罩是否打开、外观是否洁净 )

4) 防火分隔设施:防火分隔两旁是否有杂物,防火分隔是否有损坏等。

5) 应急系统:对讲机是否完好,能否正常工作 (每日试用一次 ) 。手动报警器是否完好。

6) 消防安全标志及应急灯:安全标志能否清晰辨识、应急灯是否洁净完好。

7)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出口处是否有易燃可燃物品。

3消防控制室应具备以下专业规章制度:

1、消防控制室基本技术标准。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 

3、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4、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 

5、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标准。

6、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4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素质要求:

1、持建(构)筑物消防员五级(初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统一着装,时刻监管火灾隐患情况。

2、每天填写值班记录表\日常巡查表\月检表\故障维修记录表。

3、对随时发生的(火警、故障)具备应急处理能力。

4、要不断学习培训掌握各种消防规范

5、必须具备执业技术素养,现身精神和扑灭初期火灾的专业能力。

6、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消防设施的手动、自动专业检查和操作,防止误操作或重大事故发生。

7、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规,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正确使用。

8、具备:四懂、五会、四个能力、五个第一的基本职业素养。

9、坚持规定路线巡检,进行专业隐患排查和及时上报整改报告,对违法值班纪律要承担必要的法律和刑事责任。

第三部分:公共设施设备养护维修服务(高低压电工)

本项目人员设置1人。

包括日常上下水、暖、电的维修。每周检查项目:

1检查各楼层和机房应急灯、疏散指示灯、楼梯灯、前室灯、电房照明;

2、检查并保证日常办公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公共区域的日常维修维护,教室内日常维修维护工作。

每月检查项目:

1、各层配电箱(柜)母线槽接头:检测运行温度;

2、外立面泛光灯和外墙灯:检查镇流器、灯座、灯泡、控制开关和线路有无损坏;开关箱清洁除尘;

3、公共大堂灯、招牌射灯和灯箱:检查灯座、灯泡、光管、控制开关和线路有无损坏; 开关箱清洁除尘;

4、清洁各层配电房:清洁母线槽表面:检测运行温度;

半年检查项目:

1、各层配电房电箱:检查电源开关、接触器、指示灯、转换开关、按钮、各接线有无损坏和过载过热;动力箱电缆 T 接口和母线插接箱接口、电源开关接口有无过载过热;

2、高压、低压配电房电柜:检测母排接口、电缆接口、开关接口运行温度;检查电容器、避雷器瓷瓶;清扫电柜灰尘;

3、各层其他功能的设备配电房电箱:检查电源开关、接触器、指示灯、转换开关、按钮、各连线有无损坏和过载过热;动力箱 T 接口和总电源开关接口有无过载过热;清扫电箱内灰尘;接口除尘紧线。

第四部分:食堂管理服务要求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堂制度管理

本项目人员设置3人

一、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卫生知识培训制度管理

(一)每年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严格执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申报制度,对从业人员卫生状况做好动态了解,凡发生腹泻或相关传染病症状及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者应立即调离。

(四)培养从业人员良好的个人卫生意识,坚持做到“四勤”。

(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健康情况台帐。

二、食品库房管理

(一)食品库房专人管理。

(二)食品入库前必须进行验收、索证、登记、并做好台帐。

(三)凡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入库,库内不得存放变质、有异味、污秽不洁、超保质期限食品,不得在食品库房内存放私人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和杂物。

(四)食品保藏存放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易腐烂食品需冷藏。仓库要保持清洁、干燥、做到防潮、防霉、防蝇、防鼠、库内食品要挂牌,标明进货日期,做到先进先出。

(五)储藏库(冰箱)有温度显示装置、冻肉、禽、水产类原料应储藏在—18℃以下,同一库内不得储藏相互影响风味的原料。冷藏库应及时除霜,定期消毒。

三、粗加工及切配卫生管理

(一)粗加工必须在粗加工间进行;切配必须专用(专案)或专室。加工前要检查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剔除不可食部分。

