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周县教育局工会2021年“十一国庆节”慰问品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SCXX-XZCG-21140(招标文件编号:SCXX-XZCG-21140)
二、项目名称:林周县教育局工会2021年“十一国庆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西藏展浪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城关花园嘎吉三区8栋2单元302号
中标(成交)金额:28.91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西藏展浪商贸有限公司 | 林周县教育局工会2021年“十一国庆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 红双喜 | 770*260*167mm | 980台 | 295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强、吴晓林、王浩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2015】299号文执行,由成交供应商按照中标价为基准×1.5%交纳。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本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4.采购人书面推荐意见:
推荐供应商名称:西藏格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按《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文件规定:“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
5.1推荐供应商名称:西藏展浪商贸有限公司
推荐理由:该公司有类似项目履约经验,且具有有效期内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经查询,该公司未被《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相关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惩戒名单”,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违法失信名单”,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5.2推荐供应商名称:西藏基诺德商贸有限公司
推荐理由:该公司有类似项目履约经验,且具有有效期内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经查询,该公司未被《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相关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惩戒名单”,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违法失信名单”,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林周县教育局
地址:林周县政府大院内
联系方式:旦增 0891-61221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八一北路八一国际广场A栋6楼602-605室
联系方式:蔡女士 0891-68370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女士
电 话: 0891-6837067
公告附件.rar
林周县教育局工会 2021 年“十一国庆节”慰问品
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购编号:SCXX-XZCG-21140
采 购 人:林周县教育局(单位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日 期:二〇二一年十月
- 1 -
目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书.............................................................................................................. - 2 -
第二章 谈判须知................................................................................................................ - 5 -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 23 -
第四章 供应商和响应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41 -
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42 -
第六章 采购项目清单和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 44 -
第七章 评审办法.............................................................................................................. - 46 -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 54 -
- 2 -
第一章 谈判邀请书
致:西藏展浪商贸有限公司、西藏格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基诺德商贸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林周县教育局工会 2021 年“十一国庆节”慰问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
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拉萨市八一北路八一国际广场 A座 604 室)获取采购
文件,并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XX-XZCG-21140
项目名称:林周县教育局工会 2021 年“十一国庆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9.40 万元
最高限价:29.40 万元
采购需求:货物类采购;涮烤一体机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
清单和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2 日,每天上午 09:30 至 13:00,下午 15:30
至 18:30(北京时间,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拉萨市八一北路八一国际广场 A座 604 室)
方式: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四
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拉萨市八一北路八一国际广场 A座 604 室)报名并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
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
售价:850.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3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拉萨市八一北路八一国际广场 A座 602 室)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11 月 3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拉萨市八一北路八一国际广场 A座 602 室)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结果公告 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结果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
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竞争性谈
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
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
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林周县教育局
地 址:拉萨市林周县
联系方式:旦增 0891-61221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4 -
名 称: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八一北路八一国际广场 A栋 6楼 602-605 室
联系方式:0891—68370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女士
电 话:0891—6837067
- 5 -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谈判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谈判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谈判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
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林周县教育局
2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采购项目名称 林周县教育局工会 2021 年“十一国庆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4 采购文件编号 SCXX-XZCG-21140
5 谈判文件编制 林周县教育局和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
6 资金来源 工会资金,已落实。
7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29.40 万元(大写:贰拾玖万元整)
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为无效谈判。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29.40 万元(大写:贰拾玖万元整)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谈判。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
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谈判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
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
容,在谈判报告中记录。
8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
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
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
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
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
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
(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
- 6 -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
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
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
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
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
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9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小微企业)价格扣
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
成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谈判。
2、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监
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
扣除优惠政策。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
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活动的,联
合体谈判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
体谈判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
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
系。
4、参加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优惠政策。
10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 7 -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1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12 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13
合同分包及转包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及转包。
?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具体要求如下:
1. 供应商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
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
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
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
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2.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
作,不属于成交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本项目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
内容、金额或者比例:
14
考察现场、谈判会议
前答疑会
谈判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15
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
的其他文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竞争性谈判文
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6 谈判有效期 谈判截止时间届满后 60 天。
17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
18 供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9 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不提供
2.交款方式:谈判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
