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2021-11-09 15:33: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1-105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食堂经营权及菜品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3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1月08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内容:菜品购买、配送等相关服务,详细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豫政采(2)20210261-2 |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食堂经营权及菜品采购项目包2 | 中恩农业有限公司 | 郑州市金水区文博东路 1 号院 3 号楼东 | 16.5 | %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食堂经营权及菜品采购项目包2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四、评审专家名单
黄辉玲、刘旋、马志军、秦海周、祝静思、马磊(采购人代表) 、崔立颖(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文件的规定,本次招标项目代理费按国家 [2002]1980号文件、 [2003]857号文件和[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收取,包2:72250元,由中标人支付。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的内容按财政部94号令的规定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地址:郑州市管城区商城路236号
联系人:马磊
联系方式:0371-63688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绿地中心北塔16楼。
联系人:陈家沛
联系方式:0371-65837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家沛
联系方式:0371-65837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