(二)食品粗加工蔬菜、肉禽制品、水产品分池清洗,水池上要标有“蔬菜清洗池”、“肉禽制品清洗池”、“水产品清洗池”标志。

(三)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清洗,保持清洁。荤、蔬食品盛器应分开使用,应设立水产品专用墩板及相应的用具、容器,且有明显标志。

(四)冷冻的水产品、禽类肉类应解冻彻底。蔬菜应充分浸泡清洗干净。

(五)清洗后的食品应保持清洁,盛放清洗后原料的容器不能着地堆放。易腐食品及时冷藏。

(六)冰箱专人管理,定期化霜消毒,保持清洁。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半成品与原料分开存放,冰箱内食品不得重叠。食品应存放在清洁的容器内,不得直接接触冰箱,每天检查。

四、烹调加工卫生管理

(一)烧煮前检查食品质量,不得烧煮腐败变质食品。

(二)烹调食品应当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防止里生外熟,尤其应注意易引起食物中毒的海水产品、四季豆、大块肉禽食品等。

(三)熟制品应尽可能现烧现吃,在烹饪后至食用前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放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烹调后的食品要保洁存放,并应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放置。

(四)若有少量剩饭菜应废弃。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必须凉透后放入熟食专用冰箱,加盖冷藏保存,不得存放在常温下。再次使用剩饭菜前,必须彻底加热,不可掺入新的熟食品中。

(五)烧煮、出菜流程合理,无交叉污染。生熟菜分层或分台放置。生熟食品容器有明显标记,不得混用,用后清洗消毒,定位保洁存放。

(六)盛装调料的容器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洗消毒,无油垢。调料内无异物。

(七)不得用炒菜的勺子尝味。

五、面点制作卫生管理

(一)面点制作原料现用现领,酵母等添加剂按要求保管,并注意保质期。

(二)制作蛋糕时,鸡蛋应在粗加工间去壳后方能进入面点制作房加工。

(三)面点制作时,工作人员戴口罩并将手清洗、消毒。

(四)成品储存注意卫生操作,做好防蝇、防鼠工作。

(五)面点制作后及时清洁,保持制作房及用具的清洁和卫生。

六、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

(一)清刷餐饮具应在专设间内。

(二)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保洁柜上有明显的标志。

(三)餐饮具采用煮沸或蒸汽消毒。煮沸消毒温度必须达到100℃,消毒时间应在1分钟以上。蒸汽消毒温度达95℃以上,时间不少于15分钟。

(四)不宜使用热气消毒的餐饮具可用化学药物消毒。消毒前应洗刷干净,有效氯配制浓度为4.5%~5.5%的消毒液,稀释100倍后浸泡20分钟,再用清水冲净。

七、环境卫生管理

(一)加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加工场地清洁无积水,下水道通畅,无垃圾积存,无异味、无蝇、无蟑螂。各加工专间均有专用污物箱(桶),及时加盖,随时清除,不积压、不暴露、不外溢。做到墙壁、顶棚无脱落、无霉斑、无油垢。排油烟罩不滴油。

(二)每次加工完毕,必须对加工场地、灶台、操作台、水池、食品容器、公共用具等进行彻底洗刷、消毒。食品容器、公共用具定位存放。加工场所每周五彻底清扫一次。

(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齐全,做好防蝇、防鼠和防止各种昆虫孽生等工作,定期或在必要时进行除害灭虫。

(四)为防止有毒物质污染食品,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负责有毒化学物质(如施康消毒液、杀虫剂、灭鼠药等)的保管和使用,并应储藏在远离加工场所的加锁、密闭的专用橱柜内。

(五)每周对各岗位包干区卫生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八、食品留样记录

(一)严格执行留样操作规程。

(二)留样食品放入专用留样冷藏柜,做到双人双锁。

(三)对当餐供应的所有菜肴,必须做好留样,每份留样不少于100克,置于消毒有盖的容器内,在摄氏0~6℃条件下保留48小时,并做好记录。

(四)不给幼儿吃隔餐、隔夜食品。

第 二 分 册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邀请函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

2.2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 “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

2.4 “响应文件”系指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第一阶段响应文件和第二阶段响应文件。

2.5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6 “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4.2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关于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规定。