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3.收款单位: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账 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金珠路支行
账 号:540501 023736 000005 13
4.交款截止时间: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谈判保证金的交纳以
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前提交保函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室)。
5.供应商应将保函复印件或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或电汇凭证复
印件或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据复印件或加盖采购代理机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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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务专用章的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放入响应文件中。
20 谈判小组组成
谈判小组构成:3人或 3人以上单数。服务专家 2人,经济专家
1人;
谈判小组确定方式: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备注:采购人代表不具备谈判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条件的,可以
委托评标专家库中的专家或采购人的顾问,以替代采购人代表进
行谈判。
21 谈判程序
1.按递交响应文件先后顺序与谈判小组一对一进行谈判;
2.谈判结束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服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做为最终评审价格,各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
由更改最后报价;
3.经谈判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谈判
小组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
最后报价进行推荐。
22
供应商代表出席谈判
会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参加谈判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
时参加谈判会,并在采购人按谈判程序进行点名时,向采购人提
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
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未出席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供应商应
当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只限1-2名被授权人参与现场谈判(请
全程佩戴口罩)。
23
竞争性谈判文件、谈
判工作咨询
联 系 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0891-6837067
24 成交通知书领取
本项目成交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1个工作日
后,成交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到
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蔡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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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联系电话:0891-6837067
地址: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拉萨市八一北路八
一国际广场 A栋 6楼 604、605 室)。
25
供应商询问、质疑
供应商询问、质疑由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
复。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 号令)第十条:
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
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为提高采购代理工作效率如潜在供应商需
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
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0891-6837067
26 更正公告
此项目如有更正信息,我公司将会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各
潜在供应商发布更正公告,该更正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部分。请各供应商注意关注、查阅、下载。
27 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
数,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计算,向中标人收取,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项费用。
- 10 -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26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
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
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
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设
计论证,其提供的设计论证意见成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
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
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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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1.1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谈判的
采购人是 林周县教育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谈判事宜的采购机构。本
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谈判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供应商”系指购买了竞争性文件拟参加谈判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
的供应商。
3. 合格的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竞争性谈判文件。
4. 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其谈判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
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
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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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
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4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
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谈判无效:
(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谈判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
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
6.1 竞争性谈判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
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竞争性谈判文件用以阐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
及报价等要求、竞争性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竞争性
谈判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谈判邀请书;
(二)谈判须知;
(三)响应文件格式;
(四)供应商和响应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采购项目清单和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审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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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
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竞
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谈判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谈判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竞争性谈判
文件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
7.3 以书面形式向各潜在供应商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谈
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潜在供应商应保持在谈判时间前电话畅通,以免遗漏造成损失,采
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单独通知和提醒。
7.4 供应商认为需要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
谈判采购单位提出申请,但谈判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谈判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竞争性谈判文件
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竞争性谈
判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谈判
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9.响应文件的语言
9.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谈判采购单位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书
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应对应翻译成中文
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
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
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 14 -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响应均采用国家法
定的计量单位。
11. 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谈判项目的响应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进行报价。
12. 联合体响应(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1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响应,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以联
合体形式参加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
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2.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
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响应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谈判采购单位。
12.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响应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响应的一切事务,
并承担响应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2.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
人承担连带责任。
12.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
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2.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
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
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
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
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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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
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谈判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
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供应商编写
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报价部分。供应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填写的“报价一览表”及“报价
明细表”。 本次谈判报价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谈判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
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供应商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实质性要求)
14.2 技术部分。供应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谈