5. 竞争性磋商的费用: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6.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6.1 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竞争性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磋商邀请函。

(2)磋商项目要求。

(3)磋商须知。

(4)合同一般条款。

(5)合同特殊条款。

(6)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6.2 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印。

6.3 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7.1 补充文件将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7.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采购人或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7.3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投标截止日期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8.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在投标截止日期五日前按磋商邀请函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9. 要求: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9.2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第六部分表格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磋商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 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投标。

10.2 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资质文件:包括本部分第15款规定的所有文件和第二部分资质要求中规定的所有文件(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六部分)。

(2)技术文件:含技术方案、点对点应答等内容(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六部分)。

(3)商务文件:含主要相关项目业绩、服务承诺、培训计划等内容(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六部分)。

(4)其他补充文件:指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投标人也可以根据文件内容编排到其他相关部分中。

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资料按以上分类和排列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写“第一阶段响应文件资料目录”。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投标报价内容及暗示投标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11.2 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报价书、报价一览表、报价分项一览表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六部分)。投标人应将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单独装订成册。

12. 响应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中提供的两阶段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13. 报价:

13.1 投标人对磋商所提供货物应提供分项单价及总价。

13.2 除特殊要求外,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13.3 投标人按上述条款要求填写报价以便于磋商小组评审。

14. 货币:

报价书、报价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5.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磋商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规定的资质文件。

(2)国家及行业对磋商项目规定的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投标人对有能力履行响应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资信证明材料,即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资信证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六部分)。

16. 投标货物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6.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6.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一份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3)逐条对采购人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货物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离。

17. 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人应在开标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7.2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17.3 投标保证金应使用人民币支付,并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

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

17.4 投标人如以空头支票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5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17.6 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在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投标保证金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损失。

17.7 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可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或抵作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投标保证金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损失。

17.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8. 磋商有效期:

18.1 磋商有效期为磋商开始之日起90天。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90天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8.2 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应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9.1 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应按第二、六部分的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19.2 投标人按照磋商须知的要求准备纸质两阶段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及响应文件电子版光盘,纸质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磋商当日在规定时间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方被确认为有效投标。

19.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

19.4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投标人盖章,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0. 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

20.1 投标人应将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用信封密封完好,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 正式磋商之前(指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磋商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盖章。

20.2 投标人应在信封上注明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包(项)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

20.3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0.4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响应文件,一经投标,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21. 递交响应文件:

21.1 如响应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按20.1-20.2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磋商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21.2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第一阶段响应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21.3 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1.4 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在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价格磋商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22. 迟交的响应文件:

按本须知第21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23.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3.1 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

23.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9条和第20条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未经采购代理机构许可,投标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

23.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撤消其投标。

五、磋商程序及评标方法:

24. 响应文件的开启:

24.1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以接受身份查验。

24.2 磋商过程中,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监督委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并查验投标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代表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并收取投标保证金。

24.3 按规定,同意撤回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

24.4 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作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5. 磋商小组:

25.1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5.2 磋商小组负责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问、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问。磋商期间,投标人代表必须在场准备接受询问,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并作出书面答复。

25.3 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全部磋商过程,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所有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书面磋商小组意见。

26. 对响应文件的初步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6.1 资格性检查。磋商开始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6.2 符合性检查。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磋商小组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无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

26.3 磋商小组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6.4 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

(2)响应文件(正本)中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中规定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3)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

(4)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5)磋商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6)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7)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中含有报价或暗示报价内容的。

27. 磋商分为两个阶段

27.1 第一阶段

(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7.2第二阶段

(1)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若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二阶段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即作为最终报价。

(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3)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8. 磋商原则和评标方法:

28.1 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28.2 磋商原则:

(1)竞争性磋商文件是评定成交的依据,磋商工作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在磋商中执行“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维护采购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正当的权益。

(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8.3 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分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29. 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29.1 磋商是竞争性磋商的重要环节,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9.2 在磋商期间,投标人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9.3 投标人在磋商过程中,如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29.4 为保证磋商的公正性,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磋商过程中及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之外。

六、授予合同:

30. 成交供应商的产生:

30.1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0.2 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供应商。

31. 合同授予标准:

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磋商,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除第34条规定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者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采购人按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2. 最终审查:

32.1 磋商小组将对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资格进行最终审查。

32.2最终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和供货能力及其信誉进行审查。

32.3 如果审查通过,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供应商,并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磋商小组将对下一个排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作类似的审查。

33. 取消采购任务:

采购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取消采购任务。

34. 结果通知:

34.1 磋商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4.2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通知未成交供应商按照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退缴其投标保证金。

34.3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4.4 在采购过程中,供应商如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在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的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本中心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5. 签订合同:

35.1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洽谈合同条款并最终签订合同。

35.2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6. 履约保证金:

36.1 若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履约保证金应使用人民币支付,并采取银行支票的方式提交。

36.2 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有关的全部费用。

36.3 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7. 成交决定的撤消: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第36条的规定执行,招标采购单位将有权撤消该成交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成交候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

38. 合同转让:

38.1 合同的转包、分包要严格按照投标文件进行,成交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此类事项。

38.2 合同未经采购人(包括买方和最终用户)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合同,转包或分包。

39. 合同款项支付方式:

资金已落实,由采购人支付。磋商报价和成交后的价款结算和支付,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七、询问与质疑:

40.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财采[2017]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管理工作的通知》(津财规〔2017〕22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针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

41.质疑

41.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1.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41.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管理工作的通知》(津财规〔2017〕22号)的要求提出(具体格式可参照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下载专区”中的“质疑函格式文本”)。质疑函应当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41.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依法处理。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日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地点: )关于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 )的中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服务合同:

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甲乙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合同作为本服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服务性质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

第一条 名称、价款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中标金额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元整

1.乙方的报价应包括: 及其他应有的费用并分别单列。 乙方所报价格为项目完成之后的最终优惠价格。

2. 验收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二条 服务要求:

第三条 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检查验收。

第四条 服务期限:

第五条 服务地点:

第六条 付款方式:

第七条 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所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需方书面提出整改通知,累计提出达三次,乙方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需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第八条 乙方责任:

1.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乙方承诺的服务条款必须与服务实施中提供的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 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本次乙方的投标文件属 于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第一、二份贾方留存,第三、四份乙方留存,第五份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留存,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2021年 月 日

签约地点:天津市

说明:

1.本合同范本根据《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制定。具体项目的采购合同条款,在本范本框架内由中标单位和采购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签订。

2.收款单位名称应与中标单位名称、项目中标单位名称、开具发票单位名称相一致。

3.签订合同双方都应盖本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应盖骑缝章。

4.除涉密项目外,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50 条规定:采购单位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5.根据《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 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中标单位和甲方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第五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成交供应商和需求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附件1.供应商应答表

第六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一、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格式

说 明

1、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是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资质、技术和商务等文件。

2、第一阶段响应文件须分正本、副本单独装订、密封。

3、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中不得包含磋商价格及任何与磋商价格相关的内容或暗示。


附件1

响应书

致: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为天津市西青区 项目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 ),投标人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_ 份、副本 _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_ 份。

1. 资质文件

1.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2. 技术文件

2.1 开标一览表

2.2 投标点对点应答表

…………

3. 商务文件

3.1 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3.2服务承诺及培训内容

…………

4. 其他补充文件

…………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补充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认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平、公正,不存在倾向性内容。

3、本项目自开始磋商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

4、如果磋商开始后,投标人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没收。

5、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代理机构可能要求的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附件2

开标一览表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备注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附件3

投标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

包号:_______________

序号

服务名称

磋商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资格要求

投标人实施能力(若有)

技术要求

付款方式

服务要求

交货要求

注:

1、不如实填写负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磋商要求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

3、投标应答指投标人的实际情况。

4、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附件4

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

序号

用户单位名称

项目内容

项目实施地点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起止时间

合同金额

验收报告或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合同编号

A2021100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御盛幼儿园物业服务项目.doc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御盛幼儿园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御盛幼儿园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QGPC-A2021100)成交公告合同附件.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