判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响应和满足。供应商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
内容:
(1)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参数;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14.3 商务部分。供应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
包括以下内容:
(1)报价函;
(2)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
第五章);
(3)报价承诺函;
(4)商务应答表;
(5)供应商承诺给予谈判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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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
以规避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谈判处理,即
使成交也将取消成交资格)(实质性要求);
(6)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5 其他部分。供应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响应文件格式
15.1 供应商应执行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6.谈判保证金(不提供)(实质性要求)
16.1 供应商谈判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谈判保证金,
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
16.2 谈判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
16.3 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
将被拒绝。
16.4 未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
人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①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的除外;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
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
内。)
16.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供应商交纳的谈判保证金:
(1)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的;
(2)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3)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4)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7)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 17 -
17.谈判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谈判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谈判有效期,响
应文件中载明的谈判有效期可以长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竞争性谈
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有
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
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
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
协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
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18.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实质性要求)
18.1 供应商应当准备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电子文档 2份以及用于谈判
唱标单独提交的“报价一览表”(1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清楚地标
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
于谈判唱标单独提交的“报价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
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对响应文件进行逐页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18.4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实
质性要求)。
18.5 响应文件应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6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生产厂家的白皮书、宣传资料、彩页资料
等除外)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项
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 18 -
19.2 响应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和用于谈判唱标单独提交的“报价一览表”。响应
文件应当密封,其中,“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
本”、“报价一览表”、“电子文档”字样,并注明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项目名称
及分包号(如有分包)。“报价一览表”未单独密封的,将以响应文件密封不规范予以
扣分处理。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竞争性谈
判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谈判地点。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20.2 递交响应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响
应供应商名称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响应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
应商名称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编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谈判过程中当面
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 本次谈判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供应商在递交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
响应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
印章。修改书应按谈判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
字样。
21.3 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响
应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1.4 响应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响应报价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
后的价格,其响应将被拒绝。
- 19 -
五、成交
22. 定标原则
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按价格由低到高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3. 定标程序
23.1 谈判小组将谈判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23.2 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结束后将谈判报告送采购人。
23.3 采购人在收到谈判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3.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
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3.5 采购单位不解释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谈判资料。
24.成交通知书
24.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4.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
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谈判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
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
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4.4 成交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
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5. 签订合同
25.1 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
交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
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20 -
25.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
交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
成交人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5.3 成交人拒绝或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按
照谈判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也可以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5.4 成交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
财务科室。签订的合同编号按照本项目成交通知书上的编号执行。
25.5 成交人在合同履行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采购人出具的验收书(一份)送采
购代理机构财务科室。
26. 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
26.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
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
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人的主
要合同义务。供应商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
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
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26.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
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7.合同转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人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人将
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
(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8.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
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
- 21 -
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
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
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29. 履行合同
29.1 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9.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0. 验收
30.1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它规定范围内的要求
进行验收。
30.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人凭“验收结果”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
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
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七、谈判会议纪律要求
31. 供应商纪律要求
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
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在谈判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
告本级财政部门。
31.1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响应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谈判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谈判采购单位、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谈判过程中与谈判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 22 -
(7)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
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31.2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谈判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1.3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
(1)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
(2)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规
定的相关情形除外,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评审要求进行评审);
(3)不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八、其他
33.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
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谈判方法、3.谈判程序”规定
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
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再
做调整。
- 23 -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
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谈判小组将在评
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
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
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
当注明。
- 24 -
一、报 价 函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采购编号: 包号(如有): 】
竞争性谈判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谈判。我方授权 (姓名、职
务)代表我方 (供应商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谈判的有关
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响应总
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
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我方同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万元(大
写: )的谈判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谈判保
证金:
(1)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的;
(2)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3)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4)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承诺、声明的;
(7)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电子文档 2份,用于谈判
唱标的“报价一览表”1份,谈判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天。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
7、我方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日期起遵循本响应书,并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
均有约束力
8、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
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 25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日 期:
- 26 -
二、承 诺 函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竞争性谈判
文件有异议,已经在响应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竞争性谈判文件
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响应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我方未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
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
四、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我司未被对列入按财库[2016]125 号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六、如果有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七、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
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八、如本项目谈判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
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竞争性
谈判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 27 -
九、我司完全同意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明,承诺由此造成的纠纷由
我单位全权负责。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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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
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项目(采购编号: );谈判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
该项目有关谈判、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名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注:(1)法定代表人不参与响应而委托代理人响应适用。
(2)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9 -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
表人(职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响应而非委托代理人响应适用。
- 30 -
五、初始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响应报价
人民币小写(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人民币大写:
谈判保证金
小写(人民币元):
大写:
合同履行期限
供货地点
供应商: 法人授权代表:
(公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初始报价一览表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谈判保证金进
账单复印件及公司营业执照一起单独密封在信封内,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并将此
信封单独封装,加盖公章,以备谈判会之用。不得与其他响应文件一同封装。否则将视
为不合格响应文件。
- 31 -
六、谈判保证金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谈判采购,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我
方现递交谈判保证金(大写) 元(¥ 元)人民币。
谈判保证金的保证内容是:
1.如果我方在交纳了谈判保证金以后放弃谈判;
2.如果我方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
3.如果我方接到采购人签发的成交通知书后,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限内未能
或拒绝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
4.违反谈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违反上述保证内容的,你方有权没收我方的谈判保证金。
当我方落标时,可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7个工作日内向你方退领谈判保证
金。
(附谈判保证金单据)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 32 -
七、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注:1、供应商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响应总价的各个组成部
分的报价。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 33 -
八、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 34 -
九、响应服务技术参数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服务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产品技术配置参数 偏离说明
注:1.供应商必须把招标文件第六章中第二部分项目技术配置要求的全部技术配置参数逐条列入此
表。
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 35 -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36 -
十一、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注: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
标准为监狱企业适用。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如未提供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的,则其参与投标的监狱企业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
但不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 37 -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XXXX 单位的 XXXX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
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
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
策。
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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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林周县教育局
本公司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
的谈判采购活动,现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说明:其中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可以根据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
罚款金额标准为准。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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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服务承诺
(内容格式自拟)
- 40 -
十五、其他材料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内容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 41 -
第四章 供应商和响应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
要求
一、 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须具有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
2.1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
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虚假承诺,作无效响应处理)(以联
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
信用记录)
3、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缴纳谈判保证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授权参加本次谈判活动的合法代表(非独立法人机构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的负责人授权参加本次谈判活动的合法代表)。
二、响应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按照供应商所
在地的规定数额执行。
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
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
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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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
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文件及其他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独立法人机构提供下述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组织机构代
码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或国家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
(2)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①可提供 2020 或 2021 年度经审计的
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
提供 2020 或 2021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
提供公司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
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可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可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自行提供或提供承诺函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在有效期内)或国家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
效期内)。
②供应商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
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承诺函原件(注: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
(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 2020 年至今任意 1个月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原件(注:1.
缴纳的银行电子回单或以社保部门出具的为准(注: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
诺函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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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提供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
具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提供承诺函原件)。
7.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有
效期内、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按此提供);
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注:①在有效期内;②由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响应文件并参加谈判的,则可不提供)。
3.法人授权书原件(注:①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响应文件并参加谈判的适用;②
非独立法人机构提供相应的有授权资格的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4.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二、应当提供的响应服务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无。
说明: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
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
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
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
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
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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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采购项目清单和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采购清单
本次采购内容为在涮烤一体机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基本规格参数
1 涮烤一体机 980 台
额定电压 220V,额定功率为 1800W,产品尺
寸为 75*18*10cm,控制方式:机械式,适
用人数为 6 人
二、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售后服务
1.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
2.成交供应商对提供的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
包退服务。
(二)合同签订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签订
2.履约保证金:
金额:签订合同时约定;
交款时间:签订合同时约定;
(三)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约定。
(四)验收要求:
1.采购方收到成交供应商验收通知单后,由采购方成立验收小组组织验收(只针对完
工验收)。
2.验收标准:验收由采购方需求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按相关的国家标准、质
量标准和采购文件所列的各项要求进行验收。交货后,采购人在接到验收申请后应在十
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验收。采购人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拒绝验收或无故刁难、超过规定
期限的,视同验收,并在政府采购验收单上签章。若采购人因自身原因要求成交供应商
延期验收,采购人应提供延期说明。如有短缺、规格质量不符、资料不全等,由成交供
应商在 10 日内无偿给予更换、补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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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利权
供应商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并且项目所
涉及软件的版权归甲方所有。同时,报价方保证不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方提供的图纸、技
术文件等资料。
(六)技术要求:供应商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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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评审办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谈判程序。
1.2 谈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标准
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3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方法和标准进行谈判,并独立履行下列职
责:
(一)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确定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
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4 谈判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谈判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实质性要求)
1.5 谈判小组评审响应文件,除谈判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
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评审程序
2.1 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
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政府
采购政策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 47 -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
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 2.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书
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本条 2.1.2 规定的情形及谈判小组成
员数量不符合规定的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 资格性审查。
2.2.1 谈判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
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
具备谈判资格。
2.2.2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
商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参
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上述不良信
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2.3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
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4 谈判小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
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当场宣布,并告知未通过
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2.2.5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终止。
2.3 谈判程序。
2.3.1 谈判小组应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
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未实质性响应采购
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 48 -
2.3.2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
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注: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
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3.3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
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
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3.4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
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3.5 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
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或者加盖公章。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谈判小
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
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
作为无效处理。
2.3.6 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
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文件规定。有不
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
在评审报告中予以反映。
2.3.7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予所有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的顺序以供应商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签到时间先
后顺序确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2.3.8 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或者高于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时,即视同
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
2.3.9 谈判小组经过最终一轮谈判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然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
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或者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
- 49 -
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参加最后报价。谈判小组淘汰供应
商的,应当书面通知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
2.3.10 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或报价无效:
2.3.10.1 资格性响应文件不能满足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
2.3.10.2 其他响应文件经评审或谈判程序后不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2.3.10.3 谈判过程中,供应商退出谈判的,或者不能满足谈判小组现场提出的谈判
内容要求的;
2.3.10.4 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3.10.5 其他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2.4 最后报价。
2.4.1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
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
商不得少于 3家。或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
应商提供最终服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
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上供应商的服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
后报价。
2.4.2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最后报价。供应商两轮(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算一轮)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
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
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4.3 供应商进行现场报价,应当在评审室外填写报价单,密封递交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谈判小组。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
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报价单的签字确认,供应商
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
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2.4.4 最后报价经谈判小组确认后,由谈判小组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对供应商的最后
报价进行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
- 50 -
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
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
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
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
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
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
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
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5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
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
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
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
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4.6 谈判小组复核。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
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
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4.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复核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顺
序推荐 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由采购人
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2.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5.1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评审报告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
制度和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
计算错误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
谈判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
- 51 -
重新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
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应当接
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认为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2.5.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谈判小组已经出具评审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6 出具评审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组织单位出具评审
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2.6.1 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
商名单;
2.6.2 谈判日期和地点,谈判成员名单;
2.6.3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2.6.4 变动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
2.6.5 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
料及记录;
2.6.6 谈判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谈判
情况等;
2.6.7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
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
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
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
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7 终止谈判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
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52 -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
的。
2.8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
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
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
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
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2.9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
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
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
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
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规
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
监督。
- 53 -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
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八)项目终身负责制。
- 54 -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 年 XX 月 XX 日。
采购人(甲方):
投标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采
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
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
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
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
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
名
规格型
号
产品
参数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万元)
随机配
件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该合
同总价已包括货物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检测、
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
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
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 55 -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
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
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7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
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
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
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
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包装要求及装运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供应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
装。该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
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
由乙方承担;
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乙方负责安排运输并支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
4、运输费用、保险费和运输过程中及最终验收合格之前货物产生的任何风
险均由乙方承担。货物交付甲方完成最终验收合格之后货物毁损、灭失等
风险由甲方承担。
五、交货及验收
(一)到货验收
- 56 -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XX日内,乙方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随即在 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 XX年
XX 月 XX 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
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
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出厂证、合格证。
2、货到甲方后,甲方进行到货验收,甲方在收货的过程中,仅对货物的品
种、数量及包装要求等进行检验,甲方在收货时签收不代表对货物质量的
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
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
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
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如到货验收合格,双方签署到货验收报告。
5、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
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
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6、乙方将合同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经安装调试、投入试用并经甲方验
收合格后,视为乙方已完成交货,交货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
担。
(二)安装、调试
1、乙方应依照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的要求,将货物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
的最佳状态,并负责安装调试过程中所有损坏零部件的更换。整个安装调
试工作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
2、乙方应向甲方有关人员讲解货物和系统结构与计划调试方法,包括系统
的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有关技术原理、方法,指导解决安装、调
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 57 -
3、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场地和安装调试的必要协助。
4、初步验收:乙方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全部设备或货物正常运转 日
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组织项目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出具初步验收报
告;
5、最终验收:项目初验合格后,待设备运行 日后没有发生任何故障,
应书面提请甲方进行最终验收。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广电行业最新标准
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
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
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最终验收前乙方应向甲方
提供汇集成册的全套系统技术文件及资料、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保
修维护文件,以及安装、测试、验收报告等文档。最终验收合格,由甲方
签署最终验收确认表,作为验收合格的依据。
6、乙方指定 为本项目项目经理(姓名: 联系方式: ),
乙方安排的人员必须具备履行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 58 -
7、如货物经乙方 2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
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合同价款 30 %的违约赔偿金给甲
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8、乙方在最终验收前应当对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进行切实有效的培训,确
保产品能良好地运作。主要培训内容为产品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
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
的处理等。若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产品,乙方还需就产品的功能对甲方人
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产品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六、付款方式
1、乙方在领取中标通知单后签订合同之前缴纳合同金额 10%为项目履约保
证金,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收到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书面申请后无息退还。
2、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根据乙方提供的书面付款申请及合法有效发票后
按本单位支付程序支付合同金额的 60%;
3、全部货物(含系统集成)安装调试完毕,平台、设备稳定运行(试运行
三个月)并最终验收合格后,根据合同支付合同金额的 35%;
4、质保期从最终验收合格后次日开始计算,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时间到期
后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书面付款申请及合法有效发票支付合同金额 5%的质
保金。
5、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七、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最终验收合格后壹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
知后 24 小时内响应到场,到场后 12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
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2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
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
- 59 -
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
负担。
2、终验后开始计算质保期,质保期壹年,原厂质保期高于壹年的按原厂质
保期为准。
3、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姓名: 联系方式: )与甲方联
系售后服务事宜并组织相关培训,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售后服务方案执行。
八、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
提出侵犯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任何侵
权索赔,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
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
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
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
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
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
- 60 -
货超过 天,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
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
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
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
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
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按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
交付货物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
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
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
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
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6)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
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
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
赔偿责任。
(7)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项目转、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
解除合同,甲方有权不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 30%
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事故及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8)乙方违反安全保密规定,甲方有权追究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法
律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乙方人员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任何情况、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 61 -
十、乙方陈述与保证
1、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
而成的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并保
证其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在货物最终验收后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
的缺陷而发生的故障负责;
2、甲方应该及时通知乙方保证期内所发生的质量问题;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24小时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
的货物或部件;
4、如果乙方收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
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十一、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
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
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
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违
约方承担守约方因诉讼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保全费等)
- 62 -
十二、保密条款
1、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严禁交与无关人员和机构查阅,严禁用作
与本项目无关的事宜,严禁私自复印、复制、拷贝,严禁向国际互联网上
传,严禁利用国际互联网进行传输,严禁在上过互联网的电脑上处理。如
发生失泄密时间,采购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2、保守进入单位营区所见所闻的任何信息,不得使用手机、车载地图进行
GPS 定位获取单位地理信息。严禁携带手机等具备记忆功能电子产品进入办
公区域。
3、保密期限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十三、其他
1、中标单位根据需要支持、配合单位审计机构采购项目抽审复核,按要求
真实有效提供全部资料,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贰份。
(附签字盖章页)
- 63 -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年 XX 月 XX 日
- 64 -
附件 1:第二次报价(格式)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响应总价
(人民币/元)
大写
小写
合同履行期
限及供货地
点
供应商名称:
全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说明:1、本表价格一栏空白,落款处供应商名称(盖章)处由供应商事先加盖公章,单独准备至
少 3 份(供应商应尽量避免书写错误,并准备充足数量的本表格),不与响应文件一同装订,由
供应商代表随身携带至谈判现场;
2、本表中最终报价在开标后,由供应商根据现场开标情况,在谈判现场手工填写作为供应商对本
项目的最终报价。
- 65 -
附件 2:谈判保证金退还表
申请退款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谈判日期
保证金交纳金额
应退保证金金额
大写:
小写:
退款原因
1.未成交及未成交包号:
2.成交及成交包号:
3.其他情况:
收款单位名称
收款单位开户银行
收款单位账号
收款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审核
注:
1.申请退款单位须提供原保证金交款、转账、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2.本表仅用于供应商退还保证金时使用。
3.请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单独递交本表,以便尽快退还供应商的
保证金。(退还的原因可暂不填写)
- 66 -
附件 3: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表格(货物类)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投标人
项目及合
同编号
合同金额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验收组织
形式
□自行简易验收
□验收小组验收
分期验收 是□ 否□ 分期情况 共分 期,此为第 期验收
验收内容
货物清单
品牌、型号、
规格、数量及
外观质量
技术、性能
指标
质量标准
质量证明
文件
售后服务
承诺
安全标准 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专业检测机构情况说
明
存在问题
和改进意见
最终结论 合 格□ 不合格□
验收小组
成员签字
代理机构意见 采购单位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单位公章)
投标人确认:
(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说明: 1.该表为货物类项目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
2.“采购代理机构意见”,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自行组织的,无需填写该项内容及加盖公章。
第一章谈判邀请书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谈判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林周县教育局
2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采购项目名称
林周县教育局工会2021年“十一国庆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4
采购文件编号
SCXX-XZCG-21140
5
谈判文件编制
林周县教育局和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
6
资金来源
工会资金,已落实。
7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29.40万元(大写:贰拾玖万元整)
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为无效谈判。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29.40万元(大写:贰拾玖万元整)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谈判。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谈判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
8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
9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10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11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12
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13
合同分包及转包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及转包。
(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具体要求如下:
1.供应商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
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2.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
作,不属于成交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本项目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
14
考察现场、谈判会议前答疑会
谈判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15
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文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竞争性谈判文
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6
谈判有效期
谈判截止时间届满后60天。
17
合同履行期限
18
供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9
谈判保证金
2.交款方式:谈判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
3.收款单位: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账 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金珠路支行
账 号:540501 023736 000005 13
4.交款截止时间: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谈判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须在递交
5.供应商应将保函复印件或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或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据复印件或加盖采购
20
谈判小组组成
谈判小组构成:3人或3人以上单数。服务专家2人,经济专家1人;
谈判小组确定方式: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备注:采购人代表不具备谈判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条件的,可以委托评标专家库中的专家或采购人的顾问,以替代
21
谈判程序
1.按递交响应文件先后顺序与谈判小组一对一进行谈判;
2.谈判结束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服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
3.经谈判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谈判小组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22
供应商代表出席谈判会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23
24
25
26
更正公告
27
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6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1.1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 林周县教育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谈判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
2.3 “谈判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供应商”系指购买了竞争性文件拟参加谈判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竞争性谈判文件。
4. 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
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
6.1 竞争性谈判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
(一)谈判邀请书;
(二)谈判须知;
(三)响应文件格式;
(四)供应商和响应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采购项目清单和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审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
7.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谈判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谈判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7.3以书面形式向各潜在供应商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潜在供应
7.4 供应商认为需要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谈判采购单位提出申请,但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谈判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9.响应文件的语言
9.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谈判采购单位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实质性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响应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谈判项目的响应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进行报价。
12. 联合体响应(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13.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谈判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14.1 报价部分。供应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填写的“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谈判报价
(1)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谈判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
(2)供应商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
14.2 技术部分。供应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谈判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
(1)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参数;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14.3 商务部分。供应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4.5其他部分。供应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响应文件格式
16.谈判保证金(不提供)(实质性要求)
16.1 供应商谈判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
16.2谈判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
16.3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6.4未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
16.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供应商交纳的谈判保证金:
17.谈判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谈判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谈判有效期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谈判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
18.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实质性要求)
18.1 供应商应当准备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2份以及用于谈判唱标单独提交的“报价一览
18.2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
18.3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18.4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实质性要求)。
18.5 响应文件应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6 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生产厂家的白皮书、宣传资料、彩页资料等除外)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五、成交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5. 签订合同
26. 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
27.合同转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转包)
28. 补充合同
29. 履行合同
30. 验收
七、谈判会议纪律要求
31. 供应商纪律要求
八、其他
33.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
一、报 价 函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采购编号: 包号(如有): 】竞
1、我方自愿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响应总价为人民币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
4、我方同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万元(大写: )的谈
(1)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的;
(2)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3)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4)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承诺、声明的;
(7)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2份,用于谈判唱标的“报价一览表”1份,谈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
7、我方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日期起遵循本响应书,并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均有约束力
8、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日 期:
二、承 诺 函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在响应截止时
三、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
四、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
五、我司未被对列入按财库[2016]125号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六、如果有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七、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
八、如本项目谈判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
九、我司完全同意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明,承诺由此造成的纠纷由我单位全权负责。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名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注:(1)法定代表人不参与响应而委托代理人响应适用。
(2)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响应而非委托代理人响应适用。
五、初始报价一览表
注:初始报价一览表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谈判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及公司营业执照
六、谈判保证金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七、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注:1、供应商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响应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八、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九、响应服务技术参数表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十一、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十四、服务承诺
(内容格式自拟)
十五、其他材料
第四章 供应商和响应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2.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
二、响应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文件及其他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独立法人机构提供下述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①可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可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可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应当提供的响应服务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无。
第六章 采购项目清单和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第七章 评审办法
1.总则
2.评审程序
一、合同货物
二、合同总价
三、质量要求
四、包装要求及装运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供应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
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乙方负责安排运输并支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
4、运输费用、保险费和运输过程中及最终验收合格之前货物产生的任何风险均由乙方承担。货物交付甲方完成最
五、交货及验收
7、如货物经乙方 2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
8、乙方在最终验收前应当对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进行切实有效的培训,确保产品能良好地运作。主要培训内容为
六、付款方式
七、售后服务
八、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其
九、违约责任
十、乙方陈述与保证
1、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
2、甲方应该及时通知乙方保证期内所发生的质量问题;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24小时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如果乙方收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十一、争议解决办法
十二、保密条款
1、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严禁交与无关人员和机构查阅,严禁用作与本项目无关的事宜,严禁私自复印、
2、保守进入单位营区所见所闻的任何信息,不得使用手机、车载地图进行GPS定位获取单位地理信息。严禁携
3、保密期限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十三、其他
附件2:谈判保证金退还表
申请退款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谈判日期
保证金交纳金额
应退保证金金额
大写:
小写:
退款原因
1.未成交及未成交包号:
2.成交及成交包号:
3.其他情况:
收款单位名称
收款单位开户银行
收款单位账号
收款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审核
注:
1.申请退款单位须提供原保证金交款、转账、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2.本表仅用于供应商退还保证金时使用。
3.请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单独递交本表,以便尽快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退还的